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简易材料合同篇一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材料清单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
3.生产厂家:________________
4.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5.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6.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供货时间及数量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质量要求
五金建材数量由双方工作人员现场查验为准,质量需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第四条 货物运输
(一)运输方式
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发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
(二)运费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自交付甲方之日起,该货物损毁灭失风险随之转移。
(四)乙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甲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货物验收
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______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第六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价款约________万元。每批次五金建材供应货款按________%付款,余款在半年内结清。供方应按需方要求供货,每延误一天按________元损失给付需方。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合同生效之日起,合同双方应认真遵守,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换、退换,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的违约金;迟延交货________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甲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__%的违约金。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九条 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纠纷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简易材料合同篇二
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石材产品买卖事宜达成本如下:
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牌号
商标规格
型号计量
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执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石材乃天然产物,石纹及颜*可能有差异,另附产品样品,作为合同附件。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
简易材料合同篇三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行纪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纪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代办_________________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代办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行纪人对自己所占的委托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若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若不能及时联系委托人,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第四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增加报酬数额的确定方法是_____。
第五条 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商品,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在此情况下,行纪人仍然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第六条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可以提存委托物。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可以提存委托物。
第七条 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也可以作其他约定)。
第九条 行纪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报酬数额是_____,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与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委托方、行纪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简易材料合同篇四
合同编号:
*方(供方):
乙方(购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根据《合同法》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期限:执行国标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需要自提票后,做最终结算。
四、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费用购方承担。
五、合理损耗及剂量方法、超欠幅度;计量以供方为准。
六、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提出异议期限:以供方化验为准,购方如有异议货到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若有异议,可以到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质量检验裁决。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可以自由协商。
八、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简易材料合同篇五
协议编号:
甲方:签订时间: 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定地点: xx年xx月xx日
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为本、和谐共赢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方)委托乙方(受托方)进口铁矿石,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是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协议编号为号进口铁矿石合作协议。
2.书面形式:是指根据协议发生的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通知、函件、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违约责任:是指协议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5.风险:是指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致使货物受毁损、灭失的情形。
6.本协议“元”除另有约定外,均指人民币元。
7.乙方香港关联公司:是指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采购进口铁矿石,由甲方指定国外供应商和进口铁矿石品种和货物规格。甲方负责采购、清关、堆存和销售等实际操作环节。乙方不承担铁矿石市场的价格波动风险,负责运输至武安保税区。根据甲方付款方式,乙方或乙方香港关联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甲方提货时向乙方支付所提货物全额货款和资金使用费,乙方收取约定的资金使用费作为收益,收益在货物购销差价中体现。
供应商、货物名称、产地、货物规格(合同典型值指标,干基)、价格、合同数量、装运期及卸货港(卸货港不可变更地为黄骅港)均由甲方指定并经乙方同意。
1.甲方授权并同意乙方或乙方香港关联公司签署开立信用证所需的对应进口合同,甲方对乙方或乙方香港关联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贸易合同条款负全部责任,对应进口合同所有条款均适用于本协议。
2.甲方确保本协议所述全部代购事项合法,对乙方依本协议规定所有的代理采购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承担本协议以及购货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货物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代购货物市场跌价风险,代购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等);承担在本协议及购货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非由乙方重大过错引起的一切损失;对乙方因依本协议规定所有的代理采购行为而产生的损失负全额赔偿责任。同时甲方享有货物相关的所有相应收益权。
3.供货商(初步拟定为淡水河谷、fmg和印度bagadiya brothers pvt ltd.)及货源是由甲方指定,甲方应自行对该供货商资信、代购货物质量以及代购货物的所有权等权利状况负责,并无条件按代购货物采购后的现状接受代购货物,且应自行承担代购货物流通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和风险;对因供货商违反购货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若供货商不交货、少交货、无法按时交货或者所交的货物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瑕疵的,则甲方同意对供货商应偿还乙方所代垫的款项、供货商应向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乙方遭受的损失等向乙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4.对于非因乙方重大过错导致的本协议或购货、运输、仓储等相关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甲方负责索赔直至提起仲裁或诉讼,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5.因甲方原因导致该协议或购货、运输、仓储等相关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引起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的,甲方负责处理与此相关的一切事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6.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本协议或购货、运输、仓储等相关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不符约定的,甲方仍应在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最迟付款日前向乙方全额支付本协议垫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运输及仓储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银行费用、全部税款及乙方收益)。
7.依据本协议约定以乙方名义签署的购货、运输、仓储等相关合同所涉及的进口货物投保(如有)、报关报检等手续由甲方以乙方名义办理,乙方负责依据本协议约定付款并全力配合甲方办理手续。
1.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后,经甲方认可,乙方或乙方香港关联公司与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签订并履行贸易合同。
2.自乙方根据与供货商签署的.采购合同支付信用证保证金日期或者支付现汇开始,乙方即有权依据资金支付情况向甲方收取对应的资金收益、货款及其他代垫费用。
3.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本协议或购货、运输等相关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不符约定条件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甲方行使索赔权利。
4.乙方收到甲方货款和取得进项发票后向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1.乙方收益计算
1)若甲方指定的供应商为印度bagadiya贸易公司,交易为代售模式,双方约定乙方的净收益为5元/吨。
2)若甲方指定供应商为fmg或者淡水河谷,乙方垫付资金年息10%。其中乙方垫付资金包括信用证开证金额、海运费、港杂费、保险费、报关报检费用和国内运输费用等进口铁矿石业务实际发生费用。
乙方资金收益计算公式为:
乙方资金收益=乙方垫付资金总额x资金的实际占用天数x(10%/360)x(乙方实际收到货款金额/乙方垫付资金总额)。
乙方一次发货、一次收款的,以乙方实际支付每一外贸合同项下的第一笔款项日期为计息起始日,以乙方实际收到甲方货款日为计息终止日计算资金的实际占用天数,资金占用天数=计息终止日-计息起始日;乙方分批发货、分批收款的,按照分批收款时乙方实际收到货款金额与应收货款总额的比例计算确认乙方资金收益,以乙方实际支付每一外贸合同项下的第一笔款项日期为计息起始日,以每次乙方实际收到甲方货款日为计息终止日计算资金的实际占用天数,资金占用天数=计息终止日-计息起始日。
2.保证金
1)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在乙方开立信用证前或者现汇结算方式在乙方付款前,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采购合同金额及进口关税之和15%的保证金或向乙方抵押价值不少于乙方垫付资金的土地证。在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所提货物全额货款和资金使用费后,在乙方认为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视回款情况释放保证金。
2)乙方开立信用证或者支付现汇后,以普氏铁矿石价格指数为参考值,以上下限累计变化幅度超过5%时,或汇率及国家进出口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乙方为控制风险,避免造成损失,如甲方交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追加涨跌价幅度100%的金额或等同于汇率变化幅度100%的金额作为保证金;如果甲方交付乙方抵押物,抵押物价值低于变化后的货值,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追加超出抵押物价值变化幅度的金额或等值抵押物。
3)确实需要甲方追加相应保证金或增加抵押物时,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甲方提出要求,详细说明追加原因、计算依据、追加金额、追加要求等信息。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传真、电子邮件均有效)3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要求追加相应保证金或增加抵押物,如甲方未按照上述要求追加保证金或增加抵押物,应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自行决定销售目的地、销售客户,变卖,拍卖或其他合理方式自行处理货物,发生的亏损及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不予退还全部保证金或者拍卖抵押物,抵押物拍卖所得,乙方优先受偿。向甲方追究保证金或抵押物不足以充抵部分的违约责任以及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付的货款、其他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若乙方已开具发票,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相应的税款。
3.信用证和现汇:
乙方在收妥甲方保证金或办理完抵押手续后应在对应进口合同规定日期内开立信用证或者向供应商支付现汇。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开证迟于进口合同规定的期限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款项的,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开证迟于进口合同规定的期限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款项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甲方保证在乙方信用证项下汇票到期日5个工作日之前对乙方付清全部代垫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海运费、应收资金收益及乙方为办理本合同项下事务而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
若甲方未在规定时间清偿全部货款及相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有权按本协议第六条第2款所述方式自行处理货物。
2)与外商二次结算,价格调整付款
根据对应进口合同要求,如果需要进行价格调整付款,则乙方收到甲方指定的供应商书面付款通知后,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再行支付;如甲方未能按时书面确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按照第六条第2款所述方式自行处理货物。
3)如果甲方指定供应商有退款未能及时退给乙方,甲方应根据实际退款外币金额,按照结算汇率折算成人民币金额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指定供应商退款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款。
4.甲乙双方结算
1)收费标准:不受实际到货情况的影响,甲方应付乙方的款项以乙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准。外方发票金额应由甲方确认。
2)结算:结算方式采用一票结算,货款多退少补,乙方应向甲方出具费用结算单,列明费用名称、金额、汇率、付款时间等信息。
3)乙方不承担任何汇率风险,结算汇率按照乙方银行实际对外付汇时的实际汇率计算。或者根据甲方要求,在甲方认可的情况下,乙方为甲方办理锁定汇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以上两种方式办理前由甲乙双方通过补充协议进行确认,确认后乙方代为甲方办理。
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但乙方已履行部分义务的,乙方按实际履行部分义务收取资金收益。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不影响乙方收取资金收益。
七、
1.报关报检:由甲方指定货代,经乙方认可后委托报关报检,海关增值税款在货物抵港后由乙方代为支付。如因甲方或者第三方原因造成不能及时报关的,产生的滞纳金、滞报金等费用及相应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海关放行货权属于乙方。
2.运输:乙方负责运输,货物运输在途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完成入库后(甲方指定仓库)所发生的丢失、亏吨、灭失、毁损等损失由甲方负责。
3.提货: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销售完货物。甲方提货时需向乙方支付垫付资金和资金收益,凭乙方放货通知提取货物。如甲方完全按照本协议履行,最后一次提货时结清所有款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货款后当日内将相应金额货权转移给甲方。
1.具体进口买卖合同履行中发生的运杂费、港口费、报关费和商检费,保险费,税费,国内银行发生的银行费用:开证手续费、承兑费及国外银行费用(如有)等实际发生的费用最终由甲方承担,须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再进行支付。
2.滞期速遣费由甲方承担或享受
3. 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完全履行而乙方已履行付款义务的,不影响乙方收取资金收益。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不影响乙方收取资金收益。
1.进口货物必须保险,除外商承担保险责任外,由乙方代为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2.货物发生数量、质量等问题,如属于保险公司责任范围,由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另一方协助;如属于外商责任范围,由乙方向外商进行交涉(包括索赔、仲裁、诉讼)。
3.进口货物必须商检,由乙方代理甲方进行报检,费用由甲方承担。按商检规定,货物未经商检检验之前不得销售,如有违反商检有关法规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时,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证明是指有关权威机构出具或双方认可的书面材料。
本协议适用法律为《^v^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在本协议执行中若发生法律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乙方与第三方对应合同的各项内容经甲方审定后方可签署,甲方不得因合同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乙方提出赔偿。
2.由于乙方重大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就本协议发生的通知应以书面作出并应按双方在本协议所列示的传真号传送或按所列示的联系地址寄送或当面送达。以传真送达的,一方按本协议所载传真号码发送传真当日即为送达日;以邮寄送达的,一方按本协议所载地址向对方以ems或者顺丰快递发出通知后的第2个日历日即为送达日。如甲、乙任何一方的联系地址发生变更应提前十日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本协议中列示的地址发出通知后的第2个日历日即视为已送达日;任何一方拒收其他方寄送的通知的,对方按本协议中列示的地址发出通知后的第2个日历日即视为已送达日。
4.乙方全程监管货权,甲方全力配合并向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办公人员食宿。
5.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合同规定的内容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有效。(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银行信息:
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银行信息: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