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问题的报告(优秀10篇)

时间:2023-10-04 02:40:18 作者:BW笔侠 2023年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问题的报告(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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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问题的报告篇一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十分艰巨,这无疑对纪检监察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关键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改革现有的组织设置和领导干部配备办法,认真强化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中心任务,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勤奋敬业、清廉自守、开拓创新,为纪检监察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纪检监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好、威望高、总体评价良好。但在这一“总体良好”的状态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阻碍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最终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一、存在问题

(一)机构规格缺少权威性

多年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建制一直沿用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党的各级纪委内部机构和干部职务设置的若干规定》(中纪发[1988]8号文件),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人们往往会产生疑问:纪检监察机关究竟是何级别的单位?与党委各部门有何区别?各个层次该配备什么职级的干部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有很大一部分干部甚至是主要领导都不甚了解。特别是各级党委的组织、宣传等部门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负责人以后,大部分人错误地将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组织、宣传等部门。这就直接导致纪委常委政治待遇的享有、纪委各内设机构负责同志的级别设置配备等问题处于一种任意和无序的状态,纪检监察机关低规格对待、纪检监察干部低职数、低规格配备的现象屡屡出现,甚至于将各级纪委设置的纪律检查员职务等同于非领导职务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

(二)队伍管理缺少专业性

纪检监察机关是专司党内监督的执纪执法机关。其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要有特殊的管理,应参照公检法的模式走专业化管理的道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既没有权威的执法主体资格,也没有严格的准入制度,更没有过硬的经费保障措施等等。纪检监察干部在同一岗位年限长、年龄大,尤其是派驻部门的纪检组长,几乎成了安置性的职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或是部队转业,或是照顾关系从社会上调入,或是组织任命调任,而真正科班毕业的大学生和公开考试录用的反而屈指可数,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懂写作等专业人才更是凤毛麟角。正是因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上的常规化,导致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

(三)管理体制缺少实效性

《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什么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的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比如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权,文件规定由纪委机关掌握和行使,可大都是写在纸上,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的少之又少。甚至于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因为查办案件得罪了同级党委的领导而受到排挤或打击报复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是鞭长莫及、爱莫能助或者彼此顾及情面而不愿伤和气,从而让下级纪检监察干部心寒而有案也不敢大胆查办。

(四)干部专职不专用

乡镇纪委虽然选举配备了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和纪检员外,其他委员实际上都是挂名的,是由各单位人员“凑合”起来的,一般不参加纪检监察;大多数州直、县直部门的纪委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一个纪委书记外,别无他人;州、县两级派驻纪检组,一般也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乡镇纪委书记虽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却还分管着党务、综治、宣传等,全年绝大部分的时间忙于这些事务,以致自已的.本职反而成了“副业”,无暇顾及,力不从心,往往是“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很难保证专职专用;县级以上纪委书记是同级党委常委,也分管着一些其他,其纪委主要由纪委第一副书记主持,而实际情况是以纪委副书记的身份又难以领导和协调好整个机关的对内对外事务;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也大多分管了其他,真正用于纪检监察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

(五)干部思想不稳定

本单位行政副职总是“此薄彼厚”,在班子内部分工、领导决策方面常常低人一等。相对其他部门就奖金福利而言也是奖金少、福利差、补贴低,差距大;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往往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敢去,别人能得的不敢得,有时甚至连一些正常的娱乐活动也不敢参加,总担心别人说三道四,过着一种“苦行僧”式的清苦生活。一些秉公执纪、清廉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常常被调查对象所埋怨,甚至被亲戚朋友们不理解,承受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可见一斑。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上还存在畏难情绪,主要表现在人与人之间亲戚、朋友、同学等各种关系盘根错节,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有的认为自己不可能一辈子从事纪检监察,现在太认真,就会得罪领导、亲戚、朋友等,会为自己将来的、提拔以及子女就业等方面设置障碍,增加一些麻烦、困难。所以在中缩手缩脚,不敢放手大胆开展。上述种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

二、对策措施

当前,《国家公务员法》已经实施,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全面启动,这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利时机,各级党委要本着加大反腐倡廉力度为原则,从组织建设、思想作风方面着手,坚持以“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为标准,切实加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一)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格局

干部队伍建设的核心是组织建设,组织建设的核心是规范化和权威性。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规范化和更具权威性,首先必须要从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等角度考虑,提高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格局,与同级党委的级别相当;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的格局和纪委常委、各室主任等干部的级别待遇。这样随着机构格局的提高,有利于依靠群众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反对和防止腐败的良好局面,就可以更有力地落实党委作出的决策,加大反腐倡廉力度;随着机构格局的提高,各级纪委才更有权威性,可以更有力、更有效地根据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反腐败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组织落实,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在反腐败中的职能作用,形成反腐败合力,促进反腐败深入开展。

其次必须要有一部类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建设条例》这种法规性文件作保障。该文件要涵盖机构规格、职数配备及待遇、人员调整、干部录用、轮岗交流以及派驻机构管理等内容,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性法规文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只有把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上升到法律法规这个层面,才能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才不至于忽视甚至消极对待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从根本上杜绝对纪检监察机关“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有时还不要”的错误认识和做法。

再次必须要改革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问题。首先必须改变领导关系和供给关系,把目前的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改为由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垂直领导,把供给关系由地方供给改为上级纪委直接供给,让同级纪委与监督对象无利害关系,这样监督起来才会真正有力,从而保证纪检监督权的权威性和有效监督;其次可以在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改革中,将派驻人员的编制划入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机关干部编制统一管理。特别要考虑到目前州、县两级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人员少、开展业务不多的实际,对他们的干部编制进行有效整合,推行“大派驻”和“大纪委”的做法,即:改单位派驻为系统派驻,将系统内所有纪检监察干部重新组合成新的派驻机构,称为派驻一组、派驻二组等,这样可避免纪检组受所驻单位在办公条件、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制约;将乡镇纪委划分为几个片区,设置相应的机构如督察一组、督察二组分片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唯有这样,才能彻底改变目前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名存实亡、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赋予这两类纪检监察机构新的活力。同时高配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经济待遇。纪检监察性质的特殊性就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有特殊的办案装备和特殊的激励机制,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有充足的行政经费作保障。要科学设定纪检监察机关办公设备的达标要件,对“双规”场所、办案车辆、案管室、证据保全设备、行政经费等作出量化要求;要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

(二)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

一是要加强党性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神圣职责,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努力达到政治效果、执纪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的统一;二是要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加自觉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这个大局;三是要加强廉政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坚决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四是要抓好宗旨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为出发点。

(三)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

一要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多岗位锻炼。合理设定轮岗交流年限,要求干部在某个岗位上满期后必须轮岗或交流。可以在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之间进行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机关之间进行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一般干部。这样多岗位煅炼,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还可以避免长期在一个岗位产生的消极因素;二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利用换届、机构改革、干部调整等时机,积极向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干部,提出干部交流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向社会输出合格干部,形成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有序流动,从而达到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目的;三要实行资格准入制,抬高纪检监察机关“门槛”。要参照法官、检察官的管理模式,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资格准入制。凡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无论是担任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部,都必须具备纪检监察干部资格,这种资格只能是通过考试获取,不能通过组织任命、聘请聘用等途径获得。而且,这种资格准入制是法定的,是必须执行的。以此抬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准入门槛,彻底解决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问题,彻底杜绝乱开口子随便安排人员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现象,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下基础;三要探索挂职锻炼新途径,开阔干部视野。挂职锻炼包括系统内挂职锻炼和系统外挂职锻炼。要在抓好系统内挂职锻炼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优秀年青干部到系统外进行挂职锻炼,既可以到经济发达地区锻炼管理能力,也可以到贫穷落后地区锻炼作风。不管采取何种形式,最终目的要让纪检监察干部取长补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让干部学习经济管理、宏观调控、组织人事、金融证券等知识,丰富知识面,使作风得到有效转变;四要拓宽学习培训渠道,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要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进行资源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要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常规业务轮训,保证每个在职干部1-2年就能有一次业务培训的机会,提高干部的专业水平;要积极筹建纪检监察干部学院或者在综合性大学设立纪检监察专业,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化培训力度,还可以此为平台,对在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业系统培训,既学业务,也学管理、金融、法律等综合知识,以此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着“四个新变化”:纪检监察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更加繁重了;领域不是缩小了,而是大大拓宽了;标准不是简单了,而是更加复杂了;履行职责对干部的要求不是降低了,而是大大提高了。这就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自身应不负重托,牢记使命,从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认真履行好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职责。同时坚持“正人先正己”,把“严”字始终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细节之中,严格落实中央的各项规定,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真正建设成为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问题的报告篇二

乡镇纪委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建国以来,乡镇纪检组织机构不断发展,呈现出一种比较健全的网络格局;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积极向上,生活廉洁自律,工作恪尽职守,有一定的战斗力,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驾护航,为反腐倡廉工作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社会与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些宏观背景及其所引发的各种客观因素,给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给人们的思想观念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渗透到了乡镇纪检干部的头脑中,使得基层纪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的问题。

(一)客观方面的表现

一是纪检干部难以做到专职专用。 这是一个最为普遍且非常突出的问题。几乎所有的乡镇纪委书记,都难以做到专职专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现实,使乡镇纪委干部都分管了其他大量的工作,主要的精力难以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而是忙于中心工作。纪检工作则成了一种“副业”,有时只是象征性地过问一下,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有位乡镇纪委书记说,他的本职工作,不及他所分管工作的五分之一。另外,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理论上是对纪检工作的加强、重视,实际上却削弱了,纪委书记更是难以做到专职专用。

二是干部队伍不稳定影响业务素质的提高。 基层尤其是乡镇纪委书记变动频繁,几乎每过两、三年,干部就要全部换成新面孔。乡镇纪委干部交流快、业务培训少、从事业务工作的时间、精力不多。因此,普遍存在业务知识不足,对自己从事的纪检工作职责不清,目标不明,工作找不到抓手,开展工作缺少思路和办法。再者,由于多数乡镇纪委书记和成员均身兼数职,工作任务繁杂,部分人员纪检业务不熟,出现“不会办案”的现象。在办案程序、办案方法、材料要求定性量纪等环节上都把握不准,稍稍复杂一点的案子就要依靠上级纪委,以致不少人虽然做过纪检监察干部,但对纪检监察工作仍然是个“门外汉”。

三是纪检组织机构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就目前情况来看,从乡镇到村组,都有纪检人员,乡镇有纪委书记、纪检干事、纪委委员,村有纪检员,组有纪检信息员,且形成了一种网络格局。应该说,纪检干部的数量不可谓不多,其网络的覆盖面不可谓不广。但是,除了乡镇纪委有业务工作外,其他纪检人员却很少开展活动,很少业务培训。致使纪检人员有数量没质量,有组织机构却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名不符实,形同虚设。

四是队伍建设尚未走上法制化轨道。 相比来说,公、检、法、税等一些执法人员,都建档立卡、统一身份或服装编号。而纪检干部办案时,唯一可证明身份的就是一纸介绍信。除此之外,纪检监察干部好象属于“编外”人员。所以,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建设一支什么样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怎样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这样的问题,只是在领导的讲话时出现过,没有上升到条规、制度或法律的高度。在干部的管理上,纪检监察干部等同于一般的党员、公务员的管理,没有体现其特殊性,也没有体现出干部队伍专业化的思想。

(二)主观方面的表现

一是认识上的偏差导致“马虎应付”的思想。 市场经济中一切以经济工作为中心的思想观念,在一些人的头脑里占据了绝对的优势。这些人认为,纪检工作是虚的,是附属工作、务虚工作,不能创造财富。经济工作才是实的,只要把经济工作搞上去了,纪检监察可有可无。甚至有极少数人还主张“经济要上,党风要让”、“抓经济升迁快,抓反腐麻烦多”。所以,工作中抓住实的,应付虚的。对纪检监察工作不是真心实意地去做,而是纯粹为了应付上面的检查和考评。蜻蜓点水,得过且过。比如办案,就出现“不考核就不想办案”的思想。少数乡镇纪委每年查办案子,出于对上面的应付,只满足于完成任务,大都是一些赌博和违反计划生育的案子,而对于经济案件和一些侵占群众集体利益的复杂疑难案子一概不查。

二是干部交流的频繁导致“纪检临时工”的思想。 换届交流本是党使用干部的一个原则,但这种交流,却使一些干部觉得自己早晚要离开纪检队伍,纪检工作是临时性的,产生了“临时工”的思想。有的人则把纪检岗位作为一种升迁的跳板,只谋官不谋事,“身在曹营心在汉”。于是在工作中顾虑多多,得过且过,业务钻研少,认为等到业务精了,人却要走了,还不如花点时间学一些其它的东西,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三是保障制度的欠缺导致“畏难”的思想。 反腐败是一场与腐败分子殊死较量的斗争,纪检干部面临着打击报复、拉拢腐蚀,有时甚至会受到生命的威胁。但是,因为缺乏必要的保障措施,致使一些干部担心人身受到伤害。所以,工作中畏首畏尾,谨小慎微,表现在三个“不够”:

—— 工作主动性不够。少数乡镇纪委的同志对当前农村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缺乏敏感性,对违法违纪行为该查处的不查处,搞“好人主义”和庸俗的关系学。一些人认为自己处在最基层,可能要长期同周围的人打交道,本乡本土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人得罪了以后不好办,因而遇到问题绕着走,是非面前和稀泥,明知不对,少说为佳,见到违纪违法行为时,听之任之,视而不见。

—— 工作经常性不够。乡镇纪委虽然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和纪检委员,但往往因为中心工作较多而顾此失彼,从而在时间上、精力上都难以全部用在纪检监察工作上,种了别人的庄稼地,荒了自已的责任田。心沉不下去,对基层农村一线的情况不了解、不熟悉,加之农村干部和党员比较分散,面广线长,很多时候不在乡镇纪委的视野之内,导致了日常监督管理的不力。

—— 工作深入性不够。乡镇纪委对农村干部和党员的监督主要还是一般性的监督为主,深入的有重点的监督少。比如,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只求形式到场,而实际操作过程中有否发生了串标行为也不清楚,标后管理情况更加跟不上,所以从深层次和依靠制度来监督的办法还不够,在监督内容和方式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1 、要重视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解决工作“无从下手”的问题。 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必须通过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尽快提高干部素质。应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上级举办的纪检监察方面的知识培训。应通过营造宽松环境、学成报销学费、优先晋升等形式,支持和引导纪检干部充分利用点滴时间,参与函授、自学考试,使之成为各类知识培训的有效补充。

2 、要完善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干部队伍,解决干部“专职不能专心专用”的问题。 严格按照中纪委的有关规定,配齐配足干部力量。要严把“入口关”,选拔的干部必须具有较好政治素质、较高的文化素质,并愿意献身于纪检监察这一崇高的工作。不能随便调人进入纪检监察系统,更不能把纪检监察机构当成安置闲置人员的地方和提拔调动的跳板。切实做到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用。

3 、要明确法定资格,促进干部队伍专业化,解决干部队伍“变动频繁”的问题。 一是要制定一系列法定制度,实行权由法定的原则,参照公、检、法机关为执法人员建档立卡、统一身份编号的做法,由法律创设和规定纪检监察干部的权力和义务,实行权责平衡。二是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要求,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这就不仅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还要熟悉党纪国法,懂案件侦破,懂经济,懂财务,甚至要懂电脑,懂英语。三是要稳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这是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前题,要出台相关规定,非法定因素,不能随意将纪检监察干部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只要纪检监察干部是合格的,其本人又愿意,可以允许其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直至退休。

4 、要创新干部队伍管理机制,重视干部交流,解决干部“统一管理”的问题。 要善于从纪检监察干部中发现人才,提拔重用人才。制定出台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专门文件或队伍建设的有关条规,包括培训、考核、交流、调整、奖惩以及派驻机构的管理,以便于操作。逐步做到派驻县直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以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为主,编制的管理,人员的调配、使用,应以县纪委、监察局为主,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考察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条件成熟时,可实行由市纪委、监察局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包括向外系统的交流和本系统内交流。以往更注重向系统外交流,系统内交流反而是薄弱环节。为此,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向外系统交流工作的同时,更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在本系统内的交流;不仅可以在同级纪检监察机构之间进行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之间进行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一般干部。这样,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也能避免因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

5 、要建立保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解决纪检干部“人身安全”的问题。 当前,许多案件都集违纪违法于一体,纪检监察干部调查一个案件时,既是“维纪”,也是“维法”。反腐败是一场与腐败分子殊死较量的斗争,纪检干部面临着打击报复、拉拢腐蚀,有时甚至会受到生命的威胁。被查处的腐败分子轻者受到处分、撤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重者被送进监狱。本人和家属、亲朋好友以及有牵连的人肯定会恨、骂、诬告纪检干部。这就决定必须对纪检干部建立一种保护措施。但是,从当前的实际看,执法、司法人员有他们特殊的人身权益保障的法律规定,而对于“执纪”和“维法”的纪检干部,却没有这样的保障措施。因此,必须建立针对纪检干部的制度化、法制化的“保障机制”,以便纪检干部遭到打击报复甚至被残害致死时,能够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

6 、要建立亲善机制,提高干部待遇,解决干部“待遇不高”的问题。 笔者曾经在一个单位聊及纪检干部派驻统一管理时,这个单位的纪检组长说:“如果那样的话,我宁愿不干纪检组长!”这充分说明当前纪检干部的待遇欠佳。纪检干部虽然从事的是一种特殊的职业。但也具有平常人的需求,这就有必要建立亲善机制。针对有困难的纪检干部,制定一系列制度,用制度去解决其后顾之忧,包括配偶就业、子女读书、分配等问题。比如,针对纪检干部相对生活清苦的实际,建立一套对纪检干部有吸引力的薪酬、福利、保险制度体系,体现出一种凝聚力和亲和力。只有这样,才能使纪检干部精力不受影响,轻装上阵,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更好地为落实科学发观保驾护航。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问题的报告篇三

云南永平县龙门乡官上村完小是一所寄宿制学校,现有学生250多名,同级同班学生间数学成绩差异明显,少数同学与同班同学数学学习成绩差异较大。

1.对创设教学情境重视不够。在教学过程中,由于只重视运算原理、运算顺序和运算技巧的教学,忽略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忽略在教学中创设合适的教学情境,不利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吸收。

2、忽略新旧知识的衔接。任何学科的知识都是相互联系的,通过复习旧知识可以成功导入新知识,而学习新知识又离不开旧知识做基础。基于此,教师要引导学生对新旧知识的内在联系进行认真分析,使学生对知识的学习更加全面、系统,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3.师生间交流和互动不够。受传统应试教育影响,教师注重学习成绩的提高,但是却忽视了与学生的互动交流,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1.创设合适的教学情境。小学生认知事物还处于感性认识阶段,对抽象的数学知识没有动态的认识,致使学生感到数学知识难以理解。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积极为学生搭建自由发挥的学习平台,通过创设合适的教学情境,使学生对知识有感性的认识。

2.加强师生间的交流互动。在教学过程中,师生及学生间的互动交流至关重要,通过师生间的交流,便于教师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接受能力以及掌握知识的情况,以便按照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学进度,有针对性地学习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从而提高教学效率。

3.把理论教学与实践结合起来。由于小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较差,不容易理解抽象的数学知识,教师可以针对小学生对身边事物感兴趣的特点,把学生熟知的事和教学联系起来,使学生对课堂上无法理解的知识在实践中得以解决。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问题的报告篇四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保证。多年的实践证明,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一支政治坚强、能打硬仗、党和人民信赖、能够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任的队伍。但面对新形式、新任务,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还存在一些与形势任务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新时期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

首先,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面担负着双重任务和责任。一方面,作为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努力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水平和能力;另一方面,作为专门的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其次,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工作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纪检监察干部各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纪检监察工作要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第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近年来,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作风和纪律方面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极少数人甚至蜕化为腐败分子,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声誉,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这说明纪检监察机关并不是天然的净土,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因此,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步深入,腐蚀与反腐蚀斗争更加尖锐的情况下,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对照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一是个别干部在办案中有畏难情绪。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务人员作案越来越隐蔽、复杂,一起案子往往要牵扯纪检监察干部很多精力才能结案,使得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该项工作存有畏难情绪;另一方面,纪检监察工作是查办违纪违规人员的工作,工作中不免会遇到领导、朋友打招呼、说情等尴尬事情,这给纪检监察工作也带来了一定阻力;再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属“清水衙门”,同经济部门相比不仅待遇差,而且干部的晋升渠道也比较窄,导致一些干部心理不平衡。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还不高。个别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意识淡薄,缺乏主动思考抓纪检监察工作的积极性;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把自己混同于一般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有的甚至违规违纪。三是纪检监察队伍力量总体薄弱。当前,在一些乡镇和开发区纪委书记一般是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由于他们分管的工作较多,难以有更多的精力顾及纪检监察工作。

(一)狠抓思想教育,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一是要突出教育的重点。要加强艰苦奋斗的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要加强纪律观念的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二是要创新教育的形式。要打破纪检监察工作比较沉闷的局面,少搞说教,多搞活动,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比如,多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业务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书画比赛等赛事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到各个单位、各个层面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活动,让干部走上前台,在教育别人的过程中教育自己。三是要确保教育的效果。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搞一阵风。工作再苦再忙再累,也要坚持既定的学习制度,雷打不动。并且,调动或提拔干部要把平时学习的情况作为重要依据,严加考核,确保学习见到实效。

(二)加强管理培养,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创新纪检监察干部管理机制,建议在纪检监察机关之间实行干部的横向交流、纵向交流,多岗位煅炼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建议进一步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在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的同时,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资格准入制,严格资格考试考核和审批程序,严把进人关。建议开辟纪检监察干部挂职锻炼的新途径,在抓好干部在系统内的挂职锻炼的基础上,合理安排优秀年青干部到系统外进行挂职锻炼,既可以到经济发达地区锻炼管理能力,又可以到贫穷落后地区锻炼工作作风。建议加速筹建纪检监察干部学院,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的训练力度。

(三)强化制度执行,治理纪检监察干部的失范问题。首先,对所有管理约束纪检监察干部的现行有效的制度抓好贯彻落实。第二,针对干部容易犯错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已暴露出来的干部管理监督上的薄弱点甚至空白点,从机制、制度等方面入手,及时补漏补缺,设置监督关口,增加监督措施。第三,严肃查处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以权谋私、受贿、腐化堕落等问题,维护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四)健全奖惩机制,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建立和完善严格的奖惩机制,为纪检监察干部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努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从而把纪检监察干部的注意力引导到靠素质竞争、凭能力进步上来。通过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潜在能力能够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问题的报告篇五

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案发单位、个人或存在隐患、苗头的单位、个人所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用口头或书面的形式提出的纪检建议或监察建议(以下通称纪检监察建议),它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一个重要手段,是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发生的一项具体举措,对促进案发单位或个人堵塞管理漏洞,排除隐患苗头,健全完善制度,加强改进工作,提高思想认识都有积极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笔者深切地感觉到,无论是纪检监察部门本身还是被建议单位,对纪检监察建议均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纪检监察建议没有发挥出应有的重要作用.

1、缺乏强制性.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延伸,目前没有相关的条规对纪检建议进行原则性的规定,《行政监察法》对监察建议有一些规定,但由于纪检监察建议本身仅仅是一种建议的形式,而不是命令,所以在效力上缺乏一定的强制性,往往被被建议单位或个人当作一般性的公文看待,执不执行、认不认真执行都无所谓,有的甚至认为是纪检监察机关小题大做,吹毛求疵,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与积极的配合.

2、缺乏建设性.由于办案人员自身素质等原因,纪检监察建议的提出往往就现象谈问题,未能透过现象分析深层次的原因、规律和特点,指出的问题雷同,提出的措施大同小异,对改进工作提不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不痛不痒,肤浅单薄,力度深度不够,指导性不强.

3、缺乏可操作性.有的纪检监察建议内容空洞、笼统、虚泛,讲大道理多,缺乏让被建议单位可立即着手实施整改的实质性内容,让被建议单位难以进行具体操作.

4、缺乏严肃性.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本身对纪检监察建议的作用认识不足,重查处轻整改,或对案件一查了之不提整改意见,或对建议一发了之没有进行事后回访与跟踪检查,导致被建议单位或个人忽视整改,要么应付了事、敷衍塞责,要么无动于衷、置之不理,起不到预期的效果,严重影响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

5、缺乏平衡性.纪检监察建议在运用上不太平衡,如就个案发建议的较多,就面上的问题归类分析发建议的较少;就单位发建议的较多,对个人发建议的较少;有的以纪检监察信访结论代替纪检监察建议,导致纪检监察建议的使用越来越不受重视,作用越来越减弱等.

任何问题都具有可防性.纪检监察建议的作用,在于超前预防,及时制止,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问题,小腐败酿成大腐败.因此,笔者认为应该进一步重视和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事先防范的功能,将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的一个载体、一种措施,进一步规范、完善,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对症下药,提高针对性.纪检监察机关在提出建议前,必须对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潜在的漏洞进行认真深入的分析,把情况搞清,将问题找准,并通过表面问题挖掘深层次的原因,力求提出的问题准确、切中要害,发出的建议有的放矢、一针见血.如针对交警部门在向违章车车主收取暂扣车辆停车费但未事先向车主告知,导致车主认为交警部门乱收费的这一管理漏洞,有针对性地建议交警部门增加向车主发放《暂扣车辆停车收费告知书》这样一道程序,让车主事先享有知情权,那么就能达到一条建议堵塞一个漏洞、解决一个实际问题的良好作用.

2、内容细化,提高可行性.建议的内容切忌虚泛空洞,讲大道理,要做到内容有理有据,切实可行,能够让被建议单位充分理解和具体操作.比如建议加强财务管理,就要对具体加强哪一方面的管理提出明确的建议,如禁止公款私存、健全发票签报手续、压缩财务开支等,能细化的尽可能细化,能具体的尽量具体,便于实际工作切实改进.

3、规范操作,提高严肃性.纪检监察建议以建议书的形式体现,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种正式文书.首先在格式上要统一规范,分纪检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两种,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备案;二是内容上要简明扼要,用词要严谨准确,不能含糊不清,如果需要整改的,要注明整改期限,载明整改情况报告回复的时间等;三是程序上要到位.先由承办人拟定建议草稿,由本科室领导复核,再呈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签发.发放时除主送被建议单位外,还要报送该单位主管部门,并制作送达回执,为检查、督办做好准备.建议书与回执均应随卷装订;四是实行建议质量考核制度.把纪检监察建议的质量列入办案业务考核内容,促进纪检监察干部重视建议的制作与建议质量的提高.

4、跟踪检查,提高强制性.一是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在相关的文件或条规中将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健全预防机制的一项工作明确规定,提高纪检监察建议执行的强制力;二是建议发出部门要做好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促进被建议单位严肃对待、高度重视并认真实施,保证建议发挥作用,不流于形式;三是实行建议采纳情况向纪委监察局书面报告制度.由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建议的采纳情况与整改落实情况要书面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四是实行建议采纳情况与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评挂钩制度.对建议超过规定时限未予采纳的,责成其说明理由;对建议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在年终可根据情况在考核该单位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酌情扣分;对建议不采纳、不执行或执行落实不到位造成今后发生重大问题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建议采纳整改后成效明显的典型事例,则要加大宣传,及时总结经验,扩大影响.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问题的报告篇六

纪检监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的监察部门行使的两种职能。今天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范文十四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乡镇纪委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建国以来,乡镇纪检组织机构不断发展,呈现出一种比较健全的网络格局;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积极向上,生活廉洁自律,工作恪尽职守,有一定的战斗力,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驾护航,为反腐倡廉工作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社会与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些宏观背景及其所引发的各种客观因素,给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给人们的思想观念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渗透到了乡镇纪检干部的头脑中,使得基层纪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的问题。

(一)客观方面的表现

一是纪检干部难以做到专职专用。这是一个最为普遍且非常突出的问题。几乎所有的乡镇纪委书记,都难以做到专职专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现实,使乡镇纪委干部都分管了其他大量的工作,主要的精力难以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而是忙于中心工作。纪检工作则成了一种“副业”,有时只是象征性地过问一下,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有位乡镇纪委书记说,他的本职工作,不及他所分管工作的五分之一。另外,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理论上是对纪检工作的加强、重视,实际上却削弱了,纪委书记更是难以做到专职专用。

二是干部队伍不稳定影响业务素质的提高。基层尤其是乡镇纪委书记变动频繁,几乎每过两、三年,干部就要全部换成新面孔。乡镇纪委干部交流快、业务培训少、从事业务工作的时间、精力不多。因此,普遍存在业务知识不足,对自己从事的纪检工作职责不清,目标不明,工作找不到抓手,开展工作缺少思路和办法。再者,由于多数乡镇纪委书记和成员均身兼数职,工作任务繁杂,部分人员纪检业务不熟,出现“不会办案”的现象。在办案程序、办案方法、材料要求定性量纪等环节上都把握不准,稍稍复杂一点的案子就要依靠上级纪委,以致不少人虽然做过纪检监察干部,但对纪检监察工作仍然是个“门外汉”。

三是纪检组织机构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就目前情况来看,从乡镇到村组,都有纪检人员,乡镇有纪委书记、纪检干事、纪委委员,村有纪检员,组有纪检信息员,且形成了一种网络格局。应该说,纪检干部的数量不可谓不多,其网络的覆盖面不可谓不广。但是,除了乡镇纪委有业务工作外,其他纪检人员却很少开展活动,很少业务培训。致使纪检人员有数量没质量,有组织机构却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名不符实,形同虚设。

四是队伍建设尚未走上法制化轨道。相比来说,公、检、法、税等一些执法人员,都建档立卡、统一身份或服装编号。而纪检干部办案时,唯一可证明身份的就是一纸介绍信。除此之外,纪检监察干部好象属于“编外”人员。所以,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建设一支什么样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怎样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这样的问题,只是在领导的讲话时出现过,没有上升到条规、制度或法律的高度。在干部的管理上,纪检监察干部等同于一般的党员、公务员的管理,没有体现其特殊性,也没有体现出干部队伍专业化的思想。

(二)主观方面的表现

一是认识上的偏差导致“马虎应付”的思想。市场经济中一切以经济工作为中心的思想观念,在一些人的头脑里占据了绝对的优势。这些人认为,纪检工作是虚的,是附属工作、务虚工作,不能创造财富。经济工作才是实的,只要把经济工作搞上去了,纪检监察可有可无。甚至有极少数人还主张“经济要上,党风要让”、“抓经济升迁快,抓反腐麻烦多”。所以,工作中抓住实的,应付虚的。对纪检监察工作不是真心实意地去做,而是纯粹为了应付上面的检查和考评。蜻蜓点水,得过且过。比如办案,就出现“不考核就不想办案”的思想。少数乡镇纪委每年查办案子,出于对上面的应付,只满足于完成任务,大都是一些赌博和违反计划生育的案子,而对于经济案件和一些侵占群众集体利益的复杂疑难案子一概不查。

二是干部交流的频繁导致“纪检临时工”的思想。换届交流本是党使用干部的一个原则,但这种交流,却使一些干部觉得自己早晚要离开纪检队伍,纪检工作是临时性的,产生了“临时工”的思想。有的人则把纪检岗位作为一种升迁的跳板,只谋官不谋事,“身在曹营心在汉”。于是在工作中顾虑多多,得过且过,业务钻研少,认为等到业务精了,人却要走了,还不如花点时间学一些其它的东西,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三是保障制度的欠缺导致“畏难”的思想。反腐败是一场与腐败分子殊死较量的斗争,纪检干部面临着打击报复、拉拢腐蚀,有时甚至会受到生命的威胁。但是,因为缺乏必要的保障措施,致使一些干部担心人身受到伤害。所以,工作中畏首畏尾,谨小慎微,表现在三个“不够”:

——工作主动性不够。少数乡镇纪委的同志对当前农村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缺乏敏感性,对违法违纪行为该查处的不查处,搞“好人主义”和庸俗的关系学。一些人认为自己处在最基层,可能要长期同周围的人打交道,本乡本土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人得罪了以后不好办,因而遇到问题绕着走,是非面前和稀泥,明知不对,少说为佳,见到违纪违法行为时,听之任之,视而不见。

——工作经常性不够。乡镇纪委虽然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和纪检委员,但往往因为中心工作较多而顾此失彼,从而在时间上、精力上都难以全部用在纪检监察工作上,种了别人的庄稼地,荒了自已的责任田。心沉不下去,对基层农村一线的情况不了解、不熟悉,加之农村干部和党员比较分散,面广线长,很多时候不在乡镇纪委的视野之内,导致了日常监督管理的不力。

——工作深入性不够。乡镇纪委对农村干部和党员的监督主要还是一般性的监督为主,深入的有重点的监督少。比如,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只求形式到场,而实际操作过程中有否发生了串标行为也不清楚,标后管理情况更加跟不上,所以从深层次和依靠制度来监督的办法还不够,在监督内容和方式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1、要重视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解决工作“无从下手”的问题。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必须通过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尽快提高干部素质。应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上级举办的纪检监察方面的知识培训。应通过营造宽松环境、学成报销学费、优先晋升等形式,支持和引导纪检干部充分利用点滴时间,参与函授、自学考试,使之成为各类知识培训的有效补充。

2、要完善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干部队伍,解决干部“专职不能专心专用”的问题。严格按照中纪委的有关规定,配齐配足干部力量。要严把“入口关”,选拔的干部必须具有较好政治素质、较高的文化素质,并愿意献身于纪检监察这一崇高的工作。不能随便调人进入纪检监察系统,更不能把纪检监察机构当成安置闲置人员的地方和提拔调动的跳板。切实做到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用。

3、要明确法定资格,促进干部队伍专业化,解决干部队伍“变动频繁”的问题。一是要制定一系列法定制度,实行权由法定的原则,参照公、检、法机关为执法人员建档立卡、统一身份编号的做法,由法律创设和规定纪检监察干部的权力和义务,实行权责平衡。二是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要求,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这就不仅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还要熟悉党纪国法,懂案件侦破,懂经济,懂财务,甚至要懂电脑,懂英语。三是要稳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这是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前题,要出台相关规定,非法定因素,不能随意将纪检监察干部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只要纪检监察干部是合格的,其本人又愿意,可以允许其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直至退休。

4、要创新干部队伍管理机制,重视干部交流,解决干部“统一管理”的问题。要善于从纪检监察干部中发现人才,提拔重用人才。制定出台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专门文件或队伍建设的有关条规,包括培训、考核、交流、调整、奖惩以及派驻机构的管理,以便于操作。逐步做到派驻县直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以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为主,编制的管理,人员的调配、使用,应以县纪委、监察局为主,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考察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条件成熟时,可实行由市纪委、监察局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包括向外系统的交流和本系统内交流。以往更注重向系统外交流,系统内交流反而是薄弱环节。为此,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向外系统交流工作的同时,更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在本系统内的交流;不仅可以在同级纪检监察机构之间进行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之间进行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一般干部。这样,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也能避免因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

5、要建立保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解决纪检干部“人身安全”的问题。当前,许多案件都集违纪违法于一体,纪检监察干部调查一个案件时,既是“维纪”,也是“维法”。反腐败是一场与腐败分子殊死较量的斗争,纪检干部面临着打击报复、拉拢腐蚀,有时甚至会受到生命的威胁。被查处的腐败分子轻者受到处分、撤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重者被送进监狱。本人和家属、亲朋好友以及有牵连的人肯定会恨、骂、诬告纪检干部。这就决定必须对纪检干部建立一种保护措施。但是,从当前的实际看,执法、司法人员有他们特殊的人身权益保障的法律规定,而对于“执纪”和“维法”的纪检干部,却没有这样的保障措施。因此,必须建立针对纪检干部的制度化、法制化的“保障机制”,以便纪检干部遭到打击报复甚至被残害致死时,能够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

6、要建立亲善机制,提高干部待遇,解决干部“待遇不高”的问题。笔者曾经在一个单位聊及纪检干部派驻统一管理时,这个单位的纪检组长说:“如果那样的话,我宁愿不干纪检组长!”这充分说明当前纪检干部的待遇欠佳。纪检干部虽然从事的是一种特殊的职业。但也具有平常人的需求,这就有必要建立亲善机制。针对有困难的纪检干部,制定一系列制度,用制度去解决其后顾之忧,包括配偶就业、子女读书、分配等问题。比如,针对纪检干部相对生活清苦的实际,建立一套对纪检干部有吸引力的薪酬、福利、保险制度体系,体现出一种凝聚力和亲和力。只有这样,才能使纪检干部精力不受影响,轻装上阵,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更好地为落实科学发观保驾护航。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十分艰巨,这无疑对纪检监察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关键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改革现有的组织设置和领导干部配备办法,认真强化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中心任务,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勤奋敬业、清廉自守、开拓创新,为纪检监察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纪检监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好、威望高、总体评价良好。但在这一“总体良好”的状态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阻碍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最终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一、存在问题

(一)机构规格缺少权威性

多年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建制一直沿用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党的各级纪委内部机构和干部职务设置的若干规定》(中纪发[1988]8号文件),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人们往往会产生疑问:纪检监察机关究竟是何级别的单位?与党委各部门有何区别?各个层次该配备什么职级的干部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有很大一部分干部甚至是主要领导都不甚了解。特别是各级党委的组织、宣传等部门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负责人以后,大部分人错误地将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组织、宣传等部门。这就直接导致纪委常委政治待遇的享有、纪委各内设机构负责同志的级别设置配备等问题处于一种任意和无序的状态,纪检监察机关低规格对待、纪检监察干部低职数、低规格配备的现象屡屡出现,甚至于将各级纪委设置的纪律检查员职务等同于非领导职务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

(二)队伍管理缺少专业性

纪检监察机关是专司党内监督的执纪执法机关。其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要有特殊的管理,应参照公检法的模式走专业化管理的道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既没有权威的执法主体资格,也没有严格的准入制度,更没有过硬的经费保障措施等等。纪检监察干部在同一岗位年限长、年龄大,尤其是派驻部门的纪检组长,几乎成了安置性的职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或是部队转业,或是照顾关系从社会上调入,或是组织任命调任,而真正科班毕业的大学生和公开考试录用的反而屈指可数,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懂写作等专业人才更是凤毛麟角。正是因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上的常规化,导致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

(三)管理体制缺少实效性

《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什么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的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比如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权,文件规定由纪委机关掌握和行使,可大都是写在纸上,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的少之又少。甚至于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因为查办案件得罪了同级党委的领导而受到排挤或打击报复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是鞭长莫及、爱莫能助或者彼此顾及情面而不愿伤和气,从而让下级纪检监察干部心寒而有案也不敢大胆查办。

(四)干部专职不专用

乡镇纪委虽然选举配备了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和纪检员外,其他委员实际上都是挂名的,是由各单位人员“凑合”起来的,一般不参加纪检监察;大多数州直、县直部门的纪委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一个纪委书记外,别无他人;州、县两级派驻纪检组,一般也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乡镇纪委书记虽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却还分管着党务、综治、宣传等,全年绝大部分的时间忙于这些事务,以致自已的.本职反而成了“副业”,无暇顾及,力不从心,往往是“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很难保证专职专用;县级以上纪委书记是同级党委常委,也分管着一些其他,其纪委主要由纪委第一副书记主持,而实际情况是以纪委副书记的身份又难以领导和协调好整个机关的对内对外事务;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也大多分管了其他,真正用于纪检监察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

(五)干部思想不稳定

本单位行政副职总是“此薄彼厚”,在班子内部分工、领导决策方面常常低人一等。相对其他部门就奖金福利而言也是奖金少、福利差、补贴低,差距大;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往往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敢去,别人能得的不敢得,有时甚至连一些正常的娱乐活动也不敢参加,总担心别人说三道四,过着一种“苦行僧”式的清苦生活。一些秉公执纪、清廉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常常被调查对象所埋怨,甚至被亲戚朋友们不理解,承受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可见一斑。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上还存在畏难情绪,主要表现在人与人之间亲戚、朋友、同学等各种关系盘根错节,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有的认为自己不可能一辈子从事纪检监察,现在太认真,就会得罪领导、亲戚、朋友等,会为自己将来的、提拔以及子女就业等方面设置障碍,增加一些麻烦、困难。所以在中缩手缩脚,不敢放手大胆开展。上述种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

二、对策措施

当前,《国家公务员法》已经实施,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全面启动,这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利时机,各级党委要本着加大反腐倡廉力度为原则,从组织建设、思想作风方面着手,坚持以“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为标准,切实加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一)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格局

干部队伍建设的核心是组织建设,组织建设的核心是规范化和权威性。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规范化和更具权威性,首先必须要从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等角度考虑,提高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格局,与同级党委的级别相当;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的格局和纪委常委、各室主任等干部的级别待遇。这样随着机构格局的提高,有利于依靠群众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反对和防止腐败的良好局面,就可以更有力地落实党委作出的决策,加大反腐倡廉力度;随着机构格局的提高,各级纪委才更有权威性,可以更有力、更有效地根据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反腐败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组织落实,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在反腐败中的职能作用,形成反腐败合力,促进反腐败深入开展。

其次必须要有一部类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建设条例》这种法规性文件作保障。该文件要涵盖机构规格、职数配备及待遇、人员调整、干部录用、轮岗交流以及派驻机构管理等内容,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性法规文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只有把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上升到法律法规这个层面,才能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才不至于忽视甚至消极对待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从根本上杜绝对纪检监察机关“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有时还不要”的错误认识和做法。

再次必须要改革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问题。首先必须改变领导关系和供给关系,把目前的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改为由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垂直领导,把供给关系由地方供给改为上级纪委直接供给,让同级纪委与监督对象无利害关系,这样监督起来才会真正有力,从而保证纪检监督权的权威性和有效监督;其次可以在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改革中,将派驻人员的编制划入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机关干部编制统一管理。特别要考虑到目前州、县两级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人员少、开展业务不多的实际,对他们的干部编制进行有效整合,推行“大派驻”和“大纪委”的做法,即:改单位派驻为系统派驻,将系统内所有纪检监察干部重新组合成新的派驻机构,称为派驻一组、派驻二组等,这样可避免纪检组受所驻单位在办公条件、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制约;将乡镇纪委划分为几个片区,设置相应的机构如督察一组、督察二组分片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唯有这样,才能彻底改变目前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名存实亡、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赋予这两类纪检监察机构新的活力。同时高配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经济待遇。纪检监察性质的特殊性就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有特殊的办案装备和特殊的激励机制,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有充足的行政经费作保障。要科学设定纪检监察机关办公设备的达标要件,对“双规”场所、办案车辆、案管室、证据保全设备、行政经费等作出量化要求;要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

(二)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

一是要加强党性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神圣职责,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努力达到政治效果、执纪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的统一;二是要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加自觉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这个大局;三是要加强廉政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坚决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四是要抓好宗旨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为出发点。

(三)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

一要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多岗位锻炼。合理设定轮岗交流年限,要求干部在某个岗位上满期后必须轮岗或交流。可以在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之间进行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机关之间进行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一般干部。这样多岗位煅炼,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还可以避免长期在一个岗位产生的消极因素;二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利用换届、机构改革、干部调整等时机,积极向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干部,提出干部交流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向社会输出合格干部,形成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有序流动,从而达到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目的;三要实行资格准入制,抬高纪检监察机关“门槛”。要参照法官、检察官的管理模式,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资格准入制。凡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无论是担任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部,都必须具备纪检监察干部资格,这种资格只能是通过考试获取,不能通过组织任命、聘请聘用等途径获得。而且,这种资格准入制是法定的,是必须执行的。以此抬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准入门槛,彻底解决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问题,彻底杜绝乱开口子随便安排人员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现象,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下基础;三要探索挂职锻炼新途径,开阔干部视野。挂职锻炼包括系统内挂职锻炼和系统外挂职锻炼。要在抓好系统内挂职锻炼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优秀年青干部到系统外进行挂职锻炼,既可以到经济发达地区锻炼管理能力,也可以到贫穷落后地区锻炼作风。不管采取何种形式,最终目的要让纪检监察干部取长补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让干部学习经济管理、宏观调控、组织人事、金融证券等知识,丰富知识面,使作风得到有效转变;四要拓宽学习培训渠道,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要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进行资源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要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常规业务轮训,保证每个在职干部1-2年就能有一次业务培训的机会,提高干部的专业水平;要积极筹建纪检监察干部学院或者在综合性大学设立纪检监察专业,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化培训力度,还可以此为平台,对在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业系统培训,既学业务,也学管理、金融、法律等综合知识,以此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着“四个新变化”:纪检监察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更加繁重了;领域不是缩小了,而是大大拓宽了;标准不是简单了,而是更加复杂了;履行职责对干部的要求不是降低了,而是大大提高了。这就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自身应不负重托,牢记使命,从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认真履行好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职责。同时坚持“正人先正己”,把“严”字始终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细节之中,严格落实中央的各项规定,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真正建设成为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云南永平县龙门乡官上村完小是一所寄宿制学校,现有学生250多名,同级同班学生间数学成绩差异明显,少数同学与同班同学数学学习成绩差异较大。

1.对创设教学情境重视不够。在教学过程中,由于只重视运算原理、运算顺序和运算技巧的教学,忽略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忽略在教学中创设合适的教学情境,不利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吸收。

2、忽略新旧知识的衔接。任何学科的知识都是相互联系的,通过复习旧知识可以成功导入新知识,而学习新知识又离不开旧知识做基础。基于此,教师要引导学生对新旧知识的内在联系进行认真分析,使学生对知识的学习更加全面、系统,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3.师生间交流和互动不够。受传统应试教育影响,教师注重学习成绩的提高,但是却忽视了与学生的互动交流,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1.创设合适的教学情境。小学生认知事物还处于感性认识阶段,对抽象的数学知识没有动态的认识,致使学生感到数学知识难以理解。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积极为学生搭建自由发挥的学习平台,通过创设合适的教学情境,使学生对知识有感性的认识。

2.加强师生间的交流互动。在教学过程中,师生及学生间的互动交流至关重要,通过师生间的交流,便于教师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接受能力以及掌握知识的情况,以便按照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学进度,有针对性地学习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从而提高教学效率。

3.把理论教学与实践结合起来。由于小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较差,不容易理解抽象的数学知识,教师可以针对小学生对身边事物感兴趣的特点,把学生熟知的事和教学联系起来,使学生对课堂上无法理解的知识在实践中得以解决。

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全面化。一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全面掌握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措施,促进整改。二是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到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干部活动动态。要多与纪检干部办过案的单位和当事人直接接触,听取他们对干部工作的反映。

近年来,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不容我们忽视。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当前不少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三不”问题,影响工作开展。一是不稳定。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易得罪人,甚至不被亲朋好友理解,且经济待遇不高,政治进步不快,生活方面更是“压力大”,经常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能去,别人能得的不能得,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二是不适应。思想认识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相当一部分的纪检干部对当前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研究不够深入,导致工作创新力不够,工作针对性不强;三是不上进。有些同志面对日益复杂的工作环境和新的形势,缺乏更新知识的积极性,不能主动地补充吸收各类新知识;有的上进心衰退,工作被动应付成效差;有的因职位提升没有解决,消极颓废,从事工作精力不到位。

(二)综合素质有待增强。一是理论功底不扎实。不少干部主动学习理论知识的欲望不强,平时学习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学习不动笔、不动脑,为学习而学习,学习领悟不深,学习指导工作力不强,导致工作水平难以提高。二是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经济社会建设的快速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域进一步拓宽,对纪检干部掌握各方面专业知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如,体现在查办案件上,违纪案件广泛涉及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反调查能力不断增强,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与之不相适应的是,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很多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甚至在同一岗位工作,知识结构单一,接触面狭窄,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工作开展。三是表达能力不够强。当前相当一部分纪检干部平时重干事,文字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均不强,对更好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造成一定制约。

(三)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一是服务大局能力不够强。很多纪检干部只会孤立、静止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不能把纪检监察工作与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很好地结合起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创新工作能力不够强。一些干部习惯于以简单的号令和应付性的传达来落实工作,习惯于靠经验办事,不善于研究,不能创新开展工作,工作缺少亮点、新意,影响工作效果。三是宣传教育能力不够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受传统的思想观念束缚,无论是在进人还是干部自身学习上,都存在重经济、法律、办案业务人才引进和学习培训,导致从事宣传教育的专业人才缺乏,影响从源头预防腐败工作成效。

(四)管理体制有待理顺。当前纪检工作实行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同级党委政府对乡镇纪委享有绝对支配权,乡镇纪委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存在很强的依附性,而上级纪委更多地侧重于业务上的领导这个层面。上级机关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同级纪检监察组织依附同级党委政府,监督同级党委、政府十分困难,上述情况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和打击腐败的坚定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

(五)基层纪委有待强化。一是专职不专用。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虽明确专职专用,但实际上有很多中心工作要配合,加之大部分没有配备专职纪检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精力大打折扣,以至应付多,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人员流动快。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尤其是乡镇纪委人员变动快,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懒于钻研纪检业务。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乡镇、县属部门纪检干部业务知识薄弱,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滞后,极大地影响了基层纪委职能的发挥。三是工作时效低。由于工作精力牵制、业务知识薄弱等因素,基层纪委职能弱化,工作被动应付,工作效率普遍较低。

(六)作风有待深化。一是满足现状,缺少开拓精神。一些干部满足于当前取得的成绩,甚至产生“求稳怕乱”心理,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没了底气,怕得罪领导,怕影响人际关系,怕社会形象,致使一些工作停滞不前,力度缺失。二是调研不深,工作指导不足。很多纪检干部开展联系基层工作不够,深入基层调研少,指导基层工作少,导致工作第一手资料掌握少,工作起来与现实脱节,抓不住关键,找不准工作方向。三是自我要求放松,损害队伍形象。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观念不强,嘴巴不严,说话随意;有的存在不注意身份,不分场合,参与吃喝游玩;有的甚至违纪违法受到查处。这种现象如不采取措施,加以纠改,势必影响到整个纪检队伍的长远发展。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种种问题,有干部自身内在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等客观因素影响,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干部教育学习,做到长效化。一要抓好教育内容。要加强党性教育,促进干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加强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干部经住诱惑,耐住寂寞,守住清贫;加强宗旨教育,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促进干部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方式,依靠群众办事,服务群众办事。二要创新教育形式。要在拓广教育内容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挂职锻炼等制度,让干部更多接触业务和其他经济、科技知识。同时要善于寓教于乐,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提高教育效果。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因工作属疏于学习,再忙再累,也要坚持执行既定的学习制度。

(二)拓宽干部流通渠道,把好“进出口”。一是完善准入制度。切实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标准,把能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吸收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严格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二是畅通出口渠道。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支持,通盘考虑干部交流问题,适当考虑纪检干部在非本系统内流向问题。对不能很好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也要畅通出口,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强化内部轮岗。长期在一个岗位任职不利于干部成长,应加快机关内部干部轮岗步伐,使纪检监察干部得到全面发展。

(三)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全面化。一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全面掌握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措施,促进整改。二是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到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干部活动动态。要多与纪检干部办过案的单位和当事人直接接触,听取他们对干部工作的反映。三是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要公布专门举报电话、邮箱,同时经常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收集情况,把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情况,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1、缺乏坚定的理想信念,思想懈怠。俗话说,“人无志则不立”。如果一个人没有志向,没有目标,做什么事情都不会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兢兢业业。面对日趋复杂、任务艰巨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我们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思想消极、工作懈怠,缺乏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存在精神懈怠的问题,导致行动上找不准方向、盯不准目标,干工作没思路,抓落实没招数,逐渐丧失了锐意进取的战斗力和战胜困难的信心,遇到问题不敢碰硬、不愿担责,世界观、人生观出现偏差,甚至犯下严重错误。

2、缺乏执政为民的优良传统。“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执政为民”是各级官员的标准。官员是代表国家来行使权力的,这个权力来自于人民,是人民赋予了的权力;所以作为官员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但目前的实际是,某些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麻木不仁,对群众的诉求敷衍了事,不是深入群众察民情、解民忧、帮民困,而是以权谋私、与民争利,有的部门和行业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严重损害群众的利益,败坏了人民公仆的形象。

3、政治和业务素质不高,能力不强。思想决定行动,认识决定成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加强理论学习、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显得更为重要、更为紧迫。但有的纪检干部对理论学习不感兴趣,导致理论水平不高;还有的干部学习不够深入,满足于一知半解,不在用心领会精神实质、研读理论原著上下功夫,导致思想水平不高、理论功底不深、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强等现象。另外在纪检干部队伍中还存在办案工作水平低、效率低,处理问题的技巧掌握不够等现象,不能沉下心来走近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为群众排忧解难,存在浮躁心理和奢靡之风。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4、办案不公,不能秉公执纪。有的纪检同志在处理工作时存在人情心理,往往在处理上级领导、同事、熟人、朋友等利益方面,看人脸、讲人情。其主要原因有下面几个:一怕得罪上司,在上司面前畏畏缩缩,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既担心得不到领导的支持,更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引火烧身;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影响工作和自身的发展;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管严了、限制多了,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于是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四是在查处有关涉及领导的案子时更是没有主见,不能秉公执纪、维护社会公正,甚至有歪曲事实的行为,最后走上执法犯法的道路。

1、坚定理想信念,把握时代方向。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是立党强党的一个重大原则。理想是人们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和追求。对党忠诚,这是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政治操守。纪检监察干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不动摇,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最高信仰。纪检监察干部要永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共同奏响新时期党员干部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事业、忠诚于组织的时代颂歌。

2、改进纪检工作作风,树立纪检监督新形象。加强作风建设是我们党的一项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也是在新的形势下从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服务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的新要求。我们要带着责任和感情与群众打交道,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坚持求真务实,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进取、量力而行,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克服浮躁心态,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高风亮节和浩然正气。

3、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提高本领。练就过硬的工作本领,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要求。一是要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坚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自觉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特别要信奉和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做到敬业、乐业、勤业、精业。二要提高业务素质。我们在学习业务知识的同时要拓宽知识面,掌握多学科知识;同时还要立足本职,努力钻研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多方面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坚持原则、公正无私是恪尽职守的基本前提条件和重要思想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具有公平正义的政治情怀和大公无私的高尚情操,始终坚持秉公执纪,以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以坦荡胸怀捍卫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做到在法纪原则面前人人平等,不偏不倚,不徇私情、不畏权势、敢于碰硬,不公报私仇、不假公济私,勇于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毫不妥协的斗争。在处理督察大案要案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始终坚持依法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用权为民,公正执法。

总之,只有坚定理想信念,把握时代方向,改进纪检工作作风,树立纪检监督良好形象,不断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提高本领,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才能真正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然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直接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而又亟待解决的课题。为此,我们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队伍自身建设,自觉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首先,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面担负着双重任务和责任。一方面,作为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努力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水平和能力;另一方面,作为专门的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其次,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工作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纪检监察干部各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纪检监察工作要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第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近年来,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作风和纪律方面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极少数人甚至蜕化为腐败分子,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声誉,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这说明纪检监察机关并不是天然的净土,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因此,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逐步深入,腐蚀与反腐蚀斗争更加尖锐的情况下,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近年来,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执法执纪能力不断增强,队伍整体结构不断优化,能够高标准完成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工作,总体上符合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求。但在有些方面与新形势的发展和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1.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还需继续提高。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中,仍存在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

2.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

3.有时在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当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没了底气。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监察、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

4.工作方式方法落实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方式不科学,将直接影响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方式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处理方式过于简单。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管人”,从而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不注意工作方法的现象,对出问题的干部职工,不是严肃批评、耐心教育,而是简单行事,不能真诚地帮助他们认清问题所在、自觉整改,常常使对方口服心不服。二是举措上无新意。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同志却满足现状,固步自封,不善于研究新情况,仍凭过去的习惯、经验开展工作,裹足不前,不思进取;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有的同志由于业务不精,对遇到的问题如何处理更是束手无策。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落实监督、改进作风等几方面入手,继续抓紧抓好,做到形象上自重、思想上自省、纪律上自警、工作上自励,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立足于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要求,在学习教育上与时俱进。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第一,必须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要抓好理想信念教育。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根本,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并将其作为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的核心和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关键,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二要抓好形势任务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三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通过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纪政纪教育、艰苦奋斗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四要创新学习内容和方式。要把握教育的内在规律,深入细致地分析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现状、社会背景及影响,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所需所求,使教育更贴近实际,更具有针对性。第二,必须加强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随着科技的发展,违法违纪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智能化,办案难度相应加大,那种靠经验工作、办案的旧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的形势,面对这种不进则退、不变则滞、不学则汰的状况,一是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上级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这样,既能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充分发挥个人的潜能和特长。并根据教育要求,积极推进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手段的创新,且在教育过程中,注重三个结合,即:教育与疏导相结合,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以此来增强学习教育效果,切实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2.立足于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制度规范上与时俱进。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制度是保证。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是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保证。我们应紧紧扣住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针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大胆探索建立健全一整套能够有效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制度,一要体现“梯次性”,即以现有的制度体系为着眼点,根据工作和形势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的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总的原则是,从增强制度管理的预见性着手,对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能发挥作用的制度继续坚持;对尚不完善的制度进行修订;对还没有建立、工作实践中又确实需要或者适应可预见未来工作中需要建立的制度,则本着科学规划、便捷可行的原则深入调研,逐步建立起来,在此基础上,围绕某一时期的工作重心,重点落实好相应的配套制度。二要体现“效用性”,即从制度的操作性和可行性入手,根据执法监察、执纪办案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及时建立相应的制度。如:从规范权力运行着手,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集体表决等制度;从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着手,进一步完善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办案回避制度,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进行权力适度分解、合理配置;从规范执纪执法行为着手,建立起首问责任制、公开办事制、行政问责制、限时办结制、定点监测制、效能监查制、行政许可制、专题治理制、通报警示制、督查考核制和失职追究制等制度,规范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纠风及执法监察等工作程序,完善业务流程,使执纪办案的每一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3.立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纪检监察工作建设的需要,在监督机制上与时俱进。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监督是关键。必须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监督,重点要在监督的运行机制上有所创新。一要实行群众性的“行为制约”。在不涉及保密问题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公开办事原则、内容、程序和结果,以公开保证公正。如:推行工作流程和结果通报制度,一些重大事件和重要批示案件可以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汇报会等形式予以公布;推行举报人、被举报人及被查处者知情权告知制度,落实好信访回访、案件查处回访工作,对举报人、被举报人和被查处者应有的知情权应予以告知,使其了解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同时,对执纪办案者实施监督;推行领导干部公开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党员、评议干部制度;实行群众直接参与制度,根据群众推荐、个人自愿、组织认同的原则,吸收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腐败工作,实行听证质询制,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实施监督。二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实行正确适度的“权力制衡”,切实落实《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办公会制度》,坚决杜绝一言堂现象。三要严肃内部监督的原则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要高,要求要严,处理要重,不能搞内外有别。对有问题的干部,该批评的要批评,该处分的要处分,对不适宜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调离纪检监察岗位,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努力营造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察的良好氛围。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应积极发挥好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财务监督、舆论监督的各自优势,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认真听取来自各种监督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把自己置于各种监督之下。此外,还要把监督的领域不断拓宽,从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从个人延伸到配偶、子女、家属,努力构筑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4.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建设,才能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和秉公执纪的优良作风。一是要扎实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进一步强化职责意识、中心意识、宗旨意识和防治意识。二是要树立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真正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密切联系群众,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三是要大兴调研之风,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仅做到“身入”,更要做到“心入”,及时了解和解决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探索反腐倡廉的新思路、新措施。四是要养成严谨的工作作风。谦虚谨慎,求真务实,认真负责,严谨细致,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坚持讲规范、讲程序、讲效率,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勇于探索,敢于创新。从而,塑造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积极、奋进、创新、务实的精神面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也是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动力。以新的精神面貌做好工作,关键是要有对党对人民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有勇于创新、奋发进取的工作激情,要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工作标准,还要有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工作韧劲。因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振奋精神,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落实责任,进一步深刻理解和把握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推动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不断开创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近年来,各级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推出了一些新举措,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主要表现在:纪检监察机关得到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得到普遍改善和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勤奋敬业、清廉自守、能谋善断,纪检监察事业得到长足发展,纪检监察工作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在群众当中形象好、威望高、总体评价良好.但在这一“总体良好”的状态下,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制约,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阻碍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最终影响整个社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从宏观层面来分析,主要表现为“四个缺少”:

1、机构规格缺少权威性.多年来,纪检监察系统的机构建制一直是沿用中纪发[1988]8号文件,近20年没有新的举措,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规格上五花八门,这种规格上的不统一和不明确导致人们对纪检监察机关往往产生诸多疑问:纪检监察机关究竟是何级别的单位?是否是一套班子?各个层次的纪检干部该配备什么职级等等?对于此类问题,很大一部分纪检监察系统以外的干部甚至是主要领导干部都不甚了解,甚至执相反的态度,总是错误地将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组织、宣传、综治等党委政府部门.这就直接导致纪委常委政治待遇的享有、纪委各内设机构负责同志的级别设定、以及非领导职数的设置配备等等问题都处于一种任意和无序的状态,纪检监察机关低规格对待、纪检监察干部低职数、低规格配备的现象屡屡出现.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削落了纪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问题的报告篇七

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和监督者,其素质、能力和作风,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王岐山书记强调,反腐要守土有责不能出现“灯下黑”,“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铭记“打铁自身硬”,始终坚持正人先正己,严格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言行,严格按照党章和国家法律履行职责,用实际行动树起廉洁自律标杆。

一要严于自律。严于自律是立身之本、成业之基。要坚定信念。纪检监察干部要对党忠诚,树牢“四个意识”,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做到理论上成熟,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行动上坚决,与党同心同德,步调一致。要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带头守纪律、讲规矩,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廉洁纪律,筑牢信念防线、思想防线和法纪防线。要严以修身。要时刻强调修身养性、反省自新、陶冶品行和涵养道德等方面的锤炼,不断从“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等方面加强努力,锻炼过硬作风。积极开展自我反思、自我检查,明白应当怎么做而坚决去做,明白不应当做而坚决不做。自我解剖、自我监督,对照党章常照镜子,勇于战胜自己,改造自己,自觉用党的纪律规范自己。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锻炼过硬作风。要守住底线。要时刻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坚决守住做事、做人的底线,严格要求自己,以反面典型警示自己,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防微杜渐,注重点滴。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保持平常心态,以好的作风用权,以好的作风律己,以好的作风谋事创业,自觉坚持依法依纪行事,接受道德规范的约束。守住亲情关、友情关、私情关,纯洁自己的生活圈、娱乐圈、交往圈。

二要乐于“他律”。他律就是外部约束,是组织、党员干部之间和群众的监督以及制度约束。甘于接受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者更应自觉接受监督,做遵纪守法的表率。监督面前没有特殊群体,监督别人的人更要带头接受监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以正确的态度看待监督,积极支持、参与、配合、维护好监督工作,正确对待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方方面面的监督,实现监督全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乐于接受监督。他律既是“高压线”,更是“安全网”,既是约束,也是保护。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把监督既当成严格的约束,更看作是真正的爱护,以开阔的胸襟欢迎监督,真心实意地听取各方面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积极主动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特别是涉及到一些重大敏感问题时,更要请人监督、扩大监督,主动把自己置于党纪国法的约束下、置于公开透明的监督中。善于接受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实施办法,经常对照检查,查找监督执纪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严格工作流程,强化自我监督。坚持有错必改,有过必纠,在接受监督约束中磨砺品性,不断提高完善自我,不断进步成长。

三要善于“律他”。要敢于担当。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岗位特殊、责任重大,必须在其位谋其政,必须敢担当、有作为。执纪监督问责得罪人在所难免,既然承担监督责任,就要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不打退堂鼓,不怕得罪人,要发扬“啄木鸟”精神,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保护一片森林。要公道正派。坚持党纪政纪面前人人平等,党纪是铁的纪律,谁违反了党纪就要严肃查处,决不包庇袒护,决不姑息迁就。坚持秉公执纪,坚持原则,坚守公心,按纪律办事,按程序办事,一把尺子执纪到底,一寸不让。坚持公正规范行使权力,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为民掌权,受民监督,时刻把“公平、公正、公开”贯穿于工作始终。要严谨扎实。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准确把握“三转”要求,熟练运用“四种形态”,聚焦主业,强化监督,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再监督、再检查,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为官不为、阴奉阳违、懒政怠政者,要严肃问责、果断查处,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以关心爱护党员干部、“治病救人”作为执纪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

自律是基础,他律是保证,律他是责任。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上重要的位置,加强自律,接受他律,把遵纪守法、遵章守礼作为自己最基本要求,作出表率,当好样板。更要大胆律他,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坚决维护党纪国法权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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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问题的报告篇八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当前不少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三不”问题,影响工作开展。一是不稳定。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易得罪人,甚至不被亲朋好友理解,且经济待遇不高,政治进步不快,生活方面更是“压力大”,经常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能去,别人能得的不能得,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二是不适应。思想认识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相当一部分的纪检干部对当前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研究不够深入,导致工作创新力不够,工作针对性不强;三是不上进。有些同志面对日益复杂的工作环境和新的形势,缺乏更新知识的积极性,不能主动地补充吸收各类新知识;有的上进心衰退,工作被动应付成效差;有的因职位提升没有解决,消极颓废,从事工作精力不到位。

(二)综合素质有待增强。一是理论功底不扎实。不少干部主动学习理论知识的欲望不强,平时学习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学习不动笔、不动脑,为学习而学习,学习领悟不深,学习指导工作力不强,导致工作水平难以提高。二是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经济社会建设的快速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域进一步拓宽,对纪检干部掌握各方面专业知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如,体现在查办案件上,违纪案件广泛涉及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反调查能力不断增强,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与之不相适应的是,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很多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甚至在同一岗位工作,知识结构单一,接触面狭窄,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工作开展。三是表达能力不够强。当前相当一部分纪检干部平时重干事,文字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均不强,对更好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造成一定制约。

(三)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一是服务大局能力不够强。很多纪检干部只会孤立、静止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不能把纪检监察工作与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很好地结合起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创新工作能力不够强。一些干部习惯于以简单的号令和应付性的传达来落实工作,习惯于靠经验办事,不善于研究,不能创新开展工作,工作缺少亮点、新意,影响工作效果。三是宣传教育能力不够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受传统的思想观念束缚,无论是在进人还是干部自身学习上,都存在重经济、法律、办案业务人才引进和学习培训,导致从事宣传教育的专业人才缺乏,影响从源头预防腐败工作成效。

(四)管理体制有待理顺。当前纪检工作实行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同级党委政府对乡镇纪委享有绝对支配权,乡镇纪委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存在很强的依附性,而上级纪委更多地侧重于业务上的领导这个层面。上级机关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同级纪检监察组织依附同级党委政府,监督同级党委、政府十分困难,上述情况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和打击腐败的坚定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

(五)基层纪委有待强化。一是专职不专用。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虽明确专职专用,但实际上有很多中心工作要配合,加之大部分没有配备专职纪检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精力大打折扣,以至应付多,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人员流动快。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尤其是乡镇纪委人员变动快,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懒于钻研纪检业务。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乡镇、县属部门纪检干部业务知识薄弱,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滞后,极大地影响了基层纪委职能的发挥。三是工作时效低。由于工作精力牵制、业务知识薄弱等因素,基层纪委职能弱化,工作被动应付,工作效率普遍较低。

(六)作风有待深化。一是满足现状,缺少开拓精神。一些干部满足于当前取得的成绩,甚至产生“求稳怕乱”心理,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没了底气,怕得罪领导,怕影响人际关系,怕社会形象,致使一些工作停滞不前,力度缺失。二是调研不深,工作指导不足。很多纪检干部开展联系基层工作不够,深入基层调研少,指导基层工作少,导致工作第一手资料掌握少,工作起来与现实脱节,抓不住关键,找不准工作方向。三是自我要求放松,损害队伍形象。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观念不强,嘴巴不严,说话随意;有的存在不注意身份,不分场合,参与吃喝游玩;有的甚至违纪违法受到查处。这种现象如不采取措施,加以纠改,势必影响到整个纪检队伍的长远发展。

二、一些对策建议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种种问题,有干部自身内在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等客观因素影响,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干部教育学习,做到长效化。一要抓好教育内容。要加强党性教育,促进干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加强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干部经住诱惑,耐住寂寞,守住清贫;加强宗旨教育,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促进干部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方式,依靠群众办事,服务群众办事。二要创新教育形式。要在拓广教育内容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挂职锻炼等制度,让干部更多接触业务和其他经济、科技知识。同时要善于寓教于乐,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提高教育效果。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因工作属疏于学习,再忙再累,也要坚持执行既定的学习制度。

(二)拓宽干部流通渠道,把好“进出口”。一是完善准入制度。切实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标准,把能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吸收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严格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二是畅通出口渠道。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支持,通盘考虑干部交流问题,适当考虑纪检干部在非本系统内流向问题。对不能很好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也要畅通出口,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强化内部轮岗。长期在一个岗位任职不利于干部成长,应加快机关内部干部轮岗步伐,使纪检监察干部得到全面发展。

(三)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全面化。一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全面掌握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措施,促进整改。二是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到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干部活动动态。要多与纪检干部办过案的单位和当事人直接接触,听取他们对干部工作的反映。三是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要公布专门举报电话、邮箱,同时经常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收集情况,把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情况,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篇2】2023年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问题的报告篇九

(一)隊伍管理的专业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升

当前,我国煤炭企业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的手段较少,对有关问题线索查证比较困难,在人员准入上也未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等相关内容;纪检监察干部有的年龄较大,有的在同一个岗位上工作多年,对其他业务不熟悉,有的岗位调动较频繁,导致纪检干部的政治素养、年龄结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等还不能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

(二)管理体制的缺乏相对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意义上的领导,而从实践中来看,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具备绝对意义上的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对于同级党委仍然存在着很大程度上的依附性,例如在组织人事,各项经费以及相关事务性事项上面有很大的依附关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往往只是限制在业务指导这个理论层面,无法真正意义上为下级机关提供切实有效的政策支持和制度导向。

(三)纪检监察专职干部没有真正意义上实现专用

虽然从形式上来看,煤炭企业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结合相应情况配备了专职人员,但是从实践中来看,因改革机构整合等原因,很多基层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因机构整合,还兼顾其他很多工作,由此使其主业工作无法有序落实,呈现不出应有的效果,各项工作大打折扣。

(四)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状况不够稳定

从具体的工作实践来看,纪检监察干部往往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与其他业务人员相比,在奖金上往往有差距较大。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在各个方面都受到很大限制,别人敢去的地方自己不敢去,有时甚至正常的娱乐活动也无法参加。某些纪检监察干部通常被调查对象埋怨,甚至被亲戚朋友误解,因此在具体的工作环节往往畏首畏尾,不能大胆去做,以上种种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导致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状况方面不够稳定,无法真正意义上投身于本职工作,不能定心和安心。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

首先,要切实有效的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可以进一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讲政治的高度着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从根本上有效确保政治效果、执纪效果、社会效果三者能够和谐统一,有效融合。其次,要进一步着重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确保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可以自觉自愿的贯彻落实以生产经营为中心,一切服务于发展这个大局。第三,要切实加强艰苦奋斗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确保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要加强纪律观念的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第四,要抓好宗旨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

首先,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资格准入制,严格资格考试考核和审批程序,严把进人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向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干部,尽可能向组织推荐更多更优质的干部,从根本上有效实现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的优化和完善,有效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挖掘其巨大的潜力。二要充分探索纪检监察合理安排优秀年干部交流锻炼新途径,更有效的开阔干部视野。第三,要拓宽学习培训渠道,在最大程度上有效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要对纪检监察干部每年进行一次集中业务培训,并采取以岗代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其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最大程度上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

(三)进一步与时俱进,充分处理全新的问题

在全新的时代背景下,这对煤炭企业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自身应不负重托,牢记使命,从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使自身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职责,始终牢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神圣,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坚持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真正做到公正无私、刚直不阿,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同时坚持“正人先正己”,把“严”字始终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细节之中,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职工群众中树立“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真正成为建设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综上所述,通过上文的分析和探究,我们能够充分看出,当前煤炭企业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发展时期,在市场经济改革和优化的关键阶段,面临着很多方面的机遇和挑战,而纪检监察工作要想全面深入的开展,就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基础,针对煤炭企业的纪检监察的队伍建设、方法创新、制度改革等相关内容进行,着重探究,真正意义上,把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到生产发展的各个环节,形成全员意识,从根本上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力度,使煤炭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赵新华,王伟,郭静.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促进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探索.广西电业,2013,9(11):47.

[2]张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决策探索,2015(24).

[3]杨树新.煤炭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几点思考.陕西煤炭,2015,9(6).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问题的报告篇十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工作越来越得到重视。而纪检监察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而又严峻的课题。

一年来,随着我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使我区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有些方面与新形势的发展和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队伍素质好坏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败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有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中,多是因人设岗,综合业务素质不高。有的部门和单位虽设有纪委、纪检组,配备了1-2名纪检监察干部,但因轮岗交流等原因经常变动,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产生“干纪检是暂时的”等消极思想,不愿钻研业务以提高自身素质。

(二)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安排专门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不多,使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开展。

(三)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主要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别人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更是不了了之。

(四)工作方法有时过于简单化。部分纪检监察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管人”,从而在对待出问题的干部职工上,不是严肃批评、耐心教育,而是简单行事,不能真诚地帮助他们认清问题所在、自觉整改,常常使对方口服心不服。

一是思想认识模糊。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认为自己身处执纪执法的要害部门,享有监督惩处别人的权利,平时不注重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的培养和提高,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二是失衡心态作乱。有些干部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是清水衙门,付出多,回报少,环境艰苦,工作辛苦,生活清苦,得不偿失。有的认为政治上没奔头,交流难,提拔慢,于是在政治上放松警惕,行动上降低标准,工作上放之任之,更谈不上培养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

三是自我要求不够严。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总认为当前工作环境不佳,以致态度消极,随波逐流,公仆意识淡化,自律意识弱化。

四是工作能力不够适应。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处理各种新问题、新矛盾和新困难时,常感能力不济,效果不佳。有的平时忙于中心工作,放弃本职“责任田”,对本职工作虚以应付,问题发现不了,案件查办不了,即使查办案件也存在经验不足、质量不高的现象,既不能在理论上学习提高,又不能在实践中锻炼成长。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综合素质。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多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只有加强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随着科技的发展,违法违纪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智能化,办案难度相应加大,那种靠经验工作、办案的旧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面对这种形势,一是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或是以案代训,即从基层抽调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大要案的查处;二是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经常举办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上级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

(二)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纪检监察干部对自己应严格要求:一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有为党、为民弘扬正气打击邪恶的雄心壮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艰苦奋斗,勤奋敬业。二要正确运用自己的职权,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不徇私情,自觉拒腐防变。三要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团结协作。四要带头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作风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坚定性,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在复杂形势下辨别是非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意识和能力。当前,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有所抬头,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是腐朽思想侵蚀和不法分子拉拢、腐蚀的首选对象。因此,只有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教育,才能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和秉公执纪的优良作风。

(四)加强自我监督,强化自我约束。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招商引资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往也在不断扩大,开放与发展过程中一些消极腐朽的东西也乘虚而入,腐败的形式也日渐复杂,吃喝玩乐、贪图享受等腐朽生活方式已成为违法违纪分子的“糖衣炮弹”。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会自我加压、自我监督,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榜样。

(五)实行轮岗交流制度,提高业务能力。有计划地实行轮岗培训,实行不同岗位的轮换,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在不同的岗位上都能适应工作,逐步成为知识全面、业务精通的多面手,从而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这样,既能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充分发挥个人的潜能和特长。

总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除以上几方面的对策外,还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只有充分运用外部条件的优势,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作用,只有保持纪检监察干部良好的政治素质,才能不辜负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厚望。我们应当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务必”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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