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4篇)

时间:2023-11-23 07:11:25 作者:琉璃 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热门14篇)

编写工作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整理思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工作方案是在组织或个人进行工作时,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一种详细的计划和安排,它可以帮助我们明确目标、合理规划时间和资源,并提供达成目标的具体步骤和方法。在制定工作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充分了解项目的背景和目标,明确工作的重点和关键问题。在制定工作方案时,要遵循科学、系统、全面和灵活的原则,确保计划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以下是一些实用的工作方案范本,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启发和灵感。"

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第十九大精神和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单位垃圾强制分类、促进本市垃圾分类全覆盖、推进上海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和强化单位职工垃圾分类意识。根据《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要求,本市全面实行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为推动局属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落实区教育局相关通知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如下:

(1)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为建设美丽上海提供支撑;

(2)到20xx年实现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型处理。

(一)明确分类品种。

基本分类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干垃圾。

1.有害垃圾。

主要包括:

(1)废电池(镉铬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回收点在门卫处;

(2)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等、节能灯等),废硒鼓、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专业回收,回收点在行政楼底楼楼梯间)。

2.可回收物。

主要包括: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件、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专业回收,后勤部门负责)。

(2)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类的废弃物。(分类垃圾箱、保洁工负责)。

3.餐厨垃圾。

主要包括: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的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等餐厨垃圾。(专业回收)。

4.其它垃圾。

主要包括:污损后不宜回收利用的包装物、餐巾纸、厕纸、尿不湿、竹木和陶瓷碎片等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分类垃圾箱,保洁工负责)。

(二)规范设置容器。

(1)有害垃圾回收点为门卫处、行政楼底楼梯间。

(2)餐餐厨垃圾食堂门口处,专业回收。废油脂专业回收。

(3)可回收垃圾(学校内设的十个垃圾箱、垃圾房)。

(4)其他垃圾(学校内设的十个垃圾箱、垃圾桶)。

(一)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

对全体师生,加强宣传力度,设宣传专栏,根据学校实践,制订具体方案。

要从节约能源资源、留住绿水青山、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教育引导师生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主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分工。

(2)后勤部门合理设置垃圾投放点,落实专业回收等项工作。

(3)加强对师生的宣传,提高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视,特别提高学生环保意识。

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保持校园的清洁、卫生,培养师生的环保意识,提高大家的`环保能力,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使垃圾分类回收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希望全校师生遵照执行,自觉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好习惯。

成立我校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垃圾分类工作。

组长:田淑敏。

副组长:杨理、卢博逸、罗权荣、欧秋香、李贝。

组员:全体教职员工。

生活垃圾推行“四分法”分类模式,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2.易腐垃圾包括残枝树叶、剩菜剩饭、菜叶、果蔬、蛋壳、茶渣、汤渣、禽肉、绿植、调味品、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脂、抽油烟机剩油、厨房下脚料、食品加工废料等。

3.有害垃圾:包括废药品、杀虫剂、消毒剂、油漆和溶剂、化妆品等及上述废物的包装物;相纸、荧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充电电池、纽扣电池、过期药品、硒鼓、墨盒、手机等。

4.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包括烟头、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灰土、一次性餐具、妇女卫生用品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1.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宣传动员、保证推广及分类工作所需经费。

2.教导处负责对教师的宣传工作、检查各部门工作完成推进情况。负责教师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

3.德育处负责对学生的宣传教育,保证学生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并组织学生志愿者、社团等对师生投放垃圾的分类情况进行督促。除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外,重点将宣传倡导绿色健康和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减少垃圾产生。

具体可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教材,并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大力培育青少年生态文明实践学生社团或志愿者团队,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着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广泛采取讲故事、做游戏、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利用挂图、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教材、进课堂的基础上,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培养学生从小养成勤俭节约、垃圾减量、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班级、带动一个学校、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

4.总务处负责设置垃圾分类箱,督促垃圾回收部门进行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工作。负责信息报送、阶段工作总结等。

1.宣传动员和准备阶段。

本阶段建立机构、制定方案、开展普及宣传、教育活动,设置垃圾分类箱。

2.实施阶段。

按照分类标准投放垃圾,规范垃圾分类的管理。本阶段学校与社区进行共建活动,组织学生深入社区宣传和参与垃圾分类,小手拉大手,促进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提升文明程度。

3.总结阶段。

总结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期间的成败得失,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提炼有效的工作方法,改进做得不到位的地方,为下一步的深入实施积累成功的经验。

1.垃圾桶摆放。每个普通教室、办公室和专用教室摆放10升的可回收物垃圾桶和其他物品垃圾桶各一个。每个楼层摆放50升的可回收垃圾桶和其他物品垃圾桶各一个。学校垃圾场摆放500升的可回收垃圾桶、易腐垃圾桶、厨余垃圾桶和其他物品垃圾桶各一个。

2.垃圾的投放。师生在学习、工作中产生的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按分类要求直接投放在室内的垃圾桶内。有毒有害垃圾必须直接投放到楼层的专用垃圾桶内,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合。

3.垃圾的处理。可回收垃圾送到学校专用垃圾场所存放,再由废品回收公司统一回收。其他物品由值日生负责在放学时投放到垃圾场内的分类桶中,如上课期间已满则可就近投放到楼层的分类桶中,由环卫部门负责清理运输。有毒有害垃圾由专人负责集中投放到垃圾房的相应垃圾桶内,由总务处联系环保部门回收处理。

4.厨余垃圾的回收和处理。学校暂时仍然采用原来的方式,由专人收集后统一处理。

1.本方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2.本方案为初稿,我校会在垃圾处理实施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

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市区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宁机爱卫字〔2018〕2号)和关于印发《玄武区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玄事管办〔2018〕5号),进一步发挥街道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据《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孝陵卫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在我街道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根据《玄武区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要求,以“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为原则,全面组织实施街道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发挥政府引导推动作用,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为全面推进孝陵卫街道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孝陵卫街道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城管中心主任吴天红,联络员为城管中心周川。

  孝陵卫街道党建中心、民生中心、经济中心、城管中心、综治中心。

  2019年实现街道垃圾强制分类。

  。

计划。

建设孝陵卫街道示范点。

  (二)确定垃圾容器投放位置以及垃圾容器数量型号。

  计划各办公室统一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共计83个(小桶);各楼层配置(含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街道4层楼共配置4组共12个;民生中心和城管中心各1层楼,2组共6个,并在办事处大楼、城管中心、民生中心外配置(有害垃圾、纸类可回收物、塑料玻璃金属类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分类垃圾容器)共7个3组;同时在大厅、楼口等区域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示意图5处。

  (三)加大宣传力度。

  为营造开展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氛围,街道计划制作宣传横幅5幅、宣传展板8块、宣传册300余张,进一步动员街道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一)1月底前完善组织管理网络,制定任务实施计划,完成示范点建设。

  (二)2月份完善制度标准,设施设备配套到位,分类收转处单位及渠道落实,任务达到启动实施条件。

  (三)3月底前任务工作全面实施运行。

  根据区垃分办《玄武区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考核办法》要求,街道计划拿出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长期、扎实深入地开展下去。

  (一)思想重视真抓实干。紧扣垃圾分类各项任务,制定时间节点,把垃圾分类工作当作美化环境服务民生的长期性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

  (二)积极。

创新。

管理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本的合力作用,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市场化、社会化运作试点,建立规范的合作机制,及时公开垃圾分类市场化项目的工作标准、项目信息、实施情况、咨询服务等相关信息,保障信息发布准确及时、管理运营全程监管。

  (三)做好示范点典型推进。垃圾分类示范点推广,总结典型案例,组织交流推广,发挥好政府示范带动作用。

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成立中学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垃圾分类工作。各部门分工合作,共同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按照国家住建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可堆肥垃圾、可燃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六大类。结合我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的现状以及今后的实际需求,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分布实施、逐步到位,现阶段按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待相关设施建设、分类收集的条件成熟后,再按照部颁标准细化、实施。

1、可回收垃圾:指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如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指除可回收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如普通生活垃圾、电池等有毒有害垃圾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垃圾。

1、开展宣传动员。组织全体师生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利用校园网、班会课、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开展以“垃圾分类、保护环境”为主题的各类活动。切实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

2、参与社区共建。与社区开展垃圾分类达标共建活动,深入社区宣传和参与垃圾分类,促进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

3、设置分类收集设施。按照可回收、不可回收分类设置垃圾收集设施。

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学校校园内部垃圾分类的宣传、推广以及分类设施的设置、改造工作。

1、宣传动员和准备阶段(20年月)。

本阶段建立机构、制定方案、开展普及宣传、教育活动,设置垃圾分类箱。

2、推行阶段(20年x月x日-月x日)。

按照分类标准投放垃圾,规范垃圾分类的管理。本阶段学校与社区进行共建活动,组织学生深入社区宣传和参与垃圾分类,小手拉大手,促进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提升文明程度。

3、提高巩固阶段(20年1月以后)。

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范围,提高分类标准,使师生对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达100%。

1、召开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

2、在校园内以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普及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以“垃圾分类、保护环境”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3、学校确定一名垃圾分类指导员。指导员要热心公益性事业,责任心强,勤劳肯干,负责垃圾分类投放的指导监督、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作业、协助服务等相关工作。

4、积极推进“零废弃”工作。尽可能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努力零排放。

5、加强宣传培训和日常监督检查:

(1)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倡导绿色健康和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减少垃圾产生。

(2)开展学校与社区垃圾分类达标共建活动,深入社区宣传和参与垃圾分类,促进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提升文明程度。

(3)加强资料归档、管理制度,规范专项档案管理。

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各类分类设施由市机管局配置到位。分类垃圾袋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2个月领用一次,每次领用垃圾袋两卷,分别为其他垃圾袋和可回收物垃圾袋。

(一)设施配置。

2.每间办公室配置组合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一个;

6.在大院地下停车场合适位置设置有害垃圾存储处。

(二)分类流程。

4.各单位(部门)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到指定区域临时堆放,日产日清。

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是实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对于改善人民环境,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创建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不仅关系到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城市形象,也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最基础的工作,更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

本项活动主要是通过讨论、探究、设计方案等形式让学生们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从而引导学生重视环境保护,注意节约资源。

二、活动目标。

(一)知识与技能。

1.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

2.在日后生活中能够分类投放各类垃圾。

(二)过程与方法。

1.通过提出问题、设置竞赛,引导学生讨论、设计方案、表达,培养探究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培养科学思维的素质。

2.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

2.树立环保意识。

三、重点难点。

重点:让学生了解生活中有哪些垃圾,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

四、活动准备。

1.组织准备:

3人一组,共分4组。

一人作组长,主要负责上讲台汇报;一人主要负责设计方案;。

一人负责记录活动情况,填写《活动。

报告。

》,并且作时间控制。

2.器材准备:

写字白板一块、《垃圾分类》活动。

报告。

(每小组一份)、笔、

《垃圾分类》ppt课件、多媒体设备。

五、活动过程。

(一)介绍活动导入。

1.活动形式介绍。

欢迎小朋友参加活动!本次活动以小组竞赛为形式,通过讨论、游戏、探究、设计。

方案。

分享等方式让小朋友了解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从而树立环保意识。

给两分钟时间准备:请小朋友分成四组,给小组命名,准备才艺表演。两分钟后抢答,小组派代表上讲台报组名,并写在白板上。

【评分规则】(1)按上台顺序倒记分:第一位小组上讲台报组名的记4分,第二位小组上讲台报组名的记3分,第三位小组上讲台报组名的记2分,第四位小组上讲台报组名的记1分。

(2)有才艺表演的小组加1分。

2.活动主题介绍。

简单介绍垃圾分类的意义: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是实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对于改善人民环境,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创建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活动开展。

1.了解垃圾。

(1)讨论。

首先请小朋友谈谈生活中有哪些垃圾?请举例说明,在白板上画示意图。

(例如:啤酒瓶、易拉罐、废电池、塑料矿泉水瓶、废纸、烟头等,这些都很容易画出示意图。)。

【评分规则】举手发言的小组加1分,能画示意图的加1分。若有特别优秀的酌情加1-2分。

(2)游戏。

刚才每个小组各自说了一种垃圾,还有没有更多的呢?下面开展一个小游戏:轮流说垃圾。请每个小组派一名代表参加。留在座位的组员要做笔记,可以自己添加一些垃圾名称,比比哪个小组写得多。

【评分规则】四名小组代表按顺序战成一排,每位代表轮流说出一项垃圾,(例如:果皮、菜头、废纸……)不能重复、不能说错,有说重复、说错的代表要退场。如果一时想不出,停顿过久的话,其他小朋友可以倒计时十秒,还答不出来的话要退场。按退场顺序记分:第一个退场的小组记1分,依此类推,最后一个退场的小组记4分。

对于留在座位的小组成员记录的垃圾名称的情况,按写得名称的多少记分:写得最多的记4分,依此类推,写得最少的记1分。

要求留在座位的小组成员要认真听代表的回答是否有重复或错误,停顿时要倒计时。欢迎家长观众参与。

(1)讨论与设计。

讨论与设计时间为5分钟,请把垃圾分类的方法写在《活动报告》当中。

(2)分享与交流。

请各小组派代表轮流上讲台汇报各自小组的垃圾分类方法,主要谈谈你怎样将垃圾分类,为什么这样分。

其他小组可以对作汇报的小组提出问题,大家探讨。

【展示课件】总结:按照垃圾的性质,国内外通用的垃圾分类标准是将垃圾分三类:

“可回收垃圾”又名干垃圾,包括塑料制品、铁制品、木制品、纸张等。

“生活垃圾”又名湿垃圾,包括果皮、果核、菜叶、剩饭菜等。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过期药物、破损的温度计和日光灯等。

【评分规则】对各小组所做的垃圾分类方法进行评议,酌情评出4、3、2、1分。分类标准为:分为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有害垃圾三类。能与之相同或最接近的评为4分,其余视情况而定,评分可以相同。

实况举例:甲组:分四类:可回收、不可回收、有害、无害垃圾。评为4分。

乙组:分五类:矿泉水瓶、易拉罐、废纸、废电池、果皮。评为3分。

丙组:分五类:废纸、果皮等不能再利用的、废旧电器、啤酒瓶与易拉罐、旧电池。评为3分。

丁组:分两类:可回收(塑料瓶、废纸等)、不可回收(果皮、废电池等)。评为2分。

【说明】甲、乙、丙组都能把旧电池分出来独立收集与处理,所以评分稍微高一些。对于小组之间的提问、交流,若有出色的可以酌情加1-2分。

(3)巩固升华:讨论垃圾分类的好处。

【说明】以上问题尽可能地让小朋友谈,举手发言,一次加一分。若小朋友说不出的,可以结合课件介绍。

方案。

最后请小朋友以某区域为例设计一个垃圾分类处理的宣传与实施方案结束本次活动。准备时间5分钟。以投票的形式评选优秀方案。

提示:以某个区域为地点,(例如:家庭、校园、小区等等)你将如何对人们进行垃圾分类的环保宣传?你将设置几种垃圾桶?即设计垃圾分类的方案。你将如何解释这些垃圾桶的用途?分类收集后的垃圾,将如何处理等等。

带着类似的垃圾分类环保问题思考与讨论,在《活动报告》上写下设计方案。

【评分规则】让小组派代表上讲台汇报本组的设计方案,四个小组都汇报结束后,请参与活动的所有小朋友以及作为观众的家长进行投票,评选优秀方案。统计票数,按票数排名评分,票数最高的评4分,依此类推,票数最少的组评1分。

(三)活动小结。

本次活动,小朋友们了解了垃圾分类的标准和意义。体会了探究问题、设计方案的过程。锻炼了合作与竞争的能力。评分不是重要的,学到知识并提高能力以及在活动中建立了友谊才是重要的。

统计各小组的总分,最高分评为优胜奖、最低分评为最有毅力奖,比分在中间的两组视情况而定,分别评为最有创意奖和最可爱奖。

[转载]垃圾分类活动方案[转载]垃圾分类活动方案。

六、活动延续。

1.小朋友在家里或到校园捡到垃圾,记得分类投放,争作“环保小卫士”。

3.统计自家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并称重。

4.开展社会调查,发问卷调查了解学校或社区里人们有关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

5.以小组为单位,结合同学们的调查和收集的相关资料,在学校或社区开展一次垃圾分类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垃圾分类的意义,积极配合垃圾分类的环保行动。

七、注意事项。

1.活动过程中注意要解释说明清楚每一个活动环节的要求、规则等等。

2.活动中注意加强互动,多让小朋友参与,关于环保问题几乎没有特别固定的标准答案,所以要注意听小朋友的回答,对其中的闪光点要及时发现,给予肯定和鼓励。

3.活动结束时,注意指导孩子们把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贯彻到生活小事当中。

八、背景资料。

1.垃圾分类标准:

“可回收垃圾”又名干垃圾,包括塑料制品、铁制品、木制品、纸张等。

“生活垃圾”又名湿垃圾,包括果皮、果核、菜叶、剩饭菜等。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过期药物、破损的温度计和日光灯等。

2.垃圾分类的好处:(垃圾回收再利用的好处)。

酒瓶是高温加热制成的,对收集到的酒瓶再利用,还可以节约不少煤资源呢!

易拉罐是铝制成的,把易拉罐熔化后可以再制成铝锅、铝制零件、铝合金门窗等。

废纸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它可以制成再造纸,能节约木材。

3.废电池中含有许多重要的化学物质如铜、锌、二氧化锰、氯化铵等,若能很好处理,可从中获得许多有用物质。

(一)电池的危害。

大部分电池中都含有汞,当它们废弃在地球表面时,多层金属会氧化锈蚀。汞便会慢慢地从电池中溢出来,进入土壤或下渗到地下水中,再通过农作物或饮水进人人体,损伤人的肾脏。此处,汞还可以转化为无机汞,无机汞在微生物作用下转变成甲基汞聚集在鱼类的身体中,人食用了这种鱼后,甲基汞便会对人脑细胞造成危害,使人的神经严重破坏,重者甚至会发疯致死。轰动一时的日本水俣病事件就是甲基汞所致。一节一号电池烂在地里,它溢出来的汞足以使l平方米的土壤永久性丧失农用价值。

据专家测定一节一号电池能污染60万立方米的水。

(二)电池的回收。

回收的意义:电池的回收能减少环境污染,降低某些疾病的发生率,同时也能节约能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要解决电池的污染问题,对人类现在来讲,不管是资金还是技术上都存在着困难。所以只能降低电池对环境造成的危害。要做的便是将废旧电池回收。

对于电池的回收,可以采取在街道设置回收箱的形式,或者在社会各地建立废电池回收站,如在大城市的超市、商店等地设置废旧电池回收点。与此同时,我们还要加强人们对电池危害性的认识,形成自觉收集、上交废旧电池的观念和意识。据悉,连**、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废旧电池的回收率都只达1%。当然,也有可能是许多大城市中的市民已了解和认识到电池的危害,然而多数人还是为了图方便抱着“反正我只扔一个不要紧”的想法将废旧电池一扔了之。在一次对**30名市民进行的“废旧电池如何处理”的调查中,有31%的市民随手扔掉,68%的人扔进垃圾箱,仅有l%的人上交到专门的废旧电池回收箱。这其中也有许多人,有上交废旧电池的意识,却不知道应交到何处。这就意味着我们要形成专门的废旧电池回收组织。

因此,提出以下倡议:

1.以政府名义建立专门的废旧电池回收部门,大力防止电池对环境的污染;并将废旧电池聚集起来,统一处理,以减小对环境的危害。

2.以各单位(如机关、部队、学校、工厂、饭店、旅馆等)行政系统为中心,建立废旧电池回收网,督促各单位每个成员、居民积极参加回收废旧电池的活动,由网络负责人(曲行政单位选取一人或几人)回收本单位、辖区的废旧电池并将其送到接纳和再利用废旧电池的责任部门。

3.责成各群众团体(工会、青年团、学生会、妇联等)组织号召各自成员积极参加回收废旧电池的行动,把回收废旧电池活动纳入各自团体组织的经常内容。

4.由有关单位(市场管理部门)在各小商品市场(特别是外来人口集中的商品市场)组织商贩把回收废旧电池的活动开展起来,并把其作为市场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

5.在农村乡镇特别是村委会负责开展农村废旧电池的回收工作(农村用电池数量并不少,废旧电池扔在地面上对农村水源有直接影响,许多农村地区还在饮用井水)。

(三)废旧电池的再利用。

任何一种电池都由四个基本部件组成。四个基本部件是指两组不同材料的电解质、电极、隔膜和外壳。干电池、充电电池电锌皮(铁皮)、碳棒、汞、硫酸化合物、铜帽等构成;蓄电池则以铅的化合物为主。

我国是世界上头号干电池生产和消费大国,统计资料表明:1980年我国干电池产量就已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1998年我国干电池生产量达到140亿只;同年世界干电池总产量约300亿只。随意扔弃干电池,不仅污染环境,而且浪费资源。

以每年生产100亿只干电池计算,全年将消耗15.6、万吨锌,22.6刀吨二氧化锰、2080吨铜、2.7万吨氯化锌、7.9万吨氯化铵、4.3万吨碳棒。因此,实行废旧干电池回收利用,利国利民,势在必行。

100—1300度下低烧,从烟气中回收氧化锌,从残渣中回收锰和铁。运用此法,一般冶炼厂无须增加设备和劳动力,就可回收干电池中的锌,若需进一步回收其他物质,尚需增加设备。所谓湿法,就是将干电池分类破碎后,置于浸取槽中,加入稀硫酸进行浸取,再经过过滤,从滤液中提取金属锌,滤渣分离出铜帽铁皮后,再从剩余滤渣中进一步提取出锰来。干湿法,就是将干法和湿法的优点结合起来,先用焙烧的方法回收剩余部分锌,再用浸取和电积的方法回收锰和剩余的锌。运用此法,回收效果较好,但工序复杂,成本也较高。

国外通常的做法是采用湿法,但比国内的处理方法多一工序,也就是说,不仅用酸浸取,电积以提取铁、镉等,而且用碱中和来沉淀锌、镍等。此外,日本二次原料研究所采取筛选、磁选、氯化、再筛选加三次熔炼的方法来处理废电池。相比之下,国外的处理方法工序更多,更细致,更复杂,只有在较大的规模下才较经济。我国的废旧电池处理厂家只有不断扩大规模充分利用规模经济来降低成本,并在此基础上大幅度提高技术水平,才能兼顾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促进废旧干电池的有效回收和利用。

处理废电池的方法主要有四种:分选法、干法、湿法、干湿法。当然填埋法是最简单的。虽然它们都能处理废电池,但它们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污染,我们能否在生产源头就减少废电池污染?答案是肯定的。

(四)电池的未来。

在以后的电池生产中,我们可以尽量生产一些污染小,再利用程度高的电池。例如:燃烧电池,它内部反应生成的水无污染,而且可以再次电解成氢气和氧气,又一次燃烧产生热量,提供电源;无汞电池,因为现阶段的电池大部分都含有汞,如果生产无汞电池既可以减少回收废电池的汞这步繁杂工作,同时也可降低电池对土壤、水源的危害;充电电池,生产这种电池可以不必不断地生产电池来提供能源,而可以将其他形式的能转化为电能储存在电池内,在使用时,再将电能释放;太阳能电池,因为太阳能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而且无污染的一种能源,所以这种电池可以降低能源的消耗,减少空气污染。总而言之,我们将来生产电池,将朝着节能、环保、再利用程度高的方向发展。

一些设想:

1.将处理后的废渣埋于沙漠中,在沙漠面积不断扩展的情况下,这可能是一种最好的选择。

2.将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再用来修路、建地基等。

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x〕18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委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一是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在委机关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三是源头抓起、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在全委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机关各处室承担委机关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后勤服务中心承担主管责任,后勤总务科负责拟定、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和职责,负责分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工作。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委机关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适时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保洁公司、服务公司负责机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确保机关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编织袋,废金属,废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残渣、菜根茶叶、蛋壳果皮等。

3.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四、相关事项。

1.委机关涉及保密、机要等废旧文件、资料的回收处置,严格按保密规定及处置权限进行回收。

2.委机关废弃固定资产的分类处置,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处置规定执行。

五、工作举措。

一是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氛围。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购置垃圾分类所需设备设施,在委办公楼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及机关食堂等地放置垃圾分类设备,制作张贴横幅、标语、警示牌等,为完成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保障。此项工作9月底前完成。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x年底前实现委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全面完成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全市垃圾分类试点运行工作部署,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加快建立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改善市民生活环境,自开展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以来,道里区城管局积极响应全市垃圾分类试点运行工作部署,努力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示范公共机构,探索新型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力争2020年底,达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区属各成员单位为实施主体和管理主体。各街道办事处要在区城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制,建立督导队伍,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在工农街道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示范公共机构创建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模式。根据创建情况,逐步扩大分类试点范围,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分类类别。

结合城区实际,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主要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织物和瓶罐等。

主要指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等。

主要指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电池、灯管和日用化学品等。

主要指除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之外的所有垃圾,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破旧陶瓷品、难以自然降解的内含骨骼、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等。

四、工作任务。

按照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要求,通过政策引导和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提高市民垃圾分类减量知识知晓率。

(1)使用多种载体开展宣传。在广场、公园、景点、车站、工地围墙等公共场所和设施投放分类宣传公益广告,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互联网站等媒体开展公益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知识。

(2)组织策划系列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广场和进社区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垃圾分类论坛,依托各类知名栏目,邀请各界人士开展研讨交流等社会文化活动。

(3)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宣传。通过社会团体、志愿者协会、知名企业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各类宣传活动。在全区范围开展树立生活垃圾分类典型,发挥社会各界名人宣传示范效应,引领垃圾分类的社会风尚。

(4)深化社区分类宣传。利用小区各类宣传设施,运用多种宣传形式,确保宣传内容“到单元、入楼道、进家庭”,保证居民入耳入眼入心。

“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意识,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良好的卫生习惯。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同时,通过“小手拉大手”,由学生将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带给家庭成员,进一步强化宣传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1)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成立区级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中心,对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人员、物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进行分门别类的培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日常管理和培训指导的能力。

设置相应生活垃圾分类指导部门,负责指导辖区单位、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普及社区居民培训。对居民小区实施培训教育活动,通过社区课堂、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对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做到应知应会。

(3)开展公共机构分类培训。鼓励各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设立垃圾分类宣教基地,定期组织分类培训知识讲座,培养公共机构职工垃圾分类的理念和意识。

3.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

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基建投资等资金政策支持,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对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并分别将相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

在首批示范创建期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者政府部门直接组织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在示范小区和公共机构设置分类垃圾桶、宣传板、标识牌,并为小区居民免费发放足量的分类垃圾袋。

垃圾产生者将产生的垃圾装入分类垃圾袋并投入对应的分类垃圾桶。在示范片区,按照300户聘1名督导员、20户配1名志愿者的标准,组建垃圾分类专门指导队伍,负责宣传、指导、督促居民按照标准投放垃圾袋,并对错投的垃圾进行分拣,促进居民逐步养成分类习惯。

鼓励有资质的再生资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源回收利用企业建立积分兑换平台,采用app或电话预约服务、自动投放或上门回收可回收物方式。

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衔接。充分利用xx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对可回收物及大件垃圾进行规模化、无害化处置,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实现“两网融合”。

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稳定运行,保障餐厨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

五、实施步骤。

(一)示范筹备阶段。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完成首批示范片区和单位收集设施配置工作,完成宣传培训相应准备工作。

(二)创建示范阶段。选取工农办事处1个小区(xx新城小区)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探索建立分类投放、收运、处置体系,并逐步扩大示范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分类模式,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公共机关强制分类和示范片区创建经验,连片成网,在巩固原有宣传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以区委、区政府两个驻区单位、工农街道办事处辖区内1个居民小区、2所学校、1个大型商超纳入推广范围。

(四)全面推广阶段。遵循全市推广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模式,形成规范有序、科学长效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运行机制,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的目标。

六、组织机构。

按照xx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成立道里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小组办公室。(同级别按姓氏笔画排序)。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注:待试点工作完成后,如继续扩展垃圾分类工作范围,将涉及其他各街道办事处。

道里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区生活垃圾分类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督查制度和综合考核制度等,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切实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快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试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工作推进,研究解决工作实际困难;加强监督检查,将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建议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省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各类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明确部门职责。

各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三)完善政策法规。

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试点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制定完善引导政策和收费政策,保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所需经费。鼓励企业投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和再生产品应用项目。出台相关市场推广引导机制,促进低值废品回收。

(四)动员社会参与。

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

教育。

工作。

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绿色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

知识。

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青团、妇联要动员团员青年、基层妇女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党支部、居委会、老人会、志愿者协会等基层力量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确保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村级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实现城乡生活垃圾系统治理,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为文明县城创建和绿色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xx年x月底前,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出台辖区(部门)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月底前,县城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正式运行。xx月底前,县城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年底前,县城区基本建成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城区完成x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建设,盛康镇完成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建设。

20xx年,xxx镇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建设。

20xx年,县城区和所有乡镇(开发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至少有xx%的行政村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全县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xxx个。

20xx年,县城区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xx%。

(一)规范分类投放。

城区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1.公共机构。

运行模式: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以下简称管理责任人)制度。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本单位办公及生活区域的管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监督工作。

设施配备:根据垃圾产量,按照《xx县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在办公楼内公共区域、楼外公共区域、垃圾临时存放区域合理设置四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

2.居民小区。

运行模式: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1)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物业公司为管理责任人,在主管单位或社区的指导、督导下,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入户宣传、监督,引导居民正确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

(2)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住宅区,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在社区的指导、督导下,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

(3)社区管辖区域,确定专门干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需要增加环卫工作人员、督导员和分拣员,宣传、引导居民正确开展居家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定时上门收集模式。

设施配备:一是物业管理小区和业主自行管辖区。以方便居民投放和满足垃圾产量为原则,根据小区实际,合理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有条件的小区可以引进智慧分类收集设施。每个小区应至少设置x个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零时存放点。二是社区管辖区域。以方便居民投放和满足垃圾产量为原则,根据实际合理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配套设置分类收集棚亭,并合理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零时存放点。

3.公共场所、公共清扫区。

运行模式:责任主体负责投放垃圾收集容器,县环卫处负责收集。

设施配置:

(1)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客运站、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配套餐饮区、集中休息区的增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广场、公园配套建设智慧分类收集设施。

(2)公共清扫区。城区主干道路、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及商业街繁华区每间隔xx-xxxm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次干道路、一般道路每间隔xxx-xxxm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在环卫工人休息间设置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储存点。

(3)农贸市场和大中型超市。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固定回收点,同时设置易腐垃圾或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并结合实际提高易腐垃圾收集容器配置比例。

4.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

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推行“四类直分”垃圾分类模式,组织辖区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和督促分类责任主体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运行模式:

(1)乡镇(开发区)负责镇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投放及运行维护管理,抓好日常工作的督查考核。

(2)行政村确定专人负责垃圾的定时清收,并通过村规民约、实施奖惩措施等方式组织和引导村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工作,对保洁人员实行定岗、定位、定责的责任制管理。

设施配置:一是农村“四类直分”容器设置:

(1)每个保洁员配置x台四类直分收集车,每个组(村湾)设置x个垃圾集并点,每x-x个村配置x台垃圾收集车。

(2)每个组随湾就片设置x座沤肥池,每个居民点设置一个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垃圾屋)。

(3)镇区或人口密集村湾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存放点。

(4)农户(居民)家庭设置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是农村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

(1)村委会在公共区域设置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有餐饮服务的村(社区)应在主要餐饮区及食品加工区设置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规范分类收集。

加强分类收集日常监管,建立管理台账,完善统计制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集”的倒逼机制。

1.有害垃圾收集。根据有害垃圾品种和数量,合理确定收集频次,城区由县环卫处负责收集,集中存放;乡镇(开发区)由所在地住建分局负责收集,集中存放。

2.厨余(易腐)垃圾收集。城区餐饮经营单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的厨余垃圾、居民家庭厨余垃圾、农贸市场易腐垃圾及其他厨余垃圾由县环卫处收集。农村易腐垃圾由村(社区)保洁人员收集转运至沤肥池,实行沤肥还田。

3.可回收物收集。

(1)由公共机构、居(村)民自行收集处理。

(2)环卫工人或者保洁人员收集。

(3)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定时收集。

(4)转运站建立分拣中心集中分类收集。

4.其他垃圾收集。县环卫处、乡镇(开发区)住建分局按照“日产日清”的要求收集。

(三)完善运输体系。

按照实际需求保障分类运输车辆,包括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运输车辆,并统一车身颜色和分类收运标识;对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实时监控,做到科学、环保、高效转运,严禁“先分后混”。

1.有害垃圾运输。按照实际需求,合理配备专用厢式货车。需中转至有害垃圾处理场所的,应委托专业单位按规定运输;属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2.厨余垃圾运输。厨余垃圾由县环卫处或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服务单位采用专用车辆运输。厨余垃圾采取密闭高效的运输方式,做到“日产日清”。

3可回收物运输。规范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县城区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预约或定时上门回收,也可由公共机构和居民自行处理。农村鼓励乡镇(开发区)利用回收、换物等激励措施回收。同时,逐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分拣中心。

4.其他垃圾运输。由县环卫处、乡镇住建分局采取密闭车辆进行运输,同时完善现有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增加分类设施和空间;根据实际需要,新建符合标准的转运站。

(四)完善处理体系。

根据《xx县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xx-20xx)》,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

1.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暂存。

2.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运行,逐步扩大处理能力和辐射范围。农村易腐垃圾采取生态堆肥方式处理。

3.建立和规范可回收物统计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智能统计体系,合理界定统计范围,精准统计可回收物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公共机构建立可回收物统计台账。

4.加快实施老君山垃圾处理场二期建设,稳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经信局、县财政局、县资源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县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协调推进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坚持管行业管分类,垃圾分类相关责任单位依据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方案和推进路线图。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县发改局负责督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新建小区强制分类工作;县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商场、非星级宾馆、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科技经信局负责督促工业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县城管局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组织“两微一端”、电视、网络等平台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城管部门要利用垃圾处理场所的公众开放日,组织基层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机关工委要组织党政机关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对党员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教育部门要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内容,力争“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工青妇等部门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青年文明号”“最美家庭”“三八红旗手”等评选范围,积极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文明卫生创建工作,组织村(社区)居委会和志愿者开展入户宣传。

(四)加大资金投入。将生活垃圾分类所需资金纳入县、镇两级财政预算。鼓励乡镇(开发区)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示范片区(乡镇)的创建工作。县财政从20xx年至20xx年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保障,同时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和标准,全面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五)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行业监管、专业监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链条监管,对处理设施实施常态化环境监测,确保达标排放。组建专业垃圾分类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检查督办内容,纳入文明单位、综合目标等相关考核内容,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六)严肃考核问责。严格贯彻落实《襄阳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条例》《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混投、混运、混处的单位和个人,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定期对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办,每季度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结果在新闻媒体公示,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严肃追究责任。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于每年双月的xx日前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报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系列

各股(室):

根据《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特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府办发〔2020〕11号)以及《六枝特区2020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施方案》要求,为切实推进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特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有效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对全社会普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20年5月底前,完成我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安排部署工作;2020年6月至7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摸排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基础台账;2020年9月底前合理配齐特区党委政府大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特区党委政府大院、操场、人行道、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

(一)分类方法。

按分类原则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

(二)分类标识颜色。

有害垃圾:红色容器或张贴红色有害标识容器;厨余垃圾(湿垃圾):绿色容器或张贴绿色厨余标识容器;可回收物:蓝色容器或者张贴蓝色可回收标识容器;其他垃圾(干垃圾):灰色容器或张贴灰色其他垃圾标识容器。

(一)完善基础设施: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简明易行”原则,配齐本单位办公区域内的相应设施。

1.食堂(茶水间、休息室、会议室):在提供餐饮服务场所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办公区域:办公室应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出入通道、楼梯出口、楼层廊道等公共区域,在方便且不影响安全、和整体协调性的位置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独立办公区域及集中办公区域在出入口设置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3.公共场所区域:党委政府大院大楼外部人行道,设置两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4.六枝宾馆:六枝宾馆食堂(茶水间、休息室、会议室)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区域应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强化分类投放(储存):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洁人员应严格按垃圾分类要求,将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或指定地点,并建立台账。

1.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至“有害垃圾桶”内或固定回收点,投放时不应弄破有害垃圾的容器或包装物,灯管、温度计等易碎的有害垃圾应用纸或布包裹后投放。所有有害均垃圾需由专人负责统计数量及去向并建立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设立危险废物暂存间、张贴警示标识标牌,防范环境风险隐患。

针对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日常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小的实际情况,原则上每半年联系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处置一次有害垃圾,并做好台账进行登记;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2.将厨余垃圾投放至专门收集容器内,投放时应避免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混入。特区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食堂每日产生厨余垃圾(湿垃圾)数量应由专人负责统计建立台账,每日所产生厨余垃圾,需独立存放,由辖区城管环卫部门处置,做到日产日清。严禁自行处理厨余垃圾,避免流入非法处理渠道造成危害。

3.将可回收物单独投放至“可回收物桶”内或固定回收点,废纸类投放前,应去除塑料封面(套)、钉针等,并铺平叠好,加以捆绑,瓶罐等容器应倒空内装物,饮料软包装应抽出吸管并压平,纸、塑料、金属等混杂的物品应尽可能按属性分开。废旧电子电器应集中暂存在库房或其他暂存区域。

特区党委政府大院各单位需对废电器电子产品(如空调、打印机、台式计算机、电话单机等)、废大件可回收物(如沙发、桌椅、柜子等)、其他可回收物(如废纸、废玻璃、废塑料、废金属等)进行分类存放,其中其他可回收物可根据垃圾产生数量定期委托具备资质的废旧商品回收企业或个人进行集中处理;废电器电子产品和废大件可回收物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废旧商品回收企业进行集中处理,处理时应规范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并符合保密规定和要求。所有可回收物均需由专人负责统计数量及去向并建立台账。

4.其他垃圾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桶(不可回收物)”内,统一收集到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容器中,由辖区内城管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处置。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扎实推进,成立了六枝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积极做好本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日常指导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

按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收集设施要求,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确保2020年6月底前配齐投入使用。

(三)创新管理机制。

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鼓励自带水杯,使用可更换笔芯的签字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深入实施“光盘”行动,减少厨余垃圾产生。

(四)加强宣传引导。

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行为意识。

(一)宣传教育工作。

本单位要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单位微信群、干部职工学习会等,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分类知识、工作动态和政策法规,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营造有利于推进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建立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目标,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快建设和谐美丽干净的单位。

结合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实际,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制度,制定奖惩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负责指导并监督本单位工作人员规范分类投放垃圾,同时做好相关巡查、储存、登记、处置、公示等工作。

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机制是从工程学中借用的概念。其初衷是指机械设备中承担启动和制动功能,并对机械设备起整体控制作用的关键部件。当应用于行政管理时,这一概念通常是指所有行政组织为实现其职能而设立的固定机构。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县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精神,做好我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德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字〔2020〕29号)要求和德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综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快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形成以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党员领导带头、干部职工参与的良好格局。在不断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全县节约型机关建设水平,发挥公共机构应有的示范引领和表率作用。

齐河县各级各类公共机构。

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2020年底,全县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公共机构办公区域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工作,切实发挥公共机构在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

城市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垃圾分类的主体。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集中供餐的单位应增加餐厨垃圾分类。要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进行标志设置。按分类标准合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设施,在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类生活垃圾。

(一)有害垃圾。

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

1.废充电电池和电路板:含汞、镍氢、镍镉的充电电池和纽扣电池以及废电路板;

2.废灯管:日光灯管、荧光灯管、节能灯、led灯;

4.废家用医护用品:药品及其包装物、水银温度计、水银血压计。

(二)可回收物。

指易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

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2.其他可回收物。

(1)废纸:报纸、书刊杂志、复印纸等纸张,纸板纸箱,纸质包装等;

(3)废玻璃:玻璃瓶、玻璃杯、玻璃桌面、窗玻璃等;

(5)废织物:衣物、床单、棉被、鞋、窗帘、毛绒玩具等;

(6)废大件可回收物:床及床垫、沙发、橱柜、桌椅、门窗等。

(三)厨余垃圾。

指餐厅、厨房产生的易腐性垃圾。

1.蔬菜瓜果:蔬菜、瓜果及其果肉、果皮、果壳等;

3.食品调料:各类饼干、糖果、巧克力、罐头等食品,糖、味精等调料;

4.茶叶盆栽:茶叶、中药、咖啡渣,盆栽植物残枝落叶,动物饲料等。

(四)其他垃圾。

指除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混杂、难以分类的生活垃圾。

3.灰土陶瓷:烟蒂、尘土、陶瓷及其他难以归类和无利用价值物品。

(一)加强宣传培训。各公共机构要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教育培训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营造有利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行为意识。

(二)提倡示范带动。各公共机构干部职工要主动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当好分类宣传员。敢于制止乱丢乱扔、混装混运生活垃圾等现象,当好分类督导员。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当好分类示范员。全县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结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引导带动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三)夯实学校教育基础。教育系统主管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切实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培养一代人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

(四)开展志愿者活动。各公共机构要在干部职工中培育一支志愿者队伍,深入垃圾分类工作一线,融入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的日常,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志愿者活动的专业性,使志愿者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五)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各公共机构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六)拓展交流渠道。各公共机构要积极推荐引导干部职工关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助手”微信公众号,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参与交流互动活动。积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增强社会影响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党员以身作则,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任务分工。各公共机构要明确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监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避免垃圾混投混放。

2020年底前,各公共机构要完成垃圾分类点设置工作,合署办公楼的主管部门负责大楼内外公共区域的垃圾分类点的设置,独立办公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垃圾分类点的设置。积极配合环卫部门布设分类垃圾桶相关设施和清运事宜。各公共机构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垃圾源头分类实效,分类投放,不得乱扔乱放、私自出售或处理,上级领导适时对垃圾分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工作不重视,垃圾分类不彻底,造成工作被动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停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一是认真落实“公共机构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要求,各公共机构食堂和所属招待场所要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袋、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从源头减少使用塑料制品。二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按照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倡导使用可降解、可重复使用的绿色塑料制品。三是全县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真正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尤其在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中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源头减量,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四)加大资金支撑保障。各公共机构在实施垃圾分类工作中要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设施配套、宣传教育、绩效考评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尤其对厨余垃圾堆肥等简单易行的再回收、再利用措施,要给予重点保障和支持。

(五)强化经验总结。各公共机构要及时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建设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样板,推动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科学高效开展。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一)实施区域。2020年底前,在以下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1.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2.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包括:河北省邯郸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铜陵市、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广元市、四川省德阳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陕西省咸阳市。

3.鼓励各省(区)结合实际,选择本地区具备条件的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应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主体范围。上述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强制分类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尚无终端处置设施的城市,应尽快建设完善。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城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前述对有关单位和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应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完善地方性法规,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本方案发布前已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提出强制要求的,从其规定。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居民社区设置专门设施对“湿垃圾”就地处理,或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三)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已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的城市,要在稳定运营的基础上推动区域全覆盖。尚未建成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城市,可暂不要求居民对厨余“湿垃圾”单独分类。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四)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安全化、清洁化、集约化、高效化配置相关设施,促进基地内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卫生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创建活动中,逐步将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列为考核指标;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工负责推进相关工作;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予以处罚。

(二)健全法律法规。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律制度,推动相关城市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

(三)完善支持政策。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发挥中央基建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地方财政应对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的建设运行予以支持。

(四)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五)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探索幼儿园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可行途径,推进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提高幼儿园师生的环境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以实际行动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掌握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常识,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以创建垃圾分类质量为目标,整合全园各方面的力量,围绕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的主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家长认识到垃圾分类是要从源头上分离出来,并尽量减少垃圾的产生量,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做到人人知道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自觉进行垃圾分类。

成立节约资源、垃圾分类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负责全面策划、指挥、督导垃圾分类的工作。

副组长1:常务副园长,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垃圾分类工作。

副组长2:安全主任、保健医生,负责协调、落实垃圾分类工作。

副组长3:保教主任,负责组织教师开展垃圾分类活动、记录活动资料等。

各班级级长:负责协助副组长,带领本级教师具体落实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校领导要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切实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我校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抓出特色。学校制定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推进计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橱窗、班级宣传栏、校园网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使垃圾分类人人知晓、深入民心,营造师生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

(三)加大投入,落实保障。在校园内增加垃圾分类设施的购置,在人流密集的地方,如操场、园门等地方放置分类垃圾桶,方便师生分类投放,提高师生参与程度,并加强垃圾分类设施的日常维护、保洁。幼儿园后勤组要做好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

1.走廊的垃圾桶为家长、领导来园,以及师生在课间活动中产生的垃圾时存放所用,教室产生的垃圾不得倒入其中。由清洁工每周清理数次,其中可回收垃圾交幼儿园后勤组统一处理。

2.教室产生的垃圾分类后送交幼儿园垃圾收集箱,其中可回收垃圾由专门人员统一计量,不可回收垃圾统一由保洁员来清理。

3.废旧电池由后勤组统一收缴后交环保部门处理(废旧电池一定要放在专用收集箱内,家中使用的电池也可带来)。

4.文印室的废墨盒由文印室人员统一保管集中处理。

5.厨房垃圾每天由专人进行收集处理。

1.每天上午、中午、下午放学前由保育员清理教室垃圾。

2.后勤组定期对可回收垃圾送废品回收站。

3.后勤组对有害垃圾不定期送交环保部门专门处理。

由保育员负责,后勤卫生检查小组检查各班活动室是否对垃圾进行正确的分类,若没有按要求分类,按要求责令班保育员立即整改。

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系列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和《x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参照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xxxx年底前,实现市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x街道、x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xxxx年底前,x道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市城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并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达到xx%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xx%。

xxxx年底前,xx道、白露塘镇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同时,苏仙区(不含农村)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xxxx年底前,xx道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同时,北湖区(不含农村)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从而实现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xxxx年,巩固和提升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xxxx年底前,市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全市各县级城市(含县城)应参照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因地制宜,逐步推进。()。

生活垃圾分类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除上述四大类外,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单独分类、独立处理,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减轻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负担。

(一)居住区域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确保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单独投放,逐步做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开投放。

(二)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宾馆酒店、商场、商铺等机构产生的垃圾,有集中供餐的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无集中供餐的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确保产生的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农贸市场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等独立收运处置。

(三)车站、码头、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区域,一般以“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也可根据垃圾产生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类模式。

严禁将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1加大使用环保包装物。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促进邮件、快件包装物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超市的管理,积极推行净菜上市。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和引导消费者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环保包装。

2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要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和一次性杯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用品。鼓励和支持铝合金模板、装配式建筑、精装修住宅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降低建筑施工和房屋装修建筑垃圾产生。

1注重培训引导。加大对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知识的培训力度,引领公共机构带头参与垃圾分类工作。鼓励居民在家中滤出厨余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减少塑料袋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社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依靠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力量,发动社区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社区,要安排现场引导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现场宣传和引导,做好台账记录,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单独设置,并进行分类堆放。

2明确分类投放要求。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规定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责任人负责将责任片区内需要转运的垃圾以桶为单位,按本区域收运路线和时间规定转移至收集点,无缝对接进入环卫系统收运网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下列规定确定:

(1业主自行管理的居住区,业主委员会为责任人;委托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

(2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管理区域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

(3公共建筑,所有权人为责任人;所有权人委托管理的,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5酒店、宾馆、饭店、购物中心、商场、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展览展销、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举办单位和店主为责任人。

(6道路、广场、景区、公园、公共绿地、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体育场(馆)、宗教场所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按照上述规定不能确定责任人的,对管理责任范围有争议的,由所在区城管部门组织相邻责任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所在区城管部门确定。市城区涉及跨区争议的,由市城管部门或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1理设置分类收集站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社区要优化布局,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站点,并提供分类投放所需器具、设备及条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做到功能完善、干净无味。全市分类垃圾桶实行统一的外型、型号、颜色等,其中,可回收物用蓝色收集桶,有害垃圾用红色收集桶,厨余垃圾用绿色收集桶,其他垃圾用灰色收集桶,颜色色标以省相关部门规定为准。收集桶标志统一字体为黑体,英文为arial粗体,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执行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xxxxx-xxxx)。有关单位和社区应同步公示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以及各类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安全原则,设置专门贮存场所(容器)。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流程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改善全省人居环境。

坚持政府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坚持立法先行,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坚持教育引导,动员全民参与;坚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带动居民小区连线成片整体推进,逐步扩大垃圾强制分类范围。

(二)目标任务。

加快出台垃圾分类实施办法,福州市、厦门市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或实施方案。

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厦门市、福州市城市建成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除厦门外,福州、泉州、漳州、莆田、三明、龙岩等6个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设区市至少选择1个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建成区于20xx年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xx年,全省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一)主体范围。全省到20xx年前在设区市建成区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居住区域、单位区域、公共区域连线成片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

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有条件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二)强制分类要求。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细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有害垃圾必须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定时收运。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鼓励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海鲜产品(水产品)、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三、积极引导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根据试点情况完善立法,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实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居住社区可探索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四分类”。结合当地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实行社会分类与专业分类相结合,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投放。“湿垃圾”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根据垃圾产生量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单独设置,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推动建筑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处置。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环卫主管部门要加快组织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设施,有条件的增加大件垃圾破碎、分拣设施,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直运、定点定时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鼓励定时定点开展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收集和再生利用工作,有条件的鼓励建设收集处置专用场所。

(三)完善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弃物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有条件的大型农贸市场、果品批发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大型企业等有机易腐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避免分类后易腐垃圾直接进入城市焚烧厂或填埋场。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年底前,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和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20xx年底前,按照《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完成具体项目建设,对即将饱和的垃圾填埋场要实施新建扩建。

(四)积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促进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20xx年底前,福州、厦门、漳州、泉州、龙岩要力争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定期研究相关工作。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起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快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工作推进,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将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通报批评,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省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省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食品安全创建城市、人居环境奖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各类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共同做好工作。

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组织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重大问题。

发改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审批、核准等相关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发挥省预算内基建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经信部门负责推进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推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等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推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置监督管理,督促加快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宣传、教育部门负责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和指导各类媒体和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的评测内容。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幼儿园、小学、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学内容。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完善政策法规。各地要加快推进立法,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制定完善引导政策和收费政策,保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所需经费。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开展垃圾“计量收费”。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政策,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和再生产品应用项目。出台相关市场推广引导机制,促进低值废品回收。

(四)创新体制机制。实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各类型区域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相关考评激励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提升垃圾分类回收整体水平。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监管。

(五)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绿色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青团、妇联要动员团员青年、基层妇女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党支部、居委会、老人会、志愿者协会等基层力量,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开展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系列

为扎实有效推进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瑞昌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制定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强化源头宣传教育,推动终端处理建设,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垃圾分类制度为基础,全员推动、全员参与的绿色环保氛围,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改善机关工作生活环境,为建设“文明之城”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成立市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政委王忠华任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邹余平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在警务保障室,由李剑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政工监督室、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推进、协调、指导、落实,具体工作由警务保障室协调。各单位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督导员制度,定期对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检查督导。

(一)制定健全规章制度。市局组织制定《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各单位根据方案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和计划安排表,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各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二)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做好《瑞昌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宣传工作,确保全体民警职工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开展倡议宣传,各党组织要把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开展“模范机关”工作的一项具体举措,开展形式多样、内容详实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一楼大厅电视、宣传栏等媒介,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在各个楼层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标语,确保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建设。

(三)开展主题活动。各党组织要结合“七一”党员、国庆、元旦等重要节日,开展一次以“垃圾分类,你我同行”为主题的党日活动;结合“双报到、双对接”(即机关各党组织与共建、挂点社区党组织报到、对接;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对接)“一月一主题”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对接社区,组织党员志愿者进社区、进广场、进街道、进企业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提高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度,大力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规范垃圾回收桶配备。严把分类关,守住第一道关口,合理配备、增设和规范垃圾收集桶,方便投放与收集。在办公室内规范设立垃圾桶(篓),在办公楼显著位置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2个回收桶。

(五)做好收集转运衔接。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模式,与物业公司联系对接,签订生活垃圾回收合同,明确物业在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全过程的责任。

(六)切实做到垃圾减量。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源头实现垃圾减量化,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推行无纸化办公,尽量不使用一次性杯子。食堂优先采购净菜、洁净农副产品,推行“光盘行动”,减少厨余垃圾产生量。

(七)持续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各单位自行管理原则,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各单位工作联络员、督导员要对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乱分乱投现象,及时予以纠正。

(一)政工监督室:将垃圾分类纳入创城工作、内部绩效管理等考评。配合制定机关垃圾分类宣传方案,负责开展形式多样、内容详实的宣传活动。。

(二)督察大队:牵头组织对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垃圾分类检查纳入机关日常检查。对不认真履职,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和问责。

(三)警务保障室:负责市局各单位办公场所、公共区域、生活区的垃圾分类桶的采购、摆放、回收、运输等工作,负责各个楼层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标语,负责制作机关垃圾分类宣传公示栏。负责做好收集转运衔接,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书。

(一)分类标准。

1.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二)容器设置。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市局各单位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单位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推进,从细落实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职责。

(二)严格责任,落实措施。全体人员自觉做好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务必严格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分别正确投放,真正做到从我做起、落实好每一项分类工作。

(三)强化监督,保证成效。市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考评,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对工作不落实、不配合导致被上级通报或绩效考评扣分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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