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模板20篇)

时间:2024-01-10 00:49:02 作者:LZ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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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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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治理“四风”,根据市纪委《关于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x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委落实中央办公厅督查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我局系统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整治,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的抓好作风建设。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严字当头”对“四风”问题予以坚决查纠惩治,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有力推动我局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

重点整治2016年以来“四风”问题,深入查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陋习,紧盯严查“四风”隐形变种,不断深化作风建设。

(一)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一是是否存在文山会海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干部疲于应付,没有时间抓好落实。如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太多,要求参会人员范围过大;发文把关不严,可发可不发的文件随意性过大等。二是是否存在各种不担当不作为不尽责,表态调门高、行动落实少的问题。如热衷于作表面文章,组织学习、部署工作习惯走过场、开大会、念文件、听汇报,很少扑下身子调研和抓落实;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等环节,搞文字政绩等。三是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本领不强。如对待群众生冷干硬、消极应付,有的态度恶劣、有的能力不足、效率低下等。四是是否存在调研和检查考核层层陪同、层层加码、实际工作蜻蜓点水,水分较大问题。

(二)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一是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如超标准接待、超陪同人数用餐、不按规定缴纳伙食费用;假借接待活动等名义在公务活动中饮酒,变相同城吃请等问题。二是公款旅游问题。如“组织党员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之名组织绕道“红色旅游”问题;以考察学习、会议、培训、参展、开展群团活动等名义变相用公款旅游问题。三是公车管理问题。如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四是“隐形变异”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如简单砌墙“四面墙”分割;在办公室增加办公桌椅虚达使用标准假象等问题。五是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如分批次、多地点变相操办,不如实报告组织等问题。六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七是变相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如将大额发票拆分报销;以节假日补助、集体活动聚餐等名义变相公款吃喝;利用机关灶违规接待等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从2018年8月15日开始,10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深入自查、监督检查、总结提高。

(一)深入自查自纠(8月15日至9月15日)。各下属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动员部署,对照专项整治重点,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对2016年以来的“四风”问题进行清理,深入查摆问题,及时抓好整改同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9月15日之前上报局政秘科。

(二)开展监督检查(9月16日至10月10日)。聚焦“六大纪律”,局党组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察委第十纪检组、政秘科、直属机关党委、财务等相关人员采取集中明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各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四风问题。

(三)全面总结提高(10月11日至10月30日)。各单位和局机关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健全规范行为、防范和纠治“四风”问题的规章制度,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形成规范化机制。各下属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要于10月30日前送局政秘科。

(一)强化监督检查。由政秘科、财务科牵头,采取账目倒查、痕迹倒查、发票倒查方式,对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进行专项财务检查;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集中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采取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对合、突击暗访与随机回访相结合的方式,盯紧盯牢重要节点、重点部位、重点人群,及时发现和掌握“四风”问题线索。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以市纪委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四风”举报一键通、举报直通车等形式,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变种问题,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每一个角落。

(三)加大问责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严肃处理。对禁而不绝的“四风”问题,坚持露头就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现形就抓,层层剥开“四风”隐身衣;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通过强化“一案双查”,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实处;对一些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要对提供场所、经费和报销便利条件的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__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__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秘科,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单位(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逐项推进。

(四)强化问题整改。各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如实上报的,可以从轻、从宽处理。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注重完善制度和机制,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系统配套、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钱、管人、管事,让“四风”问题无法隐身,无处遁形。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精神,为贯彻落实《关于认真扎实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对接、立行立改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58号)、《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郴群组发〔2014〕11号)和《苏仙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苏发〔2014〕2号)要求,充分利用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扎实抓好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中办发〔2014〕9号文件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针对群众反映的“四风”突出问题,细化工作方案,采取切实管用有效措施,治歪风、树新风,攻坚克难,狠刹歪风邪气,及时依法依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九项规定”和区委“十项规定”的行为,为建设“山水名城、美丽苏仙”提供坚强保障.

“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从2014年3月起至2014年9月集中开展.按照摸清底数、制定方案,集中整治、全面推进,总结检查、评估验收等三个阶段进行.

34。

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部署要求,对接省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研究制定我局详细具体、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时间安排、推进措施、牵头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检查评估、监督问责等,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实在、管用、有效.

57。

根据实施方案和征求到的意见、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对于已经开展的整治工作,要加力推进,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还未开展的专项整治新任务、新要求,要尽快部署启动,对照实施方案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对于少数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治工作,要进行一次“回头看”,查找上阶段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严防已经基本整治到位的问题死灰复燃.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责令整改,确保整治取得实质性效果.

78。

根据《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和关系民生民本等方面10项突出问题进行.

上级党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

1、

(1)从严控制会议.认真贯彻落实苏仙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会务活动管理的通知》(苏办字〔2012〕124号),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办会过程中的奢侈浪费.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文件简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郴办发〔2012〕25号)的落实,实行文件计划申报制度,在每年3、6、9、12月将下一季度的拟发文件计划报送区委办、区政府办审查备案.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对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的规定.鼓励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的运用,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络收发和批阅,进一步减少文件、简报的印制成本和运输成本.6月底前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通报.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2、

(3)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切实转变职能,加快服务型机关建设,实行开门办公、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行政审批和涉企检查、收费中“吃拿卡要报拖”行为.整治工作在7月中旬完成.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4)切实整治“庸懒散奢”.按照《苏仙区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和苏仙区《“庸懒散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大力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奢”现象,严厉整治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整治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5)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等问题.按照苏仙区组织部《关于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的通知》(苏组〔2012〕6号)和《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苏组〔2012〕31号)文件要求,清查我局是否存在违规长期借调人员、“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同时对清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查找我局是否存在编外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的情况并进行清理规范.清理工作在7月底完成.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3、

(6)整治公款送礼行为.严禁在一般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明察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等行为.6月底完成总结评估.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

(7)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区纪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严格执行早中餐不饮酒、同城不宴请、不安排住宿;公务宴请不上高档菜品和高档烟酒、陪餐人员不得超过宴请对象人数等相关规定.开展明查暗访,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的行为,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6月底完成总结评估.

责任部门:局纪检部门。

4、

(8)清理办公用房.认真落实《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有关要求,对办公用房进行清理,不得超出使用面积标准.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还原单位处理.清理工作在6月底全面完成.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5、

(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严禁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办公室。

(1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郴办发〔2013〕2号),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对各类公务接待进行严格审批、审计;减少迎来送往,接待活动严格按照中、省、市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执行.6月对进行重点检查.

责任股室:局纪检部门、办公室。

各责任股室按照整治方案中的要求,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抓好相关整改落实工作.其余股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抓好整改工作.我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自查自纠的情况要在5月30日前经区委督导组组长签字后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专项治理组.

按照中央开门搞活动的要求,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在本地本单位进行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要发挥好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究问责,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相互推诿扯皮的,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改边再犯错的个人,要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照“两项专项活动”、“八项专项整治”的要求,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聚焦学校“四风”突出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在全面梳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确定以下专项整治重点:坚决纠正教育教学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有偿家教等领域的问题。

(一)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的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汇报,重点查处和纠正学校校领导利用职权挤占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名额,因人随意设置申报条件、简化推荐程序、程序不公开透明、材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操作等问题;重点查处教师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德爱学校校长。

责任单位:学校支部。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完成时间:2015年4月上旬。

(2)问题排查。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全校深入查摆有无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设置等问题。2015年5月前。

(3)查处典型。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纠、违规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从重从严查处。

(4)教育引导。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为主要对象,在全校加强对中、省、市、县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制度的宣传学习,重点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及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和工作氛围。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评审工作程序,建立职称和岗位竞聘评审学校领导小组责任制,杜绝行政干预;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群众对公示有异议的,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人员,按规定严肃查处。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二)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查处学校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经费分配、经费拨付、更改资金使用用途、提高使用标准等违规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崇营学校总务主任。

责任单位:后勤处。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组织参加县上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组织学校校长和财务人员参加县上开展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系统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合规理财、科学理财的意识和水平。完成时间:2015年4月。

(2)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对围绕经费管理违规问题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和自查承诺书。完成时间:2015年4月。

教代会的监督,确保经费管理规范,使用规范。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4)完善经费管理制度。组织学校领导、后勤、教代会结合全县教育经费管理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出台《灵璧县实验小学财务制度》、《灵璧县实验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灵璧县实验小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灵璧县实验小学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的处罚办法》等管理制度,形成教育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三)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等领域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后勤管理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整改学校工程建设及校舍维修中存在的违规操作、收受贿赂问题,查处作业本、课本、校服、教学及办公物资采购、教辅资料代购、学生保险办理等商业往来中存在的收受(索要)钱物等问题。

1、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方面比较欠缺,特别是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开展理论学习不够。对政治学习抓得不紧,满足于一般化。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的思想深钻细研不够,满足于学习了,不全面、不系统,缺乏对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的把握。在学习内容上,对**专业方面还比较认真,忽视了对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也不透不深,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不够好。

2、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能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如努力工作却又得不到别人的理解时,会有出力不讨好等委屈的感觉,不能保持平和的心态,做到戒骄戒躁。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有时不够冷静,影响自己的思想及工作情绪。二是工作失之于软,管理失之于宽。教育干部职工的思想还不够,组织纪律方面抓得不够严格。虽然建立健全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但执行起来有时还不能做到严要求。

3、思想观念仍需解放。在转变职能,服务发展上,思想观念缺乏超前意识和前瞻性,工作方式方法按步就班缺乏创新、独创性的点子,对如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

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首先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切实地把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益、服务为民放在首位,在具体工作中,总认为**工作在体现服务上不好掌握,有难度、有困难,形成了心理上的压力,而没有好地去探索切入点,因而工作上放不大开手脚,思想上不够大胆,满足于现状。

4、在细节上需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作为一个领导干部,我一直在勤政廉政上比较严格要求自己,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自我,但在慎微慎独上做得还不够。表现在认为有时吃一餐饭,抽一包烟、做一下车不是大事。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公与私的考验涉及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细微之处见精神,小节之处看品格。要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从点滴做起,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切实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这样才能有力地杜绝和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5、是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抓得不力,学习制度坚持不好,抓落实少,没有检查、考核措施,虽然强调自学,但个人自学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忙起来忘掉,有的迫于工作需要,现学现用,存在“现蒸热卖”的情况,抓学习缺乏计划性和系统性,也缺乏必要的辅导和业务培训,有的同志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深度不够,仅满足于对法律法规基本内容、基本条款的了解,不求全面掌握;不少同志半路“出家”,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学习中理解不深,联系实际不够,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在**的监督、管理中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

1、对理论学习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实事求是的说,我还是比较爱学习的,但近几年来,由于工作中要忙于日常事务应酬,考虑事情又太多,静不下心来,加上有时把学习理论当软任务,把业务工作作为硬指标,便出现了不愿意挤出时间来学习,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脱节的现象。同时始终认为自己事业心比较强,只要不犯错误,思想是不会变到哪里去,尽心尽职地做好工作就行了,因此,也就放松了学习,造成了小成即满的思想状况。同时也就放松了干部职工的学习,形成了轻视理论、忽视学习的倾向,也正是由于缺乏坚实的理论的指导,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好的经验少。

2、对为民服务、为民理财的宗旨观念理解不深、不透。做好本职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是实现宗旨观的最基本形式。总的说,这方面做的是不错的,但在思想的认识上、行动的自觉性上有差距。有一些模糊认识,感到宗旨观是一个大概念,是一个政治类的要求和理念,有时觉得在实际工作中,在具体行动上难以准确把握,没有完全做好与工作实践的紧密结合。而新形势下服务对象对**工作的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3、思维方式不够科学。一是认识问题有偏颇。对政治形势研究较少,敏锐性不强,总觉得了解全面局势、掌握外界动态,制定方针政策是上级领导的事,自己是执行者,只要把上级的精神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就行了,缺乏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这种思想是不对的,片面的,说明自己的不成熟。二是没有熟练的运用好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工作忙时,不能做到统筹兼顾,在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主要和次要的关系的能力上还有欠缺。

4、抓职工队伍建设的管理力度不够。近年来,个人工作是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组织和群众都给予肯定,但少数职工上班迟到,下班溜号,上自由班。还有的职工不思进取,上班炒股,下班打牌,虽没形成大的气候,但也不同程度影响了其他同志的工作积极性,我只是采取“教育从严,处罚从轻”,搞说服教育,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有老好人现象,总是为了团结而失去一些原则,总认为只要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就行了,往往是谈的多督办的少,认为谁人出问题他自己负责。没从长远角度认识到如果小事不抓,小问题不纠就有可能出现人的问题,就不能做到“防微杜渐”,会影响到**队伍的形象,削弱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通过对政风行风建设有关文件的学习理解,让我认识到个人在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决不是小事,绝不能忽视。它能妨碍**政策的贯彻执行,损害**部门和人民的关系,影响**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己决心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1、深入学习有关理论,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契机,实现工作的新突破。一是解决认识问题,树立紧迫感,增强自觉性。通过自查自纠,敲起警钟,明确学习的重要性和不学习的危害性。今后我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必修课,特别是在学习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xxxx”精神实质上花大力气,在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学习理论的自觉性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在学习的系统性上下功夫,对照“xxxx”的要求,实践自身欠缺的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是要做出学习计划,不仅要学习好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还要学习好现代科技方面的知识,要学法律,懂管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方法。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学习过程中自觉地将理论同环保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为官。

2、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基层干部职工的呼声,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利益要求和愿望,真实把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求,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增强工作透明度,围绕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切实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的行使,着力实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动态公开;多倾听党组其他成员的意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无论是具体分管还是没有分管的科室,对他们的具体工作情况都给予了关心,定期与科室领导谈心,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进一步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要看到光明,坚定胜利的信心;面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冷静思考,妥善处理,不悲观失望;面临挑战的时候,要沉着应对,知难而进,不头脑发热。遇到意见分歧,要坦诚相见,及时沟通。对违反党的宗旨和纪律的错误行为,要敢于批评。广纳善言,闻过则喜,经常检讨自己的工作,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格言,来鞭策自己。抓工作作风,坚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作风。抓组织纪律,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要服务大局,整体推进。增强纪律观念,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干部的新形象。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围绕这次行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一是要正确认识**审批与行政服务的关系。审批即为服务。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从“xxxx”重要思想出发,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寓服务于审批,在审批中强化服务。二是要正确处理**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既不因发展经济而牺牲**质量,也不因**而影响全市经济增长,把握好经济发展与**之间的平衡点,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进步,实现**与经济增长的“双赢”。

4、廉洁奉公,从严律己,为**系统行风政风评议作贡献。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淡薄名利,克己奉公。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严以律已,以诚待人,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地置于党的集体领导下;严格按照党的有关纪律要求约束自己,经常做到自查、自省、自警、自励,正确行使人民赋于的权力,不搞以权谋私,不搞钱权交易,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做一名真正的人民公仆;想方设法提高办事效率,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接待来办事的群众,耐心解答他们的问题。自觉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六项禁令”和**系统职业道德规范。

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是加强**机关政风行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推进全市**工作、提升行政效能、改进工作作风、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我要以此次政风行风评议为动力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行动,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优先的方针,坚持以**为重点,不断加强**管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为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和谐**作出自己的贡献。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我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风”,严格落实“稳、准、狠、韧”的工作要求,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促进党群干群关系“零距离”,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实现机关精神面貌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群众认可度明显提高,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使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为推进“一化两城三创四大”目标实现,加快郴州起飞步伐提供坚强保障。

(一)摸清底子,制定方案(3月份至4月上旬)。要认真研判我市专项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主动对接中央、省委确定的34项专项整治任务,结合“流行病”和“地方病”的整治,科学制定全市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突出工作重点,对于在基层表现不突出、已经有明确规定的作一般性问题整改,对于群众有迫切要求的要重点整治。专项整治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协调配合单位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接省直部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迅速启动,对接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自行查找“四风”方面其他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责任单位具体实施。

对中央、省委部署的34项和市委部署的3项专项整治任务同步推进。主要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如下:

(1)从严控制会议。认真贯彻落实郴州市《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减少领导事务性活动的通知》(郴办字〔2012〕59号),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办会过程中的奢侈浪费。7月底以前,健全规范全市性会议审批管理制度,根据各地各单位上报情况,对全市性会议认真审核把关,实现2014年全市性会议数量在2013年压缩50%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人:肖毅平。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财政局。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文件简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郴办发〔2012〕25号)的落实,实行文件计划申报制度,各部门须在每年3、6、9、12月将下一季度的拟发文件计划报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查备案。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下发的文件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对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的规定。鼓励各地各部门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的运用,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络收发和批阅。6月底以前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通报。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人:郭名亮。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3)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照郴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表彰奖励工作的暂行规定》(郴办字〔2012〕85号)要求,制订《关于做好全市中心工作考核的通知》,对全市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增评比达标表彰奖励活动的设置。对于必要的表彰活动,要严格评选表彰对象,严格制定表彰奖励标准,严格审查表彰活动的经费管理。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抓紧整改针对基层单位授牌晋级、“一票否决”项目过多过滥的问题。清理规范工作在5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4)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针对目前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各类办公室过多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清理。严格控制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切实规范市本级领导小组的设立程序。清理工作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5)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对未实行开门办公、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的责任人员实行问责。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行政审批和涉企检查、收费中“吃拿卡要报拖”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整治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杨赛保。

(6)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严肃查处以新闻舆论监督为名进行新闻敲诈、强拉广告、索要赞助、约稿收费、有偿新闻等行为。严厉打击少数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谋取利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清退不符合新闻从业资质条件规定的采编人员。4月底以前对所有新闻从业人员轮训一次,6月份对开展新闻敲诈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台、郴州日报社。

(7)切实整治“庸懒散”。按照《郴州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郴作发〔2014〕1号)和《“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郴纪〔2014〕1号)相关要求,大力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现象,对各地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严厉整治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整治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整治工作与“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同步安排部署。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

(8)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对市本级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与市直部门业务相关联的咨询公司、评估公司、评审中心和服务中心等中介组织进行重点清理,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重点查处和打击少数人“提篮子”的行为,为行政审批工作营造一个公平规范的环境。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市场服务秩序,构建长效机制,保障中介服务组织独立、客观、公正执业。6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8月底前进行评估验收。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9)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省委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并联审批、集中审批、限时审批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提速,真正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8月底以前按照要求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人:陈寿峰。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10)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继续抓好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12342机关效能和优化发展环境问题投诉热线建设,借助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平台强化行政效能监督查处工作,规范涉企检查、涉企收费、行政处罚工作;继续推进收费专项检查工作。8月底以前完成综合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杨赛保。

配合单位:市优化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11)整治公款送礼行为。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一般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明察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送礼金等行为。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直机关工委。

(12)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市纪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着力纠正少数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等问题,有效扭转过度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奢靡浪费之风。严格执行早中餐不饮酒,公务宴请不上高档菜品和高档烟酒、陪餐人员不得超过规定人数等相关规定。制订全市国内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的行为,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13)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认真整治造节办会过多过滥、节庆演出奢侈浪费等问题,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精简各类节会,对各地举办的各类节会,严格晚会举办备案审批制度,把好立项关、预算关、审计关,坚决杜绝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摊派资金造节办会。6月底完善相关管理审批办法。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

(14)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奢侈浪费等问题。抓紧制定出台《招商引资活动管理规定》,规范境外招商引资工作中所涉及的住宿标准、礼品档次、经费开支等内容。倡导务实节俭招商,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用公款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游山玩水和赠送高档礼品。制定完善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对一些重点单位列入专项审计年度计划。7月底之前出台相关规定。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外事侨务局。

(15)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认真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郴办发〔2012〕20号)的落实,对超编、超标配置的公务车辆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车牌等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在节假日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封存,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积极支持、引导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加强对公车监管方面的创新做法。严禁用公款为私家车加油和违规报销加油费等行为。对违规配备公车的整治工作在6月底以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交警支队。

(16)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认真落实《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有关要求,加快整改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还原单位处理。畅通举报渠道,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专项督查及明查暗访,抓紧对整改后闲置的办公用房进行登记和清理。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工作在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18)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要求对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企业和各类协会兼职并领取报酬的行为进行清理。5月20日之前清理完毕。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1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下降20%。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7月底前出台郴州市《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面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今年部门预算单位要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

(2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郴办发〔2013〕2号),出台《郴州市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对各类公务接待严格审批、审计;减少迎来送往,下基层调研严格按照中、省、市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市直单位2013年度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和使用、规范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在8月底以前实施分析评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21)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郴办发〔2010〕14号),加强计划控制、量化管理和任务审批。健全经费、任务联动审批机制,凭任务批件报销费用。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能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能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加强对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的联合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要按程序审查备案。5月底前要对因公出国(境)情况逐一建立台帐。

牵头单位:市外事侨务局责任人:李黎明。

(22)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认真巩固前阶段“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对“小金库”治理情况“回头看”,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发现线索突击检查,加大对违规设置“小金库”的处罚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继续实施举报有奖政策,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

(23)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大力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着力促进“三量齐升”,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严重影响当地环境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假业绩的问题。5月份对全市“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人:李五一。

(24)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坚持和完善干部分类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把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清正廉明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7月底前完成我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修订完善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统计局。

(25)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公开征地拆迁标准,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的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4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人:陈一华。

(26)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中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开展各项涉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依法打击利用虚假项目骗取国家惠农补贴的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等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8月底以前完成检查评估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牵头单位:市委农村部责任人:朱孝党。

(27)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依法依纪办案,推进执法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公正廉洁执法司法;规范执法办案收费、涉案款物处置等行为,做到公正清正;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判决的执行力度,对于少数恶意不执行法律判决的对象,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8月底前专项整治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人:许秋生。

(28)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违法和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职能单位忽视安全检查、执法不严、滥用行政权力、以罚代管等问题。5月份要形成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突出问题排查情况清单,并组织明查暗访活动,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人:曾凡军。

(29)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5月底前出台《郴州市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6-7月公布一批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将出现过质量问题的食品药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检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加大对中小学校周边商铺及流动摊贩的监管整治力度,维护好学生的食品安全。严肃查处相关单位在监督、查处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罚代管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

责任人:陈玲玲、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

(30)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土规定”,坚决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积极实施湘江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责令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停业整改达标,严肃处理纵容严重污染企业生产的单位或个人。严肃查处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行为。大力推动全市经济由地下向地上转变、由黑色向绿色转变。5-6月份要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人:李来华。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31)坚决纠正发展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公平,鼓励优质资源合理分配;关心进城农民工子弟就学问题;着力解决学校在行使办学自主权的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人员编制、人事聘用、职称评审等;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整治乱收费、中小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收取建校费赞助费、乱办班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中小学校假期违规集中补课、教师在校外兼职授课等突出问题。8月底前专项整治情况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局责任人:周余武。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

(32)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乡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要求,现就我乡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消除干部工作作风中。

“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懈怠心态,切实解决“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为官不为”的不良作风,引导和促进广大干部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想事干事,敢于担当,为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乡”提供坚强保证。

2014。

9

12。

乡政府干部职工、有关乡直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村。

“两委”干部。

对群众感情不深,摆不正同群众的关系;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接待群众办事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对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执行搞变通、打折扣,政令不畅,工作难以及时落实到位。学习劲头不足,不注重调查研究,思想僵化、观念陈旧;上级精神吃不透,基层情况摸不准,形势任务不熟悉,面对工作不得要领、无所适从;开展工作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面对工作难题束手无策。因循守旧,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看摊子、守位子;工作推着干、看着干,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工作沉不下心、落实沉不下力,华而不实,热衷于“应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中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躲;工作怕担风险,怕得罪人,明哲保身,不敢碰硬,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精神萎靡不振,事业心不强;工作不思进取,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拼劲和闯劲不足,得过且过;全局观大局观不强,对本职工作不尽心,经常敷衍了事。习惯于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浮在上面多,深入基层少,不了解上情,不掌握下情;工作决策不科学,习惯于“拍脑袋”、“凭经验”;工作中抓落实不力,搞电话调度、遥控指挥。工作推进效率低,时效观念差,该办的事不办或者拖着办;有利的事争着管,无利的事无人管,对一些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问题“绕道走”,能推则推,能拖就拖。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地本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要自觉对照整治重点认真查找“为官不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单位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个人也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明确改进措施。要根据工作台账,明确整治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等,抓好整改落实。对梳理出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同时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要将整改措施和进展情况,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接受监督。针对工作人员身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行帮扶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认真梳理“为官不为”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把握解决“为官不为”问题的有效途径,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坚持下去,把专项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要把。

“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真正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党员干部要敢于正视问题,自觉改进作风。各有关整治工作责任单位要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力度,做到不回避、不护短,敢抓敢管,讲求实效,及时纠正党员干部中的不良倾向。

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方面比较欠缺,特别是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开展理论学习不够。对政治学习抓得不紧,满足于一般化。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的思想深钻细研不够,满足于学习了,不全面、不系统,缺乏对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的把握。在学习内容上,对**专业方面还比较认真,忽视了对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和了解,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也不透不深,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不够好。

2、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不能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如努力工作却又得不到别人的理解时,会有出力不讨好等委屈的感觉,不能保持平和的心态,做到戒骄戒躁。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有时不够冷静,影响自己的思想及工作情绪。二是工作失之于软,管理失之于宽。教育干部职工的思想还不够,组织纪律方面抓得不够严格。虽然建立健全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但执行起来有时还不能做到严要求。

3、思想观念仍需解放。在转变职能,服务发展上,思想观念缺乏超前意识和前瞻性,工作方式方法按步就班缺乏创新、独创性的点子,对如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工作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

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首先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切实地把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益、服务为民放在首位,在具体工作中,总认为**工作在体现服务上不好掌握,有难度、有困难,形成了心理上的压力,而没有好地去探索切入点,因而工作上放不大开手脚,思想上不够大胆,满足于现状。

4、在细节上需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作为一个领导干部,我一直在勤政廉政上比较严格要求自己,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自我,但在慎微慎独上做得还不够。表现在认为有时吃一餐饭,抽一包烟、做一下车不是大事。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公与私的考验涉及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细微之处见精神,小节之处看品格。要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从点滴做起,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切实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强防线,这样才能有力地杜绝和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5、是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抓得不力,学习制度坚持不好,抓落实少,没有检查、考核措施,虽然强调自学,但个人自学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忙起来忘掉,有的迫于工作需要,现学现用,存在“现蒸热卖”的情况,抓学习缺乏计划性和系统性,也缺乏必要的辅导和业务培训,有的同志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深度不够,仅满足于对法律法规基本内容、基本条款的了解,不求全面掌握;不少同志半路“出家”,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学习中理解不深,联系实际不够,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在**的监督、管理中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

1、对理论学习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实事求是的说,我还是比较爱学习的,但近几年来,由于工作中要忙于日常事务应酬,考虑事情又太多,静不下心来,加上有时把学习理论当软任务,把业务工作作为硬指标,便出现了不愿意挤出时间来学习,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脱节的现象。同时始终认为自己事业心比较强,只要不犯错误,思想是不会变到哪里去,尽心尽职地做好工作就行了,因此,也就放松了学习,造成了小成即满的思想状况。同时也就放松了干部职工的学习,形成了轻视理论、忽视学习的倾向,也正是由于缺乏坚实的理论的指导,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好的经验少。

2、对为民服务、为民理财的宗旨观念理解不深、不透。做好本职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是实现宗旨观的最基本形式。总的说,这方面做的是不错的,但在思想的认识上、行动的自觉性上有差距。有一些模糊认识,感到宗旨观是一个大概念,是一个政治类的要求和理念,有时觉得在实际工作中,在具体行动上难以准确把握,没有完全做好与工作实践的紧密结合。而新形势下服务对象对**工作的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服务手段和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3、思维方式不够科学。一是认识问题有偏颇。对政治形势研究较少,敏锐性不强,总觉得了解全面局势、掌握外界动态,制定方针政策是上级领导的事,自己是执行者,只要把上级的精神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就行了,缺乏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这种思想是不对的,片面的,说明自己的不成熟。二是没有熟练的运用好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工作忙时,不能做到统筹兼顾,在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主要和次要的关系的能力上还有欠缺。

4、抓职工队伍建设的管理力度不够。近年来,个人工作是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组织和群众都给予肯定,但少数职工上班迟到,下班溜号,上自由班。还有的职工不思进取,上班炒股,下班打牌,虽没形成大的气候,但也不同程度影响了其他同志的工作积极性,我只是采取“教育从严,处罚从轻”,搞说服教育,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有老好人现象,总是为了团结而失去一些原则,总认为只要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就行了,往往是谈的多督办的少,认为谁人出问题他自己负责。没从长远角度认识到如果小事不抓,小问题不纠就有可能出现人的问题,就不能做到“防微杜渐”,会影响到**队伍的形象,削弱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通过对政风行风建设有关文件的学习理解,让我认识到个人在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决不是小事,绝不能忽视。它能妨碍**政策的贯彻执行,损害**部门和人民的关系,影响**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己决心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1、深入学习有关理论,以政风行风建设为契机,实现工作的新突破。一是解决认识问题,树立紧迫感,增强自觉性。通过自查自纠,敲起警钟,明确学习的重要性和不学习的危害性。今后我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必修课,特别是在学习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上花大力气,在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学习理论的自觉性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在学习的系统性上下功夫,对照“****”的要求,实践自身欠缺的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是要做出学习计划,不仅要学习好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还要学习好现代科技方面的知识,要学法律,懂管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方法。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学习过程中自觉地将理论同环保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运用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为官。

2、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基层干部职工的呼声,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利益要求和愿望,真实把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求,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增强工作透明度,围绕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切实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的行使,着力实现**行政审批、执法监管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动态公开;多倾听党组其他成员的意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无论是具体分管还是没有分管的科室,对他们的具体工作情况都给予了关心,定期与科室领导谈心,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进一步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要看到光明,坚定胜利的信心;面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冷静思考,妥善处理,不悲观失望;面临挑战的时候,要沉着应对,知难而进,不头脑发热。遇到意见分歧,要坦诚相见,及时沟通。对违反党的宗旨和纪律的错误行为,要敢于批评。广纳善言,闻过则喜,经常检讨自己的工作,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格言,来鞭策自己。抓工作作风,坚持一靠教育,二靠制度。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良作风。抓组织纪律,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要服务大局,整体推进。增强纪律观念,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干部的新形象。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围绕这次行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一是要正确认识**审批与行政服务的关系。审批即为服务。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从“****”重要思想出发,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关系,寓服务于审批,在审批中强化服务。二是要正确处理**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既不因发展经济而牺牲**质量,也不因**而影响全市经济增长,把握好经济发展与**之间的平衡点,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进步,实现**与经济增长的“双赢”。

4、廉洁奉公,从严律己,为**系统行风政风评议作贡献。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淡薄名利,克己奉公。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严以律已,以诚待人,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地置于党的集体领导下;严格按照党的有关纪律要求约束自己,经常做到自查、自省、自警、自励,正确行使人民赋于的权力,不搞以权谋私,不搞钱权交易,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做一名真正的人民公仆;想方设法提高办事效率,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接待来办事的群众,耐心解答他们的问题。自觉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六项禁令”和**系统职业道德规范。

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是加强**机关政风行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对于推进全市**工作、提升行政效能、改进工作作风、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我要以此次政风行风评议为动力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行动,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优先的方针,坚持以**为重点,不断加强**管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为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建设和谐**作出自己的贡献。

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对照“两项专项活动”、“八项专项整治”的要求,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聚焦学校“四风”突出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在全面梳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确定以下专项整治重点:坚决纠正教育教学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有偿家教等领域的问题。

(一)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竞聘、教师在编不在岗的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汇报,重点查处和纠正学校校领导利用职权挤占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名额,因人随意设置申报条件、简化推荐程序、程序不公开透明、材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操作等问题;重点查处教师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德爱学校校长。

责任单位:学校支部。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完成时间:2015年4月上旬。

(2)问题排查。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全校深入查摆有无利用职权干预职称评定、岗位设置等问题。2015年5月前。

(3)查处典型。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纠、违规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从重从严查处。

(4)教育引导。以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为主要对象,在全校加强对中、省、市、县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制度的宣传学习,重点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及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和工作氛围。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评审工作程序,建立职称和岗位竞聘评审学校领导小组责任制,杜绝行政干预;严格实行公示制度,群众对公示有异议的,认真调查核实,对有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人员,按规定严肃查处。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二)严肃查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查处学校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预经费分配、经费拨付、更改资金使用用途、提高使用标准等违规问题。

1、责任分工。

责任领导:谷崇营学校总务主任。

责任单位:后勤处。

整治时限:2015年7月前。

2、工作措施。

(1)组织参加县上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组织学校校长和财务人员参加县上开展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培训会,系统学习《中小学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规,提高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合规理财、科学理财的意识和水平。完成时间:2015年4月。

(2)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对围绕经费管理违规问题进行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和自查承诺书。完成时间:2015年4月。

教代会的监督,确保经费管理规范,使用规范。完成时间:2015年6月前。

(4)完善经费管理制度。组织学校领导、后勤、教代会结合全县教育经费管理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出台《灵璧县实验小学财务制度》、《灵璧县实验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灵璧县实验小学校务公开工作规范》、《灵璧县实验小学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的处罚办法》等管理制度,形成教育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完成时间:2015年7月前。

(三)严肃查处滥用职权插手基建工程、校舍维修、物质采购等领域问题。

主动与县教育局纪检股、县教育局计财股、后勤管理股等部门汇报,重点整改学校工程建设及校舍维修中存在的违规操作、收受贿赂问题,查处作业本、课本、校服、教学及办公物资采购、教辅资料代购、学生保险办理等商业往来中存在的收受(索要)钱物等问题。

吃公函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xx年10月以来,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公务接待这一切口,通过自查自纠、监督执纪、完善制度等方式纠治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进一步严格公函使用、规范公款支出,推动公务接待相关规章制度落实。

“过去,个别单位或多或少存在公务接待超标、空白公函接待、电话公函接待的情况,甚至有单位把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导致公务接待费用居高不下,接待单位也苦不堪言。”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xx介绍说。

针对此类现象,县纪委监委从三个方面开展“吃公函”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一是督促各单位对照整治重点全面开展自纠,对可能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主动向所辖纪检监察组织说清问题。二是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监督范围内的所有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通过接待公函进行比对印证、溯源倒查、谈话了解等方式,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并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各单位通过自查整改和纪检监察建议,按照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立行立改要求,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查找监管漏洞和制度短板,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审批、财务报销管理等制度,堵塞监管漏洞。

“自从开展‘吃公函’问题专项整治以来,我们单位接到电话通知公务接待的情况彻底没有了,公务接待更加规范了,对我们来说,真的是一件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好事!”某单位财务小张高兴地告诉前来检查工作的同志。

开展“吃公函”问题排查整治以来,我县共开展监督检查57次,发现问题33个,其中主动说清并整改问题2个,自行整改问题31个。

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查“吃公函”问题,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四风”的一项重要内容。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释放用铁的纪律管住违规公款吃喝的强烈信号!

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落实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于1月27日下午组织召开县委全委(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同志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第227期《网民呼吁遏制餐饮环节“舌尖上的浪费”》的重要批示及省委办公厅、市委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精神,结合宜阳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等具体措施。现将我县学习贯彻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及省委、市委通知精神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月17日,同志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第227期《网络呼吁遏制餐饮环节“舌尖上的浪费”》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1月21日、25日,省委办公厅、市委办公室相继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对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同志的重要批示和省委、市委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新要求,反映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呼声和愿望,表明了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体现了中央关心群众生活、注重改善民生的为民情怀。认真贯彻落实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对于我们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委书记王琰君要求,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对照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认真梳理查找在铺张浪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起,从最能体现良好作风的具体事情抓起,努力形成厉行节约光荣、铺张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严禁“舌尖上的浪费”。压缩公务接待开支,切实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上级来宜考察调研,接待严格按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县级领导及县直单位到乡(镇)、村进行指导检查、调研等公务活动需要就餐的,一律在“公务灶”就餐,未设立“公务灶”的单位,按照每人25元以内的标准安排就餐,严禁宴请、饮酒,严禁赠送土特产,严禁到娱乐场所。乡(镇)干部到村级指导工作一律不准在村级就餐,确实需要就餐的,一律安排面条或家常饭。

(二)严禁公务活动上的浪费。严格清理、切实精简各类会议活动,严格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审批,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坚决杜绝举办不必要的活动。会务活动一切从简,会场外不铺红毯,不使用彩虹门、气球,会场内不摆放鲜花及绿植,主席台不摆放湿巾,不使用瓶装水。减少事务性活动,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竣工、庆典、论坛等活动;对确需参加的活动,一般性活动由对口办公室直接安排,重大活动由县委、县政府“两办”统一安排,并严格按规定控制参加领导、人员的规格和数量。优化领导活动及会议新闻报道,改进报道方式,控制报道数量。

(三)严禁交通出行上的浪费。公务活动自觉集中统一乘车,短途尽量步行,出差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可能减少出差成本;不以任何理由私自借用企业事业单位的车辆;自觉执行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制度。不用公务用车参与结婚庆典、外出旅游、休闲、接送子女上学等活动,降低公车消耗,节俭出行。

(四)严禁日常办公上的浪费。日常工作中坚持发短文,控制纸质文件印数,减少文印材料,提倡无纸化办公;节约用电、用水,减少办公耗材。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消耗,杜绝长时间待机现象。节约使用空调,无人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下班前提前关闭空调、暖气,避免“白昼灯”、“长明灯”,防止“长流水”。合理使用公务电话,控制电话用量,通话言简意赅,不用电话聊天、办私事。

(五)严禁节假日期间的浪费。从简安排节日尤其是春节期间各种活动,严禁用公款搞送礼、宴请、旅游等活动,不参加高消费的娱乐、健身活动;不接受下级机关任何形式的拜年拜节活动,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馈赠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节日期间使用手机短信和电子贺卡等节能环保的方式相互问候,不以过节为借口给领导拜年拜节送礼。大力倡导节约理念,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建议抓紧制定有效措施,完善公务接待标准和财务报销制度,从源头上制止公款浪费问题。同时,要结合“狠抓落实年”活动,旗帜鲜明地开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引导人们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价值观,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成为一种自觉,成为一种文化,变成人们的实际行动。

红顶中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省安监局:

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六大行业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的通知》下发后,林区安监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全系统扎实开展专项检查。现报告如下:

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部署周密。一是在各项工作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党组把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二是主要领导亲自抓。安监局成立了专项检查整治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张文亲自担任组长,对检查整治工作给予有力领导。三是制订了周密计划。安监局制订了《关于对全区安全生产领域“红顶中介”进行专项检查整治方案》,指导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深入有序地开展。

二、以问题为导向,明确重点。安监局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检查目标,在“严、细、深、实”上下功夫。

首先,对“红顶中介”检查整治工作进行深入宣传发动。局工作人员利用执法检查、审批、许可和在网站上开高专栏等多种形式,对企业和办事群众进行宣讲,使服务对象知悉中介服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作用,及中介组织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与此同时,安监督局还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中介服务的咨询投诉。

其次,突出检查重点。根据林区实际,把检查重点放在安监局是否与所属或管辖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真正脱钩;是否违规将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是否有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是否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违规开支、报销费用、索贿受贿等问题;是否有违规使用财政、国有资金购买中介服务,虚假支付中介服务项目及违规使用票据、乱收乱支,不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问题。工作人员是否有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在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持股分红、占有财物、违规兼职取酬,报销费用,勾结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套取国家资金等问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有否利用行政权力搞行业垄断,强行服务并收费,强制企业入会、参加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并收费,强制收取赞助费、咨询费、服务费、审验费等问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是否有借监管部门及其公职人员的名义或利用向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搞利益输送、报销费用等方式,排挤其他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介入,抢占市场,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问题。

第三,对与中介服务有关的各个工作流程和环节进行认真清理。对近年来的审批、许可事项,一一进行清理,重点检查有无依据审批、越权审批,有无擅自将中介服务作为审批前置条件等。

三、认真逐单位逐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林区安全生产领域现有一个社团组织安全生产协会、一家事业单位疾控中心,分别承担了相关的安全生产服务工作。

安全生产协会是经林区民政局批准成立的独立的社团组织,近年来,协会紧紧围绕全区安全生产中心任务,利用网络,及时把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标准化推广、伤亡事故等安全生产情况传递给会员单位。积极配合安监局开展“隐患治理,保障安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主题活动,邀请安全生产方面的`专家授课、研讨,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协会是经确定的企业标准化创建评审组织单位,没有进行中介评价服务。会员单位都是书面申请加入协会,协会的主要经济收入为会员单位的会费,会费标准为协会会员大会讨论一致通过,由会员主动按时缴纳。协会经费支出主要是组织专家查隐患和对会员单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支出,没有组织外出考察等,没有报销其他费用。

疾控中心承担职工上岗离岗体检等职业卫生服务,收费标准由林区物价局核定,在物价检查中没有发现滥收费问题。

林区企业的安全评价、咨询等都是由企业自主选择的区外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安监局没有指定或变相指定行为。

文档为doc格式。

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各单位(股室)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局专项治理小组。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单位(股室)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为促“四风”突出问题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整改到位,成立局“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长陈天聚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新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督促和指导等日常工作。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相关股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与县委县政府相关牵头单位联系,争取工作的主动性,要将各项整治任务再细化、再具体,在全局上下形成横向联合、纵向联动、责任到人、一抓到底、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机制。各牵头单位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报送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自纠情况分别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坚持开门整治,接受群众监督。要将群众参与整治作为动力和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和标准,敞开大门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等,要及时公示,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要让群众看清楚改什么、怎么改、改得如何。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结合实际,对准问题,不走神、不散光。要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四风”问题和最不满意的地方,找准专项整治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进一步摸实情、听意见,明确整治重点,哪个问题突出就重点抓哪个。针对长期解决不好的顽疾问题,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

(四)坚持严格要求,做好督导把关。要坚持高标准、严措施、铁纪律,按规定、按程序、按步骤推动专项整治,防止走样、变形、打折扣,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把严要求、严标准落到实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态度消极、措施不力、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五)坚持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变种。注意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经验,针对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特别是在滋生“四风”、产生特权的制度机制上攻坚克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从根本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实践活动成果,紧紧抓住“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这个突破口,确保实践活动取得群众看得见的成效,根据《关于认真扎实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对接、立行立改的通知》(湘群组发〔2013〕58号)和《郴州市委印发〈郴州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郴发〔201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我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风”,严格落实“稳、准、狠、韧”的工作要求,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促进党群干群关系“零距离”,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实现机关精神面貌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群众认可度明显提高,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使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为推进“一化两城三创四大”目标实现,加快郴州起飞步伐提供坚强保障。

(一)摸清底子,制定方案(3月份至4月上旬)。要认真研判我市专项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主动对接中央、省委确定的34项专项整治任务,结合“流行病”和“地方病”的整治,科学制定全市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突出工作重点,对于在基层表现不突出、已经有明确规定的作一般性问题整改,对于群众有迫切要求的要重点整治。专项整治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协调配合单位认真梳理问题表现,摸清核实相关底数,对接省直部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责任明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迅速启动,对接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自行查找“四风”方面其他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责任单位具体实施。

实践活动办公室将通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电视问政、跟踪问效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整改,确保取得实质性效果。同时,要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推进会,听取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对于要求5月底前整改到位的专项整治任务,凡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效果不好的,不得召开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总结检查,评估验收(8月上旬至9月上旬)。市委实践活动办公室通过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了解、群众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抽查和评估,加强结果运用。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异化。要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群众满意度不高、评估不合格的县市区,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总结评估合格后,才能召开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对于专项整治工作评估不合格的市直单位,视为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不过关,要延长活动时间直至通过检查评估。同时,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8月25日前上报市委实践活动办公室专项治理组。

对中央、省委部署的34项和市委部署的3项专项整治任务同步推进。主要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如下:

(1)从严控制会议。认真贯彻落实郴州市《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减少领导事务性活动的通知》(郴办字〔2012〕59号),进一步精简会议数量,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办会过程中的奢侈浪费。7月底以前,健全规范全市性会议审批管理制度,根据各地各单位上报情况,对全市性会议认真审核把关,实现2014年全市性会议数量在2013年压缩50%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人:肖毅平。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财政局。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文件简报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郴办发〔2012〕25号)的落实,实行文件计划申报制度,各部门须在每年3、6、9、12月将下一季度的拟发文件计划报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查备案。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下发的文件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对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个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简报”的规定。鼓励各地各部门加强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的运用,逐步实现文件、简报网络收发和批阅。6月底以前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通报。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人:郭名亮。

配合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3)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照郴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表彰奖励工作的暂行规定》(郴办字〔2012〕85号)要求,制订《关于做好全市中心工作考核的通知》,对全市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增评比达标表彰奖励活动的设置。对于必要的表彰活动,要严格评选表彰对象,严格制定表彰奖励标准,严格审查表彰活动的经费管理。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抓紧整改针对基层单位授牌晋级、“一票否决”项目过多过滥的问题。清理规范工作在5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4)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针对目前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各类办公室过多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清理。严格控制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切实规范市本级领导小组的设立程序。清理工作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郭名亮。

(5)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对未实行开门办公、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的责任人员实行问责。坚决杜绝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现象,坚决查处行政审批和涉企检查、收费中“吃拿卡要报拖”行为,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整治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杨赛保。

(6)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严肃查处以新闻舆论监督为名进行新闻敲诈、强拉广告、索要赞助、约稿收费、有偿新闻等行为。严厉打击少数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谋取利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清退不符合新闻从业资质条件规定的采编人员。4月底以前对所有新闻从业人员轮训一次,6月份对开展新闻敲诈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评估。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台、郴州日报社。

(7)切实整治“庸懒散”。按照《郴州市作风大整顿“好作风建设年”活动方案》(郴作发〔2014〕1号)和《“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郴纪〔2014〕1号)相关要求,大力整治机关干部“庸懒散”现象,对各地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严厉整治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整治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整治工作与“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同步安排部署。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

(8)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对市本级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与市直部门业务相关联的咨询公司、评估公司、评审中心和服务中心等中介组织进行重点清理,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重点查处和打击少数人“提篮子”的行为,为行政审批工作营造一个公平规范的环境。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市场服务秩序,构建长效机制,保障中介服务组织独立、客观、公正执业。6月底前开展专项检查,8月底前进行评估验收。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9)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省委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并联审批、集中审批、限时审批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提速,真正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8月底以前按照要求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人:陈寿峰。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10)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继续抓好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12342机关效能和优化发展环境问题投诉热线建设,借助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平台强化行政效能监督查处工作,规范涉企检查、涉企收费、行政处罚工作;继续推进收费专项检查工作。8月底以前完成综合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杨赛保。

配合单位:市优化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11)整治公款送礼行为。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一般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通过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明察暗访,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送礼金等行为。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直机关工委。

(12)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抓好市纪委《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着力纠正少数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等问题,有效扭转过度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奢靡浪费之风。严格执行早中餐不饮酒,公务宴请不上高档菜品和高档烟酒、陪餐人员不得超过规定人数等相关规定。制订全市国内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的行为,公开通报一批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6月底以前完成总结评估。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13)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认真整治造节办会过多过滥、节庆演出奢侈浪费等问题,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精简各类节会,对各地举办的各类节会,严格晚会举办备案审批制度,把好立项关、预算关、审计关,坚决杜绝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摊派资金造节办会。6月底完善相关管理审批办法。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人:马治平。

配合单位: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文联。

(14)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奢侈浪费等问题。抓紧制定出台《招商引资活动管理规定》,规范境外招商引资工作中所涉及的住宿标准、礼品档次、经费开支等内容。倡导务实节俭招商,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用公款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游山玩水和赠送高档礼品。制定完善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对一些重点单位列入专项审计年度计划。7月底之前出台相关规定。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

旅游。

外事侨务局。

(15)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认真抓好《郴州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郴办发〔2012〕20号)的落实,对超编、超标配置的公务车辆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坚决查处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滥用军车警车车牌等行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在节假日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封存,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积极支持、引导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加强对公车监管方面的创新做法。严禁用公款为私家车加油和违规报销加油费等行为。对违规配备公车的整治工作在6月底以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责任人:谢程鹍。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交警支队。

(16)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认真落实《郴州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郴办字〔2013〕29号)的有关要求,加快整改全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还原单位处理。畅通举报渠道,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专项督查及明查暗访,抓紧对整改后闲置的办公用房进行登记和清理。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工作在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办公室。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责任人:李五一、高爱国。

(18)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要求对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企业和各类协会兼职并领取报酬的行为进行清理。5月20日之前清理完毕。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19)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财政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市本级“三公”经费下降20%。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7月底前出台郴州市《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全面加大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严肃查处“三公”经费支出方面违法违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今年部门预算单位要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

(20)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规定》(郴办发〔2013〕2号),出台《郴州市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对各类公务接待严格审批、审计;减少迎来送往,下基层调研严格按照中、省、市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市直单位2013年度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和使用、规范公务接待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在8月底以前实施分析评估。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人:谢革非。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21)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郴办发〔2010〕14号),加强计划控制、量化管理和任务审批。健全经费、任务联动审批机制,凭任务批件报销费用。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能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能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加强对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的联合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要按程序审查备案。5月底前要对因公出国(境)情况逐一建立台帐。

牵头单位:市。

旅游。

外事侨务局责任人:李黎明。

(22)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认真巩固前阶段“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对“小金库”治理情况“回头看”,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发现线索突击检查,加大对违规设置“小金库”的处罚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继续实施举报有奖政策,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责任人:李湘惠。

配合单位:市审计局。

(23)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大力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体系,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正确处理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关系,着力促进“三量齐升”,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建立重质量、重效益、重落地、重实际开工的招商引资导向,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严重影响当地环境等问题,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假业绩的问题。5月份对全市“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人:李五一。

(24)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坚持和完善干部分类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把改善民生、社会进步、生态效益、清正廉明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7月底前完成我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修订完善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统计局。

(25)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公开征地拆迁标准,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的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4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人:陈一华。

(26)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中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开展各项涉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惠农资金等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依法打击利用虚假项目骗取国家惠农补贴的行为。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假贩假等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8月底以前完成检查评估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牵头单位:市委农村部责任人:朱孝党。

(27)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依法依纪办案,推进执法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公正廉洁执法司法;规范执法办案收费、涉案款物处置等行为,做到公正清正;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判决的执行力度,对于少数恶意不执行法律判决的对象,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8月底前专项整治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人:许秋生。

(28)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严厉打击、切实纠正各类违法和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职能单位忽视安全检查、执法不严、滥用行政权力、以罚代管等问题。5月份要形成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突出问题排查情况清单,并组织明查暗访活动,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责任人:曾凡军。

(29)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5月底前出台《郴州市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6-7月公布一批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将出现过质量问题的食品药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检查,保证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加大对中小学校周边商铺及流动摊贩的监管整治力度,维护好学生的食品安全。严肃查处相关单位在监督、查处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罚代管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

责任人:陈玲玲、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

(30)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土规定”,坚决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积极实施湘江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责令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停业整改达标,严肃处理纵容严重污染企业生产的单位或个人。严肃查处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行为。大力推动全市经济由地下向地上转变、由黑色向绿色转变。5-6月份要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人:李来华。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31)坚决纠正发展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公平,鼓励优质资源合理分配;关心进城农民工子弟就学问题;着力解决学校在行使办学自主权的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人员编制、人事聘用、职称评审等;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整治乱收费、中小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收取建校费赞助费、乱办班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中小学校假期违规集中补课、教师在校外兼职授课等突出问题。8月底前专项整治情况要取得明显成效。

牵头单位:市局责任人:周余武。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

(32)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行为,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违规收费,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6月底前将整治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人:李干弟。

配合单位: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33)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等问题。按照《关于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的通知》(郴组〔2012〕9号)和《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郴组〔2012〕23号)文件要求,对我市在前阶段开展的集中清理违规长期借调人员、“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等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清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根据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编外大量聘用人员、返聘退休人员进行清理规范,清理工作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人:谢考峰。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察局)、市财政局。

(34)查处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按照《全省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湘纪发〔2013〕13号)、《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湘办〔2013〕29号)的要求,继续对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进人、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复核检查、整改验收。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严厉整治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借调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以及借调时间长达1年以上的其他工作人员的清理纠正工作在5月底以前清退到位;对领导干部违规配备秘书(联络员)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5月底以前整改到位;对调动工作未转工资关系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4月底以前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人:张军。

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针对村(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对村(社区)财务清查和村级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严防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建立集体资产资源台帐和清查制度,上级主管部门要实时对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清查;完善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机制,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要坚持“民主决策、合理定价、公开交易”原则,通过交易中心公开公平公正交易。6月底前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对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的运作予以规范。

牵头单位:市农办责任人:朱孝党。

配合单位:市农经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

在2012年突出“整作风”、2013年突出“转作风”的基础上,2014年突出“优作风”,重点围绕解决干部职工“怎么干好”的问题,以整治“四风”为切入点,加强执纪监督,查究问责,按照“出重拳、下猛药、治沉疴”的要求,抓住影响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业绩提升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打造出一支“遵守纪律好、干事创业好、公众形象好”的干部队伍。

牵头单位:市纪委责任人:李小华。

配合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工委。

主要是对公众热线服务存在的受理不规范、问题不解决、问责不到位的问题,不断提升公众热线的权威性、公信力、信誉度,构建市作风办和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市数字城管处理涉及干部作风问题投诉联动机制,全面实现群众诉求受理一体化、处理快速化的服务新机制,实现投诉举报、受理登记、交办督办、查究问责、回复回访、上下联动、定期分析等一体化,“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成为群众诉求的“传声筒”、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干群之间的“连心线”,真正解决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牵头单位: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责任人:朱付山、刘珍社。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作风办。

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关键举措。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分工协助抓,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龚凤祥同志任组长,牵头负责和督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分别制定单项工作方案,逐一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切实做到“六有”,即有工作目标、有责任主体、有推进措施、有检查评估、有完成时限、有监督问责。对照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各级各单位要主动对号入座、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处室和负责人、完成时限。市直各单位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自查自纠的情况要在5月30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市委督导组组长签字后报市委实践活动办专项治理组。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要通过受理群众举报、随机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边整边改的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市委各督导组要将专项治理工作列入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将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作为衡量所督导单位实践活动成效和评价督导组自身工作是否尽责到位的重要标准,以真督严导、决不放过的工作标准一件一件督查、一步一步跟进,特别是要加强对关键部位、关键问题的督导,确保重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重点整改目标顺利实现。要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边学边查边整边改,对于已经纠正的防反弹,承诺解决的要兑现,深层次问题敢触及,新出现的问题不放过。要发扬“钉子”精神,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不能浅尝辄止、功亏一篑,要让群众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为深化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和相关配合部门要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形成制度规范,建立完善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从源头上进行治理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治理成果,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回潮”和“反弹”。同时,要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穿于专项治理全过程。严肃查究问责,对作风不正的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曝光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严厉的问责惩处倒逼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促进干部作风明显转变。

学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优秀作文推荐!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潜江、石首两地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批示精神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全市学校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严防事物中毒事故发生,总务科将于近期开展20xx年我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巩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进一步增强我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促使我校食堂规范化管理,维护广大在校师生的`餐饮安全。

整治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整改阶段,时间为2月21日至3月1日;第二阶段为专项检查阶段,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5日;第三阶段为督查落实阶段,时间为3月15日至3月31日。

1、主体责任是否落实。

2、卫生管理上否坚持。

3、采购管理是否规范。

4、过程控制是否严格。

5、废弃物管理是否妥当。

6、传染病防控是否到位。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精心组织,明确责任。

3、提档升级,形成长效。

4、总结经验,督查落实。

校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努力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1、按5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采购工作。

2、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推广工作。积极提倡周一、周五晨会或校级大型活动时要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在其余时间也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采购校服。市勤工办推荐的专门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企业及家长推荐的社会企业均可参与学生校服招投标,家委会代表与学校共同参与学生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

1、学校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召开学校班子会议,认真学习52号文件,落实有关精神,了解教师、班主任、家长近年来对学校校服采购的有关想法和合理的建议。同时,向教育行政专管部门咨询规范操作学生校服工作的全过程,做好前期了解工作。

2、召开校级家委会商讨学生校服采购有关事宜。收集各班家长有建设性的可行性意见。

3、建立组织机构。为了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成立由胡树良校长为组长,刘娴副校长、张彬俏、王挺益家委会主任为副组长,总务处、政教处、工会、办公室及其他家委会成员为组员的学校校服采购领导小组即招投标小组,共同负责校服采购工作。

4、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由市勤工办推荐的定点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厂家或家长推荐的专门生产童装的品牌企业携带现有的样品参与产品展示,或有家委会提供样品,由采购单位根据样品定做。

5、招投标结束,向上级教育行政专管部门报告招投标的有关情况,同时在公示栏和校园网中向全校家长公示中标企业及中标价格。

6、公示结束后,与中标企业签订详细的校服订购合同。学校、家委会、企业三方就校服制作的相关细节及交货时间、地点及售后服务等意向达成协议。全校家长签订自愿定做校服意向告知书。

7、建立和落实校服送检制度。校服完工后,送有关部门检测,产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标识,标注,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让学生放心使用。

校服采购领导小组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把质量关。认真监管中标企业的执行情况,做到万无一失。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52号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的开展。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设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四风”问题,为加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良的作风保证。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现就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部署和地委要求,集中解决好政治不够坚强和“四风”问题,采取切实管用有效措施,坚持“四个着眼”:着眼为民、利民、便民,坚决遏制“衙门”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着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解决吃拿卡要、与民争利问题;着眼坚持以严的纪律狠刹歪风邪气,及时依纪依法查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问责;着眼始终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加强教育引导,集中整改问题,强化制度建设,推动作风转变。

二、整治内容。

对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专项整治要求,结合财政实际,主要开展以下整治工作:

一、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坚决查处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评头论足、阳奉阴违,编造、传播政治谣言,散布负面言论行为。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坚决纠正在民族宗教等敏感问题面前摇摆不定,对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言行不批驳、不亮剑、不报告等行为。坚决查处关键时刻不坚守岗位、不履职尽责,面对突发事件行动迟缓、手足无措,甚至临阵退缩,不敢同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等行为。坚决打击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和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组织人事科。

整改时限:20xx年底。

二、惠民政策资金落实问题。重点检查各类财政补贴政策配套政策是否完善,资金确定是否公开、公平、公正,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运作过程是否公开透明,坚决纠正不按规定程序和期限拨付补贴资金,以及违反账目管理规定的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

整改时限:20xx年底。

三、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重点整治纳入地区本级预算管理的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主要包括: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8.将各项收入全部或部分截留在法定账目外,在帐外核算、使用;9.将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以定期存单的形式设立“小金库”;10.篡改会计科目,将资金转出法定账目“小金库”;11.将代收的财政收入私自截留“小金库”;12.单位和单位、单位和个人相互勾结,套取现金“小金库”。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监督检查科。

整改时限:20xx年9月。

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费用的行为;违反公务接待审批制度,超标准公务接待,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私客公待,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的'行为;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安排考察性出访,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的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预算科及相关业务科室。

整改时限:20xx年9月五、超标准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问题。配合机关事务管理局,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全面清理纠正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多处占用、豪华装饰办公用房,退休或调离时未及时腾退办公用房。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采购办及相关业务科室。

整改时限:20xx年9月。

六、奢华浪费建设问题。配合地区发改委重点对盲目攀比,

贪大求洋,贷款、举债修建富丽堂皇的办公楼;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大拆大建,修建会议中心、景观大道、奢华地标;打着改善民生的旗号,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修大广场、挖大湖、建大喷泉等奢华浪费建设进行清理整治。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

整改时限:20xx年底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坚决整治冷漠病,切实纠正脱离群众、官气十足,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一哄二吼三推四拖”,对待办事群众态度生硬、蛮横、推诿扯皮等行为。坚决整治懒散病,开展“庸懒散拖”专项效能监察,坚决纠正精神不振、不在状态、得过且过现象,严肃查处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强化效能问责。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局绩效办。

整改时限:20xx年底。

八、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问题。配合地区纪检委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以培训中心名义健在名胜景区的接待场所、没有培训业务的接待场所一律予以清理整顿,不得以培训名义。

校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三家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采购的工作,特制订城沙一小学生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

1、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采购工作。

2、积极提倡周一晨会或校级大型活动时要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在其余时间也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参与学生校服招投标。家委会代表参与学生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

1、学校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落实有关精神,收集关于对学校校服采购工作的有关想法及合理的建议,由各个班级家委会主任收集、汇总家长、学生有建设性的可行性意见。

2、召开校级家委会商讨学生校服采购有关事宜。学校不直接参与决策,只提供建议和意见。

3、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由校家委会成员组成的学校校服采购领导小组暨招投标小组,负责校服采购工作。

4、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的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厂家或家长推荐的.专门生产童装的品牌企业携带现有样品参与产品展示,由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大部分班委会的合理建议,向厂家提出校服相关的布料、样式、价格、套件等制作要求。

5、邀请有意愿参与兑投标的厂家根据采购领导小组要求进行设计、制作样品参与招投标。招标标结束,向上级教育得政主管理部门汇报招投标的有关情况,同时在公示栏中向全校家长、师生公示相关材料。

6、与中标企业签订签订详细的校服订购合同。学校、家委会、厂家三方就校服制作的相关细节及交货时间、地点及售后服务等意向达成协议。

7、校服完工后,由家长委员会校验产品标识、标注、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由班级家委会发放给学生使用。

校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通过牢牢紧盯校园周边非法或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室、音像书刊销售点及出租方、校外学生食宿点等重点领域,系统梳理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及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这一关键问题,狠抓安全不达标,无证办园这一薄弱环节,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进校园安全学校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细则》落地见效,完善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机制,加快构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现校园安全管理标准化、科学化、信息化,着力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做到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及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双下降、坚决根绝群死群伤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

在全街范围内,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整治,大力整治校园周边非法或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音像书刊销售点、出租房,校外学生食宿点(含游商摊贩)等问题,消除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开展校内安全整治,大力整治学校门卫管理及学校内部实验室危险物品、校舍安全,防踩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内交通安全等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和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问题,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开展民办幼儿园安全整治,规范办园行为,大力整治无证办园行为,对达不到安全标准,难以整改到位的幼儿园,依法进行取缔。

(一)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整治。

大力整治校园周边非法或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销售点、出租房、校外学生食宿点(含游商摊贩)等问题,消除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1.建立责任公示制度。

健全学校校园周边安全区域责任单位公示制度,根据本街道工作实际结合公安、交警、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管理、文化等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变动实际,调整完善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责任公示牌,将整治内容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并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学校门口醒目位置予以挂牌公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联动治理。

(1)整治道路交通安全。交警部门要加大对民办园校车的管理,在开学前对10个民办园的9辆校车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取缔或关押;联合运管部门,对校园周边非法运营的黑校车进行打击,并对校园周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集中整治。

(2)整治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市场。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和公安部门要大力整治校园周边非法或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音像书刊销售点,文化部门负责加强校园及周边文化市场监管,规范校园周边网吧、营业性娱乐场所管理,取缔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依法查处各种含有反动、淫秽色情、暴力等违法内容的文化产品和违法文化经营活动,清扫有害出版物和侵权盗版教材教辅出版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置网吧及互联网服务菅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制止和查处工作。公安治安、交警部门配合做好非法或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的`整治。

(3)整治校园周边出租屋、学生食宿点。公安治安部门加大校园周边出租屋清查整治力度,消除出租屋治安隐患,强化重点人员排查与管理,督促落实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消防救援部门针对校园周边学生食宿点开展集中整治,对于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不达标的学生食宿点,一时难于整改到位的,将坚块依法予以取缔。

(4)整治校园周边游商摊贩。街道城管部门依法取缔学校门口及两侧100米范围内游商摊贩经营点,制止校园周边游商摊贩随车携带易燃易爆液化气罐经营行为,每月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整治工作成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做好食品类游商摊贩违规经营行为的整治。

(二)开展校内安全管理整治。

大力整治学校门卫管理及学校内部实验室危险物品、校舍安全、防踩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内交通等安全管理不完善、不落实和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

1.梳理校园安全风险清单。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学校实际,全面系统的梳理校园安全风险清单,按照清单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1)整治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梳理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学校制度应包含: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制,门卫管理校园巡查等内部安全保卫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校园预防拥挤踩踏管理制度,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生点到及请销假制度,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校学生管理制度,师生心理问题管控制度,校内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报告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学校安全稳定风险研判制度(每月一次),食品采购验收、贮存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食品留样制度等。

(2)整治校内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问题。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校内矛盾纠纷月排月报制度,负责校内层面,重点排查教师与学校之间因职称、待遇等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家长与教师之间因教学质量、学生管理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学生与教师之间因教师批评、体罚学生或学生不服从教师管理产生的矛盾纠纷;学生之间因生活、学习琐事产生的矛盾纠纷。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重点排查禁止校门口摆摊设点、学校产业承包建筑工程及出租店面等问题产生的校地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和化解倾向性,苗头性突出问题,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3)整治不达安全标准无证办园行为。对民办园进行梳理和排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消防救援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的专项督查整治,对达不到安全标准,难以整改到位的幼儿园,及时上报教体部门和街办,坚决依法进行取缔。

从20xx年5月到12月,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街道召开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确保整治工作安排合理、科学、有针对性,为全年专项整治开好头起好步。

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5月至12月),质监、公安、综治、安监、文化、交警、学校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对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落实分管领导带队、专人负责的模式,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清单确保隐患治理到位、问题整改到位,推动整治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街道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强化社会、家长、学校三方面的安全意识宣传,运用广播、微信群、公众号、横幅等宣传手段,紧盯防溺水安全、防疫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长期不懈抓好校园及周边安全。

(三)实行清单式整改。公安、交警、综治、文化、城管、质监、学校等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部门,在每月排查的基础上,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成效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排查整改台账,实行销号整改,每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

校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规范学校管理,深化校园文化打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有关文件精神,依法加强学校校服管理,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活动需要,展示青少年的精神风貌,突出育人功能,呈现学校文化特色,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动本校学生校服订购工作的落实。现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建立组织机构。学校成立了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田志华为组长,分管后勤副校长吴永军为副组长,两名教师、两名学生、五名家长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田志华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召开专题工作会。学校先后召开了全体家长会,学校家长委员会,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会议,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订购宣讲工作。积极提倡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统一着装。

3.抓实抓好校服征订。学校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工作。

(1)订购校服标准:按照《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规定,7至8年级订购春秋装一套。

(2)订购校服要求:学校、家长委员会与青川县教育局提供备案的推荐企业,就有关面料、样式、价格、交货日期、售后服务及对全体学生的量体裁衣、个别学生的补订与特困学生的费用减免等意向协商一致。(企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采购数量总货款2%的比例对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学生实行免费赠送。)自愿订购的学生,须由学生(或家长)提交签字委托并由学校存档。

4.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严格按照从县教育局推荐的备案生产经营企业订购校服,在学校指导下,由学校家长委员与中标企业填报采购计划表,交企业按要求制作,制作后由企业送到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负责按采购计划表的要求付款。

5.严把校服质量关。学校要求经办人员必须履职尽责,要认真监管中标企业的.执行情况,做到万无一失。

(一)校服采购实行审查备案制。受学校家长委员会委托,学校组织人员制定订购方案,经家长委员会同意后报青川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采购方案中明确本次采购的具体执行方式和程序,经分管领导审签后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

(二)学校对在青川县教育局备案的报名企业,实行资格预审制度,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严格按照学校校服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样品。校服样品不得出现供应商及品牌名称。

(三)评标时,报名企业提供与比选公告要求数量一致的样品及投标文件以供评审。校服样品以编号的方式现场公开陈列,评标小组对照评比标准现场对样品进行打分;评标小组对资格审查中通过的投标资料内容,对照评比标准现场进行打分。

(四)样品和投标文件合计分值经现场审查无异议后,公示得分名次并封存样品。取前三名作为备选供应商,第一名无法正常履行合同时,依次顺延。

(五)评比结果在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委员会委托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1.在严格控制学生校服订购套数的基础上,要保证每名学生都有校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校服,应与企业协商,企业有义务保证落实对特困生的减免承诺。

2.据实代收的校服费要直接用于学生,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收校服费。校服订购后应按合同规定,督促家长委员会负责人,将代收校服费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企业。

3.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地开展。

“125”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丰都县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在解决突出问题、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坚持聚焦“四风”、立说立行,从群众身边的事改起、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改起,在统筹推进中央“七项专项整治”、市委“十个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重点针对查找出的“气虚病”、“冷漠病”、“漂浮病”、“畏难病”、“梗阻病”、“享乐病”等“六种病”和突出问题,创新实施“十二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解决“五大民生突出问题”,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为确保专项整治顺利推进,县委建立常委领抓制、定期研判制、通报排名制等“三项制度”,即所有专项整治均由县委常委牵头,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专项整治推进情况报告、研判情况、解决突出问题,对所有专项整治推进情况实行打表推进、定期通报。做到了突出问题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刹住了“四风”蔓延势头,解决了一批民生突出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过平时定期检查、举报投诉专查、专项执法检查、收取欠薪保证金等形式,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采取加强财政资金筹集、畅通拨付渠道、优化简化程序等方式,及时兑现政府拖欠群众款项。截至目前,已清理出6家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3732万元,已兑现1970万元,对两家拒不支付的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兑现长江两岸森林工程过渡性补偿资金803万元,涉及群众11595户。

实行县领导挂帅、责任单位和参与部门联动化解的集团包案机制,以规范组织体系、规范工作制度、规范办事流程、规范工作行为、规范信访秩序“五个规范”为抓手,推动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化解。目前,市联席办交办的8件信访案件已化解6件,化解率为75%;共查找出群众关心的突出信访问题224件,已化解或办结169件,结案率达到75.5%。1件群众反映长达2019年的移民拆迁安置集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通过全面摸底、建立台账、分级负责、责任倒查、无缝巡查、有奖举报等方式构建立体防控网络,对违法建设依法采取停电、停水、停气和冻结房屋产权交易、抵押等措施,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建设。加强联合执法,对县城规划区内的一非法占地280平方米、建筑面积2240平方米的在建违法建筑实施了强制xing拆除。

针对执法监管部门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问题,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行动,核实收费许可证237个,查处“三乱”问题3个。对60件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评查,纠正办案程序不规范17起。对树人中学向学生征订资料读本、认购“翼校通”和学生暑假作业本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退还费用2万元。

五、整治窗口单位“吃拿卡要”问题。

推行“首接首问、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超时默许”等机制,精简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增设“阳光丰都网络问政”信箱、开通“114政务热线”,拓宽监管渠道。办事环节由2056个缩减到872个,办事时间由15.6天压缩到5天,当时可办妥件由56.3%提高到85.4%。1479名中层干部签订了廉政。

承诺书。

主动上交红包礼金87900元轮岗调整中层干部23名。受理各类投诉31件查处“吃拿卡要”等问题19人次处理违规行为2起。

通过规范制度、明察暗访、专项审计、鼓励举报、严肃查处等措施加强监控。开展暗访23次,发现并纠正问题25个,处理责任人7人,免职2人,清退违规收费4.8万元。对平都中学2名教师违规补课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和降低绩效工资的处罚。

执行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医学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互认制度,加强处方管理,解决挂号难、检查难、开大处方等不合理治疗行为。严厉打击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医托”等行骗行为。共查处无证行医案件21起,查处损害医患利益问题案件2件,问责2人,实现了排队挂号检查时间次均减少10分钟、看病住院费用次均减少100元,医患纠纷同比减少15件,患者满意度提升10%。

综合运用电话督促、实地检查、跟踪督查、邀请友邻区县组建联合暗访组等手段,对各单位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进行暗访。在《丰都报》、电视台等开辟曝光平台,对查处的纪律涣散等行为予以曝光。对21名上班时间玩游戏、看电影、网上购物的干部给予全县通报批评。成立会风会纪督查组,在对全县党建工作大会等重要会议上缺会、迟到、打瞌睡、随意打接电话等12名领导干部给予书面检讨、诫勉谈话等处理。

设立有奖举报制度,采取巡逻防控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茶楼、宾馆等重点区域和部位进行突击检查。出台《严禁国家工作人员违规请客送礼的暂行规定》,通过申报备案、谈话提醒、强化监督等方式,狠刹大操大办敛财之风。目前,查处参与赌博公职人员7人,制止违规操办酒席19起,对参与赌博的城发中心原主任予以免职处理并立案调查,对参与赌博的4名丰都二中教师处以党内警告处分。对大操大办的十直镇原纪委书记和许明寺镇培关村原党支部书记给予免职处分。

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等方式,广泛收集突出问题,筛选审核出存在落实惠民政策打折扣、为群众办事收“辛苦费”、冒领截留惠民资金等6项问题的基层干部599名。目前,处理办事不公行为128起,撤销支部书记职务4人,村主任劝其退职1人,村民小组长3人,清退惠民资金23.6万余元。

通过台账管理、电话追踪、重点指导细化措施,通过实地督查、电话督查、社会监督强化督查,以公示全面到位、返岗督查到位、销号管理到位促进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制定《丰都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病假管理暂行办法》,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吃“空饷”问题。目前,已返岗上班77人、申请辞职(辞聘)、辞退(解聘)60人。

集中整治违规使用公车行为,不定时开展明察暗访,每月不少于1次上路督查。公开举报电话,认真受理举报,严肃查处典型案件。目前,全县共核定一般公务用车编制428个,拟调剂超编车113辆,收缴超标车5辆,查处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行为11起,免职3人。

通过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倒排施工进度、优化施工方案,加快建设统建安置房。目前,高家镇中小企业创业园安置房、龙河东安置房等在建项目正有序推进,已建成统建安置房16.19万平方米。同时,通过团购商品房的方式,向市场购置商品房解决拆迁群众住房问题。

按照“尊重历史、分类处置、特事特办、让利于民”的原则,采取并联审批、优化程序、依法督促等方式,加快办理移民划地建房产权证。目前,已办理移民划地建房产权证1575件。

编制了城区市政设施改造方案,完成城区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选址、地测工作;大力推进城市支次干道绿化、亮化、硬化等升级改造工程,共栽植、补植苗木70000余株;拆除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等各类亭棚145个,取缔违章占道经营摊点86个;推动县城小区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开放临街单位内设厕所43座,解决了群众如厕难的问题。

投资6000多万元,大力实施恒都公司5所养殖场、1个屠宰场的污染减排工程建设,已启动试运行。通过建设污水处理厂、生产高科技有机肥、生物发电等方式,加大牛粪资源循环利用力度,有效破解肉牛产业发展“瓶颈”。

加大资金投入,启动新建(改扩建)丰都中学扩展区、龙城小学、高家镇中学和水天坪小学4所学校,新增班级260个,解决1.3万名学生入学问题。截至目前,四所学校建设项目均正在开展地勘、环评、完善设计方案等前期工作。

校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营造安全、文明的教育教学环境,保障在校学生的健康成长。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制定严禁管制刀具进校园专项整治方案。

以维护我校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全面收缴在校学生非法持有、私藏管制刀具,严防管制刀具进校园为工作重点,以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全面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为目标,从而为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做出奉献。

为保障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并收到实效,从而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特成立严禁管制刀具进校园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1、突击收缴管制刀具,消除校园内安全隐患。学校组织总务处、教导处、德育处、班主任及宿舍管理老师深入学生教室及校内的公共场所,对学生中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情况进行彻底清查,依法收缴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品,并使之常规化,消除校园内的安全隐患。并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在校园内发生的涉刀违法事件。

2、加强学校门岗管理,严格落实学生出入校门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学校门卫管理的各项制度,严防社会上无业人员进入校园。切实预防校园内涉刀案件的发生。

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生命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意识,增强学生关注健康、珍惜生命的意识。杜绝在校学生非法持有管制刀具的现象,切实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素质与预防应急能力。

1、宣传发动(20xx年9月17日)。

(1)通过学校宣传橱窗、悬挂横幅、班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让每一个教职员工、每一个学生都知道携带管制刀具是违法行为,它不仅是对自己行为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通过大力宣传,让学生能自觉的上缴手中的管制刀具,并能自觉的检举揭发学生中可能存在的管制刀具。

(2)发动学生进行《不携带管制刀具》宣誓会议,从源头上确保管制刀具不流入校园。

2、全面落实整治(20xx年9月18日-21日)。

(1)领导组成员到学生教室以及校园内可能藏匿的地方进行管制刀具的'收缴,一旦发现将及时收缴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汇报。

(2)发动班主任排查班级不稳定学生,对他们进行重点监控,定期对他们进行谈话,必要时请求当地派出所人员与其谈话;并与家长及时沟通,共同做好这部分学生的思想工作。

(3)建立举报制度。

教育并鼓励学生及时举报学生中可能存在的管制刀具,并对举报人给与保密。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电话:xx。

对前一阶段的成果进行分析,并将这一活动常规化,确保校园内没有管制刀具,从而确保校园稳定和师生的安全。在专项整治期间,对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导致涉刀案件发生的个人、班级的责任人,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和各班班主任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打造声势,在学生中形成人人不携带管制刀具,人人能够自觉监督、举报校园中可能存在的管制刀具,人人为维护校园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附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根据公安部二00七年一月十四日颁布的《管制刀具认定标准》。

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6、一些日常生产生活中需要使用的刀具如西瓜刀、菜刀等,如果“不务正业”,被私自改装、用于斗殴或无正当理由出现在公共场合,警方就能把它们视为管制刀具予以没收。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本文目录。

为深入贯彻《xx市教育局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防止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保障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维护正常教学、训练秩序,增强全体师生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改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我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好各自监管的职责。学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学校“预防”工作制度完善,制定了一系列学校食堂安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安全教育制度等。

组 长:吴。

副组长:姚。

成 员:王和各班主任科任老师。

二、精心组织,落实措施。

我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整治。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检查责任人把学校饮食安全的检查、督促整改都落实到具体监管人员身上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布置食堂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并进行具体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检查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全面检查,严格监管。

学校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深入仔细地检查,并把检查情况逐一详细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填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一)、存在问题:

1.、卫生许可证还未办理。

2、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没有形成常态化;

3、食堂内环境卫生打扫不够整洁,不够规范。

(二)、整治措施:

1、向上级申报卫生许可证。

2、近日将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有效培训;

3、学校将定期和不定期对食堂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定期对食堂及周围进行打扫和清洗,要求食堂保持干净、整洁、规范。

四、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一)学校利用国旗下、

黑板报。

主题班会,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告诫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二)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校门流动摊点的食品流入学校;禁止学生到无证摊点就餐或购买副食、饮料等商品。

我校将继续增强全体师生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防止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把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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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散装食品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保障散装食品消费安全为目标,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加强集贸市场、超市、前店后厂食品经营户的行政指导,加大散装食品经营户的巡查力度,打击违反《食品安全法》散装食品标签规定的违法行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繁荣稳定的食品市场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流通环节散装食品标签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市工商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监察室、法制科、市管科、公平交易科、12315指挥中心、检查支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由市管科××科长担任,成员由、组成。

三、散装食品的定义。

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散装食品包括前店后厂加工小作坊及其连锁店销售的经过简单包装方便携带的食品(如面包、蛋糕等),还包括大包装进货改小包装销售的食品。散装食品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

四、散装食品的销售安全规范。

(一)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操作时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

(二)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

(三)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地址等内容。

(四)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涤、消毒、储存和温度调节等设施或设备。

(五)必须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并保证消费者能够获取符合规范要求的完整标签。

五、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1月1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月19日以前)为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各县(市、区)工商局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行动方案,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对散装食品经营户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底数,同时通过广泛地宣传动员和行政指导,让经营者了解《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促进经营户加强自律和整改。

(二)第二阶段(1月20日—2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地要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开展散装食品市场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第三阶段(3月1日—10日)为总结验收阶段。各县(市、区)工商局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市工商局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六、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米面制品、彭化食品、豆制品、糕点、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

(二)重点区域。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特别是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

(三)重点场所和对象。以前店后厂食品加工小作坊及连锁店、集贸市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为重点场所;以小食品店、小摊点为重点对象。

(四)加大散装食品标签指导力度。在动员部署阶段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强化其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发现散装食品标签存在问题,及时下架整改,并对该食品进行索证索票,了解其进货来源,待整改合格后方可上架销售。

(五)打击散装食品标签违法行为。在集中整治阶段,对通过行政指导还屡教不改的散装食品经营户,要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查处散装食品标签违法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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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福州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孙建(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联系电话:

1、单位领导责任制落实和自救能力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饰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4、建筑消防设施的设置、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灭火器材是否符合规定;

6、建筑内的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

8、政府与乡镇(街道)《木屋毗连区消防安全责任状》签订情况;

10、区、街道(乡镇)及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情况;

11、木屋毗连区市政消防水源匮乏情况;

12、各县(市)、区突出的火灾隐患情况;

13、其他的火灾隐患。

五、整治时间安排及分工。

1、整治时间安排:

2、治理分工。

(2)各级部门及各区、县(市)负责各自行业、系统及辖区内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学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教体局文件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坚决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净化教育系统政风行风,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区教体局部署要求,结合我镇教育实际,经党总支研究,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明令禁止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行为,坚决实行主体责任追究制,坚决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体育发展环境。

(一)重拳整治中小学有偿补课。严格落实《xx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教体局关于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托管)的紧急通知》,重申“十个严禁”。在职教师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有偿补课。

1、组织、要求、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4、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

重点强调退休教职工严禁在任何学校校园内举办培训班、特长班、托管班等。

(二)规范后勤食堂管理。坚持学校食堂“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食堂账目务必纳入学校财务统一专帐管理。食堂饭菜明码标价,等值优质。学生缴纳的伙食费应全部用于学生伙食成本性支出,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不得将固定资产购置计入学生食堂成本,不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严禁以虚开购货、伪造入库、提货等手段套取学生伙食费。严禁在食堂账内报销前勤开支。要健全内控机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三)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家长委员会全程参与、学生自愿选择和非营利原则,今后凡是收费都要发放致家长一封信,都要在学校公示栏中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未经公示,不得收费,普通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要直接用于学生,学校和教师不得在为学生服务和代收费的过程中从中牟利,不得侵害学生利益。

1、严禁代办商业保险。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20××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6号)文件精神,严禁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立推销、销售商业保险。

2、规范校服征订工作。校服征订本着自愿的原则服务好学生,征订工作让家长委员会成员全程参与,全权管理,全部负责。

3、规范研学旅行活动。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研学旅行活动费用支出仅限于门票、交通费(含保险费)和生活费。要事前准备充分,筹备周密,让家长充分了解相关事宜,让家长知道研学旅行并不是单纯的旅游,是专题性学习,是课堂知识的延伸,学校要把意义宣传传达到位。各项活动安排有序,制订好活动实施方案及活动安全预案,按程序签批。

(四)规范教材教辅征订。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xx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教辅资料有关事项的`通知》(x教幼高办函〔20××〕11号)要求,教辅材料只能在省定教育教学用书公告推荐的目录中选用。严禁扩大征订教辅材料的学科范围,执行“一科一辅”原则,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学校按照规定发行途径为学生统一代购。严禁学校和教师强迫、指定或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和学具等。严禁使用盗版资料;严禁经销商在校园内打着捐赠图书的旗号,大肆推销书籍;严禁以发放作业本名义收取费用。

(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4号),开展廉洁从教教育活动,组织引导广大干部教师坚决抵制收受礼品礼金、接受谢师宴、庆功宴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加大问责力度,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对苗头性作风问题抓早抓小。

(六)规范招生政策。严格执行《xx市xx区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办法》,严禁以推荐学生上学名义收取“推荐费”“介绍费”,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七)规范学校课后托管。严格执行《区教体局区物价局关于开展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x州教〔20××〕48号)的要求,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校托管服务收费由家长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开展托管的学校要组织学生自习、阅读、做课外作业。坚持“三不”原则,即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6日)。召开会议,将会议传达至每一位教师。结合单位实际,拟定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方案》于7月4日前报综合办公室。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7月7日——15日)。各校对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根据自查出来的政风行风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自查问题清单于7月9前报综合办公室。

第三阶段:专项治理(7月16日——9月7日)。

1、建立举报制度。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彻于专项整治活动的始终。各单位要在学生放假时,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把教育系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要在显著位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及时处理信访举报。中心学校举报电话xxxx-xxxxxxx。或关注“xx教育”微信公众号投诉。

2、建立周报告制度。每周五下午汇总上报整治情况。对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将严肃问责。

3、建立划片整治制度。按照划片整治的范围,各单位、学校也要采取包保措施,到人到责任区,不留死角、不留盲点。督学片区主体学校、主体责任人负责本片区的整治工作,包括入户宣传、进户核实、巡查暗访、调查处理、上报材料等。

4、建立联合整治制度。教体局将邀请纪检监察、公安、工商、电视台、办事处、社区等部门进行联合整治,现场抓拍、现场验证、现场处理。

第四阶段:镇中心学校检查阶段(9月4日——9月30日)。镇中心学校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敷衍应付、隐瞒不报、不落实整改的单位主要责任人先停职,后进行问责。

(一)加强法纪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坚持把法律、纪律教育摆在首位,组织广大党员和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和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带头为干部职工讲法律、法纪课,通过以上率下、言传身教来影响带动下属,在单位营造风清气正的好氛围。

(二)开展暗访督查,加大监督力度。把暗访工作作为有力抓手,做到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一抓到底,绝不姑息。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加强对暗访、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责任追究,推动责任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整治负第一责任,亲自部署,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大问题亲自约谈,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各单位内部要层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单位分管对自己分管范围的治理工作负主责,层层把责任和要求传导下去。采取责任倒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党委(总支)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通过追究,该立案处分的要处分,该免职的要免职,该调离的要调离,该诫勉谈话的要诫勉谈话。凡是由工作专班发现并属实的有偿补课(托管)、违规销售教辅资料行为人,将会受到最严厉的处罚,对行为人隶属单位、学校的负责人、分管领导一并问责;片区主体责任人、成员也一并问责。对领导干部违规的,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对教师违规的一经查实,一律调离本校后再追责。

镇中心学校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xxx、xxx、xxx,各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专班成员xxx、xxx、xxx、xxx、xxx等5名组成。

各单位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具体抓好本地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深入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湖南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湘群组发〔2019〕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州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紧紧围绕“四风”突出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坚持真查实改,注重反对形式主义;坚持正风肃纪,注重立破并举、扶正祛邪;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抓常抓细抓长,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推进作风建设深入推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深入扎实抓好“34+3”项专项整治任务的落实。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使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得到有力纠正;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的问题得到全面整改;“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的问题得到根本扭转;“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问题得到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得到有力惩处。要对已经开展了的整治工作任务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强化整治成果;对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全面铺开、抓紧实施,扎实开展立行立改、立改立成的整治行动,力争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尚未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要把握重点、做好对接、迅速启动,按照工作要求落实好各项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各县市、经开区、州直单位要在继续对接、落实“34+3”项专项整治任务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11项问题的专项整治,6月下旬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完成安排部署;7月初至9月上旬,开展集中整治;9月底前对专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开展民意调查,排名情况在全州进行通报并进行电视问政。

(一)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扎实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慵、懒、散”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慵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真正实现行业作风好、群众事好办。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应付、推脱、拖延;坚决纠正纪律涣散,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甚至工作时间打牌娱乐,群众办事找不着人的现象;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跑的现象;坚决整治执法监督中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的问题;严肃查处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

责任领导:xxx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

责任单位:州纪委、州监察局;负责人:肖保林。

联系人:张文;手机号:139xxx。

xxx;手机号:137xxx。

配合部门:州委组织部、州直工委、州审计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

(二)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通过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组织明查暗访、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着力解决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的问题;集中治理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行业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的问题;集中治理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

责任领导:xxx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

责任单位:州纪委、州监察局;负责人:xxx。

联系人:xxx;手机号:137xxx。

(三)整治惠民政策不落实和缩水走样问题。加大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力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着力解决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应得的实惠没有得到得全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坚决查处在惠农政策落实中违规加重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的问题。坚决纠正在城乡低保工作中徇私作弊,错保漏保,搞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严肃查处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的问题;严肃查处在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补贴等强农惠民补贴中弄虚作假、用权谋私的行为;坚决查处乡镇(街道)干部在征地拆迁、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的行为。加大对一事一议等涉农项目、强农惠农资金安排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惠农补贴发放不及时或降低标准发放的现象,确保各类涉农项目、惠农资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责任领导:xxx副州长。

责任单位:州农办、州减负办;。

负责人:xxx、xxx。

联系人:xxx;手机号:137xxx。

xxx;手机号:135xxx。

(四)整治拖欠群众钱款、侵占群众财物问题。通过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等方式,严肃查处党政机关、干部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不兑现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的问题;集中治理拖欠群众餐饮费、租赁费、供货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进行曝光,对违法违纪的责任人员予以严肃问责,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xxx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负责人:xxx。

联系人:xxx;手机号:

(五)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对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实行会员制的会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进行暗访督查和专项清理,切实解决存在的违法设立经营、侵占群众利益、助长奢靡之风、滋生腐朽行为等问题。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公开承诺,并纳入对照检查的内容,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明示,自觉接受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对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指名道姓的通报和曝光。

责任领导:xxx副厅级干部、州委秘书长、

办公室主任。

责任单位:州委办公室;负责人:xxx。

配合部门:州人大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纪委、州监察局、州财政局。

(六)整治执法执纪部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案件质量内控机制,实行权力分解和过程控制,加强对容易产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违规办案、玩忽职守等问题的重点部门、岗位、环节的监督检查,堵塞滥用权力和徇私渎职的漏洞。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案件责任倒查机制,明确执法过错的标准、纠错追责的主体和程序。通过案件评查、执法检查、专项治理、信访处理等方式,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切实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问题的出现。

责任领导:xxx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长。

责任单位:州委政法委;负责人:xxx。

(七)整治信访积案久拖不决、久诉不息问题。制定出台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推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相关制度。结合“疑难积案公开听证化解”活动,集中解决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突出问题,集中解决一批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案件,努力实现“信访总量继续下降、集体上访明显减少、进京非正常上访总量下降50%以上”的工作目标。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集中梳理、逐级交办,逐案建立管理台帐,严格落实“五个一”(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对重大矛盾纠纷和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特别是近三年重复进京上访案件和重大疑难信访积案,逐项建立由各级领导干部包案的责任制,确定办理进度时间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解决一批信访“钉子案”、“骨头案”。构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创新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载体,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深入基层、主动服务群众,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责任领导:xxx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长。

责任单位:州委政法委;负责人:xxx。

(八)整治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认真抓好《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9〕17号)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制度,强化追责问责。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建立健全群众监督举报机制,畅通电话、信箱、网络等多种举报渠道,加大对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件,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借结婚、生日、乔迁、生病、职级晋升、学习培训、出国考察、子女升学、亲属去世等机会收受红包、礼金借机敛财的问题,坚决刹住变味的“人情风”和“宴请风”。

责任领导:xxx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

责任单位:州纪委、州监察局;负责人:xxx。

配合部门:州委组织部、州直工委。

(九)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问题。切实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对宾馆、酒店、茶楼等公共场所的明查暗访力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打麻将、打扑克等方式进行赌博,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以赌博为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请托人的钱物,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为赌博提供赌资、赌工具和场所等行为,及时通报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的典型案件,有效整治和遏制国家公职人员的“赌博风”。

责任领导:欧阳旭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长。

责任单位:州委政法委;负责人:xxx。

配合单位: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

(十)整治县市、乡镇干部“走读”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14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县市交流任职、挂职、扶贫等县级领导和干部驻县市制度,严格落实乡镇干部驻乡镇工作、值班住宿、走访恳谈等制度。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交流任职、挂职、扶贫干部、乡镇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纠正干部“走读”问题的有关制度规定,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管理,从制度层面防止干部在位不在岗、有事找不到人等问题的发生。加大对县市、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的明查暗访力度,及时通报和处理一批典型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走读”干部,坚决予以严肃问责和组织调整。着力提高基层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加大对乡镇“五小设施建设”投入,进一步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让乡镇干部安心基层工作。

责任领导:xxx州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负责人:xxx。

配合部门:州纪委、州委办公室、州人社局、州财政局。

(十一)清理整顿村级财务和“三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村级财务监督机制,实现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对村级财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点解决村级财务开支明细不清楚、做账不及时、公开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村干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违规报销费用等乱收乱支、贪腐挪用问题。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和资源进行清查,按照核实、处置、登记、公示、确认、审计、上报的程序,全面核清各村“三资”家底,明晰集体产权,建立符合要求的产权制度,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加快“三资”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

责任领导:xxx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

责任单位:州纪委、州监察局;负责人:xxx。

配合部门:州农办、州经管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各县市、经开区、州直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统筹,专题研究部署,及时通报情况,督促任务落实。“一把手”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审定方案,带头抓好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各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总体谋划、工作推进和协调指导,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对工作不落实、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及时通报并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州委各督导组要把专项整治列为督导重点,对避重就轻、不敢碰硬或是华而不实、大而化之、作表面文章的,严肃批评,促其改正;对因涉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利益问题,导致整治工作推动不力的,督促其上级党组织专题研究,责令限期整改。

(二)突出分类整治,抓好工作统筹。各县市、经开区、州直单位要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在完成好省委、州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的同时,确定好“自选动作”,注重在不同层级、不同单位,分类查找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做到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一起解决,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一起解决,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问题和整个面上的问题一起解决,班子的问题和班子成员个人的问题一起解决,切实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防止解决问题上下“一般粗”,真正使专项整治工作传导到“末梢神经”。各县市区对教育实践活动确定的11项专项整治任务和自行确定的整治内容,要分项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在6月30日前上报州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三)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问题。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对照专项整治方案,主动对号入座,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逐项对照检查。特别是要结合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环节的工作,带着问题查问题,对照问题抓整改。要查清楚问题的具体表现、严重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列出整治清单、建立整治台账。要本着“说清楚”、“交明白账”的原则,明确哪些是班子要改的问题、哪些是个人要改的问题,并主动认领。要实行销号式管理,对正在整治的要严格标准,一抓到底;对整治迟缓的要查明原因,加大力度,加快进程;对尚未整治的要传导压力,明确时限,抓紧改起来。

(四)强化宣传教育,注重开门整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监督和震慑作用,使专项整治工作在“阳光”下进行。专项整治的方案、措施、内容、时限和进展情况,及时在本地主要媒体上公开;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要带头向群众公开并作出承诺。通过继续开展电视问政、网络问政、民意调查、民主评议等方式,请群众来监督、评判专项整治成果,用倒逼加压的方式助推专项整治工作。要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介一批治歪风、祛邪气的先进典型,曝光一批整改不力、措施不实、作风不正、顶风违纪的反面典型;对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让群众看到专项整治的决心和成效。

(五)强化协调配合,抓好上下联动。建立以上率下、以下促上的联动整改机制,对于基层单位反映强烈的问题,逐级梳理分析;对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努力从源头上加以破解。政法、教育、民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和计划生育、税务、工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林业等行业系统,要针对群众办事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突出问题,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整治具体任务,推动本行业本系统整治工作逐级向下延伸,真正落实到基层。

(六)强化责任追究,抓好正风肃纪。坚持严字当头,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彻于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及时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对滥用权力、吃拿卡要,变相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典型案例,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专项整治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以及顶着不办、拖着不改的单位,要严肃追究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专项整治中执法不严、执纪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牵头履职不负责,导致出现严重问题的,要追究相关执法执纪部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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