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3年专利权质押居间合同优秀篇一
专利权质押合同,以担保债务的履行,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由于质押是一种新的担保形式,且专利权质押合同是一种新的担保合同,有许多问题需要进行研究,所以,本文将起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对专利权质押合同谈一点粗浅的意见,以供大家参考。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专利权质押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出质人: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质权人: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登记日期:
质押期限: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监制
前言:
第1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第2条质押期限。
第3条专利件数、名称、专利号、申请号、颁证日。
第4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5条质押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第6条对质押期间进行专利权转让或实施许可的约定
第8条出现专利纠纷时出质人的责任
第9条质押期间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的处理
第10条违约及索赔
第11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第12条质押期满而债权不能按时实现时,质物的处置方式
第13条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14条合同签订日期、签名、盖章
出质人(全体专利权人):
质权人:
代理人:
一.质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之一。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拥有专利的第三人将其专利权移交全权人占有,以此作为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如期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专利要求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专利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用以质押的专利权为质物。
二.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专利权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并向中国专利局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三.当事人向中国专利局提交(寄交或面交)以下文件并按规定缴纳登记费。
(1)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
该表格由中国专利局统一印制。当事人应认真填写,并签名盖章。
主合同是指经济合同,质押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内容应包括按《专利权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有关条款。
(3)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出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应与其在专利申请文件中的记载保持一致。如果一项专利有两个以上的共同专利权人,则出质人应为全体专利权人,并出具全体同意出质的书面证明。
出质人为全民所有制单位时,应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出质专利权时,须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办理登记时应出具批准文件。
(4)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代理人受委托办理登记时,要出具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作为具体承办的联系人应出具本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个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专利权的有效证明
指用作质物的所有专利的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年费收据复印件等其他证明专利有效文件。
(6)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
包括实施规模、经济效益、许可次数、许可合同等。
(7)其他有关材料,如公证书、评估材料等。
(1)前言
当事人签订本合同的主要目的、基本情况。
(2)出质人、质权人及代理人、联系人的姓名(名称)、通讯地址。
联系人系指出质人、质权人自己办理登记具体承办人,代理人系指受出质人、质权人的委托代办登记的人员。地址应确保通讯无误。
(3)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指质押担保的主债权性质及债务基本情况,属于何种法律上的原因产生的债权,如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予债权等,应与主合同保持一致。
(4)专利件数、名称、专利号、申请日、颁证日。
本款要求的内容应与专利证书的记载相同。
若用作质物的专利不止一件,应分别填写清楚。
(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指债务清偿债务的时间,在这期间,当事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担保法》,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但质物(专利权)的有效期可能短于债务期限,所以履行债务的期限应在专利有效时间内,可称为质押期限。据此期限可以明确质权人开始实现质权的时间,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质押担保的范围
可以是以下几种费用的全部或其中几项: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实现质权(变卖、拍卖或折价等)费用、专利年费、处理专利纠纷费用、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时可能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向第三人提存收益所需的保管费等。
(7)质押的金额
指被担保的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注明债权标的数量和价款,以明确实现质权时就质物优先清偿的债务数额。
(8)质押金支付方式
以已往债务,不需约定支付方式;对因借贷、预付款等形成的未来债务,质押金的支付时间、地点、次数等由当事人约定。
指是否可以转让或许可,若可以转让或许可对相应收益的保管、处置所做的约定等。
专利年费由谁交纳;
出现专利纠纷时,一般以出质人负责处理为宜,也可由当事人另行约定;
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的处理,包括应诉及补救责任由哪方承担,一旦专利权被撤销或宣告无效,各方相应的对策等。
《担保法》规定,质权人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但是考虑到专利事务的特点,当事人可慎重约定。
(11)违约及索赔
当事人违反以上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对方相应的索赔办法。
(12)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当事人是协商解决或者约定以其他方式解决。
(13)质押期满债务的清偿方式
质押期满,若债务不能得以清偿时,质权人可以与质权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以所得款项用以清偿债务,但不得约定质物自动移转为质权人所有。
(14)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对质押期间质物所值明显减少时,或其他异常情况下如何处理等。
(15)合同签订日期,当事人签名、盖章
五.登记变更
(1)对质押期间的专利著录项目作变更时,当事人应出具书面同意变更的协议和原《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经质押合同登记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著录项目变更程序才能继续进行。
(2)变更质押合同内容的,当事人应出具书面协议、原登记通知书,填写《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变更申请表》,报质押合同登记管理部门审批。
六.需要补正的,当事人应按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补正。
七.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质押合同,将不予登记。
(1)专利权人身份证明于专利文档的记载不符;
(2)专利权存在纠纷或已终止;
(3)质押期限超过专利有效期;
(4)合同约定债务未受清偿时,质物自动归质权人所有;
(5)其它原因。
八.需要办理登记注销的情况:
(1)专利权因故丧失;
(3)质押期满;
(4)其他原因;
九.质押合同自登记注销之日起失效。
(1)当事人提交原登记通知书、书面协议及其他证明材料;
(2)经专利局审核后,发出《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注销通知书》;
(3)质押期限届满后15日内当事人不主动办理注销登记的,该合同登记将被自动注销。登记注销日以届满日为准。
十.期满债务未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可依约或依法处置质物。
前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质押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专利件数、名称、专利号、申请号、颁证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条质押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对质押期间进行专利权转让或实施许可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条出现专利纠纷时出质人的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9条质押期间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0条违约及索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1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2条质押期满而债权不能按时实现时,质物的处置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条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前言:
第1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第2条质押期限。
第3条专利件数、名称、专利号、申请号、颁证日。
第4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5条质押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第6条对质押期间进行专利权转让或实施许可的约定
第8条出现专利纠纷时出质人的责任
第9条质押期间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的处理
第10条违约及索赔
第11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第12条质押期满而债权不能按时实现时,质物的处置方式
第13条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14条合同签订日期、签名、盖章
出质人(全体专利权人):_______________
一、质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之一。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拥有专利的第三人将其专利权移交全权人占有,以此作为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如期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专利要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专利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用以质押的专利权为质物。
二、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专利权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并向中国专利局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三、当事人向中国专利局提交(寄交或面交)以下文件并按规定缴纳登记费。
(1)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
该表格由中国专利局统一印制。当事人应认真填写,并签名盖章。
合同是指经济合同,质押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内容应包括按《专利权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有关条款。
(3)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出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应与其在专利申请文件中的记载保持一致。如果一项专利有两个以上的共同专利权人,则出质人应为全体专利权人,并出具全体同意出质的书面证明。
出质人为全民所有制单位时,应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出质专利权时,须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办理登记时应出具批准文件。
(4)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代理人受委托办理登记时,要出具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作为具体承办的联系人应出具本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个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专利权的有效证明
指用作质物的所有专利的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年费收据复印件等其他证明专利有效文件。
(6)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
包括实施规模、经济效益、许可次数、许可合同等。
(7)其他有关材料,如公证书、评估材料等。
(1)前言
当事人签订本合同的主要目的、基本情况。
(2)出质人、质权人及代理人、联系人的姓名(名称)、通讯地址。
联系人系指出质人、质权人自己办理登记具体承办人,代理人系指受出质人、质权人的委托代办登记的人员。地址应确保通讯无误。
(3)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指质押担保的主债权性质及债务基本情况,属于何种法律上的原因产生的债权,如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予债权等,应与主合同保持一致。
(4)专利件数、名称、专利号、申请日、颁证日。
本款要求的内容应与专利证书的记载相同。
若用作质物的专利不止一件,应分别填写清楚。
(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指债务清偿债务的时间,在些期间,当事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担保法》,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但质物(专利权)的有效期可能短于债务期限,所以履行债务的期限应在专利有效时间内,可称为质押期限。据此期限可以明确质权人开始实现质权的时间,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质押担保的范围
可以是以下几种费用的全部或其中几项: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实现质权(变卖、拍卖或折价等)费用、专利年费、处理专利纠纷费用、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时可能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向第三人提存收益所需的保管费等。
(7)质押的金额
指被担保的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注明债权标的数量和价款,以明确实现质权时就质物优先清偿的债务数额。
(8)质押金支付方式
以已往债务,不需约定支付方式;对因借贷、予付款等形成的未来债务,质押金的支付时间、地点、次数等由当事人约定。
指是否可以转让或许可,若可以转让或许可对相应收益的保管、处置所做的约定等。
专利年费由谁交纳;
出现专利纠纷时,一般以出质人负责处理为宜,也可由当事人另行约定;
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的处理,包括应诉及补救责任由哪方承担,一旦专利权被撤销或宣告无效,各方相应的对策等。
《担保法》规定,质权人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但是考虑到专利事务的特点,当事人可慎重约定。
(11)违约及索赔
当事人违反以上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对方相应的索赔办法。
(12)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当事人是协商解决或者约定以其他方式解决。
(13)质押期满债务的清偿方式
质押期满,若债务不能得以清偿时,质权人可以与质权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以所得款项用以清偿债务,但不得约定质物自动移转为质权人所有。
(14)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对质押期间质物所值明显减少时,或其他异常情况下如何处理等。
(15)合同签订日期,当事人签名、盖章。
五、登记变更
(1)对质押期间的专利著录项目作变更时,当事人应出具书面同意变更的协议和原《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经质押合同登记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著录项目变更程序才能继续进行。
(2)变更质押合同内容的,当事人应出具书面协议、原登记通知书,填写《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变更申请表》,报质押合同登记管理部门审批。
六、需要补正的,当事人应按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补正。
七、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质押合同,将不予登记。
(1)专利权人身份证明于专利文档的记载不符;
(2)专利权存在纠纷或已终止;
(3)质押期限超过专利有效期;
(4)合同约定债务未受清偿时,质物自动归质权人所有;
(5)其它原因。
八、需要办理登记注销的情况:
(1)专利权因故丧失;
(3)质押期满;
(4)其他原因。
九、质押合同自登记注销之日起失效。
(1)当事人提交原登记通知书、书面协议及其他证明材料;
(2)经专利局审核后,发出《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注销通知书》;
(3)质押期限届满后15日内当事人不主动办理注销登记的,该合同登记将被自动注销。登记注销日以届满日为准。
十、期满债务未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可依约或依法处置质物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质押期限:_______至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监制
2023年专利权质押居间合同优秀篇二
乙方(居间方):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京新高速项目阿拉善盟段中顺利接手两个标段(大约总造价暂定共60亿元人民币),推荐给甲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河南盛隆华成国际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联营签订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权。
2、“居间成功”是指最终促成甲方与河南盛隆华成国际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联营签订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权,即视为乙方全部完成居间服务委托事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前期的主要信息,并提供相关的业务咨询服务,开展与业主方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权。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基本信息的真实可靠,最终促成甲方签订施工合同。
3、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乙方具体开展的渠道、方式、人物、过程等细节,不必向甲方汇报沟通,不属于本合同履行之前提条件。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做好签订合同前所需的手续准备。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施工合同,认真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居间人付出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艰辛,在签订工程合同过程中的各个重要环节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使甲方与发包方顺利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甲方愿意履行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
1、居间成功后,乙方居间报酬按合同总价款的 2 %计算支付。居间报酬如需纳税,由甲方承担,本居间报酬为税后金额。
五、支付方式
乙方居间报酬分三次付清:
1、甲方在第一笔预付款 5 %到账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居间报酬。
2、甲方在第二笔预付款 20 %到账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居间报酬。
3、甲方按“乙方居间报酬分配表”(附件1)中的分配比例分别将居间报酬支付到乙方每个人的账户。
六、特别约定
1、甲方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身、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甲方挂靠的公司、甲方绝对或相对控股的公司、甲方的股东或者甲方股东所投资的公司等。甲方承诺向乙方、项目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是可查询、可验证的。
2、居间服务成功完成后,在工程建设期间,若业主方与甲方发生实施过程中一切执行纠纷或资金纠纷等,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由甲方全部承担。
3、甲乙双方在没签订施工合同之前,双方为了创造经济效益跑项目,不管项目成与不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自己方承担,与对方无关。
4、本居间合同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凭证,不受甲方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人代表或股东的影响。
七、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的财务信息、技术专利、经营信息等,也包括乙方对合作报酬的支配等。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协议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书面协议约定的除外。
八、合同终止
1、乙方未完成居间服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1、因不可抗力和国家以及地方政府政策变更,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履约,不属于乙方违约。
2、出现违章、违法施工,发生人员伤亡和工程质量事故,造成政府和主管部门勒令停止施工,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甲方拨付乙方所有居间费用概不退还给甲方。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其他事项
1、甲方签订本合同的签字盖章要与甲方的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公函上等证件的法人一致,如果是委托人要有公司委托书要法人签字盖章。本合同甲方签字盖章后与甲方和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甲方签字盖章后通过扫描方式传给乙方,作前期对接准备。原件在甲方签施工合同之前交给乙方)。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予以补充.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司盖章 : 乙 方 签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023年专利权质押居间合同优秀篇三
合同编号:
出质人(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质权人(乙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登记日期:
质押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一条 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 元,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质押物依法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第四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 元。
第五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 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质押期间, 方有维持专利权有效的义务,负责交纳专利年费,处理专利纠纷等事务。
第八条 甲方应负责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九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条 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 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一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
第十三条 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先优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四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至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六条 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七条 乙方贪污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用于登记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专利权质押居间合同优秀篇四
第1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第2条质押期限。
第3条专利件数、名称、专利号、申请号、颁证日。
第4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5条质押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第6条对质押期间进行专利权转让或实施许可的约定
第8条出现专利纠纷时出质人的责任
第9条质押期间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的处理
第10条违约及索赔
第11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第12条质押期满而债权不能按时实现时,质物的处置方式
第13条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14条合同签订日期、签名、盖章
出质人(全体专利权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指南 一、质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担保方式之一。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拥有专利的第三人将其专利权移交全权人占有,以此作为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如期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专利要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专利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用以质押的专利权为质物。
二、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专利权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并向中国专利局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三、当事人向中国专利局提交(寄交或面交)以下文件并按规定缴纳登记费。
(1)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
该表格由中国专利局统一印制。当事人应认真填写,并签名盖章。
合同是指经济合同,质押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内容应包括按《专利权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有关条款。
(3)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出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应与其在专利申请文件中的记载保持一致。如果一项专利有两个以上的共同专利权人,则出质人应为全体专利权人,并出具全体同意出质的书面证明。
出质人为全民所有制单位时,应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出质专利权时,须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办理登记时应出具批准文件。
(4)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代理人受委托办理登记时,要出具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作为具体承办的联系人应出具本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个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专利权的有效证明
指用作质物的所有专利的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年费收据复印件等其他证明专利有效文件。
包括实施规模、经济效益、许可次数、许可合同等。
(7)其他有关材料,如公证书、评估材料等。
(1)前言
当事人签订本合同的主要目的、基本情况。
(2)出质人、质权人及代理人、联系人的姓名(名称)、通讯地址。
联系人系指出质人、质权人自己办理登记具体承办人,代理人系指受出质人、质权人的委托代办登记的人员。地址应确保通讯无误。
(3)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指质押担保的主债权性质及债务基本情况,属于何种法律上的原因产生的债权,如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予债权等,应与主合同保持一致。
(4)专利件数、名称、专利号、申请日、颁证日。
本款要求的内容应与专利证书的记载相同。
若用作质物的专利不止一件,应分别填写清楚。
(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可以是以下几种费用的全部或其中几项: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实现质权(变卖、拍卖或折价等)费用、专利年费、处理专利纠纷费用、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时可能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向第三人提存收益所需的保管费等。
(7)质押的金额
指被担保的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注明债权标的数量和价款,以明确实现质权时就质物优先清偿的债务数额。
(8)质押金支付方式
以已往债务,不需约定支付方式;对因借贷、予付款等形成的未来债务,质押金的支付时间、地点、次数等由当事人约定。
指是否可以转让或许可,若可以转让或许可对相应收益的保管、处置所做的约定等。
(10)质押期间维持专利权有效的约定。
专利年费由谁交纳;
出现专利纠纷时,一般以出质人负责处理为宜,也可由当事人另行约定;
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的处理,包括应诉及补救责任由哪方承担,一旦专利权被撤销或宣告无效,各方相应的对策等。
《民法典》规定,质权人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但是考虑到专利事务的特点,当事人可慎重约定。
(11)违约及索赔
当事人违反以上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时,对方相应的索赔办法。
(12)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当事人是协商解决或者约定以其他方式解决。
(13)质押期满债务的清偿方式
质押期满,若债务不能得以清偿时,质权人可以与质权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以所得款项用以清偿债务,但不得约定质物自动移转为质权人所有。
(14)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对质押期间质物所值明显减少时,或其他异常情况下如何处理等。
(15)合同签订日期,当事人签名、盖章。
五、登记变更
(1)对质押期间的专利著录项目作变更时,当事人应出具书面同意变更的协议和原《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经质押合同登记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著录项目变更程序才能继续进行。
2023年专利权质押居间合同优秀篇五
职务: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厂长:_____________
鉴于转让方合法拥有一项非职务发明创造,同意将已取得申请号的申请发明专利的专利申请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_________。
鉴于受让方_________愿意接受转让方_________发明专利申请权,实施本合同已申请发明专利技术,并同意支付费用。
第一条 转让方将_________发明专利申请权有偿转让给受让方。
发明创造的名称:_________
申请日:_________申请号:_________
第二条 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签字后,双方向中国专利局填报《专利申请权转让申报书》,申请本发明专利的权利归k厂所有。
第三条 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签字后10天内,转让方将_________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全套交付给受让人。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专利发明申请后专利权授予前,一切申请专利事宜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
第五条 本发明申请专利公告后,如第三方提出异议,由受让方和转让方共同陈述意见,如因转让方无权申请专利而被驳回,则由转让方承担申请专利所发生的费用;如因其他原因被驳回,已发生的一切申请专利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本专利申请不管何种原因被中国专利局驳回,则转让方退回已收取受让方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 本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权归受让方所持有,转让方是本专利的发明人,享有发明人的一切权利。
第七条 受让方支付转让方发明专利申请权转让费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生效后10天内一次付清。
第八条 本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由受让方自己实施专利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所获得利润或收取的使用费,按发给职务发明的发明人的奖金和报酬发给转让人。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已发生的专利申请和专利申请代理费用_________元。
第十条 受让方如未能按期向转让方支付专利申请权转让费、专利申请费和专利申请代理费,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部分款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经中国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七份,双方各执三份,提交中国专利局一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签订。
转让方:_________(签章) 受让方:_________(签章)
2023年专利权质押居间合同优秀篇六
通讯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登记日期: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_________(大写)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物依法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产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质押期间,_________方有维持专利权有效的义务,负责交纳专利年费,处理专利纠纷等事务。
第八条甲方应负责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九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一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先优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四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至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六条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七条乙方贪污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九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应当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用于登记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2023年专利权质押居间合同优秀篇七
质权人(乙方):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元,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物依法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将质押财产产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质押期间,方有维持专利权有效的义务,负责交纳专利年费,处理专利纠纷等事务。
第八条甲方应输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九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一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先优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四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至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六条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七条乙方贪污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愈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九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用于登记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
2023年专利权质押居间合同优秀篇八
乙方(让与方):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性质
第三条 签约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第五条 专利状况
(1)发明
(2)实用新型
(3)外观设计
5.2 专利权人:_________
5.3 发明人/设计人:_________
5.4 专利授权日:_________
5.5 专利号:_________
5.6 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5.7 专利年费已交至_________年。
第六条 专利有效保证
6.1 让与方保证上述第五条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其转让的专利权的合法有效性。
6.2 让与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撤消、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专利实施情况
第八条 原专利实施许可的履行
8.2 让与人保证已经将本专利权的转让告知原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
第九条 专利技术资料
9.1 资料内容:_________
9.2 交付时间:_________
9.3 交付地点:_________
9.4 交付方式:_________
第十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0.1 本合同费用总额为_________元。
10.2 本合同费用,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方式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
(2)按合同总标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其他计算方式:_________。
11.2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12.1 签约各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1)申请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名词解释
第十四条 补充约定
14.2 其他需要补充约定的内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