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阶段需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采取各种措施来保障工人和现场的安全。下面是一些关于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的综述,供大家参考学习。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北京丽贝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工程。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b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甲方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问题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5、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6、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三、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结果执行。
四、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1、分包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足额配备有电气专业资质的建筑电工,保证电气专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2、电气专业人员必须对所辖施工区域用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维修和保养,严禁非电气专业人员从事电气作业。
3、分包单位对自带用电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负全部管理责任,定期对用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4、服从总包安全管理,对总包单位提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定人、定措施按时完成整改。
5、由于分包单位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分包单位负全部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总包单位:(盖章)。
分包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北京
为确保工程项目施工顺利进行,保证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用电设施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临时用电协议,来约束双方共同坚持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管理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用电安全工作,预防发生预想不到的安全事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条款,以确保安全生产。
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循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__)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的要求,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2、甲、乙双方均对各类施工人员和电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的义务,杜绝一切违章行为。
3、甲、乙双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相互采纳安全管理中先进经验和合理化建议,更好的保证施工安全。
(二)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必须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__)提供合格、有效的a级配电箱,。
2、甲方安全管理的范围为,现场a级配电系统的用电配置,a级配电以下部分由分包单位自行按标准实施安全管理。
3、甲方严格检查标准,并有权对乙方区域一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电设施和用电设施实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用电区域实行断电措施,或没收不符合安全用电的设施和设备,有停电权、处罚权和责令整改权。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行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工和不听指令的维修人员给予开除或撤换职务的权利。
5、甲方具有对乙方施工区域用电设施实行工程监控、检查、验收的职责。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__)对用电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
2、乙方对临时用电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会同甲方对施工管辖区域内的一、二级配电的管理和维护及检修。
3、乙方对二级以下配电设施和日常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负责,乙方自身加强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维修工作,每日检查,杜绝一切违章用电行为和违章接用电器设备、设施。
4、乙方必须从甲方安装的二级电箱内接用电源,现场一切用电设施都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都属违章行为。
5、乙方因工程需要,如增加二级配电箱和电源设施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指定的电源点接电,不得擅自借接,否则视为违章行为。
6、乙方自备的电气组件、用电器材、漏电开关、各类闸箱、线缆、用电设施、各类手动电器工具、用具、各类中小型机械在使用前必须申报总包安全监督部门对其进行安全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使用,严禁擅自使用、否则视为违规。
7、乙方委派的电工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相应的技术素质。取得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录用。
8、乙方所有的用电设备均须达到三级控制,二级及二级以上的漏电保护,且末级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各类线路均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各类闸箱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配置要求。
9、因乙方安全管理原因、安全管理失控未按上述条款执行,施工人员违章用电、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违反甲方指令及拖延安全防患整改或经确认是乙方责任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甲方:
乙方: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切实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治安、防火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治安稳定和防火安全,现根据《××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双方在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与乙方签约工程合同时应将甲方对《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附后)书面交于乙方,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加强指导。
2、甲方应将上级公安部门和上级单位对工地治安防火工作的有关要求、信息及时向乙方进行传达布置,定期听取乙方在开展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况和意见,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贯彻落实治安防火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乙方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及相关问题,则有权教育、制止和责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刻按责任违约给于相应的经济处理(500—1000元人民币/次)。
4、乙方的违章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理的是指:
(1)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擅自使用液化气钢瓶或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尚未造成后果的。
(2)施工区域内发生聚众斗殴、赌博、收看淫秽录像等影响工地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及集体宿舍内违章男女混居的。
(3)违反《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用电,擅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热毯等及带有明火的各类电取热器,或擅自使用高能耗灯具取暖、烘烤物品及在禁火区域内违章吸烟的.。
5、乙方在其责任区域内发生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由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处理,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对乙方或其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行使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否决权。同时,还可对乙方进行20xx—50000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责任违约经济处理。
6、甲方对乙方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由甲方开具书面通知单给乙方认可。处理款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7、根据整个工地治安防范的需要,如确需增设或外聘警卫值勤人员时,甲方可按“协商、集中”的原则决定实施方案,其费用甲方按实际需要由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分担,乙方不得推委。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进入工地后,应及时明确落实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专(兼)职保卫消防干部及治安保卫组织网络,书面报甲方备案。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发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执行从管理,对本责任区域内的治安稳定、防火安全,实施全面负责,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3、乙方的治安防火工作,除接受其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外,还应主动接受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和甲方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对公安消防部门和甲方布置的“创建治安合格工地”等工作,要积极地贯彻执行,对公安消防部门和甲方在检查中查获的各类隐患问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整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一旦工地上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灾事故,乙方应在积极处置、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公安部门和甲方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所造成(包括对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对因违章违法行为所受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滥用权利、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等违法行为的,有权向甲方领导或有关机关检举揭发,要求处理。
三、其他。
1、本协议中未涉及到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与国家和本市的有关部门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3、联系人: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公司负责人(签章):
公司负责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河北天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分包单位:
工程名称:沙河南一村租赁房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等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2.审核乙方临时用电申请,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核乙方编制的临时用电方案;并建立健全临时用电档案。
3.提供施工电源,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并按规定收缴乙方用电费用。
4.对乙方电气作业人员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将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盖红章)等进行归档,并纳入总包统一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特各作业人员有权予以清退。5.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培训,对临时用电值班电工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教育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对乙方进行书面安全用电交底。
6.对乙方进场的电气设备(如开关箱、移动箱、电焊机、灯具等)、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采取取样封存对比,以确保所有进行电气设备、材料合格、有效。
7.对乙方负责施工安装的临时用电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8.对乙方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含施工区、生活区等用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责成乙方予以及时、全面、彻底整改,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对严重用电隐患有权立即停止使用、切断电源。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甲方临时用电相关规定,服从甲方安全用电管理。并对所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甲方指定配电箱、专用开关接线用电,不得随意改动和使用甲方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3.配备临时用电管理人员,设专职值班电工。值班电工应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做好记录。
4.按规定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并建立健全临时用电档案资料。5.临时用电设备、器材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并正确安装使用;使用中加强用电检查和维护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确保管辖区域内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达标。
6.对所属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杜绝违章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用电。
7.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临时用电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三、事故处理。
1.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4.乙方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触电事故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补充条款:
2、等高作业必须系挂安全带。
3、施工现场及楼内禁止大小便。
7、不是机械操作手禁止动用与自己无关的机械,出现事故自行负责。
8、未经允许非电工严禁私自接电。本协议与双方经济合同时效相同,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签字盖章之日起至乙方退场之日止。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协议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工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在现场施工范围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动设备。
三、钢筋加工厂、木工加工棚、水电加工棚内的电工设备,要做到一机一闸。电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开关箱内禁止放其他杂物。
四、钢筋加工厂、木工加工棚、水电加工棚内的电气设备及振捣器、打夯机等电气设备要由专人操作,同时配备绝缘防护用品,以防止对人身及电动设备造成伤害。
五、电焊机要接专用的漏电保护器,要有可靠的接地保护,一次电源线不要超过5米,二次电源线不要超过30米,接线牢固,并安装防护罩,同时要有防雨、防砸、防火措施。
六、施工现场使用的手持照明灯具的电压采用36伏安全电压。
七、工作完毕要把电动设备电源切断,关闭施工照明灯具,严禁让照明灯长明。
八、食堂、生活区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长明灯现象,食堂专用配电箱内要保持清洁,禁止放其他杂物,蒸箱、热水器的金属外壳必须要有可靠接零接地保护措施。
九、以上各电(气)动设备出现故障,非专业维修人员不得拆卸,经专业人员检测无误后,方可使用。
十、各分包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以上安全用电所有要求,若有违反自愿接受甲方的经济处罚及停电处理。
十一、经济处罚乙方拒绝签字,甲方将视为乙方默认,并处两倍罚款。如乙方有异议请向上级部门提出,进行协商。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工人宿舍区每间宿舍设宿长,检查自己房间内灯具照明及电源使用情况,如出现问题及时报告给项目部管理人员。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日期:__________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措施,保障联营单位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机械设备安全、临时用电安全等工作,明确甲乙双方在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此协议。
1、建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组织,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督促联营单位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督促联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检查特殊工种持证情况。
3、针对施工特点,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措施,监督其执行。
4、坚持定期和经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或下发限时整改通知单,并监督落实。
5、督促联营单位电工及机械设备维修人员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作业。
6、对联营单位提出的不安全因素,要给以重视,分清责任,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上级单位,杜绝带隐患冒险违章施工。
7、检查监督联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搞好现场的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1、联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配好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落实安全教育制度。
2、全体作业人员都应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方面的规定,实施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施工。
3、全体作业人员应遵守甲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标准,服从甲方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
4、施工现场应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按规定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具);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所有机械均要及时维修保养,禁止“带病”运转。
(3)现场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必须采用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使用标准电闸箱,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电器设备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一机、一箱、一闸、一保护。机械和电动工具的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4)电焊机应使用专用电闸箱,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双线到位。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5)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及施工方案,使移动操作平台的,操作平台要有合格证。
(6)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易滑的鞋靴,严禁酒后或服药后作业。
(7)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及其他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根据岗位需要定期体检。
(8)坚持班前讲话制度、安全日检、随检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9)配合甲方各项安全检查,并对提出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
应自觉履行上述所指定的条款,严格按本协议所赋予的职责监督检查,确保施工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凡违反上述协议规定,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造成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础工程(1标段)。
工程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楼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化、标准化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施工临时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双方协商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与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所规定的条款内容,履行各自的管理责任和义务,明确双方职责,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档案资料。
2、贯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进行检查、验收,建立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方案、审批、验收与实施,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交底、安全教育。
4、审核乙方施工现场电工人员依法持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资格证书、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凡无证、操作证过期或安全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电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的交底。凡未1。
经安全教育、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的电工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6、审批乙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申报表,检查乙方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及电气设备防火措施,对乙方违章违规的施工临时用电作业行为有权制止,并督促乙方落实整改。
7、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临时供电终端(总配电房、柜或分配电箱),并按照施工临时用电方案要求督促乙方进行临时用电系统、设施的安装与使用,与乙方电气负责人办理临时用电移交,签名确认,资料归档备案。
8、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警示标的、防雨、防潮、防晒措施、防火设施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临电安全隐患落实“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督促乙方落实整改。整改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检查乙方电工人员的每日临时用电巡查记录情况,及电气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情况记录,对记录资料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乙方电工人员,做到及时沟通,相互协调,确保资料记录的真实性。
10、对乙方采购的临时用电设备、材料进行进场前的检查、验收。凡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电气设备、材料,或是属国家明令禁止淘汰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二、乙方责任。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临时用电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安全纪律,制止一切临时用电违章作业行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3、电工人员必须持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其他各类监护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凡无持有效电工人员上岗操作证或操作证无年审、过期的电工人员严禁从事电工作业活动。
2责人,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临时用电的安全。
5、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220/380v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级漏电保护系统,配备总配电箱—二级分配电箱—三级配电开关箱”系统。
6、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编号、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并应配门锁,由专人负责保管,配电箱、开关箱应加装防雨、防台风、防尘等措施装置。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必须独立设置,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湿气、潮气、烟气较重的场所。且配电箱、开关箱四周应有足够2人同时作业的空间和通道,空间通道位置严禁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材料,不得有灌木、杂草,二级分配电箱附近应配备1~2瓶消防灭火器材。
8、配电箱、开关箱安装应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少于~,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配在固定支架上,其箱体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安全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固定式用电设备安全水平距离不超过3m。
9、施工现场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装防止线路被切割拉破绝缘体的绝缘防护套并成束绑卡固定在箱体上,不得与电箱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线),且电缆(线)不得有任何接头。
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总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断路器或熔断器)必须是国家许可生产合格的产品,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或国家明令禁止淘汰使用的电器产品。且漏电保护器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开关之使用。每天漏电开关使用前电工应事先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经试跳检查发现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必须进行更换新的漏电保护器。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漏电保护器的技术指标必须符合(gb6829-20xx、gb-20xx)的有关规定,并有国家认证标志,技术额定值应与被保护线路或设备的技术参数相匹配。
12、配电箱、开关箱应重复接地,所连接的pe线应采用截面不少于的绝缘多股铜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pe线截面不少于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3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而且严禁断线。
13、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上述颜色标记混用和互相代用。
14、施工临时用电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架空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树木上及穿越其他设施上进行敷设,严禁将配电箱、分配电箱悬挂在脚手架体上。
15、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立即切断动力开关箱并上锁封好。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应保持整洁。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未经专业电工同意严禁随意改动。
16、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人员,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专业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好检查、维修工作记录交项目经理部备案。
17、每天开工前电工人员应对施工现场所使用的设备、机具、防护设施及作业环境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8、严禁带电作业,设备严禁带病运行,使用设备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的性能后方可通电使用。
1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同时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20、临时用电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每周交总包单位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资料中统一归档。
21、施工现场发生触电工伤事故时,应立即切断总配电系统,组织有效的抢救,及时向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分包单位应当服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4罚管理规定》(建集机施【20xx】67号)相关条款给予违章单位、违章者应有的经济处罚。
24、因严重违章、野蛮进行施工临时用电作业而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的处理,追究其事故责任。
总包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
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临时安全协议书临时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施工队)。
乙方:(车主)。
兹因甲方工程需要,向乙方租赁运输车辆,因需要考虑安全因素的影响,经双方协商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租用车辆名称,牌照,数量,备注。
车辆名称牌照号数量备注。
二、乙方首先要保证其车辆性能上为合格车辆,无任何质量问题。
三、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场地,服从甲方工程人员的指挥,调度,但对违反安全规程的指挥,有权拒绝。
四、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自行协调与当地的关系。
五、乙方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六、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全部驾驶员的驾证、操作证、身份证复印件,并且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七、运输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严禁车辆带病作业或者超负荷作用运转。
八、运输车辆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九、乙方运输车辆在驾驶操作、参与的一切活动所发生交通肇事及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十、倒车卸料时,必须服从指挥,注意周围人员,发生异常必须停车,严禁在带电作业附近进行清洗作业。
十一、在施工工程中,如违章操作、不听指挥,给甲、乙及第三方造成伤害,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人员违章指挥。
十三、以上协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1现场勘测;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设计配电系统。
1)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1)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3)设计接地装置;
4)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1.3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拉图施工。
3.1.4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田纸资料。
3.1.5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1.4、3.1.5条规定。
3.2电工及用电人员。
3.2,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2.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2.3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4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3.3安全技术档案。
1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4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
7定期检(复)查表;
8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3.3.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3.3.3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
3.3.4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l,0,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制定。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
1.0.3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谭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1.0.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施工对外临时用电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因施工用电需要,在甲方交纳费用的箱变下用电。本着施工安全和安全用电的原则,特订如下安全协议: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jgj46-20__《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国标gb50194-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要求,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及施工方案由专业电工人员实施,严禁违规和私拉乱接。
3、甲乙双方必须建立相应安全管理制度及检查制度。
4、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合格电工跟班负责检查、维护和管理,针对电线路、电闸箱以及用电设备定期巡视检查、保养和进行电气检测试验,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设备、机具一律禁止使用。电工持证上岗,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电工巡查记录,严禁违章作业。非持证的电工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电工作业。
5、乙方的配电箱、电线电缆和用电设备(器具)必须是正规合格产品,满足规范要求,严禁不合格品入场。乙方施工现场内配电箱,必须保证门锁完好、牢固、防雨、防尘,箱体涂有安全色标并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平时配电箱门应保持关闭。固定式配电箱应按要求设置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与甲方配电设施要有明显区别。
6、施工现场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规范,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保护罩(冒)齐全,电器的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箱内附有电器接线图。
7、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tn-s三相五线制和两级保护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的设置应合理、相互匹配,以达到分级、分段保护目的,漏电开关必须定期测试确保完好。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一闸多用。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规范敷设和验收,不得沿地面明敷设。电线、电缆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等绑在一起,严禁电源线路随意拖地、浸水。
9、凡带电或接触明电作业,至少由两人操作,必须严格按规范履行监护程序。操作人员与监护人都必须是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电工,必须掌握安全用电知识和本系统电气运行原理。
11、乙方的用电量和电量单价根据与合同项目部签订的合同确认,每月25日计量。
12、本协议内容未详尽之处,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规范执行。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款。
二、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三、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五、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六、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七、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八、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九、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十、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十一、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十二、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十三、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十四、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在向负载供电。
十五、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做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数。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两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十六、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十七、配电箱上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段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十八、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十九、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潮湿和易触及带电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二十、在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工作时应按顺序进行。停电、验电悬挂地线,操作手柄应上锁和挂标示牌。
二十一、电气设备所用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和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一部分设备采用接零,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
二十二、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二十三、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查、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认真填写检查维修记录。
甲方单位:中铁一局沈阳南站地铁配套工程乙方单位:
土建施工项目经理部。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日期:日期: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1.施工组织设计操作不到位。建筑施工工地,既是电气安全技术的特殊场所,又是具有特殊电气危险的场所。因而,国家建设部为此专门制定了(下简称舰范》),规定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必须严格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现场用电设施的布置图,使用的设备型号、规格,负荷分配情况,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但是,许多施工企业却没有按照此(觎范》严格执行,或者不重视施工用电问题,没有认真、严肃地进行用电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管理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工作。这是目前施工企业的一个通病。
2.电工持证上岗不规范。建筑工地上的直接操作电工具备资质的不多,既没有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也没有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为《电工证》。大多数电工没有进行过严格的电工基础知识、安全用电知识、电力安全知识培训,因此,在实际操作工作中,就不可避免地出现用电技术、安全管理不到位,操作人员由于用电安全自我防范意识相对薄弱而导致人员触电伤亡、电气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3.用电危险点缺乏监控。施工用电大多是临时用电,因此,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也因临时性而往往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不太到位。譬如,用电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具体,缺乏对操作者必要的安全用电交底,重要危险作业点缺乏必要的监控。又如,施工现场与邻近架空和敷设电力线路缺乏在安全距离范围内的作业监控,操作手动工器具在特别水淋、潮湿环境下工作的绝缘监控,对工程中哪些作业点是用电安全危险点,需要采取什么样的监控手段和防护措施没有交底,等等。所以,直接施工人员经常不讲规程规范,凭经验办事,我行我素,最终酿成大祸。
4.漏电保护器装设存在漏洞。漏电保护开关是在万一发生漏电、触电事故的情况下,能迅速切断电源,起着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作用。觎范》严格规定: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总保护器、分保护器的“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但是,许多工地没有安装总漏电保护器和作业危险点漏电分保护器。即使少数工地已装设,但大多没有充分考虑过保护器的剩余电流、短路、过负荷保护等特定功能,保护器的额定动作(分断)电流的大小,在水淋、阴雨、特别潮湿等安装位置的特定环境下,保护器的选型以及保护器相互之间动作电流的级差和动作(分断)时间的级差的配合等技术性能要求,安装和使用随意性大,更没有做定期检查、试跳、送检、试验和记录。
5.“三相五线制”落实不到位。椒范》明确规定: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即“三相五线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以此来保障人身、设备安全。现行市区用电基本上均采用“三相四线制”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tt系统)和工作零线n线与保护地线pe线合一的单相供电制的接零系统(即tn-c系统)。许多施工队伍没有按要求使用“三相五线制”电源,或者因为不懂“三相五线制”接线方式或错接线而实际上仍为“三相四线制”。并且大多没有规范的配电房,对开关箱也没有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4个一”规定,即一个开关只能控制一台用电设备。但施工现场的配电箱经常出现一个开关下接多条电缆的现象,手持式电动工具“多机”接“一闸”的现象尤为严重。不注重开关箱、配电箱的防雨防潮以及保护、接地等措施。
6.电线电缆敷设不规范。(觎范》规定:“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建设施工用电的`电缆敷设,可以架空也可以埋地(或穿管),但不允许拖地。而在实际上,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线随意拖地的现象经常随处可见,尤其是工程到了装修阶段,粉刷现场太暗,临时照明电缆拖地;切割墙面开凿管沟,切割机电缆拖地;焊接构件、接地件,焊机一次电缆拖地;更有甚者,一些电动工具经常使用塑料软线拖地敷设等等,这些电线电缆拖地,不管日晒雨淋,任人踩车压,漏电、触电事故时有发生。
7.缺乏电气设备的检验。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绝缘工器具和绝缘防护用品等,缺乏定期进行的直流电阻、绝缘电阻、耐压、泄漏等国家规定的电气预防性试验。
8.带电作业不规范。随意进行带电作业,作业人员带电操作时缺少防护措施和监护人。
二、整治措施。
1.抓思想。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循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安全生产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把原来忽视甚至遗忘的施工用电安全严肃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统一认识,明确责任,扎实有效地落实各项措施。要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监督,落实防雨、防涝、防雷措施,责任到人。
2.建章立制。安全制度的严格履行是施工安全的可靠保证。必须建立健全用电安全责任制,制订和完善安全用电组织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以及用电安全的现场管理措施。
3.配备施工用电的软硬件。加大和完善施工用电软硬件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对用电设备、安全电器、绝缘材料、绝缘工器具、绝缘防护用品的硬件投入。
4.强行整改。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用电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做到严防死守。要善于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实行强行整改。
(1)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对职工的用电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用电知识培训,增强职工防触电及自我安全防范保护意识及能力,特别要严格执行电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制度。
(2)要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用电安全规范,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配置齐全,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电压、电流表、电度表等应配置齐全。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也应分别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而且在特别潮湿、容易被碾压、易进水的地方进行工作和操作诸如振动棒(器)、手电钻、手动砂轮机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均必须加装动作(分断)电流分别不大于6ma、30ma的末级漏电保护器,并且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末级漏电三级保护器在核定动作电流时应调有15ma及以上的动作电流级差,动作(分断)时间应有0.05s的动作时间级差。
(3)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妁沲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勘的明确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配电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漏电保护、一闸的“四个一”规定,严禁用同一开关箱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并做好开关箱、配电箱的防雨、防潮以及保护接地等措施。
(4)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装备和绝缘工器具,应定期送有资质的电气试验部门进行直流电阻、接地电阻、绝缘电阻、耐压、泄漏等相关电气预防性试验。
(5)要教育和引导工地电工学习和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操作时要采取绝缘防护措施并安排操作监护人。
(6)严格加强施工用电现场管理,使用的电线不能随意拖、拉,线路尽量采取架空线路,不能架空也要采取保护措施。注意不要让电线浸泡在水中或被物体碾压,电线老化、表皮破损、用电器具和零件缺损等要及时更换和维护、维修。严禁使用拖线圆盘、多用插座等无防雨措施的电器器具。
(7)要特别注意施工现场与邻近架空和敷设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避免钢筋、水管、工器具等金属物体触碰高低压电线。由此类问题出现的触电伤亡事故屡见不鲜,因此,要特别注意加以防范和监控。
(8)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对漏电保护器是否有效动作、熔体额定值和断路器整定值是否正确、接地引线和用电设备的pe线是否连接良好可靠等要形成定期不定期检查维护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效加强检查监督。
5.依法行政。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把原来忽视甚至遗忘的建筑施工供用电安全问题提到领导议事日程上来,经常开展用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严格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绝不放任自流。
综上所述,从施工现场多年发生的用电事故分析中可以看出,安全设备和安全管理是做好用电安全运行的两个轮子。这两个轮子不能一个大,一个小,一个硬,一个软。只有两个轮子同时转动,既注重定电气安全设备、材料和人员的配备,又要抓好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实施,才能杜绝电气设备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
作者简介:刘文(1968-),女,湖北武汉人,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电气自动化。
施工现场临时水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各类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2、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二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4、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
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6、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由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落实情况。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所属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发生触电事故时,要立即向甲方及乙方上级报告。
2、进场前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爱护施工现场的一切配电设施及线路,非专业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专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在甲方备案。
3、乙方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在甲方指定的配电箱接用;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5、保证二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甲方相关文件规定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安全用电标准。
任由乙方自负。
6、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一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甲方连带损失的赔偿责任。
8、乙方施工现场内禁止使用一切非生产用的各种电热器具,如经发现当场没收并根据规定处理。
9、乙方用电费用按实际发生数量交付甲方或执行经济合同及其它约定。
三、争议。
当甲、乙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结果执行。
四、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各保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与经济合同等效力,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总包单位:(盖章)分包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现场临时水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经理部与各分包单位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安全生产、和谐发展的理念对新建铁路成都东客站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签订本协议,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执行。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先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了解并接受甲方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
2、乙方必须制定本单位电气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以及电气事故应急措施,编制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并在进场前一周内报甲方审核审批。
3、乙方配备至少两名持证电工组成临时用电安装、检查和维修小组,并将其电工上岗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4、甲方提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源到分配电箱,并负责分配电箱下口以上设备和线路的维护管理,乙方自行提供分配电箱以下开关箱、电线缆以及用电设备,并负责分配电箱下口以下临时用电的维护管理;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开关箱、电线缆及设备等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要求。
5、乙方电气设备、设施进场当天,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进场前验收,经对用电设备、电线缆、开关箱检验和测试合格并粘贴检测合格标志后方可进场安装使用。
6、乙方进场后,根据用电需要由甲方电气技术人员指派专业电工为乙方接引或拆除电源。
7、乙方在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且箱内漏电保护器定期做灵敏度测试,确保动作有效。
8、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完毕应拔掉电源插头,开关箱拉闸断电,关门上锁。
9、乙方在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必须安装二次空载降压防触电保护装置。电焊机一次侧进线应有防护罩,电缆线绝缘良好,长度不大于5米;二次线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大于30米;使用时确保“双线”到位,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替代二次线的地线。
10、若有电气焊及明火作业,作业前需向甲方安全员报告,开好动火证;作业时载指定地点设看火人,配备充足防火器材。
11、乙方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12、乙方负责对二级箱以下其施工用电的设备、电线缆和开关箱等进行安装、调试、日常巡视、检修以及拆除工作,并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和中铁建工集团“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13、乙方在施工中如有违反以上条例及相关规范规程,必须按要求立即进行排查和整改,对于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现象甲方依据实际情况有权对乙方进行50?000元罚款。
14、乙方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制度或触犯法律法规造成严重事故时,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负责,并视情节严重还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5、乙方在施工完毕退出施工现场前应办理出场签字手续,甲方电气技术人员有权对乙方撤出的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并对乙方施工用电费用进行清算,签字完毕方可撤离现场。
16、施工用电费用甲方按照总包规定向乙方收取。
a、按照乙方在该工程内施工项目总造价的1%(参考)进行收取;即施工用电总费用(元)=施工项目总造价(元)×施工用电系数(1%)。乙方在施工入场一周内一次性付清。
b、乙方在所有配电箱中安装电表,按实际用电量计算,每月抄表结算支付;月费用(元)=月实际用电度数(度)×单价(元/度),乙方工程完毕撤出现场前结清所有用电费用。
c、不单独收取,临时用电费用已包含在其它费用中。
17、临时用电管理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同意乙方撤离现场终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施工对外临时用电安全协议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起止日期:从乙方签订本协议书开始至分包工程结束。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颁发的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通知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若发现违章、隐患作业及时责令乙方停止作业并及时整改。
2、遇到需要停电的紧急情况,甲方应在停电之前及时通知乙方。
3、制定现场施工用电管理制度,进行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监督检查。
二、乙方职责。
1、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
2、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3、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4、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6、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和设置防溅漏电保护器。
7、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0、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补充条款: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按北京市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