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叉车租赁合同篇一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人):
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使用的营业执照、公章或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和超过时效,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 吨性能良好、驾驶程序完整的叉车。
二、乙方租赁甲方叉车的期限为 租赁前,甲方应预付全部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并向乙方开具收据 ..租赁期内,日租金(每天按 小时计算)为 元/天。超过限额不足 小时的,按半天计算;大于 小时小于 小时的,按全天计算;乙方应及时更换车辆。逾期归还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按日租金的15%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将不退还租金或赔偿甲方..
三.签约时,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保证金无息,租赁合同期满乙方换车后退还乙方。
四.乙方司机应检查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剂、胎压等。每天,并正确使用油;如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承担租赁车辆的燃料和其他费用。
五.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施,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乙方不得抵押、倒卖、转租甲方车辆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如发生上述事件,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遇有盗窃、诈骗等刑事案件,对租赁车辆的灭失、损坏和损失应按价赔偿;同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租金标准支付止损。甲方车辆部件如有拆卸,一经发现按日租金五倍处罚。进行修理的,应当承担修理费用和折旧费(折旧费按修理费用的50%计算)。如果车辆在修理期间无法运行工作,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日租金标准支付停车费。
六.在租赁期内,乙方应自觉遵守安全和交通法律法规,承担因违反法规、法律和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连带责任。
七.租赁期结束时,乙方应将租赁车辆交付至甲方处,并在归还车辆时保持车辆清洁。
八.当甲方认为租赁车辆的安全及相关权益受到威胁时,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同时,如果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车辆并终止合同,并向乙方收取相应的赔偿费。
九.本合同的解释权属于甲方..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日期:
叉车租赁合同篇二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及保证人: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为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出租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宁津县晓龙道路运输中心进行租赁经营,通过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方和承租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承租方租赁经营宁津县晓龙道路运输中心后,该企业性质的不变,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业。
第四条 承租方租赁经营后,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必须依法经营。
第五条 承租方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向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必须在出租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六条 承租方租赁经营后,应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七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条 本运输中心经清产核资确定现有资产为 其中固定为 ,流动资金为 元
第九条 本合同租金定为每年____元,承租方必须于每年的 月 日前交纳。
第十条 本运输中心租赁经营前的债权债务及遗留亏损等由出租人负责,与承租人无关;租赁经营后的债权债务由承租人负责。
第十一条 承租人承租后用个人所得进行的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出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中心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中心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中心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工人的权利。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中心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权。
7.承租人有权使用出租人的企业名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资格证。
8.承租方有权使用出租方的公章、合同章、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9.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十三条 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2.承租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
3.承租方不经出租方的同意不得将运输中心转租、转包他人经营。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不受损失。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承租方的监督,保证依法经营。
5.承租人必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必须提供价值____元的财产
7.承租人应当在交付租金和支付各种税费及工人工资后的利润中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企业的风险保证金。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对本中心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4.有权维护本中心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重大变化时,且足以影响双方合同的继续履行,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中心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应当将本中心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债权、债务等情况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退出租赁。
第二十二条 租赁期满后,本中心仍继续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应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第二十六条 承租期满,承租人如不能按要求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承担原财产价值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 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 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宁津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条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叉车租赁合同篇三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及保证人: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为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出租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宁津县晓龙道路运输中心进行租赁经营,通过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方和承租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承租方租赁经营宁津县晓龙道路运输中心后,该企业性质的不变,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业。
第四条 承租方租赁经营后,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必须依法经营。
第五条 承租方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向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必须在出租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六条 承租方租赁经营后,应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七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八条 本运输中心经清产核资确定现有资产为 其中固定为 ,流动资金为 元
第九条 本合同租金定为每年____元,承租方必须于每年的 月 日前交纳。
第十条 本运输中心租赁经营前的债权债务及遗留亏损等由出租人负责,与承租人无关;租赁经营后的债权债务由承租人负责。
第十一条 承租人承租后用个人所得进行的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出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中心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中心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中心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工人的权利。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中心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权。
7.承租人有权使用出租人的企业名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资格证。
8.承租方有权使用出租方的公章、合同章、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9.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十三条 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2.承租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
3.承租方不经出租方的同意不得将运输中心转租、转包他人经营。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不受损失。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承租方的监督,保证依法经营。
5.承租人必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必须提供价值____元的财产 作抵押,并提供 元现金作抵押,另外,承租人还应该依法提供两名有相应资产的保证人提供担保。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7. 承租人应当在交付租金和支付各种税费及工人工资后的利润中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企业的风险保证金。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对本中心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4.有权维护本中心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重大变化时,且足以影响双方合同的继续履行,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中心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应当将本中心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债权、债务等情况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退出租赁。
第二十二条 租赁期满后,本中心仍继续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应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第二十六条 承租期满,承租人如不能按要求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承担原财产价值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 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 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宁津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条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时间: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时间:
叉车租赁合同篇四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个月,自月日起,至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门电话。如需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门电话。如需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十一、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叉车租赁合同篇五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牌汽车____辆(附车辆登记证)租给承租方使用。现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用车辆状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2、租金及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2、不承担租用车辆于租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用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行驶证、养路费齐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用合同规定的租用时段拥有所租用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用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担租用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协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定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定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将剩余定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定金抵作租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及_______险。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时,停止计算租用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_______%。
七、担保条款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
八、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应按双方签订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用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十、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