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商局法治调研报告(实用18篇)

时间:2023-12-04 06:36:27 作者:文轩

调研报告应该注重数据分析和量化研究,以客观的方式呈现问题和结论。下面是一些成功撰写调研报告的经验和教训,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农村法治建设调研报告

1、对农村法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存在偏差。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群众越来越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并以钱作为看问题、办事情、论实绩的标准,因此,农民对依法办事及农村法治工作的认识大大减少,而村民委员会借口抓经济工作是硬指标,对农村法治工作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认为组织农民学法是增加农民负担,而且农村中的老人因年纪大且没文化,对法律法治搞不懂、听不进、没法用。作为村民委员会,忽视了农村法治工作对以法治村及提高广大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作用。

2、农村法治工作“三无”现象依然存在。所谓“三无”是指农村无专职依法治理工作队伍、无专门的工作手段、无专项活动经费,农村法治基本流于形式,大多数村普遍存在简单、陈旧的宣传手段和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3、农村法治存在的难点。在农村开展法治工作,一是集中村民学习难。主要是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在家大多是不识字的老人,在时间、地点上无法统一,若分小组分散学习、人员太少,所以很难集中组织学习;二是农村中法治骨干难找,农村的村社干部文化水平低,对他们的法律培训又少,他们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不多,让他们给村社讲解法治,也只能念念法律条款,所以学习法律的效果不明显;三是难抓到点子,村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学法基本上处于被动,大多数村民只有遇到纠纷才去了解法律;四是认同度不高,一些村民认为,在农村抓法治是搞形式,导致权大法的认识存在,个别村民遇到涉法问题时,习惯于求助家族势力,找关系,托熟人解决,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村民学法的积极性。

4、农村依法治理基本保障有待及时落实,依法治理力度不强。目前,我乡没有司法助理员,有阵地无人员的现象长期存在,给开展依法治理工作造成不便。

二、我乡农村法治工作难开展的原因。

1、法治观念上重视不够,认识不清。一是村民法纪观念淡薄,工作难以开展,上面只停留在口头上,行动上不重视,村里干部不会主动搞,个别村干部认为村民越懂法,工作越被动,因此对依法治理工作应付了事。

2、对法治工作责任不明确。区、乡的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健全,但到了村一级就无人“接招”,农村依法治理工作就成了无人管事的工作,责任不明确的现象较为突出。

3、开展法治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硬。首先,上级缺乏对农村依法治理工作的分析研究,形式过多,活动开展较少,未达到应有的效果。

三、

1、着力建立农村法治工作机制,引导依法治理工作。一是配强农村依法治理工作骨干,做到有人管事,确立专职的法治宣传员,并与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真正把法治工作纳入村级事务管理中;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把农村法治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并与工作绩效挂钩,纳入乡对村的目标管理之中。

2、着力加强对村社干部的法律培训。对农村专职法治宣传员要分级负责,层层抓好培训,充分发挥法律培训在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乡要负责抓好村社干部的法律培训,村负责抓好对户主的法律培训,通过培训,真正实现村、社、户都有法律明白人。

带动几个村,从而促进农村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4、着力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农村法治工作。依法治理是一项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没有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是很难开展的,因此,要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重点开展法治宣传专栏,加大普法力度,要以基层为依托、以部门为主体、以活动为载体,不断掀起依法治理的高潮。

依法治国调研报告

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和国家既定的发展战略。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结晶和传承文化的.载体,在法治建设中无疑承担着首要的责任。20xx年4月,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在国家层面正式提出了创建法治城市的号召。本文拟针对当前法治城市创建中存在的问题,谈一下个人浅显的看法。

法的最初产生,即与城市、商品交换有着不解之缘,可以说,法在城市之中孕育产生。经过数千年的发展,法已经渗透到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市民社会自发的演变进化,法治社会或许也会自然生成;而通过有意识的开展创建活动,法治城市的形成则会更加快捷。当前,各地创建活动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随着区域竞争的日趋激烈,各地都非常注重城市形象的塑造和宣传,注重通过创建活动,获取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森林城市、环保城市等各种荣誉称号,以增强城市的核心竞争力。相形之下,法治城市这一颇具含金量的称号并没有得到城市执政者的广泛关注。除了江苏、广东、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之外,在全国其他地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往往悄无声息,相关职能部门也无所作为。在一个地区内部,由于执政者法律意识的不同,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重视程度也存在差别。创建活动没能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展开,也尚没有形成各地相互竞争加压的态势。

法治建设更多的属于软件建设,属于城市竞争力中的软实力,本身在考评方面就面临着量化的难题。加上法治城市创建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由此很难形成真正系统完善的考评细则。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其他创建活动,相关主管机构都已经出台了明确的考评标准和细则,各地在创建过程中操作起来比较方便。法治城市创建,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除江苏、深圳等地出台了地方性的法治县标准、法治政府标准外,尚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出台,全国普法办的文件也只是提供了原则性的指导意见。这种状况,客观上亦给创建活动的开展制造了难题。

法治城市创建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需要强有力的协调机关。政法、司法、公安、检察、法院、法制,以及政府众多执法机关在创建活动中都要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些机关隶属不同、性质不同、业务不同,如何整合资源,形成创建合力,对协调联动机制提出了很高要求。目前各地协调联动模式不同,较多的是由县、市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协调职能。这种模式面临着缺少权威、缺少制约手段等弊端,难以发挥有效作用,造成众多相关职能部门没有把创建活动当做一项必需的任务来抓,创建往往流于口号和形式。

法治城市创建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这是全国普法办提出的创建工作原则。各地在创建过程中,往往强调行政主导,本也无可厚非。正如马怀德教授所言,“在中国这样一个主要依靠行政主导的发展中国家,推行法治与发展经济一样,需要来自政府方面的强大动力”。但是,法治创建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只有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法律信仰得以建立、法律权利得以保障、法律诉求得到满足,才能说城市实现了法治化。在当前的创建活动中,往往忽视了市民社会的培育、忽视了民间组织的参与,创建活动缺少了“源头活水”。

城市间的竞争对城市品牌塑造提出了要求,城市执政者自身有通过创建为城市获得各种“城市名片”的内在动力。比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等在经过考察认定合格后,国家相关机构往往要授予该城市荣誉称号和奖牌,一些省级政府对取得荣誉称号的城市还要给予物质奖励。作为一种创建活动,法治城市创建因此也需要有明确的看得见的荣誉作为目标。当前,江苏等地采取了授予“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方式。在国家层面,尚没有关于“国家法治城市”如何申报、由何种机构负责评审等规定,这一定程度上将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限定在了省级区域之内。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国家级目标的缺位,导致创建活力未能得到激发。笔者建议,可以在设立“省级法治城市”的基础上,尽快确立“国家法治城市”这一荣誉称号和制度,使二者能够有效衔接。

创建活动需要多方参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协调职能的模式难以满足需要。考虑到中国目前的政治体制,建议设立专门的“创建法治城市领导小组”,由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等系统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具体涉法部门的领导为成员,定期举行例会,讨论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在领导小组下,设立“创建法治城市办公室”,直接隶属于所在市市委市政府领导,由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经验的专职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法治城市创建标准的拟定、日常的督察、年终的考核等职能。当然,机构方面的问题没必要整齐划一,可以由各个地方结合自身城市特色创造性的设置,重要的是机构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在具体创建过程中,为保障机构的权威性,增强其协调联动能力,可以赋予其相应的权力,比如对日常法治工作的检查权、对不服从协调的建议处分权等,该机构亦可以通过对创建工作的考评奖惩确立自己的权威。

法制城市创建涉及面广,但城市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应抓住几个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最为关键。普通市民在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要经常和政府机关打交道,建设服务、责任、信用、公开政府是市民的普遍诉求,这些诉求归结于一点就是建设法治政府。公正司法也是创建活动的重点。市民社会中纠纷不可避免,纠纷能否得到公正解决,直接影响市民的法治信仰。正如一句著名的法谚所说:“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比多次不公正的其他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公正的举动不过弄脏水流,而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则把水源弄坏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规范的市场秩序也是法治城市的必然要求。市民生活在城市中,首先需要生活的安全感、交易的公平感,法治城市应当是一个犯罪和治安案件低发的地区,一个市场发育成熟,市场资源自由流通合理配置,各种交易诚信公平的地区。

法治城市创建的成果将由市民共享,法治城市创建的过程离不开市民的广泛参与。要发挥办事处、社区等基层单位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宣传活动,调动群众参与法治城市创建的积极性。在立法过程中,可以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由市民参与其中,做到民主立法。在司法审判活动中,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让群众参与司法活动。可以将一些典型案件的法庭开到群众中间,使市民近距离的受到法治教育。可以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传媒,向市民宣传普及法治知识。特别是对于群众的诉求,要及时有效地解决反馈。要扩大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范围,提高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使市民能够得到及时的法律帮助。在制定法治城市考评标准时,群众应该广泛参与;在出台的考评体系中,市民的法治满意度、法治参与度,应当成为主要测评指标。

创建法治城市,推进城市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是城市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城市的执政者、管理者,应当清醒的看到法治城市创建的价值所在。法治城市创建的考评标准和机制需进一步探索完善,对创建活动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也有一个深化的过程,法治城市创建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我们常抓不懈的研究和努力。

基层法治建设调研报告

随着时代的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员还应该合理运用法治思维,将其融入安全技术、生产技术之中,这样才能够让安全更“安全”。

一、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需要完善。

目前,建筑行业之中,有一部分对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起到支撑与配套作用的规章制度以及法规需要修订;部分法律法规不适应建筑安全方面的监管,如,现有的立法对于安全专项监管的职责规定还不够明确,这样就无法完全的理顺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二)安全生产规范化不足。

目前,在建筑的安全生产实践之中,还存在现场的安全方案编制不详细、规范条例不规范、引用的法律法规不当,从侧面就暴露出安全生产规范化不足的问题。

二、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创新。

(一)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运用法治思维是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的基础与前提。古人有云:小智治事,中智用人,大智立法。只有良法才能够善治。想要推动建筑安全生产,作为安全员,就应该抓好法律体系建设这一个契机。

第一,作为安全员,需要更新自身的立法理念。安全员需要在实际的建筑安全管理之中结合《安全生产法》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安全目标,不断弱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经济属性,能够体现出建筑施工人员的权益维护,促进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的统一立法。第二,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立、改、废。进行安全生产立法顶层设计的完善,基于《安全生产法》作为核心,配套法律法规以及安全规章制度的建设,这样就能够完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提供基础条件。

(二)落实法治思维,促进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事故防范,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得以好转作为建筑施工安全员,应该落实法治思维,结合“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持续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推进工程质量治理的过程中,能够实施监督检查,打击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的.行为,并且针对严重质量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追究主体责任,促进工程各方能够严格按照法规标准来开展组织施工,为安全生产奠定基础条件;抓周基坑支护、脚手架、土方开挖、起重机机械安装、模板支撑等具有较大危险性的工程排查与治理,利用安全员来开展自查自纠,抓好隐患的合理整改,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整体的安全性;落实严格执法要求,针对各种违法违规的行为必须依法查处。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依法依规来进行安全管理,强调对事故频发与多发区域的专项检查,对于监督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认真等问题,都需要严格的处理,避免其违反建筑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落实监督法制,对影响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针对施工操作中,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建设程序、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问题,安全员都应该依法按照相应的条例上报,做好相应的处罚与整改。

总而言之,作为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该从自身做起,不断的培养自我法治思维,能够在实际的项目生产活动中利用法治思维来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当然,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是每一位安全员必备的能力,但是如果能够在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之中合理的融入法律法规等条例,这样就能够让项目安全管理更加完善。

农村法治建设调研报告

自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弘扬法治精神”这一重要命题以来,意味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落实进入了新的阶段,从法律制度的层面深入到法治精神的内核,从法制体系的构建升华到法治文化的培育,由法律水平的提升转型到法律信仰的塑造,为新时期法治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价值目标,指明了新的奋斗方向。

化形态,是法治建设的“灵魂”,是推动法治进程的内在动力。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法治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法宝,紧扣法治如皋建设的目标,将法治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法治文化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当前,如皋正处在“转型升级调结构,奋力跨江争八强,开启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新征程”的关键发展阶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进一步深刻理解和把握十七大的新要求,大力拓展法治如皋建设新领域,把“腾江越海、登高致远”融入到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中去,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多方联动,全力推进法治文化工作机制。

入法治如皋建设的大局中,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群众性的重点工程来抓。严格贯彻“五五”普法考核机制,形成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的核心力量。

社会联动,共同建设法治文化。将法治文化建设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不断健全责任机制,把法治文化融入管理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切实强化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政策、资金和人员等各项保障。积极探索社会动员机制,既要使司法、行政执法机关以及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专职人员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又要拓展社会参与途径,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法治文化建设,引导各类媒体自觉承担起公益性法治文化建设的社会责任,努力形成各方面协同配合、合力共创的生动局面,为建设法治如皋提供坚强有力的精神文化动力。

二、开拓创新,致力打造法治文化特色品牌。

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项目实现品牌化。完善领导干部“卡网碟”学法套餐,致力打造“雉水在线”如皋市干部学法平台,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优化法律援助“12348”文化品牌,不断丰富如皋法律援助工作的内涵,让如皋法律援助全省领先,叫响全国;在主城区公共娱乐场和主要干道,筹备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和法治文化一条街,培育镇、企业、学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典型,努力建设机关与基层、城镇与乡村,多位立体的法治文化新格局。培养公民对法律的崇尚和信仰,使法治意识融入每一个公民的内心,成为每一个公民文化心理的一部分,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自觉意识和追求。

述法考评工作向纵深推进;二是做优建设法治县市的“品牌”,进一步强化镇法制工作室建设,落实专职法制员,发挥辅政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三是做优法治政府“品牌”。加强行政争议诉前协调中心和行政争复议前协调中心建设,实施中心协调和流动协调,大幅度压降行政案件、败诉案件和重点行政信访量;四是做实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品牌,将基层民主法治村创建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深化乡村、社区、企业等基层的依法治理工作,引导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引导基层群众依法参与公共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四个强化,大力营造法治文化浓厚氛围。

加强城市法治文化建设,良好的氛围是基础。我们要进一步突出“四个强化”,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和环境,一是强化法治文化与其他文化的融合,把法治文化建设与传统文化、廉政文化、行业文化、旅游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等全面融合、有机结合,二是强化法治文化的传播推广。积极推进法治广场、街区、论坛、学校等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市建设一批传播法治文化的主阵地,加强对公共信息资源的整合,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载体传播法治信息,抓好法治专栏建设,增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三是强化法治文化的理论研究,切实发挥法学会的作用,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更好地指导我市的法治实践。四是强化法治文化的市场运作,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在法治文化产业上投资、发展,积极开展法治题材文学艺术作品创作,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的法治文化产品,运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让法治文化不断融入主流文化之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依法治国调研报告

逾二十年的全民普法工作在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距离时代的要求、人民的需要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方面表现在:一些地方和单位部门对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认识不高,对这项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有些公民甚至党员干部,法律意识不强,时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皇皇一个“法有关系亲疏之分”“法为有权者所用”的现状,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社会效应;另一方面表现为:国民教育中侧重公民义务的教育,忽视了公民权利的教育;侧重法律条文的单向灌输,忽视了法律素质的养成。

首先是立法环节。在社会管理的多数方面现行立法层面仍处在构建枝干的阶段,实践中很难发挥有效应对社会实质需求的作用。例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需要的行政收费法、行政强制法、行政程序法、政务信息公开法等,都还没有制定出来。同时,地方各级权力机关的立法作用发挥不明显,欠缺主动立法的理念和信心。

地方权力机关本身就应该是一级重要的立法机构,是基本法律有效实行的推动者和监督者,地方性法规应该是最具有鲜明特色的法治宝典,成功的地方性立法又能为国家立法技术的不断完善提供最鲜活的素材,但可惜的是现实的地方权力机关的行政性质偏重,法律人才缺乏,日益成为一个彰显单一职能的议事机构,甚至惟命是从,此现状完全有悖于宪法规定。通过立法来呼应群体需求,既能深化有法可依,又能为群众的法治信仰提供对应的保障。

其次是执法环节。由于我国的体制原因,政府承担着大多数的社会执法功能,对侵权行为的司法救济也往往与行政权力的实施不构成自然过渡,因此,依法行政必须成为政策执行者、执法者的首要工作原则。行政权来源于法律的确认,行政权的实施必须以法律(这里指广义的法律、规章)为依据,当法无明确规定时,则应以法的原则、精神为依据,在涉及到公民群体或个人时,则必须切实保障宪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而不能为行政权的便利实施去人为地宽泛地、想当然地解读甚至遏制。人民群众在亲历的涉法实践中也将以法的规范、法的理念来审视事情本身,来审视相对方的法治素养,在最终的公正结果面前受到法的教育。

自纠自查必须以系统内的独立部门来负责,这既是一种司法技术层面的帮助,又是一种行业自律的管控;社会监督是执法者的外围监督,是以相对方合法利益为依据的精准衡量,也是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培塑法治信仰的积极能动,能较好地实现法制的社会目的。执法者首先要确保自身行为符合法的界定、要求,同时要依法对待相对方,切实尊重相对方的一切合法权益,确实如此才能获得令畅政通的社会效应。

程序正义促进法治的完善。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是“良法人人遵守”,程序正义是“良法”的组成部分,又是“人人遵守”的重要原因。只有人们感到自己受到了法律的平等对待才会自觉遵守法律,而程序正义恰恰要求法律实现过程中的平等公正。

在这里之所以将程序正义单列出来强调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国情,几千年来的封建社会的传统法律文化和观念之中“重结果轻形式”,是中国法律的一大特点,“中国人寻求的是实际的公道而不是形式上的法律”的鲜活事例比比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不断完善,公民民主意识、法制观念的日益增强,人们已经逐渐给予程序公正越来越多的重视。另一方面,有些法律知识有限的普通百姓,对裁判结果正义与否的判别标准,通常是从制度上看法定的程序是否得到保障和贯彻,因此程序公正才是实现实体公正的根本保证。如果程序的设计和实施公正,那么大多数情况下做出的实体处理会是公正的;程序公正也有着独立的价值,它本身体现着民主、文明、法治和人权的精神,并不依附于实体公正的实现而存在。良好的程序公正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应该公开透明,具有鲜明、完备的形式逻辑。

第二,应当保证各方法律地位平等,不允许搞差别待遇,不允许剥夺任何一方的争辩诉讼权利。

第三,必须使裁决者处于独立和中立地位。

第四,应当为对立意见提供正面交锋和辩论的机会。只有坚持程序正义才能较好地引领法治公信力的构建,才能最终保障法制正义的实现。

人民群众在自身权益受到威胁、侵害时需要律师的介入,律师能为代理方的利益认真地为当事人辩护,能够起到牵制公检法部门行为不超出法律的作用。而这样的程序反而能够赋予相关结果以足够合法性,进而可能起到避免代理事宜的深度恶化,甚至起到防范再次发生群体性 事件的积极作用。

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中律师也能在以下几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参与领导接访。为领导的回复和决断提供法律保障;

三是参与突发事件善后工作。在事件各方的后续处理中以法律来平衡;四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这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行政权效能的有益尝试。

律师目前在我国是较为独立的具体法制事件参与方,其基本职业要求是司法制度和当事人利益之间的调节者,律师工作的成败得失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法治信仰,因此,我们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充分尊重律师在各类纠纷、案件中的代理、辩护职能,将其作为实现法律公平公正意义的有益介入者,切实摒弃自身单纯的矛盾、对抗意识,为提升法治公信力创造良好条件。

律师最好的“名片”是担当社会责任,做法治社会的倡导者、建设者、维护者、推动者。尤其在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而据理力争时,折射出律师扶弱助困、匡扶正义、勇担社会责任的良好社会形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虽然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但也存在很多问题,法律作为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是巩固政权,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手段,正如战国列子所说“国者,必须以奉法为重。”只有建设成为法治社会,我们才能向法治的小康社会奋进。

农村法治建设调研报告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6月份,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成调研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华带领下,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区法院、____国土资源分局、区环保局、区法制办、____镇、____乡等单位,召开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府办、区法制办等xxx个部门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区法制办专题工作汇报,征求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对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历来比较重视,每年根据省市考核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及时部署安排。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水平,区政府与高校签订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合作协议,借助高校的师资力量,及时更新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储备,培养法治思维,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重大问题决策、化解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借助专业人士的力量,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区政府领导的出庭率为xx%,部门负责人出庭率为xx.x%。

二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以《____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____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为核心,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构建法制工作框架,建立起了完备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体系,逐年增加分值比重,促使部门、乡镇街道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行政执法不断规范。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制度,三年来(20xx-20xx年)共审查了52件规范性文件,有效地规范了抽象行政行为。实行政府合同报备案制度,确保政府合同的合法性,有效减少政府在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执法案卷的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审议制度,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结果的公信力。20xx年以来我区的复议案件听证率逐年上升,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四是政府职能不断转变。深入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努力打造“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的“有限政府”。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留了行政许可事项248项,取消了全部非行政许可,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期,努力打造“高效政府”。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职责,依据权力清单,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等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化、透明化,努力打造“阳光政府”。20xx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13条,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93件,已全部办结,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是一项单项工作,它贯穿于政府组织、决策、执行等各个环节,是一项具有基础价值的体系性工程和系统运行模式。但在工作当中,一些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本质理解有偏差,在推进的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有的干部不习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处理、解决发展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在面临一些难点棘手问题时,甚至错误地认为依法工作妨碍了发展。

性文件送审时怕麻烦,不愿提交到法制办或不及时提交,导致有些违法内容出现在政府文件中。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秉公执法还不够。有些单位执法案卷不但质量差,而且在检查后整改落实不够到位,案卷质量经不起考究。有些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出庭应诉存在抵触心理,觉得自己坐在被告席上有损形象。

三是行政执法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执法过程中仍不同程度存在“重实体、轻程序”,调查取证不充分,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不强,引用错误或者不准确的法律依据等。从我区历年来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来看,绝大多数是因为程序错误引起的。

四是法治建设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目前我区在法治建设方面仍然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问责相对弱化,有些监督程序流于形式化和表面化,失去了监督的实效性和威慑力。联动机制亟待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涉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及监督制约等多方面,但有的单位片面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就是就是法制办的工作,与其他单位关系不大;有的单位缺乏大局意识和合作精神,在涉及多个单位的工作中,常常出现推诿、不作为等现象,造成整体工作水平下降。

一是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有严格贯彻宪法法律的重要职责,是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主体。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更加自觉地用法治眼光审视发展改革问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发展改革难题,用法治规范保障发展改革成果。

二是要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要改变依法行政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推进,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领导干部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三是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的监督问责机制。要加大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本部门行使职权的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要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要在全面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督促检查机制、激励引导机制,把法治建设作为全区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分值比重,突出考评重点,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四是要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一方面要加强对执法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在传统的学法基础上,将____近年来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汇编成册,以案说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执法工作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和法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尤其对行政行为相对人的法治宣传教育。要围绕与群众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拆迁、劳动争议、环境保护、治安防范等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不但熟悉法律,懂得运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要改变以往信访不信法的局面。

农村法治建设调研报告

xxx个部门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征求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现将有听取了区法制办专题工作汇报,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断加强。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历来比较重视,区政府及各职能部。

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

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性、合理性。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区政府领导的出庭率为xx%,部门负责人出庭率为xx.x%。

二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等文件为核心,从重大。

政府合同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构建法制工作框架,建立起了完备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府建设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体系,道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行政执法不断规范。

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制度,三逐年增加分值比重,同时将法治政促使部门、乡镇街年来(20xx-20xx年)共审查了52件规范性文件,有效地规范了抽象行政行为。

实行政府合同报备案制度,确保政府合同的合法。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性,有效减少政府在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提高执法案卷的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审议制度,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结果的公信力。复议案件听证率逐年上升,四是政府职能不断转变。

16213条,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20xx年,共主动公。

93件,已全部办结,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提升。

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是一项单项工作,它贯穿于政府组织、决策、执行等各个环节,是一项具有基础价值的体系性工程和系统运行模式。

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与经济发。

甚至错误地认为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在面临一些难点棘手问题时,依法工作妨碍了发展。

二是制度执行尚有差距。

性文件送审时怕麻烦,不愿提交到法制办或不及时提交,导致有些违法内容出现在政府文件中。还不够。有些单位执法案卷不但质量差,到位,案卷质量经不起考究。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秉公执法。

而且在检查后整改落实不够。

有些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出庭应诉存在抵触心理,觉得自己坐在被告席上有损形象。

三是行政执法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法行政意识不强,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

有效的制止和纠正。

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得不到及时、执法过程中仍不同程度存在“重实体、轻程序”,调查取证不充分,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不强,引用错误或者不准确的法律依据等。从我区历年来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来看,绝大多数是因为程序错误引起的。

四是法治建设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方面仍然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问责相对弱化,效性和威慑力。

目前我区在法治建设特别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失去了监督的实。

在涉及多个单位的工作中,常常出现推诿、不作为等现象,造成整体工作水平下降。

负有行政。

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主体。严格贯彻宪法法律的重要职责,机关的执法水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觉地用法治眼光审视发展改革问题,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更加自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发展改革难题,用法治规范保障发展改革成果。

要改变依法行政与经济工作两张皮。

落实到政府的现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推进,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领导干部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三是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的监督问责机制。

要加大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本部门行使职权的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要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要在全面。

总结。

以往经验。

激励引。

提基础上,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督促检查机制、导机制,把法治建设作为全区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高分值比重,突出考评重点,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一方面要。

____人治和法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尤其对行政行为相对人的法治宣传教育。群众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拆迁、劳动争议、环境保护、治安防范等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群众不但熟悉法律,懂得运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往信访不信法的局面。

要围绕与。

使人民更要改变。

法治政府调研报告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基本方针和政策。“五五”普法期间,我局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以及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等上级机关的统一部署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加大普法、学法、用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全县建设行业“五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根据《关于开展法治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x法法治【2011】1号)的要求,现将我局法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联系实际,全面推进普法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核、检查等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

总结。

确保五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法制宣传教育及组织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公务员深入学习《建筑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读本》、《预防职务犯罪读本》、《反腐倡廉学习读本》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新颁布的各类法律法规,从而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思想,强化责任意识,转变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做到每年度学法不少于60小时;二是坚持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学法4次以上;三是积极组织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人事部门及司法部门组织的普法知识考试共计十余次,考试成绩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历次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三)普法经费投入有保障。“五五”普法期间,在行政经费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我局每年用于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及培训的经费近万元,每年安排一定资金购买普法教材,由局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其人手一册发放到各位干部职工手中,方便大家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

二、分门别类开展普法工作,推进“五五”普法工作。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决策能力。

领导干部既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又是决策者,领。

导干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既是提高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带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需要,也是不断提高我县城乡规划建设水平的需要。为此,几年来,我局领导不但带头参加了省、市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也积极组织参加了我局举行的各类法制教育培训,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建设法治政府基本知识》等普法教材,重点学习了《建筑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等颁布的专门法律法规读本,法律知识和素质有了极大提高,切实做到科学决策,依法行政。

(二)执法人员积极学法,提高执法能力。

公务员及先进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建设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纪检、监察等专项监督,建立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对违法行为和消极不作为而造成重大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五是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政建设教育,适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廉政建设规定,观看反腐电教片,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杜绝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通过努力,行政执法人员增强了自身的法律素质,能够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加强对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

利用安全生产月、12〃4法制宣传日等机会深入工地开展建设法律法规宣传,使广大建筑工人及农民工兄弟受到基本的法制普及和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取得良好的效果;三是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清理拖欠建设工程款工作过程中,充分利用替农民工追讨工资和血汗钱的机会,以加强依法维权为重点,加强对建设领域农民工的维权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农民工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意识、维权意识和综合素质,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努力,“五五”普法期间,我县工程建设领域无重大上访及治安案件,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建筑市场形势稳定。

(四)各类行政执法事项有效开展。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制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时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根本标志。依法行政使我们的各项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但是,当前依法行政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与社会预期相比,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如何理性地把握和分析这些矛盾和问题及其根源,并积极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是当前行政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也是政府法制工作的一项紧迫的任务。一、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1、依法行政工作体制不顺畅推进依法行政,必须构建完善、系统、顺畅的工作体制。目前,我国的依法行政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它承担着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的重要职责。实践证明,哪个地方、哪个地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搞的好,其依法行政也就搞的比较好,社会经济事业的发展也比较顺利。因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在20xx年的党政机构改革中,各级政府法制机构都不同程度的得到了加强。但是,目前我国的依法行政工作体制与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一是“倒三角”的工作体制影响了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从机构设置情况看,政府法制机构的设置为国家、省、市、县四级,乡一级政府未设置专门的机构。从人员分配来看,国务院法制机构人员编制为200人,省级法制机构一般为40—70人,地市政府法制机构一般为10—20人,县级法制机构一般4人左右,有的甚至只有2人,多数还是兼职人员。由此可以看出,我国依法行政工作体制呈现出上强下弱的“倒三角”态势,这种状况势必影响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政府法制机构内部人员结构不尽合理。从知识结构看,目前,政府法制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是从行政工作岗位转行而来,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教育学习,在法学理论、法律理念和法律知识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从年龄结构看,尚未在总体上形成梯次的年龄结构。从个人状况看,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专业性较强,个人发展受限制,一些长期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人员得不到提拔重用,不利于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对“事”不对“人”,影响政府法制机构权威。政府法制对于违法执法人员的处理只有“建议”权而没有直接处理权,严重影响监督效果和政府法制机构的权威,对依法行政工作产生负面影响。2、依法行政意识树立的不够牢固。依法行政在我国是一个全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是带有方向性和全局性的工作,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就必须使依法行政成为自觉的行为,并使之真正融入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中去。但在现实工作中,一些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于什么是依法行政,为什么要依法行政,怎样才能依法行政,还存在模糊的、甚至是错误的认识和作法。有的把依法行政作为一句时髦的口号,喊在嘴上,写在纸上,钉在墙上,却没有落实到行动上;有的把依法行政同经济建设对立起来,一味强调经济发展,以经济建设为借口,制定土政策、土办法,抵制依法行政;有的长官意志严重,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轻视法律手段重个别处理,轻制度管理重协调解决,遇到问题拍脑袋,决策问题拍胸脯,出了问题拍屁股,导致决策失误;有的片面强调行政相对人应当服从行政机关的管理,重权利轻责任,重利益轻服务;有的唯上、畏上、唯权、畏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的只重视领导的讲话、批示,忽视法律的规范、引导功能,讲话没有准则,办事随心所欲,导致行政执法水平不高;有的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制定政策、部署工作脱离实际,导致依法行政缺乏具体实际的内容。3、部分规范性文件不规范。规范性文件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为实施法律,执行政策,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及行政措施等。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可以对法律法规起到必要的和有效的执行作用,有利于完善各级政府的行政法制工作,及时解决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对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程序不规范。由于一些文件起草单位和个人的程序意识淡薄,有的不按规定上报文件制定项目,有的不遵守文件制定计划,有的未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仅凭上级的文件或者是领导讲话便制定一个规范性文件,有的不经过政府法制机构审核便进入审议程序等等,给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造成了一定的混乱,致使一些急需出台文件却迟迟不能出台,使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陷入被动局面。二是内容不规范。

关于依法治市工作的调研报告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为了深入了解我市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4月上旬至5月中旬,由****带领市政协法制委和部分政协委员,先后赴****等县区以及市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法制办等部门就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依法治市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高度重视依法治市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从法治层面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公正司法,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对具体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2012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了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履行听取意见、听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责任追究等程序。**个县区政府也已建立施行了“逢文必审”制度。积极开展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执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同时,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市委、市政府建立了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出台并下发了《**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市问廉问责问效暂行办法》等文件,推动行政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不断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司法建设有序推进。我市司法机关以抓好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加强司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司法人员执法办案水平。市县两级法院依托法院官网、微博、微信平台,全方位向社会公众公开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内容。市检察院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和方法。2014年底,**市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相关案件信息相继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实现和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促进公正执法、强化司法透明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建立了一支由2900多人组成的覆盖全市的“六五”普法联络员队伍,承担起组织实施本单位、本部门普法工作职责;同时组建了13支“六五”普法宣讲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托法定节假日、纪念日、“科技文化教育法律”下乡等活动开展主题鲜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农民、居民、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二、依法治市工作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一是领导重视仍不够到位。部分县区和单位,还没有把依法治市同全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这两大主题结合在一起,没有形成法治思维。主要是有些领导干部受传统的“人治”思想束缚严重,还未能真正的用法治的工作思维和工作方式来依法行政;其次没有建立有效的激励制约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并未真正把依法治市方略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依法治市工作难以抓出成效。

二是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至今仍有部分领导干部把依法治市工作当作某一个机构、某一个部门、某个领导小组的责任,缺乏统筹兼顾、协调各方的意识和制度,依靠个别科室负责、个别人员落实,导致工作实效打折扣,整体推进不足,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三是组织机构有待加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将法治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我市虽然成立了“中共**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机构,但该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统揽全局、综合协调能力很有限,只是一个法律宣传的机构。

(二)宣传教育成效有待提升。

一是普法效果不佳。全市各级部门都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对普法对象的教育方式上往往以法律条文的宣讲为主。发放普法教材、灌输法律条文几乎成为普法教育的主要方法。在宣传教育过程中“普法”只是从上往下压的硬任务,是典型的“要我学”,没有形成由“要我学”的被动状态向“我要学”的主动状态转变,普法效果不佳。

二是宣传手段单一。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公众了解法律的途径越来越多元,如微信、微博等。目前,运用新媒体手段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宣传报道的深度和广度不够。

作的正常开展。我市公安系统具有执法资格民警不到总数的三分之一,且绝大多数是年龄较大的领导干部。具有执法资格的警力上浮严重,使基层警力严重不足,基层派出所往往仅有所长或指导员具有执法资格,直接导致相当一部分从事执法工作却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有时一名警察同一时间出现在不同的地方,造成执法违法的问题。法院系统的这个问题也很突出,一线办案人员也很少,造成积压案件较多,群众对此多有怨言。

二是专业素养仍需加强。由于行政执法要求高、难度大,执法人员既要懂得法律政策,又要通晓本行业务,但我市近年来执法人员主要是通过事业单位招录、复转军人安臵,普遍存在法律素养低、业务水平低的问题,上岗后又缺乏培训。稍有工作资历的人员又不愿意在一线执法,所以不少执法人员难以适应执法工作的需求,更谈不上公正执法。公安、工商、土地、林业、综合执法等部门均存在这个问题。

三是缺乏公正有效的激励机制。由于缺乏制约,执法人员中存在执法不严、随意性大、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同时,缺乏激励机制,工作任务重、责任大、风险高的法官行业存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严重挫伤其工作积极性,直接影响到法院队伍的稳定性;另外,因缺乏保护措施,敢于担当的执法者,个人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四)行政执法工作有待改进。

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调研报告

根据县政协年度工作安排,从5月14日开始,利用10天时间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分四个组,从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四个环节着手,集体调研和个人暗访相结合,通过业务知识培训,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食品安全工作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国家、省、市、县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法规、文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食品安全由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具体职责。县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县质监局负责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管,县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县工信局负责生猪屠宰方面的监管。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承担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的重大事故。截止底,全县粮食总产30万吨以上,果品年产26万吨,蔬菜5.9万吨,肉类总产4.6万吨,蛋类2.5万吨。共有各类经营户1131家,餐饮服务单位835家(其中餐饮企业498户,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92户,企事业单位食堂58户,农家乐接待户32户及各类综合市场餐饮经营户155户)超市商场28家,集贸市场8个,食品生产企业33家,农资生产经营户235家。由于各部门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稳中有升。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些经验做法得到中、省、市的肯定,并在国务院召开的食品监管专题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一)健全网络,监管职责不断加强。

一是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县政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主任,主管领导为副主任,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二是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要求,逐级与各镇、各部门、各单位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三是在全县八个镇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在全县169个行政村,确定了169名食品安全信息员,形成了县、镇、村全覆盖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同时,县食品药品监督局从“两代表一委员”中选聘了13名食品安全监督员,在全县各类学校选聘了188名食品安全协管员,扩大了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覆盖面。

(二)注重协调,日常监管常态化。

工商局、质检局、工信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网格化监管模式,明确责任加强协调、有分有合,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一是严格市场准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抓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领域的市场准入,并加强证后监管及无证查处工作,切实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二是注重日常检查。抓好农业生产环节的化肥、农药使用的日常监管,提高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抽查频率,落实食品流通中的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全面规范餐饮单位经营行为,做到了原辅料索证、从业人员体检、量化分级、餐饮具消毒管理“四落实”,在大中型餐饮单位及操作现场采用视频监控手段对其进行全程监控。三是做好节假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以面粉、肉、奶、豆制品、食用油、醋、蔬菜以各类食品批发市场、超市、景区为重点,在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保证了节日期间和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对学校食堂营养改善计划、鲜肉和肉制品、农药废渣盐、豆制品、酒类、“瘦肉精”和食用油、桶装水、夜市烧烤、农贸市场、食品中违法添加罗丹明b等各项食品开展专项整治18场20余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3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2200余家,下发整改通知书320份,确保了节假日无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抓点示范,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近两年来,全县共命名表彰食品安全示范单位104户,文明餐桌示范店25户,示范镇3个,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4条。开通了扶风食品监管政务网站,累计发送食品安全警示信息22次,4500多条。二是以“食品安全周”、“文明餐桌行动”、“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三是划片包干、分工负责将八个镇划分为四个责任区,分别由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来承担每个责任区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实行集中检查、分散管理等办法,查处违法案件,不断消除监管盲区。四是密切协作,推进群防群治。在宾馆、学校、超市等群众集中的区域设置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牌,促进广大群众的自我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显著,得到各级肯定,但客观讲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食品监管人员配置偏少,经费投入不足。

食品监管人员配置偏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行政人员7人,实际业务工作人员只有2名,显得力不从心,要承担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且无一名专业的食品监督管理人员,力量奇缺,客观上给监管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经费投入不足。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县区按30万人口以下不少于50万元,30万以上人口不少于100万元的标准落实食品监管检验监测经费,20我县实际拨付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经费20万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保障不足。

(二)日常监管还留有死角,资源整合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资源整合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食品监管还未完全到位,安全风险检测数据没有共享,重点检测问题依然存在,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作用发挥不够,由于监管职能部门多,协调衔接方面仍有监管职能交叉、互相推诿,工作不够细的问题,小作坊生产方式较为普遍,尤其是飞凤市场小摊贩,馒头、面条、豆芽等食品经营者有时出现无人监管盲区。

在食品监管工作中存在重公司,轻个体,重固定,轻流动现象,根据调研情况看,对大中型食品单位如学生食堂、食品生产企业都实行了日常监管监控、检查等责任监管网或现代流通网监管工作,而且有示范街、放心店,以此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增加群众放心度。而对个体户,如小作坊、流动摊点等,普遍存在食品安全质量意识不高,加工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等现象。还有个别生产场所和居住区没有分开,对食品安全构成威胁。

(三)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有些政策落实不到位。

执法不够严格。存在重抽查,轻处理,重专项,轻联合的现象。监管部门对分管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面都较窄,只能做到部分抽查,查出的问题处理都以罚款为主。监管部门仅做到对自己负责的环节进行检查,对需要各部门联合执法的农村店铺,农村家宴,小作坊等检查较少。联合执法具有一定的震慑力,尤其是对不易管理的农村市场,小作坊、流动摊点很有效。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面广、且市场本身不够规范,无照经营和小作坊现象存在,给我们监管部门的抽查、检查处理工作带来了不便,“五小作坊”准入门槛低,食品隐患多,群众意见大。主管部门的执法不严,打击不力,造成了违规违法行为的不断发生。

有关法规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由于经费不足,对食品安全事件举报人的奖励不能及时兑现,影响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有关票证通制度落实困难,主要表现在农村的部分食品经营户,不坚持台账记录,有的超市和批发点,怕增加成本,怕暴露业绩,票证使用只留于形式。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制度上再完善。

(四)重监管、轻宣传,食品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重监管、轻宣传。食品安全监管是个庞大的工程,单靠职能部门监管远远不够,必须发动社会力量,做到部门各司其责,社会全民参与,进一步扩大监管范围。另外,部分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意识薄弱,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正面宣传力度不够,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公众普及率不高,导致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全社会参与食品监督的氛围没有形成。

通过查看现场、座谈交流,参与调研的政协委员针对我县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发展,已经成为最普遍、最重要、最需引起社会各方重视的民生问题。要从强化宣传教育入手,常抓不懈。

通过宣传食品安全科学理念和科学知识来夯实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基础。通过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倡导消费者依法维权,增强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监管服务水平。通过宣传食品安全标准相关知识,提高食品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标准知识水平,促进食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食品安全自控能力不断提高。

对广大群众重点宣传食品原料、储藏、制作、烹调、消费等方面的基本常识,使群众增强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自我保护能力,养成科学的饮食习惯,树立依法维权意识,做食品安全的自觉维护者。让农民群众真正了解和掌握农业生产投入品的基本安全知识,自觉抵制有害物质的投入,按标准使用农药、抗生素、激素、添加剂等物质,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对生产经营和食品从业人员要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质量标准、食品安全科学管理知识,树立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品牌意识,提高保障食品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食品监管人员重点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监管知识的宣传,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新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在实际工作中,要发挥好政府的监管职责,统筹安排好,全县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的工作,形成顺畅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和工作合力。

一是要加大政府投入。当前食品安全污染有生物性的也有化学性的,日常监管必须依赖标准的检测设备和手段,单靠传统的手段,已远远不能满足于工作的需要。建议政府在这方面有计划、有重点的逐步加大投入,改善执法部门监管工作条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是要合理配备工作力量,确保监管工作正常运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面广,专业性、实践性很强。建议出台相关政策,选调一批食品监测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监管工作,来提高食品国家标准项目会检率和检验及时率,促使我县食品监管工作不断上水平。

三是要发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综合协调作用。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综合分析研判食品安全形势,适时安排部署工作,着力构建上下贯通,相互衔接的食品安全组织协调体系,确保食品安全各环节有人抓、有人管,不留死角。

四是要整合全县食品安全监测资源,加大重点工作落实力度。建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测机构,通过集中办公、整合资源,统一管理,优势互补,实现检测数据部门之间共享,减少重复检测,降低监管成本。

(三)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

进一步整合农业、工商、质检、工信、食监等主要监管部门资源,建立质量监管体系,以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强化部门配合,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全面强化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大环节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假和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促进食品生产标准化、市场流通规范化、餐饮消费安全化、监管工作制度化,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在种植养殖环节,加大农产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强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的认证、产品认证和无公害示范生产基地建设,严厉打击违法使用认证标志、标识行为,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农产品集散地农产品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严防药物残留超标农产品进入市场,引导和鼓励农民选用新型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降低农产品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加大禁用兽药的清缴力度,加强对病害、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置,严禁病、死畜禽肉流入市场,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各种添加剂的行为。

二是在生产加工环节,全面实施28大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坚决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要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严格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程序,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加大对无证企业的查处力度,依法清理整顿达不到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是在市场流通环节,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下大力气解决无照经营和经销过期霉变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严查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肉、注水肉和未经检疫、检验的各类肉品,加强日常监管,坚决查处非法使用保鲜剂加工水果,销售劣质大米或用变质原料加工粮食制品等不法行为。加强对不合格食品的返市监管,完善相关的处置措施。依法整顿盐业秩序,规范食盐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食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群众食品安全。

四是在餐饮消费环节,以严控食物中毒为重点,加强对集体食堂、餐饮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堵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全面推行学校食堂和中型以上餐饮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对不达标的企业要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不合格的要吊销卫生许可证。强化农村自办家宴监督管理,制定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坚持对农村从业厨师进行培训和体检工作不间断,推行持证上岗,开展农村自办家宴登记备案和分类指导制度,保障群众食品安全。

(四)严格执法,打防结合,注重惩处。

加大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对那些利欲熏心、置人民生命安全于不顾的不法者,食品监管部门要真正做到零容忍,既要有严厉的经济手段,按照法律法规以最高标准严厉处罚外,还应提请司法机关追究相关刑事责任。要选择一批典型的食品违法案件,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追究行政、经济、法律责任,形成警示效应。同时要继续坚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儿童食品和农村市场为重点,加大对分散在村镇的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确保群体性聚餐和特殊群众就餐安全。

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调研报告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狠抓落实,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局作为县食品安全的成员单位,及时传达了有关食品安全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认识,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成立了县科技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科技管理股负责具体实施,要求不断完善各项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对食品安全工作作了职责分工、时间安排、工作措施等具体安排,使各项工作井然有序、顺利展开。

二、全面部署、稳步推进。

我局及时召开了局办公会,传达了全县食品安全有关文件精神,提出了三项措施支持食品安全工作:一是把食品安全列入项目申报指南。作为民生科技项目加以立项支持,并积极向科技部、省、市科技部门推荐我县食品安全科技项目,争取上级科技部门立项支持。二是把食品安全作为科普宣传内容之一。纳入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大型科普活动,同时要求相关的科普基地、科普社区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三是坚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作好相关工作。坚持在全县性重大食品安全活动中做到行动一致,在平时分工中做到食品安全贯穿到职能的履行过程。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宣传是消费者和经营者了解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我们充分利用单位网页、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一是利用开展“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等宣传活动,走上街头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讲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二是开展干部职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利用每周五下午例行干部职工学习会,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三是印制宣传资料,丰富宣传内容。根据《食品安全法》,广泛收集资料,印制了宣传资料5000余份向群众发放。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宣传,增强了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监督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扩大食品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调研报告

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市人大会副主任带领市人大财经委、农业环保委和教科文卫民侨委人,就当前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了调研和督查,食品安全工作调研报告。

一、情况。

近年来,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摆在位置,自主创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结构和发展转变,质量新,产业素质提升;食品安全新提升,生产加工持续;食品监管新,保障体系;品牌建设新进展,制造声誉;监管体系健全,质量基础夯实;全民质量安全意识新,社会环境。是去年8月份开始,我市国务院、省的部署,,组织了为期四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各级各的努力,专项整治行动了、的,了预期。

二、问题。

(一)产品质量总体仍然不高。全市总体质量在粗放型增长和低端产业结构上,总体滞后于全市经济发展,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长期徘徊在80%左右。,各县区发展状况也平衡;传统产业质量不容乐观,小企业质量技术基础薄弱,产品档次不高、性不强、标准偏低,制售假冒伪劣完全根除,质量违规案件时有。

(三)和深化专项整治任重道远。在专项整治过程中了一整套规范和制度,但受从业人员素质等因素,要长期绝非易事,企业对为要索证索票、台帐的认识还模糊,这是要我做的,认识到这是产品质量责任、便于追溯质量责任的需要,容易专项整治反复。

(四)三无企业的彻底取缔难度。三无生产加工点量大面广、有的流动性和隐藏性,还难以应对;主观上看,分段模糊再加上间职能衔接、信息交流不畅问题短期内难以消除,监管机制尚未真正,况且食品生产许可工商登记的前置条件,新办证照情况无法获取,常常被动监管的状态,难免会监管脱节。而且三无生产加工也极易反复,彻底解决确有大的难度。

(五)基层网络建设有待和。市属两区了综合性的公共管理机构,但人员、综合素质和都产品质量、食品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需要。三个县尚未基层监管网络。而产品质量、食品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难点、又在基层,在农村。

(六)法律法规还配套。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处罚条款不,不法分子或诚信的生产者、经营者有可乘之机,使执法应严肃性。食品无照经营整治仍是专项整治工作的难点,是流动摊点,固定的经营场所,卫生许可证,法律的交叉问题如何解决值得。

三、建议意见。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既是一项事关社会稳定的民生工程,又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大任务。建议及监管要本着对、健康安全的宗旨,当前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和薄弱环节,的措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一)牢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xx大报告强调,科学发展观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就要求着力转变发展观念,包括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的发展质量。要认识到,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利益,形象;容忍假冒伪劣,容忍对利益的侵犯和对形象的损害。各级各能牢固科学发展观,是强烈的质量安全意识,是长效机制的首要因素。

(二)宣传教育,培养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的习惯。要与荣辱观的教育起来,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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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消费水平的提高,休闲食品正在逐渐成为日常的必需消费品,消费者对于休闲食品数量和品质的需求在不断增长。我国休闲食品产业潜在市场已经超过400亿。

以食品机械、食品包装为代表的相关行业,也以食品产业迅猛发展为契机,共享食品产业发展盛宴,产品追求多样化、通用化和多功能集成化。

在休闲食品行业快速发展的背后,也仍然存在着食品安全等问题。另外,休闲食品同质化等现象也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与国外休闲食品产业链相比,我国大部分产品还存在着较大差距。无论是机械设备,还是终端产品。

国内休闲食品发展的问题。

产品单一同质化严重。

目前市场上的休闲食品不计其数,每一类别的产品也令人眼花缭乱,虽然生产厂家不同,但产品没有太多本质的区别。

由于休闲食品产业准入门槛比较低,大部分产品的前期固定投入并不是很高,这也导致了中国休闲食品的虚假繁荣。

这些中小企业大都跟在大企业后面,只要知名企业推出新的产品,他们往往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在市场上推出同类产品。这加剧了产品同质化现象的出现,进而导致恶性竞争,对于产品的发展不利。

产品缺乏创意。

包装方面:我国休闲食品行业的产品包装在目前这个时代已经显得太土,已经落下了时代潮流。

口味方面:虽然近些年,由于食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上游行业的发展,终端食品的口味在不断增加,但口味方面仍然感觉是一个尚未完全突破的方面。很多产品仍然固守在以前的口味上,并没有大幅度的改良。

宣传方面:受到我国休闲食品行业的发展现状影响,大部分企业只顾及眼前的利益,而没有进行企业自身形象、企业文化的建设。大部分休闲食品企业并没有在媒体进行宣传、甚至包括公司网站都是东拼西凑。

产品营销网络不健全。

一方面,很多企业缺乏优秀的经销商。在目前休闲食品产品林立的时代,优秀的经销商将为产品的销售带来可观的利润。而目前,只有中大型企业的产品营销网络比较健全。而优秀的经销商、代理商也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四处撒网,他们已经开始在市场上寻找有前景的产品。

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在6月上旬区人大常委会将对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为了更客观、全面、准确掌握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增强专题询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常委会组建四个调研组分头开展调研工作。

自4月中旬以来,四个调研组在专题询问动员会上听取区政府及重点监管部门工作报告基础上,分别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围绕从田间到餐桌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突出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工作建议等内容,进行了扎实认真的调研,并梳理形成了小组调研报告。同时,为了扩大调研的广度和深度,常委会还统一印制了3000余份问卷调查表,委托镇街人大组织辖区居民群众填写,基本掌握了全区人民群众对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评价及看法。

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据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全区共有各类食品企业15959家:具规模的蔬菜、果树种植业、动物水产养殖业等农产品行业107家;生猪屠场14个,其中机械化屠场3个、手工过渡屠场11个;酒类流通备案登记企业2166户,其中批发单位298户;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143家;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7063户;餐饮服务单位6466家。约有行业从业人员9万人。

近几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认真解决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得到增强,企业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打击,全区食品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被市政府评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主城九区第二名。区人大常委会也采取执法检查、督办代表建议、视察调研、暗访等方式,持续关注着全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有效监督促进了一些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

(一)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

成立了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卫生、工商、质监、农委、商委、食药局等多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领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在区卫生局,并明确了食安委、食安办和各部门职责。在各镇街设置了“食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将部分“审批权、监督权、处罚权”委托给各镇街,将监管工作深入基层,努力推进“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区政府通过实绩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方式,确保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区农业、质检、工商和食药监等监管部门加强了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配备了检测设备和检验设施,为依法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如区农委投资300余万元改建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投资60余万元购买了60台残留农药测试仪赠送给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部分专业合作社和蔬菜种植大户;区工商分局先后投入经费200多万元,建立食品快检室1个,快检站2个,为每个工商所配置了快检箱,配备快检车2台。相关部门还加强了监管队伍的业务培训,共举办各级各类培训20期、900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行政监管和执法水平。

(三)组织开展了系列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近几年来,我区相关部门不停顿地组织开展了多次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如区质监局与区内镇街开展了联合执法20余次,取缔非法加工窝点26个,销毁猪头肉800斤;与公安凌晨突击打击豆腐窝点两次,联合检查企业32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2名犯罪嫌疑人受到刑事处分。区食药分局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和专项行动,20立案查处案件175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2件,罚没款210.8万元。区公安分局以“打四黑除四害”工作为抓手,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熬制地沟油的“黑作坊”、“黑窝点”,今年1至3月集中侦办了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共计24件。

(四)抓好食品安全法规及意识的学习宣传。

全区各地各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学习培训活动,重点抓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岗前法律知识教育和专业培训,最大程度地教育企业牢固树立守法经营和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依法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水平。各地各部门通过电台、报刊、杂志等媒介,标语、专栏、告示等方式,以征文活动、创建活动、讲座讲堂等形式,普及全民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健康知识,不断提高民众自保意识。如区食药监分局年开展全区性的集中宣传3次,媒体报道370余次,电视台滚动播放宣传片20余小时,张贴公告6万余份,印制宣传画5万份,编印宣传资料7万余份。

根据县政协年度工作安排,从5月14日开始,利用10天时间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分四个组,从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四个环节着手,集体调研和个人暗访相结合,通过业务知识培训,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食品安全工作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国家、省、市、县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法规、文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食品安全由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具体职责。县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县质监局负责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管,县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县工信局负责生猪屠宰方面的监管。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承担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的重大事故。截止2012年底,全县粮食总产30万吨以上,果品年产26万吨,蔬菜5.9万吨,肉类总产4.6万吨,蛋类2.5万吨。共有各类经营户1131家,餐饮服务单位835家(其中餐饮企业498户,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92户,企事业单位食堂58户,农家乐接待户32户及各类综合市场餐饮经营户155户)超市商场28家,集贸市场8个,食品生产企业33家,农资生产经营户235家。由于各部门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稳中有升。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些经验做法得到中、省、市的肯定,并在国务院召开的食品监管专题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发言。

(一)健全网络,监管职责不断加强。

一是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县政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主任,主管领导为副主任,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二是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要求,逐级与各镇、各部门、各单位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三是在全县八个镇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在全县169个行政村,确定了169名食品安全信息员,形成了县、镇、村全覆盖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同时,县食品药品监督局从“两代表一委员”中选聘了13名食品安全监督员,在全县各类学校选聘了188名食品安全协管员,扩大了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覆盖面。

(二)注重协调,日常监管常态化。

工商局、质检局、工信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网格化监管模式,明确责任加强协调、有分有合,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一是严格市场准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抓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领域的市场准入,并加强证后监管及无证查处工作,切实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二是注重日常检查。抓好农业生产环节的化肥、农药使用的日常监管,提高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抽查频率,落实食品流通中的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全面规范餐饮单位经营行为,做到了原辅料索证、从业人员体检、量化分级、餐饮具消毒管理“四落实”,在大中型餐饮单位及操作现场采用视频监控手段对其进行全程监控。三是做好节假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以面粉、肉、奶、豆制品、食用油、醋、蔬菜以各类食品批发市场、超市、景区为重点,在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保证了节日期间和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对学校食堂营养改善计划、鲜肉和肉制品、农药废渣盐、豆制品、酒类、“瘦肉精”和食用油、桶装水、夜市烧烤、农贸市场、食品中违法添加罗丹明b等各项食品开展专项整治18场20余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3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2200余家,下发整改通知书320份,确保了节假日无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抓点示范,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近两年来,全县共命名表彰食品安全示范单位104户,文明餐桌示范店25户,示范镇3个,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4条。开通了扶风食品监管政务网站,累计发送食品安全警示信息22次,4500多条。二是以“食品安全周”、“文明餐桌行动”、“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三是划片包干、分工负责将八个镇划分为四个责任区,分别由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来承担每个责任区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实行集中检查、分散管理等办法,查处违法案件,不断消除监管盲区。四是密切协作,推进群防群治。在宾馆、学校、超市等群众集中的区域设置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牌,促进广大群众的自我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显著,得到各级肯定,但客观讲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食品监管人员配置偏少,经费投入不足。

食品监管人员配置偏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行政人员7人,实际业务工作人员只有2名,显得力不从心,要承担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且无一名专业的食品监督管理人员,力量奇缺,客观上给监管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经费投入不足。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县区按30万人口以下不少于50万元,30万以上人口不少于100万元的标准落实食品监管检验监测经费,2012年我县实际拨付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经费20万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保障不足。

(二)日常监管还留有死角,资源整合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资源整合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食品监管还未完全到位,安全风险检测数据没有共享,重点检测问题依然存在,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作用发挥不够,由于监管职能部门多,协调衔接方面仍有监管职能交叉、互相推诿,工作不够细的问题,小作坊生产方式较为普遍,尤其是飞凤市场小摊贩,馒头、面条、豆芽等食品经营者有时出现无人监管盲区。

在食品监管工作中存在重公司,轻个体,重固定,轻流动现象,根据调研情况看,对大中型食品单位如学生食堂、食品生产企业都实行了日常监管监控、检查等责任监管网或现代流通网监管工作,而且有示范街、放心店,以此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增加群众放心度。而对个体户,如小作坊、流动摊点等,普遍存在食品安全质量意识不高,加工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等现象。还有个别生产场所和居住区没有分开,对食品安全构成威胁。

(三)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有些政策落实不到位。

执法不够严格。存在重抽查,轻处理,重专项,轻联合的'现象。监管部门对分管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面都较窄,只能做到部分抽查,查出的问题处理都以罚款为主。监管部门仅做到对自己负责的环节进行检查,对需要各部门联合执法的农村店铺,农村家宴,小作坊等检查较少。联合执法具有一定的震慑力,尤其是对不易管理的农村市场,小作坊、流动摊点很有效。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面广、且市场本身不够规范,无照经营和小作坊现象存在,给我们监管部门的抽查、检查处理工作带来了不便,“五小作坊”准入门槛低,食品隐患多,群众意见大。主管部门的执法不严,打击不力,造成了违规违法行为的不断发生。

有关法规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由于经费不足,对食品安全事件举报人的奖励不能及时兑现,影响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有关票证通制度落实困难,主要表现在农村的部分食品经营户,不坚持台账记录,有的超市和批发点,怕增加成本,怕暴露业绩,票证使用只留于形式。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制度上再完善。

(四)重监管、轻宣传,食品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重监管、轻宣传。食品安全监管是个庞大的工程,单靠职能部门监管远远不够,必须发动社会力量,做到部门各司其责,社会全民参与,进一步扩大监管范围。另外,部分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意识薄弱,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正面宣传力度不够,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公众普及率不高,导致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全社会参与食品监督的氛围没有形成。

生产经营者往往功利思想严重,有时为了降低成本,使用违禁药品添加剂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群众身体健康。而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只看表象,不看质量,缺乏食品安全的鉴别能力,从而为伪劣食品提供了消费市场。加之农村多为老人和小孩,价格仍然是选择食品的主要因素。因此,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及法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监督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

法治建设调研报告

按照《xx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调研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xx区人大常委会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于近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区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不断完善了体制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xx区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政府每年组织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大会,区政府常委会每年两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二是建构框架体系。以《xx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xx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为核心,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了"1+6"的法制工作架构,建立起更加完备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二)着力转变了政府职能。一是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按照市里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启动了全区行政权力责任清理规范工作。目前,该项工作第一阶段已经基本完成,待市级各部门出台区县通用清单后进行比照调整,形成全区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二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严格落实"一个窗口"办事制度,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开展审批项目审核清理工作,做好了103项上级下放或委托项目的承接工作,共减少131项行政审批项目,较原有项目数减少14.33%,并及时对外公布。三是继续深化专项改革。深入推进"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等专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了市场活力。

(三)严格履行了决策程序。一是规范政府决策程序,发挥法制参谋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风险评估,听取政府法制机构、政府法律顾问及相关专家的审查意见,经充分研究论证后,最终形成决策意见。一年来,召开发电公司有关问题法律论证等涉法专题会110余次,听取政府法制机构、政府法律顾问法律意见建议260余项,较好地从源头上避免行政纠纷的积累。二是严格政府合同审核,保障区域经济发展。认真落实《xx区政府合同审查备案管理办法》,xx年,共审核政府合同33份,有效地减少了政府在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

(四)切实加强了法制审查。xx年,共审查《xx区城市综合管理暂行办法》、《xx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17件,有效地规范了抽象行政行为。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xx直辖以来以区(县)政府、区(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补充报备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27件,废止100件,失效85件,顺利通过市级规范性文件专项评审。

(五)全面强化了执法监管。一是规范资格管理。组织开展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大培训,全区35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获颁行政执法证件,杜绝了"无证执法"现象发生。二是开展案卷评查。连续第三年在全区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对22个执法单位提交的44份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对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xx年,区交委被评为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

(六)大力推进了政务公开。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职责,重点推进决策、执行、服务以及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事项的信息公开。xx年,以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为依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15条。同时,积极做好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年共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3件并全部办结。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赢得了老百姓对行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保证了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七)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一是强化层级监督,树立复议权威。xx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8件,其中,维持2件、终止4件、转送1件、确认违法1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内部纠错功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二是理顺应诉机制,推动司法实践。坚持"以法庭为课堂,以案件为教材",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强化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意识。xx年,区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47件,所有案件均按照生效判决书不折不扣予以履行,及时化解了行政争议。三是推广仲裁制度,促进矛盾化解。在行政机关与市场主体发生民商事纠纷时,促成推动双方通过仲裁这种既高效又便捷的方式解决纷争,有力地推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xx年,xx区被评为“xx市仲裁推广先进单位"。

(一)法治观念有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是一项单项工作,它贯穿于政府组织、决策、执行等各个环节,是一项具有基础价值的体系性工程和系统运行模式。但在工作当中,一些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本质理解有偏差,在推进的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有的干部不习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处理、解决发展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甚至把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与发展改革对立起来,错误地认为束缚了改革、妨碍了发展。

(二)制度执行尚有差距。区政府早已对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等工作建立了系统的管理机制,并作了多次培训,但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仍有差距。一些单位在规范性文件送审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报送审查,非法创设行政许可、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违法委托行政强制措施;政府合同主办部门不组织相关涉事部门研究论证就报送法制审查;在报送政府合同或规范性文件时不给法制审查留出必要的工作时间,经常是"下午签约,上午送审";在行政执法中,有的单位对违法轻的处得重,对违法重的处得轻,没有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三)应诉压力逐年上升。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案件数量相比往年呈几何倍数增长,对政府及其部门在法治时代背景下的工作开展提出了巨大挑战。xx年,区政府及部门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共94件,比往年增长51%,案件数量明显上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面临严峻考验。

(四)法制机构建设滞后。一方面,近年来,区政府法制机构和人员配备等方面有了一定增强,但与上级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承担起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使命。另一方面,部门和镇街层面,政府工作部门中只有半数专门设立法制(规)科的单位,其余单位则由其他科室兼揽法制工作,镇街则多以综治办兼职法制机构的职责,并无一明确法制专职工作人员,法制工作缺乏基本的组织体系。部门和镇街作为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恰恰停留在一个真空半真空地带。

(一)要按时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区政府各部门要在市级部门反馈区县通用权力责任清单后及时对照调整,保证在今年6月以前,形成全区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并对外公布。同时,要建立行政权力责任动态监管机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

(二)要加快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单轨运行"。我区网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自xx年x月x日启动,目前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已按要求全部录入平台并经审核后发布在网审平台配置。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查找网审平台中存在的问题,强化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对录入事项的纠错工作,为实现全区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单轨运行"创造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同时,要按照市里统一安排部署,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做好与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及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衔接,实时调整,动态监管。

(三)要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主体适格、程序合法"的总体要求,在全区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等活动,保证全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同时,要启动撤县设区后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

(四)要提升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要严格贯彻落实新出台的《xx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x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在往年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进行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以适应市里和区里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五)要严格落实依法行政督促考核。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尤其要把部门负责人的重视程度,部门、镇街向区政府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以及规范性文件报备率等纳入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推动保障作用。

(一)要强化各区(县)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目前,全市各区(县)政府法制机构和人员非常薄弱,与其承担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历史任务存在巨大落差。调研显示,xx区政府法制办目前只有4名工作人员,政府工作部门中只有半数专门设立法制(规)科的单位,其余单位则由其他科室兼揽法制工作,镇街则多以综治办兼揽法制机构的职责。据了解,我市其他区(县)情况也差不多。

因此,建议强化各区(县)政府法制机构的建设,强力推进从业人员资格化、素质培训常态化、制度建设规范化,不断优化法制机构和人员结构,将那些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政府法制机构中,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要求区级配置的法制机构和专职人员。

(二)要加强和修订市级部门的规章和制度建设。要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统筹做好立、改、废工作,修订完善现有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清理和修订在开发征地地区,夫妻正常结婚后要等一年才上户口,对超生子女不缴清社会抚养费,就上不了户口的违反上位法律法规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范性文件。同时,要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梳理各部门的行政权力,明确依法能够行使的职权范围,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三)要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要改变依法行政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推进,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体系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中心组学法等一系列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认知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的监督问责机制。要加强内部监督,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科学设计考核指标,突出责任落实,提高依法履职质量和水平。要加大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本部门行使职权的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要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建设法治调研报告

年11月,区委、区政府部署开展了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工作,近日,调研小组对萌水镇、丝绸路街道、凤阳集团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了解其在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工作中的措施和先进经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建设“法治”、打造“平安”高度重视,将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

1、党委、政府重视,工作思路清晰,奋斗目标明确。萌水镇、丝绸路街道、凤阳集团将建设“法治”、打造“平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民心工程来抓,迅速进行了动员部署。其中萌水镇部署开展了建设“法治萌水”、打造“平安萌水”工作,丝绸路街道部署开展了建设“法治街道”、打造“平安街道”工作,并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确定工作人员,并要求辖区内的村、社区居委会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做到了工作事事有人抓、有人管。同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奖惩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综治组织和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从调查情况看,做好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工作,必须从基层领导干部抓起,从基层基础工作抓起,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综治组织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形成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的防控网络。萌水镇以“三级联创”活动为依托,调整了5个落后村的领导班子,不断加强110报警服务体系建设;丝绸路街道健全了辖区内的群防群治组织,以公安派出所专职巡逻队为主要力量,结合各种义务巡逻队,构建了完整的巡逻控制网络;凤阳集团配齐配强了企业保卫处的力量,为保卫人员配备了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并投入大量资金加强企业的物防、技防措施。

3、坚持严打和集中整治,做好“处法”工作,维护大局稳定。萌水镇、丝绸路街道坚持打击和整治双管齐下,一方面他们按照上级的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对刑事犯罪分子狠狠地予以打击,其中萌水镇2019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5起,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51%,严打效果明显;另一方面,对治安落后村、后进单位实行集中整治,实现了由乱到治。丝绸路街道在“处法”工作中,以“三无”创建活动为总抓手,全力抓好“处法”工作,认真做好了辖区内109名原“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

4、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狠抓了定期排查、检查指导等制度的全面落实。2019年萌水镇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6起,调处成功15起;丝绸路街道建立健全了54个基层调解委员会和212人的调解队伍;凤阳集团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和员工及时沟通,防止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5、加大宣传,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各单位在辖区内采取多种方式广造舆论,使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工作深入人心,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典型事件进行了广泛宣传,为建设“法治”、打造“平安”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普法教育,大大提高了基层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对中小学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避免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基层干部群众普遍反映有以下几方面需要加强:某些基层政法部门的工作作风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依法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够高,寻求法律援助比较困难;群防群治力量薄弱,人员构成不固定,报酬不落实,防范专业化不强;租赁房屋、暂住人口、流动人口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日趋严重;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由农村班子问题造成的矛盾越来越多,处理不慎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现有公安派出所勤务制度与实际情况不适合,社区警务建设滞后。

1、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增强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一是抓住深入学习不放松。要抓好经常性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领导班子要有强烈的学习意识,以此影响和带动干警加强学习,形成浓厚的氛围和良好的学风。二是抓住突出问题不放松。尤其要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彻底解决,坚决防止反复。三是抓住制度建设不放松。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形成有效的管理、监督和激励机制,实现“说了算、定了干”的抓落实的良好作风。四是抓住教育培训不放松。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教育培训方法,积极探索干警自我教育的新途径。五是抓住争创活动不放松。以争创“五好”基层政法单位为契机,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作风转变带来的实效。

2、加大普法力度,纵深发展法律援助工作。要以依法治区、执法为民为主题,大力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继续深入开展“千名农村干部法律素质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同时,法律援助工作要继续向纵深发展,向村居延伸,法律援助工作者可以上门服务,就地办案,将法律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也让在场群众接受法制教育,在无形中起到“解决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

3、建立专业化的群防群治队伍,完善治安防控网络。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

条件下,专业化的群防群治队伍是治安防范的生力军,要规范运作,努力提高其素质。一要全面规划,做好组建工作。大力宣传组建专业治安联防队的重要意义,提高企事业单位参与组建专业化防范队伍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要订立。

合同。

保障队伍的稳定性。严格标准选聘政治可靠、文化程度高、身体健康的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和派出所三方共同签订合同有效保证队伍定岗、定责、定时、定位的要求。三是多渠道筹集经费。可以由政府补贴一部分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受益单位出一部分同时以存车收费等费用支付一部分。四是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由公安部门统一培训管理把治安联防队伍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4、严格实行房屋租赁管理制度,加大对暂住、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各派出所要严格按照规定,对辖区内的出租、闲置房屋进行全面的清查登记,对房屋租赁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出租房屋挂牌制度,房屋出租人必须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明,由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后向当地所在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好《出租房屋审批表》和《治安责任。

担保书。

》后,方可办理出租合同。基层派出所要加大对房屋承租人的监管力度,经常进行检查,特别是对承租房屋进行废品回收,无固定职业人员进行严格控制,避免一部分人以此作掩护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对暂住、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区域,公安机关要组织专门人民展开经常性的排查,堵住这些地方在暂住、流动人口管理上的漏洞。

5、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切实完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教育管理网络。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主阵地作用,大力加强对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建立校内法制教育室和法制宣传园地,做好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和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对辖区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服务场所和音像制品、图书报刊要加强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努力消除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因素。

6、高度重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好这部分人员的安置帮教和转化工作,对确保社会稳定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要实现帮教小组到位,档案齐全,明确责任,切实做到政治上不歧视,生活上给出路,管理上不断线,降低其重新犯罪。加强对监视居住、假释、缓刑、保外就医、管制等外执犯的管理、教育工作,确保不脱管、不漏管,不发生任何问题。

7、抓好农村“两委”班子建设。要针对农村班子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专门成立班子建设指导组,重点解决农村班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无班子的村配齐班子,落后班子的村配好班子,一般班子的村配强班子。要治穷治乱同步进行,督促“两委班子”带领村民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搞民营经济,为群众多办实事,带领村民共同富裕。

8、改革派出所勤务制度,大力推进社区警务建设。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继续深化派出所工作改革,要考虑不同区域派出所的环境差异,在指导和考核标准上不搞形式主义和整齐划一,使派出所的工作适应于辖区经济的发展和群众需要,适应治安形势的需要。二是城区派出所改革必须与社区警务建设同步进行。以预防和减少犯罪为目标,把派出所民警的工作重心由传统的事后打击转移到事前防范上,依照社会公共力量抵制犯罪,逐步实现社会治安的良性循环。进一步推进社区警务建设,在社区设立警务区,各警务区在街面上建立规范的社区警务室。社区民警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收集掌握情报信息、加强实有人口管理、组织治安防范、加强治安管理和为群众服务,构建严密的辖区治安防控网络。三是要大力推进派出所队伍建设,走依法制警,以德育警,科技兴警之路。治安防范中突出科技兴警,建立连接派出所和警务区、警务站、警务室的畅通通信联系,装备良好的交通工具,做到纵横联动、快速反应。

法治建设调研报告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6月份,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成调研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华带领下,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区法院、黄岩国土资源分局、区环保局、区法制办、北洋镇、屿头乡等单位,召开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府办、区法制办等19个部门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区法制办专题工作汇报,征求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对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历来比较重视,每年根据省市考核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及时部署安排。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水平,区政府与高校签订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合作协议,借助高校的师资力量,及时更新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储备,培养法治思维,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重大问题决策、化解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借助专业人士的力量,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区政府领导的出庭率为100%,部门负责人出庭率为91.8%。

二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以《黄岩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黄岩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为核心,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构建法制工作框架,建立起了完备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体系,逐年增加分值比重,促使部门、乡镇街道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行政执法不断规范。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制度,三年来(20xx—20xx年)共审查了52件规范性文件,有效地规范了抽象行政行为。实行政府合同报备案制度,确保政府合同的合法性,有效减少政府在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执法案卷的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审议制度,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结果的公信力。20xx年以来我区的复议案件听证率逐年上升,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四是政府职能不断转变。深入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努力打造“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的“有限政府”。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留了行政许可事项248项,取消了全部非行政许可,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期,努力打造“高效政府”。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职责,依据权力清单,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等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化、透明化,努力打造“阳光政府”。20xx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13条,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93件,已全部办结,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是一项单项工作,它贯穿于政府组织、决策、执行等各个环节,是一项具有基础价值的体系性工程和系统运行模式。但在工作当中,一些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本质理解有偏差,在推进的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有的干部不习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处理、解决发展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在面临一些难点棘手问题时,甚至错误地认为依法工作妨碍了发展。

二是制度执行尚有差距。区政府已对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等工作建立了系统的管理机制,并组织了多次培训,但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仍有差距。一些单位在规范性文件送审时怕麻烦,不愿提交到法制办或不及时提交,导致有些违法内容出现在政府文件中。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秉公执法还不够。有些单位执法案卷不但质量差,而且在检查后整改落实不够到位,案卷质量经不起考究。有些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出庭应诉存在抵触心理,觉得自己坐在被告席上有损形象。

三是行政执法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执法过程中仍不同程度存在“重实体、轻程序”,调查取证不充分,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不强,引用错误或者不准确的法律依据等。从我区历年来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来看,绝大多数是因为程序错误引起的'。

四是法治建设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目前我区在法治建设方面仍然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问责相对弱化,有些监督程序流于形式化和表面化,失去了监督的实效性和威慑力。联动机制亟待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涉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及监督制约等多方面,但有的单位片面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就是就是法制办的工作,与其他单位关系不大;有的单位缺乏大局意识和合作精神,在涉及多个单位的工作中,常常出现推诿、不作为等现象,造成整体工作水平下降。

一是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有严格贯彻宪法法律的重要职责,是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主体。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更加自觉地用法治眼光审视发展改革问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发展改革难题,用法治规范保障发展改革成果。

二是要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要改变依法行政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推进,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领导干部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三是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的监督问责机制。要加大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本部门行使职权的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要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要在全面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督促检查机制、激励引导机制,把法治建设作为全区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分值比重,突出考评重点,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四是要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一方面要加强对执法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在传统的学法基础上,将黄岩近年来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汇编成册,以案说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执法工作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和法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尤其对行政行为相对人的法治宣传教育。要围绕与群众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拆迁、劳动争议、环境保护、治安防范等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不但熟悉法律,懂得运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要改变以往信访不信法的局面。

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局工作重点,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严格食品市场监管,建立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现就将我局流通领域食品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省、市工商局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张新荣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王兆文、刘晨、雷光英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经检分局、市场监管室、注册登记室、“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及各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监管领导小组。根据我县食品流通领域的特点,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先后制定下发了《高台县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高台县工商局“两节”市场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高台县工商局食品监管应急预案》,从组织领导、任务落实及工作措施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要求。同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行政管理目标责任书当中。年初与各室、经检分局、工商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工商所、分局又将监管内容、任务分解细化给各巡查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分工抓,分局、工商所重点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与此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坚持做到“三个一”,即“一月一法一考”,组织开展以案学法,重大执法行动先行培训活动,积极探索培训载体,加强对新理论、新知识、新内容的学习培训,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常规知识、假冒伪劣商品鉴别知识、适用法律法规知识、办案文书处理等为内容的知识更新活动,特别是今年四月十七日至四月二十一日举办的“工商执法大练兵”活动,有力促进了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为发挥工商职能,提高执法效能,稳步推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积极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3.15”、“12.4”等法制宣传日,拟定节日宣传主题,通过在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刊载法律法规知识和典型案例,在市场、商场、饮食门店粘贴标语,悬挂横幅,搭建食品安全咨询台,成果展台等宣传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意识,使工商维权贴近了生活,贴近了实际,贴近了消费者。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材料10200多份,参加5000多人次,设立了现场投诉、举报,法规宣传咨询,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等制度和消费知识展板5块,悬挂横幅22条。现场接受咨询人数400多人,受理投诉案件1起,与所有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门店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二是深入开展消保维权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乡村活动,大力宣传消保维权知识,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广告常识。到目前为止,我局在9个乡镇、135个行政村建立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联络站,选聘了266名联络员,使消保维权网络向农村拓展,农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使“12315”维权体系在打假维权,调节食品安全纠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是以平时检查、重大节日为宣传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了打假维权,净化市场,人人有责的食品安全监管氛围。通过集贸市场集中宣传、平时检查逐户宣传、重大节日设立展台、咨询台讲解宣传等形式,逐步提高了广大生产者、消费者的参与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四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的责任人意识和职业道德。截至目前,我局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发放食品安全典型案例警示材料、相关法律法规材料等学习教育形式,使食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具备了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堵塞了假冒伪劣食品在流通领域内的存在空间。

三、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严把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进一步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自律制度,结合经营者自查自纠,重点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和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等4个制度,突出抓好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和食品批发企业,在全县城乡开展了创建“食品放心消费示范店”活动,向“爱家超市”等30户食品经营单位授予“食品放心消费示范店”牌匾。二是通过扩大12315网络和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充分发挥广大消费者和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着力构建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积极推行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加强对食品退市的监管,防止已退市的食品改头换面二次流入市场。统一制订和印发《高台县食品经营行业自律规范》汇编1600本,内容包括:食品经营者应当履行的职责和应当遵守的规范、关于实行索证索票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实行对食品质量负全责等制度,要求经营者人手一册。在、推行重要商品进货索证、索票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加大了工作的力度,在全县食品经营者中又认真落实了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共检查纠正经营资质存在问题的食品经营者241户、进货检查验收存在问题的26户、食品商标广告存在问题的6户。至目前,已发放商品信誉卡10万多份,进销货台帐800本,签订食品责任书1000余份。今年,由于我局加大了食品安全的整治和市场巡查监管的力度,运用“星级”管理强化对经营者的分级分类监管,通过推行重要商品索证、索票、备案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经营者和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经营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违章行为明显下降。使食品质量监管工作不断加强,食品质量明显提高,从而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和加强监督检查,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三是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国家工商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十条意见”的工作要求,我局将食品监管工作的重心下移,实行食品安全片、段长负责制,构建了食品安全监管“五结合”模式,即“工商所与经营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相结合;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与市场巡查相结合;食品安全监管与经营者建立、落实自律制度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食品安全预警应急处置相结合;教育警示与加大食品安全大案、要案查处力度相结合”,有效地发挥的工商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四是结合“百城万店无假货”、“名优食品入乡进村工程”和“三绿工程”等活动,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放心示范店”、“放心示范超市”、“放心示范市场”等创建活动,树立典型,鞭策后进,营造放心消费市场。截至目前,以在全县城区及各乡镇建立“放心示范店(超市)”30个。

四、加强监管,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努力建设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市场。

(一)、继续加大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力度,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结合度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局的要求,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结合日常监管依法对全县1552户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建立健全了工商所辖区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档案,监管记录和监管记录卡等登记注册基础资料,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20,我局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共取缔食品无照经营户200多户,罚款60000余元。今年上半来,又查处食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案35起。

(二)、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全面推进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结合工商e6办公系统,按照各工商所管辖范围,初步建立了食品经营主体档案、不良行为记录档案、食品经营主体注册登记电子档案和经济户口数据库,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通过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不断提高食品经营主体职业道德,强化自律意识和社会意识,从主观上杜绝了食品不安全案件的发生,促进了食品流通的良性运行。

(三)、继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良心运行,我局以重要节假日为契机,以元旦、春节、“五一”、“六一”为基点,以城区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以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粮油、肉类、蔬菜、食品、饮品、保健品、水产品、酒类、儿童食品为执法检查为核心,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先后集中开展了儿童食品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包装食品、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月饼市场及节日市场、秋冬季食品市场等10次大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通过对全县经营食品其中的800户零售经营门点,8家超市,3家商场,36家宾馆(饭店、餐馆)的餐饮操作间,25户食品批发经营户进行多次检查,特别对有文件通知的涉“红”食品及其它食品,对照企业名单、商品名称、品牌、批次、生产厂址等项,重点进行了清查,扎实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有效维护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至206月底,共检查经营门点3561户次,检查商品10大类194个品种,1800多个计量单位,下达违章警示通知96份。扣留收缴假冒伪劣或“三无”商品总价值4万余元。

(四)、继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行为。今年,按照总局制定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五个到位”、“六查六看”的要求,我局将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认真落实到每个基层工商所,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基层工商所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到位;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食品质量监管和经营者自律制度到位;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无照经营到位;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和预警与应急处置到位。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并对规范情况和落实“五个到位”情况进行了自查,逐所验收。结合高台实际,制定了我局《工商所落实〈规范〉考核办法》,突出“五有、一落实”。即,有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有辖区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档案,有监管记录和监管记录卡、监管责任书、责任区和责任人分布图,有市场巡查和查办食品违法案件登记簿,有与食品经营者签订的责任书;全面落实食品经营行业自律规范。同时,参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的意见,制定了《高台县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强化工商所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落实。

五、整合社会资源,强化社会监督,努力构建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因素,逐步形成“珍爱生命,关爱生活,杜绝伪劣,安全消费”的社会氛围,我局不断整合社会资源,畅通监督渠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首先,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了广大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使老百姓足不出户,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以“12315”行政执法网络为依托,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形成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受理投诉、案件查处、跟踪督办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减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监管工作效能。第三,与消费者协会,食品行业组织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的社会监督和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第四,充分利用报刊、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及时对食品安全大案要案予以曝光。第五、积极发挥工商行政检查职能,组织行政效能检查组,日常监管、临时抽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加强监管,并将履行职责的程度,完成任务的情况与单位工作效能、个人工作业绩相结合,确保了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落实。

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只依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力量,显得有些股单力薄。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积极加强与质检、药检、卫生、经贸、公安、广电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执法资源,增强执法效能,充分发挥团队精神,形成协调、统一、效能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在历次联合执法工作中,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作详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统一协调指挥,责任落实到位,使联合执法行动去得了阶段性成果,对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截至目前,我局会同其他部门联合执法12次,涉足全县范围,出动执法车辆36台次,执法人员64人次,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七、食品经营,食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我局在今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努力的方向。

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食品经营者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起码的职业道德,乘节日之际销售过期、变质、失效的商品和“三无”产品坑害消费者。二是对购进的食品有的业户仍不按要求建立进销货台帐和企业(经销商)的资信档案,对库存商品自查自验和登记备案查验制度执行的不太好,对到期或过期食品以及工商部门有文件通知要求扣缴的商品不作自行撤柜、下架、退货或就地封存处理,更不造册登记,有的甚至还不接受工商部门监督管理。三是部分经营者被动或拒绝向消费者提供合法的购物凭证、商品发票或信誉卡,对明显有问题的商品不能做到无条件的退货。四是一些餐饮业户和从事粮油、肉、禽、蛋、奶、水果和水发食品经营者不能严格依照食品卫生监管的法律、法规建立餐具消毒、卫生保洁和检疫挂牌制度,有的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的《健康证》等有效证件不全,对所售食品的质量合格、商品安全、食品卫生无完全保证。五是部分执法人员在贯彻落实《规范》上,思想还不够重视,重专项检查、轻日常监管,重查处、轻规范,在“五个到位”和“六查六看”的落实上的存在差异。六是食品安全检验设备基本上是空白,检验技术不高,基本上靠执法人员直观感觉进行检验检测工作。

努力的方向:一是拓展经营者教育培训渠道,通过举办座谈会、恳谈会、培训班、发放教育培训材料、知识讲座、树立典型、曝光违法违规等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提高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自身素质,加强行业行风自律建设,形成经营者诚信经营的“商界之风”。二是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规范》,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和思想工作,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工作效能和执法水平。三是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治调研报告

本文目录。

位于**乡政府西北部,距离乡政府1公里,紧邻309国道。全村共有135户,531人,2个自然庄,922亩耕地。党支部现有20名党员,其中女党员2人,共有支部委员3人。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男,现年57岁,初中文化程度。

通过调查,在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方面,**村党支部配齐配强了党支部班子,明确分工,能及时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在带民生产、助民增收方面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有较强的战斗力,在组织群众参与公益事业、落实国家相关惠民政策等方面表现出较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班子成员有较强的履职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

**村党支部主要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抓党支部建设的:

(一)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行之有效的制度要坚持,已订的制度要落实,缺少的制度要补建。村党支部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执行制度,做出表率。通过完善制度并严格执行,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支部一班人的事业心、进取心及责任感,以便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党支部真正建成政治坚定、富民有方、团结战斗、务实创新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加大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要及时吸收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的优秀青年入党,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断增加新鲜血液,逐步解决农村党员队伍老化、党的力量薄弱的问题。

(三)选好农村党组织书记,配齐班子。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充分发挥党内民主,让有能力的中青年出来挑大梁。对有问题的支部成员,要本着保证稳定,“多换思想少换人”的原则,采取措施帮助教育他们,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有钱办事”,就是村级集体经济要有实力,没有集体经济实力,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就通通谈不上。发展集体经济,不仅是重要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只有集体经济发展起来,农村才能解决有钱办事、集中资金办大事的问题,从而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因此,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发挥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突破口,抓紧、抓好。

(五)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党员特别是支部成员政治思想素质和发展经济的能力。要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为目标,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等,加强党员培训教育。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来丰富他们的头脑,用先进的经验启发他们的思路,用党章约束他们的言行,增强他们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本领,不断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培训教育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方式方法要灵活多样。

通过抓以上几方面的基层组织建设,广大党员明显感到党支部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增强了,能够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党委与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前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党员们也大都能够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通过深入村组开展调研发现,虽然我村党组织建设在县委、县政府及镇党委的有力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基层党组织结构设置、党员作用发挥等方面,依然存在一些影响我村党组织正常发展的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班子文化层次参差不齐。年轻、有一技之长的党员多数外出,导致在家党员均为老党员,思想观念陈旧,经济基础薄弱,缺乏解决实际问题和办实事的能力,缺乏自己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创业激情与本领,制约了村级组织正常化发展。

(二)经济基础薄弱。一是村级党组织班子缺乏必要的经济基础,即使主观有干事的愿望,往往处于有心想事,无力办事的尴尬境地,基础设施与公益事业等方面多年难有大的起色。二是支村两委办公经费过少。由于近年来村工作业务繁重,各种检查、会议较多,已不能满足村级日常开支,有时甚至连基本的组织生活会都难以维持,党的基本活动不能正常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措施不力,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支村两委报酬低。由于当前农村工作任务繁重,低保、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危房改造等诸多惠农政策均需实施,给村干部日常工作带来极大压力,90%的村干部都成了脱产干部。而且村干部大多是家里的主要劳力,每月工资已不能支持养家糊口,难以更好的激发村干部工作激情,甚至造成个别村干部军心不稳,缺乏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别是村两委委员、村民小组长的作用难以发挥。

影响基层组织正常发展,有客观与主观的原因,同时又是多种因素长期积累的结果。一个支部一面旗,一名党员一颗星,集中力量抓支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农村党员队伍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保障农村社会稳定、是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关键。为此,我们要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与“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分类定级、转化提升”为抓手,突出抓好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对照“五个一”(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的要求,扎实开展“五好支部”创建活动。

(一)开展班子建设,发挥党员致富帮带能力。

一是对农村“两委”班子实行规范化管理,把“一定三有”作为规范村务运行的根本制度,将致富带头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大学生村官、村“两委”换届未当选但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员,纳入后备干部人才库,为新基层组织建设提供坚强的领导基础。二是执行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等基本制度,抓好村务公开、村规民约和村务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保证村级组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运作,确保最大限度地凝聚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保证全村各项工作得到群众的支持与拥护。

(二)开展阵地建设,发挥农村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党的活动阵地是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我们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协调和以人为本、满足人的全面发展需要的高度出发,彻底改变过去党支部忽视阵地建设的思想认识误区,解决村级组织阵地功能不强的问题。一是实施村级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从根本上消除党员干部怕老百姓认为阵地建设是浪费、奢侈,把村级组织办公场所打造成干部办公中心、党员活动中心、村民议事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和群众文化娱乐中心,确立党的阵地为党的建设服务。二是成立村级信访室,定期安排村“两委”班子成员带班坐岗,让群众有苦有处诉、有理有处说、有难有人帮,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

(三)开展“四个培养”,发挥党员队伍“先锋模范”作用。

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解决人的问题至关重要。为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一是要大力实施“四个培养”工程,即加强思想引导,把致富能手培养为党员;加强技能培训,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加强示范带动,把村干部培养成致富带头人;坚持优化结构,把致富党员培养成村干部。通过抓好“四个培养”工作,进一步优化党员干部结构,提高农村干部素质,增强农村干部为民办事的能力,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二是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通过与党员面对面的交心谈心、上党课、专题培训、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

先进性教育。

和科技文化知识培训,把广大党员的思想统一起来,力量凝聚起来,解决人心散乱的问题。三是多在党员的党性观念、服务意识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上下功夫,把那些年轻有为、退伍及高校毕业回乡优秀青年、致富经商能手、外出务工返乡优秀青年等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强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把农村致富能人青年选配到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中,通过交任务、压担子,促其在实践中增长才干,解决党员“双带”能力不强、村党组织后继乏人问题。四是积极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坚持党员标准,注重改善结构,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三会一课”等措施,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切实提高全村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村地处**县西部,距**乡政府7公里,属丘陵山区,辖7个自然村,864人,218户,23名党员。设一个党支部,下设3个党小组,村级组织健全。全村可用耕地约3000亩,以种植谷子、玉米、小麦及豆薯类为主。村内近几年先后施建机井两眼,蓄水池三处,用于人畜饮水和土地灌溉,人蓄安全饮水问题得到了部分解决,改造中低产田800余亩,完成了村主街道水泥硬化建设。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两委班子成员和群众的共同不懈努力,力争通过努力,使我村经济社会发展迈入健康运行轨道,全村经济不断有新的增强,把农村经济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经济发展。

1、转变村民观念,增强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紧迫感。发展本村集体经济有利于加强本村基层组织和村民自我组织建设,有利于改善村委会、村支委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有利于促进全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只有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了,能够为村民提供比较丰富农村公共物品,才能增强集体统一服务功能,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在生产服务、管理、资产积累上的职能作用。

2、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目标,积极发展多种产业,以“一村一品”带动全村发展。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条件适宜的村民组推广以“小米”为主导,大棚蔬菜种植和养殖多种产业发展的经济联合体。实现土地流转,用以大面积生产无公害绿色小米、蔬菜。采取“村民自筹、上级争取”的方式,同时按照“村干部带头,引进优质品种,组建经济合作社”的模式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事业,形成规模化种植、养殖,提高市场竞争力。

3、对在外务工的村民,要优化劳动就业结构,大兴劳务经济。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培训,按照“减少农民,增长技术,致富农民”的原则,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实行评选优秀在外务工人员活动,按照优秀务工人员的传帮带模式,力争达到“一人富裕,带动一片”的效果。

(二)农村社会、公益事业方面。

1、村庄建设。

建设因地制宜,规划以人为中心。通过对用地布局的调整,提高土地利用率,使之达到科学合理的使用土地,创造舒适的居住环境,使村庄用地布局有利于改善村民的生活居住条件,有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加快我村的新农村建设步伐,全面改善村容村貌和村基础设施建设,丰富村民的文娱活动和业余生活,使村民更能真实感受到改革开放给我村带来的巨大变化。村两委克服困难,多方筹措资金,投资20万元将屯绛干渠两岸改造并建成一个占地3000余平方米的村级文体综合活动广场。新建房实行统一规划,要注意提高民宅设计水平,提供多种房型供农民选用,务求新颖别致、美观大方。做到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

2.道路规划。竭力完成自然村与人行便道的硬化工程,同时尊重道路原有脉络,满足区域内通达性要求。

3.群众饮水工程。人畜饮水还存在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采用集体筹资,个人投工的方式继续把各个自然村的饮水完全解决,为今后的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基本情况。

**村坐落在**县西部,位于**乡东北部,距县城十四公里左右。该村地属丘陵山区,但地理条件优越,交通条件便捷,气候适宜,广泛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同时,外出务工作为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全村共有228户人家,共计大约946人,辖5个自然庄。村中耕地面积2900余亩,粮田面积2500余亩。

近年来,**村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方针,按照乡党委的总体工作思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利用自身优势,发展各种产业,促进自身发展,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稳步进行,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

农产品结构单一,抗风险能力较弱。种植业作为村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渠道,农产品结构的单一化是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所在。养殖业资金不足,存在着带动力不足,发展不稳定的现象。同时,农民素质不高,封建思想严重,法制观念淡薄,缺乏科技人才。

各种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配套;大力发展畜牧养殖;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党支部达到“五个好”标准,在志村两委的带领下,将建设成为村民、集体双富,物质、文化生活宽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

1、继续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大力推行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发展。增加对三农的资金、技术投入,提高农业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建设现代农业。

2、推广健康养殖观念与养殖方式,使养殖业健康发展。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将养殖业发展成为主导产业。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活环境。

1、完善道路设施建设。力争实现100%“户户通”。

2、进一步治理村庄环境,实施村庄环境整治工程。对全村未绿化道路两侧的绿化进行统一规划,基本实现村道两旁绿化,鼓励农户进行庭院美化,建设生态良好、环境宜人、村容整治、生活舒适的新农村,做到人居与自然趋向和谐。

3、努力做好全村的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完成全村的自来水管网改造,确保人畜吃水问题合理解决。

4、加快发展清洁能源。继续加大沼气建设投入,使全村居民都能用上清洁、安全的沼气。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管理制度。组织培训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为民服务的能力,提高村支两委的凝聚力、战斗力。同时,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尤其是财务公开制度,让群众了解并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状况,进一步规划民主决策机制与管理制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提高农民素质,培养科技人才。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提高农民素质。一方面可以通过办学校及培训班的方式,加强农村教育系统建设,另一方面,向农村基层输送优秀人才,加快新技术的推广。进行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用技术与科技装备农业,为现代农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五)大力覆盖社会保障机制,切实加强新农村医疗建设,提高基金使用率和农民的受益水平。逐步提高农村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使广大农民各方面的生活都有一个全面而详细的保障。

(六)强化法制教育与计划生育推广工作。定期举办各种法律知识宣传讲座与培训班,使村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与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进一步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和设施建设,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生殖健康推进计划和“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工程。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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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国家的目标,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文化的支撑。只有在农村基层加强法治文化的建设,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根本内驱力。当前,在我国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xx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战略目标。十多年来,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毋庸讳言,在农村现实生活中仍存在大量与法治社会相悖的现象,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情还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没有在全社会建立起深入人心的法治文化,则是最深层的、最根本的原因。可以说,离开了法治文化,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民有9亿生活在农村,要加快依法治国进程,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基于扬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实需要。

产生于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从根本上来说是“人治”文化,是与现代法治观念相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特点是:重礼轻法,重德轻刑;“人治”高于“法治”;重刑轻民,重义务,轻权利等等。这些传统法律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仍然在阻碍着我国法治的现代化进程,特别对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产生着阻碍作用。要消除传统法律文化的不良影响,就必须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扬弃,并借鉴国外现代法治经验和整个人类文明成果,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

(三)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和谐社会,从本质上来说必然是法治社会,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实现。农村法治文化作为和谐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内容。首先,法治文化与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一致性。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其价值和目的就在于裁判世间纠纷、惩罚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和谐社会追求的也是矛盾、冲突得到有效化解,使社会归于和平与安宁,所以两者在目标上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其次,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推动力。法治文化有助于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有助于营造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有助于保障充满活力的新农村建设,有助于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多年来,农村基层经过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在成为更多农民的首选,农村的法治水平正在向建设较高层次现代法治文化的方向提升。但当前农村有的地方,受自然经济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法治文化的建设还相对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漠,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还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法治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当前,阻碍农村民主法治进程、影响现代法治文化建设的因素主要有:。

(一)长期人治历史造成了人们畏法息讼的心理和行为习惯。

由于我国传统人治理念的根深蒂固,农村一些地区至今还缺乏现代商品社会所具有的那种民主政治的传统,有一些农民的权利和平等竞争的意识比较淡漠,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有的农民受封建社会“法即刑”观念的影响,片面视法为惩罚的工具,视寻求司法诉讼为畏途,每遇纠纷和冲突,往往依凭“乡下事乡下了”的传统,寻求“私了”或纠缠于行政解决的途径,还不习惯也不善于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有的基层干部在处理农村大量的复杂事务时,常漠视法律,依然习惯于用传统的办法息事宁人,一味以不扩大事态为目的,丢弃法治原则,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必要性和权威性尚未被人们所接受。

(二)落后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文化建设产生消极影响。

较差的地方,文化设施还较为缺少,文化活动的品味不高,有的地方赌风盛行,迷信成风,不健康的书刊、音像泛滥,并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因而严重地毒害了社会空气,戕害了青少年的心灵,导致有的青少年因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少数地方政府的随意行为造成农民对法律信仰的缺失。

有的农村地区,由于农民传统上对地方行政长官的尊从,使得乡镇区域常常是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区域而存在的,这就使得乡镇执法主体的行为对区域内法治文化的状态发生重要影响。在一些社会文化欠发达、法治环境较差的地方,有的乡镇干部因自身文化和法律水平的局限,未能依法正确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有的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区域内依然是传统的人治氛围;有的公款吃喝成风,参与赌博成癖;有的受地方势力、家族利益所左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想方设法谋取私利;甚至有的干部自身违法乱纪,贪污受贿。其负面效应所及,污染了一方的社会空气,致使部分农民对法律的信仰难以养成,对法律正义的期待难有信心。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实践中,如何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以法律手段来规范、引导、保障农业和农村持续稳定协调发展,逐步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这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同步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笔者认为可把以下几方面作为工作的着力点:。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宣传,营造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普法规划首次将农民列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为此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培育农民的现代法治意识,引导他们尊重法治的理念和价值取向,营造出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使依法办事成为人们思维和行为的自觉,使法律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武器。法制宣传教育所具有的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功能,在推进法治的过程中正是承担着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职能。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启动,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村镇规划的土地征用、基础设施建设的招标投标、城乡流通体系有序构建、农民工权益的切实保障、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等,都与法律法规息息相关。因此,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要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农村“大普法”的格局,结合当地农村的特色和实际,以“关注民生,普法惠农”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梓、丰富多彩的农村普法活动,把法律真正交给农民,使农民了解法律,使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深入人心,使法律能够在广大农村扎根开花。在普法过程中,首先要满足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要求,从“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出发,树立人文的普法理念,从法律对农民的思维、道德、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入手,通过法治文化的传播提高农民的法律文化素质,从而形成一种依法办事、循法而动的行为定势。要以村级“两委会”成员、党员、村民代表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注重选择农民身边需要的法律,开展普法互动活动,让农民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关注转变,把事关农民切实利益的《。

合同。

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摆在突出位置。要利用村级服务中心的农民法制学校、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新闻媒体、法制文艺等平台,大力宣传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成分,并使之与现代法治精神相融合,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让农民对普法宣传效果看得见、摸的着、记得住,并从中尝到甜头,得到“实惠”。

(二)完善农村民主制度,构筑安定有序的法治屏障。

要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契机,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强化村民自治,实现从“人治”向“法治”、“制治”的转变。要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依法享有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扎实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和财务公开,让广大农民真正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主人,成为民主制度的直接受益者,切实体现“以人为本”,从而不断促进广大农民群众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的提高,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与进步。做到“民选干部为人民、民选干部受监督”,同时要求村干部主动带头守法,使村级决策管理和财务活动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的轨道,还政于民,对村民负责,受村民监督。

(三)加强道德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农村的精神支撑。

构建和谐法治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不仅要从法律制度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还要提供教育和引导,从道德文化上营造谅解宽容的和谐意识,提供和气、和睦、和谐的精神支撑,为法治和谐农村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坚实的社会基础,形成社会进步的凝聚力。要建立起以法律为核心的农村新道德体系,推动法律与道德走向统一。要强化《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八荣八耻”及新农村建设方针的宣传教育,同时,还要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在农村开展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消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以净化农村社会环境,促进农村形成学法律、讲道德、树新风的文化氛围。

(四)加强涉农执法力度,打造依法行政的法治环境。

加强对农民的司法保护,依法切实维护农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为此要合理设置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机构,降低农民的诉讼成本。要建立高素质的农村司法队伍和涉农执法队伍,保证其独立、公正,依法行使职权。要坚决打击各种坑农、害农的犯罪活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和非法吸收农民存款、集资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要落实村“两委会”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建立健全村组干部监督制度,推动村务财务公开。要落实农民群众信访工作,妥善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非诉类问题。强化执法监督,完备执法监督机制,严肃纠正和查处各种执法不严、执法违法行为,定期对执法、司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有效实施,树立法律的权威。

(五)健全利益协调制度,建立规范有效的法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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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同步实施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工程。法治文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于法律生活所持有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思维方式或行为方式,包括人们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想、法律价值取向等。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灵魂和源泉,是法治社会的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要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文化的支撑。只有在农村基层加强法治文化的建设,才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前的紧迫课题。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根本内驱力。当前,在我国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xx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战略目标。十多年来,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毋庸讳言,在农村现实生活中仍存在大量与法治社会相悖的现象,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情还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没有在全社会建立起深入人心的法治文化,则是最深层的、最根本的原因。可以说,离开了法治文化,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民有9亿生活在农村,要加快依法治国进程,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基于扬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实需要。

产生于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从根本上来说是“人治”文化,是与现代法治观念相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特点是:重礼轻法,重德轻刑;“人治”高于“法治”;重刑轻民,重义务,轻权利等等。这些传统法律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仍然在阻碍着我国法治的现代化进程,特别对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产生着阻碍作用。要消除传统法律文化的不良影响,就必须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扬弃,并借鉴国外现代法治经验和整个人类文明成果,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

(三)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和谐社会,从本质上来说必然是法治社会,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实现。农村法治文化作为和谐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内容。首先,法治文化与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一致性。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其价值和目的就在于裁判世间纠纷、惩罚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和谐社会追求的也是矛盾、冲突得到有效化解,使社会归于和平与安宁,所以两者在目标上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其次,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推动力。法治文化有助于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有助于营造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有助于保障充满活力的新农村建设,有助于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二、当前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

多年来,农村基层经过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在成为更多农民的首选,农村的法治水平正在向建设较高层次现代法治文化的方向提升。但当前农村有的地方,受自然经济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法治文化的建设还相对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漠,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还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法治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当前,阻碍农村民主法治进程、影响现代法治文化建设的因素主要有:

(一)长期人治历史造成了人们畏法息讼的心理和行为习惯。

由于我国传统人治理念的根深蒂固,农村一些地区至今还缺乏现代商品社会所具有的那种民主政治的传统,有一些农民的权利和平等竞争的意识比较淡漠,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有的农民受封建社会“法即刑”观念的影响,片面视法为惩罚的工具,视寻求司法诉讼为畏途,每遇纠纷和冲突,往往依凭“乡下事乡下了”的传统,寻求“私了”或纠缠于行政解决的途径,还不习惯也不善于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有的基层干部在处理农村大量的复杂事务时,常漠视法律,依然习惯于用传统的办法息事宁人,一味以不扩大事态为目的,丢弃法治原则,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必要性和权威性尚未被人们所接受。

(二)落后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文化建设产生消极影响。

农村地区的法治文化形态是整个社会文化形态的一个重要构成,两者息息相关。作为乡村文化活动中心的乡镇所在地,其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氛围的影响十分明显。局部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相对滞后,造成乡村文化生活贫乏苍白。在一些社会文化环境较差的地方,文化设施还较为缺少,文化活动的品味不高,有的地方赌风盛行,迷信成风,不健康的书刊、音像泛滥,并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因而严重地毒害了社会空气,戕害了青少年的心灵,导致有的青少年因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少数地方政府的随意行为造成农民对法律信仰的缺失。

三、加快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实践中,如何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以法律手段来规范、引导、保障农业和农村持续稳定协调发展,逐步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这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同步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笔者认为可把以下几方面作为工作的着力点: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宣传,营造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普法规划首次将农民列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为此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培育农民的现代法治意识,引导他们尊重法治的理念和价值取向,营造出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使依法办事成为人们思维和行为的自觉,使法律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武器。法制宣传教育所具有的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功能,在推进法治的过程中正是承担着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职能。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启动,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村镇规划的土地征用、基础设施建设的招标投标、城乡流通体系有序构建、农民工权益的切实保障、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等,都与法律法规息息相关。因此,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要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农村“大普法”的格局,结合当地农村的特色和实际,以“关注民生,普法惠农”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梓、丰富多彩的农村普法活动,把法律真正交给农民,使农民了解法律,使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深入人心,使法律能够在广大农村扎根开花。在普法过程中,首先要满足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要求,从“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出发,树立人文的普法理念,从法律对农民的思维、道德、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入手,通过法治文化的传播提高农民的法律文化素质,从而形成一种依法办事、循法而动的行为定势。要以村级“两委会”成员、党员、村民代表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注重选择农民身边需要的法律,开展普法互动活动,让农民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关注转变,把事关农民切实利益的《合同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摆在突出位置。要利用村级服务中心的农民法制学校、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新闻媒体、法制文艺等平台,大力宣传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成分,并使之与现代法治精神相融合,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让农民对普法宣传效果看得见、摸的着、记得住,并从中尝到甜头,得到“实惠”。

(二)完善农村民主制度,构筑安定有序的法治屏障。

要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契机,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强化村民自治,实现从“人治”向“法治”、“制治”的转变。要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依法享有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扎实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和财务公开,让广大农民真正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主人,成为民主制度的直接受益者,切实体现“以人为本”,从而不断促进广大农民群众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的提高,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与进步。做到“民选干部为人民、民选干部受监督”,同时要求村干部主动带头守法,使村级决策管理和财务活动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的轨道,还政于民,对村民负责,受村民监督。

(三)加强道德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农村的精神支撑。

构建和谐法治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不仅要从法律制度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还要提供教育和引导,从道德文化上营造谅解宽容的和谐意识,提供和气、和睦、和谐的精神支撑,为法治和谐农村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坚实的社会基础,形成社会进步的凝聚力。要建立起以法律为核心的农村新道德体系,推动法律与道德走向统一。要强化《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及新农村建设方针的宣传教育,同时,还要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在农村开展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消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以净化农村社会环境,促进农村形成学法律、讲道德、树新风的文化氛围。

(四)加强涉农执法力度,打造依法行政的法治环境。

加强对农民的司法保护,依法切实维护农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为此要合理设置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机构,降低农民的诉讼成本。要建立高素质的农村司法队伍和涉农执法队伍,保证其独立、公正,依法行使职权。要坚决打击各种坑农、害农的犯罪活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和非法吸收农民存款、集资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要落实村“两委会”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建立健全村组干部监督制度,推动村务财务公开。要落实农民群众信访工作,妥善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非诉类问题。强化执法监督,完备执法监督机制,严肃纠正和查处各种执法不严、执法违法行为,定期对执法、司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有效实施,树立法律的权威。

(五)健全利益协调制度,建立规范有效的法治机制。

建立和谐法治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必须注重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法治机制和利益协调制度。一要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健全慈善救济、优抚福利、社会帮扶相结合的救助机制,完善农村贫困家庭就业、就医和子女就学资助制度,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利益驱动而形成的不稳定因素。二要建立完善农村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积极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使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三要建立完善农村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净化农村社会环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四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处置机制。针对民间纠纷存在主体多元化、客体复杂化、规模扩大化、行为激烈化这一难题,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局出发,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新途径、新机制、新办法,积极排查调处农村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农村不稳定因素,打牢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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