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掌握报告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证券非法集资排查工作报告篇一
(一)强化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开展,我县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政法委、群工局、发改局、县金融办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宣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金融办,具体负责宣传活动的统筹协调及各项工作开展,并及时上报、汇总相关宣传活动信息。
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全方位、多领域地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共发放非法集资宣传资料41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352次,张贴宣传画18幅、滚动播放宣传标语6幅。通过多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群众认清了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自觉提升警觉性和防范意识,提高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警惕性。
各部门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联合宣传开展不够多,长效机制的建立还需完善。相关成员单位参与不够,整体合力不强。规模性的宣传活动较少,发动群众还不够,举报投诉机制运作还需优化。
我县将持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不断扩展活动覆盖面,实现公众金融知识教育的常态化和长效化,让社会公众特别是边远地区农牧民实实在在地了解金融知识,实现金融普惠理念,在全县范围内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舆论氛围。
通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有力提高了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从源头上遏制了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势头,有效维护了我县金融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证券非法集资排查工作报告篇二
为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底数,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枨冲镇根据市打非办统一部署,于7月起在镇域范围内全面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扎实防控非法集资风险。
7.12,我镇召开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会议,镇领导班子、各站办所负责人,各村书记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传达了上级部门对于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并针对我镇情况进行了下一阶段的工作布置。同时强调必须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抓实抓牢此项工作。
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以及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宣讲等形式,宣传当前社会非法集资的新形势、新特点,引导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进一步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全民共查的浓厚氛围。
镇上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由各行业分管领导带队对所属行业进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不定期在辖区内开展摸底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全方位在辖区开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查不留死角。
证券非法集资排查工作报告篇三
为规范典当行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典当行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促进我市典当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全省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处置活动和2017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精神,黄冈市商务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现场检查制度,于3月31日-4月10日对黄冈市9家典当行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典当行的注册资本、财务状况、法人股东存续情况、业务结构及放款、绝当业务、当票使用、当金发放、息费收取、遵守《典当管理办法》规范经营等情况。
一是业务流程不规范现象存在,少数典当行对于绝当业务没有按时录入系统,而且对于小额典当,有现金交易现象存在。
二是员工职业素质有待提高,因人员更换和新设立典当行,个别典当行员工对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对工作认识不够全面。
三是业务结构不够合理,房地产、机动车典当占比过大的现象依然存在,而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开始冷淡,大多数典当企业受此影响,开始走下坡路。
四是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完善、补充合同存在漏洞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黄冈市商务局提出了整改意见:
三是加强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加强教育引导,坚决禁止典当企业触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非法追债这三条“高压线”。
证券非法集资排查工作报告篇四
***联社:
根据《**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深入排查严密防控非法集资行为的`紧急通知》(****﹝2012﹞***号)的要求,客户管理部作为一个最基层、最前沿的信贷营销部门,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细致的非法集资行为排查工作,对于严密防控非法集资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全面排查、深挖细究、排除隐患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力度,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我部门对此次排查工作高度重视、有力组织、严密部署、强化举措,深入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
要求每个人至少对两个同事进行交叉排查,重点关注员工八小时内、外有无异常行为或非法融资行为,尤其是固定客户固定双岗的信贷业务,并签订排查结果承诺书,对所查人员非法集资行为承担一定监督责任。同时,部门整体实行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做到应查尽查,深挖细究,不留死角,排除隐患,确保排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教育、严密防控、防微杜渐
我部门加强了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强
化了员工的职业操守和法纪意识,使其自觉远离并坚决抵制非法集资,确保人人都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对存量客户及周边群众进行了非法集资危害性宣传,提高防范意识,促其远离非法集资群体,并建议其积极举报非法集资主体,避免自身及亲朋好友盲听盲信,遭受经济损失。深入细致地做好组织学习,动员各方面可以利用的力量,坚决与非法集资行为作斗争,严防风险,防微杜渐。
通过排查,我部门没有发现员工有异常行为或参与非法集资行为,而此项工作意义深远,为农信社健康良性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树立了农信社良好形象。
***联社客户管理部
2012年10月9日
证券非法集资排查工作报告篇五
xx县非法集资隐患专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摸排掌握非法集资隐患底数,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力维护良好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遵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属地为主、部门配合”的原则,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重点突出、以点带面,全面摸清排查全县范围内的非法集资行为和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有效防止疫情防控形势下的人员聚集,同时为有针对性地打击和铲除非法集资现象摸清底数、提供依据。
二、排查重点(一)重点主体。包括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批发零售、房地产、私募基金、养老服务、影视文化、电子商务、典当行、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行业企业关联企业,以及打着上述企业或业务旗号,发布融资类广告咨询信息、实施募集资金行为的主体。
商场、超市、公园、社区、各乡镇场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区;
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电梯间等常见的户外广告投放区;
展会等商业活动现场。
(三)重点群体。特别关注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以及征地拆迁户、盲目投资者等盲从人员,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引导。
请各责任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对分管行业内开展排查。
(一)互联网监查。各乡镇(场)、城区社区管委会落实主体责任,根据“赣金鹰眼”监管平台下发的涉众线索(包括2019年预警交办、尚未处置完毕的风险企业),逐一组织开展清查,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线索,及时将进展情况上报县金融办。同时,加强对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维稳舆情的监测,发现异常动向,迅速行动、积极应对、妥善处置。县金融办会同人行xx县支行、xx银保监分局xx监管组强化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及时推送相关信息至各乡镇。(责任单位:政法委、宣传部、县金融办、人行xx县支行、xx银保监分局xx监管组、各乡镇(场)、城区社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
对已经审批设立的上述民间投融资机构逐一梳理、列出清单;
对已经审批设立的上述民间投融资机构逐一梳理、列出清单,借助乡镇“街道”的力量,在本系统内开展“扫楼清街”,重点关注无证照、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注册登记不符,注册地和经营地不一致,频繁变更注册地址和高管信息,短期大量铺设分支组织的机构营业情况。(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金融办、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城区社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分行业自查。由县金融办、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等县直相关部门牵头,对本行业企业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迅速摸清底数,一旦发现疑似情况,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线索,由行业职能监管部门牵头,县市监局、县公安局等部门配合,予以核实查处。(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县公安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城区社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是对照资金异动排查。依托反洗钱资金交易监测手段,加大异动资金监测力度,或者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现场风险隐患排查,努力发现有价值的风险隐患线索,并及时组织公安、人行、银保监和相关银行对风险隐患线索进行联合分析、处置。(责任单位:县金融办、人行xx县支行、xx银保监分局xx监管组、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城区社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2日-4月5日)。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排查工作责任,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城区社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协同推进。(责任单位:政法委、县金融办、人行xx县支行、xx银保监分局xx监管组、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城区社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
县直相关部门对照职能各自负责,按照“谁执法、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分头组织开展好县本级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同时指导督促本系统、本行业的摸排工作,并及时将所摸排到的风险隐患情况推送至相关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城区社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进行核实。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重点对目标企业的相关资质进行实地审查,对企业资金来源、去向、负债规模进行了解和摸排,全面摸清掌握全县范围内的非法集资风险隐患。(责任单位:政法委、县金融办、人行xx县支行、xx银保监分局xx监管组、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城区社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分析研判阶段(5月1日-5月20日)。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对所摸排出的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线索,由人行xx县支行、xx银保监分局xx监管组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分析研究、研判属性,必要时,应再次组织调查核实,全面掌握辖区内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总体情况、行业和地域分布,以及每个风险隐患的形成原因、牵涉人数、涉及金额和风险级别等,确保非法集资风险的每条线索、每个隐患事实清楚、底数明细、定位准确。属地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要对所发现的疑似问题组织认真研判,对疑难问题及时书面上报县处非办。(责任单位:政法委、县金融办、人行xx县支行、xx银保监分局xx监管组、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城区社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建立台账阶段(5月20日-5月31日)。全面摸排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城区社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分级分块、各司其职,对所摸排掌握的非法集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分门别类、相互推送、归总入账。原则上,属县本级的由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归总,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城区社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的由各地归总,属跨县域界限的由风险隐患始发地归总。对归总后的风险隐患要提出责任分工和化解建议,实行台账管理、动态跟踪,以便有的放矢地开展集中整治。(责任单位:政法委、县金融办、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城区社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相关要求(一)高度重视、认真以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担当的高度,对县委、县政府高度负责,对形势严峻的疫情防控工作高度负责,对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高度负责,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此次非法集资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工作,确保真正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协作共为。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城区社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牵头主抓,并把工作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推进落实。同时,要建立完善协作协调机制,既要压实属地责任,又要强化部门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加强横向协同、强化纵向联动,合力排查非法集资风险隐患。
(三)把握节奏,积极稳妥。要紧盯时间节点,有序有效推进落实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同时,要注重方式方法,讲究工作策略,在组织风险隐患摸排过程中要做到雷厉风行,但不宜大张旗鼓,不能因此触动隐患、挑起事端、激化矛盾,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彬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