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外债借款合同篇一
__________________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甲方”),与其设立在xxx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及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期限及汇款日期
借款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甲方一次性将上述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三条 年利率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年利率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借款总金额的______%计算,该利率须经*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核准。
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情形下所发生的利率调整,须获得*国家外汇管理机关的核准并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备案手续。
第四条 还本付息
本借款合同第一条所述借款总金额的本息应当在入金后年以内偿付完毕;每笔还本付息须根据xxx于1996年公布的《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外债还本付息手续,获得*国家外汇管理机关的核准。
还本付息计划表 币种单位
乙方如果未能在上述还本付息期限内偿付完毕该笔借款的本金与利息,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另行签订本借款合同的补充法律文件;根据*法律的规定,获得*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备案手续。
第五条 提前还款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在*法律有具体规定的情形下,乙方可以在本借款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还本付息期限之前,偿付该笔借款的本金与利息;利息金额根据借款实际发生时间具体计算。
该提前还款须获得*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 争议解决及准据法
因履行本借款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以*法律作为本借款合同的准据法。
第七条 生效以及文本
根据xxx《外汇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在本借款合同签订后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手续;外汇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文件作为本借款合同必备的法律文件之一。
根据xxx《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借款合同须经*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后,方能生效。
本借款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以中文作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借款合同正本经签署盖章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持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 方:____________(盖章) 乙 方:____________(盖章)
地 址:____________日本国 地 址:____________
签 章:____________签字日:____________
签 章:____________ 签字日:____________
外债借款合同篇二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用于借款方需要。
二、借款种类:个月非承诺借款。
三、借款金额:币种及汇率:x
借款金额及币种:
美元比人民币汇率:按汇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中间价折算。
四、终止权:
贷款方享有绝对的酌定权并以个案处理的方式,按照贷款方认为合适的条款和条件,决定提供贷款与否。贷款方保留在必要时候书面通知借款方在终止本授信的权利并要求借款方马上清还所有未偿还款项和应付利息。
五、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首次提款日在年月日前。
六、借款利率及计息:
借款利率:本借款利率按动用日之年利率加计点计息,即:(一年期年利率+),相关之税捐、规费、扣缴均应由借款方承担。计息:借款利息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于还款日时与本金一次支付予贷款方。
七、还款:
借款人必须于本合同到期日一次性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借款人得视实际资金状况于5天前通知贷款方后可提前还款,并支付银行所产生之相关损失。本合同并无交叉违约条款及加速到期条款。
八、违约责任:
若借款人违反本贷款函约定,借款人应全额赔偿贷款方因其违约而蒙受的所有损失。
九、不可抗力条款:
因自然灾害、政府外汇管制、暴动、恐怖主义或不可归咎于合同双方的第三方责任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不受本合同第八条违约责任的约束。
十、特别约定:
1、根据月4日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理》第二十五条规定,债务人应在债务合同签定后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债登记手续,外汇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文件作为债务合同生效必备的法律文件之一。
2、债务人应根据9公布的《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本合同借款在还本付息前须到当地外汇局办理核准手续。
十一、其它约定:
1、双方约定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地方之法律规范。
2、本贷款函共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或盖章)
借款方:(盖章)
签订日期:
外债借款合同篇三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借款,达成协议如下:
一、借款数额及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人民币元()用在建食品生产加工厂,乙方必须保证借款用途真实有效合法,不得随意改变借款用途。
二、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借款利息
按月息2%计算,按月支付利息。
四、转款方式
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将款项转入乙方指定的下列账户: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名称:
五、乙方承诺事项:
1、乙方必须保证按月支付借款利息,到期及时归还本金,若逾期偿还借款本息,乙方自愿承担日息为万分之五的逾期滞纳金,借款本息总额20%的违约金。
2、乙方保证借款用途的真实性,若乙方随意改变借款用途或者虚构借款事实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乙方自愿以其名下的资产清偿借款本息、滞纳金及违约金直至还清为止。
4、若因乙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签字按手印前已确认知悉本合同的全部事项,对本合同所载条款无任何异议,并自愿放弃抗辩权。
六、其他事项:
七、合同履行的过程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曲靖市仲裁委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债借款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乙方向甲方借款日 元万 元
借款期限:从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20xx年月日以前,甲方一次性将上述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年利率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借款总金额的%计算,该利率须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核准。
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情形下所发生的利率调整,须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的核准并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备案手续。
本借款合同第一条所述借款总金额的本息应当在入金后年以内偿付完毕;每笔还本付息须根据_于1996年公布的《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外债还本付息手续,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的核准。
还本付息计划表币种单位:
乙方如果未能在上述还本付息期限内偿付完毕该笔借款的本金与利息,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另行签订本借款合同的补充法律文件;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备案手续。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在中国法律有具体规定的情形下,乙方可以在本借款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还本付息期限之前,偿付该笔借款的本金与利息;利息金额根据借款实际发生时间具体计算。该提前还款须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备案手续。
因履行本借款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以中国法律作为本借款合同的准据法。
根据_《外汇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在本借款合同签订后到中国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外债登记手续;外汇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文件作为本借款合同必备的法律文件之一。
根据_《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借款合同须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后,方能生效。
本借款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以中文作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借款合同正本经签署盖章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外债借款合同篇五
贷款方:
注册地址:
日期:年月日
借款方: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人:
开户行:
外币结算帐号:
一丶借款用途:用于借款方需要。
二丶借款种类:个月非承诺借款。
三丶借款金额丶币种及汇率:
借款金额及币种:
美元比人民币汇率:按汇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中间价折算。
四丶终止权:
贷款方享有绝对的酌定权并以个案处理的方式,按照贷款方认为合适的条款和条件,决定提供贷款与否。贷款方保留在必要时候书面通知借款方在终止本授信的权利并要求借款方马上清还所有未偿还款项和应付利息。
五丶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首次提款日在年月日前。
六丶借款利率及计息:
借款利率:本借款利率按动用日之libor年利率加计点()计息,即:(一年期libor年利率+),相关之税捐、规费、扣缴均应由借款方承担。计息:借款利息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于还款日时与本金一次支付予贷款方。
七丶还款:
借款人必须于本合同到期日一次性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借款人得视实际资金状况于15天前通知贷款方后可提前还款,并支付银行所产生之相关损失。本合同并无交叉违约条款及加速到期条款。
八丶违约责任:
若借款人违反本贷款函约定,借款人应全额赔偿贷款方因其违约而蒙受的所有损失。
九丶不可抗力条款:
因自然灾害、政府外汇管制、暴动、恐怖主义或不可归咎于合同双方的第三方责任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不受本合同第八条违约责任的约束。
十丶特别约定:
1.根据1月14日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理》第二十五条规定,债务人应在债务合同签定后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债登记手续,外汇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文件作为债务合同生效必备的法律文件之一。
2.债务人应根据公布的《结汇丶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本合同借款在还本付息前须到当地外汇局办理核准手续。
十一丶其它约定:
1.双方约定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地方之法律规范。
2.本贷款函共一式三份,贷款方丶借款方丶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或盖章)
借款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