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机械租赁合同书样本 起重机械租赁标准合同(精选5篇)

时间:2023-10-01 03:46:37 作者:翰墨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书样本篇一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装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乙方租赁甲方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租赁物

甲方将公司持有的起重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捌 台,有偿提供给乙方使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设备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期自20xx年 7 月 30 日起,至20 19 年 6 月 14 日止。

三、设备费用交纳及付款方式

1、设备租金

1.1 根据友好协商,乙方同意按照月交纳 捌 台设备的租金,每月合计 25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1.2 本合同下,如遇须计算设备日租金的,则日租金=月租金/30天。

2、押金

乙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交纳 75000 元(大写: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作为合同定金,乙方在计租期开始后,合同定金自然转为合同押金,合同押金(定金)不计息。合同期满时,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按合同订立时的押金原数返还给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有关违约费用。

3、付款方式

3.1 经甲、乙双方协定,本合同从20xx年 7 月 30 日开始计租,每月15日为计租日。乙方自计租日起开始交纳设备租金;由于甲方原因,设备在20xx年7月15日仍未办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的,则乙方自甲方办理完设备《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之日起开始交纳设备租金。

3.2 乙方同意采用先付费后使用的租赁方式租用设备,即乙方根据合同第三条第1款约定,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设备租金。

3.3 逾期交纳设备租金的,乙方须按应交租金总额的万分之五乘以实际延迟天数交纳滞纳金。

四、机械设备维护与修理

1、甲方为乙方提供 捌 台设备一年的质保期,质保期以株洲市技术监督局或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甲方负责质保期内设备的定期保养、维修等工作;乙方自行负责台设备质保期外的定期保养、维修等工作。

3、乙方对设备负有保管、日常保养的责任,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和反映设备的运行状况。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1 有义务在质保期内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

1.2 有义务负责应由甲方承担的设备检测、年检等。

1.3 有义务保证出租的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出租设备及其配套(如轨道和供电等)安全可靠,无安全隐患。

1.4 因甲方原因导致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的,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

1.5 因乙方原因导致设备损坏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品牌、型号、性能的设备或赔偿损失。

1.6 负责设备保修期内设备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2、乙方权利义务

2.1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

2.2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服务。

2.4负责操作人员、指挥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现场技术交底,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报甲方备案。

2.5 由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合同约定管理使用设备,不得违规或超负荷作业。

2.6 为设备提供维护保养作业的便利和安全作业环境,负责设备及其附件(如电缆等)在施工现场的保护保管工作,保护机械设备的安全。

2.8 因乙方安全管理和保管不善而造成的设备或设备配件损坏、丢失的,由乙方照价赔偿损失或丢失的部分。

2.9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设备转让、转租及抵押,不得对设备进行改造或增设他物。

2.10 在合同期满后,乙方应保证设备配件齐全,能够继续正常、安全使用。

六、双方安全责任

1、甲方安全责任

1.1 负责质保期内设备安全保护装臵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对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负责。

1.2 在质保期内对设备进行检修、检查、维护保养作业过程中,甲方对机械设备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1.3 负责联系制造厂家为乙方操作人员提供使用前的培训。

2、乙方责任

2.1 乙方负责制定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2 施工现场有多台设备交叉作业时,乙方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设备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2.3 乙方负责做好设备周边电线、障碍物的防护工作。

2.4 乙方负责在机械设备活动范围内设臵明细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2.5 乙方应对操作人员、指挥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督促上述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作业方式,确保不超载,且货物放臵、绑扎符合安全要求。

2.6 当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是,操作人员应及时通知甲乙双方相关人员,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待排查故障之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双方共同安全责任

本着“谁操作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将以支付一个月设备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对方作为违约责任。

2、如乙方延期支付租金及费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第三条第3.3款缴纳滞纳金。如乙方延期一个月仍未交纳或未交齐设备租金的,经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交齐,甲方有权采取终止对乙方水、电供应等限制措施。

3、如乙方延期两个月仍未交纳或未交齐设备租金,经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交齐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在补交未交齐租金和费用的同时,支付甲方一个月设备租金作为违约金。甲方在收取违约金的同时不再收取乙方本合同第三条第3.3款中约定的滞纳金。

4、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及设备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乙方擅自中途转租,甲方有权在押金中扣除一个月设备租金作为违约金。

5、如甲方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设备或提供的设备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一个月设备租金作为违约金。

6、如甲方在20xx年 7 月 25 日仍未将设备安装完成,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乙方应交年租金的万分之五乘以实际延迟天数,同时,乙方有权从应交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违约金。

7、因甲方发生产权、债权纠纷等事项,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或违反合同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

七、其它

1、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乙方确认如下地址及收件人为乙方的通讯联系地址及联系人、电话。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甲方以上述地址及收件人为收件对象向邮局投递的邮件(文件)即视为合法送达。

3、如遇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中的租金均为含税金额,乙方将款项付至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账户中,如有变动,须另行书面通知。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未达成一致,可诉于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书样本篇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建筑机械租赁标准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出租方(甲方):

委托代理人:

承租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租用施工升降机的相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1、租赁期限:

2、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本合同届满前,续签合同。

3、租赁期满,乙方继续使用塔机,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1、设备租金按月计算支付,每日每节租金元,台共计月租 。不足整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自设备领取之日起即为设备启用日,以后每月____日办理当月租金结算(本租金不含税金,甲方只出具普通收款收据)。

3、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定金在租赁期限结束且设备退场后无息返还,如有拖欠租金、设备损毁等情形,相关费用可在定金返还时一并扣除。

塔吊设备场外运输、安拆工作由甲方负责联系,乙方确认,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需要机械进场,应当提前天以书面方式向甲方发出进场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当按照乙方通知的进场日期将设备备好,向乙方进行移交,塔机移交时双方应当签署《交接清单》。

2、乙方应自收到起12小时内在移交地点完成对设备的验收,同时签署《进场检验合格单》。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则视为已通过乙方的验收,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应在收到时起12小时内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通过乙方的验收。

3、双方签署机械使用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正常工作检测,相关费用由 乙方 承担。

4、机械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地脚螺栓、附墙拉杆、附墙预埋件)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赁费的前提下,拥有机械及附件使用权;任何情况下,乙方无权对机械进行抵押、转让或转租。

1、租赁期间,机械的操作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负责配备持操作证或上岗证的塔机操作司机两名。

2、司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操作,做好维修、保养、运行记录工作,并认真填写维修、保养及运行检查记录。

3、租赁期间,塔机正常损耗下的维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4、租赁期间,出现的故障修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但如果因为乙方责任导致故障,甲方可采取以下修理措施,相关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更换认为需要更换的部件;

(2)对于修理后能满足各项指标的部件进行修理;

(3)将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5、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的,期间不计租金。(正常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

1、租赁期间,双方签署《交接清单》前,机械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签署《交接清单》后,机械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以及可能发生上述风险时,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知晓险情后必须立即组织修复或制定应对方案。处理上述情形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保证金、进退场费用。

2、负责机械进场的运输、进场后的安装、退场时拆卸及塔机运离工地现场的运输。

3、负责提供安装所需的预埋件,指导乙方进行基础及附着预埋施工。

4、配合乙方检测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做到检测合格,并知会乙方做好特种设备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报送工作,办理使用备案手续。

5、拒绝乙方违章指挥,并责令停机。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2、向甲方提供进出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条件和便利。若乙方提供的作业条件不能满足甲方进出场作业要求时,乙方应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

3、按时接收、交还甲方交付的机械和签署相关书面文件。

4、提供安全作业环境,负责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安全,因乙方工地现场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塔机部件、配件被盗丢失、损毁的,乙方应按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5、根据生产厂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基础施工。

6、按照国家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要求,及时办理塔机使用登记备案手续。

7、按操作规程或机械使用规定或合同约定管理和使用塔机,不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每逾期____日应按照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的,每逾期____日应按照 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经甲方书面催告仍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转租的;

(4)乙方严重违约导致甲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2)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累计超过____日的;

(3)甲方其他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设备退场租金付清后自然终止。

2、本合同一式

3、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4、合同签订地:

出租方: (甲方签章) 承租方: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书样本篇三

甲方:(施工总承包或使用单位)

乙方:(租赁单位)

丙方:(安装单位)

为了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根据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特此签订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和使用安全协议书。

一、 甲方职责

甲方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向丙方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三)审核丙方和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四)审核丙方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七)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八)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组织验收。甲方作为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四)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五)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六)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七)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八)甲方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九)甲方应当(督促乙方或丙方)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十)甲方在建筑起重机械租期结束后,应当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移交乙方。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对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查、维护、保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一)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甲方应当委托原丙方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按照安装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二)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的,甲方委托丙方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后,即可投入使用。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十三)甲方自行购置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十四)甲方自购的建筑起重机械在首次安装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二、 乙方职责

(一)乙方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二)乙方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三)乙方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四)乙方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五)由乙方随设备配备的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六)乙方组织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三、 丙方职责

丙方作为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安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丙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六)丙方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七)丙方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八)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丙方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并在甲方组织验收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检验合格的,应当出具检验合格证明,并向甲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九)丙方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十一)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违约责任

由于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责任引起的伤亡、物损等事故,造成自身或第三方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甲方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尽力协助做好抢救工作,但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本协议为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装、拆卸合同的附件,随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装、拆卸合同生效而生效,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装、拆卸合同解除之日起,本协议自然失效,但因乙方违背协议,造成主合同终止,不影响本协议责任条款的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丙方持 份。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建筑起重机械退出施工现场后失效。

施工总承包(或使用)单位(章): 设备租赁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驻现场项目经理部(章):

甲方现场代表: 乙方现场代表:

时间: 时间:

电话: 电话:

安装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甲方驻现场项目经理部(章):

甲方现场代表:

时间:

电话: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书样本篇四

承租人(甲方):  (单位全称)

出租人(乙方):  (单位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承租人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框架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就租用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和施工内容

使用地点: 彭山区青龙开发区

项目名称: 成都苏宁b2c自动分拣中心项目

第二条:租赁设备明细、租赁费用及支付

1、进出场费为正常安拆价,如甲方由于图纸更改或场地原因使安拆场地发生变化增加难度,则进出场费甲方应按实际增加费用进行追加。塔机一次性进出场地运输费、安装拆卸所用吊车费(25t及以下汽车吊费用)、安装拆除人工费、地脚螺栓等配件费和塔机检测费(包括塔机顶升至本次使用的最终高度后再次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费用)以包干方式计,由乙方包干使用。进出场费16000元/台,包干使用。

2、春节放假期间7天不计取租赁费。遇不可抗力引起设备停用闲置时,不收取租赁费。

3、计价方式:按月计算。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预计使用时间月,租赁费用总额约)。租赁费用结算以实际使用天数办理;办理流程:每月25日,乙方开据发票、在甲方公司办理付款手续。

5、支付方式:转帐支票或现金。

6、支付期限:进出场费在设备安装完毕,检测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全额16000元,机组人员工资由乙方发放;租赁费为次月付上月的75%不含人工工资其余25%在建筑起重机械拆除出场后办理租赁费用结算打欠条公司盖章;工程竣工后四个月内支付完剩余费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设备进场到安装完毕检测合格之日为安装期间,设备租赁费用计算从检测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至报停日塔吊租赁不足四个月按四个月算。

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前15日内,续签合同。

租赁期满,甲方继续使用租赁机械,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设备租赁费用计算截止日期为设备停止使用之日。

如设备停止使用后不具备拆除条件,则从停止使用之日开始计取闲置费用,具备拆除条件后,不再计取闲置费用。

第四条:租赁机械交接与验收

1、乙方按甲方工程项目要求的时间完成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并通过第三方检测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并开始计算租赁费。甲方工程项目必须保证合理的安装条件。起重设备备案、安拆备案、使用备案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必须配合完成有关盖章用印手续。

2、甲方工程项目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要停止使用前 7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尽快安排建筑起重机械的拆除工作,甲方必须保证合理的拆除条件。

3、如果甲方停止设备使用后,通知乙方折除设备,或无法通知到乙方拆除设备,将从停止使用之日开始不再计取租赁费用和闲置费用。

第五条:租赁的建筑起重机械的设备管理

1、租赁的建筑起重机械由乙方负责操作和设备管理。建筑起重机械应当配备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证(四川省建设厅颁发)的操作、指挥和安拆人员,并对设备及配置的机组人员进行日常检查和管理,确保设备在安全、正常技术状态下运行,对设备的安全使用负责。

2、因故障造成租赁机械无法正常运行时:一般故障乙方应在4小时内排除,大的故障(起升、回转、小车的大故障)不得超过12小时。如12小时内未能修复的,乙方免收维修期间的租赁费。但机械故障系因甲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甲方仍应支付修复停运期间的租金。每月每台塔机故障不得超过2次4小时以上,若超过2次以上,每次扣除一个台班,每月超过一次24小时以上故障的,每次扣除2个台班。

3、双方约定每月一次,每次4小时为机械正常维护保养时间,具体时间由甲方工程项目与乙方管理人员商定。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机械,要求乙方正确安全地操作和维护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若因为乙方原因导致机械毁损灭失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3、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承租机械进出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协助和便利,按时接收或验收乙方交付的机械设备。

4、甲方应当为租赁机械提供安全作业环境,负责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保护设备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毁损灭失的,应赔偿乙方损失。

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本合同名下机械,不得对租赁机械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

6、配合乙方办理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备案和使用备案,完成有关盖章用印手续。

7、不得违章指挥建筑起重机械和机组人员,不得强令机组人员冒险作业。

8、承租人应当确保出租人塔机进出场三通一平,排除障碍,提供安装和拆卸的地理条件。

10、塔机操作和指挥人员的工作量除白天外每人夜班不超过20点,超过由承租方付超时工资,每人每小时15元。

11、为机操工和指挥人员提供食宿环境。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2、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机械毁损灭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于塔机本身性能原因及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验收,并通过第三方检测,不得提供已经淘汰或报废的机械设备。乙方应提供塔机基础图并负责安装地脚螺栓的预埋工作,提供塔机使用的相关资质及装拆资格说明,并保证进场塔机使用年限均在4年以内(20xx年08月01日后出厂的设备)。

4、乙方应向甲方当提供建筑起重机械的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产权备案证等资料,负责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备案和使用备案。(塔机驾驶室应加质量好的锁,加强管理)。

5、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必要的技术资料或技术说明;乙方应每月向甲方出具每台设备的自检记录;操作人员应按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维修保养记录。

6、乙方应当提供技术保障,承担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义务,并承担钢丝绳、滑轮、料斗(每台一个)、长短吊绳。吊绳三副以旧换新,丢失赔偿每副80元,塔吊上的绳卡、吊钩、吊环由出租方自备,场地上的绳卡、吊钩、吊环由承租方承担。

7、乙方指派的机组人员具有两年以上的操作经验,必须具有相应的上岗证(四川省建设厅颁发),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并应拒绝甲方提出的违章指挥。保证每班一个司机,两个指挥,否则将视具体情况扣除当班人员的工资及机械租赁费。

8、由于承租方工地供电电压的问题造成塔机不能正常工作,以及不按合同付租赁费出租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按正常租赁费收取。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单方解除合同,如给乙方造成损失,应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甲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机械的,致使租赁机械受到损失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租赁机械转租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改善或增设他物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及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5、因甲方施工现场条件或施工更改等原因造成租赁机械进场后停工或停工后延迟出场,甲方应按租金(不含人工)的65%的金额向乙方支付闲置费用。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经甲方书面告之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机械性能达不到甲方要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凡逾期满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在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包括机械设备原因和乙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的不当行为,但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导致机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减相应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该机械日租金100%的违约金。

4、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和甲方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乙方和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的向有关部门报告裁定:甲乙双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为更好地履行本合同,双方特指定以下人员为履约联系人。

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执行经理: 刘富兵 维修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现场设备管理:彭正明 投诉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7页,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签订地:

5、其他约定: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书样本篇五

使用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一、 合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等。

二、 设备信息:

设备类型: 塔式起重机 型号: 生产厂家: 产权备案号: 出厂时间:

租赁期限:6个月,不足6个月按6个月计算,超出6个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

设备使用所在地: 松山湖

三、 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 月租为 元/月,(大写: );不含税从安装完毕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后形如计算租期。

(二) 进出场费每台 元( );

(三) 付款方式:

1、进出场费:在该机安装好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后二十五天内,甲方支付进场费20xx0元(大写:贰万元整);余款25000元在退场后,办好退场的相关手续并移交相关资料后二十五天内付清。该费用包含设备进场的运输费和人工费、安装(拆卸)机械费和人工费、报建费用、检测费用、租期内的维修保养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除租金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月租:在该机使用满一个月后二十五天之内付清该月月租;

3、甲方如不按上述规定时间付款,乙方停止该使用。

4、甲方租用塔吊的工程完工时停止塔吊使用时间,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做好办理拆卸手续。

5、甲方必须保证塔吊退场所需道路能够进出,12米平板车与25吨吊车进出,如因甲方的道路造成乙方设备不能正常进退场,所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出租单位)提供设备责任

(2)明确属国家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的使用年限的、经检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备不得出租、使用。

2、对乙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档案的约定,技术档案应包括:

(3)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4)以上技术档案资料应复印加盖公章后交项目部,并以“一机一档”的方式保管,以备查阅。

3、对甲方(使用单位)的责任:

(2) 制定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 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4) 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5) 制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 乙方负责安装、拆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安装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4、维护保养方面的责任:

(1)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设备租期结束后,应当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移交给出租单位。

5、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责任:

(1)特种作业人员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支付操作2名司机工资。

(2)特种作业员现场劳动纪律、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责任由甲方负责。

(3)租凭合同必须是使用单位与产权单位双方签定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该工程完工付清全部租凭费用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如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双方自行协商,如协商不成按合同法规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单位名称(公章) 乙方: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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