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实施方案(模板19篇)

时间:2023-11-11 05:54:54 作者:笔舞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实施方案(模板19篇)

民族团结是民族之间文化交流、经济合作与发展的重要基础。根据范文的结构和论证,我们可以学习到如何在实际生活中践行民族团结的理念。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市直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结合市直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第二次座谈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实践,推动阿勒泰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要坚持不懈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不断筑牢创建活动的思想基础,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努力营造和谐机关的氛围,进一步巩固提高创建工作,打牢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基础。

(一)集中开展好民族团结融情主题活动。一是集中开展“五个一、五个好”融情活动。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不同民族的干部职工互学语言、互学歌曲、互学舞蹈、互学技艺、互助工作等竞赛活动,人人争当“五个好”(好搭档、好同事、好邻居、好伙伴、好朋友),人人参与“五个一”(共照一张全家福、共度一个节庆日、互写一封书信、共讲一个团结故事、共种一棵团结树),确保机关干部参与率达100%,同时要形成活动的资料储备库,做到文字、图片、声像三统一。二是集中开展“结对认亲”活动。继续落实市委关于干部与基层群众“结对认亲”文件精神,大力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广泛结交不同民族的朋友,至少要结交1名农牧民朋友,要做到与农牧民“对子”写一封信、走一次亲、交换一次礼物、聚一次餐、讲一个民族团结故事、照一张合影等,党员、领导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系列文体活动。依托各民族传统节日,通过举办以“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的的文艺演出、文体联谊活动、民风民俗展、民族体育项目大竞技等多种形式,表达各民族之间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弘扬时代主旋律。

(二)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机关细胞创建工程。按照市民族团结进机关要求,结合本单位性质和行业实际,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好干部、好职工、好科室、好班组、好员工等评比和“五学五比五争”活动,机关工委发挥牵头单位作用,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机关细胞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活动。

1、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一是加强学习,加深认识。通过集中学习、组织座谈会和讨论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四个认同”教育活动,系统学习党的民族理论,大力宣传我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二是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不断丰富“主题党日”的活动内容及形式,组织开展“四个一”活动(观看一部民族团结教育影片、开展一系列双语学习、学唱一首民族团结教育歌曲、撰写一篇民族团结感言)。市直各部门(单位)可结合实际,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及形式,切实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夯实创建工作基础。

2、开展“七个一”活动。在机关干部中广泛开展“七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探访慰问活动、开展一次“党员奉献日”活动、实施一轮结对帮扶行动、举办一场民族团结知识竞赛、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开展一次“看发展、爱家乡”教育活动、开展一次学习身边民族团结模范典型活动,教育广大机关干部牢固树立民族团结和爱祖国、爱家乡的思想观念,形成人人关心民族团结、人人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

1、办好民族团结专场报告会。深入开展以“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为主题,以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民族宗教法规、民族团结模范事迹为内容的3类民族团结专场报告会,形成人人有民族团结思想意识,处处有民族团结故事,行行有民族团结模范,全社会学典型、树典型、当典型的良好风气。

2、抓好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以“每月一讲”干部学习讲堂和“三会一课”教育为载体,将民族团结教育专题纳入单位学习计划,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同时,机关工委将民族团结教育专题纳入xxxx年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在机关党务干部和党员中进行专题授课,进一步增强和提高机关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在培训中播放民族团结影视片,坚持多层次,多形式的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

3、抓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坚持把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教育结合起来,以教育月活动为载体,组织机关干部进行一次民族团结知识测试、观看优秀民族团结影片、组织民族团结事迹报告会、做好结对帮扶等活动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集中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在寓教于乐中受到了潜移默化的民族团结教育。

4、做好日常民族团结宣传氛围。利用机关党建网,开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专栏,将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民族宗教法规、民族团结模范事迹等进行文字和图片的专版宣传,营造良好的民族工作氛围。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大型户外广告牌、电子屏、触摸屏、宣传栏、宣传册、手机短信等媒介,广泛地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使广大干部群众在自觉与不自觉中受到了民族团结教育,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按照市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相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丰富活动载体,本着有利于工作推进的原则,明确工作时限及具体责任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监督机制。市直机关工委将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相关工作,纳入年底考核工作,实行加减分制,对民族团结工作开展扎实有效、获得上级表彰的,进行加分;对民族团结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受到通报批评的,予以减分。同时,在基层党组织、党员评优评先工作中,也将征求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对于民族团结工作推动不力的,不予表彰。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把创建活动作为基础性、日常性、常态化的工作,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切实巩固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市直各部门(单位)需将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以信息形式及时上报市直机关工委邮箱。()附件: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

创新。

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甘委发〔xxxx〕9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创建活动,不断激发全乡的创造活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探索整体推进我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模式,促进全乡区域经济得到更好更快发展。

(一)统筹规划、和谐发展。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工作摆在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规划、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在创建活动工作建设中得到实惠。

(三)自下而上、群众参与。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性,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自下而上,逐步推进,形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实事求是、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指导。

(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为载体,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落实到全乡各个行业、各条战线、各基层单位,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深入开展维护国家统一和热爱伟大祖国的宣传教育、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的宣传教育,各民族团结友爱、和谐共处的宣传教育。及时协调和解决各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及时妥善处置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用好用活省、州、县的民族专项资金,努力为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保障。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大对民生的投入力度,让各族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按照“优化布局、扩大总量、完善功能、提高质量”的要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民族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就业援助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四)不断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事业。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努力建设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色、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推进文化软实力成为发展的硬支撑。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文体服务中心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建设,保障全乡基层文化设施有效运转。加大对少数民族文艺团体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积极打造少数民族文化亮点工程。加强民族文化发展政策法规建设,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方式和手段创新。加大对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和民族文化品牌的培植力度,不断扩大民族文化的影响力,努力提高文化产业对乡域经济的贡献率。

(五)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乡”战略,积极落实党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政策,调整和优化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途径和方式,形成科学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选拔培养机制。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胜利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

(二)实行目标考核。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纳入到全乡总体目标考核体系,由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验收细则,指导全乡有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大对村、乡直各部门的督促检查力度,把创建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履职履责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保障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教育活动和遵守“三纪四德”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面向全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大宣传、大创建活动,让“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四个认同”重要思想深入人心,为全乡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1、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教育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的.氛围。2、努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扶持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引导他们走“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路子。努力做到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实行典型引领示范。要将创建活动与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三个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各族群众的整体素质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取得实效。要不断创新创建工作形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村、进学校等活动,激发全乡的创建工作热情。注意在不同民族、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人群中发现、培养、树立团结共事、和睦相处、世代友好的先进典型,在全乡形成以“维护民族团结为荣”的良好道德风尚。

(五)落实创建经费。将创建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创建活动正常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工作精神,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贯彻落实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年大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县统战部要求,结合发改局实际开展民族团结工作八进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确定目标。

一是在发改系统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典型人物事迹的学习、宣传、教育;二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推进各民族群众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发改局全体职工学习的全过程。

(二)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差异、尊重风俗习惯。解决好执法领域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大力推进各民族互学语言。形成互帮、互学、团结和谐的氛围。

(三)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在发改系统大力传播现代文化理念,引导各民族同志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坚持到人、管用、有效原则,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加强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民族在生活和工作学习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感情,形成各族群众感情相融、心灵相通、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良好社会环境。正确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的关系,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关系,尊重规律,把握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方向,既不能无视共性而放弃引导,也不能超越历史阶段,忽视民族差异用行政手段强行推进。

(五)贯彻落实好《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依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发改局全体职工对贯彻执行《条例》重要性的认识,把遵守和执行《条例》变成各族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六)以民族团结进机关为抓手,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结合发改工作实际,突出行业特点,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引导各族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创建,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进机关”重点处理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本职业务工作的关系,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带动创建活动,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凝聚各族群众的向心力,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七)引导各族干部职工自觉远离宗教极端,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威胁,也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要结合近年来的典型案例,讲清楚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和危害,引导各族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宣讲,每月至少一次,结合区情、州情、本单位实际,宣讲要言之有物。要加强对用好“五把钥匙”,坚持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科学普及“四管齐下”,切实增强各族群众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对宗教极端思想的辨别力和免疫力。

(八)精准脱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奠定民族团结进步的民心基础。继续开展好民生建设年活动,科学规划民生建设项目,把精准扶贫、脱贫与争取和凝聚人心相结合,要从群众呼声高、与百姓生活密切的具体事入手,从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做起,多办一些顺民意、惠民生的事,重点向基层倾斜,向“访惠聚”倾斜,向促进民族团结倾斜,在凝聚人心上更加见到实效。

三、重点工作。

(一)发挥民生发改的功能,配合有关单位,部门,落实好自治区提出解决突出问题的27项举措和自治州提出的23项举措。要逐项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活动。以《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以及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为主要内容,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的专题辅导,加强对领导干部学习掌握《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讲透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和带来的巨大变化,讲明博州各族干部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取得的成绩,讲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讲清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和现代文化的引领方向,讲好民族团结的动人故事。

镇X村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村各级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五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思想,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推动全村各族党员干部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争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模范村而努力工作。

一、我村基本情况。

我村共有378个家庭,1669名居民,5个村民小组,村路20条,25个志愿者服务队,30个双联户长,村两委及工作队、村警务站、干部共29名。

二、成立村民族团结创建领导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有序、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和我村实际,通过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题会议,成立我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我村第一书记克热木江·麦麦提担任,党支部书记木沙·艾沙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群众工作站站长吐鲁洪·克尤木担任我村民族团结创建办公室主任一职,我村“三位一体”其他成员都被纳入领导小组成员,为我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群众工作站,由群众工作站站长吐鲁洪·克尤木兼任,负责总队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指导各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工作,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村先后开了多次专题会议,分别研究通过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责任分工以及工作制度、民族团结“微创建”评选标准、“微创建”命名决定等事项。

三、具体开展工作情况。

营造氛围,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2020年5月1日2020年7月1日期间,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制作民族团结创建宣传栏、制作民族团结“微创建”公示栏、准备习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系列讲话、七个白皮书等学习宣传资料,充分发挥我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旗下的宣讲志愿服务队及其成员、四位一体和驻村工作队的作用,深入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七个白皮书”宣传教育,讲好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以及带来的巨大变化,引导各族群众增强“五个认同”。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知识竞赛,在全村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学习宣传氛围。

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利用周一三结合活动深入开展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感党恩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青少年学生和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利用我村夜校阵地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在全村极力推广普及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强我村夜校工作。

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方式载体。依托村四位一体、村综治中心、群众工作站、扶贫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及其旗下的各支志愿服务队等力量,持续深入地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切实推动入脑入心。利用周一升国旗、文化大舞台、篮绳行动等载体,通过微课堂、微宣讲、现身说法、文体活动等形式,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更加自觉地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大家庭,做遵法学法守法的好公民。

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核心任务就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群众工作、增进交往交流交融、维护社会稳定;重点抓好“四个引导”(引导各族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勤劳致富、积极融入世俗化和现代化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志愿活动,七月已组织开展一次“好居民、好家庭、好邻居、好巷道”评选活动,在“三位一体”全体会上研究通过“民族团结好家庭”、“民族团结好居民”“民族团结好邻居”“民族团结好巷道”等4种“微创建”命名决定,根据上级对我村户数的30%作为基础数字进行创建的要求,对我村全体村民进行集体研究评选打分,经过研究最终决定115户被评选为民族团结好家庭,还有共515人被评选为民族团结好居民,15户被评选为民族团结好邻居,1组1巷道、3组1巷道被评选为民族团结好巷道,并及时对全体村民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经过一周的公示,没有接到群众的任何不同的意见建议,对已被评选的民族团结好家庭、民族团结好邻居、民族团结好巷道等现已完成挂牌工作。

扎实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扶贫帮困结对认亲活动。以“民族团结一家亲4321”帮扶工程为载体,全村“三位一体”中的国家干部、其他帮扶干部与我村村民开展结对认亲,做到定期走访、慰问和释法解疑。我村9名国家干部以及帮扶干部与我村全体村民结对认亲,定期来我村开展各类走访、入住、帮扶解困、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等工作。结亲干部与结对亲戚常态化开展“周一国旗一起升、春耕秋收一起忙、勤劳致富一起议、家有困难一起解、发声亮剑一起讲、联谊活动一起办”等活动,每月做到“八个一”活动(开展一次面对面宣讲、一次“三新”活动表彰、一次捐助活动、一次集体联谊活动、一次庭院大扫除、一场小型文体活动、解决一件难事、拍一张全家福)。通过包户走访、召开家庭会议等形式,持续深入开展送法律、送政策”和去极端化,积极做好政策引导、思想“排毒”。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存在的问题。

我村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在宣传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上有待于加强,存在一定的盲区。二是对民族工作创建活动认识不够,还存在一些学习思想不主动,这些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纠正。

(二)今后的努力方向。

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共识。我村“四位一体”要高度重视,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健全完善责任明晰、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村群众工作站,由我村群众工作站牵头负总责,各相关配合单位对各自工作任务具体负责,加强组织协调,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全力抓好创建工作的具体落实。

强化宣传发动,重视舆论引导。要综合运用现有的资源,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进一步提高宣传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让民族团结的主旋律更高昂、正能量更充沛,形成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氛围和良好风尚。

加大民族团结进步评选表彰。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民族团结进步“好居民、好家庭、好邻居、好巷道、好商铺、好干部、好办公室、好商人”评选活动,每年召开一次双模评选表彰大会,把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作为年底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村民族团结创建办公室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关的报表、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事迹材料和创建工作总结及相关要求报的材料按时报送至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群众办)。

湾子村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今天,州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督查组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工作,这是对我镇工作的有力鞭策和极大促进。首先,我代表王台镇党委、政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将湾子村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工作做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年来,湾子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活动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业务部门的帮助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民族宗教政策,紧紧围绕“团结、进步、发展”这一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始终坚持“支持合法、反对非法,制止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为推动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基本情况

王台镇湾子村位于永靖县西部干旱山区,距县城42公里。全村共有9个村民小组,205户、915人,有劳动力531人。全村耕地面积2536亩,人均占有耕地2.77亩,2011年底人均纯收入达1646元。

二、领导重视,各级管理组织健全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宗教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镇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宗教事务的管理高度重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助抓,帮助解决创建活动和宗教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协调矛盾,办好实事。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在湾子村成立了领导小组,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初步形成了县、镇、村、社四级管理网络,切实加强了对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的力度,在组织建设上为开展宗教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了干部群众整体素质

全村没有出现任何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

四、以创建活动为载体,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今年,湾子村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打民族牌、走养殖路、谋富民策、建和谐村”的发展思路,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以结构调整为突破口,以科技创新和提高农民素质为根本,充分挖掘湾子村经济发展潜力,大力改进和完善社会公益事业,集中实施了五大项目:1、依托永靖西部市场,大力发展养殖业,注册成立了王台裕鑫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2、投资98万元对长达3.8公里王台—山庄道路进行红砖铺筑;3、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建设沼气池60座;4、为改善人居环境,利用危旧房改造项目,共建新居17户;5、为改善耕种条件,新建梯田4000亩。这些项目的实施,使湾子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族团结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局面进一步巩固,为着力打造湾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强对宗教界人士的管理和培养培训。提高群众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民族团结进步的质量,使湾子村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向新的台阶。

谢谢大家

堡堡寨村位于定新乡西北面,距乡政府9公里,全村总面积9.5平方公里,辖17个村民组,全村共512户2030人(其中少数民族323户1292人,占全村总人口的63.65%),现有党员45名。耕地面积2425亩,其中田94亩,林地面积4852.85亩,2017年人均收入3875元,村境内无矿产资源。年平均气温在15.1℃左右,年平均降水量1005.2毫米左右,属亚温热带气候。长期以来,堡堡寨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立足自身实际,把谋求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头等大事。通过一系列方法措施,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深入开展,使该村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自觉性、积极性大大提高,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更加密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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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4月19日,下午,旗民委主任敖敦格日乐主持召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讨论会。旗统战部双林副部长、民委副主任那音太、旗妇联、旗团委、旗总工会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传达了市民委、市总工会、市共青团及市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民委发〔2021〕5号)文件。其次围绕如何做好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任务等问题开展研究讨论并通过了《新左旗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

会上强调,一要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形成联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常态化。二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为主线,增强“五个认同”,做到“五个维护”。三要加强组织建设,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案,联合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品牌。四要各部门重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为进一步加大都兰县创建工作力度,全面巩固提升都兰县创建工作成果,充分展示都兰县创建工作综合效果,9月8日,都兰县创建办结合都兰县工作实际,由县委副书记普华太同志带队,积极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负责人、讲解员,开展了讲解员互观互学培训活动。

互观互检组先后深入蒙藏医院、都兰一小、热水乡龙玛日寺院等受检单位进行实地观摩学习,观摩组一行通过采取实地观摩、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资料、观看专题片等方式,认真了解了各受检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就各单位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提炼、总结出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展开了深入交流,并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次讲解员互观互学,有效地加强了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讲解员间互相交流、共同进步的学习氛围,将好的典型做法与经验,挖掘提炼成为具有都兰特色的工作亮点和典型,使之相互学习,达到固强补弱、共同推进的目的,同时,通过交流学习及时发现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以整改,努力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基础。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工作要求,现就我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县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使社区各族居民及工作人员在思想认识和行动上都认真做到各民族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在全社区努力形成和谐、和睦、融洽的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新临夏营造良好的氛围。自觉的力争在年内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创建目标,并鼓励全体干部职工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1、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县镇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本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群众。开展民族团结宣传的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科室、进家庭。

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培训活动。深入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重点学习省市县等文件精神的内容,把学习落到实处。每月进行民族团结有关内容的学习和讨论。

3、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帮扶少数民族贫困户活动,抓好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认亲戚,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开展社区各族群众连心活动。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结合各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文化体育、走访慰问和联谊活动,努力营造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一家亲的民族团结氛围,进一步抒发感恩党、感恩伟大祖国的激情。建立少数民族群众特殊困难帮扶制度,及时协调和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引导教育各族群众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谐相处。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要把这项活动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需要各方面、各单位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3、加强检查指导。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各单位民族工作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采取专题调研、重点抽查等形式组织检查,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活动时间:20xx年12月15日。

活动地点:各班教室。

活动对象:全体师生。

活动内容:

1、跳一段民族团结舞蹈。要求组织幼儿园学生跳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歌舞,开展民族歌舞进校园教育活动。各校充分利用课间操、音乐课等时间,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民族歌舞学唱、学跳、演唱活动,将民族歌舞引进校园、引进课堂、引进课外活动。

2、唱一首民族团结歌曲。组织一、二年级学生学唱民族歌曲,增进民族师生的相互交融和鱼水之情;教育小学生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热爱祖国,热爱和平,热爱生活。

3、看一部民族团结电教片。要求三年级观看民族团结教育电教片,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共同关注民族团结、描绘民族团结、参与民族团结、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进一步坚定师生团结一致,共同建设美好校园的信心和决心。

4、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会。四年级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通过举行座谈会的形式积极研究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探讨做好学校民族团结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利用座谈会积极化解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存在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苗头,切实维护学校各民族学生团结稳定。

5、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组织五年级充分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学生召开“民族团结、从我做起”、“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通过召开座谈会使学校学生进一步明辨是非,统一思想,树立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理念,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为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6、办一期民族团结主题板报或墙报。六年级发动全体师生参与,组织安排班级利用黑板报或墙报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精神,把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到校园中。在班主任的引导下,发挥各自优点,做到主题突出,内容充实,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将自己的才华展示在黑板报或板报设计中。

7、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好书。七年级为学生推荐民族团结的好书,增长学生的民族知识,使学生懂得各民族之间相互尊重,平等、和睦相处。

8、组织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作文或演讲比赛。八年级开展民族团结为主题的作文比赛,通过比赛,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的运用能力,激发学生读书和写作的兴趣,提高他们的写作能力;同时,促使教师加强对作文教学的研究,不断提高作文教学效果,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9、开展一次少数民族优秀人物事迹故事会并写出心得。学校积极组织师生开展一次少数民族优秀人物事迹故事会。讲述少数民族优秀人物的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如文成公主、索南达杰、多杰太、苗俊仁、尕仁卓玛等少数民族优秀人物事迹。让少数民族优秀人物的形象呈现在学生的面前,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通过故事会,让全体学生珍惜今天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大好环境,勤奋学习。

10、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主题团队活动。少团队负责组织一至九年级学生利用团队日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团队活动,进一步感受民族团结的力量,引导学生从小树立民族团结意识。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大举措。在新形势下,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我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民委发〔201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为把建设成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和构建和谐做出应有贡献。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创建活动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民族成员共同居住的单位社区村开展,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在少数民族个体经营户或与少数民族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经营户开展。(具体创建标准见附件)。

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拓城市和农村少数民族工作新领域,将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民族工作社会化逐步延伸到基层,夯实基础。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0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县(市区)民宗局申报,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民宗委(局)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此前已被省民宗委确定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的,不再组织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10月份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民宗委(局)将推荐名单报送省民宗委,11月份省民宗委将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准对各地推荐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进行考核验收,通过验收的,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凡被省民宗委授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社区村经营户)”的,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同时,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民宗工作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民宗委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谭徽在担任,副组长由省民宗委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担任,成员由省民宗委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民宗委宣传处,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地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科室具体负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层层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要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精干工作专班,派驻到单位社区村和经营户帮助指导创建工作。市县乡三级要根据《省2012-20xx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创建方案经典,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二)搞好宣传,树立典型。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结合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得好的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定为创建点。要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行业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各级民宗工作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各负其责团结协作的工作合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四)明确责任,加强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各级民宗工作部门要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要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要充分发挥牵头和协调作用,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协调多个部门为创建活动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努力为创建活动提供资金保障。

(五)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切不可有临时思想短期行为。要重点做到“六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616对口支援工程”“11对口帮扶工程”结合起来,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单位构建和谐社区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扶贫帮困解决具体困难问题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乡村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自治州《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的意见》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结合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在经贸委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州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各地特别是援疆省市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不动摇,始终把民族工作作为关系发展与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奋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显著成就。目前,自治县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各族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显著提高。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

“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社会安定和谐,民族团结进步。这些都为自治县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对口援疆工作会议的召开,为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带来了重大历史性机遇。国家民委和区、州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必将有力地指导我们开展好创建活动。目前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区、州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正紧紧围绕实现“三个率先”和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展火热实践,必将为我们进一步筑牢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民族团结基础和社会稳定基础,为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维护祖国统一、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是县委、县人民政府新时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着眼于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大举措和现实需要,也是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的一项新举措。开展好创建活动,对于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全系统干部职工一定要坚定信心,从推进木垒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三个率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长足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以实际行动不断开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机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贯穿于业务工作,通过探索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长效机制,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统筹协调发展,深化改革开放,深入扎实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增进各民族大团结,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走出一条新时期创造性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新路子,为实现“三个率先”目标,推进自治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促进发展。开展创建活动要与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落实“三个率先”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抓好中心工作,为创建活动提供强大的动力,推动创建活动不断向更高层次迈进,充满生机与活力;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创造团结稳定的环境,充分调动全委各族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凝聚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推动经贸系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开展创建活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高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党(总)支要根据实际情况,着力探索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同时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定期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经验,为创建活动开展源源不断地注入活力,使创建工作更加切合实际,富有成效。

(三)夯实基础、整体推进。开展创建活动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要充分尊重和体现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组织和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投身到创建活动之中,通过创建活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

合起来,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公民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主要目标。

自2011年起,在全系统范围内用两年半时间集中开展创建活动,将各党(总)支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企业”,实现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奋力开创我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四、具体形式。

(一)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广泛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按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创建评比标准,规范创建工作的要求和程序。结合实际,定期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其他形式的表彰活动。受到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除了授予荣誉称号,还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待遇。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在全系统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活动。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月等活动,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竞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活动,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的美好前景。

(四)促进民族文化的共建共享。充分发挥现代文化的引领作用,积极推进文化建设,开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工作,鼓励创作民族文学作品。充分利用各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的交流和团结。

(五)注重发挥教育基地作用。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六、主要内容。

(一)做好重点工作。

“三化”进程、促进民族团结与和谐稳定。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加强文化建设,在弘扬、继承和发展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激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打造团结奋斗、开放融合、感恩向上、进步创新的现代民族文化。建立健全民族团结教育长效机制,实现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深入开展“大宣教、大创建、大结对”活动,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观”和“六史”教育,加大《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的学习力度,打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全过程、公民道德教育全过程、国民教育全过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过程。坚持开展多层次宣传教育,既要教育群众,也要教育干部;既要教育少数民族干部群众,也要教育汉族干部群众;既要教育一般干部,也要教育领导干部;既要注重社会宣传,也要加强舆论宣传和理论宣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富有内涵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典型引路,在全社会不断发现、培育、推出民族团结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向先进看齐、向典型学习、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

2.全力推进经济跨越。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以产业集群、技术先进、行业领先、规模生产为总体要求,以龙头企业带动和重大项目建设为基本路径,以老君庙、笈笈湖和农副产品特色产业园区为载体,做大做强煤炭煤化工、石灰石沸石开发加工、风电能源综合开发和农副产品深加工四大产业,重点扶持壮大一批本地骨干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全力提高工业经济的整体竞争力和综合经济效益。大力推进旅游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选好配强各企业党组织班子。继续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建立完善激励和保障机制。

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培训机构学习或到内地发达省市、上级机关、重点建设项目挂职锻炼。

5.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维稳工作常态化,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筑牢维护稳定的社会基础,形成反分裂斗争强大合力。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掌握社情民意,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力做好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防范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和维稳十项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确保社会正常秩序。加强防范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社会风险等社会公共安全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开展活动。

1、围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开展“肩并肩·爱国情”团结共建活动大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月、纪念建党90周年等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企业。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10〕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10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二、工作目标。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覆盖;二是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推动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三、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中心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根据中心情况,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墙报板报、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歌曲展播、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代化迈进。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中心领导干部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座谈会等活动。

5、抓创建表彰。中心党支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组织开展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的创建组织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做好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

2、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

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协调、指导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把相关重大活动、项目统筹到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上来。

3、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网上互动,切实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乌鲁木齐零距离”的关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浓厚氛围。

4、抓好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中心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中心的实际,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形成抓落实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xx年5月17日下午。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乡变的越来越漂亮,

以爱家乡为主题,通过绘画的活动形式激

发学生的爱家乡及团结协作的情感!

绘画纸,铅笔,尺子,水彩笔等

1、给每位同学发一张绘画纸

2、同学们讨论一家我们的家乡在什么地方,有什么特色,

例如,住的房子有楼房,毡房,穿的衣服有什么特色,戴的帽子有什么特色,周围山的特色…..同学们把自己眼中的家乡的样子画下来。

3、让孩子们提前和老师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交流一下,让他们讲述一下,或看看xx年前阿合奇的照片是什么样子的和现在家乡的情况比较一下,让孩子们明白。建设家乡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树立为家乡的每天变的更好而努力的信念。

一起评出优秀的作品。

5、奖品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鼓励奖(交

作品的同学都有)

二等奖3名奖状3张转笔刀3个

三等奖5名奖状5张水彩笔5个

鼓励奖若干名铅笔10包

活动结束后总结,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了解了家乡的风土人情,增强爱家乡的意识。

幼儿园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园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经讨论研究,结合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结合“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全园师幼员工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恩施、创建人民满意教育、打造窗口示范幼儿园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切实加强民族关系协调,引导全园师幼职工不断增强“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意识。

(二)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以发展教育和宣传活动为载体,结合“爱国守法感恩”教育活动,把民族团结、守法教育内容引入幼儿园、带入课堂,面向幼儿和家长广泛宣传,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积极引导幼儿从小遵纪守法。

(一)结合典型宣传,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学习周国枝老师先进事迹活动,充分挖掘、宣传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用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引领广大师幼员工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二)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宣传教育活力。以主题升旗仪式,家长会等活动为载体,利用集体活动时间,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幼儿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新活力。

(三)举办“节庆”活动,增进交流、互助感情。教师要引导幼儿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利用“土家女儿会”等少数民族重点节日,开展民族文化讲解,促进各民族教职工、幼儿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和谐互助的感情。

(四)立足民族教育,打造创建活动品牌。大力开展民族歌曲和民族舞蹈进校园。打造富有民族特色的幼儿园文化品牌。

(五)注重宣传报道,唱响创建活动旋律。幼儿园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舆论载体,利用幼儿园文化艺术节、幼儿园广播等渠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旋律。

1.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3月下旬)。

2.第二阶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4月上旬)。

组长:xx。

副组长:xx(负责具体实施和资料的搜集整理)。

成员:xx(负责宣传报道)。

3.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4月中旬——12月中旬)。

4.第四阶段:总结资料整理阶段(12月下旬)。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下面是有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xx]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组长:王桂峰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镇工会主席。

成员:郑学文镇党政办主任。

周洁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xx〕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xx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

规章制度。

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根据内教基〔2009〕406号文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川教〔2009〕281号)文件精神,内江一小学拟在全校师生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通过开展活动,提高师生民族团结意识,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的自觉性。

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川教〔2009〕28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弘扬民族精神活动”为载体,把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用生动的事实,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大力唱响共产党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确保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在教师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1.提高认识:利用全体教职工大会集体学习,向全体教师传达《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了解掌握民族团结教育的目标和任务。提高对开展此项工作意义的认识。

2.学习、掌握相关业务知识:

(1)组织相关学科教学科任老师,学习有关民族团结教育所包含的内容、学习原则,丰富相关业务知识,使之具备课堂教学能力,并能够在课堂教学中做到有机渗透。

(2)组织政教处、大队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领会活动精神,在学习的基础上,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

(二)、在学生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1.在学生中开展国情教育:让学生了解祖国的传统文化,增进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以及增强对中国历史、文化的了解,开展国情讲座。

2.扩宽课堂教育渠道:结合思品、科学、语文、艺术等学科课程,强化民族常识教育。每学年8课时安排教学内容,具体安排为:一、二年级在《品德与生活》安排4课时,在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中各安排2课时进行民族团结教育;三_六年级在《品德与社会》中各安排4课时,在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中各安排2课时,进行中华民族大家庭教育。了解我国的民族构成;地域分布特点;各民族在文化艺术、发展等方面的特色和成就;各民族对祖国大家庭的发展所作的贡献,增进各族学生对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历史的认识。让民族教育走进课堂。

(1)举办经典诗文朗诵会。

(2)“辉煌六十年我与我的祖国”读书教育活动。

(3)举办“我的祖国”征文竞赛。

(4)开展“向国旗敬礼,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

(5)民族教育主题的升旗仪式(祖国是个大家庭,56个民族一家亲,校长作专题讲话)。

(6)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开设系列国学讲座(如:弟子规、三字经、唐诗宋词、论语等)。

(7)开展“爱我中华,建设美好内江”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主题活动。

(8)举办校园“苗苗杯”艺术节(歌颂民族团结与进步)。

(9)民族团结教育手抄报、电子小报展览(团结奋斗共同繁荣等)。

(10)“祖国发展我成长”少先队主题班队会活动。

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xx〕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xx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构建和谐教育,根据教育局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双庙镇总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以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长效机制为重要手段,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和谐稳定,努力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实现“兴办赤峰市一流教育,建设自治区教育强县”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促进团结的原则。把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教育稳定,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作为活动的主要目标,并围绕这一目标开展活动。

(二)坚持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民族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快我镇教育特别是民族教育的发展。

(三)坚持激励为主的原则。创建活动重在引进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通过每年一次的表彰先进、典型引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各民族师生“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小学、幼儿园必须真实反映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并保存好工作痕迹和档案资料。

(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标准量化,办法公开,程序公开,奖惩公开。

(六)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总校每年对活动进行一次考核,凡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评比资格。

三、实施范围。

大双庙镇总校所属各小学、幼儿园。

四、实施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

1、将民族工作和民族教育工作纳入支部党建工作目标和学校(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成立民族工作协调小组,有领导分管民族工作、有专人负责民族工作具体事项。

3、定期召开民族工作(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民族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

4、积极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在班子中占一定的比例。

(二)不断健全和完善学校民族工作制度。

1、做到制度上墙。

2、建立协调、处理涉及民族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三)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氛围。

1、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每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2、积极开展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建设。

积极组织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3、近年来未发生影响较大的涉及少数民族的民族纠纷,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4、每年9月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

5、规范使用社会市面蒙汉文,社会市面用文的并用率、准确率规范率达95%以上。

(四)民族工作基础数据和资料准确详实。

1、学校有少数民族师生基本情况统计表(含少数民族成分、各少数民族学生数量、学习本民族语言文字学生数和未学本民族语言文字学生数),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2、有学校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

3、有学校特困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和被救助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

(五)积极为少数民族师生办实事、做好事。

1、积极主动为少数民族师生排忧解难,每年为少数民族师生办2件实事、好事。

2、开展帮扶结对活动。普通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本校(园)办学条件和特色优势,积极开展对民族学校(幼儿园)的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有具体的帮扶计划,落实联系人,进行定期走访慰问,解决实际困难。

3、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积极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4、积极配合民族部门办好学校清真食堂(或窗口),为回族师生服务好。

五、考核方法。

日常考核。日常考核重点是检查阶段性工作、单项工作和临时性任务的完成情况。

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主要是对全年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年度考核总分值为100分。

六、考核程序。

(一)自查自评。每年10月30日以前各校(园)要进行自查,把书面总结报总校,同时准备好有关资料备查。

(二)考核组考核。由总校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

七、奖惩措施。

(一)年度考核结果由县民族团结进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公布。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完成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重要依据。

幼儿园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1、通过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增进各民族同学之间的友谊,使各族同学之间形成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平等相待、和睦相处的和谐关系。

2、在与民族同学相处时能自觉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1.主持人宣布:四年级组《民族团结一家亲》民族团结联谊活动现在开始。

2、岀队旗,中队长向辅导员老师报本班人数。

3.主持人讲话:今天,我们四年级组的全体同学相聚在大棚底下举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通过今天的文艺娱乐活动一定会增进各民族同学之间的友谊,使各族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团结友爱。预祝这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4、甄熙: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枝花,五十六族兄弟姐妹是一家,五十六种语言汇成一句话:爱我中华。 同学们,请听四(1)中队高歌一曲:《爱我中华》。

(四(1)中队齐唱:《爱我中华》。)。

小结:四(1)中队的歌曲《爱我中华》唱出了各族人民的共同心声。

5、艾丽非热:在祖国妈妈的怀抱里,各族小朋友幸福地学习,快乐地成长。请欣赏四(2)中队的舞蹈《春天里的小姑娘》(四(2)中队表演舞蹈《春天里的小姑娘》)。

小结:在祖国妈妈怀抱里成长的小朋友们多幸福啊!这都是因为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祖国妈妈。我们五十六个英雄儿女把祖国妈妈建设得越来越繁荣、富强。

6、主持人:下面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各中队自愿报名四个学生,互相交朋友,了解你的朋友的名字。跟你的朋友一条腿并在一起,用绳子绑住。注意听老师的口令,老师说完开始,各组同学互相配合向前走,小心不要摔倒了。走到前面的线再转身返回来。看哪一组同学配合得最好。(游戏进行两至三轮。)。

小结:同学们玩得这么高兴,看来都找到了自己的好朋友,和朋友一起玩耍真是太幸福了。希望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能继续友好相处。

7、主持人:请同学们找到自己的好朋友,向他赠送你的小礼品,并互相学习问候、感谢的话。

(学生互相赠送礼品。).

中国56个民族虽然在服饰、语言、生活习惯等方面有所不同,但都是中华民族的一员,都是一家人。千百年来,各族人民团结友爱,共同建设祖国,才使我们的祖**亲变得越来越强大,越来越美丽。

8、阿利耶: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让我们各族同学一起快乐地唱吧、跳吧。

(放木卡姆舞曲,各族同学邀请朋友快乐地跳舞。)。

我们热爱祖国,就像热爱我们的妈妈。祖国妈妈哺育了一代代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希望同学们能团结友爱、好好学习,让我们伟大的祖国变得更加多姿多彩,繁荣昌盛!

四年级组《民族团结一家亲》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到此圆满结束。

XX乡民族团结进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县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创建活动的要求,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我乡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根据xx乡实际,现就我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乡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为目标、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形式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创新社会管理为手段、以广大群众满意为标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构建和谐淤泥。

二、基本原则

依法治乡进程,为全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创建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坚持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全乡广大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共享和谐,协调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促进“和谐淤泥”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全乡各族人民大团结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群众路线。创建活动要面向群众,以造福于各族群众为目的,充分调动各族各界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创建活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特色民族村寨建设、平安和谐淤泥等活动结合起来。

(四)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实现各民族群众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健康水平。

(五)坚持典型引路。各村、各企业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加强指导,抓好典型,以点带面,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整体工作向前发展。

三、总体目标

作各项机制,着力解决影响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民生改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牢牢把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历史机遇,乘势而上,顺势而为,进一步调动各族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努力建设经济繁荣、文化先进、生态文明、社会和谐的新淤泥。

四、创建示范乡的重点工作任务

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乡建设是我乡多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继续,又是在新的历史机遇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的重大举措。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真抓实干,以示范乡建设为抓手,努力推动全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打牢思想基础。民族团结工作是一项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工作。需要各族各界、各行各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加强宣传教育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内容。坚持分类指导,分层施教,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和方向,在事关国家最高利益和各族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上,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担当。

二是在各族群众中,增设民族团结知识宣传专栏,着重加强民族团结、发展成就以及党的惠民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可,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 “三个离不开”的思想。

三是在青少年学生中,积极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党的民族政策进教材、进课堂,使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理念深深根植于青少年的头脑之中。

四是在宗教人士中,持续推进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的教育活动,普及法律常识和科学文化知识,进一步增强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提高明辨是非、抵御渗透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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