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某一单位、某一部门工作进行全面性总结,既反映工作的概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缺点,也要写经验教训和今后如何改进的意见等。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瓦斯检查工工作技术总结篇一
全人群死因监测网络直报工作是生命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准确、可靠的全人群死亡信息对制定我国的人口和卫生政策,确定资源配臵和干预重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了加强我县死亡报告与死亡原因统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死亡报告工作质量。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3〕57号)和《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慢性病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川疾发〔2014〕16号)有关精神及,特制定今年工作计划。
一、建立死因监测机构、明确职责
1.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死亡登记和报告。 2.负责收集全县医疗机构的死亡病例报告,负责审核、整理、编码录入、分析,并按国家规范统计按时编制各类统计报表上报。
3.开展死因核实、组织实施漏报调查。
4.定期与县公安局、民政局、妇幼保健院和计生局核对死亡信息,及时做好补报工作。
5.对辖区死亡报告工作进行督导、质控和考核,每年不少于4次,撰写工作通报,及时反映评估结果。
6.做好全县人口死亡数据的统计分析,为我县社会发展和卫生政策的制定提供信息支持。
7.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在每年的3月底对各种死因原始资料、统计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管理与保存。
二、完成2013年度数据补报、审核、分析
(一)2013年度死亡数据补报、审核
在2014年3月底完成我县2013年度所有死亡卡片的补报、录入、根本死因确定、审核和剔重工作,保证全县数据的完整性和及时产出。死因监测全年总的填报完整率、审核率、根本死因正确率等主要指标达到《全国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要求,粗死亡率应当达到6‰的参考值水平。
(二)2013年县区级死因监测汇总
在2014年3月15日前完成2013年度死因监测统计工作的分析报告,内容包括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及年报分析。
三、加强2014年死因监测管理,提高报告质量、完成各-2死亡登记对象为发生在辖区内的所有死亡个案,包括在辖区内死亡的户籍和非户籍中国居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公民。
1.医疗卫生机构死亡个案
凡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的死亡个案(包括到达医院时已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死亡),均应由诊治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不明原因肺炎或死因不明者必须将死者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记录在《死亡医学证明书》上的调查记录栏内。
2.家庭或其他场所死亡个案
在家中或其他场所死亡者,由所在地的村医/村联络员,将死亡信息及时报告至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的防保医生,根据死者家属或其他知情人提供的死者生前病史、体征和/或医学诊断,对其死因进行推断,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并进行网络直报。
3.涉法死亡个案
凡需公安司法部门介入的死亡个案,由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辖区乡镇卫生院负责该地区地段预防保健工作的医生根据死亡证明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并进-4好登记并进行第一级审核。网上填报之前应与门诊和出入院登记核对,发现漏报者及时补报。预防保健科负责死因网上填报的人员将收集到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在7日之内进行网络直报。家中及其他场所死亡者:由所在地的村医/联络员或社区医生将死亡信息定期报告至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的防保医生根据提供的信息,核实并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后,做好登记,按质量控制的要求进行第一级审核,在30日内完成《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审核及网络直报。
3.死因编码:疾控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报告的全部死亡个案进行根本死因编码审核。死因编码执行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标准。死因编码人员遇到《死亡医学证明书》提供的信息不足以进行准确编码的,应及时询问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有关人员,核实相关信息;对于编码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死因编码人员应及时咨询上级技术部门,不得随意编码。
五、资料收集分析与利用
(一)人口及其他信息的收集
1.出生资料的收集:疾控中心负责死因统计工作的专业人员于每年的3月份之前,到当地公安、计生、妇幼保健部门收集年度出生人数,进行比较,以漏报较少、符合实际情况的数据为准。
2.人口资料的收集:疾控中心负责死因统计工作的专业人员每年到当地公安或统计部门收集分乡(镇)、分年龄性别的-6下发的2014年对各医疗机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评估,每季度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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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检查工工作技术总结篇二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_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正确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众服务职能,提高社区应急自救能力,创新应急管理体系,维护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应急办主任任副组长,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区规划和国土分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质监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及各街乡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办,负责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三、工作目标
编制区社区应急总体预案,完善预警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设施建设、开通社区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建设社区应急避难场所。
(一)在现有预案的基础上,建立标准化的社区应急预案体系,健全社区应急组织机构,明确专职联络员,进一步完善社区突发事件预警及处置机制。
(二)配合市民政部门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组建社区应急志愿者队伍。
(四)在市_门的指导下,推进社区医院的急救绿色通道建设。
(五)根据辖区内社区分部情况,充分利用我区中小学操场等现有设施,逐步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四、责任分工
(一)社区应急专项预案的编制和预警处置机制完善
瓦斯检查工工作技术总结篇三
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和处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2020年在现行标准下实现稳定脱贫、边缘户不致贫,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达到“零返贫、零致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一)监测对象
1.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扶系统”)2019年度已标注的52户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82户边缘户。
2.除国扶系统2019年度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之外的1618户脱贫户。
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二)分级管理
1.红色监测对象。国扶系统2019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预估今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不含)或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有可能不达标的,若为脱贫户则在国扶系统中标注为脱贫监测户,若为非建档立卡农户则在国扶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
2.黄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当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5000元(含)但低于10000元(不含)的脱贫户。
3.绿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当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10000元(含)的脱贫户。
(三)监测原则
坚持2020年“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镇、村三级联动、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利用国扶系统、建档立卡手机app、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工具,结合适时入户走访,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并在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
(一)初筛初定
瓦斯检查工工作技术总结篇四
__________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查阅资料情况:
二、院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
1、疫情报告管理
疫情报告人员持证上岗:是、否;本年度接受过专业培训:是、否。
门诊日志项目齐全:是、否;出入院登记簿项目齐全:是、否:填写规范:是、否。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电子登记项目齐全:是、否;反馈记录与医生签字:有、无。
专人分析院内疫情:有、无;及时通报:是、否;院内异常情况处理机制及流程:有、无。自查机制:有、无:自查记录、整改及总结:有、无;奖惩机及整改措施:有、无。
2、定期开展专业培训
瓦斯检查工工作技术总结篇五
1、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的稳定运行,做好系统的安装维护工作,特制定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维护制度。
2、各类传感器安装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措施提出监控设备安装/拆除申请,通风部门出具安装工作单及安装/拆除位置图。自接到安装/拆除工作单及安装位置图之日起三日内,由监测队按图安装到位。没有书面安装/拆除工作单不予安装。
3、监测队在接受安装任务时,要弄清安装地点,确定监控设备具体安装位置、电源连接方式、监测量传输方式及控制其它设备方式,并估算通讯线长度。
4、领取、安装仪器时,要检查仪器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符合出厂标准,各连接部件是否齐全、完整、紧固,外壳是否变形及锈蚀,隔爆面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无误后,方可领取。
5、监控设备在正式安装使用前,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地面试验场所进行调试和测试,测试合格并在试验场所试运行至少48小时后方能下井安装使用。对安装所用电缆要做导通及外皮检查,电缆密封圈要合适,档板、三通、悬挂电缆物品等要备齐。
6、安装或搬迁仪器、电缆(本质安全型除外)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
7、监控设备在正常搬迁中,要防止撞碰、剧烈振动和冲击,搬迁后要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和电缆有无损。
8、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距轨道不小于500mm。
9、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1)断电范围内;(2)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4)掘进工作面内;(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6)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10、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物理量的位置,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煤壁不小于200mm,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便,能够正确反映所测地点的浓度或温度;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并应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便,能准确计算测风断面的地点;粉尘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底板2m处,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便,能够正确反映所测地点的粉尘浓度。瓦斯传感器每7天调校一次,co传感器每15天调校一次,并填好调校记录。
11、开关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
12、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
1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所有井下作业地点的甲烷传感器上限不低于40% ch4高浓甲烷传感器;非突出矿井安设上限不低于10% ch4的高浓甲烷传感器。
14、安装时监控设备、电缆、接线盒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连接必须符合井下机电管理的相关规定,安装完毕,应详细检查所有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送电经30分钟预热后可对仪器进行调整,并检查仪器工作是否正常,在确认仪器工作正常后,可投入报警和控制功能,并检查其功能的可靠性,通讯正常经监控机房同意方可离开。
15、安装断电控制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16、井下监测分站的交流供电电源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在交流供电电源停电后,监测分站的后备直流电源在满负载情况下必须保证不小于2小时的连续供电。宜为井下安全监控设备提供专用供电电源。
17、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18、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
19、井下工作站同传感器相互连接的电缆,必须严格按照出厂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20、井下监测电缆用非金属耐磨损材料吊挂,每间隔1m 分钩分挂于巷道壁中部,不得落地、埋压,不得有过紧张力,吊挂整齐。监测电缆每间隔100m作标签标志。
21、监测工经常擦扫监控设备外壳粉尘和污物,保持仪器清洁,定期更换探头里的防尘罩和清扫探头罩里的污物。
22、监控工必须24小时值班,监测监控装置发生故障,必须及时处理,故障处理不得超过8小时,故障停机期间应采用相应的安全措施。
23、炮采工作面设置的甲烷传感器在放炮前应移动到安全位置,放炮后应及时恢复设置到正确位置。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及电缆等,由班组长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
24、监测巡检人员必须每天检查负责区域内所有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如发现显示数据误差、设备损坏、系统运行异常、线缆破损等异常情况,立即汇报监控值班室,并在巡检记录上做好记录备查。
25、瓦检员每班三次将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通风调度;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26、井下采掘开巷道及工作面监测设备(线缆、接线盒、传感器、牌板)的使用、悬挂、移动由现场施工队负责和日常维护。保持监测设备无灰尘、无淋水、无油污、监测线路整齐有序。
27、传感器需要延线或收线时,由使用单位通知调度和监测队,监控维修人员与使用单位电工共同进行,使用单位不得私自处理,以防将线接错,损坏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