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讲话稿(精选18篇)

时间:2023-12-27 00:01:34 作者:念青松

通过讲话稿,演讲者可以更好地准备和控制讲话的内容和流程。借助以下这些范文,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优秀讲话稿的特点和优点,从而提高自己的演讲水平。

中学校园法制教育讲话稿

各位领导、各位教师、全体同学们:

大家好!

为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法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今天在我校召开法制教育现场会,邀请了下营交警支队的领导,为我校师生举办法制教育报告会。参加我们今天报告会的还有罗庄子镇洪水庄中心小学的领导、老师和同学们。

下面为大家介绍参与本次活动的几位警官,他们是:下营交警支队,———职位———。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几位警官的到来。

进行法制教育,我觉得这是非常必要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我们急需上好而且必须上好的一堂课,这将会使我们获益匪浅,希望通过今天的报告会,能让大家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今天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也希望大家保持会场安静,专心听讲,认真记录。

下面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警官给我们作报告!

老师们、同学们,刚才—警官的报告,结合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结合学校实际,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我们做了场生动精彩的报告,学校政教处的.工作中心就是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处理学生的违纪情况。德育处将会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加大力度处理来自校内外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不利因素,努力保证全体师生有一个安静安全的工作和学习环境。为此,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感谢—警官的精彩报告!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今天法制教育报告会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1、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守则和规范,为进一步建设平安校园,给自己和他人创造一个和谐安全的学习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2、通过今天的报告会,全体同学要对照自己,提高认识,在今后的生活中要做到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各班回去后,要以这次报告会为契机,举行一次以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3、通过写听报告体会、黑板报等形式,全方位的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会后,同学们要认真反思,积极总结,撰写听完本次报告的感想。每班交4篇心得体会,下周二前交到德育处。学校将对优秀的文章进行表彰。希望大家踊跃参与。

老师们、同学们,以人为本,依法治校,共同创建美丽和谐校园是我们每一位师生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凝心聚力,齐抓共管,为我们学校的明天做出更大的努力!今天的法制教育活动到此结束。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感谢派出所几位警官的辛勤付出。

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精彩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学校召开法制教育大会,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体现了学校领导对我们下一代的关心,是一次有意义的探索;刚才,学校法制辅导员茹彩军同志给我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些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希望同学们和各位老师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会议起到实效。下面,我再对有关工作讲几点意见。

同学们,刚才听到的几个案例,大家也许不敢相信,但这都是确实存在的。简直让人扼腕叹息,你们正处于花季,本是天真无邪的,如此骇人听闻、丧失人性的案例说明了什么呢?在我们身边,有没有过类似的事情呢,如果没有,那么有没有这样的`苗头呢?我记得有一位母亲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孩子,我什么都能给你,但生命只能给你一次。同学们,你们的父母、老师包括你自己,没有一个人希望自己的将来遭受牢狱之灾吧!同学们,今天会议的重要性,大家要从个人成长和祖国将来的`高度来认识。

各位老师、政法部门同志,为青少年提供一个健康有序的成长环境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每个人,都要养子女,古人说“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希望大家关心青少年健康和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和谐有序的环境。老师的工作我不再强调,我只代表镇党委、政府郑重承诺,将调动一切力量,依法打击青少年当中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学生中有犯罪倾向或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采取帮助、教育、挽救措施,对学生当中存在的敲诈、勒索、抢劫、盗窃、结伙打架等违法犯罪严打重处,绝不姑息手软。

同学们,我的讲话主要针对各位学生,希望大家结束后对照刚才的案例,认真反思自己过去的思想和行为,彻底革除不良习气,做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小公民,也希望学校把这样的活动形成制度,定期开展,不断创新方法,创新载体,使我镇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轰轰烈烈、扎扎实实,起到实效。

谢谢大家!

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在这里举行的"安全法制教育报告会",就是要把我们所开展的"注重安全、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向新的高潮,让安全意识入脑入心,让法规校纪成为我们的行为准则,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学校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下面,我就学校的安全和法制教育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抓安全教育应坚持以人为本,着重能力培养。

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规的要求,我们在开展安全教育时,要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明确指导思想。就是抓安全教育,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使广大中小学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具备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第二,明确教育目标。即通过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安全责任感,使学生逐步形成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行为的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养成在日常生活和突发安全事件中正确应对的习惯,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和减少安全事件对中小学生造成的伤害,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第三,明确基本原则。即安全教育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握学生认知特点,注重实践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坚持专门课程与其它学科。

教学。

中的渗透相结合;课堂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知识教育与强化管理、培养习惯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自救自护能力与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相结合。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不断强化,养成习惯。

二、抓法制教育应促进依法治校,提高遵纪守法意识。今年是全国实施"五五"普法的第四年,是普法教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的关键一年。结合我校的实际,我们在抓法制宣传教育时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认真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学习宣传维护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如《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等,以及禁毒法规的学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同学们遵章守纪,学法守法的自学性。第二,把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并重,注重道德养成的实践。要完善学生德育工作体系,明确班主任、德育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的工作职责,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让"八荣八耻"深入人心,成为大家为人的准则。第三,利用开展法制教育的有利时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要逐步形成具有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广大中小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

三、

抓安全法制教育必须抓落实,出成效。

每个学期,我校都要举办"安全法制教育活动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希望大家都走好自己人生的每一步路,千万别去做违法、犯法的事情。但是,我们讲安全、讲法制,不能只是停留口头上,流于形式,我们全体师生要把安全和法制教育的各项要求件件落到实处,无论是活动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还是食品卫生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等等,都要绷紧"安全第一"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建立健全遵章守纪、尊规守法的长效机制,让安全与法制的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扎实抓,抓落实,切切实实地抓出成效来,让我们的校园风清气正,让我们的同学都文明守法,让我们学校更加和谐、更加辉煌。

谢谢大家!

中学校园法制教育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先听这样一个例子:前不久,广州新华市华润化妆品厂发生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当场烧死11人,损失9.8万多元,惨剧原因是该厂违法使用大量丁烷。从这宗惨剧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教训?守法可以使惨剧避免!趋利不可忘法!

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

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中学生,是我们国家各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预备队,在你们的身上寄托着国家和民族的希望。但从生理和心理特点看,中学生正处在向成年人过渡期间,各方面还不成熟,也是情感最激烈、最充满冲动、幻想而最容易动摇的时期。生理学家和心理学家把这青春期的到来称之为“人生的第二次诞生”。处于这个时期的青年人,感情容易冲动,仿似一艘航行在变幻莫测的海洋上的航船,不大了解自己所作所为的深切后果,血气方刚,说干就干,因而或许干出许多惊天动地的壮烈义举,或许导致违法犯罪铸成终身憾事。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要慎重啊!

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遇意见相左、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中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实验初中的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让我们无愧于祖国,无愧于社会!

做为一名合格的中学生,我们对法律不应该感到陌生。我国宪法第24条规定,国家要“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青少年要健康成长,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就必须树立远大理想,遵守社会公德,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地用道德、纪律、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同学们在努力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不能忽略学习法律知识。

那么什么是违法呢?违法就是违反法律,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要受到制裁。学生王某从小娇生惯养,在校时经常跟同学打架,上课不守纪律,不听教师的教诲,他的心目中,没有礼貌、道德观念,因学习成绩跟不上,自动退学。打工后,经常无事生非,打架斗殴,曾几次在公共场所结伙打架,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拘留15天,过后王某不接受教训,后在一次聚众斗殴中致人重伤、被捕,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

上述案例中,王某在校行为属于违纪;被公安机关拘留的行为属一般违法行为,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行为,是触犯刑事犯罪行为,王某的后两种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还有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某中学三名学生旷课到另一中学,在校门口对一学生进行恐吓、殴打,迫使其掏出自己身上携带的40元钱。就是这几名学生,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

上述的案例事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只有学法、懂法,才能弄清楚在日常生活中,哪些事情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依法严格约束自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守法、护法,做文明中学生。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是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精彩讲话稿

各位教师、全体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在我校召开法制教育现场会,邀请了派出所的,我们的法制校长来给我们讲解法律知识,进行法制教育,我觉得这是非常必要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我们急需上好而且必须上好的一堂课,这将会使我们获益匪浅,让我们再一次用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前段时间,我们学校周边常有一些社会青年和外校学生逗留、滋事、殴打我在校学生,甚至非正常进入我校,并向住宿生索要钱物,学校值班人员及时制止并迅速与派出所取得联系才未引起严重后果,事后派出所机构对几起不法事件及时有效地进行了严厉打击和依法处罚,还给学校一个安静的教育环境,我们感谢派出所对我校安全工作的大力支持,感谢派出所民警对我校安全工作的无私奉献。

目前,在我们同学们当中也有极个别同学不好好珍惜美好的`青年时光,不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不严格要求自己,不懂得感恩社会、感恩父母、感恩老师。存在着厌学、旷课、打架、衣着不整、吸烟、进吧等不良行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对学生守则和规范不屑一顾,对老师的谆谆教导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做着危害自己一生同时也在危害别人的事。有的还和一些品德差、影响坏社会青年来往频繁,蠢蠢欲动。在此,我奉劝并告诫这些同学从现在开始立刻悬崖勒马,改过自新。

学校政教处的工作中心就是加强对学生的教育,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处理学生的违纪情况。政教处将会密切配合派出所加大力度处理来自校内外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不利因素,努力保证全体师生有一个安静安全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最后希望派出所、法制校长,能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我校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我校及学校周边治安情况的监控力度,同时,通过这次法制教育要求各年级、各班利用班会时间举行“法律在我心中”主题班会,教育学生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条文,使我校学生能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受侵害。努力构建我校成为一个文明、守纪,法制、和谐的校园。

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讲话稿

法制六进工作。

总结。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七月的**景致如画,七月的**风光无限。在**最美的季节里,我们迎来了期盼已久的自治州“法治六进”工作现场会。在此,我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参加本次现场会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关心支持**“法治六进”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县“法治六进”工作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作简要汇报,不足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组织领导有力,“法治六进”工作责任得到全面落实我县把认真开展“法治六进”活动,作为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治本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县委、县人民政府从科学推进“三个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坚持“一抓双挂”原则,把“法治六进”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各级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挂钩,进行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建立健全了法治建设领导机制和办事机构,完善了工作机制、责任机制、保障机制、考评机制,定期研究工作,及时解决“法治六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大力实施“一把手”负责制。县委、政府及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分别与县委农办、机关工委、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教育局、经贸局六个牵头部门的一把手、十个乡镇党委书记签订了“法治六进”责任书,并向下级延伸签订,明确要求“法治六进”活动,由各乡镇、各单位(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形成了严密的“一把手”责任体系,有效地落实了各项工作措施,推动了“法治六进”活动顺利开展。认真抓好“法治六进”活动的试点,积极培养典型,不断摸索经验,适时总结推广。在全县机关、乡镇、村(社区)、学校、单位、企业中确定了52个“法治六进”活动示范点,在各行政执法单位和县直部门中确定了12个试点单位。各示范点及试点单位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开拓创新,以点带面,不断开创了“法治六进”工作的新局面。加强工作督查力度。县依法治县办每年对乡镇、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及“法治六进”工作情况进行两次以上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作为单位领导年底考核的依据,进一步增强了各乡镇、各单位领导抓好“法治六进”工作的责任感。

二、学习宣传效果明显,各族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我县在“法治六进”活动中,突出抓好“一个中心”、“两个重点”,着力提高“三种意识”,实现各级领导和各族干部从“学法知责”到“知法履责”的转变。“一个中心”就是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中心组”学法;“两个重点”就是抓好重点岗位执法人员和全体公务员的法律学习教育,坚持法制讲座、法律培训、法律考试和执法监督检查等有效制度,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学法、执法、用法全过程;“三种意识”就是切实提高各族干部职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意识,转变各族干部职工思想观念,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法。县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国家的法律法规列为必学科目,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依法行政和决策的能力。县党校聘请了三名律师,每年为各类培训班讲授法制教育课45期,培训干部1400人次。县广播、电视等媒体开辟了宣传专栏,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民法制、青少年普法知识、经济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县电视台每晚转播中央一台《今日说法》节目,让“法治六进”活动进一步深入到每个单位、家庭,不断提高各族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水平。各乡镇利用文化室、党员电教室,法律图书角、法治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依托法治文艺宣传演出、“12·4”法治宣传日、“科技之冬”、“科技之夏”和“三下乡”等各类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的法律知识,培育农村良好的法治精神和文化。制作印发了《**县“法治六进”工作指南》,向基层干部群众大力宣传解决法律问题的途径、常识和获取法律常识的有效方法,向各族干部群众公布了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机关单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人员和农牧区群众身边的法律明白人信息,为各族群众学习和法律提供了方便。每年组织乡村干部和农牧民群众进行普法考试,检验法治宣传和学习效果。

期地对全县各单位财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建设局、计生委职能作用,依法对城镇建设房屋拆迁、商住小区土地征用、计生法规政策实施等工作进行协调落实,群众满意率达98%;进一步规范经贸、工商、地税等单位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依法规范市场运营,监督检查市场经营,引导企业主、商户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加快农村(社区)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各族群众法治素质。我县将提高农牧民法律素质、培养新型农牧民,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在提高农村(社区)的法治化水平方面,做到法律服务“三个到位”。一是在维护各族农牧民合法权益方面,做到法律服务到位。各乡镇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法律服务所,培育造就了一大批乐于群众服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的“赤脚”法律工作者,目前村村都有法律明白人。2007年以来乡村法律工作者为农牧区特殊群体免费进行法律援助104次,代写法律文书316份。全县建立了85个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预防和化解群众各类矛盾和纠纷。去冬今春,由于粮价上涨,带动土地承包价格猛涨,巨大的利差造成土地承包合同处于不稳定状态,这类矛盾纠纷涉及人员多,时间相对集中,乡镇党委、政府和人民法院很难在短期内及时解决。在这种情况下,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靠前调解,受理并依法成功调解土地承包合同纠纷900余起,及时有效地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确保了春耕生产顺利进行,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农牧民增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在推进村民民主法治方面,做到法律服务到位。认真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圆满完成了第七次村委会换届工作,依法选举产生288名村委会组成人员,第一阶段有19个村“两委”一把手依法实现了一肩挑,全部选举过程严格执行选举程序,充分尊重民意,选举成功率达100%。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按照法定程序,有32名村党支部书记辞职任党建工作督导员,通过支部改选由村委会主任兼任党支部书记;有14名村委会主任辞职,在3个月内通过补选的方式确保村党支部书记合法当选;把4名村党支部书记改任副书记,由村委会主任兼任村党支部书记。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截至目前全县有69个村实现村“两委”正职“一肩挑”,比例达94。52%。喀拉苏乡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从边防派出所聘请干警任村法治副书记,专门从事边防政策的宣传和法治教育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三是在维护平安稳定工作方面,做到法律服务到位。成立了由乡镇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劳保站、团委、妇联、文化站和村调委会组成的普法及法治工作队,送信访、稳定、宗教、治安等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到村、到户,积极预防和依法化解各类矛盾,为各族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我县洪纳海乡实行片警负责制后,每个片警既是治安员又是法治宣传员,通过开展普治相结合的“法治进乡村”活动,使辖区内的案件大幅度降低。该乡克斯克村2006年发生治安案件4起,2007年至今没有发生一起刑事和治安案件。在全县开展了“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教育,把“法治进乡村”的要求和标准,纳入到全县“遵纪守法光荣户”、“十星级”文明户和“平安户”评比创建工作当中,严格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营造了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目前,全县“遵纪守法光荣户”、“平安户”占全县总户数的96%。

一是有效化解了人民群众内部矛盾。县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密切合作,协同工作,减少了群众的上访案件,基本实现了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形成了“有纠纷去调解,有上访找司法”的良好氛围。随着依法治理工作的逐步深入,信访案件数量逐年下降。2008年1至6月全县受理信访案件52起,已结案52起,信访量比2007年同期下降18个百分点。2007年全县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纠纷1124件,2008年上半年已调解纠纷634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0%。

二是营造了平安稳定的发展环境。以平安建设和“法治六进”活动为载体,县公安、边防、政法综治部门协同作战,依法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明显下降,社会治安秩序大幅度好转。2007年,县公安机关立刑事案件371起,破24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9人,命案破案率100%,八类案件破案率达95%,位居州直第一;共发生各类治安案件287起,查处268起,查处率93。3%。今年1至6月立刑事案件146起,比去年同期下降26起,破105起,下降10起;立治安案件119起,查处96起,查处率80。6%,八类案件破案率仍位居州直第一。**县继获得伊犁州“无毒县”、自治区“平安县”称号后,今年有望获得自治区级“无邪教县”称号。

三是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通过坚持不懈地抓依法治理,全县投资环境得到较大改善,积极推动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今年上半年,预计完成生产总值3。47亿元,同比增长13。47%,其中第一产业完成0。98亿元,同比增长7。9%;第二产业完成1。07亿元,同比增长26。7%;第三产业完成1。42亿元,同比增长10。6%。预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0。89亿元,同比增长80。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4亿元,同比增长2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350万元,同比增长21%。

各位领导、代表、同志们,**县“法治六进”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些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向兄弟县市学习。我们将以本次现场会为契机,以党的十七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要求为目标,积极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动**县民主法制建设上新的台阶。

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精彩讲话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假期的余热还没有完全褪去,伴着清脆而熟悉的铃声,伴着春天的脚步,一个崭新的新学期又在你们的面前了,这是你们生命中的一个起点,一个小站,如今起航的笛声已经拉响,同学们,信心准备好了吗?快乐准备好了吗?努力准备好了吗?热烈的掌声准备好吗?作为一名毕业班的学生,我认为:我们要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从规范日常行为做起,用规范来指导自己的言行,树立远大理想与正确的人生观。诚实守信,尊敬老师,礼貌待人,勤奋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正确对待困难与挫折,保持心理健康。在这里,我想以大姐姐的身份告诉小同学们:走进学校,就意味着开始新的学习生活;走进学校,就意味要认真的学习各科知识,用我们聪明、勤奋来证实我们的成长。我还想代表毕业班的所有同学,向辛勤培育我们的各科老师们说:我们愿意做小同学们的榜样。用端正的学习态度和加倍的努力来完成我们的学业,为母校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新学期开学之际,我以毕业班学生代表的身份,衷心祝愿同学们在自己新的零起点上,鼓足力量,奋勇冲刺,取得更好的成绩。新学期就是新的挑战,新学期就是新的希望,让我们共同努力,在绿色的春季创造出属于我们的'辉煌!谢谢大家!

提几点要求:

1、全校师生,要根据学校的安排,制定新的目标、计划,开学伊始,每位师生都要以新的状态投入到工作和学习中去,制订科学、严密、详细的计划,合理安排完成本学期的任务,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检查落实,以保证良好有序的教学秩序的建立。

2、牢牢树立尊师爱生的。

思想。

:学生的优良品质,良好的习惯的养成,需要老师的培养,在学校,老师们时时刻刻在关心着每一个同学,他们丰富的知识、高尚的人格,无私奉献的。

精神。

值得每一个同学的尊敬和爱戴;同样我们也要求每一个教师真诚的热爱我们的每一个学生关心他们的学习、安全、生活和心理教师的责任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良好的习惯及指导学习方法进而初步培养学生热爱他人、热爱生活、热爱学习的兴趣和人生观谁都会有错误和缺点教师正是帮助、引导学生排除这些问题的布道者教师应该成为学生的好朋友学校绝不允许呵斥、责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再发生要建立平等、互爱的师生关系使我校成为师生工作、学习的乐园。希望我们的学校、老师、学生都能在快乐中成长!

3、增强安全意识:我们小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都不强,这就需要教师去引导,家长密切的配合,学生处处留心、学习,加强自我保护,学会生存,一定要听从家长和教师的要求和安排。

严格要求自己。学校是科学、文明和先进文化的阵地我们要杜绝打架、骂人、讲粗话、欺负小同学、封建迷信等现象使广大师生成为高质量的现代文明人。

5、强化质量意识:质量是学校生存的根本,全体教师必须时刻保持清楚的认识,我们要从工作学习的每一个环节把好质量关,争取一次把事情办好,高标准、严要求,形成严谨、认真的教风、学风,为我校的教育工作作出不懈努力。

正视不足团结一致鼓足干劲更新观念锐意创新与时俱进,以新的姿态和面貌去迎接新的挑战,取得新的荣誉。

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精彩讲话稿

各位老师们,同学们: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未成年人道德水平和法律素质,让法制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维护,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中学生,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警校共建揭牌仪式暨法制报告会”,并聘请曙光派出所的担任我校的法制副校长。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派出所对我校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的报道,我们清楚地认识到,近年来,在校生违法犯罪的情况进一步增多,究其原因,有社会方面的,有家庭方面的,也有学校教育不力的因素。由此可见,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任务仍十分艰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因此,我们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预防青少年犯罪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这就要求我们处理好家庭、社会、学校教育的关系,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浓烈氛围,解决对预防青少年犯罪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问题。聘请法制校长,让他们充分发挥作用,解决学校综合治理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不定期的邀请法制校长参加学校管理会议,参与安全、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每学期都要邀请法制校长作专题讲座,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从而更好的促进我校的“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开展,为全校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近年来,我校十分重视在校生的法律意识的教育和培养。每学期都会召开法制报告会,并通过开好主题班会,办好主题板报活动,增强师生的法纪安全意识;并广泛开展了告别“三室一厅”和“校园拒绝邪教”活动以及“珍爱生命,远离xx”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法制观念已深入人心,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浓厚氛围逐步形成。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以此次“警校共建揭牌仪式暨法制报告会”为契机,老师要担当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搞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各班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同学们要牢记一条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在家中做个好孩子。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用法律来规范我们的言行,让我们警校合作,全体师生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和谐、平安,更加美好的曙光。

谢谢大家!

中学校园法制教育讲话稿

各位同学:

你们好!

今天我以法制副校长的身份,给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课,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法是如何解释的这个问题,有无数种说法,汉语中的法字。古代的写作。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来自“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头刚直的独角神兽。传说当两方打官司时,审判官便把拉出来,它的角去顶撞谁,谁就是不直者,谁就败诉。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解,广义的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狭义的法制,指全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2004年5月26日某县城水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

(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

(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

(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

结果应是(1)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前提是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首先是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其次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构成治安违法,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再次就要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某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因为他是过失伤害,而不是故意伤害,但是某甲的监护人将承担治疗费用和行政处理。这里我特要提醒违法和犯罪不是同一个概念。

首先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其次根据我们的办案实践,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触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触犯的是《刑法》。

第三,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违法的处罚种类有治安警告、治安罚款、治安拘留。按照《刑法》对犯罪分子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从以上我给大家介绍的有关法律常识和案例分析,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必定违法,无论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都不能触犯,要从点滴做起,从遵守校纪、校规入手,做学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禁止对老师的教育置若罔闻,否则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中学法制副校长法制教育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今天我们学校牺牲紧张的教学时间举行这样一个报告会,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是一次有深刻教育意义的活动。我们聘请莲花派出所黎警官进行了法制教育讲座,今天我们在这里又接受了一次震动人心的法制教育,相信每一个同学都受到了法律的洗礼。黎警官的报告结合小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后果,教会我们如何进行有效的自我预防与自我保护,同时系统讲述了校园安全的防范对策。整个报告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我们做了生动的报告,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学生,使我们大家深受教育,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对此,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李警官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一年来,我校围绕建一流学校,办一流教育的发展目标,转变教育观念,强化创新意识,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先,让教师成功,让学生成才”为办学理念,坚持以“创造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办学目标,坚持“教科研以课堂教学为主,学生管理以习惯养成为主,形成规范加特色”为工作思路,逐步形成科学、规范、求实、创新的管理特色。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稳步上升。同学们,不骄傲、不停步是我们天健小学一年来的一贯作风,新的起点,新的希望,今后我们要在莲花派出所的关心支持下,将以新课程改革为契机,继续发扬“团结协作,奋勇争先,永不服输”的精神,进一步树立信心,勤奋工作,讲究实效,把学校打造成让教师成功、学生成才的摇篮。

同学们,大家都已经有所了解,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校园恶性伤害事件:3月23日,福建南平实验小学8名小学生惨死于一男子刀下;4月28日15时左右,广东省湛江市下辖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凶杀案,一名男子冲进校园,持刀砍伤18名学生和1名教师;4月29日上午9时40分,江苏省泰兴市泰兴镇的中心幼儿园,一男子持刀砍伤31人。4月30日7点40分,我省潍坊市坊子区,一男子骑摩托车携带铁锤、汽油,不顾尚庄小学值班老师的阻拦,从学校侧门强行闯入学校院内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然后,将汽油浇在自己身上并抱住2名学生点燃,学校老师奋力将学生抢出,5名受伤学生被迅速送往医院救治。校园安全已经上升到全民、全社会关注的高度。为此,我们学校在加强安全防范、安全教育的同时,请来了莲花派出所黎警官为我们进行法制教育报告,唱响了天健小学安全教育的主旋律。

同学们,生命没有回头路。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老师、家长、社会的理解。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完善,法制教育越来越重要。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今天法制教育报告会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一点希望和要求:

各班要利用下周一班会时间举办一次"法律在我身边,安全伴我成长"的主题班会。

各班要以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为契机,就在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中受到的启迪、教育、以及心中还有什么疑问,并结合有关的法律知识展开一次讨论,认真落实法制教育报告会的精神,从而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不断增强道德法制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通过主题班会,唤起每位同学的守法意识,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是我们日常生活的重要规则。我们无论在校内、校外都应遵法、守法。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来到这里与大家一起学习法律知识。我是常平镇公安局分局松柏塘派出所民警也是我们常青学校法制校长,名叫陈惠想。

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结合我镇中小学的现阶段情况,同时依法制校是维护我们校园正常。

教学。

工作生活秩序的需要,为了培养革命接班人,培养新世际人才的需要。能使我们的全体同志懂得守法的好处,违法的坏果,借此机会我把我的一些体会和感受结合近年来年发生的部分案例介绍给大家,通过此次法制课,在师生中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希望能给同学们一些警示启迪和帮助。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们,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下面,我先和大家谈谈什么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不要把违法与犯罪理解成同一个意思。

首先,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不允许做的或者是应当去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其次,根据我们的办案实践,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触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犯罪触犯的是国家的《刑法》。

最后,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和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按照《刑法》,对犯罪分子的处罚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从以上我给大家介绍的有关法律方面的常识,可以看出违法不等于犯罪,但是犯罪必定违法。无论是违法还是犯罪,同学们都不能触犯。如果平常不遵守校规,为所欲为,对校领导、班主任、老师的教育置若罔闻,久而久之就很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一点同学们应当深思,要自觉地学法、守法。

三、

在校内有人向你强要钱物怎么办?

同学们在本校内被人强要钱物的情况虽然比较少,但也有些同学遇到过。向你施加威胁的有本校的学生,也有校外混进来的学生。本校的往往是那种沾染了不少恶习的、出了名的"坏孩子",你认识他,或是"半熟脸",你能从别人那里问出他是谁。他让你给他钱,给他烟,或是要你的其它物品,不然就说要打你,甚至还可能说"以后见你一次打你一次!"他敢在学校里做这种事情,就不怕老师吗?就不怕学校处理他吗?是不是胆子太大了?同学们,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在利用你的胆小怕事,他觉得你不敢对抗他,不敢声张,不敢告诉老师,怕把事情闹大;他觉得你可能这样想:这次乖乖听他的,免得今后他老找你岔,老欺负你;他还可能觉得他们"坏孩子"圈子里的某些说法可能也影响到了你,那就是"有事不能告诉老师,告诉老师就算报了‘官’,报‘官’就不算好汉。其实,他心里是虚得很的,他是非常怕老师知道的,有个现象可以说明这一点,那就是学校里的班干部、三好学生就很少遇到这种威胁,因为“坏孩子“知道这些学生和老师关系密切,是什么都会跟老师说的!至于那种报"官"、不报"官"的说法,是非常愚蠢的,是非常落后的、早已被现代社会所淘汰的东西。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有了矛盾,有了冲突,是必须请代表政府的有关组织和部门解决的!报"官"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同学们,其它的解决办法都是不正确的,因为那样会留有后患!那么此时怎样办才好呢?首先你应该拒绝他,并且大声说:"不行!我凭什么给你!你这样做不对,走,找老师评理去!"一边斥责他,一边向老师办公室方向走,同时注意自己的视野当中有没有老师(哪位老师都可以),如果没发现老师,但是发现了班干部或自己熟悉的有正义感的同学,见到他们,你就要大呼"xxx,快去找老师来!"因为"老师"这两个字,对"坏孩子"是有着威慑作用的,这时他便不敢轻举妄动。如果这时"坏孩子"虽然心虚但表面仍然很恶,你就要一边斥责他一边快跑脱离开,去找老师。记住,千万不要胆小,不要软弱,也用不着和他动手打,因为只要你义正辞严斥责他,就已经表明你非常勇敢了!如果动手打,一是显得你不讲文明,二是你也容易吃亏。

1、义正辞严,当场制止。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地斗争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你可以大喝一声:住手!想干什么?","耍什么流氓?"从而起到以正压邪、震慑坏人的目的。

2、处于险境,紧急求援。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以求民警、群众、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

3、虚张声势,巧妙周旋。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4、主动避开,脱离危险。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5、诉诸法律,报告公安。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应果断地报告公安部门,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等单位或部门举报。

6、心明眼亮.记牢特点。遇到坏人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记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目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之后报告和确认。凡是能作为证据的,尽可能多的记住,并注意保护好作案现场。

7、堂堂正正,不贪不占。不贪图享受,不追求吃喝玩乐,不受利诱,不占别人的小便宜。因为"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往往是贪点小便宜的人容易上坏人的当。

8、遵纪守法,消除隐患。自觉遵守校内外纪律和国家法令,做合格的中小学生。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应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侵害。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我辖区校园安全工作,以便师生对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工作有一个简要了解:

近几年,我辖区校园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特别是公安部推出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以来,我们派出所在镇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突出我区域特色,创新工作模式,深入学习“法律知识”,掀起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新高潮,将“一线、两点、三结合、四落实”的工作思路落在实处,全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在政府、教育等部门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努力下,使得校园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镇政府、公安局、教育局的肯定和好评。这与各学校领导、师生的支持配合、辛勤努力分不开的。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学校治安面临的形势还不容乐观,由于受各种复杂因素影响,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是我们面临的长期任务,虽然校园治安状况好于社会,但师生对治安问题敏感、承受力低,集中整治后容易出现反复,侵害学生、危害校园的案件仍有发生;现在个别学校内部及周边治安状况不稳定,影响师生安全感,校园整体治安形势不容乐观,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工作必将十分繁重。

“校园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是符合校园及周边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整体功能的一种制度化、规范化、长期有效、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工作模式。建立校园治安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是一项相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反复调查研究,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科学管理中不断完善。在治安防控网络中,校园是防控工作的核心。当前我辖区校园治安稳定的基础还比较脆弱。进一步规范各项安全防范制度,构筑以要害部位为核心,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有效预防、减少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持续稳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

最后,我再给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我给同学们讲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他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他们上车后,蒋某听李某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机机关很快将李某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耍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千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抢劫,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万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自己刻苦的学习文化知识,做一名尊纪受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生命是美好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我们一定要时刻加强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最后,祝愿同学们,勤奋学习,只争朝夕,时刻准备着,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

谢谢大家!

2014—11—19。

法制教育讲座进中学讲话稿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

你们好。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xx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

案例一:九青年结伙抢劫断送前程追悔莫及。

为了叙述方便,我先把这九个人的基本情况作以介绍:

xx年,上列九人分别纠集在一起,先后在中学,城电*等地,抢劫作案8次,抢劫现金113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第一次,xx年3月22日下午,抢得现金1元;

第二次,xx年4月7日下午抢得现金1元;

以上,参与抢劫8次,刘某参与抢劫4次,张某某参与抢劫5次,某某某参与抢劫3次,樊某参与抢劫3次,李某参与抢劫2次,梁某某参与抢劫1次,关某某参与抢劫1次,丁某某参与抢劫1次。所抢现金被九人用于吃喝花用。

保某某等九人以暴力的胁迫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抢动罪。保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且结伙多次持刀抢劫。对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坏,使学生上学无安全感,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鉴于保某某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应减轻处罚。刘某、梁某某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犯罪的情节比照主犯从轻处罚。张某某、某某某、樊某、李某、关某某、丁某某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且是本案的从犯,应减轻处罚。法院xx年某月15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以抢劫罪,判处保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xx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元;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元;判处樊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元;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元;判处关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元;判处丁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元。

这个案件中,涉及《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的7个概念。

1、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年龄段。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这一年龄段的公民犯以下8种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xx、抢劫、贩毒、放火、爆破、投毒。16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缓刑:是指附条件的暂缓刑罚执行的制度。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一是判处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性质和悔罪表现,使用缓刑不致瑞危害社会;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3、罚金。附加刑的一种。成人不少于1元,未成年人不少于5元,强制缴纳。

4、共同犯罪。由二人以上故意犯罪为共同犯罪。

5、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必须实施了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均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财物。这是所说的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如杀伤、殴打、捆绑和禁闭等。这种暴力是犯罪分子用以排除被害人抵抗,从而劫取财物的手段。抢劫罪的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暴力相威胁,迫使受害人不敢反抗,从而顺利劫走财物的行为,被胁迫的对象可能是受害人,也可能是受害人的亲属,朋友或者同事。从庭审调查的事实看。保**等九被告人把作案对象选择在学生身上,正是利用在校学生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特点,各个被告人收集一起,寻机作案,从身份上,是社会青年对付在校学生,力量对比上,或是三对一、四对一、甚至九对一,给受害人以暴力和胁迫,迫使受害交出财物或任其掏出钱物拿走,其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客观方面的要件特征。

从客体上看,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而且又直接侵害到公民的人身权利。以本案看,由于九被告人行为,不仅使受害人的财产权利妈:即学生身上仅有的现金被抢,而且使有的学生不敢上学,有的被致伤送医院治疗,有的辍学种地,甚至牵连到学生家长,对学生上学是迎送往来,严重地侵害了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主观方面,抢劫罪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即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各被告人离开学校后,家庭管教不力,以至在外租房群居,生活无靠,便打起了抢钱的主意。尽管各被告人万般抵赖,狡辩是借、要,但谎言不戳自穿,世界上没有向连名字都不知道,人也不认识的人借上钱的道理。揭开伪装,暴露出的就是肆意非法抢劫读书学生的零用钱,来满足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抽。

主体方面,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已满十四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xx、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均已满十四岁不满,达到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实施抢劫次数多,情节恶劣,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主体特征。

《刑法》26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xx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节的,处xx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a、入户抢劫;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c、抢劫银行;

d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

e、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

f、冒充军警抢劫;

g、持抢抢劫;

h、抢劫军用物资、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中学法制教育大会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

你们好!

我是山西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委员、山西锋卫律师事务所律师任智健,今天能来到这里给各位同学进行法制知识的讲解,我感到由衷的高兴。今天我的讲座主题是“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杜绝未成年人犯罪发生”,我将围绕常见的几类青少年犯罪案件,与大家展开讨论,共同学习。希望我的这个讲座能增强同学们法制观念,在同学们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

首先,我想说的是,中学时代同学们的主要精力是努力学习,取得好成绩,回馈自己的家庭、回馈社会。应当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杜绝犯罪的行为发生。但是我们生活的社会中,总有一些不良青年,作出过一些让他们自己都追悔末及的事情,在作出这些事时,他们以为自己很仗义、很有力量、很不含糊,但实际上却给他们自己以及其他人带来不可挽回的伤害。今天,我们就是要通过一些案例,告诉同学们这些错误的行为带来后果。以希望对同学的学生生活带来一定的帮助。

从大量真实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案情中来看,我们发现青少年犯罪的类型集中体现为团伙、暴力型犯罪、财产型犯罪、以及转化型犯罪等。

下面我们先聊一聊团伙性、暴力型犯罪。

(1)团伙性犯罪。我为大家讲述一个真实的案例:去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小王在网吧上网,快到凌晨的时候,很疲惫,心情也不好,于是就坐到网吧的台阶上休息,这时候他突然看到马路对面来了四五个年青人,走路摇摇晃晃还唱着歌。这几个人是在庆祝完朋友的生日后一起回家,小王看到他们说话声音很大就非常的生气,大声对他们说“你们吼什么吼”!对方听到小王的喊声也不示弱,于是双方就开始争吵,并且进行动手撕扯。在网吧跟小王一块上网的一个青年看到这个情形之后马上就开始打电话,纠集那些经常玩耍的好朋友,很快,就从各个地方来了13个孩子,手里拿着各种各样的工具,之后便把那几个年轻人打了。其中2人重伤,2人轻伤。正是因为这样严重的人身损害后果,这13个孩子均被公安机关拘留、逮捕。在去年年底的时候对他们进行了开庭审判,今年年初,法院下达了判决书,罪行最重的一个孩子被判了有期徒刑5年,这就意味着这个孩子将在牢狱中度过五个春秋。

这个案件充分体现了,现在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团伙性特点。目前团伙性已经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形态,特别是聚众斗殴的行为特别严重,一哄而上、不计后果、手段残忍,打完就跑,完全符合本案中这13个青少年团伙犯罪的性质。

那么,他们为什么会团伙作案呢?因为他们年纪小,社会经验尚浅,还没有足够的胆量去独自犯罪,所以通常会纠集在一起形成一个小团伙,建立相互支撑,相互依靠的心理。虽然团伙看上去似乎有点实力,但为了逞一时之威风,付出的代价都是非常的高。

法律上的团伙一般分为三种类形,一般团伙:志趣相投的人聚集在一起,相对成员比较稳定,但又比较分散,没有具体的行为方向。二、有组织的团伙:有分工。三、涉黑类的。会把一般的团伙,有组织的团伙作为他们的培养目标、网罗的重点,逐渐走向更高级的犯罪。还有一些团伙的构成具有不确定性,比如你被欺负了,告诉团伙成员去教训教训欺负你的人,但是帮忙的人可能把这个人打残了、打死了,打死、打残的后果谁来承担呢?并不是谁打谁独自承担,尽管你未动手,但你去组织、召集了这些打架的人,在这个案件中是主犯,所以要对这个事态的后果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因此未成年人不要动辄找别人打架,也不要帮别人打架,否则,在无意识中,将会面临牢狱之灾,可见付出的代价是非常惨痛的。

(2)暴力型犯罪。造成暴力性犯罪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三个:生理原因、家庭原因、社会原因。

从生理上分析,一个人一生中最暴力的年龄段是18岁左右,到了青春期,本身精力很旺盛,俗称年轻气盛,而且具备了一定的体力、智力,所以对社会存在一些潜在的危险,这是人的一生中最需要克制的时候,这是我们人的生理原因导致的。

还有一个是家庭原因,比如错误的家庭教育、家庭本身存在暴力等。现在的家庭大多都是独生子,家长很宠爱。我曾见过一个少年犯,他曾跟我说:“老师,当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应告诉我,谁打你你就狠狠的打他”。于是他一直信奉着这个观念,所以他从小就因为打架进了少管所。这是对孩子错误教育造成的不良后果。另外,家庭中本身存在的暴力,会给孩子们造成以暴制暴的观念。东北一个案件就是这样:一个孩子15岁,他的父亲喝了酒就开始打老婆、孩子。有一天他回到家后看到父亲正在打他妹妹,于是他拿起刀把父亲杀了。这就是家庭因素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不良影响。

还有一个就是社会因素,在社会因素中最主要的就是社会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暴力文化。从影视作品、书籍、网络、网络游戏,都大量充斥着暴力的画面、场景。心理学家做过研究,当我们第一次面对暴力场面、暴力行为、暴力言论的时候,人们的心理反应是什么呢?是恐惧。当暴力的东西再继续的深化,被他接触到的时候,他的心理就会发生变化,他不再恐惧,而是兴奋、激动。当他继续接触的时候,他不再兴奋、激动,而是麻木。很多事例都证明了这一点,有个案例就是讲的这种情形,说有2个孩子把1个孩子打伤了,他们怕父母、老师知道,硬是把这个孩子给活埋了,手段非常残忍。还有大家知道的徐立杀母案,一榔头下去把他的母亲杀死了,他竟然能心情平静地坐在考场里考试。另外还有一起案件中一个11岁的小男孩他把母亲杀死以后,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讯问,在11个小时内,警察一遍遍地问他,而他编出各种谎言,连警察和他的父亲都没有看出他对杀母之后所表现出的恐惧、惊慌,表现异常的镇定,这让警察都感到非常的诧异,这么小的年龄,怎么对生命竞持这样一种漠然的态度!

这是他们在不停地、大量的接触这些暴力的东西所造成的,其实,这是一种完全畸形的心态。从这个层面上可以折射出许多人对生命不尊重、冷漠。为什么我们教育大家要有爱心,要懂得感恩,并不是说要求我们要有多么高尚的品格,只是要求我们有一些朴素的情感,就是对生命的尊重,一种对生命的本能的尊重和关爱。

那么,怎么来克制因为年轻而带来的一些暴力的冲动呢?首先要拒绝暴力,不去主动地涉猎这些暴力,第二,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的修养。把做得到的事情视为一种责任,把没有做到的事情视为一种亏欠,把得到的东西视为当成一种恩赐,把得不到的东西当成一种本分。

(3)在暴力型犯罪中,给大家穿插一个法律知识,那就是正确认识正当防卫。

打架是我们经常在工作中听到青少年说的一个词,也是一个存在于很多同学们脑子里的非常严重的误区,比如:“我为什么要打他呢?是因为他先打得我,因为是他先打我所以我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就不用承担法律后果。”这样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我们青少年对正当防卫的认识存在误区。

法律上对正当防卫的适用有着相当严格的界定,构成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五个要件:

(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他先打你,你再找人来打他的情况下并不是正当防卫,他打过你,你再去打他的时候已经是一种新的侵害了,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而实施的防卫。这种心态特别是在聚众斗殴犯罪中这样造成的伤害,是不会按照正当防卫来处理的。最简单的,比如说我们抓住一个小偷,我们是不是可以对他肆意的进行殴?显然是不可以。人的生命是不允许收到任何不法侵害的。因为他偷了东西之后可以由公安部门,可以由法院对他进行法律的制裁,但任何一个人都无权侵害他的身体。包括在学校也是这样的,当我们在看到一些孩子在违反有校规校纪的行为时我们可以制止,我们可以向学校的相关老师和领导来反映。但是我们绝对不能以自己的暴力以自己的行为来制裁他,来打这个孩子,这些都是不允许的。

二、财产型犯罪。

今年二月份的时候,在长治市发生的一起血案,一对59岁的老夫妇惨死在家中,侦查人员进行了摸排,就把犯罪嫌疑人锁定在了一个16岁,名叫李毅的小伙子身上。然后对他家进行了突击的搜查,在搜查的过程中发现了带有血迹的鞋子,带有血迹的锤子,经过血型的比对,确定就是受害人的血型。所以就对他进行了讯问,李毅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李毅是一个什么样的孩子呢?家里经济比较宽裕的,有时候他比较大手大脚,经常拿着钱请同学们唱歌啊,吃饭啊,后来他的爷爷去世了,家里的经济出现了一定的困难,他没有办法在阔绰起来了。因此他就想到了偷窃,最初是把学校老师的办公室撬开偷东西,但是偷盗的东西不多,很偶然的一次机会他来到了这对老夫妻的住所,他们是他远方的亲戚,他看到了老头把刚开的工资给了老婆,于是萌生了偷窃该老头家的想法。他选择了一天,只有老夫妻在家的时候,就潜伏到老两口家里,等到夜深人静时出来偷东西,结果偷窃过程中的动静惊动了老两口,老两口醒来后,与李毅发生了争执,李毅为了为了达到获取他人钱财的目的,他用随身带的刀把老两口杀死了,然后盗走一千块钱。可以说一千块钱换来的是老夫妻两条生命和一个花季般的年龄的青春。我觉得非常的惋惜。现在的拜金社会,很多的享乐主义影响着我们青少年的思想。据统计,关于财产类犯罪的案件中,大多数都集中在一些外来务工人员、辍学的孩子、失业的孩子。相对于在校学生来说进行财产类犯罪的还是比较少的。

那对于我们在校学生,这个案件可以给我们一些启发。

第一,我们应当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取之有道,用之有度。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管每个人背后的家庭是贫困还是富裕,我们都要珍惜父母给与我们的每一分钱。你只有掌握了足够的知识和能力,才能成为未来财富的所有者。因为以后的社会财富都是给有知识有头脑的人准备的,因投机而致富的机遇已经成为零了。现在大家不断地掌握知识就是在给以后掌握财富打下基本功。

第二,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有些学校的学生盲目攀比,追求名牌,追求高档的手机,结果让父母节衣缩食,给家人平添了许多负担。即使是家里殷实的,能够满足孩子对一些高档物质的欲望,我希望这些孩子也要保持低调,不炫耀,不卖弄。低调本身就是一种修养和自我防护。

第三,一定不能被坏人所利用。为什么这么讲呢,我给大家讲两个例子,一个说得是一个16岁的孩子,他经常和一个成年男子交往,这个成年男子每次都会让他去望风,这个男子去入室盗窃,做了十起案件,直到案发,把这个男子逮捕之后问他谁给你望风的,才知道原来是这个十六岁的孩子。还有一个案子说得是一群犯罪分子瞄准了一个学校的一个富二代的孩子,意图想要绑架这个孩子,但是这个孩子每天都有车接送,他们没有机会下手,于是他们就找到了这个孩子的一个同班同学,把这个孩子约出来之后把他绑架了,那位同学不知不觉的成为了绑架的同案犯。社会上很多人会利用我们同学们年纪小,不容易被怀疑,不容易被防范的特点,让我们同学们在不知不觉之中成为他们犯罪的一个帮凶。很多次我去看守所会见这些孩子的时候,他们都会很幼稚的说“我觉得不要紧啊,我只是帮了一个很小的忙,我又没有参与到盗窃,没有参与到绑架中”。他们都不认为自己是在犯罪。其实大家应该知道,在共同犯罪中根据犯罪的地位和作用可以划分为主犯和从犯。这些孩子们往往就会成为一个从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四、转化型犯罪。

我再给大家讲一个前不久发生的案件,有两拨中学生去旱冰场滑冰,因为玩耍中的相互碰撞发生纠纷,进而引发犯罪。滑旱冰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身体的接触碰撞,这两拨人就因为一次碰撞发生了冲突,继而就打起来了。其中一拨有三个人,另一拨有六人,打起来之后人多的一拨占了优势。如果到此为止也尚不构成犯罪,但是这六个孩子中的一个临时起意,提了一个要求,说“你们把我们也打伤了,这样吧,你们把你们兜里的钱都掏出来,咱们就没事了。”但那三个孩子不愿意掏这笔钱,于是这六个孩子上去又是一顿拳打脚踢,把这三个孩子的钱全都拿走了。于是受害孩子的`家长报了警,最终进入司法程序,法院认定这六个孩子构成抢劫罪。

其实,我们发现这个案件的事实很简单,起因只是一个小小的矛盾,是由于身体发生的碰撞引起的打架,但后来事情却演变成了抢劫犯罪。这些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我们刚才的案件中提到的李毅,他本来想去盗窃,但是没有想到因为他的暴力行为最后转化成抢劫罪。在法律上,盗窃在定罪量刑的时候是要考虑数额的,达到一定的数额才能构成盗窃罪,但是抢劫只要抢一分钱就会构成抢劫罪,因为抢劫是一个行为犯,只要你实施了这样的行为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希望我们同学牢记一定不要通过暴力来获得钱财。

五、未成年人防范犯罪的建议。

(1)未成年人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

我给大家讲一个如何改变自己脾气的故事:据说一个男生非常爱发脾气,但他不承认自己是个性格暴躁的人,于是他父亲就把他领到他们家后院的篱笆墙边,对他说,你每发一次脾气就在这人墙上钉上一个钉子,你看你一天能发多少次脾气,一天下来之后,他和他的父亲数了数,30个钉子。他的父亲说:“孩子,你看你一天发了30次脾气。”小孩就很诧异,说我一天怎么就发这么多次脾气呢?他的父亲说:“要努力克制自己,把钉子减少,看有一天你能不能不发脾气”。这个孩子说我一定能做到。于是这个孩子每天开始努力,钉子一天天地减少,他非常高兴,终于有一天,看到篱笆墙没有钉子了,他把父亲叫过来说,爸爸你看墙上,我今天一次脾气都没有犯。他爸爸说很好,你觉得今天没发一次脾气,你感到快乐吗?他说我感觉非常快乐,他父亲说好,你再把这些钉子拔下来,孩子就把钉子拔下来,然后父亲指着钉子的眼说,虽然钉子拔下来了,但是钉子的钉眼永远在上面了。

这个故事的真谛是什么呢?就是说你对别人的伤害,你可以忘却,但是伤害留下的痕迹有可能永远也抹不掉。

我在这个故事中提炼出来另外的一些道理。

第一:我们想要改变自己的前提一定是首先要认识自己,就像并不认为自己脾气暴躁,看了30个钉子,才知道自己确实很暴躁。

第二:宽容别人,快乐自己。一天没有发脾气,才感觉到一天中有着不断的快乐。

第三:做出改变,最好采取记录的方式,这样会更加有效。就像这个小孩,他看到了自己的进步,就会有更大的信心去改变。记录是改变我们的非常好的方式。

(2)正确使用网络。

我想同学们平时对网络接触都很多,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带给我们的学习和生活很多便利,但是他带给我们的负面效应也不容小觑。本身这个工具很好,但若是我们没有合理的使用它,网络就会成为一个犯罪的手段和工具。网络的危害之一就是我们的网瘾。之所以能称之为是一种瘾,说明已经达到了一种难以克制的地步。网瘾的形成就是我们对自己一次次的放纵,再玩一会儿,再等一会儿,一次次的放纵就使我们深深陷在网瘾之中。网瘾的危害已经成为了社会各界非常重视的一个问题。第一是对我们自身的危害,有网瘾的孩子,人格一般来说的都是歪曲的,对家庭还会产生沉重的打击。有一个母亲曾经给我讲过她和她有网瘾的儿子作斗争的经过。最初为了控制他的儿子上网,他找了三个人每天八小时的轮流监督,但都不能控制他不去上网,之后因为打儿子已经毫无作用了,她就采用自残的方式想让儿子不要再去玩了。而儿子就采取自杀的方式来逼他母亲。这位母亲说在他看到他儿子想要自杀的时候他没有一点怜悯他还希望他能够自杀成功。可见这位母亲的心里真是饱经沧桑,能够对自己的孩子失望到这种程度,足见网瘾危害之大,对家庭的打击之大。

如何克制网瘾呢?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克制、克制、克制再克制。

网络上的一些不良信息带来的危害也很大。比如说色情,还有一些西方一些不良思潮的影响,已在毒害着我们,也会让我们迷失方向。因为青春期的孩子本身辨别能力、抵抗能力相对比较弱,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通过聊天会感觉到很快乐,因为虚拟世界很容易带来一种虚幻的身份、虚伪的心理、虚假的理想,而没有过多的心里负担。很多人在现实生活中又缺乏满足感,成就感,沉迷于网络,在虚幻的世界中寻找一种满足感,成就感。现实和网络的反差,使孩子们越来越脱离现实。造成他们在现实生活中人际上的一种障碍,面对这样的一种危害,我们需要正确的辨别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我想最后一个问题是大家需要谨记的,就是不要听信网络上的一些温情的话语,常有骗子通过一些温情的语言交流把孩子们骗出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有一个专家说过这样一句话,网络上充斥着各式各样的狼,轻信、背叛、放荡激发了人们这样的细胞。所以说面对这些问题,我劝同学们要保持警惕,高度的警惕。因为网络本身具有隐蔽性,坏人的手段在不断翻新,我们要以克制,辨别和警惕的态度,理性的思维来对待网络。

我的讲座就要结束了,我希望这些活生生的例子能给同学们一些警示。同学们哪怕是记住了我说过的一个道理,一个教训,记住了一个法律知识点,我想我的这次讲座就是有意义的。

最后我想送给大家一句话,作家柳青说“人生道路虽漫长,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因此,希望同学们一定要学会辨别,学会控制,学会拒绝,遵纪守法,做一个文明的中学生,走好我们人生的每一步。

中学法制教育讲话稿

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能有幸与大家聚集一堂,我非常高兴,也非常之激动,也勾起了我很多的回忆。我告别中学已20个年头了,回想过去,记忆犹新,我非常留恋我的中学生涯,我同你们一样,在学校和老师的培养教育下,我从一名中学生成长为一名人民警察,我感到自豪,同时也感慨万千。我和同学们一样要衷心地感谢培养我的学校、感谢教育我们的老师,借这个机会,请允许我说一句心理话:教育我们、培育我们多年辛勤的园丁,你们辛苦了!

我认为今天这种形式很好,在“五五”普法的今天,学校举行这样的普法教育是应该的、也是十分必要的,在这里我只想讲几句:

第一、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个社会成员,包括我们学生在内的责任,创建平安校园也是我们全校师生的义务。我真诚的希望同学们依法律己,抵制不良诱惑,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提高道德修养,为自己将来美好的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通过今天的教育,让大家能从中悟出和把握住怎样去遵守法的道理,特别是我们正在长知识、长身体的中学生,因为你们还不很懂事、是最易冲动、最不稳定的年龄阶段,如果感情用事将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悲痛和后悔。否则,自己会亲手毁掉自己的前程,会中止自己的人生,会失去父母含辛茹苦的抚育,会将老师的培育全都付之东流。

第三、希望你们通过今天的学习,更好地遵守法律,同时,请大家回去后向家人、朋友、邻居、亲戚多作宣传,让更多的人学法、守法、同时用法律保护自己。

最后,祝同学们在父母、在老师的关怀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走好人生的每一步,一帆风顺走向美好的未来。

谢谢大家。

中学生法制教育国旗下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同学”。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

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假如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只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假如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维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珍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我们小同学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和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同学,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置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身。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小学副校长法制教育讲话稿

同学们:

你们好!

能够对同学们进行法制教育宣讲,我非常高兴。当前,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在渐渐地影响到了同学们,我们要变坏真是太容易了。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以下两点希望和要求:

好多网吧通宵经营,而且座无虚席,其中,80%以上是打游戏,17——18%是交友聊天,真正查询资料用于学习的寥寥无几。网吧象一个陷阱,迷恋网吧危害非常大。第一,摧残身体。网吧空气混蚀,人口密度大,卫生、环境条件极差,严重影响着身体健康。第二,心理受损。许多未成年人一旦上网,便无法把握,将太多的时间精力花在网吧里,致使学业受影响,老师批评、家长生气,无形之中加重了心理负担。第三,滋事生非。进出网吧的大多是中小学生,大多没有收入,为了能弄到进网吧的钱,有的结伙敲诈,有的偷盗抢劫。还有一类人进出网吧,他们纯粹是敲诈中小学生,经常有打架斗殴的事在网吧发生,由此可见,网吧已成为滋惹是非的一大聚集地。第四,影响学业。这是必然,因为大量精力用在上网上还有多少精力去搞学习呢?所以,在此倡导全体同学远离网吧,远离这个无形的陷阱。

人的青春期大致在14岁左右,近年又出现早熟的趋势,这个阶段,同学们辨别是非的能力、抵制各种不良影响的能力都很差,于是在一些高年级小学生中,开始出现拉帮结派、拜兄称弟、哥哥认妹妹、引校外的学生进入校园的恶劣习气。这种习气一旦发展,势必出现打架滋事、抢劫、敲诈勒索等行为,许多未成年人犯罪都是从拉帮结派、滋事打架开始的。不听教育,一步一步渐渐变坏!这样的案例我们接触过很多。所以,每位同学要对自己负责的角度充分认识拉帮结派、拜兄称弟的危害。

可以说,厌学是所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厌学的原因很多,如学习困难、课业负担重等,一些学生的厌学达到一定的程度,为逃避学校的学习生活,选择逃学,逃学的危害:除了直接影响学习外,还会滋长不良的品德。学生逃学后在外游荡,容易进入一些不宜进入的娱乐场所(网吧、游戏厅等),同时,在坏人的教唆下很容易发生偷窃、打架等行为,甚至走向歧途。所以,逃学是走向违法犯罪道路一个危险信号,这必须引起同学们的高度重视。

同学们,你们正值最美好的黄金年龄,要充分认识到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同学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这是父母的期望、老师的期望,也是全社会的期望。

中学法制教育讲话稿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你们好。

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上几方面,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

案例一:九青年结伙抢劫断送前程追悔莫及

为了叙述方便,我先把这九个人的基本情况作以介绍:

2004年,上列九人分别纠集在一起,先后在中学,城电影院等地,抢劫作案8次,抢劫现金113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第一次,2004年3月22日下午,抢得现金10元;

第二次,2004年4月7日下午抢得现金10元;

以上,参与抢劫8次,刘某参与抢劫4次,张某某参与抢劫5次,某某某参与抢劫3次,樊某参与抢劫3次,李某参与抢劫2次,梁某某参与抢劫1次,关某某参与抢劫1次,丁某某参与抢劫1次。所抢现金被九人用于吃喝花用。

保某某等九人以暴-力的胁迫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抢动罪。保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且结伙多次持刀抢劫。对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坏,使学生上学无安全感,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鉴于保某某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应减轻处罚。刘某、梁某某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犯罪的情节比照主犯从轻处罚。张某某、某某某、樊某、李某、关某某、丁某某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且是本案的从犯,应减轻处罚。法院2004年某月15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以抢劫罪,判处保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00元;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樊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关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判处丁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

这个案件中,涉及《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的7个概念。

1、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年龄段。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这一年龄段的公民犯以下8种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破、投毒。16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缓刑:是指附条件的暂缓刑罚执行的制度。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一是判处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性质和悔罪表现,使用缓刑不致瑞危害社会;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3、罚金。附加刑的一种。成人不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不少于500元,强制缴纳。

4、共同犯罪。由二人以上故意犯罪为共同犯罪。

5、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必须实施了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均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财物。这是所说的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如杀伤、殴打、捆-绑和禁闭等。这种暴-力是犯罪分子用以排除被害人抵抗,从而劫取财物的手段。抢劫罪的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暴-力相威胁,迫使受害人不敢反抗,从而顺利劫走财物的行为,被胁迫的对象可能是受害人,也可能是受害人的亲属,朋友或者同事。从庭审调查的事实看。保**等九被告人把作案对象选择在学生身上,正是利用在校学生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特点,各个被告人收集一起,寻机作案,从身份上,是社会青年对付在校学生,力量对比上,或是三对一、四对一、甚至九对一,给受害人以暴-力和胁迫,迫使受害交出财物或任其掏出钱物拿走,其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客观方面的要件特征。

从客体上看,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而且又直接侵害到公民的人身权利。以本案看,由于九被告人行为,不仅使受害人的财产权利妈:即学生身上仅有的现金被抢,而且使有的学生不敢上学,有的被致伤送医院治疗,有的辍学种地,甚至牵连到学生家长,对学生上学是迎送往来,严重地侵害了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主观方面,抢劫罪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即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各被告人离开学校后,家庭管教不力,以至在外租房群居,生活无靠,便打起了抢钱的主意。尽管各被告人万般抵赖,狡辩是借、要,但谎言不戳自穿,世界上没有向连名字都不知道,人也不认识的人借上钱的道理。揭开伪装,暴露出的就是肆意非法抢劫读书学生的零用钱,来满足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抽。

主体方面,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已满十四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均已满十四岁不满,达到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实施抢劫次数多,情节恶劣,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主体特征。

《刑法》26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a、入户抢劫;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c、抢劫银行;d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e、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f、冒充军警抢劫;g、持抢抢劫;h、抢劫军用物资、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案例之二:两学生年幼无知,受欺骗引狼入室

邱某、武某某盗窃案。

邱某,22岁,某某某人,个体户。武某某,17岁,某某城关区人,某某一中学生。贺某,14岁,某某一中学生。刘某某,14岁,某某一中学生。2005年5月11日下学后,在邱某授意下,武某某对贺某说:“某某好玩,你从家里偷些钱,我带你们到某某玩”。6月14日下午3时,贺叫上同学卸掉了爷爷家的防盗门螺丝,把邱某某从某某叫来某某,6月15日上午,武某某、贺某某入室、刘某某放哨,偷了23500多元现金和两条香烟,刘某某分得2000元,其余由武某某拿着,四个人上某某,回来后,只剩3000元,其余均在某某挥霍。

案发后,邱某、武某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中学法制教育大会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是当今法治社会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法商”,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个别学生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学生:你遇到这种事情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学好了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国家的法律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建设顺利进。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6至12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绩。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贻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当负责什么法律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小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罚法》(修改前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名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以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我们学习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就知道自己如果违了法犯了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从而做到自觉守法、护法,请同学们注意的是:法律不因为你不知道法律的规定,而实行违法犯罪的行为而不追究责任,形象的说:“法盲”触犯了国家法律同样要追究其法律责任!这就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三)、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第六条第四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同学们!让我们利用团、队活动时间,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商”,让法律陪伴我们一起健康成长!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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