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运用四种形态调研报告的目的 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调研报告(大全5篇)

时间:2023-09-24 04:29:44 作者:BW笔侠 2023年运用四种形态调研报告的目的 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调研报告(大全5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运用四种形态调研报告的目的篇一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近日,驻中宣部纪检组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结合归口监督单位工作特点,提出6个方面20条措施,推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新实践。

切实落实好各级领导班子主体责任

开好民主生活会。督促各单位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中按照党章规定,对照主体责任,认真检查履职尽责情况,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查找自身和分管部门、单位、人员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单位班子之间经常开展谈心谈话,相互批评提醒,不断强化纪律意识。

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各级纪检机构经常向各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了解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督促抓早抓小、及早发现和处理问题;经常向各单位各级领导班子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动态情况,督促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动态分析归口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

定期评估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各级纪检机构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了解各单位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和日常工作;分层级与各单位领导干部深入谈心,与党员群众广泛接触,掌握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新情况、活情况。在此基础上梳理应当重点关注的现象、问题、人员,对各单位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全面梳理现存问题线索,及时处理新收到的问题线索。纪检部门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和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逐一提出分类处理意见,不贪大弃小,不搁置线索。

把谈话提醒经常化

开展追求高标准谈话。纪检部门或单位负责同志经常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提出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要求,通过谈心谈话进行正面倡导,引导鼓励党员领导干部坚定追求思想和道德高标准,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开展无问题谈话。纪检部门在定期走访、驻点办公、蹲点调研、参加会议、座谈交流等日常监督中,从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随时随地作出提醒。

对值得关注的对象进行约谈。对新任职的干部、临退休的干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长的干部、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低的干部,由纪检部门进行或委托进行谈话提醒。

围绕廉政风险点开展约谈。根据各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纪检部门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开展约谈,督促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及时解决内部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开展有反映约谈。对群众有一般性议论的党员干部,或者有举报、虽不能排除违纪可能但线索笼统的党员干部,由纪检部门向其提醒,或通过单位负责同志约谈提醒。有落实主体责任方面问题反映的,向主要负责同志提醒。

开展诫勉谈话。对经核查有轻微违纪行为但未达到纪律处分程度的,由纪检部门组织或委托单位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

在线索处置中用足用活谈话函询方式

对问题线索经研判属于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或轻微违纪的,尽量采用谈话函询的方式,要求被反映人实事求是作出情况说明。对答复函未说清问题的,采用谈话方式进一步了解。

谈话函询与其他处置方式综合使用。加大对谈话函询答复情况的核查力度,对经核查不如实说明问题的,严肃处理,构成立案审查条件的坚决立案,从重处理并予以通报。

强化谈话函询结果的运用。对应当整改的问题,及时跟进督促整改;对拒不改正甚至屡谈屡犯的,严肃处理。

对少数、极极少数施以重拳

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搞四风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六大纪律的问题。有计划有组织查处假年龄、假学历、假婚姻,浪费宣传文化项目经费等问题。

转变纪律审查理念和方式。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违纪者综合运用党纪、政纪处分及时作出处理。

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要按规定严肃问责,并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加强对归口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工作的督促指导

督促各单位机关纪委认真落实有关沟通协作机制。驻中宣部纪检组督促各单位及时移交收到的反映司局级干部的问题线索,按规定定期报备反映正处级干部的问题线索,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工作中征求党风廉政情况书面意见等制度。

督促各单位机关纪委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月报制度,各机关纪委按月向驻中宣部纪检组报告贯彻落实四种形态的统计数据。把落实情况纳入机关纪委向纪检组述职的内容。

督促加强各单位机关纪委队伍建设。督促各单位健全机构,配齐职数,充实人员。同时,驻中宣部纪检组加强对各单位机关纪委的工作指导,提高机关纪委履职能力。

运用四种形态调研报告的目的篇二

深刻理解“四种形态”的内涵,关键是正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

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就是通过对“树木”有针对性地打预防针,来预防“树木”生虫、生病,保护“森林”健康成长,从而保证全党的良好政治生态。

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就是“治病树”,早治病,治小病,防止小病发展成大病,甚至传染别的“树木”,影响整个“森林”的健康。

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是对严重患病的“病树”进行救治,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既不一棍子打死,又严肃纪律,防止其成为“烂树”。

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极极少数,就是坚决惩治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腐败分子,拔掉“烂树”,防止传染整个“森林”,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可见,“四种形态”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相互促进、环环相扣、浑然一体,层层设置防线,凸显的是对全体党员的全覆盖、对违纪行为的零容忍,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路径。

运用四种形态调研报告的目的篇三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强调,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动党内关系正常化。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这一形态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党的以来,南平市体育局党组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突出问题导向,逐一列出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体育局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化。

二是突出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多数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这一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全方位、全覆盖,克服纪法不分、以办案数量论英雄,纠正把查办案件、反腐败等同于从严治党的观念,避免把纪委当做党内公检法,造成疏于对违纪党员的处理,甚至使党员处于纪律“脱管”状态。今年来,南平市体育局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梳理完善局机关制度并汇编成册,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对市纪委案例通报每期必学,以《准则》和《条例》为依据,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六大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

三是加强纪律管束力度,教育挽救“少数人”。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这一形态是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惯方针的具体体现。案例分析表明,多数违法者都是从违纪开始的,由量变导致质变,最终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因此,加大纪律管束力度,显得非常必要。南平市体育局党组既注重全面管住“大多数”,也不忘重点管住“关键少数”,在集体廉政谈话的同时,对中层领导实行个别廉政谈话,并签订责任状。当发现个别党员干部出现违反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行为时,及时以党组名义向上级报告,让纪律约束成为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自觉遵循。

四是保持高压态势,严惩“极极少数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一形态是我们党保持高压态势严惩腐败的具体体现。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严明纪律的具体化,让党员的思想和行为时刻得以匡正和校准,避免由违纪滑向违法的境地。但这并不意味着对违法犯罪的腐败分子以纪代法、高举轻放,“极极少数”也不意味着打虎数量的绝对减少,而是说要尽量防止党员干部沦为阶下囚。当前,仍然有极极少数人,心存侥幸、依然故我,殊不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这“极极少数”腐败分子终将付出沉重代价。

运用四种形态调研报告的目的篇四

实践“四种形态”是我们党正风反腐、标本兼治,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根本举措和现实路径,体现了“治标”和“治本”同时发力。

在“治标”上,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努力实现不敢腐的目标。各级纪委要强化纪律审查,针对性质和程度不同的违纪行为采用不同的处置方式,对程度较轻的违纪行为敢于亮剑,对“少数”、“极极少数”严重违纪行为施以重拳,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突出惩治对象,严惩顶风违纪者,形成持续威慑。在“治本”上,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不能腐;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选好人、用好人,强化不想腐。

各级党组织、纪委要创新思路方法,注重抓早抓小,经常了解并动态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党员队伍状况,以纪律为准绳,把快要或刚刚踩到纪律底线的党员及时拉回正轨。

同时,督促各单位查找存在的纪律、作风和廉洁风险,及时有效防控风险。

这方面,要坚决防止把严重违法问题“大事化小”,仅做违纪处理而不移交司法机关,更不能只“咬耳扯袖”,避重就轻。要通过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促使犯错误的党员干部深刻认识错误,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运用四种形态调研报告的目的篇五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时指出,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重要论述,体现依规治党、挺纪在前的管党治党要求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黄陵县纪委围绕“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勇于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实效,在践行“四种形态”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在工作中也遇到一些难点阻力,亟待我们研究和解决。

一、我县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举措

1、认真学思践悟,深刻领会内涵。县纪委向全县172名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党委(党总支)书记、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下发《学思践悟》读本,并采取集中学与自我学、专题辅导与相互交流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深入细致学习,使大家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四种形态”有更深的理解和掌握。县纪委通过召开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王岐山书记关于“四种形态”重要论述精神,使全体干部悉心领会、领悟中省市纪委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纪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深刻内涵传递给每位干部,准确把握“大多数”与“极极少数”、“治标”与“治本”、“严管”与“厚爱”等关系,并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四种形态”、推进监督执纪问责的具体要求。取得了“传上情、解疑惑,聚共识、促工作”的效果。

2、坚持抓小抓早,深化作风建设。严格用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堵住源头初始,建立“咬耳朵”“扯袖子”的常态化机制,把“四种形态”真正体现和运用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在转变干部作风和纠正“四风”方面,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健全完善“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督查督办、通报曝光、问责追究机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关于县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制定《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紧盯春节、“五一”等重要节点,开展监督执纪。自以来,共开展重点督查和明查暗访34次,查处案件15起,党政纪处分13人,警示训诫41人,对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相继开展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公务机关治理“庸懒散”纪律作风整顿、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作风整顿活动,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组织实施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活动,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效杜绝了“慵懒散”、“吃拿卡要”、“中梗阻”等现象,各级各部门服务质量普遍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在信访举报工作方面,找准服务纪律审查工作的落脚点,把好问题线索精准化筛选关口,突出抓早抓小,及时发现、核查违反纪律和规矩的问题,对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一般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及早教育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

3、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全县各级党组织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当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各级纪检组织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同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一是夯实各级责任。县委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分年度制定切合工作实际、操作性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在每年初召开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逐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二是规范督查考核。加强对“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20以来,安排检查考核60余次。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单独考核。在年初召开的乡镇党委书记述职报告会上,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大会点评。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规实行“一票否决”。对落实“主体责任”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领导严肃问责,对21名领导干部分别实施了警示训诫,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先后约谈64名存在问题的个人和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相关领导,“一票否决”单位4个,有力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4、突出审查重点,严惩违纪少数。始终把纪律审查作为主业,建立健全大案要案发现、查处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着眼“大多数”,宽严相济“正歪树”,盯紧“少数”,动辄则咎“治病树”,严防“极极少数”,重典治乱“拔烂树”。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来信、来访、来电、媒体”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和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报送和快速处置工作机制。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出台《纪委副书记分片和、副局长包抓乡镇、部门联系点制度》,试行县纪委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周轮流在县信访大厅“民情直通车”窗口接访,乡镇纪委书记在本乡镇定点接访制度,不断拓宽案源渠道。二是注重办案质量。推行案件协作区制度,执行“一案双报告”、案件线索月报告和月报结制度。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出台《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案件协调工作暂行规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县检察院、公安局共向县纪委移交违法违纪人员37人,县纪委向公安局移交案件线索1件。三是突出办案重点。重点查处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今年重点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共收到各类问题线索30件(涉及农村基层干部23件),目前查结27件,正在初核2件,1件由检察院介入调查。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67件,初核169件,立案204件,结案204件,党政纪处分209人,挽回经济损失12.25万元。

二、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遇到的难点阻力

尽管我县在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遇到了一些难点阻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四种形态”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职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长期以来,由于纪检监察干部习惯了原有的工作模式,对“四种形态”在思想上还需要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加之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学习宣传不够,致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认识上还不能完全跟上。

二是监督执纪方式方法滞后。在实践中,由于没有建立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适应的配套制度,致使没有将“四种形态”贯穿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在纪律审查各个环节还没有完全体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动辄则咎,“四种形态”从理念变为现实,还需不断完善纪律审查制度机制、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方法。

三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从认识层面来看,“两个责任”作为一个全新的理念,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对准确把握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还有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从机制层面来看,未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考核评价和追责办法,责任分解、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缺乏体细化的操作规范,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基层执行难的问题。从效果层面来看,县委和县纪委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能够做到认识准确、执行到位,但个别乡镇和部门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还存在不平衡的地方。在主体责任落实上,有的党组织执行标准不高,执行力层层递减;在监督责任落实上,有的乡镇纪委书记对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还没有完全理解,落实的力度还不够。

三、对如何更好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对策建议

针对践行“四种形态”遇到的难点和阻力,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努力在“四个新”上下功夫,不断增强监督执纪实效,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思想认识要有新提升。“四种形态”是对纪委履职理念的重大创新,是深化“三转”的方向引领。要在监督执纪实践中,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首先在思想认识上要有新提升。要把纪委的职责回归到党章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体现纪律检查的特质。衡量纪委履职理念和成效的标准,关键看是否有利于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是否真正做到管党从严、治党有效。我们既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又要持续探索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加强纪律建设,强化廉政教育,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当前,要以新《准则》和《条例》的颁布为契机,形成学习宣传党规党纪的浓厚氛围,教育党员干部既要坚持理想信念和宗旨这条“高线”,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干净做事。

二是执纪方式要有新转变。纪律审查是纪委的主要职责,“四种形态”为纪律审查提供了基本规范。要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转变执纪方式,提升执纪效果。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都要以“四种形态”为标准,进行分类处理。要全面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关口前移。纪律审查既要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也要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要加强纪律审查信息化建设,及时分析“四种形态”结构特点,研判反腐败形势,提出对策举措。还要看到,“四种形态”并不是要在数量层面放缓反腐败的节奏,它凸显的是对违纪行为“零容忍”的理念。只要违纪,动辄则咎,“四种形态”才能从理念变为现实。

三是监督举措要有新拓展。有效的监督,是落实“四种形态”理念的重要保障。只有监督到位、“触角”灵敏,才能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阻断违纪进程,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极少数。要全面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舆情反映及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进一步改革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确保真正把精力集中到主责主业上来。深入推进派出机构改革,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创新监督方式,把派出机构的权威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要加强对党政正职的监督,完善土地出让、工程建设、资金分配、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用纪律锁紧制度的笼子,让心存侥幸者不敢妄为。

四是“两个责任”要有新突破。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要把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要求,贯穿于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纪律的方方面面。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情形和方式、力度,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职责范围内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要严肃问责;对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失察失管的,也要进行责任追究。问责追究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让“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看过关于践行四种形态调研报告的人还看了:

1.运用“四种形态”要强化辩证思维

2.学思践悟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3.如何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4.医务人员学习四种形态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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