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合同生效 土地流转合同(优质5篇)

时间:2023-09-22 10:05:21 作者:温柔雨

合同内容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与职责、工作时间与休假、薪酬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安全等方面的内容。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流转合同生效篇一

承包方:徐春宇﹙以下简称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已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舟山村南大排地块面积35亩﹙其中:南大排地块,30亩;南大排地块,5亩﹚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承包经营期限:

转让时间从___年1月1日开始,长期转让。

四、承包费及交付方式;

转让费用一次性支付:一次性付清。

五、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2.乙方获得土地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3.乙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4.甲方不得侵犯乙方承包该地块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六、承包期内国家规定给予土地的所有优惠政策及补贴由乙方享受。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中间人一份。

转让方:﹙签字﹚承包方:﹙签字﹚签字方:兴安乡人民政府﹙盖章﹚

中间人:

签约日期:___年7月20日

流转合同生效篇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单位:

甲方自愿将已承包经营的本社集体所有林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用于农业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在经过甲方全体村民一致讨论通过后,就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林地位臵:本合同约定的转让林地位于_________村_________社。

(二)流转林地在林权证上的信息情况:

林权证号:_________;

林地使用权权利人:_________;

(三)流转林地面积:实际测绘面积_________亩。

(四)流转方式:_________(转包/租赁/互换/转让等)。

(五)流转期限:共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即20___年__月__日至20___年__月__日止。

(一)林地流转费单价为:_____元/亩/年。

(二)流转期限内流转费: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实际支付流转费以甲方实际流转林权面积计算。

三、价款支付

(一)乙方分_________次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二)第一次付款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转费的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三)第二次付款时间为自甲方将林权证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起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林地流转费。

四、双方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获得林地流转费用,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2、甲方应履行所发包林地的政策性义务,基于行政部门政策性规定关于本次流转林地的收益由甲方享有。

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后5日内将其地上附着物自行清理,过期即视为自动放弃,归乙方自主处理。

5、甲方确认前述流转林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本合同签订前存在的所有土地权属纠纷、相邻权纠纷,在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当相应责任。

6、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实施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凡乙方因生产经营方面需要建设道路、房屋、堰塘等基础设施时,甲方应及时协调解决相关占地、青苗赔偿等事宜。

7、承包期满后,林地承包权仍属甲方,乙方有意愿继续承包,甲方仍按本合同的约定内容流转给乙方,若国家土地政策有变动按国家土地政策规定。

8、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整体规划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甲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周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建房,需占用乙方承包林地的,按实际占用面积扣减转让面积,并承担乙方移栽树木的人工费用;甲方在不损坏乙方树木的条件下,可以在原有祖坟的周围建坟。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因生产经营需要招录工人的,在平等、自愿及服从乙方安排管理的前提下,乙方可以优先考虑使用甲方符合条件的人员。

2、在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转承包费后即可进行相关施工作业。

3、乙方承包生产经营期内,如遇国家或其它征地、占地,林地在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按赔偿企业的'标准赔偿给乙方。

4、如因国家政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乙方承包的地上附着物由乙方变卖或处理,一切所得归乙方,乙方交回所承包的林地。

5、乙方在剩余转包期依法再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转包期限。

6、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转费。

(三)其他权利义务

甲乙双方在本流转合同签订后,持原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变更、过户登记。

(一)如乙方不按时付款,应向甲方支付未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二)如甲方违约,应按乙方已支付承包费每日万分之三的金额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间接损失。

(三)甲方确认合同约定的流转林地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并不含不可占用的国有林及不可变更用途的生态林;否则由甲方承当相关经济责任和双倍流转金额的违约金。

(一)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家庭户代表在本合同上签字后,其本人及家庭户成员即视为接受本合同,受本合同约束。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的变更而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鉴证单位、区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壹份,与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流转合同生效篇三

转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转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转包给乙方的地块位于永登县中堡镇邢家湾村河滩地,面 积 亩。

第三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每亩 元, 承包金每年共计为 元。承包金每年一付。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为 年,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承包土地恢复原状归还甲方。

第五条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营和改变土地使用方式的权利。

第六条 乙方必须按期如数缴纳承包金。

第七条 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八条 甲方有义务协调甲方村委及村民与乙方之间产生的矛盾,如因甲方村委及村民的过错给乙方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九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 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二条 承包期满,合同自行终止,如继续承包乙方需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告知甲方。

第十三条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及合同附件,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流转合同生效篇四

甲方(出让方):________ 地 址:

乙方(受让方):________ 村委会: 负责人:

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根据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为提高耕地使用效率,实现规模经营目的,经协商将所承包经营的土地以出租形式流转给乙方。

注:类别分别指:水浇地、旱地及坡地,土地利用现状指现种植作物或林果情况,退耕还林地在备注中注明。

流转期限20_年,自20_年元月1日起至20_年元月1日止。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根据双方核定的土地等级标准,由乙方按二轮承包责任书的定产标准,每年以原粮形式向甲方支付流转费用,或者以国家公布的最低保护价折合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并根据市场波动随时调整。根据以上标准及承包土地数量,乙方每年需支付给甲方小麦原粮公斤,或一次性付给甲方补偿款 元。

以上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原粮(或折金)应于每年农历八月十五日以前一次性付清。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

1、依法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理权和收益权。

2、按时向甲方支付双方约定的流转费用。

3、保护耕地,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不得弃耕抛荒。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甲方在经营地务工。

流转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先由乡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申请仲裁或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占用,土地补偿费的发放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流转期限必须确定在国家规定的第二轮承包期之内。3、合同期满后,土地流转形式按国家新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优先流转给乙方。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经双方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因此造成损失的2倍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或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镇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流转合同生效篇五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中梁村茶山依法流转给乙方使用。

土地范围: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二、土地用途及流转形式

1.土地用途为种植业和养殖业。

2.流转形式:承包经营。承包范围内现有茶园等附着物一并移交乙方使用、维护。

三、土地的流转经营期限

该地流转经营期限为 30年,自20___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四、土地的流转费标准及金额

该宗土地流转费每年每亩14.44元,共计300亩合计每年流转费金额4333.3元,30年共计金额 13 万元。

五、土地流转费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负责将土地流转费一次付给甲方,于合同签定时一次性付清流转费13万元。

五、特别约定

1、乙方如果需要修建道路必须从中梁村修建,不得从其他地点修建,若遇乙方从其他村修建公路甲方有权制止并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三年以内若没有开发利用,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承包权,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

3、在修建公路过程中甲方应协助乙方解决问题。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承包到期后,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土地经营权。

2.有权监督乙方仿照流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3.按照合同约定时收取土地流转费。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政策性调整,甲乙双方可共同商量解决,但必须充分考虑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并予以赔偿。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单方面解除流转合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甲方按合同签订时的现有状态交付乙方。

7.经营过程中,若发生土地权属地界纠纷及当地群众干扰、阻挠、破坏等情况,甲方应及时出面化解。

8.乙方如果发展政府鼓励提倡的产业,甲方应当给予配合乙方相应的政府政策性扶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流转的土地。

2.享有流转土地上的收益及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3.乙方可在流转的土地上建设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4.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按合同约定只能用于种植业、养殖业,决不允许用于搞工业厂房修建、办企业用地。

5.乙方不得用流转土地抵押贷款。

6.乙方不得用流转土地抵偿债务。

七、合同的转包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将流转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流转合同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流转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征地补偿归甲方所有,乙方自建的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4、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土地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5、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流转,乙方无条件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续签流转合同。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流转费。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一次性支付土地承包费,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应承担相当于承包期所有流转费的违约金。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请黑谭乡人民政府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南江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南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见证人各执一份,黑潭乡政府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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