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渡人读书笔记摘抄(优质12篇)

时间:2023-10-14 16:37:05 作者:薇儿 摆渡人读书笔记摘抄(优质12篇)

典礼的举行有助于增强参与者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典礼总结需要有逻辑性和连贯性,要按照时间顺序或者思路顺序来组织内容。庆典仪式是为了庆祝特殊的节日或传统而组织的盛大庆典。

摆渡人读书笔记摘抄篇一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也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它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作者用了毕生的精力研究了昆虫世界,那份执着,那份坚持不懈的精神实在让我佩服。书中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情趣,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另一个世界的奥秘——昆虫世界的真面目,更让我发现了大自然中蕴含着的各种科学真理。

作者用那生动活泼的行文,轻松诙谐的语调,向我们描述了昆虫世界中的一幕幕。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还有,萤火虫、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燕子、麻雀……林林总总,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涵盖了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配偶、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几近所有的细节。

作者的精神我很受启发:我们应该有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应该有始有终的去把它做好,相信自己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哪怕你的追求在别人看来是枯燥的,寂寞的,乏味的,只要你有恒心,就一定可以创造出奇迹。

摆渡人读书笔记摘抄篇二

我是含着眼泪读完《斑羚飞渡》这本书的。合上书却合不上我久久不能平息的思绪。

斑羚,是一种美丽而珍贵的动物,它全身都是宝,正因为这样,贪婪的猎人们不择手段、想方设法要围捕斑羚群,以此想发一笔横财。于是悲剧就这样发生了,斑羚群被那些猎人围追堵截到了一座“伤心崖”上,那座山峰像是被利斧从中间剖开,两座山峰都是笔直的绝壁,山顶部位都凌空向前伸出一块巨石。这群斑羚到了伤心崖就算是走上了绝路。如果能跳到对面山顶的巨石上去,才能绝处逢生,但两山的距离最窄的地方也很难让这些“跳跃冠军们”跳到对面去。

我为那只领头羊的临危不惧、足智多谋而喝彩,它想出了牺牲一半挽救一半的办法赢得种群生存机会;我也为那些老年羚羊在面临种群灭绝的关键时刻,甘愿充当垫脚石,从容地走向死亡而感动得热泪盈眶;我憎恨那些为牟取暴利而想方设法残杀动物的猎人。

摆渡人读书笔记摘抄篇三

老师给我们推荐了,瑞典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这是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我很喜欢。

皮皮是个与众不同的小姑娘,她头发的颜色和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辫子直挺挺的竖着,鼻子像个小土豆,鼻子下面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布满雀斑的脸上总是挂着笑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黑色,一只棕色。她的鞋比脚大一倍,但是她喜欢这双爸爸为她买的鞋。

皮皮住在一座叫做“维拉。维洛古拉”的房子里,她很小的时候她的妈妈就死了,乐观的皮皮认为:妈妈变成了天使,每天都在天上看着她呢。她的爸爸是一个船长,在一次风暴中被卷进了大海,皮皮认为:爸爸被冲到了一个住着很多黑人的岛上,成了黑人国王。

皮皮经常满意的说:“我的妈妈是天使,爸爸是黑人国王。”读到这里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就想让皮皮来我家,和我一起玩耍,一起上学。皮皮是个自立的小姑娘。她完全可以照顾自己的生活。烙饼、烤椒盐饼干、喂马、照顾尼尔松先生(她的小猴子),这些都不在话下。我很佩服她这一点。

皮皮力大无穷,她能举起放着一匹马、四个大人、八个孩子的门板。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我想如果她去参加奥运会的举重项目,一定没有人破得了她创的记录。

皮皮也是个善良的孩子,他用面包、黄油、奶酪……招待了半夜来家里的两个小偷,还和他们跳舞,并且在他们临走时给了他们每人一枚硬币。

摆渡人读书笔记摘抄篇四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斑羚飞渡》,让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讲的是在猎人的逼迫下,一群斑羚不得不飞渡悬崖,可小斑羚无法飞渡过去,老斑羚为了让小斑羚活下来,竭尽全力顶住小斑羚,用自己的生命帮小斑羚抵达了对岸,安全地活了下来,(老斑羚呢?)。

看完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了。在面临种群灭绝的关键时刻,斑羚群能想到牺牲一半挽救一半的方法,赢得了种族的生存机会。老斑羚为了保护小斑羚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种爱已经超出了简单的血缘和亲情,是伟大的,无私的,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我是多么希望老斑羚也能活下来啊,让斑羚们不再饱受父死母伤、家庭破碎的煎熬呀!

读这本书,我不由地想到了我的爸爸妈妈。他们为我付出了很多很多,我生病了,他们焦急地送我去医院;我表演节目时,他们常常熬到晚上十一点多给我查看服装,腰也酸了,眼睛也累了;吃饭时,他们每次都把最嫩的菜挑给我吃,让我茁壮成长……爸爸妈妈非常爱我,我没有理由让他们生气,没有理由不努力学习,我一定不辜负他们的希望!

《斑羚飞渡》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不仅重新领悟了舐犊之情,更让我明白了感恩之心!

摆渡人读书笔记摘抄篇五

这本名叫《狼王梦》的书我看了很多遍,百看不厌。这里不仅仅讲了母狼紫岚想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的梦想,还讲了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在马戏团的经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真的想不明白,人们为什么对大灰那么害怕而厌恶。如果大灰是一匹狼还有情可原,因为狼在人们心中是奸诈贪婪的生物,但大灰是一只训练有素的优秀警犬啊!是人类的好帮手啊!为什么在它受那十二只哈巴狗的无情挑衅之后还要虐待他呢?就像这本书里的川妮。平时在马戏团不好好待它,非要等到生死临头,大灰拼死来保护她才开始醒悟大灰有多么忠诚吗?你们口口声声说不要以貌取人,但为什么就因为大灰长得比较像狼,而受人的唾骂呢?你们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一名正人君子,为什么还会为了金钱而不惜吹灭另一种生物的生命之火呢?就像这本书里,蓝魂儿被铁疙瘩砸中的时候,你们只想到狼皮很昂贵,可以卖出个好价钱,根本就没想到动物生命的珍贵。你们凭什么讨厌人家啊!你们的所作所为比狼还可恶。狼是为了生存,但你们是贪婪。人要生存,就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打拼、去拼搏!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虚构的书,它反映出了现实社会当中人心的黑暗。

紫岚是一只年轻貌美的母狼。它本应是狼后,只可惜本应成为狼王的丈夫黑桑,竟暴死鬼谷,而且它正好在怀孕期间。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紫岚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在人的猎枪抢来了一只马鹿,但一条大白狗挡住了去路。就因为这条大白狗,让紫岚拼死抢回来的马鹿弄丢了,还让最小的一只公狼崽冻死在外。紫岚为了保住另外四个孩子,含泪将自己的孩儿吃了下去,才勉强挤出些奶水来哺育另外四只狼崽。不久紫岚用暴力迫使最大的一只狼崽黑仔改变了吃奶习惯。由于紫岚太想让黑仔当上狼王,过早地让黑仔出洞玩耍,最后被一只金雕杀了。

在以前,猎物内脏只能由黑仔享用,现在,轮到蓝魂儿了。但还是因为紫岚非常迫切的想让蓝魂儿当上狼王,每一次捕食都让蓝魂儿首当其冲,虽说有许多的辉煌战绩,但是中了猎人的埋伏,一个铁疙瘩夹住了蓝魂儿的腰。紫岚无法把铁疙瘩打开,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咙,把尸体咬成两段埋了。狼族解散之后,能实现黑桑遗愿的狼,只有双毛了。但双毛生性懦弱,身体缺陷很大,虽然改过来了大部分,但在最后的狼王之战中,还是败给了自己的自卑感。当然还有媚媚。但母狼是不能成为狼王的。因为紫岚杀了男朋友吊吊,但吊吊是一只一无是处的草狼啊!紫岚的做法是对的。如果媚媚嫁给了吊吊,那实现狼王的梦想就破灭了。最后,媚媚迷恋上了卡鲁鲁。但卡鲁鲁是一只优秀的大公狼,成为狼王的梦想也会实现的。紫岚现在已经快要死了,结果碰上了曾经把黑仔咬死的金雕。紫岚为了复仇,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大灰是一只狼狗,它进入了警犬学校,各项成绩都是优秀。但是因为长得像狼,所以没人肯要。直到高导演来了,把大灰带回了马戏团。高导演叫一个名叫川妮的驯养员来训练大灰。川妮很害怕大灰,就对大灰很不客气。但大灰仍然认认真真地训练。马戏团还有十二只哈巴狗,看大灰很不顺眼。马戏团为了有人来看马戏,新出了个节目,叫《智斗大灰狼》。大灰就是大灰狼。戏里面有一个把网撒到大灰身上的场景,那十二只哈巴狗就负责撒网。但是,撒网的时候,有几只哈巴狗总是会在大灰的身上制造一些伤口。虽然马戏团一直在追查,但总是查不出来。

有一次,西双版纳州政府邀请马戏团表演《智斗大灰狼》。卡车开到半路,车的一个零件坏了,司机去买零件,让川妮和动物们在路上等他。司机离开不久,就引来两只云豹。十二只哈巴狗和狗熊迎战。但抵挡不住。川妮让大灰迎战,但是还没把铁链解开、嘴罩打开,大灰就已经把铁链冲断了。但最终寡不敌众,但还是以死相拼。最后,迫使云豹离开,但是大灰也身受重伤。川妮想为大灰包扎,但是大灰受的伤太多了,除非把全身都包扎起来。川妮现在不在乎狼狗血会不会弄脏自己的衣服,紧紧的抱住了大灰。

人总是在紧要关头才把东西看透。很多时候,人就是以貌取人。就像这里,大灰不过是长得像狼罢了,竟受到了那么多人的冷落。这是非常不人道的。还有,人的贪心是无限度的。许多人为了钱,竟把其它动物赶尽杀绝,这根本就不是真君子的作风。这跟二战时期的日本鬼子有什么区别?照这样发展下去,地球迟早会毁在我们人类的手里。我们每一个人,或许都是摧毁我们家园的幕后黑手。

如果狼王有梦,应该是这样的:在这世界上,各种生物都和平相处,那该多好哇!

摆渡人读书笔记摘抄篇六

《双城记》是美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写的。他18出生于普茨茅斯,1870年去世。他出身贫寒,但在不幸的童年过后,他很快便变得富有与成功。他还写过好多著名小说,如:《雾都孤儿》。《远大前程》等等。

《双城记》主要是记载了1775年,在巴黎的一家酒馆的楼上的一间屋子里坐着一位白发男人,他正忙着做鞋。他曾在巴士底狱当了的囚徒。现在他已是一个自由人了,然而他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也人不吃他的朋友。他所知道的就是他必须继续做鞋。

在一辆去巴黎的车上坐着路茜,这是她从未见过面的女儿。路茜把她父亲带回了伦敦,在女儿的爱心与照料之下,他忘掉了过去并学会了冲向一个自由人那样去生活。

然而在法国大革命的暴风雨年代,过去既没有消失也没有被忘记。于是不久的危险秘密地把路茜与她所爱的人们带回了巴黎……那儿恐怖的死亡机器——断头台正饥饿的等待着法兰西的敌人们。

这里的主人公很显然就是揭穿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有腐败。一个原来当了18年的囚徒,什么也不记得的男人,最后又被自己从未见过面的女儿路茜带回了伦敦,开始了一个自由人的生活,但最终他的女儿与她所爱的人们都回到了黑暗的巴黎,被法兰西的敌人们处死了!

摆渡人读书笔记摘抄篇七

小说分为三部分展开,前两部分主要为介绍故事背景和人物性格,最后一步走向故事高潮。狄更斯在文中处处埋下伏笔,每次读到不明白的地方都可以先略过,因为后边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故事展开加以解释,一次又一次的冲击着读者。

在那贫苦的年代,小人物饱受煎熬;但在以暴制暴的年代,小人物又成了空洞的躯壳。就像张养浩《山坡羊·潼关怀古》的最后一句: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比起故事开篇的名句“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我更喜欢结尾处卡顿的幻想,狄更斯的这段文字已然拥有了活得灵魂,百读不厌,引人深思。

最后还要说,以前不是很喜欢读长篇小说,觉得过于啰嗦而先看故事结局。但这篇小说一定不能先看结局,更不能先看带有剧透色彩的书评,不然带着答案看问题很难理解那种人性的光辉,那种在乱世中熠熠发光的博爱精神。

我觉得用英雄联盟里虞姬的台词来诠释这篇小说最为合适:风,不会带走你曾经存在过的证明。不为所爱之人哭泣,只因从未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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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渡人读书笔记摘抄篇八

《双城记》被誉为描写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同,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尽管在那个时代,这些小人物本身并不能引起世界的关注。但是作者敏锐的捕捉到这些小人物和大革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法国大革命本身就是有小人物们的力量所引发的。

这是整本书的开头第一章,将全书的基调定上了悲剧色彩,然而就在这矛盾的时代中,也确实存在过光明。

这本书叙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围绕在医生马奈特一家周围的事,这本书颠覆了我对自由,权利以及善恶的看法——法国人民不堪重负,推翻了波旁王朝,然而新政权建立之后朝他们走来的难道是他们心驰神往的自由吗?不,仍然是以往的提心吊胆,稍不留神明天就会被送上断头台。得势之后的德发日太太滥用职权,将死敌们个个置于死地,最后却落得个惨死的下场。正如那句话所说的:“自由啊,有多少罪恶是假借你的名义干出来的。”大革命并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而是以暴易暴。它没有拯救人民,而是将人民推入了另一个火坑。

再来看看另外一位大革命的牺牲品——达内,革命前,他放弃了国内的家业,只身来到英国谋生,在他看来,压迫人民是一件极不人道的事,然而,革命爆发后,他反而无辜地成为人民的敌人,人们不分青红皂白地要将他领上断头台。不过相信在九死一生之后,他依然是原先那个善良的达内。

而卡顿——一个才华横溢却自甘堕落的律师,他与达内有着相同的长相,却有着不同的命运,在面对活着还是让自己心爱的人得到幸福的抉择时,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后者,在他看来,生命在爱的面前是微不足道的,即使在断头台上,他也表现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沉着冷静。因为在他的心底,一直有一个信念在支持他:“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他用死完成了自我救赎,他用死来反抗虚伪的革命者,他用死来诠释对露丝的爱。生命,成了他最后的武器,爱,成了他唯一的支柱。

摆渡人读书笔记摘抄篇九

这个假期,我利用空余时间阅读了狄更斯的《双城记》,也有了些体悟,下面我来把我的感受写下来。

一、情节布置

这部著作的情节是十分玄妙的,作者把各种线索串联起来,如文中所说的一样“编织”成了这部小说。小说最大的特点是人物关系复杂:如马奈特医生和达南的关系;德发奇太太和达南的关系――这两个关系直接导致了最后的悲剧。还有洛瑞先生与德发奇的关系以及格仑舍与密探的关系等等。这些复杂的人物关系使此部著作情节环环相扣。

这本书最有特色的一个章节是顿临死前与一位小姑娘的对话,从这番对话中彻底揭示了革命群众过于疯狂以及善将永存的主旨。

二、人物特点

本书最重要的人物是查尔斯・达南(埃弗蒙德)。他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他非常憎恨自己的父亲与叔父,但是他还必须支撑整个家族的产业。所以,当老仆人给他写信时,他便不得不回到法国。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具备一位贵族所具有的文明气质,并且当他去会见自己的叔父时,他明确提出了“不能再迫害人民”的说法。同时,他放弃了贵族特权,本来就是一件善事。

悉尼・卡顿也是位重要人物。在读这部小说的前半部分时,我一直不大喜欢这个随意、懒惰的人物。但是在往后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他是一个敢作敢为、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是“朋友”,但实际上卡顿和达南的关系并没有那么好,但是为了他们一家人幸福滴生活,卡顿甘愿走上断头台,让达南逃跑,而自己成了永恒的善的化身。在文章中提到卡顿死时“犹如一位先知“。

德发奇夫妇也属于本书中的焦点人物。德发奇本人是个善良的人,他收留了马奈特医生,并且在大革命之后告诉自己的夫人见好就收。而德发奇太太就是个复仇者,她受过埃弗蒙德兄弟的迫害,所以她一心想杀掉法国所有贵族。当然,由于她的过激行为,使她最后死于普洛士小姐手中。

三.写作特色

本部小说文笔非常幽默,作者一直在使用辩证关系和反复的手法来实现这种效果,所以这部感人的小说还能读起来令人十分想笑。

文章有特色的一处是最后作者“帮助卡顿发表感想“。作者用卡顿的语言交待了文章的结局,告诉人们”善良在世界永存“的道理。

摆渡人读书笔记摘抄篇十

前些日子借了一本超厚的世界名著《双城记》,看了几章后,我决定还了它,实在没意思,而且又看不懂,不过它的减肥版,总算看完它了。

书中人物其实很多,但人物的各种关系又是那么的令我意想不到,主人公是一个曾在巴士底狱当了的囚徒马内特医生,她的女儿露茜,他的女婿查尔斯…我对好人总有一种好感,对坏人总有一种厌恶感,不奇怪啊,每个人都这样,除非他是超级好人,对坏人存有仁慈的心,或者他是超级大坏蛋,对好人总有一种感觉,其实这也不奇怪的,事实就是如此!一群虚伪的家伙。得法热夫妇去找露茜,原以为要帮她的丈夫查尔斯,其实是害了她的丈夫再次入狱,并且最终导致卡登先生的死。

我本人觉得卡登先生很讲义气,重感情,他第一次见露茜就爱上她,虽然表白遭到拒绝,但对她的爱仍不改变,最后为了露茜能和她丈夫团聚,为了露茜不再伤心流泪,他去监狱和查尔斯调包了,用自己的命换了露茜的幸福,不能不说他是令我最受感动的一个人物。

摆渡人读书笔记摘抄篇十一

《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入选20世纪中文小说100强,排名第二位,仅次于鲁迅的《呐喊》。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地区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纯爱故事,展现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由于《边城》的美学艺术,《边城》这部小说在中国近代文学史上具有独特的地位。

(1)

读了《边城》,不知是喜还是悲。故事似乎还要延续下去,但若加个结尾,又似乎是狗尾续貂,毫无意义。

人生在沈从文先生的笔下俨然成了悲剧,这大概是带了时代性和地域性的。翠翠一出生便是悲剧,她是畸形恋情的产物。不久,翠翠的父母便相继死去,这成了翠翠人生悲剧的基础。悲剧之所以成为悲剧,不是悲剧的产生,而是悲剧的永恒。翠翠平安地度过了人生开端的十几年,然而一连串的人和事触动了翠翠敏感的心,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的心。

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三角恋结成一个结捆住了翠翠。但这个结实际上又拉住了翠翠,前面就是悬崖,让她在甜蜜和矛盾中享受人生最大的快乐。不久,这个三角形的一条边折断了,翠翠的命运已无法稳定。她像坠入深渊,天保遇险丧命,外祖父的离世,傩送的出走,点动成线,悲剧似乎具有了延续性。

沈从文先生也许心里也不好受,给了故事一个幻想。虽然是这样,悲剧的惯性仍然冲击着我的心,使我不得不猜想着傩送再也没有回来。然而看惯喜剧的我又不忍而想着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让人同时产生两种情感,这大概就是《边城》的魅力。

我喜欢《边城》,但我更喜欢书中的边陲小城。人若是能在一个淳朴的世界里生活,何尝不是一件乐事。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也飞速发展,边陲小城无法容纳那样淳朴的民风,再也无法成为边城了。我无法再接受一个只在空间上是边陲小城的地方,只能躲进象牙塔里,躲进《边城》,享受人生难得的安静。可是为了生存,我又无法逃避现实中的世界,我只想认同在某一空间某一时间,有一个边城,能容纳人的多余情感。只有在书中,只有在心中。

读了《边城》,让我放弃一切复杂的人际关系、一切繁杂的考虑推理,享受那份独特的淳朴。

(2)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实情后,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架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一直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回来的人。

有些时候,我们看到繁华,却看不穿繁华背后的萧索与凄凉,经历了喧哗,却没有想过曲终人散后的寂寞是否也会升华。

有些时候,我们看到了现象,却拨不开迷雾,也有些时候,有些话不说,就再难澄清,再难说出口。

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道路,但长久以来,生命便如一条河流,激流曲折,却永远也回不了头。

我们总抓不住一些东西,改变不了一些事物,美丽的背后也有诉说不完的苍凉。就像翠翠这样明媚的孩子,最终也只得在江畔孑然一身独自的痴痴盼想。

(3)

花源记》,更平添了一份悲伤,一份希望无法实现最终湮灭的无奈伤感。追溯过往,追溯那个城外纷乱的年代,作者写此文只是为了平静内心不安和混乱,唤起尘世的纯真,唤起尘世对美的追求,不懈的追求。

联系今日,无数人生活在欲望的桎s中,受尽金钱权势的牵制和诱惑,他们终日思量着如何稳居其位,如何尔虞我诈,如何勾心斗角,他们心中没有了美的印象,或歪曲了对美的审评标准。他们内心浑浊,全身充满着让人嗤鼻的恶臭,他们失去了美,更失去了对美的追求。纵然将沈先生呕心沥血的作品捧之当前,恐怕只是依旧“羞见于刘郎才气”。

彼之美,铸成人之美,心之美,纯之美,则万物皆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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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渡人读书笔记摘抄篇十二

本书作者狄更斯,是英国文学史上古典作家除沙士比亚外最伟大的作家,这本书是狄更斯巅峰之作,过了一个多世纪,依然奉为经典。读完这本书后,依然觉得回味无穷,整个故事不是跌宕起伏,而是娓娓道来。整本书中,让我感受到狄更斯有着很强的叙事能力,故事情节给我带来了深深的震撼。

《双城记》是一部非常优秀的作品,故事的大环境是法国大革命,双城指的就是法国巴黎和英国伦敦,狄更斯通过来回切换场景的手法,描述了当时大革命下人民的生活状态、思想状态和社会状态。狄更斯笔下的人物比较坦诚,从一出场就能看出这是一个怎样的人,譬如卡顿的才华横溢、正直勇敢,露西的美丽善良,马奈特先生医术精湛、心地善良、为人正直,洛瑞的能干精明等。

首先狄更斯在开篇布下宏伟背景,在这样背景下,讲述了一些小事,譬如洛瑞先生前往法国营救关了的马奈特,在酒馆与德发日太太对话,返程时在船上遇到达内等等,看了三分之一后,我依然迷茫,没有理清楚到底故事有怎样的关联,继续读下去,你会发现,前面每一个人物的刻画,每一个场景的描述,都与接下来的情节有着密布的联系,读完后,反过来再看看,从一开始狄更斯就做了层层铺垫,直到爆发的那一刻,这种震撼,是当今文学作品无法比拟的。读着读着,刻画出了每一个人物的形象,刻画出每一个场景,仿佛我穿越到了十八世纪的欧洲,就站在每一个故事发生的地点。毫无疑问,从文学上来讲,这是一部好书。如果单单是文学上的好书,我想《双城记》也不会成为经典,因为文学著作创作的诞生,不仅仅是让读者看了打发时间,而是在特定的时间,影响人类社会的发展。书中至始至终都是在革命,自由、民主、博爱、饥寒交迫,被贵族剥削的人民站起来反抗,势必要打到贵族,实现自己的民主自由。一旦革命沾了献血,一旦让反抗的人民尝到了献血的滋味,他们又怎么能适可而止,当这些革命人士站在胜利的舞台,他们疯狂的杀戮,报复,势必要把贵族们彻底消灭。这应该就是恨的力量了吧,恨让他们革命,恨也让他门杀戮,恨也让他们站到制高点后失去理智,比如德发日太太的行为。

虽然这本书有很多震撼之处,但是男主查尔斯.达尔的人物形象并不丰满,只单方面对其道德水平和自身修养进行了突出和美化,并没有充分描写其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以及他对贵族的种种抗争也显得很抽象,是理想化的抗争。另一个德发日太太的人物塑造,虽着重刻画了她可怕、凶狠和冷酷无情,但并没有将她童年时期家庭遭受重大变故的悲惨人物塑造成正面形象。全书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卡顿,他爱喝酒,看起来很颓废,但是工作一丝不苟,正直勇敢,他没有因为向露西表白失败后而恨,也没有因为露西结婚生子而放弃对她的爱,露西的女儿爱卡顿叔叔,睡觉前都要向卡顿说晚安,卡顿也爱这个小女孩,对他来说这就是幸福。最后卡顿为了救露西的丈夫达内牺牲了自己,死的时候,他毫不畏惧,宁静安详,神态庄严。他告诉我们爱比恨更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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