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模板6篇)

时间:2023-10-10 17:35:44 作者:笔砚 2023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模板6篇)

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计划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篇一

(一)生育奖励假30天

新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

解读:在实行原有计划生育政策期间,女职工只有符合晚育的条件,才可享受规定98天产假之外的30天奖励假,而且这奖励假还可以由男方享受。新《条例》实施后,只要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98天产假的基础上,均可再享受30天的生育奖励假。即不但将30天的奖励假由晚育女职工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女职工,而且30天奖励假完全属于女职工,无需再与其配偶“分享”。

(二)条件允许可再延长1至3个月

新法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解读:女职工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要求在上述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因为并非强制性的规定,至于能否批准,决定权在用人单位。

配偶可获15天陪产假

新法规定:女职工的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解读:原《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育的女职工,增加奖励假三十天,奖励假可以由男方享受。新法实施之后,女职工配偶的15天陪产假成为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再需要与女职工“分享”30天的奖励假。

7天晚婚假取消,普通婚假增加7天

新法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

解读:按照原条例规定,只有符合晚婚条件的夫妻才可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再享受7天的奖励假。但新条例实施后,只要是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均可再享受7天的假期,即将原先的7天奖励假由晚婚职工扩大到了所有职工。

对于1月1日之后办理婚姻登记的职工如何休婚假的问题,小编咨询了北京市政府工作人员、北京市卫生和计生委员会工作员,得到的回复为:目前《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的实施细则还未公布,请等待卫生和计生委员会出台更详细的实施细则。所以对于201月1日之后登记结婚,目前想要休婚假的职工,只能按照原有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来操作。

新产假政策与旧政策如何衔接,有待进一步细化

针对这一系列问题,笔者咨询了12333社保咨询热线、北京市卫生和计生委员会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均为:目前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的实施细则还未公布,因此关于女职工产假的问题仍然按照原有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相关规定执行。关于生育津贴报销问题,笔者咨询了各区社保局,得到答复为:已暂停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职工的生育津贴报销事宜,等待相关实施细则的公布后再行决定。

而对于本《条例》中新增的“配偶15天的护理假,有条件的女职工可申请享受1至3个月的产假”具体如何操作的问题,笔者得到的答复为:目前相关的实施细则还未公布,对于具体如何操作请耐心待。所以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若正在休产假的职工提出再延长产假的请,或者男职工提出陪产假的申请,在还未明确该产假期间的工资是否由社保基金来负担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准假。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再婚夫妇可生“三孩”

新法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再婚夫妻婚前仅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再婚夫妻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解读:按照之前的政策,除独生子女外,再婚家庭、生育的第一孩有残疾等情形才可以生育二孩,而新政策实施后,一对夫妻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两个孩子,对于再婚夫妻,符合条件还可生育第三个子女。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条文中的“再生育一个子女”指的是生育三孩。

生育二孩不再有时间间隔的限制

新法规删除了原《条例》第十八条“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得少于四年”的规定。

解读:实行一孩计划生育政策时,为了保证该政策的有效性,对于符合条件生育二孩的家庭,仍然给予了生育间隔的时间限制。现“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后,家庭可以自由安排生育一孩、二孩,不再有时间间隔的限制。

取消“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的规定

新法规删除了原《条例》第十六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的规定。

解除:当前我国现实情况时,男女的初婚年龄已经达到了25岁左右,初育年龄达到了26岁以上,为了贯彻实“全面二孩”的新生育政策,国家不再专门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在晚婚晚育方面不再做限制,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计划,为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篇二

xx镇近几年来经济逐年递增发展,外来人员也相应的增加,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外来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一明确责任。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是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外来人员在创造财富的同时,政府有责任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的服务。镇政府每年与各村(居)、兼职责任单位签订《xx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部位和单位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规定了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一样实行“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的“四同”管理,加大对流动人口计生“一票否决权”执行力度。各部门和单位均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自身单位的职能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和要求,制订本单位的流动人口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各项工作制度,按计生兼职责任单位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档案和相关资料。

二加强协调。

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上,与各职能部门、有关单位的工作要求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矛盾。不论对这些矛盾的看法是否一致,协调的过程、结果,都有赖于党委、政府的协调工作。镇人大主任、党委委员赵洁萍同志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她的努力下,派出所、学校、医院等兼职单位,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要求下,对计划生育工作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支持,使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到村居这一措施得到更好的实施。

三加大投入。

党委、政府在近几年,每年都增加计生经费,大致是每年递增20%,至2004年已是150多万元;同时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购置b超机、妇科治疗仪、乳腺检查仪等医疗设备,提高服务质量;在国家实行免费项目前多年,我镇已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实行免费。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篇三

二、主要做法

二是坚持三个落实。全市建立了市直部门年度计生工作述职制度。今年9月,全市组织计生工作述职会,各市直部门进行计生工作述职,并由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点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从安排部署到具体实施的责任明确,力度进一步增强。扩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充实工作力量。今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为市流管站新增流动人口以钱养事编制2个,并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流管工作人员2名,进一步充实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力量。

20xx年换届后,市人口计生局及时组织全市基层计生专干近300人,举办了为期3天业务培训,同时以陆城城区为重点,组织对全市计生联防管理单位150余人,进行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培训。

(三)坚持服务维权到位,推进均等化一是全面推进“一站式”服务。强化村居功能,整合部门资源,设立村居一站式服务中心,开展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推进社会创新管理,实行就业有人管,大病有救助,就学能保障,使他们真正的感受到家的温暖,有市民化的待遇。目前,全市144个村社区均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11个乡镇设置免费避孕药具自取箱共186个。

二是全面推行现居住地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制度。今年以来,全市共为3双新婚夫妻办理了一孩生育服务证。

三是设立12356维权举报电话,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政策咨询、维权服务。并在我市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中讲解和解答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加大宣传力度。

四是试点先行,全力推进服务均等化。因地制宜,全力打造服务型特色园区、社区和小区。根据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特点,全市以陆城街道社区、枝城居住小区、红花工业园区,打造以服务人民群众、帮助流动人口及弱势群体救助为重点的均等化服务型特色示范点,切实为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村居、集贸市场建立流动人口之家,集中开展流动人口政策、生殖健康知识、避孕知识等知识培训和咨询,设置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让流动人口真正感受到了“市民化服务”的氛围。

市乡两级计生服务机构实行定时定点上门等多种形式,为流动育龄群众提供免费生殖健康检查、电话咨询、避孕药具免费领取、紧急避孕等服务,使育龄群众不出家门就能免费享受温馨的咨询服务;不出社区就能免费取到所需药具和计生宣传品;不出街道就能免费接受计生基本技术服务。

(四)坚持活动到位,推进人性化服务一是扎实开展“暖冬行动”。今年,以都计生[20xx]44号下发了《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注外出游子、情系返乡姐妹”活动实施方案,全市召开专题会议对暖冬行动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活动的具体内容。自去年11月以来,各乡镇组织广泛开展“六个一”活动。

即组织一次送政策、送知识下乡,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活动;组织一次送亲情、送温暖活动、开展一次贫困慰问活动;组织一次送健康、送服务活动,开展一次免费技术服务;组织一次送祝福、问需求活动,开展一次谈心活动;组织一次部门联动、大执法,开展一次流入人口清理查验活动;组织一次进村入户、服务上门活动,开展一次流出人口信息核查。二是市乡村三级开展“人口计生慰问”活动。关爱流动人口、救助弱势群体,使流动人口和弱势群体真正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三是坚持督查制度。全市每半年开展一次流动人口工作督查,及时掌握流动人口信息;

五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人口计生局积极协调督促公安、民政、卫生、工商、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有关手续时,核查登记流动人口基本信息,每月互通信息;督促民政、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每月实名通报流动人口婚姻登记、生育、新生儿入户等信息,实现了市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

(六)坚持协作到位,努力实现区域一盘棋积极推进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加强与流动人口户籍地计生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和通报信息201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201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截至目前,我市人口计生局先后与北京、广东、陕西等省56个县市区省内89个县市区人口计生局签订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双向协议,明确双方的协作内容和责任,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交换制度和协作联系制度,逐步形成了两地间流动人口“源头互动、管理互补、信息互通、合作共赢”的局面,不断推进区域协作“一盘棋”。

与市其他县市区签订双向服务管理协议,加强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流动人口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建立了市区县间信息通报制度。凡是市内流动人口,发现其流动及时通过qq流管平台进行信息核查,一经核实迅速进行建档登记;建立了层级工作协商、协调机制;通过与省内其他城市建立区域协作关系,签订双向服务管理协议,建立信息协查通报制度,形成合作共赢的长效协作机制;省外建立区域协作关系,签订双向服务管理协议,建立信息协查通报制度及违法生育案件协查制度,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区域一体化。

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采集交换制度和协作联系制度,有序的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格局的形成。20xx年,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主要是区域双向协作力度有待加强,流出人口跟踪服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流动人口信息互通共享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以及流动人口尤其是流入人口还存在底数不清等情况,这些都是我们今后的工作重点。

三、20xx年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初步打算总体思路和目标是:围绕管理信息化、服务均等化、推进区域化、工作人性化的“四化”方针,努力打造数字计生、诚信计生。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篇四

时间过得太快,让人猝不及防,迎接我们的将是新的生活,新的挑战,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开始做一个工作计划。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工作计划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乡镇计生宣传计划”计划生育工作计划,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乡镇主要街道、路口、集市等人口经常活动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宣传标语、宣传画,并对宣传标语、宣传画进行及时更新;在各村委会所在地设计生宣传栏,方便群众阅读人口与计划生育墙报、刊物等。

对省、市、县里下发的计策宣传材料应做到真正进村入户,发到每个育龄群众手中,因此,还就要求我镇计生工作人员经常进村入户了解情况,检查宣传材料是否到位,人民群众对计生知识的知晓率是否得到提高。

各村应根据本村实际,利用广播、电视或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有关知识。

计生协会应组织各村女小组长进行培训,使她们对计生政策法规深刻领会,只有这样,女小组长才能充分当起宣传员的角色,把计生政策带给更多的育龄群众。同时,女小组长随访服务工作也应到位,。版权所有使育龄群众感受到我们计生工作人员对她们的关心,这样,才能更有利于我们计生工作的'开展。

未婚青年是我镇计生工作的重点对象,教育好未婚青年,使他们了解国家相关的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对我们计生工作至关重要。教育好未婚青年,才能有效杜绝早婚早育现象,提高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从而提高我镇计生水平。今年的“未婚青年见面教育会”将在2月份(即春节期间)和8月份(即普渡节期间)举办,要尽量提高见面率,使更多的未婚青年接受教育。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篇五

20xx年,贵池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紧密结合省市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深入推进^v^三项工程^v^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关爱关怀流动人口留守家庭,坚持服务与管理并举,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一、全面完成各项重点工作

1、认真开展^v^两节^v^期间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实施。区人口计生委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关怀关爱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贵人口委﹝20xx﹞7号文件)。要求各镇街道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活动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

(2)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在流动人口就业和居住集中地及市民广场等公共场所采取设立宣传台,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避孕药具及提供政策咨询。二是按照区^v^三下乡^v^活动安排意见,精心组织抽调委机关、服务站和梅龙街道计生办、服务所等工作人员,参与^v^三下乡^v^活动。活动现场,区人口计生委设立了宣传咨询服务台,通过免费写春联、免费发放宣传品、免费发放药具、免费提供政策咨询等形式,向参加活动的广大群众送去流动人口维权关爱、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科普知识和避孕药具等免费服务项目。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出动宣传车12辆,解答群众咨询500多人次,免费发放避孕药具700多份,书写春联290副,受到广大群众的广泛欢迎和好评。

(3)突出重点,扎实开展行动。一是召开返乡民工座谈会,倾听流动人口务工人员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问题,交流外出工作心得,提出家乡建设发展的建议和意见。二是结合群众路线教育主题教育活动,走访慰问流动人口家庭。20xx年1月15日-17日,区人口计生委分4片深入全区20个镇街道,走访慰问120户流动人口家庭。^v^两节^v^期间全区共投入10万余元,慰问流动人口独生子女户、计生户、计生困难户共287户,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中去,让他们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三是关爱在流入地过节的流动人口。对不返乡过节的流动人口,为他们发送温馨短信,给予亲情关怀,祝福他们在流入地过一个祥和快乐的节日。四是扎实开展流动人口^v^三心^v^关爱活动。围绕流动人口生活学习工作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开展活动,让留守老人得到贴心慰藉,让留守儿童得到亲情关爱,让留守妇女得到暖心关怀,全面推进流动人口留守家庭^v^三心^v^关爱活动。

2、完成国家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任务

20xx年5月,国家卫计委确定我区清风街道汇景社区和沿江社区为国家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样本点,贵池区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在调查和数据录入过程中严把^v^五关^v^即:入户关、质量关、进度关、审核关、复查关,确保样本框选定、花名册编制、业务培训、调查员选调、信息录入等各项任务有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全面完成省、市、区流动人口日常监测工作

二、城市人口计生工作三项工程建设情况

(一)构建^v^三心^v^服务模式,提速^v^三项工程^v^建设

20xx年,贵池区不断加强和创新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以建设和谐社会为根本,紧紧围绕社会民生问题,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发挥自愿者队伍作用,坚持为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提供^v^暖心互助、爱心志愿、贴心服务^v^,不断提高城市家庭的创造活力和幸福指数。

1、以^v^暖心互助^v^提升城市家庭发展能力。我区紧紧围绕^v^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v^这五个方面,依托城市生活e站家庭指导室等活动阵地,大力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为城市家庭提供^v^暖心^v^互助,着力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一是大力推进生育关怀行动。扎实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把城市居民和流入人口纳入扩面范畴。近年来,累计为3000余对城市居民和流入人口待孕夫妇提供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期保健等技术服务;对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给予生育关怀服务,累计为符合条件的1、8万余名生育对象发放一次性补助近千万元。

二是大力推进子女成才项目。多年来,我区认真开展^v^关爱女孩^v^、^v^春蕾计划^v^活动,为800余名城市贫困女孩提供生活、学习资助;持续开展人口基金助学成才活动,累计为500余户计生困难家庭学子走进大学提供1000-3000元资助;坚持开展^v^一对一^v^助学结队活动,三年来共结队帮扶74名计生困难家庭学生,落实帮扶资金10、7万元。

三是大力推进优惠政策落实。全面兑现城镇无业居民、非国有企业职工独保费,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v^三项制度^v^奖励政策,全面落实无业居民、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工作;区民政、人社、工商、卫生、工会等部门在制定优惠政策时,优先将计生困难家庭列为救助帮扶对象。

四是大力推进就业技能培训。为提高计生家庭生活质量,促进实现创业就业,我区积极组织社区居民参加^v^syb^v^创业培训及^v^春风行动^v^专场招聘会,并为满足条件的居民提供5-8万元不等的创业基金小额担保贷款。以计生协会为依托,组织城市家庭妇女参加^v^皖嫂^v^家政技能比赛,为有就业意向的居民提供更多的学习和就业机会。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篇六

(一)加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充分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务必按时按量完成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

(二)全面加强孕情全程服务管理工作,加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随访服务力度,提高6个月内孕情掌握率,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控制多孩率。

(三)加大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提高海南省人口流动管理服务综合平台应用水平。

(四)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组织,与各职能部门紧密协调合作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b超监督管理,形成合力进行常态化专项联合执法检查。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宣传氛围,扭转重男轻女的生育观念。三是加强孕情跟踪服务管理。四是加大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监管力度。五是积极发动群众,重奖举报的群众,高度重视打击“两非”线索,从重从速查处“两非”案件。六是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营造有利于女孩的政策环境。

(五)依托科学育儿专家库,邀请育儿专家,到镇街举办科学育儿家庭教育专题讲座。在完善计划生育家庭0-6岁儿童档案的基础上,组织科学育儿咨询和指导活动。加快推进区科学育儿指导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为科学育儿活动提供功能完善的场所。

(六)深入挂点西秀镇丰盈村和包点海榆中线路段开展双创巡查及卫生环境整治工作,特别是加强病媒防制和“六小门店”的'督导检查。同时按照区“双创”指挥部统一部署开展“双创”各项工作。

(七)按照协会“五有”标准,开展村(居)民自治标准化建设,至少要完成40%的村(居)标准化建设创建点。

(八)创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示范化,确保完成每年乡镇(街道)达到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标准的数量不低于当地乡镇(街道)总数20%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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