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经营合同协议书(优质20篇)

时间:2023-12-22 23:12:37 作者:XY字客

熟练掌握合同协议的撰写技巧可以提升商务谈判的成功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协议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租汽车经营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自治区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拥有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号-号,经营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车身颜色,车辆牌照号,道路运输证号,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万元,《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在本合同内,乙方使用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

第二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属于甲方,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第三条承包标准。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乙方应在每月的25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代收缴的税金)元。

第四条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乙方为其营运车辆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三者责任险,车上乘客险。保险期满后,乙方要按时续保,延误保险时间,机动车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保障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维修费、保养费、燃油费等有关营运成本和各种年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更不能转卖营运车辆,若要转卖车辆必须报请甲方同意,需一次性缴纳过户费5000元给甲方,其它各部门需要的各种费用和罚款由乙方承担。本合同到期后,车辆(含附属设施、设备,但不包括经营权证、道路运输证、车牌号等)由乙方按照规定处理。

第八条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驭员必须经运营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驭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按规定与甲方、乙方签订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协议,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费,根据经营需要,要求乙方适时对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车上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按规定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它事故,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4、乙方违返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律法规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车辆。

(二)甲方的义务:

1、做好驾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度审验工作,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2、协助乙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3、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4、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安全教育和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5、受理和处理乘客的咨询和投诉,办理行业管理部门关于服务质量的转办事项。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从事出租汽车客车经营,享有扣除营运成本和交纳承包费后的收益权。并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有权要求甲方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度审验工作,并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权要甲方协助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营运车辆。

5、完成由甲方调度的重大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文明服务,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的文明创建活动和质量信誉考核等。积极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有关活动和安全培训。

3、按时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出租汽车内外设施、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管理的政策和规定。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严重违反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证》、《从业资格证》的;。

(四)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符合国家和省其他限制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规定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的;。

(三)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甲方管理混乱,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甲乙双方单方面不得依据本条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擅自倒卖转仓车辆,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并收取乙方违约金5000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

第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经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经定不得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管理的政策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全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运管处备案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出租汽车承包经营合同协议

甲方(发包方):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住所地:邮编: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住址:

邮编:

电话:资格证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出租汽车内部承包营运事宜签订本合同。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应先签订劳动合同。

第一章承包方式与车辆。

第一条*承包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具备营运资格的出租汽车,乙方服从甲方管理,按照双方约定交纳承包费和其他费用,超收自留、欠收自补,承包期满将车辆及其附件返还给甲方。

乙方必须取得小汽车驾驶证(有3年以上驾龄)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乙方自行聘请一名机动驾驶员,机动驾驶员必须取得小汽车驾驶证(有3年以上驾龄)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须经甲方审核批准。

第二条*承包车辆。

名称:数量:

用途:道路运输证号:

经营权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车牌号码:厂牌型号:

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

车身颜色:行驶证登记日期:年月日随车证照: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共本。车辆技术性能情况及附件明细见本合同附件1。

第三条*承包车辆所有权和使用权。

在本合同期限内,承包车辆产权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不得有转让、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侵犯承包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在本合同期限内,承包车辆客运经营权使用权属于乙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对承包车辆主张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因此受到影响。

第四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共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承包车辆交付和验收。

(一)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将经合法检测机构技术综合性能检测合格且具备营运资格的承包车辆一次性交付乙方。乙方现场验收承包车辆有关证照、服务设施和合法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综合性能检测报告,验收确认无异议,双方共同签订车辆交付确认书。

(二)乙方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要求进一步检测车辆部件和技术综合性能。进一步检测由乙方负责,并应在首次验收之日起3天内完成并将有关凭证交给甲方。

(三)乙方未在前项规定期限交付验收凭证的,视为对车辆部件以及技术综合性能无异议。

(四)如经进一步检测发现承包车辆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该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并由甲方负责承包车辆的更换、修理,直至合格为止。如进一步检测符合要求的,该项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承包车辆交付确认书后,乙方正式取得承包车辆使用权。

(六)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但车辆未到报废期的,乙方须于合同期满之日起2天内将承包车辆(包括附件1所列之附件)移交甲方验收。车容车貌、技术状况须符合有关国家、地方标准和规定,验收具体标准见附件5。如不符合,由乙方负责修理至合格为止。因修理造成甲方的营业损失,由乙方赔偿。合同履行期限满且车辆已到报废的,乙方须于合同期满之日起天内将承包车辆移交甲方办理报废手续。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严格执行。

一、甲方将1.41rpc两厢富康轿车,车牌号,发动机号的出租壹辆租赁给乙方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经营客动业务,该车设备齐全,性能完好,营运证、治安证、购臵附加等证件齐备。

二、乙方只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承租经营权,乙方不得私自转租,转包或交给他人经营,更不能作抵押典当,留臵或任何其他方式处臵该车辆。

三、本合同租赁期限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正常情况每天下午点将车交给乙方经营至次日早晨点止。

四、乙方在承租甲方车辆时须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万元。合同期满,乙方将车辆及齐全有效的营运设施、设备、证照等交还甲方,并经甲方确认无经济债务纠纷后,甲方退还乙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不计息),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抵扣有关费用。

五、乙方必须每天按时向甲方缴纳营运租赁费元。如果累计逾期10天没交费,甲方可单方面收回车辆及营运设备,证件等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不予退还。

六、本合同签订,乙方从甲方接车后,即视为乙方已经认同所承租的车辆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此后乙方不得就质量和性能问题提出任何异议,无论乙方的经营状况好坏或发生任何意外情况,均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租赁费。

七、若乙方发生意外情况,使甲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乙方应另按每天元缴纳给甲方,租金另给100元。如甲方发生意外情况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乙方租金不给,甲方另每天给乙方50元工资。

八、在租赁期内,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维修、大修、季、年检,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平均承担,意外事故所发生的维修及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当事一方全部承担。

九、乙方应自觉爱护营运车辆,保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并自觉接受甲方对车辆维修保养的各项安排,洗车的费用甲、乙双方各支付一半。

十、非经甲方同意,乙主不得请人项班营运,甲方原则上不允许乙方转租车辆。甲方卖车除外,如遇特殊情况乙方需转租的,经乙方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在保证甲方权益不受到侵害和找到续租驾驶员的前提下,交转租费元后,方可转租,另保修理费用各一半,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必须按时缴纳租赁费及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应承担支出或费用,甲方在收取租赁费时,已扣去了给予乙方的工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劳保福利等。

十二、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之一的即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均不予退还,作为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处理,并无偿收回车辆和营运手续。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三、本合同期内,如燃料价格或种类发生变化,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经双方同意,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十五、租期满交车时如车容不整洁需注全车漆,四条轮胎必须保持八成新,车况良好,方才交车,另外国家给予本车的燃油补贴,一人一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汽车经营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严格执行。

一、甲方将1.41rpc两厢富康轿车,车牌号,发动机号的出租壹辆租赁给乙方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经营客动业务,该车设备齐全,性能完好,营运证、治安证、购臵附加等证件齐备。

二、乙方只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承租经营权,乙方不得私自转租,转包或交给他人经营,更不能作抵押典当,留臵或任何其他方式处臵该车辆。

三、本合同租赁期限为: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甲方正常情况每天下午点将车交给乙方经营至次日早晨_____点止。

四、乙方在承租甲方车辆时须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万元。合同期满,乙方将车辆及齐全有效的营运设施、设备、证照等交还甲方,并经甲方确认无经济债务纠纷后,甲方退还乙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不计息),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抵扣有关费用。

五、乙方必须每天按时向甲方缴纳营运租赁费元。如果累计逾期10天没交费,甲方可单方面收回车辆及营运设备,证件等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不予退还。

六、本合同签订,乙方从甲方接车后,即视为乙方已经认同所承租的车辆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此后乙方不得就质量和性能问题提出任何异议,无论乙方的经营状况好坏或发生任何意外情况,均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租赁费。

七、若乙方发生意外情况,使甲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乙方应另按每天元缴纳给甲方,租金另给100元。如甲方发生意外情况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乙方租金不给,甲方另每天给乙方50元工资。

八、在租赁期内,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维修、大修、季、年检,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平均承担,意外事故所发生的维修及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当事一方全部承担。

九、乙方应自觉爱护营运车辆,保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并自觉接受甲方对车辆维修保养的各项安排,洗车的费用甲、乙双方各支付一半。

十、非经甲方同意,乙主不得请人项班营运,甲方原则上不允许乙方转租车辆。甲方卖车除外,如遇特殊情况乙方需转租的,经乙方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在保证甲方权益不受到侵害和找到续租驾驶员的前提下,交转租费元后,方可转租,另保修理费用各一半,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必须按时缴纳租赁费及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应承担支出或费用,甲方在收取租赁费时,已扣去了给予乙方的工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劳保福利等。

十二、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之一的即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均不予退还,作为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处理,并无偿收回车辆和营运手续。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三、本合同期内,如燃料价格或种类发生变化,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经双方同意,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十五、租期满交车时如车容不整洁需注全车漆,四条轮胎必须保持八成新,车况良好,方才交车,另外国家给予本车的燃油补贴,一人一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出租汽车经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严格执行。

一、甲方将1.41rpc两厢富康轿车,车牌号,发动机号的出租壹辆租赁给乙方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经营客动业务,该车设备齐全,性能完好,营运证、治安证、购臵附加等证件齐备。

二、乙方只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承租经营权,乙方不得私自转租,转包或交给他人经营,更不能作抵押典当,留臵或任何其他方式处臵该车辆。

三、本合同租赁期限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正常情况每天下午点将车交给乙方经营至次日早晨点止。

四、乙方在承租甲方车辆时须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万元。合同期满,乙方将车辆及齐全有效的营运设施、设备、证照等交还甲方,并经甲方确认无经济债务纠纷后,甲方退还乙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不计息),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抵扣有关费用。

五、乙方必须每天按时向甲方缴纳营运租赁费元。如果累计逾期10天没交费,甲方可单方面收回车辆及营运设备,证件等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不予退还。

六、本合同签订,乙方从甲方接车后,即视为乙方已经认同所承租的车辆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此后乙方不得就质量和性能问题提出任何异议,无论乙方的经营状况好坏或发生任何意外情况,均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租赁费。

七、若乙方发生意外情况,使甲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乙方应另按每天元缴纳给甲方,租金另给100元。如甲方发生意外情况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乙方租金不给,甲方另每天给乙方50元工资。

八、在租赁期内,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维修、大修、季、年检,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平均承担,意外事故所发生的维修及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当事一方全部承担。

九、乙方应自觉爱护营运车辆,保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并自觉接受甲方对车辆维修保养的各项安排,洗车的费用甲、乙双方各支付一半。

十、非经甲方同意,乙主不得请人项班营运,甲方原则上不允许乙方转租车辆。甲方卖车除外,如遇特殊情况乙方需转租的,经乙方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在保证甲方权益不受到侵害和找到续租驾驶员的前提下,交转租费元后,方可转租,另保修理费用各一半,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必须按时缴纳租赁费及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应承担支出或费用,甲方在收取租赁费时,已扣去了给予乙方的工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劳保福利等。

十二、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之一的即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均不予退还,作为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处理,并无偿收回车辆和营运手续。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三、本合同期内,如燃料价格或种类发生变化,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十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经双方同意,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十五、租期满交车时如车容不整洁需注全车漆,四条轮胎必须保持八成新,车况良好,方才交车,另外国家给予本车的燃油补贴,一人一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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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自治区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拥有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号-号,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车身颜色,车辆牌照号,道路运输证号,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万元,《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日期年月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在本合同内,乙方使用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

第二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属于甲方,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第三条承包标准。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乙方应在每月的25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代收缴的税金)元。

第四条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乙方为其营运车辆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三者责任险,车上乘客险。保险期满后,乙方要按时续保,延误保险时间,机动车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保障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维修费、保养费、燃油费等有关营运成本和各种年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更不能转卖营运车辆,若要转卖车辆必须报请甲方同意,需一次性缴纳过户费5000元给甲方,其它各部门需要的各种费用和罚款由乙方承担。本合同到期后,车辆(含附属设施、设备,但不包括经营权证、道路运输证、车牌号等)由乙方按照规定处理。

第八条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驭员必须经运营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驭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按规定与甲方、乙方签订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协议,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费,根据经营需要,要求乙方适时对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车上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按规定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它事故,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4、乙方违返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律法规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车辆。

(二)甲方的义务:

1、做好驾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度审验工作,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2、协助乙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3、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4、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安全教育和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5、受理和处理乘客的咨询和投诉,办理行业管理部门关于服务质量的转办事项。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从事出租汽车客车经营,享有扣除营运成本和交纳承包费后的收益权。并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有权要求甲方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度审验工作,并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权要甲方协助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营运车辆。

5、完成由甲方调度的重大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文明服务,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的文明创建活动和质量信誉考核等。积极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有关活动和安全培训。

3、按时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出租汽车内外设施、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管理的政策和规定。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严重违反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证》、《从业资格证》的;。

(四)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的;。

(三)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甲方管理混乱,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甲乙双方单方面不得依据本条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擅自倒卖转仓车辆,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并收取乙方违约金5000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

第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经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经定不得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管理的政策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全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运管处备案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潍坊市客运出租车辆月度检验办法》、《潍坊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到甲方承租壹辆型出租汽车(车辆牌号:,发动机号:),签订本合同后,自主运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押金后,方能签订本合同。合同期满,乙方未违反合同条款并将所承担的各项费用全部交清后,甲方将押金全部无息返还乙方。甲方留取乙方交通违章抵押金1000元,用于处理合同期内的各种违章,如无违章六个月后无息返还乙方。

第五条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元/月,按实际天数计算。乙方按月于每月日向甲方交纳下月租金及下月费用。

第六条乙方承担出租汽车应缴纳的出租汽车管理费、税金、养路费、道安费及司乘险等各项费用;车辆的所有燃油、维修等费用;公安、交通、技术监督等部门进行的车辆年审及二级维护等费用。行车违章由乙方负责处理并缴纳罚款。

第七条车辆维修乙方须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所换部件超过100元的,须经甲方同意。乙方须严格按照车辆出厂要求,按时对车辆进行维护。

第八条合同期内,由甲方办理车辆保险(含交强险、30万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如要增加其他保险项目,甲方可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合同期内对乙方的车容车貌、车辆维护、安全行车、遵纪守法、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乙方违约及时纠正,并有权根据本合同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收取违约金,维护甲方声誉。

第十条每月日甲方收取乙方月租金额,及乙方应上缴的出租汽车其他各项费用,同时发放各类证件。如乙方不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不发给乙方各种营运证件及不出售各种客票,期间造成的罚款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交通肇事、保险索赔、服务质量纠纷(不包括因私自换人开车、私自转租造成的事故及服务质量纠纷)、所需和全部由乙方负担(如交通费、食宿费、招待费及保险公司不予负担的部分等)。

第十二条发生的交通肇事造成的车辆损坏时,甲方按车辆损失总额的10%收取乙方的车辆加速折旧费。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法律法规及甲方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利益时,乙方可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五条乙方应按规定维护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整洁的车容车貌。各种检审、拖维、漏维及因车况不良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罚款,均由乙方自负。

第十六条乙方不得将车辆转租、转卖、转借、抵押或由未经甲方同意的人员驾驶。因乙方转租、转卖、转借、抵押或由未经甲方同意的人员驾驶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危害甲方利益时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十七条乙方经营期间,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交通事故、车辆被盗等保险公司不予赔偿部分,由乙方负担;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及因服务质量问题产生的经济纠纷由乙方负担。

第四章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合同期内,因乙方责任或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又不能及时赔付时,甲方与乙方终止合同,同时扣留乙方合同押金用以补偿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时,按乙方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第二十条乙方私自将车辆转交未经甲方同意并未办理替班手续的人员驾驶,一经发现,每次收取乙方违约金200元。

第二十一条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与乙方解除合同,若有第三项至第十项之一者,同时缴纳违约金5000元。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时。

2、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经济政策变动,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时。

3、因乙方从事违法活动触犯刑律的。

4、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被投诉,被新闻媒介曝光或年内违章三次,经查证属实的。

5、私自转租车辆或未经甲方同意将车辆交他人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

6、不按时参加车辆年检年审的。

7、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8、违反管理部门及甲方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

9、逾期十天不缴纳租金、管理费、规税费和其他费用的。

第五章担保责任。

第二十二条乙方承租车辆须找有经济偿还能力的个人或单位担保,(或者以所属资产做抵押)担保方自愿为乙方承担合同期内的担保责任。乙方违背合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无力偿还时,一切损失由担保方无条件的全部赔付。

第六附则。

(1)甲方如需出卖车辆,提前一星期通知乙方,出卖后合同终止,退还押金。

(2)甲方可根据出租行情,可虽时提高出租租金。因增加车辆或出租行情下滑,乙方也可提出降低租金。

(3)如果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因经济问题无能力赔偿时,甲方可请求法院对乙方的楼房或者平房进行拍卖。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履行期间,若有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或与政府规定相抵触的条款则按政府规定执行,甲、乙方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三方各执二份。

第二十五条合同纠纷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开发区法院进行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汽车经营合同

出租汽车经营是指出租汽车行业采取何种形式进行组织经营,出租汽车经营。

合同。

怎么写?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出租汽车经营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自治区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拥有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号-号,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车身颜色,车辆牌照号,道路运输证号,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万元,《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日期年月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在本合同内,乙方使用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

第二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属于甲方,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第三条承包标准。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乙方应在每月的25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代收缴的税金)元。

第四条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乙方为其营运车辆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三者责任险,车上乘客险。保险期满后,乙方要按时续保,延误保险时间,机动车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保障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维修费、保养费、燃油费等有关营运成本和各种年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更不能转卖营运车辆,若要转卖车辆必须报请甲方同意,需一次性缴纳过户费5000元给甲方,其它各部门需要的各种费用和罚款由乙方承担。本合同到期后,车辆(含附属设施、设备,但不包括经营权证、道路运输证、车牌号等)由乙方按照规定处理。

第八条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驭员必须经运营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驭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按规定与甲方、乙方签订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协议,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费,根据经营需要,要求乙方适时对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车上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按规定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它事故,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4、乙方违返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律法规或甲方管理。

规章制度。

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车辆。

(二)甲方的义务:

1、做好驾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度审验工作,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2、协助乙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3、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4、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安全教育和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5、受理和处理乘客的咨询和投诉,办理行业管理部门关于服务质量的转办事项。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从事出租汽车客车经营,享有扣除营运成本和交纳承包费后的收益权。并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有权要求甲方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度审验工作,并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权要甲方协助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营运车辆。

5、完成由甲方调度的重大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文明服务,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的文明创建活动和质量信誉考核等。积极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有关活动和安全培训。

3、按时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改变出租汽车内外设施、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管理的政策和规定。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严重违反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证》、《从业资格证》的;。

(四)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符合国家和省其他限制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规定的。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的;。

(三)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甲方管理混乱,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甲乙双方单方面不得依据本条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擅自倒卖转仓车辆,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并收取乙方违约金5000元,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

第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经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经定不得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管理的政策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全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运管处备案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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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经营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潍坊市客运出租车辆月度检验办法》、《潍坊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到甲方承租壹辆型出租汽车(车辆牌号:,发动机号:),签订本合同后,自主运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押金后,方能签订本合同。合同期满,乙方未违反合同条款并将所承担的各项费用全部交清后,甲方将押金全部无息返还乙方。甲方留取乙方交通违章抵押金1000元,用于处理合同期内的各种违章,如无违章六个月后无息返还乙方。

第五条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元/月,按实际天数计算。乙方按月于每月日向甲方交纳下月租金及下月费用。

第六条乙方承担出租汽车应缴纳的出租汽车管理费、税金、养路费、道安费及司乘险等各项费用;车辆的所有燃油、维修等费用;公安、交通、技术监督等部门进行的车辆年审及二级维护等费用。行车违章由乙方负责处理并缴纳罚款。

第七条车辆维修乙方须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所换部件超过100元的,须经甲方同意。乙方须严格按照车辆出厂要求,按时对车辆进行维护。

第八条合同期内,由甲方办理车辆保险(含交强险、30万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如要增加其他保险项目,甲方可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合同期内对乙方的车容车貌、车辆维护、安全行车、遵纪守法、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乙方违约及时纠正,并有权根据本合同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收取违约金,维护甲方声誉。

第十条每月日甲方收取乙方月租金额,及乙方应上缴的出租汽车其他各项费用,同时发放各类证件。如乙方不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不发给乙方各种营运证件及不出售各种客票,期间造成的罚款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交通肇事、保险索赔、服务质量纠纷(不包括因私自换人开车、私自转租造成的事故及服务质量纠纷)、所需和全部由乙方负担(如交通费、食宿费、招待费及保险公司不予负担的部分等)。

第十二条发生的交通肇事造成的车辆损坏时,甲方按车辆损失总额的10%收取乙方的车辆加速折旧费。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法律法规及甲方制订的各项。

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利益时,乙方可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五条乙方应按规定维护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整洁的车容车貌。各种检审、拖维、漏维及因车况不良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罚款,均由乙方自负。

第十六条乙方不得将车辆转租、转卖、转借、抵押或由未经甲方同意的人员驾驶。因乙方转租、转卖、转借、抵押或由未经甲方同意的人员驾驶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危害甲方利益时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十七条乙方经营期间,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交通事故、车辆被盗等保险公司不予赔偿部分,由乙方负担;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及因服务质量问题产生的经济纠纷由乙方负担。

第四章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合同期内,因乙方责任或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又不能及时赔付时,甲方与乙方终止合同,同时扣留乙方合同押金用以补偿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时,按乙方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第二十条乙方私自将车辆转交未经甲方同意并未办理替班手续的人员驾驶,一经发现,每次收取乙方违约金200元。

第二十一条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与乙方解除合同,若有第三项至第十项之一者,同时缴纳违约金5000元。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时。

2、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经济政策变动,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时。

3、因乙方从事违法活动触犯刑律的。

4、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被投诉,被新闻媒介曝光或年内违章三次,经查证属实的。

5、私自转租车辆或未经甲方同意将车辆交他人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

6、不按时参加车辆年检年审的。

7、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8、违反管理部门及甲方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

9、逾期十天不缴纳租金、管理费、规税费和其他费用的。

第五章担保责任。

第二十二条乙方承租车辆须找有经济偿还能力的个人或单位担保,(或者以所属资产做抵押)担保方自愿为乙方承担合同期内的担保责任。乙方违背合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无力偿还时,一切损失由担保方无条件的全部赔付。

第六附则。

(1)甲方如需出卖车辆,提前一星期通知乙方,出卖后合同终止,退还押金。

(2)甲方可根据出租行情,可虽时提高出租租金。因增加车辆或出租行情下滑,乙方也可提出降低租金。

(3)如果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因经济问题无能力赔偿时,甲方可请求法院对乙方的楼房或者平房进行拍卖。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履行期间,若有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或与政府规定相抵触的条款则按政府规定执行,甲、乙方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三方各执二份。

第二十五条合同纠纷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开发区法院进行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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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辆各种证照手续齐全的可营运的客运出租汽车;乙方(需具备市出租汽车服务资格证)承包经营该出租汽车向甲方缴纳承包金,并在具体营运服务方面接受甲方相应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独立承担法律义务。

第二条承包车辆。

2、乙方确认上述车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各项营运设施经营证照齐全完整有效,并愿意接受该车从事营运。

3、乙方在取得上述出租汽车承包经营权后,不得利用该出租车从事违反国家法律的犯罪行为,不得侵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4、乙方不得私自进行转包,特殊情况经合同双方一致同意后报市客管处审核并备案。

第三条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缴纳的总承包金额为元,首期支付承包款为元(最高不得超过总承包金额的30%),其它缴款具体约定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每月缴纳元;

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每月缴纳元;

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每月缴纳元;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缴纳承包金。

第五条甲方承担的费用:

1、

2、

3、

若因欠交或迟交而受到相应处罚,全部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六条乙方承担的费用:

1、

2、

3、。

若因欠交或迟交而受到相应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乙方负责聘用本车其他驾驶员,被聘请的驾驶员必须经客管部门培训合格,乙方是被聘用驾驶员的保证人,对被聘驾驶员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被聘驾驶员因交通事故、客运违章等原因造成甲方、其他单位或个人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时,被聘驾驶员未及时履行赔偿义务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所聘驾驶员的管理工作由甲方统一管理负责。

第九条乙方所聘请驾驶员的工资待遇由乙方负责。

乙方可要求增加投保项目保险金额,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当为乙方及乙方所聘驾驶员办理社会保险。

1、

2、

3、

4、

5、

具体缴纳方式和费用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管理办法》以及劳动社会保险部门的规定实行。

第十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企业经营管理职权和出租汽车的产权、出租汽车经营权。

2、宣传、贯彻出租汽车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落实政府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关于出租汽车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和要求。

3、应以乘客满意为目标,对乙方及乙方所聘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认真考核,不断提高乙方以及聘用驾驶员的职业素质和服务质量。

4、负责服务质量管理。对乙方在优质服务、好人好事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法律、法规、经营服务规范和损害行业形象或企业形象违法违章行为,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停业整改,并根据情节作出相应的处分。甲方应当依照《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管理办法》、《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办法》制定本公司管理制度。

5、督促乙方做好车辆维护、检测和修理工作,对不符合车辆技术规范和车容车貌规范的车辆督促整改,不立即整改的可采取停业整顿措施,促使乙方整改,停业损失由乙方负责。

6、负责安全管理。制定和落实安全行车和治安防范制度,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和保险索赔。

7、负责办理各种营运证件、检测、车辆保险等手续,颁发票证、受理乘客投诉、失物查询、业务纠纷协调等事项。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甲方收取承包金以及其它有关费用,应当出具有效凭据。因甲方原因未履行本款义务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按实际损失相应减除承包金。

8、负责管理乙方所聘用驾驶员。对乙方所聘请的驾驶员要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办理上岗营运手续。对乙方聘用驾驶员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管理。

9、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除本合同约定外,不得无故解除合同,收回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否则负违约责任。若乙方违约,甲方可采取相关措施督促乙方履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0、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或甲方为改善服务的需要,甲方有权增加、改变、调整随车附加装置、器物、广告、标贴和企业标示。乙方应予以支持并承诺不擅自变更和增减甲方所增加的、改变和调整的上述装置、器物、广告、标贴和企业标示等,并加以保护。

第十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遵守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遵守客运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规范和要求,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2、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承包经营合同之前应当未与我市其它出租汽车企业签订承包经营合同。

3、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和活动,不断提高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

4、应努力做好优质服务,做到规范服务,车容整洁,仪表端庄,语言文明,应积极配合甲方处理好乘客投诉、失物查询、办理营运手续等事项。

5、应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营运。若发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及乙方所聘驾驶员酒后驾车,交通事故逃逸、谎报或瞒报交通事故及其他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保险责任免除事项,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做好车辆保养、维护、检测和修理。负责车辆和附属设施(计价器、gps、顶灯等)的使用、维护和保管,若因故发生车辆或设施损坏、报废或失火,应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不得擅自将出租汽车交给他人营运或使用,非甲方责任造成的停运损失,由乙方承担。

7、每月日前按时缴纳承包金以及其它甲方代收的应缴费用。

8、负责聘用本车其他驾驶员,每车聘请驾驶员不得超过2—3个人,遵守我市出租汽车交接班制度。

9、乙方及所聘用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或违法违章营运应承担责任时,若聘用驾驶员未及时履行责任或赔偿的,乙方应承担责任或负责赔偿。

10、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除本合同约定外,不得无故解除与甲方的合同,否则负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运营服务管理。

甲方所制订的管理规定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将按本单位所制订的管理规定实施管理职能。

第十五条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合同生效后,在承包起始日,甲方未提供营运车辆或未办妥各类营运证件的,致使乙方无法营运的。

2、合同履行中,甲方不能正常办理业务,致使乙方无法营运的。

3、甲方违规经营被取消经营权或吊销证照的。

第十六条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违法犯罪而受到处罚不能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业务的。

2、因扰乱行业稳定或营运秩序,造成企业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3、被吊销或注销服务证的。

4、将营运车辆交给他人营运、使用或转包的。

5、在其他企业已承包了出租汽车的。

6、发生有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或重大服务质量事故,受到新闻媒体公开批评或行业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影响行业或企业声誉的。

7、不缴付承包金和其他费用达20天或连续12个月内有三次未按约定缴付承包金和其他费用的。

8、一年之内被客管部门扣分12分以上两次的,或违反交规次的。

9、乙方因重病或重伤,经医院证明不能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可以以书面协议的方式协议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本合同终止。

2、合同终止,乙方应在终止日的次日将营运车辆、设施和所有经营证照交还甲方,若逾期未还,每迟延一天,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元。

3、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交还的车辆应符合车辆技术规范要求,否则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即为违约。违约方按下列约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相关条文已经约定的违约行为外,其他行为违约金确定为万元。

2、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赔偿。

3、守约方为实现自身权益所支付的各项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其它约定。

1、甲方有权依据政策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管理要求,制订、修改本公司的规章制度。

2、本合同所注明各方通讯地址应真实、有效,通讯地址如有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客运管理部门一份。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拥有_________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__________号–__________号,经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双方已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甲方在本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车辆牌照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道路运输证号_________,车辆购置价格_______万元,车辆购置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将上述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标准。

乙方应按月蚣追浇赡沙邪,每月_________元。

承包费包括:

公路养路费_________元;。

客运附加费_________元;。

营业税_________元;。

车辆折旧费_________元;。

保险费_________元;。

其他税费项目金额_________;。

企业管理费_________元。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给甲方。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收取财产抵押和安全保证金____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违反相关条款,甲方连本带息返还给乙方。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国家对营运税费进行调整的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车辆办理规定的强制参保险种和其他相关保险的投保和续保手续,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确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

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甲方因交通事故赔偿和事故处理支出的实际费用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营运变动成本,包括修理费、检测费、燃油费等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

本合同到期后,车辆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收回。

第八条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驶员必须经运管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驶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车辆和甲方其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适时对乙方的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7.甲方按照规定,有权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审工作。

2.甲方有义务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4.甲方有义务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

5.甲方有义务组织甲方参加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6.甲方有义务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和安全培训。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

3.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车内外设施,包括但不局限于车身颜色、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

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总额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30天仍没有按约定支付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收回营运车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擅自转包车辆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违反有关规定,运管机构对甲方给予处罚或者质量信誉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结果,每扣1分给予乙方20元罚款。

因乙方多次违章、严重违章致使甲方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无故不按照规定参加一年一度的轮训或者安全例会的,每缺一次处以100元罚款。

乙方聘请驾驶员未向甲方报备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代缴纳税费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

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经营合同。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第十六条填写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山东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

根据国家、省、州、县有关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规定和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承包客运出租汽车营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经营方式。

甲方提供一辆具备经营资格、营运证照齐全、设备完好的客运出租车给乙方承包(见附件一)。乙方承包甲方车辆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安全行驶,文明服务。

第二条承包经营车辆。

车型__________车号_____________颜色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车辆行驶证号车辆登记日期____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年__月;自_____年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安全(服务)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终止,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将本金和合同终止时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二)甲方向乙方按月收取承包费,承包费项目包括:税(费)、经营权有偿出让金、车辆折旧、车辆保险费、社会保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6.5%、失业保险0.5%、工伤保险1%)、养路费、车费发票、甲方管理和投资收益等。

__年度月承包费标准暂定为元,以后年度月承包费标准按实际营运收入状况经与员工代表协商后予以调整。

(三)乙方应在每月1至7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交清月承包费。

(四)本合同期内,如遇税(费)、车辆保险费、社会保险费调整,承包费按上述费用调整的幅度相应调整,具体标准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第五条车辆的油料和维修。

1、甲方修理厂维修和保养;。

2、取得合法资格的社会修理厂维修和保养。

第六条车辆保险。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车辆的投保手续,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责任险。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州、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人员、车辆、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三)及时办理相关营运手续、车辆和营运证的年审,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

(四)组织乙方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乙方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突出事迹的,按照事迹大小予以表彰或奖励。

(五)负责行车、消防、治安等应急事件的处理,在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办理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

(六)乙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甲方垫付有关费用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造成甲方车辆和其它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七)督促乙方爱护车辆,并根据车辆使用状况督促乙方进行维修保养。

(八)遇抢险救灾、突发事件等情况时,有权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并按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

(九)受理乘客的投诉,对有责任的乙方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从事客运出租车营运,并享有交纳承包费后的收益权。

(二)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车容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规范文明服务,设备完好,行车安全,按时交费。

(三)拒付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或甲方未能出具财务签章收据的费用,并有权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

(四)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

(五)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协助甲方做好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爱护、妥善保管甲方的营运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他人或无从业资格的人员营运,执行甲方提出的车辆保养和更新计划。

(七)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开展的质量信誉考核和乘客满意测评活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省、州、县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的定。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15天未交纳月承包费的。

2、乙方严重违反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津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的。

3、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4、乙方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从业资格证”的。

5、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因户籍迁移不在本县居住的。

3、甲方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的。

(三)乙方或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一)甲方或乙方按第十条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终止。

(二)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签承包合同。乙方遵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法律、行业管理制度、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有优先续签权。

(三)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天内,甲乙双方根据车辆验收标准办理车辆交接手续,乙方交回营运证照、车辆及附属设备,甲方对其进行验收。

达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项的约定向乙方退还安全(服务)保证金;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乙方在15天内修复合格,乙方不愿修复或修复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由甲方按附件二的标准修复合格,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从安全(服务)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除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车辆年承包费20%的违约金。

造成损失超过此限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交纳月承包费用的,从交费截止之日起,每天收取乙方拖欠费用总额2‰的滞纳金;逾期15天未交纳承包费的,甲方可按照合同第十条第(一)项的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附件三),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从业资格证号: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拥有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 号-- 号,经营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 ,身份证号 。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双方已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号 ),甲方在本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发动机号 ,车辆牌照号,车架号,道路运输证号,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万元,车辆购置日期 年 月 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 。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将上述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和车辆产权属于甲方。

第三条 承包费标准。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每月元(大写人民币元)。承包费包括:

公路养路费元;

客运附加费元;

营业税元;

车辆折旧费元;

保险费 元;

其他税费项目金额;

企业管理费元。

乙方应在每月 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给甲方。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收取财产抵押和安全保证金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违反相关条款,甲方连本带息返还给乙方。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国家对营运税费进行调整的风险。

第四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车辆办理规定的强制参保险种(车上责任险)和其他相关保险的投保和续保手续,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确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因交通事故赔偿和事故处理支出的实际费用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营运变动成本,包括修理费、检测费、燃油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本合同到期后,车辆(含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证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收回。

第八条 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驶员必须经运管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驶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车辆和甲方其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适时对乙方的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7、甲方按照规定,有权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审工作。

2、甲方有义务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4、甲方有义务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

5、甲方有义务组织甲方参加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6、甲方有义务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和安全培训。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

3、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车内外设施,包括但不局限于车身颜色、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仍没有按约定支付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收回营运车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擅自转包车辆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含聘请驾驶员)违反有关规定,运管机构对甲方给予处罚或者质量信誉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结果,每扣1分给予乙方20元罚款。因乙方多次违章、严重违章致使甲方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乙方无故不按照规定参加一年一度的轮训或者安全例会的,每缺一次处以100元罚款。

(六)乙方聘请驾驶员未向甲方报备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代缴纳税费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经营合同。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第十六条填写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山东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从业资格证号: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拥有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号__号,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身份证号。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双方已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号),甲方在本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发动机号,车辆牌照号,车架号,道路运输证号,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万元,车辆购置日期年月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

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将上述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标准。

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每月元(大写人民币元)。

承包费包括:公路养路费元;客运附加费元;营业税元;车辆折旧费元;保险费元;其他税费项目金额;企业管理费元。

乙方应在每月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给甲方。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收取财产抵押和安全保证金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违反相关条款,甲方连本带息返还给乙方。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国家对营运税费进行调整的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车辆办理规定的强制参保险种(车上责任险)和其他相关保险的投保和续保手续,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确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

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甲方因交通事故赔偿和事故处理支出的实际费用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营运变动成本,包括修理费、检测费、燃油费等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

本合同到期后,车辆(含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证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收回。

第八条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驶员必须经运管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驶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车辆和甲方其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适时对乙方的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7、甲方按照规定,有权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审工作。

2、甲方有义务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4、甲方有义务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

5、甲方有义务组织甲方参加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6、甲方有义务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和安全培训。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

3、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车内外设施,包括但不局限于车身颜色、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仍没有按约定支付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收回营运车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擅自转包车辆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含聘请驾驶员)违反有关规定,运管机构对甲方给予处罚或者质量信誉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结果,每扣1分给予乙方元罚款。因乙方多次违章、严重违章致使甲方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乙方无故不按照规定参加一年一度的轮训或者安全例会的,每缺一次处以元罚款。

(六)乙方聘请驾驶员未向甲方报备的,每次处以元罚款。

(七)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代缴纳税费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

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经营合同。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第十六条填写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出租汽车经营权租赁合同

出租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交付验车;。

出租方将牌车辆辆,车辆号码,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

交付地点:双方共同检验车辆,确认车辆现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在合同附件上签字认可。租赁期满,出租方按合同附件标准验收回车辆。

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交纳期限及违约金;。

(1)承租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交押金元。大写:.(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者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违章﹑肇事造成车辆损坏停驶等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出租方从押金中扣除)。

(2)每天(日)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出租方于收回车辆时从承租方交纳的押金中按实际租用的天数扣除租金(包月按30天计算)。

(3)承租方租车二个月以上的,每月签订合同时,提前三天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租金,超过天数按日租金的40﹪向出租方交纳违约金。

(4)承租方所租车辆,每天(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280公里,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按每公里加收元,承租方还车时,不超过1小时不收费,超出1小时收10元,超出2小时收25元,超出3小时收40元,超出4小时按半天收费,超出6小时按1天收费。(高档车另订超出价格)。

(5)承租方还车后,如有违章罚款需租车本人带驾驶证亲自前来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违法﹑违章扣分需本人亲自办理)。

(6)承租方交还车辆时,如车辆不清洁,出租方收取元洗车费作清洁车辆使用。另需在承诺书上签字确认所租车辆的还车时间。

第三条:出租方责任;。

(1)向承租方提供公安部门年检合格及证照齐全的车辆。

(2)提供的车辆保险需按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3)协助承租方处理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事宜。

(4)租赁期间对租赁车辆的使用情况实施监控。

第四条:承租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因违法﹑违记﹑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检查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要更换零部件,应事先与出租方取得联系,出租方认可后才能更换。车辆在租赁期间如发生故障时承租方必须与出租方取得联系,修复后方可行驶,否则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或交与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并负责承担租赁车辆被盗时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和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本人及担保人合法有效的证明﹑证件及签字。

(6)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和第三者损失及其它所以责任和损失,(驾驶人不是承租人时驾驶人负连带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出租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车辆维修期间停驶的租金(停驶租金按日租金的90﹪计算及承担修理费总额30﹪的车辆折旧补偿,车辆发生小的损伤时负责赔偿出租方修理费)。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立即通知出租方协助解决,不得擅自移动车辆和改变现场,待有关部门验定完毕,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移动,否则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合同期满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40﹪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者,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约定条款;。

(1)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租赁期间内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应即时与出租方联系,必须到出租方指定的修理厂修理。

(3)如发生车辆被盗遗失,由承租方先行负责全额赔偿给出租方,保险公司赔付的一切款项由承租方获得。在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车辆损失的赔偿费及因向责任人或保险公司索赔支出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赔偿。

(4)承租方不得使用93#以下汽油,否则后果自负。

第六条:担保条件;。

(1)担保人对担保承租方所租车辆,租金及其它费用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如被盗﹑灭失﹑诈骗﹑交通违章罚款,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车辆损坏等一切民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承租方的损失。

(2)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出租方的损失。

第八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一式贰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应,双方签字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或按有关规定解决。

(3)发生纠纷,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分则,财产租赁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纠纷﹑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出租方(签字盖章)承租方(签字盖章)担保人(签字盖章)。

地址: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驾驶证档案号:现住址:

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工作单位: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拥有_________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_______号--_____________号,经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双方已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本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辆牌照号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道路运输证号_____________,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_______万元,车辆购置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将上述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和车辆产权属于甲方。

第三条承包费标准。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每月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元)。承包费包括:

公路养路费_________元;

客运附加费_________元;

营业税_________元;

车辆折旧费_________元;

保险费_________元;

其他税费项目金额_________;

企业管理费_________元。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给甲方。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收取财产抵押和安全保证金______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违反相关条款,甲方连本带息返还给乙方。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国家对营运税费进行调整的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车辆办理规定的强制参保险种(车上责任险)和其他相关保险的投保和续保手续,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确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因交通事故赔偿和事故处理支出的实际费用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营运变动成本,包括修理费、检测费、燃油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本合同到期后,车辆(含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证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收回。

第八条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驶员必须经运管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驶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车辆和甲方其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适时对乙方的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7.甲方按照规定,有权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审工作。

2.甲方有义务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4.甲方有义务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

5.甲方有义务组织甲方参加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6.甲方有义务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和安全培训。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

3.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车内外设施,包括但不局限于车身颜色、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总额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仍没有按约定支付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收回营运车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擅自转包车辆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含聘请驾驶员)违反有关规定,运管机构对甲方给予处罚或者质量信誉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结果,每扣1分给予乙方20元罚款。因乙方多次违章、严重违章致使甲方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乙方无故不按照规定参加一年一度的轮训或者安全例会的,每缺一次处以100元罚款。

(六)乙方聘请驾驶员未向甲方报备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代缴纳税费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经营合同。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第十六条填写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东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基本情况。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拥有_________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_________号___________号,经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辆牌照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道路运输证号_________,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_________万元,车辆购置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_________。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使用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和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第三条承包费标准。

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每月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

承包费包括:

公路养路费_________元;。

客运附加费_________元;。

营业税_________元;。

车辆折旧费_________元;。

保险费_________元;。

其他税费项目金额_________;。

企业管理费_________元。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给甲方。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国家对营运税费进行调整的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代乙方为车辆办理规定的强制参保险种(车上责任险)和其他相关保险的投保和续保手续,保险受益人为乙方。

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确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因交通事故赔偿和事故处理支出的实际费用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营运变动成本,包括修理费、检测费、燃油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本合同到期后,车辆(含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证照)由乙方按规定处理。

第八条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驶员必须经运管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驶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甲方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要求乙方适时对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7、甲方按照规定,有权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审工作。

2、甲方有义务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甲方有义务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

5、甲方有义务组织乙方参加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6、甲方有义务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和安全培训。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

3、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车内外设施,包括但不局限于车身颜色、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总额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仍没有按约定支付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擅自转包车辆的,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含聘请驾驶员)违反有关规定,运管机构对甲方给予处罚或者质量信誉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结果,每扣1分给予乙方20元罚款。因乙方多次违章、严重违章致使甲方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乙方无故不按照规定参加一年一度的轮训或者安全例会的,每缺一次处以100元罚款。

(六)乙方聘请驾驶员未向甲方报备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代缴纳税费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经营合同。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第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第十六条填写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一、本示范合同适用于经营权的使用权、车辆产权均归个人所有,实行代理经营模式的企业。

二、本示范合同的承包费标准由当地运管机构统一制定。

三、本示范合同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运管机构核定的经营权使用期限。

123甲方:_________(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

山东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拥有_________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__________号--__________号,经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双方已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号________),甲方在本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车辆牌照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道路运输证号_________,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_______万元,车辆购置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将上述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标准。

乙方应按月蚣追浇赡沙邪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承包费包括:

公路养路费_________元;。

客运附加费_________元;。

营业税_________元;。

车辆折旧费_________元;。

保险费_________元;。

其他税费项目金额_________;。

企业管理费_________元。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给甲方。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收取财产抵押和安全保证金____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违反相关条款,甲方连本带息返还给乙方。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国家对营运税费进行调整的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车辆办理规定的强制参保险种(车上责任险)和其他相关保险的投保和续保手续,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确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

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甲方因交通事故赔偿和事故处理支出的实际费用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营运变动成本,包括修理费、检测费、燃油费等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

本合同到期后,车辆(含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证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收回。

第八条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驶员必须经运管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驶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车辆和甲方其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适时对乙方的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7.甲方按照规定,有权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审工作。

2.甲方有义务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4.甲方有义务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

5.甲方有义务组织甲方参加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6.甲方有义务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和安全培训。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

3.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车内外设施,包括但不局限于车身颜色、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基本情况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 ,拥有_________个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经营权证号从_________号——_________号,经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双方已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本合同期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营运车辆情况: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车辆牌照号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道路运输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购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及附属设施、设备)_____________万元,车辆购置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对应的经营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将上述车辆承包给乙方经营。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的使用权和车辆产权属于甲方。

第三条 承包费标准。乙方应按月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每月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承包费包括:

公路养路费_________元;

客运附加费_________元;

营业税_________元;

车辆折旧费_________元;

保险费_________元;

其他税费项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足额缴清下月承包费给甲方。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一次性收取财产抵押和安全保证金_______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违反相关条款,甲方连本带息返还给乙方。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担国家对营运税费进行调整的风险。

第四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的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办理相关营运手续。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出租汽车客运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第五条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车辆办理规定的强制参保险种(车上责任险)和其他相关保险的投保和续保手续,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当需要办理保险理赔事项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保险索赔手续。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谨慎驾驶车辆,确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乙方应对车辆、车上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法律责任。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因交通事故赔偿和事故处理支出的实际费用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车辆营运变动成本,包括修理费、检测费、燃油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使用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乙方不得转包营运车辆。本合同到期后,车辆(含附属设施、设备及相关证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收回。

第八条 乙方聘请出租汽车驾驶员的,被聘请的驾驶员必须经运管机构培训合格,取得出租汽车客运从业资格证,且应当经过甲方的同意,并将聘请的驾驶员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请的驾驶员、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3。在合同有效期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车辆和甲方其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抢险任务和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时,甲方可以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适时对乙方的出租汽车进行更新。

7。甲方按照规定,有权组织乙方参加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做好驾驶员、营运车辆及相关证件的年审工作。

2。甲方有义务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因处理事故支出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3。甲方有义务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4。甲方有义务及时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出租汽车客运法规政策。

5。甲方有义务组织甲方参加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6。甲方有义务公示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及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和安全培训。

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好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出租汽车客运票据。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维护甲方的整体形象。

3。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给甲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车内外设施,包括但不局限于车身颜色、营运标志、车身广告、车身喷字等。

5。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诚实信用地行使各自权利、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约。如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不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总额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仍没有按约定支付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经营合同,收回营运车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擅自转包车辆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含聘请驾驶员)违反有关规定,运管机构对甲方给予处罚或者质量信誉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结果,每扣1分给予乙方20元罚款。因乙方多次违章、严重违章致使甲方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乙方无故不按照规定参加一年一度的轮训或者安全例会的,每缺一次处以100元罚款。

(六)乙方聘请驾驶员未向甲方报备的,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甲方原因办理相关营运证照不及时、代缴纳税费不及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经营合同。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第十六条填写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合同

受让人(简称乙方):___。

身份证号码:___。

身份证号码:___。

联系电话:___。

联系电话:___。

住址:___。

住址:___。

根据我县出租汽车转让的有关规定,明确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以下简称“经营权”)有偿出让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1、甲方将车牌号为陕et—的牌出租车及经营权转让给乙方。车辆发动机号为:___,车架号为:___,厂牌型号为:___。

2、双方议定转让价(小写:___元)(另有收据为凭),本协议签订,乙方将一次性付款给甲方,该车经营权、车辆及车辆附属设施归乙方所有。

3、本协议签订之前,因该车产权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经济责任的一切经济纠纷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即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甲方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偿还任何债务或卖给第三人。本协议签订之后,有关该车的一切经济纠纷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在该车辆未过户之前乙方同样不得以该车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偿还任何债务。

4、公司。

4、必须办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费用由方承担,保险过户费用由方承担。甲方在乙方需要时,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车辆有关手续,不得推诿。甲方将该车的各种有效手续,包括:1、行驶证;2、附加费证;3、公司管理费;4、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费;5、车辆相关保险,移交给乙方,保险过户费用由方承担。甲方交给乙方随车工具。如果甲方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则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元整)。

5、自签订合同之后,发放的的燃油补贴归乙方所有。

6、为维护城市客运市场秩序,转让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以受让人身份再次购买出租汽车,受让人实际经营时间未满三年的,不得转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所属公司一份、出租汽车管理站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其余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负责的态度,另行协商处理。若双方为了履行本协议而另行签署的有关格式文件与本合同有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之约定为准。

出让人(甲方签字盖章):___。

受让人(乙方签字盖章):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所属公司及负责人(签字盖章):___。

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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