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人员心得体会(专业15篇)

时间:2023-12-19 10:38:35 作者:紫薇儿

这次实践让我领悟到了很多人生道理,我觉得有必要把这些心得体会整理出来,与大家分享。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违法人员处分规定心得体会

近年来,我国对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增强,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违法人员处分规定作为惩罚违法行为的依据,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参与一次关于违法人员处分规定的研讨会后,我深感这一制度的严谨性和科学性,同时也对我个人产生了一些启示和思考。

首先,在研讨会上,专家详细介绍了我国违法人员处分规定的主要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法人员可以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法律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处分。首先,行政处罚主要包括罚款、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等,其目的是警示违法行为人、维护社会秩序。其次,刑事处罚适用于严重违法行为人,如拘役、有期徒刑等,以惩罚犯罪行为、保护社会安全。最后,法律教育则是通过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培训,提升人们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

其次,我对违法人员处分规定的合理性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违法人员处分规定的实施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减少违法行为。通过对违法人员的惩罚,可以起到震慑作用,不仅能够警示违法行为人,提高其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也有助于净化社会风气,保护公民权益。此外,对于刑事犯罪行为的处罚,还可以让违法者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保障社会的公正和法治。

同时,研讨会还提到了违法人员处分规定的一些局限性和不足之处。由于法律的具体执行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局限性,有时候在处分违法行为时难免会引发一些争议和纠纷。例如,一些因果关系复杂的案件,往往需要浪费大量的司法资源来处理。另外,法律教育的推广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不同地区和群体的法律意识水平差异较大,仍然存在一些人对法律的认识不足或存在偏差等问题。

在参与研讨会后,我深入思考了违法人员处分规定对我的影响。首先,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进一步加强了对法律意识的重视。只有具备正确的法律意识和遵守法律的行为准则,才能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其次,我也认识到了法律教育的重要性。法律教育应普及到每个人,通过增加法律知识的传播和培训,提高公民对法律的认识,并加强对法律的遵守,为社会的法治化进程提供保障。

最后,我意识到违法人员处分规定的完善和提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学校等各方都应推动法治教育的深入发展,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法律规定的宣传和解读,提高公众对违法人员处分规定的认知度和理解度。只有通过不懈的努力,才能逐步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总而言之,在研讨会中,我对违法人员处分规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违法人员处分规定的完善和实施对维护公民权益、保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普通公民,应加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共同努力,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推动法治社会的发展。相信在全社会的努力下,违法人员处分规定将更加科学合理,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

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毫无疑问,这迈出了我国公职人员违规政务处分管理的又一个里程碑。

此前,关于公职人员处分的情形、适用规则、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散见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中,由于缺乏统一明确规定,不同程度制约了处分工作的规范开展。

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改变了以往处分标准不统一的尴尬局面,有利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这就意味着,以往政务处分“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制度缺陷,在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和发布后,将得到有效扭转。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一定程度上还是对《监察法》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可执行。20__年出台的《监察法》,虽然对政务处分制度作了原则规定,但并没有对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政务处分的适用规则和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而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则对此进行了一一相对明确的规定,让公职人员的违法违规既能够有效辐射管辖,违法的“一个跑不了”,也让相关的监督处理和程序有章可循,违法违规处理不再是一笔“糊涂账”“随意账”,大大提升罚当其过恰如其分的处理水平。

严管也是厚爱。对以往绝大多数犯错的公职人员来说,其一般都是从小事小错开始的,由于相小错缺乏及时的制止和处理,最终导致质变,酿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与错误。而这其中,恐怕与此前相关制度不够明确完善,导致监督管理没有跟上有关。

由轻到重,轻重结合,有利于强化日常监督,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对干部日常细微处的“红脸”“出汗”等,及时干预,督促各级干部不犯错。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0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家主席以主席令予以公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共计7章68条,覆盖面广、内容完整深入,职责明确、意义重大。对于广大公职人员来说,应立即抓紧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规范言行,切实用好公权,为社会主义事业和人民群众作出应有的贡献。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公职人员既是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的执行推动者,也是被执行对象,思想上要有深刻认识,深入了解立法的初衷和目的,牢牢把握权为民所用的根本原则,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毫无疑问,这迈出了我国公职人员违规政务处分管理的又一个里程碑。此次颁布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共有7章68条,对适用对象和基本原则、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更关键的是,这一法律在全面系统地规范政务处分制度的同时,还明确了适用于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处分,进一步完善明确了公务员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公职人员的处分制度。

此前,关于公职人员处分的情形、适用规则、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散见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中,由于缺乏统一明确规定,不同程度制约了处分工作的规范开展。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改变了以往处分标准不统一的尴尬局面,有利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这就意味着,以往政务处分“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制度缺陷,在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和发布后,将得到有效扭转。

有的公职人员会理所当然地认为,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就是为了管住公职人员手脚,给他们上一道枷锁,真正管控起来。显然,这是一种带有偏见的想法,这项法律的制定是为了引导公职人员更好的行使公权、服务人民、造福社会,对应的政务处分警示公职人员要依法行政,正确对待手中的公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了应受政务处分的各种违法行为,划清了界限、讲明了底线。公职人员只要足够重视并认真全面地学习,就可以避免踩到政务处分“深坑”,尤其对于敢于担当实干的公职人员来说,更容易找到用劲方向,干事创业也更能放开手脚。

法律永远站在公平正义的一方,任何一部旨在惩罚违法违规人员的法律,关键点不是相关措施有多么严厉,多么令人生畏,更多体现在警示人们不要越界,阻止犯错的人越陷越深,切实减少对社会的危害。公职人员对照政务处分法,可以有效避免主观犯错,好比行军打仗,已经清楚知道哪里埋了地雷的情况下,既能保证安全行军,也能推动高效作战。可以说,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为所有公职人员拉起了一道保护界限,界限以内主动作为,担当实干;界限以外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对以往绝大多数犯错的公职人员来说,其一般都是从小事小错开始的,由于相小错缺乏及时的制止和处理,最终导致质变,酿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与错误。而这其中,恐怕与此前相关制度不够明确完善,导致监督管理没有跟上有关。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对有职务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不同处分。对情节轻微的可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再严重的依次规定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乃至开除等处理种类。由轻到重,轻重结合,有利于强化日常监督,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对干部日常细微处的“红脸”“出汗”等,及时干预,督促各级干部不犯错。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一定程度上还是对《监察法》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可执行。2018年出台的《监察法》,虽然对政务处分制度作了原则规定,但并没有对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政务处分的适用规则和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而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则对此进行了一一相对明确的规定,让公职人员的违法违规既能够有效辐射管辖,违法的“一个跑不了”,也让相关的监督处理和程序有章可循,违法违规处理不再是一笔“糊涂账”“随意账”,大大提升罚当其过恰如其分的处理水平。反过来讲,《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颁布,让公职人员依法管理的制度之网更密集更完善了,公职人员一旦违法违规,管理和处理将更加严格和严厉了。同时,这也意味着党和国家对公职人员更加爱护。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法是治国的标尺,是规范社会的客观准则,是衡量人言行是非、功过、曲直的客观标准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部法律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为建设一支廉洁、忠诚、公平公正、有担当的公职人员队伍作出了铺垫和保障。

金科玉律,所有公职人员必须遵守。这部法律规范了处分的对象、处分的种类、处分的主体、处分的程序……从围绕一个中心向四处撒网,法律内容涉及方方面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只有真正执行落到实处,法律才富有生命力,才能起到权威性作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目的在于教育、警示,是为了使公职人员依法行使权力,树立和增强依法用权意识,尽量避免违纪违法行为的出现。所以公职人员必须加强学习法律知识,做到心中有法,依法办事,遇事有法可依,养成遵纪守法好习惯。

处分的对象,上到党政机关公务员,下到村干部等各类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从上贯穿到下,覆盖的范围广,不放过任何一个拥有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对所有违纪违法公职人员坚决给予处分,坚决打击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处分种类分为六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系统的阐述了各种违纪行为的处分主体和处分结果。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还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在执行处分的同时,还可以根据事实的情节发展而定,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比如有些主动承担错误,自觉举报自己的过失等,就可以适当处分进行批评教育,让其改过自新。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我们要做到一切程序合法化,规范化,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活到老,学到老,学习是永无止尽的。作为公职人员要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要做好遵纪守法的榜样,发挥好示范引领榜样作用。为建设一支廉洁、忠诚、公平公正、有担当的公职人员队伍贡献自己的力量,做好排头兵。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严肃事业单位纪律,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对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处分,适用本规定;但监察机关对上述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程序和作出处分决定的权限,以及作为监察对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办理。

第三条。

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四条。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五条。

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

(四)开除。其中,撤职处分适用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六条。

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聘用,按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有关规定确定其工资待遇;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的任命、考核、工资待遇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参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执行。

第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本专业(技术、技能)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试(评审)。应当取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职业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开除以外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但处分期应当按照一个处分期以上、两个处分期之和以下确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但是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

(一)在两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

(三)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

(三)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或者免予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内从重或者从轻给予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在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个处分的档次给予处分。应当给予警告处分,又有减轻处分的情形的,免予处分。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依法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三)接受境外资助从事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接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境外邀请、奖励,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

(五)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法规和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非法出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

(七)携带含有依法禁止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进入国(境)内的;

(八)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但属于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分。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不服从指挥、调遣或者消极对抗的;

(二)破坏正常工作秩序,给国家或者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

(三)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致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六)泄露国家秘密的;

(七)泄露因工作掌握的内幕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等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单位人员处分规定心得体会

作为一个单位的员工,每个人都需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以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而在规章制度中,单位人员处分规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为了进一步深入了解这一规定,我进行了学习和实践,在体会中认识到了其中的重要性。

第二段:了解规定。

要想正确处理单位人员处分工作,首先需要对该规定进行了解。该规定主要包含了三类处分,分别是警告、严重警告和撤职。我们需要掌握处分的对象、程序、标准和方式等方面的内容,避免在实践中出现错误。只有真正了解了单位人员处分规定,才能在实践中做到恰当、及时地处理异常问题。

第三段:体验实践。

在单位人员处分实践中,我认识到处分的程序是非常重要的。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严格按程序来进行处分。一定要注重证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能凭个人主观臆断。同时,要注重证据的保护和保密,严格保护证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而在处分的标准和方式上,也需要注重公正、公平和合理,不能有任何的偏见和偏心。

第四段:思考心得。

在单位人员处分的实践中,我认识到态度和方法非常重要。在处理单位人员处分工作时,须秉持公正、公平、大度的态度,要尊重被处分者的人格和尊严。应该采用正面的引导方式,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真反思,引导其改正做法、重振斗志。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做好人员处分工作。

第五段:总结。

在实践中,通过深入学习和认真实践,我能够更好地理解单位人员处分规定,并且更加熟悉了处分程序,遵循了标准和要求,并在真实环境中有效地解决了一些异常问题。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遵循规定,深入学习实践,健全处分程序,注重态度和方法,做好人员处分工作,为单位的发展与壮大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院人员学习工作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制度源于实践。党的以来,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持续探索、不断实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言出纪随,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强化巡视监督,遏制腐败蔓延、形成有效震慑。新的法规充分汲取了最新的实践成果,把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结合起来,增强了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1、体现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治必依据法规。新的《准则》和《条例》就是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依靠理想信念宗旨的引领,依靠严明纪律作保障,把党章中关于对党员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形成明确而严格的标准,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标杆和戒尺,使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严到位、管到份,真正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保证全党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2、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落下去。修订后的两项法规,首先为党纪“减负”,剔除了与现行法律有重复的内容,在法律底线之前为党员划定了一条纪律底线,使纪律先于法律做出反应,管住了“破纪”到“破法”的中间地带,堵塞了小错酿大祸的漏洞,阻断了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同时,更为党纪“加码”,将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6大纪律,突出政治纪律,把没有成文制度规定的政治规矩纳入到处分条例里面去。通过开列负面清单,让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3、体现了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内的重要法规,新的《准则》和《条例》相互配套,一高一低、一正一反,既包括党纪硬约束,也包括中华民族历史传统中的“规矩”,是全体党员干部的行动指南和行为准则。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只有恪守两项法规,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才能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4、体现了治标与治本的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通过持续高压反腐,基本解决了党员干部“不敢腐”的问题,修订出台的两项法规是中央从制度层面探索解决“不能腐”、“不想腐”问题的有力实践。新《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进一步扎牢了党规党纪的制度笼子,努力解决好“不能腐”的问题,新《准则》立根固本,树立高尚精神追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解决好“不想腐”的问题。两者各司其职又辩证统一,形成了内外兼修、标本兼治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三、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学习贯彻两项法规是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必须全党一起抓、全党一体执行。我认为,核心是抓好两点,即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1、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党委承担主体责任。要按照中央、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好我市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纪委、组织、宣传和党校要加强沟通协调,将两项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大宣教”格局,纳入党校所有主体班次的学习,尤其是对各镇和部门主要领导要进行专题培训,使《准则》和《条例》真正入脑入心,掀起学习《准则》和《条例》的高潮。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两项法规过程中,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负责、敢于较真,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2、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要找准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既要立足当前,聚焦目标任务,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又要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检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切实转变惯性思维,从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到执纪审理各环节都要以纪律为准绳,真正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评价工作的标准,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近日,通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对自身及工作岗位的重要性。《准则》和《条例》的出台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号角,意义重大。

有人说,这两部党内法规,前一部重道德自律,后一部重制度他律,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既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又划定明确的行为底线。对于此说法,笔者完全赞同,《条例》和《准则》彰显的是我党切实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决心,树立的是一条道德高线,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作为一名党员,要做好《准则》提出的“四个坚持”;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准则》提出的“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此外,廉洁从政,除了法律法规约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外,还要靠党员干部自身用廉洁的标准来进行自我约束,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自觉保持清廉纯洁的作风,这是廉洁从政最深厚的思想基础。

《条例》中表示,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这是我党传递的一个明确信号,明确的告知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哪些行为是倡导的,哪些做法是禁止的,违反这些规定会受到什么样的纪律处分。要求我们要严格按照党的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进一步的扎紧了从严治党的“笼子”。

当前,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艰巨复杂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党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和危险,修改和完善党的纪律规定不仅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广大党员干部所期盼的,新《准则》和《条例》的规定也是广大党员干部所自觉准守执行的。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除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外,还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做到廉政纪律不可忘,腐败红线不可触,公仆之情不可移。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

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表明我国在公职人员违规政务处分管理的法治化又迈向了一个新的里程碑,对公职人员的科学化管理又形成了一个重要的法律成果。

此次颁布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共有7章68条,对适用对象和基本原则、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等,都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尤为关键的是,这一法律首次全面系统地规范了政务处分制度,明确了有权进行政务处分的机关是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规定这些机关可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予以处分,从而完善了公务员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公职人员的处分制度。此前,关于公职人员处分的情形、适用规则、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并不统一,很多规定都散见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中,由于缺乏统一明确规定,不同程度制约了处分工作的规范开展。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极大地改变了以往处分标准不统一的状态,对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有很大的促进作用。面对以往存在的部分政务处分“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制度缺陷,在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和发布后,将得到及时有效的弥补。

20__年出台的监察法,虽然对政务处分制度作了原则规定,但并没有对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政务处分所应适用的规则和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因此监察法出台以后,面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这一点,监察法规定的不是特别细化,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对监察法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则对此进行了相对明确的规定,有效管辖了公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颁布,让依法管理公职人员的制度之网更密集更完善了,公职人员一旦违法违规,管理和处理将有法可依。同时,这也意味着党和国家对公职人员更加爱护。宽是以严作为保障的,爱护是以法律为依托的,只有信守法律,才能得到最大的保障。

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明确,对有职务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不同处分。通过对干部日常细微处的“红脸”“出汗”等,及时干预,督促各级干部不犯错。

只有落实落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才能真正促进我国公职人员履职尽责,减少违规违法现象。

法院人员学习工作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的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主题,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任务。党中央把这项工作列为今年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点,并以此为出发点,深入研究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管党治党靠什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党纪和国法的关系。

遵循这个正确方向,历时一年多修改,新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已于近期颁布。新修订的两项法规,主旨更加鲜明,内容更加科学,指向更加清晰,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贯彻了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一、修订的内容贯穿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

两项法规的修订,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与修订前相比,我感到,最大的亮点是解决了四个方面问题:一是解决了纪法不分的问题。原《准则》和《条例》的内容与法律法规混同现象严重,导致管党治党不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尴尬局面。修订后的两项法规紧扣“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删除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使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二是解决了条例准则交叉的问题。原《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凝练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与党纪处分条例有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将有关“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条例》,并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的廉洁自律规范。三是解决了全面的问题。新《准则》把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制约范围,实现了规范对象的全覆盖、无例外;新《条例》也明确“六大纪律”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和底线,并将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收入条例,上升为纪律规范,使违纪行为的处置一个不漏。四是解决了从严的问题。新《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新《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在对行为的标准设置上,尺度高于法律,在对行为的后果处理上,尺度重于法律,既固化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实践导向,也强化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治理理念。

公职人员处分发心得体会

公职人员处分是指对违反公职人员行为规范的行为进行纪律性惩戒,以维护公务员队伍的廉洁性、公正性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真正目的。公职人员处分充分发挥了规范行为、维护制度、巩固集体共同价值观的作用,对于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提高工作效能和推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公职人员应该正确对待处分,对于处分来说,不是一种耻辱,而是对自身行为的正视和改正的机会。公职人员需要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平静面对处分问题,认清自己的错误,并积极反思,以改正自己的不足之处。在处分过程中,公职人员要以正确的心态看待和处理处分问题,不要抱怨、不要谩骂,要坚持以学习为目的,以积极的态度来面对。

三、处理处分过程中的应对策略。

在处理处分过程中,公职人员需要采取一系列应对策略,以使处理处分的效果最大化。首先,公职人员要积极配合组织的调查,完全向组织交代自己的违规行为,并积极配合组织的工作。其次,公职人员要虚心听取组织和领导的意见,认真对待批评和教育,并积极改正自己的错误。最后,公职人员要在处分期间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认真履行职责,不进行私自行动和其他违纪行为,以免给组织造成更多困扰。

四、面对处分的自我反思与总结。

在受到处分的过程中,公职人员应该进行深入的自我反思和总结。首先,要认真思考自己的错误在哪里,如何产生的,以及如何预防类似错误的发生。其次,公职人员要认真思考自己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如何提高自己的纪律素养,以及怎样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和服务群众。最后,公职人员要思考自己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是否合理,是否需要调整和改变。通过自我反思和总结,公职人员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增强自身发展的动力,并为将来的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和指导。

五、重塑信任与重回岗位。

处分过后,公职人员应该努力重塑信任,争取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上。首先,公职人员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接受组织的惩罚。只有通过真诚悔过、积极改进,争取到组织的宽恕和信任。其次,公职人员要在工作中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改变和成长,争取以更高的工作绩效赢得组织和领导的认可。最后,公职人员还应该自觉加强自身的学习和提升,不断完善自己的专业素养,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只有通过自身努力的付出,才能重新赢得信任,重回岗位。

总结:

公职人员处分发心得体会是公职人员在处分过程中的思考和体验的总结,包括了正确对待处分、处理处分过程中的应对策略、面对处分的自我反思与总结以及重塑信任与重回岗位等方面的内容。通过这些心得体会,公职人员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的不足,改正错误,提高自身素质,为将来的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和指导。同时,公职人员还需要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坚持不懈地追求进步,以更高的工作效率和责任感服务于社会和人民。

公职人员处分发心得体会

公职人员具有特殊的社会地位和工作职责,与普通人员相比,其行为更受到社会舆论的关注和法律法规的约束。然而,也难免会有一些公职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甚至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为了维护公职人员的廉洁、公正形象,保证正常的行政运作,相关部门通常会对其进行处分。个人认为,公职人员处分应坚持法律原则、注重程序公正、尊重事实真相、充分倾听意见并及时修正错误,同时也需要在处分中注重教育和改造。通过合理的处分机制,既能惩罚违法人员,也能促使其自我反思,对公职人员处分发表几点体会。

首先,公职人员处分发应坚持法律原则。法律是社会运行的基本规范,任何行为都应该遵守法律的约束。公职人员如果涉嫌违法犯罪,应当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严格依法处分。不能因为其地位特殊而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纵容或姑息,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处理。同时,对于一些违法行为,还应进一步加强法律的制裁力度,确保公职人员不敢以权力为后盾、肆意妄为。

其次,公职人员处分发应注重程序公正。程序公正不仅是对公职人员的尊重,也是对相关方当事人的尊重。处分程序应当透明公开,遵循程序正义,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申辩。对于一些重大案件,可以组织听证会、庭审等方式,让相关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公正对待。如果程序上存在瑕疵,容易引起批评和质疑,甚至导致无辜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损害公众对公职人员处分的信任。

第三,公职人员处分发应尊重事实真相。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只有真相才能做出公正的判断。公职人员处分过程中,应当遵守查证事实的原则,排除杂音和恶意,尽可能地进行周全、准确的事实核查。在事实查清之前,不能随意对公职人员进行处分,也不能抹黑其形象。更不能因为涉及到一些敏感问题或高压案件,就借机陷害或打压公职人员,以达到个人或团体的政治目的。

第四,公职人员处分发应充分倾听意见并及时修正错误。好的处分机制必须充分尊重民意,接受各方的监督和指导。公职人员处分之前,相关部门应当进行层层审核和复核,慎重评估处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时,也应当注重对处分决策的过程进行监督和沟通,听取来自不同角度的意见和建议。如果在处分过程中发现了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当及时纠正,给予当事人应有的赔偿和恢复名誉的机会。只有如此,公职人员处分才能达到合法、公正、公正的目标。

最后,公职人员处分发应注重教育和改造。处分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惩罚违法行为,更重要的是改造和教育公职人员。处分只是一个手段,根本目标是让公职人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真反思,明白职责并且重新担当起自己的责任。因此,在处分后的教育和改造过程中,应当加强思想引导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素养,培养他们成为社会的稳定力量和公正形象的代表。

总之,公职人员处分不仅是一种行政手段,更是一种社会监督和制度保障。公职人员处分必须坚持法律原则、注重程序公正、尊重事实真相、充分倾听意见并及时修正错误,并且需要在处分中注重教育和改造。只有如此,领导才能够保持权威,公职人员才能以身作则,进一步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和公正性,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心得体会

处分是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道坎,而学会接受处分,把握处分背后的道理,则显得尤为重要。在我看来,处分不仅是一种惩罚,更是一种成长和提高的机会。在接受处分的过程中,我深刻地领悟到了人生的许多道理,并从中汲取了许多营养。

第二段:正文1。

对我而言,人生的第一次处分发生在初中时期。那时,我由于一时的冲动在课堂上大声喊叫嬉闹,考试成绩也一落千丈。老师并没有直接开除我,而是将我与其他同学放在教室外,以处罚耐心听讲的同学。当时,我并不认为这是一种处分,反而是一种解脱,但我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然后,我暗下决心,从此认真听讲,好好学习。那次经历让我学会了及时反思自己的不足,组织心态,改变不良行为。

第三段:正文2。

后来,在大学里,我因为迟到而受到了一次处分,不能参加一场重要的考试,这给我带来了不小的困扰。但是,我并没有沉沦于自己的错误而放弃,而是更认真地去准备下一个考试,在后续的考试中取得了好成绩。这次处分教给我,要珍惜时间、严于律己。虽然它让我失去了一次机会,但却让我重新审视自己的态度。

第四段:正文3。

再后来,我因为一次疏忽,错过了一项工作的关键时间,被领导提出了批评。面对这个处分,我既愧疚又惋惜。但我们的领导并没有和我保留距离,而是向我耐心解释事情的严重性,并给我提供改进的方法。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更加谨慎了,提高了自己的效率。这个处分教给我,要有责任心、要不断总结工作中的不足。

第五段:总结。

从这些经历中,我深深地领悟到了处分的深层含义。它并不仅仅是一种惩罚,更是一种锤炼心志的机会。学会接受处分,并从中汲取力量,是我们在人生成长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当我们遭受处分时,不要一味抵触和否认,而应该冷静接受,并设法从中获得启示。总之,处分必然存在,而我们要做的,就是把握处分背后的道理,不断成长和提升自己。

处分期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挫折。面对这些挑战,我们需要学会坚持和承受,这就是所谓的处分期。在我不断成长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处分期对个人成长的重要性。通过处分期的磨砺,我不仅增强了自己的意志力和适应能力,更发现了自己的潜能和价值。下面我将通过五个方面来展开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处分期教会了我坚持不懈的精神。在经历一段时间的困难和挫折之后,我发现只有坚持下去才能获得真正的收获。记得当时我加入了一个社团,为了达到更高的成就,我决定参加一次重大比赛。然而,在准备的过程中,我遇到了各种问题和困难,团队的进展也并不顺利。在这个关键的时刻,我考虑放弃,但最终我选择了坚持下去。正是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最终赢得了比赛的胜利。

其次,处分期培养了我的适应能力。在时尚行业的竞争激烈环境中,我经常面临着不同的变化和挑战。例如,我记得有一次公司决定调整团队结构,我被分派到一个我完全不熟悉的领域工作。刚开始,我感到迷茫和无力,但我决定要学会适应。我主动学习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与同事们合作并请教他们。很快,我适应了新的环境,并且取得了良好的业绩。这个经历让我明白,只有不断适应变化,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三,处分期激发了我潜能的发展。在生活中,我们往往会被一些固定的知识和经验框架所束缚。然而,当我们面临处分期时,我们需要找到新的方法和途径来解决问题。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了自己的潜能。比如,曾经有一次我参与了一个创新项目,我们需要提出一个全新的营销策略。初时我束手无策,但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探索和实践后,我惊喜地发现自己具备了独特的观察力和判断力。这种发现让我更加自信,并激励我不断挖掘自己的潜力。

第四,处分期培养了我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力。在工作和生活中,良好的人际关系至关重要。而处分期给我提供了与各种人相处的机会。例如,在某个项目中,我需要与来自不同背景、性格和经验的人合作。在初始阶段,我们之间存在一些摩擦和冲突,但是通过双方的沟通和妥协,我们逐渐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我学会了倾听他人的意见,尊重他人的想法,并且能够在团队中起到良好的协调作用。

最后,处分期教会了我面对挫折时保持乐观的心态。改变是永恒不变的真理,而处分期正是我们改变的机会。在我经历的一次失败经历中,我沮丧了一段时间,但我很快就从挫折中恢复过来并保持了乐观的心态。我意识到每个人都会遇到挫折,关键在于我们如何面对和应对。乐观的心态将使我们更加积极主动地去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相信自己能够战胜困难。

总之,处分期是一个磨练意志、提高适应能力、发掘潜力、培养人际关系和保持乐观的过程。通过处分期的锻炼,我不断提高了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价值和目标。面对未来的各种挑战和困境,我相信处分期的经历将是我坚强后盾和胜利的孕育之地。

心得体会受处分

因为犯错误或不遵守规定而受到惩罚是在生活或工作中很常见的经历。当一个人的行为或决策被认为必须得到改善或纠正时,他或她可能会被处罚或接受某种形式的惩戒。这是一个例行的过程,成熟的人必须学会面对、接受并从中成长。

第二段:受惩罚的感觉。

受到惩罚时,我们常常会感到悔恨,有些人会感到愤怒或无助。然而,当我们从这种情绪中摆脱出来并审视自己的行为时,会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尽管这往往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但这也是使我们成长的机会。受惩罚后,我们必须认真考虑自己的行为,反思我们的决策和行动的根本原因,以便找到改进的方向。

第三段:理解处罚的原因。

处罚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我们不遵守了一些规则、违反了行为准则,或者是因为我们的行为伤害了其他人。我们需要意识到,处罚的目的是为了让我们认识到我们的错误,学会改正和建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这是我们成长的一个过程。我们可以通过这个过程慢慢地发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并以一种更好的方式重新建立起与他人的良好关系。

第四段:适当处理处罚。

要适当地处理处罚,我们应该遵守惩罚所要求的规则或行动,同时主动改进自己的行为,以避免再次犯错。这意味着我们应该认真听取先前的错误经验,接受教训,并采取积极的态度,找到改进的方法,不断努力成为更好的人。

第五段:结论。

作为成年人,我们应该对自己的行为和决策承担责任,并愿意接受其他人的批评和惩罚。在经历惩罚后,我们应该理解罚则的目的,并积极寻找成长的方式。重点是不要放弃自己,坚持向前迈进,并以一个更好的自我发展为目标,从过程中成长并成为一个更完整的人。作为一个成年人,这就是我们应该做的。

心得体会处分

处分,作为管理机构惩罚违反规章制度的措施,是组织和谐稳定的必要条件之一。作为组织中的成员,每个人都要遵守规章制度,同时也要承担失误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然而,从处分中我们也可以获得很多启示和教训,从而在今后的生活中减少犯错和付出代价的概率。

在组织中,处分是一种权利和义务。它是通过制度规章来赋予组织对违反规定的成员进行惩罚的措施。作为组织成员,我们应该对处分的种类、程序、影响和后果有所了解,以避免因不了解处分规定而导致更大的损失。

当我们因违反规定而接受处分时,我们应该正视自己的错误,认真反思,努力改进。首先,我们需要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且以正确的态度来接受或请求处分,以表明我们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其次,我们还需要尽力纠正自己的错误,并且做出改变,避免不良行为再次发生。最后,我们需要接受处分带来的后果,积极承担责任,以便尽快恢复组织的和谐稳定。

对于接受处分的人来说,如何化解处分所带来的影响,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应该紧密团结在组织中,加强交流和合作,在工作和生活中互相支持和鼓励。对于那些受到处分的人,我们应该给予他们鼓励和帮助,让他们逐渐重返组织的大家庭。在整个过程中,我们需要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处分所带来的影响,尽可能地减少它们的影响。

第五段:总结。

处分是组织维护规章制度的一种手段,也是组织和谐稳定的保障。当我们违反规章制度时,我们需要接受处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尽快纠正它。尽可能地减少处分所带来的影响,是我们所有成员共同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组织更加团结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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