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实用22篇)

时间:2023-11-10 06:58:50 作者:文锋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实用22篇)

规章制度的内容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能够为组织成员提供明确的行为指导。规章制度在组织内部的应用不仅能够规范行为,还能够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

(3)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这样不致于被大风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

(4)安全帽体顶部除了在帽体内部安装了帽衬外,有的还开了小孔通风。但在使用时不要为了透气而随便再行开孔。因为这样作将会便帽体的强度降低。

(5)由于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所以要定期检查,检查有没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任何受过重击、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坏现象,均应报废。

(6)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

(7)生产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8)由于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压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变蜕的性质。所以不易长时间地在阳光下曝晒。

(9)新领的安全帽,首先检查是否有劳动部门允许生产的证明及产品合格证,再看是否破损、薄厚不均,缓冲层及调整带和弹性带是否齐全有效。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立即调换。

(10)在现场室内作业也要戴安全帽,特别是在室内带电作业时,更要认真戴好安全帽,因为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还能起到绝缘作用。

(11)平时使用安全帽时应保持整洁,不能接触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不准当凳子坐,防止丢失。如果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补发或更换。无安全帽一律不准进入生产现场。

(1)思想上必须重视安全带的作用。无数事例证明,安全带是救命带。可是有少数人觉得系安全带麻烦,上下行走不方便,特别是一些小活、临时活,认为“有扎安全带的时间活都干完了”。殊不知,事故发生就在一瞬间,所以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要求系好安全带。

(2)安全带使用前应检查绳带有无变质、卡环是否有裂纹,卡簧弹跳性是否良好。

(3)高处作业如安全带无固定挂处,应采用适当强度的钢丝绳或采取其他方法。禁止把安全带挂在移动或带尖税梭角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4)高挂低用。将安全带挂在高处,人在下面工作就叫高挂低用。这是一种比较安全合理的科学系挂方法。它可以使有坠落发生时的实际冲击距离减小。与之相反的是低挂高用。就是安全带拴挂在低处,而人在上面作业。这是一种很不安全的系挂方法,因为当坠落发生时,实际冲击的距离会加大,人和绳都要受到较大的冲击负荷。所以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杜绝低挂高用。

(5)安全带要拴挂在牢固的构件或物体上,要防止摆动或碰撞,绳子不能打结使用,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

(6)安全带绳保护套要保持完好,以防绳被磨损。若发现保护套损坏或脱落,必须加上新套后再使用。

(7)安全带严禁擅自接长使用。如果使用3m及以上的长绳时必须要加缓冲器,各部件不得任意拆除。

(8)安全带在使用前要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无损。安全带在使用后,要注意维护和保管。要经常检查安全带缝制部分和挂钩部分,必须详细检查捻线是否发生裂断和残损等。

(9)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不要存放在潮湿的仓库中保管。

(10)安全带在使用两年后应抽验一次,频繁使用应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更换。定期或抽样试验用过的安全带,不准再继续使用。

生产现场上人的一切作业,大部分都是由双手操作完成的。这就决定了手经常处在危险之中。对手的安全防护主要靠手套。

使用防护手套时,必须对工件、设备及作业情况分析之后,选择适当材料制作的,操作方便的手套,方能起到保护作用。但是对于需要精细调节的作业。戴用防护手套就不便于操作,尤其对于使用钻床、铣床和传送机旁及具有夹挤危险的部位操作人员,若使用手套,则有被机械缠住或夹住的危险。所以从事这些作业的人员,严格禁止使用防护手套。

生产现场上常用的防护手套有下列几种:

(1)劳动保护手套。具有保护手和手臂的功能,作业人员工作时一般都使用这类手套。

(2)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要根据电压选择适当的手套,检查表面有无裂痕、发粘、发脆等缺陷,如有异常禁止使用。

(3)耐酸、耐碱手套。主要用于接触酸和碱时戴的手套。

(4)橡胶耐油手套。主要用于接触矿物油、植物油及脂肪簇的各种溶剂作业时戴的手套。

(5)焊工手套。电、火焊工作业时戴的防护手套,应检查皮革或帆布表面有无僵硬、薄档、洞眼等残缺现象,如有缺陷,不准使用。手套要有足够的长度,手腕部不能裸露在外边。

常用安全护具的检验方法。

(1)安全帽:3kg重的钢球,从5m高处垂直自由坠落冲击下不被破坏,试验时应用木头做一个半圆人头模型,将试验的安全帽内缓冲弹性带系好放在模型上。各种材料制成的安全帽试验都可用此方法。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

(2)安全带:国家规定,出厂试验是取荷重120kg的物体,从2~2.8m高架上冲击安全带,各部件无损伤即为合格。

生产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试验负荷重标准情况下,因地制宜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一些生产单位经常使用的方法是:采用麻袋,由装木屑刨花等作填充物,再加铁块,以达到试验负荷的重的标准。用专作实验的架子,进行动、静荷重试验。

锦纶安全带配件极限拉力指标为:腰带1200~1500kg,背带700~1000kg,安全绳1500kg,挂钩圆环1200kg,固定卡子60kg,腿带700kg。

安全带的负荷试验要求是:生产单位对安全带应定期进行静负荷试验。试验荷重为225kg,吊挂5min,检查是否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安全带的检验周期为:每次使用安全带之前,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对新安全带使用两年后进行抽查试验,旧安全带每隔6个月进行一次抽检。

需要注意的是,凡是做过试验的安全护具,不准再用。

(3)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还必须注意:

1)产品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单位生产的产品;

2)产品是否有“产品合格证书”;。

3)产品是否满足该产品的有关质量要求;

4)产品的规格及技术性能是否与作业的防护要求吻合。

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使用,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项目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管理制度。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

2、项目必须配备数量齐全的各种安全帽、密目式安全网(4*6米的平网,3*6米的立网),漏电保护器、绝缘电线等安全设施。

3、所使用的“三宝”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准用证,建设部或省建委批准推荐的“三证”齐全的产品,严禁各分包方自行购买(以免出现“三无”产品)

4、在作业层超过2米时必须及时提供及配备安全防护设施,无安全防护设施的不准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及搭设均由特种作业人员完成。

5、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严禁挪做他用或拆除,需要拆除时必须经过公司安全部和项目部负责人共同同意后方可拆除。

6、任何人禁止故意破坏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牌,一经发现查实,将按违反安全劳动纪律论处,并处一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为保证本项目正常施工顺利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本项目所涉及的特种设备有起重机械(包括架桥机、龙门吊和汽车式起重机)、保温燃烧炉、压力管道,这三类设备的安全管理必须依照本办法执行。

3、特种设备在选购时,除满足生产要求外,根据规定必须保证安全要求,选购必须进行严格审查,生产厂商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的正规厂商,所采购的新产品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4、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必须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许可证》,将安全检查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统一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在作业中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6、项目部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具体包括:。

1)生产厂商出具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2)使用记录;。

3)维修记录;。

5)事故记录。

7、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具备相应安装、拆卸资质的单位进行作业,双方应签订安装、拆卸协议,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投入使用。

8、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定期检验。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当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处理。

3)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按时检定,超出时限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9、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10、标准或技术规程中有寿命要求的特种设备或零件,应当按照相应的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应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11、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根据特种设备的不同特性建立相适应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演练,对其可行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检验,确保当事故发生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能真正起作用,防止灾害扩大,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一旦事故发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穿(佩)戴的用品(如防尘、毒、噪音、高温、强光、静电、电击、坠落等)称为安全防护用品。

1)安全网:水平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

2)安全带。

3)安全帽。

4)漏电断路器。

5)配电箱、开关箱。

6)临时用电的电缆、电源线。

7)脚手架扣件。

8)安全标志。

2、项目部办公室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项目部根据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作出年度购买计划,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进行购置,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用品。

4、购买的安全防护用品需经物资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验收后方准入库,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一标识”,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书和安全标识。

5、项目部办公室要做好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定期检验和校验,并实行失效报废,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质量。

6、安全保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项防护措施,必须根据规定供给,不能视为福利。

7、凡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有可能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的职工,都应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8、安全保护用品标准中没有规定,因工作中特殊需要的物品由各部门(人员)提出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购买发放。

9、安全保护用品的发放,要从各部门单位实际出发,按照“实用节约”的原则,不得减发或者多领多发。发放要建立台账,领用要签字备档。

10、应教育员工,凡因病假或其他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半年以上的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待复工后再行发放。

11、项目部要对使用防护用品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知结构、性能,按照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使员工做到“三会”,即会检查防护用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会正确维护保养防护用品。

12、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要进行检查,严禁使用无效的防护用品。使用后要按要求进行维护。发现损毁要及时补领。

13、使用人员应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凡属个人保管不当,丢失或损坏的需折价赔偿后方可补领。

14、项目部需建立严格的防护用品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和使用档案,并根据国家要求制定发放标准。

二〇〇九年十月一日。

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内的单位与个人。

3.1安全防护用品包含防护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3.2劳动防护用品

指公司按标准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的个体防护装备。

3.3防护器具

指各类可燃、有害气体与氧含量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检测报警器)与防护、救护用空气、氧气呼吸器等。

3.4可燃气体

是指氢气、液化石油气以及可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可燃烧气体等。

3.5有害气体

是指一氧化碳、硫化氢以及挥发物挥发出的含有害成分的气体等。

3.6检测报警器

是指用于检测生产区域或生产岗位空气中可燃、有害气体与空气中氧气含量,并能发出报警信号的测量装置或组合。一般分为便携式和固定式两种。

3.7呼吸器

是指用于防止吸入生产作业场所有害气体、蒸汽、粉尘、烟、雾和抵补缺氧危害,保护呼吸器官的各类空气、氧气呼吸用防护器具及其组合。

4.1安全管理部门

4.1.1负责本办法的编制与完善,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1.2负责防护器具配置计划的审核;

4.1.3负责组织建立防护器具管理档案。

4.1.4负责组织审核各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标准。

4.2经营管理部负责审核、下发安全防护用品的费用计划并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

4.3宏泰贸易分公司负责在公司确定的合格供方内采购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负责质量、售后服务等事宜的协调。

4.4财务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费用的结算工作。

4.5储运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接收、储备、保管、发放工作。

4.6气体防护站负责防护器具的维护与检测报警器检定;负责检定计划的编制和呼吸器气瓶的充装与管理。

4.7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负责建立和落实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建立发放台帐、工作交接手续和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

5.1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与储备

5.1.1各需求单位(包括新建项目)根据本单位(项目)实际需求,向气体防护站或相关单位咨询可用型号后,编制需求计划。

5.1.2需求计划必须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经安全管理部门确认所购置型号、配置岗位符合维护要求和配置条件并签字后,形成最终购置计划报宏泰贸易分公司统一采购。

5.1.3宏泰贸易分公司根据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购置计划,在公司确定的合格供方范围内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

5.1.4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要有产品合格证和说明书(中文),型号标准、备件通用,并能提供满足用户需要的售后服务和必要的技术培训。

5.1.5安全防护用品实行代储管理,供货方应按宏泰贸易分公司的储备计划和储运部指定的储备地点储备符合国家标准及质量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储备量应满足职工日常领用需求并不得影响各单位正常的生产工作。

5.1.6未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各单位不得擅自购置。

5.2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保管

5.2.1应设置检测报警器的场所,宜采用固定式,当不具备设置固定式的条件时,应配置便携式检测报警仪。

5.2.2使用防护器具的.单位对本单位所有防护器具有效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便携式报警器的使用与保管必须落实到人。

5.2.3各单位新配置的空气呼吸器和检测报警器或经修理后的空气呼吸器及检测报警器,在发放使用前必须经气体防护站技术性能检定并出具合格手续后方可发放使用。

5.2.4固定式报警器在生产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必须常开,职工进入有可燃、有害气体区域前必须启动便携式报警器,在报警器具备正常工作的条件下方可进入工作区域检测。

5.2.5严禁使用已检定报废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安全防护用品。

5.2.6空气、氧气呼吸器气体充装集中由气体防护站负责,充填室必须独设,室内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仪器。

5.2.7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标准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安全办公室审核确定,使用情况发生变化后可提出修订需求,由安全办公室组织修订。安全防护用品的试验推广以及款式、颜色等由安全办公室组织确定,其他单位、人员不得擅自改变。

5.2.8部分安全防护用品实行退旧领新,具体品种由安全办公室根据使用情况确定。职工由于个人保管不善遗失、损坏的,需单位出具证明办理特殊领用,个人承担部分费用并在工资中扣除。职工由于工作原因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坏的,经单位同意后办理特殊领用,单位要及时修改职工个人领用信息。

5.2.9职工个人凭配发的智能卡到劳保超市刷卡领用劳保标准中的劳动防护用品,智能卡发生遗失、损坏等问题后应及时报单位和人力资源部办理新卡。各单位要经常维护劳保超市系统中本单位职工的信息,对调入、调离、变换工种的人员信息要及时更改,发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和企管信息部、安全办公室沟通解决。

5.2.10员工在工作岗位必须穿戴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应按套着装,一个完整工作日以外的业余时间严禁穿戴有标识的劳动防护用品,夏季工作服和春秋季工作服不能混穿,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穿夏季工作服,其它时间穿春秋季工作服。

公司机关人员及各单位负责人戴红色安全帽,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戴橘黄色安全帽,各单位操作人员戴宝石蓝色安全帽,公司接待的外来参观、考察人员戴白色安全帽。

5.2.11劳保超市要按照各单位的费用计划和职工个人劳保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超额发放。特殊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由需求单位报安全办公室审批后领用。

5.2.12各单位招用的集团公司内退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由用工单位按照相同或相近岗位的劳保标准配发,工作服与安全帽在内退职工离岗时收回。定向实习生的劳动防护用品由实习单位按照相同或相近岗位的劳保标准配发。配发制服的人员原则上不发工作服。

5.2.13因停产、休假等离岗3个月及以上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停发其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待上岗后方可恢复。

5.3安全防护用品的检定与维修

5.3.1气体防护站是集团公司检测报警器的检定、维修单位,根据各单位检测报警器使用情况及报警器技术要求制定定期检定计划。

5.3.2需维修的防护器具由使用单位送气体防护站进行维修,严禁擅自拆卸、修理;被列入检定计划的报警器使用单位原则要按时送检,特殊情况要征得防护站的同意。便携式与固定式报警器必须定期进行检定,检定周期为一年。

5.3.3劳动防护用品由于破损等导致无法满足个体防护需要的要及时更换,安全帽在使用期限内帽带、内衬损坏的应及时更换。

5.4安全防护用品的报废

5.4.1防护器具欲做报废处理时,须经气体防护站检定,确定不能维护或无维修价值后,将有报废建议结论的检定报告报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会同设备主管部门一道做最终报废结论。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期限执行国家的相应标准。

5.4.2出具报废结论后的防护器具必须报废,报废的防护器具由煤气防护站保管和处理,各相关台帐同时注明报废日期,档案保存2年。

5.5安全防护用品的费用管理

5.5.1经营管理部核定、下发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费用计划,安全办公室监督、控制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的发生情况,各单位按照费用计划控制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每月分析费用差异情况并报安全办公室。

经营管理部根据气体防护站防护器具维护、检定与气体充填、气瓶检验工作和材料消耗量核定所需费用,给予气体防护站单列维检费。

5.5.2气体防护站所从事的维护、检定、充填工作按集团公司制定的相关收费标准向集团公司相关单位收费或转帐,所发生费用均进入公司核定的维检费用中,所有维检项目内容必须列帐,帐目必须清晰。

5.5.3安全防护用品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6.1防护器具未按检定计划送检或存在问题没有及时维修的,按不符合项考核责任单位。

6.2由于有关人员失误造成防护器具报警失效、保护失误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7.5《使用说明书》

序号

记录名称

产生部门

保管部门

保管期限

1

检定报告

气体防护站

防护站、使用单位

2年

2

检定计划

气体防护站

防护站、使用单位

2年

3

检定(维修)登记台账

气体防护站

防护站、

2年

4

需求计划

需求单位

宏泰贸易分公司

2年

5

防护器具登记台帐

安全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部门、防护站、

使用单位

永久

6

劳动防护用品登记台帐

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

永久

9附表/附录

防护器具登记台帐

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1.1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保护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是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及有关制度的规定,结合电厂实际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情况编写的。

2安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保管

2.1安全帽:由使用者自行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或丢失的,必须向电厂申领,同时上交30元。

2.2工作服(包括冬装、夏装、防尘服、耐酸碱服等):由使用者自行保管,未到更换期损坏,可向电厂申领,并上交50~100元服装费;工作服发放后未工作满半年的,要上交电厂50~100元服装费。

2.3劳保鞋(包括绝缘鞋、棉鞋、水鞋等):由使用者自行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可向电厂申领,并根据鞋的种类上交20~100元。

2.4防尘口罩:由使用者自行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可向电厂申领,并根据防尘口罩的种类每个上交20~50元。

2.5防尘帽:由使用者自行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可向电厂申领,并每顶上交10元。

2.6防护眼镜:由使用者自行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可向电厂申领,并每只上交10元。

2.7安全带:由使用班组或处室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的,每条考核班组或处室50元。

2.8防毒面罩:由运行分场使用的专业负责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的,每个考核100~200元。

2.9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由运行分场负责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的,每具考核5000元。

2.10防火服:由运行分场负责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的,每套考核500元。

2.11其他安全防护用具:根据生产需要配置的特殊安全防护用品,由使用者或班组保管,非正常使用损坏的,按该安全防护用具购置价格的80%进行考核。

3佩戴安全帽的要求

3.1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要符合规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

3.2工作人员进入电厂,必须佩带安全帽。在现场室内作业也要戴安全帽,特别是在室内带电作业时,更要认真戴好安全帽。

3.3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调整到适合的位置。

3.4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

3.5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

3.6工作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4工作服的要求

4.1工作中要穿集团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并根据季节变化和集团公司的要求,选择穿着冬装或者夏装。

4.2如果工作中长期接触粉尘、酸碱等有毒、有害物质时,要穿着防尘服、耐酸碱服等特殊的工作服。

4.3要穿着和体的工作服,并且要将衣扣扣好,禁止敞怀。

4.4在转动、移动等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将衣服和袖口扣好,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地方。

5劳保鞋的要求

5.1工作人员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选择使用相应的劳保鞋,如:电气工作要穿绝缘鞋或绝缘靴;冬季室外工作要穿棉鞋;接触水的工作要穿水鞋;接触酸碱的工作要穿耐酸碱鞋等。

5.2劳保鞋要妥善保管,防止鞋损坏后不能起到良好的安全防护作用。

5.3一些特殊的劳保鞋(如高压绝缘靴等)应定期进行检测,如果不能满足安全要求,应及时进行更换。

6防尘口罩的要求

6.1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职工在粉尘较大场所中工作时要佩戴防尘口罩。

6.2防尘口罩为非一次性使用用品,要妥善保管,定期更换滤纸,以便能够起到良好的防尘作用。

6.3防尘口罩在使用前,应认真查看口罩的通气孔、固定带等处是否完好,如果有缺陷,应进行更换。

7佩带安全带的要求

7.1为了防止工作人员在某个高度和位置上可能出现的坠落,工作人员在登高和高处作业时(凡离工作基准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

7.2安全带使用前应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无损,绳带有无变质、卡环是否有裂纹,卡簧弹跳性是否良好。安全带在使用后,要注意维护和保管。要经常检查安全带缝制部分和挂钩部分,必须详细检查捻线是否发生裂断和残损等。

7.3高处作业安全带要拴挂在牢固的构件或物体上,要防止摆动或碰撞,绳子不能打结使用,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如安全带无固定挂处,应采用适当强度的钢丝绳或采取其他方法进行固定。禁止把安全带挂在移动或带尖税梭角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7.4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将安全带挂在高处,人在下面工作就叫高挂低用。

7.5安全带严禁擅自接长使用。如果使用3m及以上的长绳时必须要加缓冲器,各部件不得任意拆除。

7.6安全带绳保护套要保持完好,以防绳被磨损。若发现保护套损坏或脱落,必须加上新套后再使用。

8防毒面具的要求

8.1在工作或应急救援中,接触有毒物质时,应佩戴相应的防毒面具,以保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

8.2使用防毒面具前,应全面检查面具,禁止使用有缺陷的面具。并且根据要接触的毒物正确选用滤毒罐或滤毒盒。滤毒罐和滤毒盒的选用见附表。

8.3防毒面具应妥善保管,定期进行检查,对损坏的面具应及时进行更换。

9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要求

9.1在空气中氧含量缺少、毒剂浓度高或各种毒物混存、抢救中毒者以及现场情况不明等有生命危险的作业场合中,要使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9.2使用前应全面检查呼吸器,特别是氧气罐的压力,如果压力不足,不准使用。

9.3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应定期检查,氧气罐定期进行充压。

9.4运行分场应定期组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培训学习,使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10防烫服的要求

10.1在高温高压设备上及有可能发生烫伤的场所进行工作时,要穿戴防烫服。运行分场要制定防烫服的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10.2防烫服由运行分场负责保管,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缺陷,要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

10.3使用前,工作人员要全面检查;使用中,要按照要求正确穿戴。

10.4运行分场应定期组织防烫服的培训学习,使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11考核

11.1工作现场发现未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者,视情节程度考核20~100元;重复违反规定者将加倍考核。

11.2因未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而发生事故的,按电厂及集团公司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11.3安全防护用品保管不当损坏或丢失的,按本规定2.1~2.11内容处理。

12附则

12.1本规定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如果与上级规定冲突,以上级规定为准。

12.2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生产设备处、运行分场进行监督检查落实。

12.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2.4本规定编写人:××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

1.发放范围:

(1)从事高温、辐射低温操作者。

(2)从事有烧、烫伤机械伤害危险操作者。

(3)从事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等有害气体粉尘等有害作业的操作者。

(4)从事腐蚀、潮湿或苦脏岗位操作者。

(5)从事高空或湿式作业的操作者。

(6)从事有可能受到电击、电伤等危险的'电气操作者。

(7)从事有强噪声或可能令人窒息作业的操作者。

(8)从事有磨损和油灰等污染作业的操作者。

(9)从事露天作业而必须在雨中坚持生产的作业者。

(10)凡是在严寒气候中,从事露天作业边疆时间超过4小时的作业者。

(11)其他需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作业者。

2.发放原则:

(1)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严格招待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得任意扩大发主和范围和提高标准。

(3)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送、转卖。

1、发放、使用管理标准,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单位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

2、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

1.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

基层干部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

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实习生、代培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品由实习单位提供,费用按协议规定处理。

6.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7.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期满手以旧换新。

员工调出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一律由单位收回;员工单位内部调动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卡片同时转交新单位;工种变动时,原工种和新工种标准之间的差别按实际情况增减。

(1)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招待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物资采购部门。

(1)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需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方可采购。

3.材料供应部门。

(1)要认真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

对库内劳动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

4.财务部门。

按主管部门提出的季度劳动防护用品的预算计划,及时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经费。

其他部门。

人事劳资部门提供工种及人数,对改换工种人员办理手续,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技术部门负责新工艺、新工种认定。

青岛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12标项目部。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明确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选用标准,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工作,确保职工安全防护用品配备齐全、合格、有效,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

3.2物资管理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更换)。负责会同安全监察部门定期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试验和鉴定。

3.3安全监察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选型;负责编制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与鉴定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批劳保制度规定外的劳动防护用品和特殊劳动防护用品;负责监督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更换周期、报废、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3.4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各专业)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管理;负责编制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计划,报有关部门审批。

3.5职工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与保护,有权提出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意见。

4.1项目部人事部门、安监部门根据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寿命、报废期限,按照公司统一标准,定期编制安全防护用品更换、发放计划。

4.2临时使用或专业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由需用部门提出计划,经安监部门批准后,由物资管理部门购买。

4.3物资管理部门根据计划采购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保存产品的相关资料。并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标准检验程序,对安全防护用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发放使用。

4.4安全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使用单位应做好日常自检,并按使用要求定期组织检验或送有关部门检验。

4.4.1安全帽的检查与检验执行:《gb2811—89安全帽》、《gb/t2812—89安全帽试验要求》检验与试验的相关条款。

4.4.3安全网的检查与检验执行:《gb5725—85安全网》检验与试验的相关条款。

4.4.4焊接目镜和面罩、焊接眼面防护具的检查与检验执行:《gb3609.1—83焊接护目镜和面罩》、《焊接眼面防护具gb/t3609.1-94》检验与试验的相关条款。

4.4.5劳动防护服的检查与检验执行:《gb/t13459—92劳动防护服防寒保暖要求》检验与试验的相关条款。

4.4.6绝缘手套的检查与检验执行:《ld34.1—92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检验与试验相关条款。

4.4.11常用电气绝缘工具检验与试验执行:《dl5009.1-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58条有关规定。

4.5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领用时记入个人劳保卡,个人妥善保管,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对损坏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使用;对人为原因损坏或丢失的安全防护用品,由个人提出申请,部门审核,安监部门审批更换。

4.6安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应确保所保管的安全防护用品的完好,对临时借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在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督促归还。

4.7属集体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外来参观、检查、支援工作人员)及绝缘手套、防酸手套等非经常用安全防护用品,由使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计划,安全监察部门审查批准后,到劳保库领取作为公共用品,记入部门劳保卡。部门领出后由部门工具房建立安全防护用品台帐,专人保管。使用时,由专职安全员批准,班组派员办理借用手续,用毕及时归还。如发生损坏、丢失,按规定折价处理。(安全带、防护眼镜等折价标准见附件3)。

4.8施工过程中出现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导致正常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损坏,由本人写明原因,单位负责人证明,安监部门根据事故情况审核批准后,直接到劳保库换领。

4.10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按各工种的规定期限领用或更换,丢失或损坏需重新领用或更换者,由本人写出书面原因,所在部门审批,由物资管理部门根据领用年限核定折价赔偿数额,到财务部交款,安监部门审批后补发。

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1.凡属在生产过程中,起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者则予配发;否则,不发。

2.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的需要和节约使用的精神,对于不同的工种,不同的条件,发放不同的劳保用品。

3.凡从事多工种生产作业的职工,按其担负的主要工种的标准发给。

4.标准规定的虽有,但不需要者不发。

1.劳保用品的采购可由供应部负责统一采购供应。

2.公司要建立健全劳保用品的计划、保管、发放、奖惩等制度,各级领导要认真贯彻国家劳保政策、法律、规定标准,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做劳保用品计划,制定修改本单位劳保实施细则,并会同劳资、工会、财务等部门检查劳动保护政策、法律、规定与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采用能增强防护能力的,物美价廉、新颖耐用的新产品。

4.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所在班、组和主管领导(部门)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个人保管使用的物品由保管者个人拆洗修补。

5.支援外地的生产人员。可按当地规定标准供给或借给,用后收回。

6.职工因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岗位在半年以上者,个人用品应根据实际有的停发,有的则相应延长使用期,调做管理工作半年以上者应按管理人员标准发给。

7.参加各类政治、业务、技术、文化、学习的职工,可按其时间长短,分别实行停发、减发或延长使用期的办法。

8.参加生产劳动或短期下班组劳动的干部,可发给必需的劳保用品,长期参加班、组劳动的干部,应按其所在班、组工种的标准发给。

9.代培、代训、送外或实习人员的劳保用品,由原单位负责发放或借给,用后收回。

10.职工在公司范围内调动,个人使用的物品可带至新单位继续使用,并由调出单位办理调拨手续。调出公司,劳保用品一律收回。职工变更工种时,应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11.劳保用品属生产所需,非生产需要不得擅自挪用。必须严格执行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提高标准,违者要追究责任。同时教育职工自觉爱护、保管、使用好,不得任意丢失、损坏或作它用。

12.对防护物品,如安全帽、安全网(带)、防毒口罩、漏电保安器、绝缘用品等,须建立健全检验制度,使用前要严格检查,发现破损、失效、影响安全时,应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为规范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与健康,杜绝管理浪费,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制度》,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2.本制度所称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是指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保护用品。

3.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分为一般劳动保护用品(大劳保和小劳保)、和特殊作业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特种劳保)和防暑降温保健品。

4.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按照《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岗位类别》、《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要求发放。后勤机关工作人员、生产部门职能人员及其他非生产岗位职员原则上不发放小劳保,一般劳保用品应根据需要严格控制发放周期。

1.生产技术处负责制定公司员工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办法,负责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计划申报、发放审核和台帐建立。

计划申报流程

2.各二级部门根据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标准负责本部门人员大劳保、小劳保及特种劳保用品的计划申报,生产技术处负责各部门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申报汇总、发放审核和台帐建立;以及特种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和临时需要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批程序;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对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退换;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查处,及时反馈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情况。

3.供应处负责委托采购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的落实,并对劳保用品的到货进行验收保管及台帐记录,按照生产技术处批准的劳保领料单进行核发,并负责安全、健康用品的回收。

4.供应处负责采购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时涉及到人身安全的必须确保质量,按期采购,满足发放需要,并获取和保存生产厂家提供产品“三证” (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

1.生产技术处根据《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岗位类别》、《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负责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的发放审核并健全台帐。台帐一人一卡。

2.行政人事处应将员工名册送生产技术处一份,员工岗位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生产技术处,以确保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准确发放。

3.新进员工根据岗位工作需要,于上岗前配发劳动保护用品,首次发放春秋工作服或夏季工作服两套。安全帽一顶、劳保鞋一双。

4.转岗职员因新工种需要而在原岗位未配发的保护用品,经生产技术处核实后予以补发。

5.职员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应按其危害保护进行发放,不得重复发放。

6.一般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中的易耗物品(手套、口罩等)按部门员工人数及岗位实际需要由生产技术处核发。

7.因生产、检修等作业中涉及特殊保护需要的,由使用部门申请,生产技术处确认、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发放特种保护用品,使用后专人保管以供备用。

8.各二级部门应在使用前履行计划申报手续,特种劳保用品计入领用人台帐,领用人岗位变动,凭移交手续到生产技术处变更领用人记录,特种劳保不设定使用周期,但必须以旧换新。

9.各工种职员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因工作调动,大劳保用品随人走,原发大劳保用品顺延使用期限;若公司间临时工作调动的,大劳保用品由原单位发放,小劳保及特殊劳保用品由新单位发放。

10.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领料单经生产技术处审核登记后又因仓库无货暂时无法领用的,应在三日内持原领料单到生产技术处进行冲销,货到后再重新履行领用手续,否则台帐反映的个人领用情况视为属实。

11.各工种职员不管什么原因脱离生产岗位,一个月以上者,停发当月有关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半年以上者,停发工作服、防护鞋,回岗位后原发劳动防护用品顺延使用期限。

12.外来代培人员,实习人员按公司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方能上岗。

13.调职员工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的发放要按照新岗位的发放标准,发放卡随岗位转移。新岗位发放标准施行后,原岗位劳保发放时间具有延续性,原岗位未配齐的劳保用品,予以补发。

14.保卫(保安)人员的着装,由保卫部门提交专项申请,行政人事处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

15.职员一般大劳保和特种劳保用品达到发放周期后,已经失去防护作用的,交由公司安全员验证报废后,换领新的劳动保护用品;未到发放周期而损坏或丢失的劳动保护用品,根据责任大小,落实后予以赔偿,及时予以核发。各种劳保用品的赔偿标准,由供应处报公司审定。

16.生产技术处每年根据当地季节情况合理制定发放时间,不得反季节发放劳保用品;根据本地气候状况,公司不发放棉衣,夏季工作服在周期内相应增加一套。

1.公司员工上班期间必须按换装时间和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各级管理部门和员工均有权对劳保保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或举报,凡违反 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管理规定的,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以上的处理。供应处每季度对生产技术处劳保台帐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印有企业标志的职员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让他人,否则,因此造成企业形象损害或涉及非法事件的,由当事人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3.为保护职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职员在生产岗位操作时,必须规范穿戴、配齐劳动保护用品;机关、后勤工作人员参加生产现场作业或义务劳动时,必须穿戴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所需手套、口罩等根据实际情况核发,但不得超过核定标准。

4.员工退休、辞职、调离或因其它原因离开公司的,工作服、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如数回收。劳保用品管理部门要严格发放、回收手续,防止在过程中造成流失;因失职导致新、旧劳保用品流失的,予以严肃处理。

5.各级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了解和收集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状况,通过安全生产技术处向供应处反馈信息。

6.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物资保管人员应妥善管理劳动保护用品,防止过期、变质,对库存过期的劳保用品一律不准发放;定期统计库存情况,对缺供或积压的现象应及时报告、处理。

7.保健用品发放在每年夏季7、8、9月,使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报计划到生产技术处审核,交采购部门采购发放给员工。生产技术处负责发放台帐记录。

1.本制度中所称大劳保包括:夏、春秋、冬季工作服、安全帽、劳保鞋、雨衣、雨鞋;小劳保包括:布手套、纱手套、防尘帽、纱口罩等;特种劳保包括:安全绳(带)、防尘镜、防冲击护面具、阻燃(热)保护服、防静电工作服、专用绝缘靴、防噪声护耳器、各类专用保护手套等。保健用品包括:夏桑菊、板蓝根、人丹、风油精、清凉油等防暑降温药品。

2.本细则由生产技术处归口管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有哪些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而配备的防护用品。项目部应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条例制度,为从事建筑一线施工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它防护用品等。项目部必须派专人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证、发放、登记管理工作,并做到以下几点:

一、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结合项目部安全设备器具库存状况,定期提出购买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手套、防护服等安全保护用品的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批。

二、项目经理负责审批购买安全防护用品的经费,安全防护用品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安全防护用品的经费应适时、分阶段、分批拨付使用。

三、物资部门依据计划清单并对安全防护用品分供方,进行“三证一书”审核,确保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因防护用品质量不过关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职业病负直接责任。

四、物资部门所发生的安全防护用品费用在项目部列销,专职安全员对__的安全防护用品种类、数量及对分供方评价资料等要定期监督检查,并作为台帐存档。五、专职安全员编制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物资部门协助实施。发放标准严格执行省、市制定的“企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不准少发多报,不发谎报安全用品现象发生,各级工会、纪委要担负起群众监督安全管理的职能。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年抽查项目部安全用品发放的台帐,主要查台帐是否齐全,种类是否充分,人员是否到位,职工是否满意等,确保安全防护用品真正成为保护职工健康,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保护品。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精选

1、每周周五由当值值班成员副值对干燥灯泡进行检查、发现灯泡损坏应立即汇报班长并更换。

2、安全员每周要检查一次、包括灯泡是否损坏,电源线、插头、插座是否有异常、短路,发现问题应立即汇报班长并处理。

3、正常时根据实际情况、空气湿度(室外有大雾)应将干燥灯投入(由当班人员负责)。

4、连续两天阴雨天气应将干燥灯投入(由安全员负责)。

5、刚做过试验的绝缘安全用具、凉干放入柜内后应将干燥灯投入(由班长负责)。

6、正常天气、室内室外空气干燥、绝缘用具亦干燥、干燥灯应停用,但要检查干燥灯应在良好的状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干燥灯)。

注:其他安全用具应每月检查一次并要有记录、发现问题应立即汇报。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职业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保护员工健康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指发给员工穿戴和使用的各类着装、用品、用具和器材。公司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和项目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负责个人防护用品实施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的部门和使用人员。

1、安全部门负责审查进入本公司的外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2、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有《定点生产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

3、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购买防护用品的资金,对购置防护用品经费须凭安全部签署的报销凭证列支报销。

4、各分公司负责对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数量、种类的进行统计上报。按照公司的要求领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发放到员工。对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指导、督促正确佩戴。

5、工会是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进行监督。

6、安全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防护用品进行抽查与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

1、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项目部提出,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由项目部材料员统一购买。采购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并在项目部入库、建账。

2、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前,材料员应向安全部提供生产和经营安全防护用品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全部签字认可。采购发票复印件应在安全部备案,加强安全部在采购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3、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是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识)的产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4、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经营商家必须在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5、项目部租赁的旧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品,并具有齐全、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

6、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部门验收后方可入库。

7、安全部负责及时收集已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安全防护用品供方名录,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作为他们采购的参考依据。

1、施工项目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进场的验收,新采购或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应质量合格,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有效。

2、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包括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la”标识)两部分。

3、为了保证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安全防护用品厂家应提供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书、产品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和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在产品的明显位置应有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

4、安全部负责对安全防护用品的检验过程和合格性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工会对安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并对纠正情况进行监督。

2、各部门、项目部对所有合格入库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遵循产品说明书或厂商建议,妥善保管,注意防潮、变质,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防止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到劳动者手中。

3、施工现场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使用:。

4、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特种劳动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5、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相关检验标准和说明书的使用期限及实际使用情况,定期对其进行检验和外观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发现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或报废。

6、安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统一建立管理台帐,实行每人一卡制,详细记录姓名、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发放标准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得降低标准或减少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1、根据安全防护用品国家标准和使用说明书的使用期限及实际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更换、报废。对于安全防护用品性能明显下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或检定不合格,又无法修复和无修复价值的,由使用单位填写报废申请表,经安全部、材设部批准后报废,并且在安全防护用品台账中注消。

2、由材设部负责集中收集破损、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随便乱丢,按规定集中进行报废处理,并建立报废台账。

3、公司安全部应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超期,失效或不能继续使用的劳保用品,应当予以报废。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4)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化学腐蚀物品,不得移作他用;。

(5)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有下列情况者严禁使用:。

1.安全带(绳):断股、霉变、损伤或铁环有裂纹、挂钩变形、缝线脱开等;。

2.安全帽:帽壳破损、缺少帽衬(帽箍、顶衬、后箍),缺少下颚带等;。

3.登高板:登板有伤痕、绳索断股或霉变、钩子裂纹等;。

4.脚扣、表面有裂纹、防滑衬层破裂、脚套带不完整或有伤痕等;。

5.验电器:未经耐压试验、批示灯不亮或无音响等。

(6)施工队班所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应登记建档,并做好检查记录工作。

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建立防护用品及设备采购管理台账。台帐应包含:合格供应商名录(应附三证))、供应商考核评定表、物资采购计划表、安全用品验收记录、报废防护用品及设备回收记录。

2)、做好防护用品设备资金管理、采购计划对比的成本核算工作,保质、保量、按期组织货源,注意点滴节约,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施工生产的需要。

3)、正确选用优质的防护用品和设备是保证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前提。劳动防护用品选项用的三大基本原则:

(1)从标准角度——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选用;

(3)从个人角度——穿戴要舒适、使用方便,不影响工作。

4)、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发放要求。

(1)相关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规定了国家工种分类目录中的116个典型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用人单位的具体责任概括起来即:

a、免费提供,不得替代——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护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护品。

b、定点购买,三证齐全——用人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护品必须具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购买的护品须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并应按照护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须必要的检查。

c、正确使用、职工三会——用人单位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护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护品及设备;职工应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及设备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护品及设备,会正确维护保养护品及设备,并进行监督检查。

d、过期更换,失效报废——用人单位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护品及设备。

5)、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

(1)检查外观——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使用前首先做一次外观检查: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等。

(2)遵循性能——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使用中注意“三不”: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经监测部门认可和检测还达不到标准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3)正确使用——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

6)、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周期,由企业的安全技术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7)、公用防护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及时维护和更新。

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带》(gb6095)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收集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以确保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三、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按照相关规定按批量进行安全性能试验、检验,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周期性检验。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免费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实物替代。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有采购、发放管理台帐,台帐中应明确领取人签字手续,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五、劳动防护用品应专人管理,贮存过程中通风,避光,隔热,并避免化学品的侵蚀。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定期检查,督促相关分包企业和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六、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工程项目部应有教育培训记录,有培训人员和被培训人员的签名和时间。

七、对损坏或性能不符合防护条件的防护用品应予以报废。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1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称为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1.2所使用的特殊防护器具称劳动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2.1安全管理部门参与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2.3劳动工资部门负责发放及小件防护用品的审批工作,按发放标准保质、保量供应。

2.4仓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验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绝入库。

3.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3.2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

3.2.1不准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3.2.2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3.2.3严禁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3.3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3.4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使用车间部门应派专人保管,建立台帐。车间、工段、岗位上的防护器材要设专柜专人管理,对防护器材的完好负责;并按班交接。

3.5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3.6定期校验和维护。

3.6.1由劳动工资部门负责公司安全防护工具的管理、建立台帐和定期校验工作。

3.6.2使用车间部门对所属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具的完好、维护保养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

3.6.3安全带要防止潮湿霉烂强度下降,经常要进行强度试验。

3.6.4电气绝缘工具定点专人保管,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作业。

3.6.5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两个月检查一次,滤毒罐要称量检查,面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3.7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变卖。

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凡直接从事生产活动的员工,根据职工个人防护用品标准发放所需要的护品。

(二)经常在现场领导生产或直接和工人在同样条件下进行劳动的厂、部室、车间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发给必需的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比工人延长半年至一年。

(三)伤、病人员休工超过一个月以上者,其手套、肥皂等护品应停发。凡脱产学习、病事假或其他原因不直接参加生产或停止工作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停发一切防护用品。已经发放过的护品使用期限相应延长,如整月无生产任务,小护品停发。

第二条护品领用与保管。

(一)车间(单位)所领取的护品,应指定专人保管,发给职工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二)基本生产车间的防护手套及小护品,应按定额发放并做好登记。

(三)供应部门在每次采购护品进厂后,应由技安部门对护品的规格、质量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发给职工使用。

(四)公司所有员工都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条护品损坏与丢失赔偿。

(一)公用护品丢失或损坏时,由责任者按价或折价赔偿;因特殊情况丢失或损坏者,酌情处理。

(二)个人防护用品如使用期限不到而损坏和丢失者,按使用时间折价交款后,方可领用新护品。

第四条工人领取护品后,因工作需要,在厂内调动而仍从事原工种者,护品可随同带到新单位使用,但须经原单位护品保管员办理转移手续。

第五条调离本厂的'职工,必须将未使用到期的护品交回或按使用时间折价交款后,方可离厂。退离休职工所领护品不再交回。

第六条凡外单位实习人员、代培人员和外单位来厂安装、调试人员所需要的护品,由其原所在单位供应。

第七条护品领用后,必须在工作时间内按规定使用,不得不用或滥用。

第八条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健康的一项辕助措施,既不是福利待遇,也不能代替各单位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各单位应积极地从技术、设备、操作、工艺等方面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确保个体防护用品在供应、使用、贮存和维护方面的风险辨识,并符合当前的法律规定,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适用于各种防护用品的需求评估、供应、培训、使用、维护、贮存、和审核。

厂办、安全环保部:负责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选型、审批、检查和监督管理。

营销部:负责个体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

有关车间部门:负责执行规定。

4.1个体防护需求评估。

车间主管根据岗位产品和环境的特点对所需要的防护用品进行评估,包括种类规格数量等。并向全体人员传达结果。

物料供应和贮存。

4.2.1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优劣关系到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采购时必须把好质量关。采购时,选择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

4.2.2严禁采购无证及伪劣产品。

4.2.3劳保仓库应准备常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并保持一定的备用库存量。贮存地必须防止个体防护用品受污染、丢失或受有害物的损坏,防潮、防阳光。

4.2.4为规范劳动保护用品和管理,各车间部门上报的零星采购计划需厂办审核登记后方可采购。

发放。

4.3.1根据工作性质需要,相关操作人员都有权享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各车间必须按规定发放。

4.3.2各车间不得随意发放,应根据工作性质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以保证起到防护功能。

4.3.3发放时,必须根据其工种的性质、环境配备相适应的防护用品。

4.3.4凡从事多项作业人员,应按照其从事的主要或危害最大的工种发放给必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4.3.5特种劳保用品由车间负责人造计划,由生产部副总审批并交厂办登记归档。

4.4.1在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上,坚持宣传教育与强化管理,使使用者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4.4.2职工作业时,应根据作业工种性质和生产环境,选择使用合适的劳防用品,确保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4.3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损坏情况如破缝、伤口、裂缝或形状变形或失效。

4.4.4劳动用品只有使用正确规范,才能达到预定的效果。

4.4.5各车间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及时更换报废期和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能回收的尽量回收,失效的严禁使用。

4.4.6劳动用品应专地存放、专人保管。

4.4.7小量精选个体防护用具保存在应急设施贮藏箱中,作为事故应急备用。这些只有在不可预料情况下,立即需要个体防护用具时才使用。

5.1提供合适的信息教育和培训,使他们能有效地利用提供的个体防护用品,保护他们免受工作场所对健康和安全造成的危险。

5.2教育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缺陷、有效期的正确认识,受污染的个体防护用品的处理。

6.1安全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采购的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必要时,引进新型防护用品。

6.2安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应组织对职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方面的教育培训。

6.3车间及有关部门的各级领导对违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

6.4安全部门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以备应急时使用。

6.5厂办对审批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登记。

6.6安全环保部门对违反劳动的行为有权进行处理。

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xx项目部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

1、发放范围:

1.1从事高温作业、临近营业线施工等操作者。

1.2从事有烧伤、烫伤、机械伤害危险操作者。

1.3从事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等有害气体粉尘等有害作业的操作者。

1.4从事腐蚀、潮湿或苦脏岗位操作者。

1.5从事高空作业的操作者。

1.6从事有可能受到电击、电伤等危险的电气操作者。

1.7从事有强噪声作业的操作者。

1.8从事有磨损和油灰等污染作业的操作者。

1.9从事露天作业而必须在雨中坚持生产的作业者。

1.10其他需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作业者。

2、发放原则:

2.1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不得任意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标准。

2.3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送、转卖。

1、发放、使用管理标准,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单位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

2、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

1、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

3、管理人员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6、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期满时以旧换新。

1、安全管理部门。

1.1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根据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铁六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修订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1.3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1.4项目经理负责对领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审批。

2、物资采购部门。

2.1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2.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需报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审批同意方可采购。

3、材料供应部门。

3.1要认真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

3.2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合格时,要报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进行处理。

3.3对库内劳动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

4、财务部门。

4.1按主管部门提出的季度劳动防护用品的预算计划,及时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经费。

5、其他部门。

5.1综合办负责提供工种及人数,对改换工种人员办理手续,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5.2技术部门负责新工艺、新工种认定。

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根据《山东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发放范围、标准、品种、数量、制定采购计划。

2、劳动防护用品应定点采购,所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备“三证”,即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3、保障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资金,做到按时足额为职工免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4、每个职工都应爱惜、保管好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满后应及时更换。对一些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照标准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对检测、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要及时更换和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6、安全科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的监督检查,教育职工正确佩戴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除进行教育外,按本厂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发放范围:。

(1)从事高温、辐射低温操作者。

(2)从事有烧、烫伤机械伤害危险操作者。

(3)从事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等有害气体粉尘等有害作业的操作者。

(4)从事腐蚀、潮湿或苦脏岗位操作者。

(5)从事高空或湿式作业的操作者。

(6)从事有可能受到电击、电伤等危险的电气操作者。

(7)从事有强噪声或可能令人窒息作业的操作者。

(8)从事有磨损和油灰等污染作业的操作者。

(9)从事露天作业而必须在雨中坚持生产的作业者。

(10)凡是在严寒气候中,从事露天作业边疆时间超过4小时的作业者。

(11)其他需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作业者。

2.发放原则:。

(1)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严格招待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发放标准,得任意扩大发主和范围和提高标准。

(3)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转送、转卖。

1、发放、使用管理标准,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单位规定的发放标准执行。

2、新工种、新项目需新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结合同类单位发放使用标准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放使用标准。

1.劳动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不搞平均主义,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防止浪费。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

3.基层干部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实习生、代培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品由实习单位提供,费用按协议规定处理。

6.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7.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期满手以旧换新。

员工调出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一律由单位收回;员工单位内部调动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卡片同时转交新单位;工种变动时,原工种和新工种标准之间的差别按实际情况增减。

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招待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物资采购部门。

(1)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需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方可采购。

材料供应部门。

(1)要认真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

对库内劳动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

财务部门。

按主管部门提出的季度劳动防护用品的预算计划,及时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经费。

其他部门。

人事劳资部门提供工种及人数,对改换工种人员办理手续,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技术部门负责新工艺、新工种认定。

青岛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12标项目部。

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管理,保障作业员工身心健康和生产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1安全防护装置: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和报警器等)。

2.2防护用品(器具):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起防护作用的用品(器具)。

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厂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3.2车间负责所管辖区域内,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根据岗位作业环境和条件,合理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制订出本厂的管理细则。

4.1各车间要对所属的各种安全装置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

4.2技术开发部所属安全装置要建立各种安全装置档案,并纳入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4.3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

4.3.1设备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压力容器安全阀、行程限位器等机械设备安全装置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

4.3.2电仪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各种继电保护器和避雷装置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建立检查、校验记录。

4.3.3电仪部门要按相关规程对分管辖区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安全联锁等装置进行检查、校验,并建立相应记录。

4.4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所属单位要将所管辖区域的安全装置及时复原。

5.1安全管理部部门根据岗位作业环境、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接触毒物类别、浓度等)、劳动强度及相关要求,选择适宜的`防护用品和器具、合理配置。

5.2安全管理部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领用登记台帐。

5.3安全管理部负责防护器具的定期检查和维护,检验维护后要加铅封,作好记录。

5.4防护用具应存放在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

5.5车间负责在本单位防护用具的存放、保管,发现缺少或损坏等情况,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反应。

5.6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防护用具的日常管理、检查和考核。

相关范文推荐
  • 11-10 日语销售工作计划(优秀18篇)
    销售工作计划是为了实现销售目标而制定的有针对性的行动计划。这里有一些销售工作计划的实用范例,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灵感和思路。随着某某区汽车市场逐渐发展成熟,竞争日
  • 11-10 工会双拥工作计划范文(18篇)
    工会工作计划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职工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工会组织的实际情况。小编整理了一些成功的工会工作计划范文,供大家学习借鉴,以期提高工会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 11-10 机关单位工作计划思路(汇总14篇)
    机关单位的文化建设是培养和塑造良好工作风尚和规范行为的重要手段。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机关单位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参考。
  • 11-10 科技节国旗下讲话(专业15篇)
    国旗下,我们彼此团结一心,共同为国家的繁荣和幸福努力奋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国旗下的经典诗歌,让我们感受诗意与力量。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今天,我演讲
  • 11-10 领导座谈会发言稿提纲(通用18篇)
    发言稿的语言应该简练明了,切忌啰嗦,以便引起观众的兴趣和注意力。在这里,我们为大家提供一些经典的发言稿样本,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好
  • 11-10 保安队长工作计划书(优秀15篇)
    工作计划书是一种对工作目标、计划和安排进行概括和总结的书面材料。请大家仔细阅读下面这份精心设计的工作计划书案例,相信能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和启发。工作计划是行政
  • 11-10 学校安保安工作计划大全(15篇)
    学校的校园为我们提供了各种机会,让我们展示自己的才华和能力。这是一篇关于学校的优秀作文范文,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示。又是一个月的时间过去,我们也再次成功的保护了学
  • 11-10 商务司机转正申请书(精选18篇)
    更多申请书是一种向组织或机构申请某种资助、支持或批准的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实现自己的目标。小编精选了一些成功的申请书范文,这些范文展现了申请者的优势和实力,
  • 11-10 故乡的小路教案及反思(实用15篇)
    教学工作计划能够帮助教师掌握教学进度,合理安排学习任务,保证教学的连贯性和系统性。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教学工作计划范文,供大家参考。《故乡的小路》是小学五
  • 11-10 留守妇女儿童关心关爱工作计划(热门21篇)
    制定工作计划书可以帮助我们发现工作中的不足和改进的空间,促进个人和团队的成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工作计划书编写有所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