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报告制度存在问题(热门15篇)

时间:2023-12-23 05:57:36 作者: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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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存在问题

摘要企业的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离不开完善和可持续优化的制度建设机制。本文通过大型国有企业在制度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了改进建议,以期为企业的规范管理、高效运作提供制度保障。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也就是规章制度,最一般的含义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个企业推行一种规章制度的诱因在于这个企业期望获得最大的潜在效益,而最直接的原因则在于提高企业的协调性和管理的有效性,协调组织内各部门之间协作效果和组织与外部衔接的有效性。

按照制度的刚性程度和作用范围,我们可以将一个组织的制度简单分为5种:一是管理制度:是组织管理系统的基本框架,保证管理秩序的根本性的管理制度。二是管理规定:对某专项的涉及全组织或某一个专业系统内的工作所做出的具体要求。三是管理办法:对于一项具体工作、操作步骤或对于一个具体的项目的管理所做出的要求。四是实施细则:对于组织管理系统内某一个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步骤所做出的具体规定。五是工作条例:组织内部局部性的、或阶段性的工作所做出的系列化规定。

企业的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离不开完善和可持续优化的制度建设机制。因此制度建设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一个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理论上没有终点的动态过程。

随着有色行业的发展,笔者所在企业流程再造后的管理跨度和管理难度不断加大,规章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制定一套统一、规范、系统的企业规章制度,已成为企业更新管理思路、完善管理理念、提高企业形象、加快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第一,制度种类繁多,且制度之间缺乏系统关联。一是制度多而不精。条款多、规定多、程序多、执行比较繁杂。二是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各自制定本部门的制度,制度之间缺乏关联性,制度中存在部分职能的缺项和重叠。

第二,部分制度与现实脱节。一方面一些部门在制定制度时,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缺乏实践基础。另一方面执行者对制度的意见也未能及时反馈给制订者,导致制度体系不能持续改进完善。

第三,部分制度与程序脱节。所谓程序,就是制度执行的流程,每一个制度的本身就应该包含制度执行的可操作流程,但是很多制度却在如何操作上没有涉及。

第四,部分制度与执行脱节。这是在整个制度建设体系里面暴露出来的最突出最普遍的问题。其表象是执行不力,深层次的原因则是未考虑到执行的可行性,如谁来干、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干好了怎么奖、干不好怎么罚等具体量化的内容。

下面结合笔者企业制度建设现状,谈一谈今后需要重点加强的几方面工作:

制度建设涉及各个部门和各层级管理人员。因此,需要在宏观层面做好规章制度的规划工作。规章制度的规划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应该有专门的部门进行统筹规划。规划工作既要满足企业战略发展的要求,又要兼顾企业现实和未来发展的需要。通过有系统的规划,推动企业整体规章制度的建设。一个职能部门为行使职能管理,往往需要制定一系列的若干存在各種关联关系的规章制度集合。各职能部门作为制度的制定者,要在制度建设中发挥好重要作用。

各职能部门在制定制度时要从企业的实际出发,事先进行深入的调研和认真分析,提高制度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如果制定制度有难点或不够成熟,可以先行试行,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并加以完善。对于一些相关管理事项,没有相关制度或做法可以借鉴,可在工作中边实践边总结,边以备忘录形式记录有关做法,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制订。

任何一个管理制度是不可能一成不变的,过去适用的并不等于今天适用,今天适用的并不保证今后适用,因此要做到制度的动态管理。做好制度的动态管理关键是建立制度评价制度,在制度执行一段时间内,在充分掌握执行者意见的基础上,对制度进行评价,对其中的缺陷进行完善,确保制度的适时性。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的价值在于可执行。没有执行的制度只能称之为“制度文件”。执行者对制度内容的理解和认同是关系到制度执行与否、执行好坏的关键。制度制定出来,并不是下发完成之后就万事大吉。各种信息在传递过程中总会发生一定的衰减,如果过程中不进行有效的信号增强,到终端信号会衰减得很厉害,甚至失去使用价值。因此,制度的宣贯、培训工作就起到了一个信息增强的作用。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工作要形成制度化、长期化和专业化,保障制度执行者对制度内容有充分的理解,确保制度在执行层面得到有效的落实。

企业规章制度建设是一个以终为始,与时俱进的过程,它直接影响到企业基础管理能力的提升,关系到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来自市场竞争、企业成长等方面的要求必然会促使企业更加关注自身的规章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

(作者单位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魏成龙.国有大型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问题研究[m].中国经济出版社,2013.

[2]王元合.企业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j].青海电力,2008(12).

制度建设存在问题

根据《关于做好“三项机制”有关资料上报的补充通知》要求,我办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门人员,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对《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细则》文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为切实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具体要求,按照“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干部细化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意见》,将责任落实到每位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对“三项机制”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交叉督导检查,并要求将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与日常工作进行有效结合、对接,为全区xx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去年我办在全市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综合考评中已荣获第x名的优秀等次。

(二)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区委办《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细则》文件下发后,我办及时安排部署,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大会,认真学习了区委“三项机制”有关精神,并进行了交流发言。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要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各科室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把推进落实“三项机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大事来抓,进一步提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推进xx工作全面发展。

(三)培育典型,激励工作。近年来,我办踊跃参加全区追赶超越实绩突出干部评选表彰活动,积极推举一批勇立潮头、敢为人先、善作善成的金融工作先进典型。通过开展“六讲六比”活动,学习先进典型、比学赶超,评选xx同志为“打造铁军做表率”党员、评选xx同志为“服务追赶超越金牌店小二”党员,旨在宣传典型模范带动提高全办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升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借助推选模范,号召全办党员干部主动对照模范标准,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以自身的工作实效检验学习成果,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用好“三项机制”,锤炼年轻干部。为坚持把握“追赶超越”定位、落实“五个扎实”要求,我办对在创新改革、脱贫攻坚、招商引资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实行破格提拔使用,任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工作业绩突出的xx同志为xx科科长。以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事业第一、注重实绩导向,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理念,打破隐形台阶,大力选拔敢抓敢管,努力在选人、育人、用人机制上大胆突破,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为我办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五)转变作风,提升效能。以严格落实“三项机制”工作为契机,修订完善了工作纪律和平时考核、年终考核等工作制度。坚持了问题导向,突出了务实管用;以当好群众“店小二”为标准,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布了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的第五批“最多跑一次”事项,努力提升行政效能。

(一)部分干部对“三项机制”了解还不够透彻,存在对“三项机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并在工作中缺乏“三项机制”的理论支撑,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二)“三项机制”与服务结合有待加强。在工作实施过程中,部分干部主动服务意识有待提高,给予群众的答复有关事项时仍有不周全的地方;xx服务工作要以群众利益出发,应把为群众服务是否有效当作评定标准,但部分干部工作仍有不细致的地方。

(三)“三项机制”制度建设有待加强。应从精神鼓励、物质奖励、提拔重用、培训交流和关心爱护等方面开展党员干部鼓励激励,并及时总结建设取得的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更好地促进我办“三项机制”工作有效开展。

(一)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强化宣传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各种活动契机,积极宣传“三基制度”的内容、方式,提高干部群众知晓率。

(二)深度强化思想意识指导。要继续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作为主题教育的具体实践,确定把贯彻落实“三项机制”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要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思想行动自觉,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综合运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干部干事的精气神。

(三)进一步强化“三项机制”制度建设。使全体党员干部有一个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从而保证“三项机制”有效运行,为我办“三项机制”工作有效开展的可靠保证。

制度建设存在问题

一、机制建设要有系统观点。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系统论与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相互联系的观点相互印证,滤布符合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系统论讲的是一个事物中的局部决定整体。在一个系统中特别强的部分,并不能使总体上的弱变为强,相反,部分的弱却可以使所有强的部分受到削弱,甚至削弱到零,这就是系统论的基本原理。我们搞机制兴院,就是要从抓薄弱环节入手,使弱项变强,强项更强,达到整体变强。

二、机制要以制度为载体。机制以制度为载体,制度为机制服务,没有制度就没有机制。机制必须由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制度来构成。这就要求在制订具体的制度时必须考虑制度之间的配套性、系统性、双向性和服务性。

所谓配套性,指制度之间要衔接,不能是分离的,不能是互不联系的;所谓系统性,指制度规范的事物,纵向、横向的关系要搞明白,要尽可能把制度制定得全面些;所谓双向性,说的是制度的指向,不仅有限制性的一面,也要有鼓励性的一面;所谓服务性,就是制度要为机制服务。订立任何制度都应以形成机制为主轴,要有利于这个机制的健全、完善和顺利运行。制度与制度之间的联系的纽带,应当是以量化的方法所得的“分”。

三、机制要以人为本。我们要建立的良好机制,实际上指的是管理机制。管理的主体是人,客体主要是人。制度靠人去制定,规范的是人的行为,压滤机滤布因此必须以人为根本。订立制度、建立机制,都要结合人的心理特点、行为特点甚至考虑到生理特点,要富有人情味,尽量去激发人性中积极的一面,抑制不好的一面,要有利于挖掘人的价值、潜能,体现多数人的尊严,以调动人的积极性为目的。如果不充分考虑到这一点,只是简单地搞几条冷冰冰的禁止性条款,就难以收到好的.效果,也谈不上形成什么机制。人都有惰性,订立制度要有利于克服惰性这一面。但是人性当中更有好的一面,人人都有向上的要求,人人都希望自己的尊严能更多地体现,人人都希望自己的价值得到充分的发挥,所以制度要有利于发挥人性中好的一面。

四、机制要以实绩考核为基础。要建设一个好的机制,就必须把比较科学、比较客观的工作实绩考核办法放在第一位。这样评价一个人的优劣,才有客观的标准和选人用人的尺度,才不至于出现大的偏差。从这个角度讲机制建设必须以考绩为主轴,为基础。

五、机制要以竞争为动力。只有竞争,才有发展。竞争的丧失,是素质的下降和懒惰的开始。在机制建设中,要以增强队伍的竞争力为灵魂来主导整个机制建设工作。

六、机制要以利益为导向。要使干警认识到,干好工作不仅仅是在为国家、为人民作贡献,也是在为自己的正当利益奋斗。要让那些干得好、干得多的同志在名誉、级别、价值、尊严、利益等方面取得好处,让那些相反的人丧失好处,少得好处。

七、机制要以优胜劣汰为基本要求。它既是机制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机制导致的必然结果,更是机制是否形成的标志之一。

八、机制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机制兴院是一个新的事物,我们缺乏经验,需要探索;机关内部建设一套好的机制,要受外部环境的影响;我们只是一个局部,受全局影响;制定的每一项制度是否合理,还需要认真的论证,论证需要时间;另外,事物在不断地发展、变化,某些制度也需要进行修改、完善等等。所以,机制建设是一个远景目标,不可能在一个早上就达到目的。

制度建设存在问题

在企业的制度体系建设与运行过程中,通常会存在这样一些问题,使制度体系并不能如预想能够对企业运营发挥支持作用,具体来看,制度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制度体系不完善。

许多企业在制定制度体系时,没有经过系统的思考与论证,不是从体系的方面去考虑,往往需要什么制度就临时制定编制,而没有在开始就以一个体系的思路在设计。

因此这种制度体系存在的一个必然的问题就是制度体系不完善,比较明显的现象就是制度体系存在空白点,有些重要的业务没有相关的制度对其进行管理,造成无制度规范管理的业务空跑现象,另外有一些业务有多个制度进行管理,形成制度重复建设,给制度使用者带来困惑。

制度体系不合理。

有些企业的制度体系建设没有经过科学的论证,企业是否需要这些制度,是否需要这些制度而不是其他制度,没有经过合理论证的制度体系往往会存在着难以适用于企业运营的问题。

制度体系不合理的另一个方面存在于单体制度编写中,由于制度编写人往往未必对业务本身相当熟悉,在制度编写过程中,又没有组成不同专业人才参与的编写小组,往往会造成单体制度内容的空泛不合理,或者过渡借鉴其他企业制度而忽略了本企业的运营特征。

制度体系难执行。

由于单体制度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造成制度体系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具体表现在职责分配不合理、授权不充分、制度与流程没有充分结合,甚至存在制度与流程相互冲突的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制度的不合理,造成体系难以执行的现象在企业中存在较多。

我们走过很多家企业,发现大多数企业内部其实并不缺乏制度,但是却极度缺乏能执行的制度。

制度体系难考核。

制度如果制定的合理清晰,内容符合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但是仍然在企业内得不到良好的贯彻执行,在许多企业里也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

其实如果细想起来,任何制度都是为了给人以规范,所有的规范都会给业务的执行者带来麻烦,如果可以选择,企业业务的执行者宁愿根据自己的理解来开展工作,而躲开那些为了约束自己而制定的繁文缛节。

所以所有能够得到良好执行的制度都是强迫执行的,因此在制度体系的执行过程中应该配以严格的考核,以此来强迫业务执行者来执行制度。

而许多企业恰恰忽略制度的考核,对制度考核的忽略,造成了企业制度体系的难以执行。

制度建设存在问题

一个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实现可持续良性发展,不仅需要决策者的英明决策,还需要管理者行之有效的管理。而管理的依据除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之外,企业内部还需建立一套科学合理、严谨缜密、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使各种管理活动处于可控、受控、能控状态,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是有人监督的良好局面。制度是企业的内部法律,做到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建立并严格执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仅有利于企业的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保护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有利于建立岗位责任制.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而且更能防范和发现企业内部和外部的违规、违法行为。

制度建设可以使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使企业管理从杂乱无序走向井然有序,从随意管理走向规范管理,从粗放管理走向精细化管理,最终实现企业科学、有序、规范运转。制度建设是企业管理的有效手段,是科学管理的起步,是企业兴衰成败的根本,制度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科学实用的制度,可以为企业降低“风险”、减少“成本”、提高“效益”。那么企业如何加强和防范制度建设中出现的一些常见问题?下面结合本人工作实践,简单的谈一下自己的想法。

1、制度的策划。

一个管理制度的制定,首先需要进行策划。而大多数企业则是在工作中发现有管理真空现象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一个管理制度进行约束和管理。没有对本企业的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掌握,新制定的管理制度和以前使用的管理制度往往存在管理重叠、管理交叉现象。这种随心所欲地制定管理制度,会使企业的管理制度越来越繁锁,这种多头文件化的管理模式往往出现一个管理事项,有多个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的弊端,让人无所适从,不利于企业管理。

对策研究:需要企业建立一个管理体系,把本企业所管辖的制度全部纳入管理体系内,把管理体系按类别划分几个管理模块,当发现管理有真空,需要新制定管理制度时,首先要对本企业的管理制度进行盘点,看是否和新建的管理制度有相近的管理事项,如有就要在原来的管理制度上进行修改,不必重新制定管理制度,也就避免多头制度的弊端了,比如想制定《油库管理办法》,而企业的管理体系中就有《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那么《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里面就包涵了有关油库的管理规定,这时就不需要重新制定《油库管理办法》,在《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上关于对油库管理的章节进行修改补充就可以了,这样就避免了一个管理事项多个文件管理的弊端了。

另外,策划每个管理制度时,一定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而且要形成闭环管理。

2、制度的制定。

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缺乏可操作性,程序复杂。在许多企业里,有这样一种现象,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不相干,企业在制定制度时生硬套用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或者根据自已的凭空臆想,没有对当前的管理现状进行深入了解就制定出所谓的管理制度,这种制度在表面来看,完美无瑕,天衣无缝,但是,当管理制度与实际管理工作相结合的时候,问题就会出现,许多条款都是空头规定,在本企业内部根本无法实施,与企业实际情况完全不符,使企业的管理制度和实际管理出现“两层皮”现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对策研究:制定制度要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做到内容清晰,含义明确。可操作性强。最好让管理责任人参与编写制度,同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不能照抄照搬上级或相关单位的制度,同时编写制度必须合规、合法、合程序。要使制度流程简捷、科学,不要有冗余的过程,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程序设计既不要使工作复杂化,又不要使工作失控,要使每一个制度接口明确,输入、输出关系清楚,形成企业闭环管理。另外制度发布实施前还要经相关专业的相关人员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包括:合法性、公平性、可操作性。然后再试行,让全体员工提意见。向归口部门进行反馈。如确实有不科学的地方经过再次评审研讨后纳入企业管理体系当中。

3、制度的执行。

一个企业制定再多、再好的制度,如果执行力不强,就行同虚设,有的企业一把手工程,凡事领导说了算,人治大于法治的现象比比皆是。

对策研究:制度是实现企业目标的必要条件,在制度建设中必须坚持这样的要求:“有制度,就要坚决执行制度;制度不合理要先执行再完善;没有制度就要建立制度再执行。”而且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领导不能享有特权。执行制度必须坚持刚性原则,不能有弹性。执行制度时领导要起表率作用,正人先正已。在企业内部营造规章制度必须执行的文化氛围,决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和理由不执行制度,或者变相变通执行制度,决不允许将企业制度变成摆设。对执行不好的制度一定要分析和查找原因,通过修订和完善制度来确保制度执行有效。

如何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呢?首先,建立制度要着眼于执行。好的制度应当是可执行、可操作的制度。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务实、管用上下功夫,把制度“笼子”扎紧、扎密,切实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其次,制度一旦形成就要不折不扣地去执行。企业员工要把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固树立按制度办事的观念,高度重视制度,严格遵守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将制度要求转化为个人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时刻不忘按制度行事。再次,违反制度就要严格追责。对于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弹性执行,拿制度不当回事的单位和个人,要照章办事、严肃查处。“制度是块钢,谁碰谁受伤”。执行制度无例外。只有令行禁止,才能让人们对制度心存敬畏,制度也才真正有生命力。

古人讲:“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坚决消除“人治”思想、特权思想,带头恪守制度,用制度约束自己、规范行为,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对违反制度的倾向和行为,要注意防范、敢抓敢管,坚持原则、碰硬较真,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不让制度形同虚设、流于形式。

4、制度的修改完善。

企业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不能随着国家有关政策的改变而及时修订,不能随着企业的发展变化及时完善和改进,使制度建设明显滞后于企业发展步伐。没有对制度的有效性、适宜性、充分性进行不断评审和修订,将会严重影响制度的权威性,甚至给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对策研究:制度建设必须是动态管理机制,不断修正、持续改进;时刻关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最新版本对企业的管理制度进行及时修订,保证企业管理制度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

结束语。

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任何制度都要经历一个从建立到不断完善的过程,任何制度的内容和形式都需要根据企业经营的变化而不断废止和更新。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不断的思考、不断的总结,不断推进制度建设,努力建立健全并保持一个适应企业自身需要的规范制度体系,为提高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提供一个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制度建设存在问题

近两年,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廉洁从政发挥了较好的作用,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的势头,倡导了勤廉从政的良好风气,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但是,我市在调研中发现,反腐倡廉工作中制度落实难、执行不力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制度执行意识不强。有的单位和部门把制度建设的重心放在建章立制上,对于如何有效的执行制度不够重视,似乎制度建好了就大功告成,使之束之高阁。有的单位和部门把制度建设用来装潢门面,写在文件上,贴在墙上,念在嘴上,或汇编成册,应付上级检查考核,而不去认真贯彻执行。有的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执行制度时原则性不强,遇到得罪人的情况,就有意回避,因人而异使用不同的制度标准。有的干部则对制度的理解存在偏差,不能按照制度规定的原则和主要精神去执行。

(二)制度设置不够科学。有的单位制度很多,但制度的设置脱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搞上下一般粗;有的制度没有随着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其中有些内容已经明显不适应当前的管理要求,个别甚至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有的制度只是仅仅着眼于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特点,而忽视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造成制度的不配套等。

(三)制度宣传力度不大。有的制度出台后没有及时进行宣传和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导致广大干部群众不熟悉、不了解,制度的普及率、知晓率较低,对制度的执行主体缺少监督和约束;一些基层组织的干部,因忙于事务,无暇参加学习培训,对制度规定一知半解,以致制度的执行大打折扣。

(四)制度监督缺乏引导。有些制度能否得到有效实施,没有具体的监督保障,没有客观的评估标准,公开、反馈等机制也不健全,使得执行制度更多的依赖于单位(部门)和干部的自觉性。有的对制度的监督检查仅仅是走马观花,做表面文章,发现不了问题。

(五)制度失范追究不严。有些制度仅提出“不准”或“禁止”目标要求,缺乏严格的奖惩机制,处罚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违反制度的成本太低。有的单位碰到偶尔违反制度的行为,有时碍于情面,不作严肃处理。

(一)科学设置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首先,出台制度前要深入基层认真调研,集思广益仔细论证,要密切关注腐败现象发生发展的新情况新动向,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评估和反馈机制,针对制度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增强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适用性。其次,各职能部门建章立制要注意与相关部门的配套和衔接,提高制度之间的统一性和互补性,增强制度执行的合力。再次,要把握好制度的稳定性和灵活性,一方面,一项制度出台后,不能朝令夕改,要能管上一段时间,大的原则和要求不能轻易改动;另一方面,要认识到制度的局限性,对不适应、不严密、不配套、不具体和不便执行的制度,要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对工作急需、条件成熟但还没有的制度,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努力做到不留死角;对已经过时、甚至与党和国家新出台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制度,要及时废止。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使制度制定的过程成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过程,使制度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二)加强宣传教育,保证制度执行阳光透明。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宣传教育纳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整体工作之中,统一安排部署,统筹组织落实。要依托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学习日、党支部活动日和干部培训班等,广泛开展制度学习教育活动。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发挥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制度的具体内容,通报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要把制度宣传教育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社区、机关、企业、农村、学校,开展生动活泼、易于接受、面对面的宣传活动。要重点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制度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制度意识,引导他们带头学习制度,促使他们通晓制度内容,掌握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制度意识,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在宣传教育中,既要宣传制度规定了什么,又要宣传制度如何执行、如何落实、怎样监督,最大限度扩大制度透明度和影响力,努力营造人人维护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

(三)领导率先垂范,发挥领导干部在提升制度执行力的示范效应。领导干部在执行反腐倡廉制度方面,必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倒的首先自己要做倒。一要带头学习制度。领导干部要以坚强的党性严格要求自己,切实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努力在制度学习上先行一步、学深一些,同时要把制度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个人自学和集中轮训内容,使领导干部做制度的明白人。二要带头执行制度。孔子曰:“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上应更加自觉、更加积极,要坚持以身作则、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尊重制度的权威,模范接受制度的约束。三要带头树立良好作风。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作风,敢于打破陈旧的、固有的思维定势和行为习惯的束缚,将执行和创造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创新能力。

(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制度执行全过程的刚性监督。一是运用科技手段。各级纪检监察等专门机构要把监督制度执行作为重要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作风评议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运用电子政务系统,发挥电子监察的职能优势,切实把科技手段融入到制度执行和落实之中,确保制度执行过程的公平、公开和公正。二是建立反馈机制。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多方面收集执行制度的信息,特别要注意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巡视督查、新闻媒体、行风热线、信访举报、网络贴议等多种渠道,获取制度执行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并及时将这些信息反馈到有关部门和单位,确保制度的设计者对制度落实情况时刻心中有数。三是强化科学评估。要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制度发挥作用的情况和效果开展评估,通过对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了解、掌握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制度本身的缺陷,进而研究制定矫正措施。

(五)严格落实奖惩,正确引导和鼓励按制度办事。首先,要建立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实行问责的制度,明确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的责任人。纪检监察机关和执纪执法部门要严肃查处不认真执行制度、不及时执行制度和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真正把问责工作落到实处。凡具有不研究部署、不带头执行反腐倡廉制度;对管辖范围内拒不执行甚至违反反腐倡廉制度的行为放纵不管、不制止纠正、不调查处理等行为的,将受到不同形式的问责追究。其次,对认真执行制度、按规矩办事的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通过示范效应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

制度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

我校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采用集中学、分散学、网络学、研讨学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202-年全国“两会”精神、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建立了“四风”问题整改台账,按时督查整改。引导全体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自觉遵守党章党规,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锤炼。

(二)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1.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中层领导之间、党小组长和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202-年,开展谈心谈话共计50人次。

2.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生活会。202-年,党支部共召开支委会22次,主要议题是:讨论研究《202-年党建工作计划》、《20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党建工作计划;讨论研究制定202-年度“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开展党建活动任务清单;进一步深入开展廉洁进校园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开展党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讨论研究庆祝建党97周年活动安排、评选优秀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学校“三重一大”等相关事宜。

3.上好党课。202-年,支部书记、校长上党课8次。一是《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廉政教育专题党课:二是《学党章强党性做合格党员》主题党课;三是《做一名有担当的合格党员》党纪党规教育专题党课;四是《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争当廉洁从教表率》主题党课;五是《牢记嘱托不忘初心》;六是《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做新时代的好教师》;七是《守纪律讲规矩勇担当有作为》;八是《高标准严要求人人争做标杆》。

(三)严格落实“支部主题党日”制度。

按照区党委要求,我校党支部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精准落实,注重实效,确保每月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202-年,共开展了12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学习交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教育、党纪党规警示教育;庆祝建党97周年表彰活动;专题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履行党员义务。

(四)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开展党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我校支委会班子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基层党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照专项整治内容,逐条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自查、筛选,聚焦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发现问题。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强化整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取得了初步成效,突出问题按照整改时限全部整改完成。

2.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引导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扎实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与每位教师签订了《拒绝有偿家教责任书》,签订了《师德师风承诺书》。开展了作风建设警示教育、师德师风警示教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教育。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认真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党员教师廉洁从教的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党员教师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严格执行请示上报制度、校务党务公开制度。规范领导班子成员办学行为,做到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认真组织开展领导班子和党员教师廉洁自律活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领导班子和党员民主测评制度,定期组织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提高了全体党员的民主政治意识。

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深度不够,实效性不强。二是党建工作抓得不够扎实,党建工作的实效性不强。三是服务教职工意识不强。四是创新意识、担当意识不够强。五是思想教育抓得不深,重视不足,党员在实际工作中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六是创新力度不足,缺少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七是支部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不够,还未形成系统的体制和机制。八是支部生活还不够规范,党建工作活力不够,党建载体不够丰富和创新,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有待加强。九是党的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十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缺乏实效性。

1.我校党建工作的思路是: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原则,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体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服务教师专业发展、服务学校和谐发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2.改进的措施是: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转变学习方式方法,提升学习效果,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强化党支部在学校改革发展和日常工作中的领导和决策作用,不断提高用党的创新理论和制度武装头脑、指导教育教学实践、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能力和定力。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责任制,把抓好班子建设、带出高素质队伍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四是创新机制体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党支部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强化党性修养。五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创新意识、担当意识,丰富创新党建载体,谋划党建新思路、新举措,激发党建活力,提升党建实效。六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

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摘要企业的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离不开完善和可持续优化的制度建设机制。本文通过大型国有企业在制度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了改进建议,以期为企业的规范管理、高效运作提供制度保障。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也就是规章制度,最一般的含义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个企业推行一种规章制度的诱因在于这个企业期望获得最大的潜在效益,而最直接的原因则在于提高企业的协调性和管理的有效性,协调组织内各部门之间协作效果和组织与外部衔接的有效性。

按照制度的刚性程度和作用范围,我们可以将一个组织的制度简单分为5种:一是管理制度:是组织管理系统的基本框架,保证管理秩序的根本性的管理制度。二是管理规定:对某专项的涉及全组织或某一个专业系统内的工作所做出的具体要求。三是管理办法:对于一项具体工作、操作步骤或对于一个具体的项目的管理所做出的要求。四是实施细则:对于组织管理系统内某一个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步骤所做出的具体规定。五是工作条例:组织内部局部性的、或阶段性的工作所做出的系列化规定。

企业的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离不开完善和可持续优化的制度建设机制。因此制度建设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一个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理论上没有终点的动态过程。

随着有色行业的发展,笔者所在企业流程再造后的管理跨度和管理难度不断加大,规章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制定一套统一、规范、系统的企业规章制度,已成为企业更新管理思路、完善管理理念、提高企业形象、加快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第一,制度种类繁多,且制度之间缺乏系统关联。一是制度多而不精。条款多、规定多、程序多、执行比较繁杂。二是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各自制定本部门的制度,制度之间缺乏关联性,制度中存在部分职能的缺项和重叠。

第二,部分制度与现实脱节。一方面一些部门在制定制度时,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缺乏实践基础。另一方面执行者对制度的意见也未能及时反馈给制订者,导致制度体系不能持续改进完善。

第三,部分制度与程序脱节。所谓程序,就是制度执行的流程,每一个制度的本身就应该包含制度执行的可操作流程,但是很多制度却在如何操作上没有涉及。

第四,部分制度与执行脱节。这是在整个制度建设体系里面暴露出来的最突出最普遍的问题。其表象是执行不力,深层次的原因则是未考虑到执行的可行性,如谁来干、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干好了怎么奖、干不好怎么罚等具体量化的内容。

下面结合笔者企业制度建设现状,谈一谈今后需要重点加强的几方面工作:

制度建设涉及各个部门和各层级管理人员。因此,需要在宏观层面做好规章制度的规划工作。规章制度的规划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应该有专门的部门进行统筹规划。规划工作既要满足企业战略发展的要求,又要兼顾企业现实和未来发展的需要。通过有系统的规划,推动企业整体规章制度的建设。一个职能部门为行使职能管理,往往需要制定一系列的若干存在各種关联关系的规章制度集合。各职能部门作为制度的制定者,要在制度建设中发挥好重要作用。

各职能部门在制定制度时要从企业的实际出发,事先进行深入的调研和认真分析,提高制度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如果制定制度有难点或不够成熟,可以先行试行,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并加以完善。对于一些相关管理事项,没有相关制度或做法可以借鉴,可在工作中边实践边总结,边以备忘录形式记录有关做法,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制订。

任何一个管理制度是不可能一成不变的,过去适用的并不等于今天适用,今天适用的并不保证今后适用,因此要做到制度的动态管理。做好制度的动态管理关键是建立制度评价制度,在制度执行一段时间内,在充分掌握执行者意见的基础上,对制度进行评价,对其中的缺陷进行完善,确保制度的适时性。

企业规章制度管理的价值在于可执行。没有执行的制度只能称之为“制度文件”。执行者对制度内容的理解和认同是关系到制度执行与否、执行好坏的关键。制度制定出来,并不是下发完成之后就万事大吉。各种信息在传递过程中总会发生一定的衰减,如果过程中不进行有效的信号增强,到终端信号会衰减得很厉害,甚至失去使用价值。因此,制度的宣贯、培训工作就起到了一个信息增强的作用。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工作要形成制度化、长期化和专业化,保障制度执行者对制度内容有充分的理解,确保制度在执行层面得到有效的落实。

企业规章制度建设是一个以终为始,与时俱进的过程,它直接影响到企业基础管理能力的提升,关系到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来自市场竞争、企业成长等方面的要求必然会促使企业更加关注自身的规章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

(作者单位为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魏成龙.国有大型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问题研究[m].中国经济出版社,2013.

目前薪酬制度还存在哪些问题

薪酬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核心职能,也一直是雇佣双方产生争议和冲突的焦点问题。薪酬制度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员工的总收入,从而影响着员工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这是爱尚网小编整理的目前薪酬制度还存在哪些问题,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

一、薪酬管理与企业发展战略不匹配

现阶段我国很多中小企业对薪酬管理概念的界定缺乏理性的战略思考。而战略是企业为了适应未来环境的变化,寻求长期生存和稳定发展而制定的总体性和长远性的谋划与方略,制定企业薪酬战略对中小企业尤为重要,关系到企业是否能够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能否实现总体战略目标。

薪酬战略必须与企业总体战略和人力资源战略相协调,目前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就薪酬论薪酬,把薪酬本身当成一种目的,缺少考虑将薪酬管理于企业战略进行匹配。

正确的做法是从企业自身的总体战略和人力资源战略高度出发来设计薪酬管理系统,结合绩效管理系统来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使得薪酬管理与企业战略目标相匹配。

二、薪酬制度不科学、不规范,缺乏弹性薪酬制度

是由公司根据劳动的负责程度、精确程度、负责程度、繁重程度和劳动条件等因素,将各类薪酬划分等级,按照等级确定薪酬标准的一种制度。薪酬制度是薪酬系统其它组成部分的基础和根本。薪酬制度不科学是其它薪酬管理问题的根源。

但很多中小企业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导致这些中小企业在工资体系管理方面却问题明显。 很多中小企业几乎不做薪筹调查,即使做,调查范围也非常有限,只是粗略考察市场总体薪酬水平,而且很多中小企业员工的工资标准约定俗成或由企业领导随意确定,员工的各种工资性项目的核算缺乏明确的依据和科学的方法,员工无法通过薪酬制度来了解自己的大致收入,严重损伤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薪酬制度缺乏弹性主要是指薪酬结构中不同层次和不同岗位员工的工资水平等级较少,在工资体系中与员工绩效或企业效益挂钩的项目较少,总体上表现出员工之间的工资差距较小以及员工的工资基本没有起伏的现象,使得绩效与薪酬没能很好的挂钩,无法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

三、薪酬制度透明性差,忽略了薪酬沟通作用

员工一般都对薪酬制度的公平性高度敏感。不透明的薪酬制度会让员工感觉到企业在进行暗箱操作,进而使员工对制度公平性产生怀疑,对企业失去信任,降低员工满意度,从而削弱企业薪酬制度的激励功能。

而我国许多中小企业均采用薪酬保密制度,使得员工很难判断在报酬与个人绩效之间是否存在着一定联系,从而引起员工猜疑,产生不满情绪。

薪酬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薪酬就是沟通”,管理层只有与员工通过相互交流沟通各自的意图,公开相关的薪资信息,才能使薪酬制度变得更加科学有效。

四、福利体系尚不完善

员工福利是薪酬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或其他组织以福利的形式提供给员工的报酬,是对员工生活的照顾,是组织为员工提供的除工资与奖金之外的一切物质待遇,是劳动的间接回报。

企业要与员工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除基本薪酬和可变薪酬部分外,还应有效地运用福利措施,以显示企业对人才的重视、对员工的关心。

但我国许多中小企业对员工的福利投入较少。其中一些中小企业连社会保险中的“三险一金”部分也未能全面覆盖。

另有一些中小企业虽然为员工提供了“三险一金”,但还没有开始从激励的角度结合员工的具体需求去设计企业的福利,如休假、带薪休假等,而己有福利的执行力度也不大,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福利体系。

五、忽视某些重要的非经济性报酬

非经济性的报酬包括参与决策、学习与进步的机会、挑战性工作、就业的保障性、员工个人价值的实现等。目前,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将经济性薪酬当做是对员工进行激励的惟一手段或者最重要的手段,认为只要支付了足够多的工资,就能吸纳、激励和留住人才。而那些受教育水平较高的人才首先看重的是个人发展机会、成就感等非经济性报酬,其次才是高工资等经济性报酬。

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让员工发挥出最佳的潜能,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激励的方法很多,但是薪酬可以说是一种最重要的、最易使用的方法。它是企业对员工给企业所做的贡献(包括他们实现的绩效,付出的努力、时间、学识、技能、经验和创造)所付给的相应的回报和答谢。在员工的心目中,薪酬不仅仅是自己的劳动所得,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员工自身的价值、代表企业对员工工作的认同,甚至还代表着员工个人能力和发展前景。

目前,薪酬已不是单一的工资,也不是纯粹的经济性报酬。从对员工的激励角度上讲,可以将薪酬分为两类:一类是外在激励性因素,如工资、固定津贴、社会强制性福利、公司内部统一的福利项目等;另一类是内在激励性因素,如员工的个人成长、挑战性工作、工作环境、培训等。如果外在性因素达不到员工期望,会使员工感到不安全,出现士气下降、人员流失,甚至招聘不到人员等现象。另一方面,尽管高额工资和多种福利项目能够吸引员工加入并留住员工,但这些常常被员工视为应得的待遇,难以起到激励作用。

一、对岗位工资制度的评价

“岗位工资有多种形式,包括岗位效益工资制、岗位薪点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它们的主要特点是对岗不对人。岗位工资制按照一定程序,严格划分岗位,按岗位确定工资;调度的弹性不大,但凡出现员工因认为岗位工资是他们理所当然得到的,认为他们为公司作出的贡献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这种情况,岗位工资就难以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因此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对绩效工资制度的评价

绩效工资制度强调员工的'工资调整取决于员工个人、部门、及公司的绩效,以成果与贡献度为评价标准。工资与绩效直接挂钩,强调以目标达成为主要的评价依据,注重结果,认为绩效的差异反映了个人在能力和工作态度上的差异。绩效工资通过调节绩优与绩劣员工的收入,影响员工的心理行为,以刺激员工,从而达到发挥其潜力的目的。然而,由于影响绩效工资的因素很多,因而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许多操作性困难。首先,绩效工资可能对雇员产生负面影响。有时候,绩效工资的使用会影响“暂时性”绩劣员工的情绪,甚至会将其淘汰,而这种淘汰会引发企业管理成本的大幅上扬。其次,绩效工资的效果受外界诸多因素制约。第三,绩效工资的评判标准必须得到劳资双方的共同认可。第四,员工对绩效工资具体方案的真正满意度。有时绩效评价难免会存在主观评价。这些困难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工资制度的有效实施,从而降低了激励效用。

三、对混合工资制度的评价

“混合工资制也称机构工资制,是指有几种只能不同的工资结构组成的工资制度。”结构薪酬的设计吸收了能力工资和岗位工资的优点,对不同工作人员进行科学分类,并加大了工资中活的部分,其各个工资单元分别对应体现劳动结构的不同形态和要素,因而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按岗位、按技术、按劳分配的原则,对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在一定时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对年薪制的评价

年薪制很早前在发达国家已广泛应用,年薪制一般作为高层管理人员使用的薪资方式,是一种“完全责任制”薪资。从人力资源的角度看,年薪制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措施,对提升绩效有很大作用。年薪制突破了薪资机构的常规,对高层管理人员来说,年薪制代表身份和地位,能够促进人才的建设,也可以提高年薪者的积极性。年薪制对国企普遍存在的“59岁现象”有一定程度上的抑制作用。

年薪制虽有诸多优点,但也有弊端。体现为:

第一,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最高多少,最低多少为合理,无客观标准。我国是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与美、英发达国家不能攀比。就是在国内,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甚至同一地区,但不同行业、不同企业间造成企业效益差距的非经营性因素也很多,因而也不具备太大的参照性。

第二,建立企业家职业市场和利益风险机制是推行年薪制的基本条件。在企业家职业市场化条件下,企业高层经理人才的收录、登记、评价、推荐和跟踪考察工作,由权威的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年薪制的普遍推行需要企业内部和外部条件相配合。具备条件情况下,年薪制可能利大于弊,不具备内外条件强行推行弊大于利。

不同的薪酬制度在不同的企业中实施,激励的效果也存在差异。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设计合理的薪酬激励制度。

制度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现将xx党委202-年党建重点工作汇报如下。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上级党委重要部署安排。统一订购《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x册,积极开展“送理论,送关怀”赠书活动,组织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组织学习关于“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基层加强和改进企业组织工作。认真学习关于餐饮行业杜绝浪费有关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党员走在前”活动,通过专项检查发现,全公司食堂泔水总量同比下降xx%。

2.切实加强领导,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政治保证。印发《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组织党员干部参与武汉火神山、雷神山、方舱医院等建设,公司多名干部职工逆行投入到疫情社区志愿服务,xxx、xx等两名入党积极分子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火线支援火神山、方舱医院建设,被批准火线入党;组织全公司党员自愿捐款支持疫情防控工作,xx名党员共计捐款xx万元;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党旗红、复工超产当先锋”党建主题活动,让鲜艳的党旗在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营生产攻坚战阵地上高高飘扬。x个单位(党支部)和x名党员受到上级党委的表彰。

3.坚持力度不减,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抓好两批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工作,建立定期检查督导机制,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持续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部整改销号。深入总结运用主题教育成功经验和做法,组织编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汇编》。

4.层层传递责任,切实抓好党建责任制考评落地。扎实开展公司层级党建责任考核工作,对x家单位202-年度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x家单位考评结果为“优秀”,x家单位为“良好”等级,并做好考核结果运用。组织召开202-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对x名书记现场述职评议,对x名书记书面述职评议,共对x名书记进行了测评考核,其中x名书记考核结果为“好”,x名书记考核结果为“较好”。

5.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党建主题活动。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党旗红,复工超产当先锋”、“项目工地党旗红”、“创岗建区”等党建主题活动,发挥党员在重点工程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降本增效建设年”党建主题活动,为坚决打赢扭亏增盈攻坚战做出积极的贡献。深化“党员身边无隐患,工程项目无事故”党建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党员为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做出积极的贡献。扎实开展“七一”活动,下拨专项党费xx万元,教育党员铭记光辉历史,传承红色基因。深入开展“一先两优”评选活动,共有xx个先进党组织、xx名优秀党员、xx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受到各级党委表彰。

  。

1.党的基本组织建设情况。坚持“四同步、四对接”,新成立x个党工委,撤销x个完工项目党工委;增补党(工)委委员x名、纪(工)委委员x名;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有关单位党组织管理关系,做到党的组织和党建工作全覆盖。督导所属5家单位党委成功召开党代会实现换届选举;督导基层党组织抓好换届改选工作,确保各级党组织“应换必换”。

2.党的基本队伍建设情况。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202-年全公司共发展党员x名,为计划x名的xx%。加强党员培训教育,举办202-年党支部书记业务研讨培训班,培训党支部书记、党建业务骨干x人;认真制定202-年党员集中培训计划,扎实做好党员集中培训。做好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地方工作,确保顺利移交。认真做好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慰问工作,202-年春节下拨慰问专款xx万元,慰问xx人。

3.党的基本制度建设情况。制定了《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实施办法》等各项工作制度,为规范高效开展党建提供了制度保障。

   。

1.持续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一切到支部”的导向,以“抓书记、书记抓”为重要举措,抓基层、打基础、强实效,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做好党建责任制考评工作,切实发挥好党建责任制“指挥棒”作用。

2.持续推进“三基”建设。坚持“四同步、四对接”,及时成立党组织,全面夯实基本组织;严格落实202--2023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和党员培训教育力度,全面建强基本队伍;不断完善党内文件制度,严格落实党的政治制度,加强基础工作管理,全面健全基本制度。

3.持续加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指导各单位抓好党员发展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党员发展目标;加强党员集中教育,确保完成年度党员集中培训目标;抓好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地方管理工作,做好春节慰问困难党员工作。

4.持续开展党内主题活动。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党旗红,复工超产当先锋”、“项目工地党旗红”、“创岗建区”“降本增效建设年”等党建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施工生产急难险重任务中当先锋,在企业转型升级、改革发展中作表率,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制度落实方面存在问题范文

“三重和大”这一制度意味着,重大事项的决定、重要人员的任免、重大项目的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都必须由领导小组作出。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近年来,阳泉市委紧紧围绕建强战斗堡垒,先后实施了“基层组织提升年”活动、“五大提升工程”等,各领域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和政治功能得到了普遍加强,但还存在八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存在的八个问题。

一是党委履行职责“虚化”。少数基层党委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强,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存在不坚决或不到位的现象,核心作用发挥不足。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说得多、干得少,安排部署多、狠抓落实少,工作方式只会耍年初开会、年中发文、年末考核“三板斧”,压力传递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好多工作要求停留在乡镇(街道)一级,没有真正落实到党支部。

二是党支部作用发挥“弱化”。有的农村党支部“一年开不了几次会,一开会不是举拳头就是收党费”,凝聚力战斗力无从谈起。有的基层党组织做工作对“上”负责多,对“下”负责少,对基层干部的工作生活关心不够、给群众办实事不多,群众对党组织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有待提高。有的党员思想保守,观念陈旧,跟不上时代发展步伐,带头致富、带动致富的能力不强,在群众中威信不高。

三是政治功能“淡化”。部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尤其是企业、机关、学校和非公党组织负责人摆不正位置,存在“不干不够意思,多少干点意思意思”的错误思想,存在“不占用党员太多时间和精力,不给中心工作添乱”的错误思想,对于抓党建促进中心工作认识上含糊不清,措施上缺乏创新,效果上成绩平平。有的党组织很少在党内生活中组织党员汇报思想,组织监督和批评自我批评不够,党内政治生活空洞化。部分党员满足于“独善其身”,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足,面对错误言行和坏人坏事不敢旗帜鲜明地站出来勇敢斗争。

四是队伍建设“软化”。有的党组织班子和行政班子团结不够,协调不足,“你敲你的锣,我吹我的号,整体不成调”。有的农村党支部党员队伍“青黄不接”,老的由于身体原因出不了门,年轻的常年在外打工回不了家。有的党员在党不言党,利益来了抢着显示党员身份、讲条件、要待遇,组织需要时“躲猫猫、玩失踪”。有的党员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未真正入党,“党员不党员,就差几块钱(交党费)”。有的党员自我要求不高,党员意识淡薄,责任感、使命感不强,把自已等同于一般群众,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山头主义等不同程度存在。党务工作者尤其是社区干部晋升空间狭窄,工作积极性调动难。

五是制度落实“形式化”。有的党组织负责人民主意识不强,不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要么独断专行、搞“一言堂”,一个人说了算;要么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一群人谁说了也不算,没有形成凝聚力。部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特别是党小组会议不能按时召开。部分党组织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形式“涛声依旧”,教育上宣读式、灌输式教育多,引导式、启发式教育少,缺乏针对性;管理上讲从严管理多、讲关心激励少,不够人性化;监督上监督工作学习多、监督日常生活少,没有形成全天候。有的单位、机关、学校没有专门设置党务工作部门,党务干部培训制度落实难,接受高层次培训机会少,整体素质偏低。

六是工作基础“薄弱化”。突出表现为硬件不硬、软件偏软,投入不足。硬件方面,全市大多数村级党群服务中心面积偏小,功能仅限于“办公场所”,不能满足服务党员群众的功能。全市城区、矿区、开发区共有62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面积刚达200平米,占到社区总数的65%,要达到500平米以上的省定标准,没地方、缺资金,困难重重。软件方面,制度牌板上墙较多,但活动记录不经常、不完整,资料档案管理不规范、不到位,没有做到全程留痕、条理清晰。投入方面,受财力影响,基层党建工作经费还未得到固定保障,遇到特殊任务要求时,只能通过多渠道筹措、多元化筹集解决“燃眉之急”,未形成长期的稳定的“长流水”。

七是党建创新“碎片化”。党建工作创新浮在表面,零碎而不系统,只抓“点”的选树,在“线”的延伸和“面”的拓展上做得不够。有的只侍弄“盆景”、不培育“森林”,整体效应发挥不足。有的只注重形式、不注重效果,只讲理念创新、实践载体没有配套,口号喊得响、工作无实效。有的片面追求标新立异,提法过时、不准确,甚至还有明显错误。有的只搞体内循环、自娱自乐,群众和驻地单位认可度不高、参与率不高,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不大。

八是问责机制“缺失化”。党建责任落实和问责机制不完善。部分党委(党组)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履行不够,抓党建成了个别部门的事情。党建考核结果运用和问责力度不够,对基层党组织不作为、慢作为的问责机制不健全。近年来因为环保、信访、安全工作被问责的干部不少,但几乎没有因为抓党建而被问责的干部,致使基层干部对抓党建认识不够、重视不足,基层党建抓得不够深入、不够扎实。

原因分析。

总体分析,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有三个方面。

(一)思想上“错位”,不能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抓党建与抓中心工作的关系,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党的建设的情况,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有差距,影响了组织力提升。一些领导干部认为业务工作是不折不扣的“硬杠杠”,党建工作是锦上添花的“虚工作”;认为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是必须完成的中心工作,完不成就要“挨板子”,抓党建是“可有可无、可多可少”的附加品,干不好顶多“排位子”。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党建工作不好抓,在短期内难以取得实效,而业务工作可以“立竿见影”,在抓党建和抓业务上投入的工作时间和精力完全不对称,影响了党组织组织力发挥。

(二)工作上“让位”,不敢“唱主角”、甘愿“跑龙套”,不敢理直气壮抓党建、“犹抱琵琶半遮面”,影响了组织力提升。有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对“党是领导一切的”认识不充分,缺乏抓党建的信心和魄力。一些单位人事安排时将年纪相对大的、素质相对差的、性格相对软的安排到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影响党建工作开展。部分党员干部缺乏开放、创新、服务、统筹的理念,还没有破除就党建抓党建的思维定势,片面认为抓党建就是抓支部、抓党建就是抓党员,抓党建就不能管业务,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有的单位抓党建蜻蜓点水,做表面文章,属于“单兵作战”状态,不能发挥起码作用。部分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硬难打铁”,学习不多、思考不深、素质不高,“老办法不灵,新办法不会,硬办法不敢,软办法没用”,影响了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发挥。

(三)考核机制设置上“缺位”,把党建工作视为“写写画画的虚工作”,党建指标视为“弹性很大的软约束”,影响了组织力提升。一些企事业单位强调业务工作多,安排党建工作少,导致基层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的党委虽然将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纳入了年度考核内容,但考核指标相对粗线条,考核标准不够精细化,主要检查档案资料,对过程性监管考核少,对质量和效果的测评考核少,“检查走形式、监督走过场、整改看着办、通报毛毛雨、追责轻飘飘”等问题依然存在。还存在以“硬件建设”代替活动开展,以“制度上墙”体现工作成效的情况,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发挥不足,影响了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发挥。

解决措施。

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是党的十九大对基层组织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为提升组织力、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认为,组织力是一种合力,必须用大手笔、大气魄、大担当构建大党建体系,才能在更深领域、更广范围、更高标准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此,必须做到六个突出,六个提升。

(一)突出政治功能建设,提升政治引领力。一要加强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成果,以县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对党绝对忠诚,切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二要压实政治责任。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自觉认责、履责、担责、尽责,不断完善承诺、述职、评议、考核、问责的“五位一体”工作体系。研究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全面推行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制度,探索逆向述评和反向测评等方式,建立基层党建季度督查和巡回督查等制度,把管党治党责任一级一级压紧压实、压力一层一层传导到位。三要提高政治能力。主要是突出政治引领,坚持把政治引领具体化、形象化、“党味”厚。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及其它有条件的基层党组织要统一定制党徽党旗,定点悬挂在支部外墙,让党的标识感和庄重感凸显。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领域,举办红色展览、开展红色招聘等,使“党建+政治功能”随处可见,“党味”处处弥漫。

(二)突出主体功能,提升组织凝聚力。一要严格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开展“领头雁”和两委成员骨干培训,换届后新班子成员培训、轮训,实施党员干部履职能力提升、专业能力等五大提升工程。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发展党员首位,严格标准程序,把好党员入口关,加大在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中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探索不合格党员处置长效机制,疏通党员出口。总结推广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星级评价等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对流动党员、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员、离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新方式,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二要探索党建新模式,发挥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自特点抓特色党建。要将党建工作与本县区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贴得紧、行得通、效果实”的党建新模式。大力推广“联村党委、三社联动、地企共建、网格化管理、民事代办、党员挂牌服务”等经验做法,推动在全市各领域实现以城带乡、城乡互促、资源共享、功能互补、共同提高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切实强化党的领导,发挥好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三要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基层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构建服务平台,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服务机制,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全面推行“党员亮牌、戴徽、承诺”行动,深入开展党员先锋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定点扶贫、结对帮扶、联系服务群众等活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广开渠道、广纳民意,办好意见箱、热线电话、信息网络等传播媒介,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使党的形象在群众心中树起来、立起来。

(三)突出组织体系健全,提升工作覆盖力。一要扩大组织覆盖。要抓好党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和党员发展力度,积极开展党的工作,增强党的影响力。要紧盯组织覆盖的“盲区、空白点”求突破,以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为重点,抓好“两个覆盖”,加大在中介机构、协会、学会以及各类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力度,做到应建尽建,实现横向到边。要加大纵向拓展力度,推进党的组织体系向基层延伸、向末端拓展,把党建工作的链条延伸到每一个领域,确保每个学校、企业班组、机关科室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使每个党员都能及时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使每个党组织的政治功能都能充分发挥。二要创新组织设置。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原则,构建区域内党组织之间的纵向领导和横向协作关系,建立网格化的基层组织体系。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作用相同、优势互补、有利于党员作用发挥的原则,深入探索村村联建、村社联建、村企联建和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等党组织设置形式,积极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激发党组织活力。三要规范组织机构。要切实贯彻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规范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工作程序,严格党组织组建流程,规范基层党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党组织隶属关系、党组织的调整与变更等,开展全市范围的党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党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不断规范完善我市基层党组织机构设置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功能。

(四)突出基层基本建设,提升内生发展力。一要打造基本队伍,夯实基层根基。要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班子,培育素质过硬的“领头雁”。做好换届后集中轮训和“领头雁”培训,统筹抓好选、育、管、用四环节,提升“领头雁”服务能力、带富能力。要继续充实机关事业单位党务工作力量,加强专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加强能力培训,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基层党务干部队伍。二要落实基本制度,抓实基层支部。“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要大力实施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1+1”规范化建设,即“三四五六”工作法+务实工作手册,实现组织健全、制度完备、运行规范、档案齐全,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使党组织更有凝聚力、影响力。三要强化基本保障,激发基层活力。形成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鲜明导向,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社区工作经费、农村(社区)“两委”主干报酬要按“三基建设”要求逐年递增。加大党费支持基层组织建设力度,保障党费专列经费支持贫困村党支部和社区党支部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党日活动。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和基层干部激励机制,有效调动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激发基层干部的工作活力。四要建强基本阵地,提供基础支撑。实施“红色覆盖工程”,实现阵地、工作、服务“三个全覆盖”。在阵地建设方面,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升级改造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建、改扩建,做好红色广场、红色长廊、红色标识等建设工作。抓好机关党建阵地建设,确保“机关党建走在前”。按照“七有”要求,抓好“两新组织”党建阵地建设。特别要按照“党建一流”的目标要求,高标准建设好省级经济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在工作覆盖方面,重点抓好“党建+群建”、“党建+志愿者”、“党建+社会组织”等活动载体,实现党对各方面工作的领导。在服务覆盖方面,要拓展服务渠道、扩大服务范围,将广大群众纳入党组织的服务范畴,将党的主张、党的声音和党的温暖及时传递给广大群众。

(五)突出基层实践探索,提升创新创造力。一要提升服务能力。充分拓展各类党群活动中心综合服务功能,满足党员群众娱乐、学习、养老等需求。深入推进机关干部“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双报到”、党代表进辖区、民事代办、结队帮扶、结对认亲等活动,把服务群众落实到党员的日常行为和经常性活动中,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零距离”“一条龙”的系列服务。以连心共建、结对帮扶为抓手,通过兜底保障全覆盖、基础设施补短板、产业培育强支撑、教育培训拔穷根、易地搬迁挪穷窝、医疗救助保健康六大举措,实施精准扶贫,推进集体经济“破零”,确保我市所有贫困村在2018年底前在全省率先脱贫。二要创新活动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利用新媒介、新技术、新传播手段和新沟通手段,用现代科技元素创新活动方式,增强活动吸引力。机关、国企、社区党组织要探索“开放式组织活动”,将党组织活动适度向没有直接隶属关系的党员和广大群众开放,增强社会影响力。树立“跳出支部抓党建、跳出党员抓党建”理念,扩大党员与群众的互动与接触,让组织活动走向基层、走向田头、走向车间。逐步打破以往党组织活动内容由党组织决定的做法,从活动策划、主题选定、方案制订到形式确定,都尽可能让党员“按需点菜”,确保“对口味”,提高党员的参与率和积极性。三要推进“智慧党建”。以推动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为目标,用“大数据”管人、管事、管党建。打造我市“智慧党建”平台,建立以党支部为单元的“支部工作”互动平台,逐步实现“三会一课”查验、发展党员纪实、非公和社会组织组建、第一书记精准扶贫、党代表工作室作用发挥的互联互通信息平台。注重组织工作宣传,通过“智慧党建”平台,讲好阳泉故事、宣传山城典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让“墙里开花墙外香”。四要坚持示范引领。着力推进农村、城市基层党建均衡发展、齐头并进,着重培育“百点示范”,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挖掘选树农村、街道社区、机关、企业、学校、非公和社会组织等领域党建先进示范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坚强有力。

(六)突出全面从严治党,提升自我革新力。一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长管长严。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完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责任清单,明确具体目标要求,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党建工作督查考核,重视考核结果运用,坚持责任倒逼,有责必尽、失责必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负起责任,推动形成重视党建、大抓党建的鲜明导向。二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纯净党风政风。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引导党员定期进行“党性体检”,促进党员干部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武器用足用灵用好,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坚持完善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分工与合作、个性与党性的关系,探索强化党内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三要加强关爱激励,鼓励干事创业。要贯彻落实好山西省《三基建设实施办法》中相关政策,拓宽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晋升渠道,在职级晋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中享受优惠政策,让基层干部心里有盼头,工作有劲头。要切实落实我市《鼓励干部改革创新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坚决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让党员领导干部打消顾虑,轻装上阵、开拓创新、勇闯敢拼,汇聚起改革攻坚、转型发展的磅礴力量,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阳泉篇章奠定坚实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是加强对党政正职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促进党内民主,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暴露出权力运行的监督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少数党政正职民主意识淡薄,集体决策难以落实。权力必须接受监督,这是权力的应有之义。但现实中,少数党政正职民主法治意识不强,专权集权思想严重,习惯了管理他人,不习惯在监督下用权,对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有天然的抵触情绪。对上级的监督,认为是有意找“茬子”;对身边和下属的监督,认为不服从领导是拆台,把不同意见看成是“杂音”,有的甚至还对有不同意见者打击报复。在这种心态支配下,某些党政正职往往大权独揽,以“老大”自居,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置若罔闻。有的以决策的事项情况紧急为由,不事先通知班子成员而搞临时动议。有的党政正职虽然表面上按集体决策的程序进行,但暗地里搞事先打招呼、递条子,使得党政正职的真实意图在开会前大家都心知肚明,导致党政正职的“末位表态”变成下最终“结论”,集体决策流于形式。

二是集体决策制度规定过于笼统,实践运用难以操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能否真正执行到位,其制度本身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极其重要。湖南省纪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决策事项和程序必须事先设定”。省委下发的《加强对市州和省直厅局级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则规定:“厅局级党政领导班子应明确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内容和决策程序”。这两条规定都存在过于笼统抽象的问题,对“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决策的原则、决策的程序、决策的执行和监督以及责任追究等都没有明确,“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缺乏统一的标准,导致实践中很难操作。

三是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因素制约,制度实效不尽人意。“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的设计,目的是加强对党政正职的监督,防止个人说了算。但由于现行监督体制机制固有的弊端,“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的效果并不理想。一方面,从干部管理权限上看,现行的体制是县区委书记、县区长的管理权限在省里,导致市级监督机关对县区党政正职的监督在客观上形成空档,导致监督缺位,而县级监督机关更加有心无力。另一方面,从纪检监察机关自身来看,虽然按规定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但由于在人、财、物、事等各个方面对同级党委和政府具有天然的依赖性,行使监督权时更多地要看同级党委和政府“一把手”的脸色,这无形中大大弱化了监督主体自身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有些班子成员虽有不同意见,但因担心与“一把手”处理不好关系或被扣上“不服从领导”、“闹不团结”的帽子,而不敢发表意见,明哲保身,在这种情况下,班子内部的互相监督形同虚设或名存实亡。在这种体制下,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有权威,但因地域差距,监督不易到位;同级监督较便利,却因处于被领导地位,缺乏监督权威。形成了“看得见、管不着”和“管得着、看不见”的两难局面。

针对上述问题,要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落到实处,必须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党政正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思想认识的深度决定接受监督的态度。首先,要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要使党政正职自觉做到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等,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决不能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其次,要加强党政正职接受监督意识的教育。通过正面教育激励和反面典型警示,使他们牢固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利益观和事业观,把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各方面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而不是把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束缚,做一个自觉带头接受监督的领导者。再次,要加强对监督者自身的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教育,增强他们反腐倡廉的信心和决心,在思想上树立起勇于监督、善于监督、积极监督、主动监督的思想观念。

二要理顺体制机制,形成对党政正职贯彻执行制度的监督合力。一是改革现行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即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由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管理为主,并对派出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以保证纪检监察机关相对独立的主体地位。同时,建立与此相配套的激励和保障机制,解决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放手干事,全身心地投入到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中去。二是要强化组织监督。要强化监督管理意识,纠正重选拔任用、轻任后监督的思想。要定期听取各级党政正职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该制度运行的效果和不足。同时,要加强执纪执法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的联系,加强各级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对党政正职的监督管理。三是要强化群众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党政正职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的好坏、效果如何,最终要让群众来评价检验。因此,要进一步抓好党务、政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凡是与群众切实利益相关的事,一律实行公开。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积极吸收群众有序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中来,真正使决策让群众放心满意。

三要健全配套制度,增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力。坚持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与整体工作切实结合起来,体现其权威性和约束力,要在保障和约束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制度,加大工作力度,形成连锁互控、切实可行的落实保障和约束机制。一是定期报告制度。实行“三重一大”制度定期汇报和落实制度。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定期向党委组织、纪委部门报告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并对所属单位执行制度情况负总责;领导班子中的一把手是执行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抓好集体决策的组织实施;班子其他成员分工负责,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二是监督检查机制。各级纪委、组织部门作为制度落实的监督主体,要把督促检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班子、干部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每年都要对基层班子落实制度情况科学考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促进落实。三是责任追究机制。对于领导班子中,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追究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初步提出了有关对策建议。

按照党章第二十九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主要是指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组建的党组织。从笔者调研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基层党组织能够把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内组织生活的各项规定,紧密结合所在行业领域实际,切实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和其他干部群众立足岗位、勤奋工作,确保了党内组织生活的规范化、科学化,取了明显成效。但客观上也有部分基层党组织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不够好,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思想缺位,认识不清。在少数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业务工作特别是经济工作“一枝独秀”、“一家独大”,领导班子和单位负责人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错误地认为党内组织生活耽误时间、影响工作、难见成绩,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个别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甚至长期处于停滞状态。

三是流于形式,效果不佳。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今天,面对新形势对党建工作特别是党内组织生活的新要求,部分党务工作者还习惯于以老眼光看问题、以老办法抓工作,在党内组织生活的组织策划和内容设计上与党员干部的实际需求结合不够,仍然局限于读读文件、看看报纸,找不准兴奋点和突破口,“三会一课”流于形式。而有的基层党组织在探索创新党内生活方式方法时忽视了党内生活的教育管理职能,存在一定的“娱乐化”倾向,偏离了党内生活的正确方向,难以达到教育管理的目的。

四是缺乏监督,落实不够。相对经济工作,党建工作难以用规范细化的指标来衡量,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党建工作的“虚化”。在少数基层党组织,尽管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效果不明显,但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督方式和评价手段,搞与不搞一个样、搞好搞坏一个样,致使党内组织生活质量长期得不到改善提高,降低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对于以上问题,尽管只存在于少数基层党组织,但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任其发展,势必严重影响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质量,进而有损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降低党的整体战斗力,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提升党内组织生活质量,这是中央着眼于新形势下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需要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有效应对“四大挑战”、努力战胜“四大危险”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抓紧、抓好、抓落实。结合基层实际,笔者认为可以从如下五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要强化主业意识,着力解决思想认识这一根本问题。牢固树立主业意识,这是加强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提升基层党内组织生活质量的根本前提。要进一步明确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建立年度集中谈话制度,定期签订工作责任书,强化党建主业意识;要建立个别约谈制度,适时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欠佳的负责人进行诫勉;要将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绩效考评、评选评优紧密结合,真正让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要加大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务工作者队伍。要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养教育,从思想上、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党务工作者,增强党务工作者的使命感、责任感、自豪感。要充分发挥各级党校的主阵地作用,通过集中培训、分别轮训、外出考察等多种方式加强党建业务培训,将如何当好支部书记、如何组织好党内生活作为重点培训内容,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观摩党课、列席先进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提升业务素质。

三是要把握党员需求,不断增强党内组织生活吸引力。提升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关键在于准确把握党员实际需求。要实行“组织生活计划”制度,采取“1+x”模式,在上级党组织统一命题的基础上,结合各党支部党员思想实际,制定支部组织生活计划,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灵活调整。要实行“组织生活项目认领”制度,由党小组和党员个人牵头承办活动,有效调动各方积极性。要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突出业务知识、法律知识、计算机知识、时事政治、心理学、管理学等重点内容,努力将党内组织生活打造为党员提升素质、增长知识、陶冶情操的综合平台。

四是要创新活动形式,切实增强组织生活实效。要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创新党内组织生活方式,努力增强组织生活实效。一是“听”,坚持抓好传统的集中学形式,开展“读一本好书”、“读一篇好文章”,强化理论武装。二是“谈”,坚持将学习与思考相结合,开展“大家谈”、“大讨论”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围绕当前党内重要工作、党员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开展专题讨论,积极引导党员主动思考、主动学习,有效提高党员学习的积极性。三是“讲”,一方面,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领导干部原则上每年结合工作实际轮流上一次党课,党组织书记结合当前工作重点适时讲党课,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季度大讲台”、“党课大家讲”活动,组织党员走上讲台畅谈个人学习和认识,给党员提供展示自身才华平台。四是“看”,充分利用党员电化教育平台、干部远程教育频道等党员教育资源,组织观看党员电教片、收看党内重要活动专题报导、先进事迹报告会等,用鲜活的事例、生动的内容让党员接受最直观的教育。五是“走”,把党内组织生活场所搬到室外,组织党员走出“空调房”,到工作第一线去感受,到先进基层组织去体验,到艰苦一线去锻炼,让党员有对比、有体会、有目标、有行动。六是“比”,结合学习内容,广泛开展各类知识竞赛、党小组综合评比等活动和各类达标争创活动,将学习内容融入活动之中,通过活动促进学习,加深学习效果,营造浓厚氛围。

五是要深化考核评比,推动形成正确导向。要有效发挥考核评比的“指挥棒”作用,以考核+评比的模式来推动党内组织生活质量提升。要制定“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性文件,对“三会一课”的要求、程序、考核等内容进行规范和明确,做到有章可循。要严格对照相关规定的具体要求,将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范围,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一级党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集体、党组织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探索开展“最佳组织生活”评比、“我最喜欢的组织生活”、“党课擂台”等各具特色的评比活动,以点带面,推广经验,不断提升党内组织生活工作质量。

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初步提出了有关对策建议。

按照党章第二十九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主要是指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组建的党组织。从笔者调研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基层党组织能够把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内组织生活的各项规定,紧密结合所在行业领域实际,切实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和其他干部群众立足岗位、勤奋工作,确保了党内组织生活的规范化、科学化,取了明显成效。但客观上也有部分基层党组织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不够好,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思想缺位,认识不清。在少数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业务工作特别是经济工作“一枝独秀”、“一家独大”,领导班子和单位负责人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错误地认为党内组织生活耽误时间、影响工作、难见成绩,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个别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甚至长期处于停滞状态。

三是流于形式,效果不佳。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今天,面对新形势对党建工作特别是党内组织生活的新要求,部分党务工作者还习惯于以老眼光看问题、以老办法抓工作,在党内组织生活的组织策划和内容设计上与党员干部的实际需求结合不够,仍然局限于读读文件、看看报纸,找不准兴奋点和突破口,“三会一课”流于形式。而有的基层党组织在探索创新党内生活方式方法时忽视了党内生活的教育管理职能,存在一定的“娱乐化”倾向,偏离了党内生活的正确方向,难以达到教育管理的目的。

四是缺乏监督,落实不够。相对经济工作,党建工作难以用规范细化的指标来衡量,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党建工作的“虚化”。在少数基层党组织,尽管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效果不明显,但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督方式和评价手段,搞与不搞一个样、搞好搞坏一个样,致使党内组织生活质量长期得不到改善提高,降低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对于以上问题,尽管只存在于少数基层党组织,但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任其发展,势必严重影响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质量,进而有损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降低党的整体战斗力,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提升党内组织生活质量,这是中央着眼于新形势下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需要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有效应对“四大挑战”、努力战胜“四大危险”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抓紧、抓好、抓落实。结合基层实际,笔者认为可以从如下五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要强化主业意识,着力解决思想认识这一根本问题。牢固树立主业意识,这是加强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提升基层党内组织生活质量的根本前提。要进一步明确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建立年度集中谈话制度,定期签订工作责任书,强化党建主业意识;要建立个别约谈制度,适时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欠佳的负责人进行诫勉;要将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绩效考评、评选评优紧密结合,真正让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要加大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务工作者队伍。要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养教育,从思想上、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党务工作者,增强党务工作者的使命感、责任感、自豪感。要充分发挥各级党校的主阵地作用,通过集中培训、分别轮训、外出考察等多种方式加强党建业务培训,将如何当好支部书记、如何组织好党内生活作为重点培训内容,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观摩党课、列席先进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提升业务素质。

三是要把握党员需求,不断增强党内组织生活吸引力。提升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关键在于准确把握党员实际需求。要实行“组织生活计划”制度,采取“1+x”模式,在上级党组织统一命题的基础上,结合各党支部党员思想实际,制定支部组织生活计划,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灵活调整。要实行“组织生活项目认领”制度,由党小组和党员个人牵头承办活动,有效调动各方积极性。要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突出业务知识、法律知识、计算机知识、时事政治、心理学、管理学等重点内容,努力将党内组织生活打造为党员提升素质、增长知识、陶冶情操的综合平台。

四是要创新活动形式,切实增强组织生活实效。要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创新党内组织生活方式,努力增强组织生活实效。一是“听”,坚持抓好传统的集中学形式,开展“读一本好书”、“读一篇好文章”,强化理论武装。二是“谈”,坚持将学习与思考相结合,开展“大家谈”、“大讨论”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围绕当前党内重要工作、党员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开展专题讨论,积极引导党员主动思考、主动学习,有效提高党员学习的积极性。三是“讲”,一方面,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领导干部原则上每年结合工作实际轮流上一次党课,党组织书记结合当前工作重点适时讲党课,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季度大讲台”、“党课大家讲”活动,组织党员走上讲台畅谈个人学习和认识,给党员提供展示自身才华平台。四是“看”,充分利用党员电化教育平台、干部远程教育频道等党员教育资源,组织观看党员电教片、收看党内重要活动专题报导、先进事迹报告会等,用鲜活的事例、生动的内容让党员接受最直观的教育。五是“走”,把党内组织生活场所搬到室外,组织党员走出“空调房”,到工作第一线去感受,到先进基层组织去体验,到艰苦一线去锻炼,让党员有对比、有体会、有目标、有行动。六是“比”,结合学习内容,广泛开展各类知识竞赛、党小组综合评比等活动和各类达标争创活动,将学习内容融入活动之中,通过活动促进学习,加深学习效果,营造浓厚氛围。

五是要深化考核评比,推动形成正确导向。要有效发挥考核评比的“指挥棒”作用,以考核+评比的模式来推动党内组织生活质量提升。要制定“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性文件,对“三会一课”的要求、程序、考核等内容进行规范和明确,做到有章可循。要严格对照相关规定的具体要求,将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范围,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一级党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集体、党组织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探索开展“最佳组织生活”评比、“我最喜欢的组织生活”、“党课擂台”等各具特色的评比活动,以点带面,推广经验,不断提升党内组织生活工作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党委关于召开20xx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会开展*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为开好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按照公司党委的要求,通过专题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做了认真充分的准备,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在此基础上,惠农党支部决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通过进一步深入学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章程》、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和规章制度,观看《巡视利剑》、《永远在路上》等专题片,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差距,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剖析,以及下一步具体整改措施。

1、是否存在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上级党委督查通报的问题未按时整改到位,党建工作上级党组织不安排不部署,下级党组织不重视不落实的问题。

一年来,党支部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开展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履职尽责,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公司党委的工作部署开展党员学习,并积极组织开展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与“三会一课”相结合,认真组织落实公司党委的各项工作整改,切实做到立整立改。

2、是否存在党建工作资料管理不严、缺少损毁的问题。

档案资料按年度进行装订并封存,严格按照资料管理查阅管理办法管理。

3、是否存在软弱涣散党组织长期存在,得不到有效整顿转化的问题。

支部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实现决策科学化和*化、规范化,支委积极维护班子的团结,认真坚持*集中制和贯彻落实“一岗双责”,涉及分公司的重大事项,坚持支委会集体*集中制原则。

1、党支部班子及成员经常到各部门交流谈心,了解和解决部门和职工存在的问题。

2、党支部班子成员对维修和抢修工作的关注度不够。

3、公司业务审批手续及业务流程多而且繁琐,业务工作耽搁时间较长。

4、厂级及班组培训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提高学习质量,减少学习频次。

5、党支部创新“三会一课”的学习方式,利用微信平台将学习和会议内容转发,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活动,提升党员和职工的凝聚力。

6、党支部将党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加强党员的监督和管理。

1、服务意识有待加强。支部委员深入职工了解职工意愿和征求意见不够,这是服务意识不强的表现。分公司工作重点放在安全生产和市场拓展、提质增效多,党建工作的服务对象是全体党员和职工,在保安全、抓发展、促经营的工作前提下,必须充分了解职工所急所想,将职工的意见和意愿放在第一位,时刻了解和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要充分尊重职工的意愿,保护好、引导好职工个人发展,更好的促进工作的积极性。

2、存在求稳怕乱的思想。由于工作事物较多,按部就班的开展各项工作。发生维修、抢修时,严格按照应急抢修制度执行,班子成员和分管领导着重关注抢修材料的购置和调拨、停水时间、停水区域、影响用户和用户投诉处理工作。在抢修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交叉施工作业和大型机械施工等工作安排,但在维修和抢修时对维修员实际工作关心和关注较少。

3、存在安于现状、锐意进取的工作意识不强。工作中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求实效,开拓创新少,墨守成规多,在供排水公司高速发展阶段,缺少创造性地推进惠农分公司发展的工作举措,站在总公司角度谋划思考工作的能力还需有待加强,还存在惯性思维、惰性思维,是总公司的工作不到位,我们上报,催了就满足的状态。工作中习惯“按部就班”,“差不多就行”,存在为了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的现象,没有切实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和建议性的开展工作。

4、主动作为意识、创新意识还不强。在面对新问题和新任务面前更多的是老思路、老办法,与实际工作不相符,需要上级管理部门下发制度,对事物的发展认识不深,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存在观望态度,缺乏主角的思维。奋斗干事的*不足,工作中遇到问题讲困难的多,想办法的少,攻坚克难、勇于创新的精气神和推进工作干事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足。

5、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虽然党支部带领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报告,但是在学习中还存在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思想,总是以工作忙、任务重、没时间学为由,党员不能自觉静下心来学习,导致了政治理论学习效果不明显。学习主要是根据党委的学习计划进行,方式、方法比较呆板、单调,开会时有时“照本宣科”,对一些理论文章和政策文件只是“泛泛而读”,对十九大报告中提到的一些热点、焦点问题,缺乏深层次互动和思想交流,理论联系实际不深、不透。

6、通过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党支部班子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意识不断提升,能够始终同中央、集团党委和公司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老实,不存在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自觉性不强,在党员评议时缺少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自觉性,有时即使看到了别人的问题,认为在一起工作,不必要批评别人的缺点,保持“一团和气”。

1、走进职工谈话谈心,解决实际问题。

深入各部门开展交流谈心,切实解决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支部委员要坚持执行深入联系点制度,把企业发展和企业管理、经营思路中的热点带到职工中去,给职工深入讲解带有政策性、全局性和特殊性的企业发展问题,使职工关心和融入到的企业发展中来。面对面听取职工意见和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能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做好解释工作并形成备案,超出权限范围的及时上报,做到件件有着落。

2、保障安全生产,提升后保障服务。

班子成员和支部委员要切实担当好职工带头人、领路人,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服务职工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延伸为职工服务链条、拓宽为职工服务领域、创新服务职工的方式。在严格落实和执行应急抢修的同时,完善保障后勤服务、实施跟踪服务,全面提升为职工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切实做到察民情、知不足,班子成员要熟练掌握所分管工作的相关政策、业务知识,更好地为职工服务,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成员在职工中的威信,以更“实”的工作作风全面推进供排水事业不断迈向新的阶段。

基层支部是党在部队中的基层组织,有效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对部队发展和改革意义重大。下面,就发现的问题和解决对策谈谈自己粗浅的认识。

一是谋划党建意识不强。部分基层党支部对抓好部队党建工作的重要性领会不深,有的班子成员组织意识、委员意识不强,重个体轻集体,不能全面履行自身职责;有的班子集体重业务轻党务,侧重大项任务完成和行政管理,轻视理论灌输和思想教育;还有的支部班子不善于抓大事、议大事,对部队日常事务、一般情况等事无巨细、大包大揽。

二是谋求发展能力欠缺。部分基层党支部在积极谋发展、求创新的能力和水平上有所欠缺,存在等靠要思想,工作缺乏主动性、预见性、针对性。有的年度计划过于书面化和空洞化,没有明确的目标、具体的措施、有力的抓手。有的习惯于等着上级给条件、拉一把,自己想办法、解难题、促进步的意识不强。

三是制度落实质量不高。部分基层党支部不注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规范落实,有的党日活动和党课教育仍局限于坐在一起听报告、学文件、读报纸,吸引力和感召力不强;有的落实党员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言两语”,讲工作多、谈思想少,讲套话多、提意见少;还有的召开党内会议准备不充分,仓促开会,与会人员只能想到哪讲到哪。

四是管理教育力度软化。部分基层党支部党管党员的力度一定程度上有所软化,有的对党员党性锤炼不够,重党员发展前的培养考察,轻发展后的教育管理;有的为党员提供锻炼的平台不多,把党员等同于普通群众要求,导致党员平时看不出来、需要时站不出来、关键时冲不上来;还有的党支部对党员的思想动态掌握不够,支部成员与党员交流少、感情淡。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基层党务工作者对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不足,缺乏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能动性。有的基层领导对新形势下部队发展规律把握不准,没有充分认识基层党支部建设在推进公安边防工作中的关键作用,预见性不强。个别基层领导存在“重业务轻党务”认识误区和“等、靠、要”的消极思想,谈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对党支部建设思考得少、安排的少,使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二是工作安排不合理。上面千条线,基层一根针。随着沿边沿海地区开发开放和边防管理职能的拓展,基层单位特别是业务量大的边防派出所点上、线上、面上的工作都十分繁重,一些基层单位领导自身定位不准,班子分工不明,工作分不清主次和轻重缓急,眉毛胡子一把抓,打乱仗、乱打仗,难以自拔,造成该抓的大事未抓,该放的小事死抓。有的虽然落实了组织生活制度,也往往因人员不齐、时间仓促、准备不充分,效果大打折扣。

三是学习培训不经常。当前,基层党支部书记由政治主官担任,然而基层繁重的执法执勤任务和事务性工作,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他们学习党务知识、抓党务工作的精力。加之,各单位党务工作培训不经常,即便有培训也是“蜻蜓点水”多,实战演练的少,致基层容易出现党务工作不懂、难抓的现象。另外,部分基层政治主官不注重对党员官兵经常性的教育和引导,降低了党员官兵参与党建工作的积极性,缺少了党员官兵的互动性和支持,基层党建工作效果自然不佳。

四是帮扶督导不给力。问题出在基层,根子还在机关。目前,机关对基层党支部建设下指标、压担子的多,真正扑下身子、手把手指导帮扶的少,缺少长期的跟踪帮扶。同时,机关下基层检查督导往往是查阅台账的多、谈心交流的少,表面问题检查的多、深层次原因思考的少,能发现问题但不能很好地帮助解决问题,致使个别单位党组织建设长期在低层次、低水平徘徊。

(一)在加强基层书记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实践证明,抓基层党支部建设首先要抓支部书记,而抓支部书记的核心是抓能力素质的培养。一是选准配强书记队伍。严格落实政治主官任书记的要求,按照立场坚定、素质过硬、官兵信赖的标准,调整配强基层党支部书记。全力推行基层党支部书记“准入制”,对涉及干部晋升、岗位调整、班子改选等情况,加强对拟任正副书记人选的考核,对其个人基本情况、理论水平、任职方向和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评估,把好任职入口关。二是扎实开展培训教育。充分挖掘内部资源,依托政治教育协作区平台,定期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围绕支部会议、发展党员、支部换届选举等科目开展实操演练,进一步增强其党务工作技能。依托警地党建联创平台,主动向驻地党建先进典型学习,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参观见学,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进一步拓展思路、开阔眼界。搭建能力锻炼平台,积极推荐基层党支部书记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比武竞赛,使其接受更高层次的锻炼。三是强化支部集体领导。教育引导基层党支部书记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切实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集体领导,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把集中集体智慧、发挥集体作用作为当好书记的一种能力素质和领导艺术来培养,防止和克服“指头硬”、“拳头软”的现象,通过集体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做到议大事、抓中心。

(二)在规范党内规章制度落实上下功夫。落实七项组织生活制度是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根本保证,如果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涣散,其战斗堡垒作用必将无法发挥。提升基层党支部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并注重提高标准和质量。一是构建标准体系。以模范标准落实组织生活制度,重点对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流程和标准进行细化。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对党员反映比较强烈的或存在问题和漏洞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做好相关制度的废止重建和健全完善。深入探索实践,推动试点课题攻关,通过整改完善、经验总结、参观见学等方式,形成可看、可行、可操作的制度规范。二是固化基本养成。借助各种载体,通过设立“党内互称同志”提示牌,党务公开栏张贴党费缴纳通知,营区大厅显示屏设置“党员汇报日”倒计时,一体化办公平台短信发送基本动作要点等,让广大党员在潜移默化中将落实基本动作和制度作为一种意识和习惯。三是坚持跟踪督导。推行党支部会议记录调阅反馈制度,结合日常工作检查,增强调阅的力度。试行党组织生活全程摄录制度,定期开展基本动作落实自查自纠,成立由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组成的党内监督小组,通过视频回放、会议观摩等方式,掌握基本动作和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讲评整改。

制度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突出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手,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理念,建立了五个机制,使基层党建工作运行更加标准规范。

一是建立目标决策机制。工作没有目标,就没有方向,考核也没有依据,也容易使决策出现随意性。为此,借鉴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中“确立质量目标”的方法,建立了系统的目标决策和控制机制,使每项工作都要做到“5w1h”,也就是说在工作之前要知道做什么(what),为什么做(why),何时做(when),何地做(where),谁去做(who),做到什么程度(how),使工作目标和方法更科学、具体、量化。比如,党的建设的重大事项,都按照意向征集、调查研究、专家咨询、征求意见、公开听证、试点试行、法律审查、形成决议等八个步骤进行,避免镇、村两级党务重大决策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二是建立过程控制机制。所谓过程控制,关键就是控制程序,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对此,导入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中“过程方法”的理念,建立基层党建工作工作的过程控制机制,就是把每一项具体工作,按“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四个步骤进行分解,实施pdca循环。比如,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施“一册、一流程、一栏、一调查、一档”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发展党员质量提升工程。在导入这一理念后,党建引领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引领任何工作都使用“pdca”这一循环,使各项工作做到了有安排,有实施,有检查,有改进。

三是建立持续改进机制。借鉴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中“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理念,将顾客定义为上级党组织和广大的人民群众,工作做得好不好,不是自己说了算,而是由“顾客”也就是上级党组织和人民群众说了算。为此,坚持多方评判,本着“群众评、领导点、组织指、部门提”相结合的原则,在全镇推行了“两卡一箱一热线”多方监督评判制度。对反馈的信息,我们及时处理,查找不足,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改进。

四是建立考核监督机制。围绕全镇重点工作,强化考核监督,突出过程考核、内部考核,注重内部检查,自我改进。专门成立了督查考核和贯标办公室,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制度,每月一次专项检查,半年、全年各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同时抓好责任追究,按照目标分解情况,谁主管,谁负责,对违反程序导致决策重大失误的,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研究决定的,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生弄虚作假问题的,年终评先树优实行一票否决,问题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是落实管理评审机制。成立了管理评审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管理评审。重点对各综合办公室、管理区(办事处)各项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考核情况、满意度情况进行评价和审核,确保全镇各项党建工作不断改进、完善和提高。

(一)突出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四中全会精神,完善各项基层党建制度,有效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镇党委的全面领导下,建立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和应急公共卫生体系;建立抓党建促脱贫、促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完善和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七项基本制度;按照新时代新要求制定党员经常性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流动党员管理、党员考核评议等一系列制度;完善健全党员干部诫勉谈话、违纪党员回访、重大事项报告、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民主评议党员等规定;完善健全对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分类管理,科学评价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

制度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是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根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规范化建设年’为契机,针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在思想认识、制度机制、能力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招标人通过招投标活动,在自由竞争的基础上选择一个报价合理、施工方案可行、企业管理能力强的施工队伍来签订承发包合同,为顺利完成项目建设,有效合同履约奠定坚实的基础。

但目前招标人存在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性和合同履约的有效性。

如何规范招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的行为,实现招投标市场的有序竞争,是目前亟待解决的一个课题。

1、不具备招标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就办理招投标手续。

如建设资金没有落实,施工现场拆迁满足不了施工要求等。

2、与招标代理公司串通一气。

通过对项目总投资进行分解代理选择招标代理公司,通过代理运作内定中标人。

3、招标人的派出专家干扰评标过程。

在评标过程中干预其他评委,以倾向性打分或倾向性言论影响项目评审结果。

4、招标范围不明确。

简单以施工图纸中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概括,但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中缺少关键性专业工程的量和价。

这种假象为招标人另行规避招标发包专业工程提供了条件。

5、合同签订不规范。

不严格按招投标文件的要求签订施工合同、关键性条款约定不清、签订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条款的补充协议等,为施工合同纠纷埋下导火索。

6、采取多种形式虚假招标圈定内定中标人。

招标人通过量身定做招标条件,提高投标资质等级或设置门槛来排斥潜在投标人;事先内定中标人施工,后补办招投标手续;要求排名第一的局外投标人放弃中标机会,让内定单位中标等多种形式选取意中人,这种虚假招标行为严重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利益,影响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7、施工合同管理不规范,造成合同纠纷。

招标人不按备案合同履约,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指定专业分包和主要材料、不及时支付工程款等不规范行为影响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造成工期拖延、引起合同纠纷。

1、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不高。

如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不准确,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晰、错项、漏项,导致签订的施工合同缺乏可执行力,对后期施工及工程造价控制产生负面影响。

2、招标项目负责人不认真履职。

目前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都要求盖项目负责人的注册章,本意是为了让项目负责人认真审核相关文件,保证文件的质量。

但现实中项目负责人只是起盖章作用,没有对文件进行把关,起不到实质性的作用。

3、经办人员素质普遍不高。

部分招标代理公司的人员变动快,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缺少招投标和工程方面的基本知识,影响着招标项目的顺利开展和招标质量。

1、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缺乏可操作性。

招标投标业务的快速发展与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的相对滞后的突出矛盾,是招标投标活动出现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

《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已有十几年时间,所对应的市场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市场环境需要,对新出现的问题处罚没有法律依据。

2、诚信评价体系不完善,公信力约束差。

近几年,各行业、各部门都在着手诚信评价体系的建设,对违法违规企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效果不明显,没有与业务承揽切实挂钩,没有与评标系统链接。

信息不对称造成投标单位故意隐瞒不良记录,评标专家只能简单查看投标文件,依据不良记录记载内容进行评标,真实情况无从了解。

3、招投标知识匮乏,导致招标人法制观念淡薄。

我国落实招投标制度以来已有10多年的时间,也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在建筑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招投标过程中仍存在大量的腐朽问题。

出现这问题的关键是对招标人和代理公司的招投标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到位,金钱的诱惑力大造成的。

面对招标人和代理公司各式各样的违规行为,不仅要加强招投标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让法深入人心,让法产生威力,还要在行政监管上下力气,完善监管模式,创新工作重点。

1、监督事项前置,确保项目满足招标的基本条件。

一个项目要进行招投标,基本条件是项目得到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有满足施工的场地和指导施工的图纸。

在目前招投标监管模式下,因各部门分工的不同,招投标监管部门对建设资金的落实和有满足施工的场地监管处于空白状态,导致部分不具备招标条件的项目办理了招投标,签订了施工合同,给合同履行带来了潜在的不利因素,造成合同纠纷。

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是落实部分监督事项前置,如施工场地拆迁、三通一平、建设资金落实等问题先由工程施工许可管理部门进行监督落实,招标人凭工程施工许可管理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办理招投标手续。

2、引入专家论证制度,确保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

对于合同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专家论证制度。

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备案前,由招标人组织不少于3个具有高级职称、熟悉招投标法律法规的专家对项目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进行论证,通过后才能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这样,有利于提高两个文件的编制质量,减少招投标投诉;有利于减轻监管部门的工作量,把主要精力放在过程和环节监管上,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3、完善法律法规,新出现问题需要提升到法律层面解决。

随着建筑市场经济的发展,暴露出的问题也不断增多,影响着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为项目管理者也提出了不少的问题。

在现在的法律法规构架下,许多问题已无法可依,虽然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了一系列的规范管理性文件,但因为不是法的层面,影响力不大,效果不明显。

如肢解发包、违法分包、转包问题,没有一个法律法规给予了明确的标准,操作难度大;如建设单位指定分包、指定主要材料、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等问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约束,也没有相关的罚则。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是造成合同纠纷的主要因素,需要上升到法律层面,制定出一个可操作性强、罚则分明的配套法律法规。

4、规范招标代理行为。

严格落实招标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制和经办人员身份确认,防止资质挂靠现象。

启动项目负责人约谈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对于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低劣,代理行为不规范的项目,通过约谈项目负责人和不良行为记分处理,增强项目负责人责任心,规范代理公司行为。

5、招投标项目后评估公示,促进招投标全过程监督管理。

制定《招投标项目后评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对招投标项目的后评估。

每年按招投标项目总数和工程类别抽取5%的项目,组织专家对招投标程序的合法性,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行为,评标专家评标行为的客观公正性、施工合同签订规范性等问题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在网上公布,并抄送招标人。

通过评估公示制度,有效促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规范招投标代理行为,查找分析专家评标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评价建议,不断提高评标质量。

在查找问题、客观评价、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促进招投标监管部门改善监管方式,做到招投标全过程管理。

6、招投标关键环节招标人确认,增强招标人的责任感。

为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减少招投标项目管理风险,增强招标人的责任心,实行招标人对招投标关键环节书面确认。

招标人办理招标公告发布,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备案等均需出具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同意事项说明书。

7、严格执法,加大违法违规成本支出。

《招标投标法》对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的惩处主要以罚款为主,且最高不能超过合同金额的千分之十。

这些处罚措施和力度与招投标人违法行为得逞后所得利益相比,违法成本太低了,不足以阻止招投标人为获得非法利益铤而走险。

必须加大依法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除了中标无效、罚款等经济处罚外,还要采取降低资质、限制参与招标投标等措施,让其得不偿失,感到预期风险大于预期效益。

8、推行电子化招标,有效防止串标行为。

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管理,尽量避免、减少招投标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

推行电子化招标,招标人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同时上网发布,所有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都可以通过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不必事先报名和购买标书,这样一来,招标人就无法事先知道有哪些投标人参加投标,避免了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之间相互串标的可能。

199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简称《高等教育法》)第三条规定明确了我国高等教育的性质,即社会主义性质。《高等教育法》第五条还规定了高等教育的任务主要是通过培养专门人才等活动来对社会的发展起作用,而这些活动通常是由其专门机构——高等学校来实现的。

高等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如何确保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如何确保高等教育任务的完成呢?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途径是加强高校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建设。高校管理制度是高校为了组织和管理各项工作,按照一定程序制定的、在全校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例、规定和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高等教育的性质及任务规定了高校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目标和要求,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高校管理制度建设是学校办学理念的具体载体。办学理念是高校发展的灵魂,应与各项具体管理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将其基本内涵、本质要求渗透到具体制度规定中,将其本质要求制度化、成文化、具体化,以确保学校办学理念得以具体实现。

第二,高校管理制度建设是学校完成培养目标的有效保障。制度对于高校活动主体,如教师、学生、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等具有普遍的、平等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它使分散的、无序的个体活动变得统一、有序、高效。只有这样才能为高校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提供保障。

第三,高校管理制度建设是高校依法治校的基本路径。“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民主法制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学校民主化、法制化管理的前提。”[1]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学校教育领域的必然延伸,这就要求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必须走法制化之路,使学校内的各项管理工作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法律上切实保证高校管理的高水平。

高等学校管理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管理制度与之相应,也需要有完善的、科学的制度制定规范以及制度执行、监督规范,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管理制度的效力。具体地说,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应涵盖以下内容:“不仅包括从制度起草前的调研、立项工作,到制度的起草、修改、通过和发布,还应包括制度的执行、落实和督察工作。”[2]因此,对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考察,至少应从制度本身、制定程序、制度执行与监督、制度配套体系建设等几方面进行。

第一,制度内容不合法。目前不少高校的内部规章制度却存在诸多内容不合法的问题,如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超越法律规定的权限,较为严重的是违背法律的基本原则。

第二,制度内容不科学。制度内容过于笼统、粗糙,制度规定和具体措施缺乏可操作性。

第三,制度内容不规范,用语含混,责任不明确,权责不对等,制度的实际效力较低。

第四,制度内容不完整,往往重责任轻权利,重认识轻措施,重约束轻处罚,重制定轻执行,等等。

第五,制度内容不稳定。“制度从本质上说就是共同信息,在接受了这一共同信息的人群中,就能减少个体在群体中行动的不确定性。因此,健全的、被高校所有教职工认可的管理制度,有利于减少其行动的不确定性”。[3]如果高校制度内容不稳定,不连贯、朝令夕改,就形不成有效的引导规范作用,甚至会导致学校内部各类行为主体行为混乱、步调不一。

学校制定规章制度缺乏整体和长远的规划,随意性强,没有统筹规划,影响规章制度的整体效率和生命力,也影响到相关规章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配套性,也必然会影响到制度制定部门以及规章制度本身的权威。

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仅仅是高校管理制度建设的一个基础和前提,并不能代表高校管理制度建设的全部内容,因为高效率的制度执行,确保学校人才培养任务的完成,才是学校制度建设追求的根本目标。因此,在制度的制定与执行问题上,后者尤为重要。

但是目前在制度执行过程中,问题也相当突出,尤其是“单纯重视制度的制定、满足于制度的制定,却轻视甚至忽视制度的执行”的错误认识和行为,在当前高校中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这从根本上削弱了既有制度的实际效力,结果使各项制度束之高阁,丧失实际意义。

这类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制度体系残缺,对相关问题缺乏配套的制度建设,缺乏必要的相关制度支撑;制度之间相互矛盾,缺乏呼应,形不成合力,职能部门的工作有时会出现口径不一致,相互矛盾乃至相互掣肘;制度内容相互交叉,权责不明,一方面会造成利益冲突,另一方面又可能会造成职能部门之间的推诿与扯皮,等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具有自主管理权、教育教学权、招生权、管理学生权、颁发证书权、管理教师权、管理设施经费权、拒绝非法干涉权和其他权利。这些国家法律所赋予的权利,是学校进行法制化管理、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基础和核心。除了这些法定权限之外,高等学校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也就没有行政处罚权限。有些学校超越权限制定规章制度,其根本原因就是对高等学校的性质及其定位认识不清。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体制的改革,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不再单纯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也不仅仅是施教者与受教者之间的关系,事实上,已经形成了一种具有服务合同形式的民事法律关系。[4]。

传统的不平等关系变成了平等关系,这无疑对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新的挑战。高校的教育目标与任务转变为既要满足为社会培养、输送合格人才的社会化需要,又要满足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求学成才的个性化需要。这就要求高等学校立足现实,转变管理观念,以更好地顺应社会的发展。

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没有得到应有、足够的重视。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我国高校内部管理“人治”传统的惯性很大,人们习惯于把高校的前途与命运寄托于管理者(尤其是校长)的智慧与名望,把在新形势、新任务下的高校内部管理自发地寄希望于管理者的学识与经验。

二是高等学校的个性化,驱使高等学校追求独特的办学理念,确立独特的办学方针,力求突出个性化,在竞争中强化自己的影响力和竞争力,这在客观上也为高等学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以约束为主要内容的管理设置了障碍。当然,除了校内的制度建设环境之外,还有众多复杂的社会因素制约着学校的内部制度建设。

由于受传统的影响以及对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够,致使目前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规范化程度普遍不高,也就是说,没有形成一套规范化的制度建设理念与措施,例如缺乏规章制度的长远规划与近期详尽计划的制定,没有形成一套加强职能部门之间制度配套建设的有效机制,同时,还存在较为普遍的“轻视制度执行”的错误思想,等等。

这些只是目前我国高校制度建设存在诸多问题技术层面的原因,或者说是微观层面的原因,但它所产生的实际影响和后果却是不容忽视的。

(一)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统一的原则。

合法性首先是指高等学校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否则,就会失去合法性基础,自动丧失效力。其次,高等学校对规章制度的制定要符合学校的法律地位和身份,要依法行使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权,不能超越法定权限,行使无效管理。

除此之外还有程序的合法性要求,以及执行与监督的合法性要求。合理性原则的核心是“以人为本”,高校内部管理模式应由指令控制型向服务支持型发展。[5]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为主体,如教师、学生、服务人员、管理人员都是平等的法律主体,各项规章制度都必须坚持人性化服务的原则,充分尊重行为主体的权利,维护行为主体的利益。只有充分地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统一”的原则,才能从根本上确立学校规章制度的普适性和权威性,确保得到各类行为主体的自觉遵守和执行。

(二)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统一的原则。

高等学校规章制度的科学性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规章制度要符合实际。制定、完善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解决问题的方法、标准和程序,也就是说,规章制度是适应实践的需要而产生的,否则制度就不会有生命力,也就没有制定、维护和执行的必要。其次,规章制度要使前瞻性和现实性相统一。

非科学规章制度的生命力很短暂,因无效而遭废止或名存实亡;而科学的规章制度的生命力是长久的,是把高等学校的长远发展规划与当前的现实问题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考虑。

再次,规章制度的科学性最终要体现在实效性上。对学校规章制度的实效性的考察,既要注重其现实效力,也要注重其长远效力,也就是说,科学的规章制度既有现实效力,又有长远效力,既能解决现实问题,又能解决长远问题。所以说,好的规章制度应是科学性与实效性的统一。

(三)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原则[6]。

高等学校规章度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在学校内部建立一套行为规范,通过统一的、规范的、共同的行为实现学校的教育教学目的。因此,高校规章制度是高校办学理念和办学方针的具体化、成文化、制度化。

从这个意义上讲,每一项具体的规章制度都需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才能够发挥持久的效力,约束并引导人们的行为,使之成为行为的规范。如果规章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原则朝令夕改,缺乏连续性、稳定性,就会让人无所适从,就不可能发挥应有的规范和引导人们行为的作用。因此,高等学校的规章制度必须具有稳定性。强调规章制度的稳定性,并不意味着拒绝对规章制度进行必要、及时的修订、完善和创新。

从一定意义上讲,在坚持制度稳定运行的前提和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地对规章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与完善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它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是把那些已经不适应发展变化的制度的某一环节、某一项规章制度加以修改、完善。因此,在规章制度建设中,应当坚持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原则,以确保制度持久的生命力。

(四)系统性与完整性兼顾原则。

现代学校管理是一个多层次、多因素、多方面的动态综合管理过程,是一项高度复杂的系统工程,它要求任何具体的管理工作在独立发挥作用的同时,必须与其他方面的管理工作相互协调和配合,使管理工作产生综合效力,保障学校内部管理目标的实现。

因此,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原则是指要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必要的配套建设,对此,有学者提出了高校规章制度配套建设的三个类型:

一是高校与外部关系的配套建设;。

二是高校内部制度的配套建设;。

我们认为,第一种类型涉及的是高校制度建设的外部环境问题,第二种类型实质上是指高校内部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问题,相比较而言,第三种类型较为典型,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制度配套建设问题。

高校内部制度的配套建设要求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否则,就浪费了学校的管理资源,提高了管理成本,却降低了管理效率。制度建设的完整性原则强调一项完善的规章制度必须具有完整的内容。

内容的完整性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制度内容与程序的统一;制度规定的权利与责任的统一;制度执行保障措施的奖励与处罚的统一,等等。对于某一项具体的规章制度要注重其完整性,对于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则要强调它们相互之间的系统性。

高校要形成以办学理念为核心内容的办学特色,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提供纲领。高校的办学特色可以包括以下内容:校风、校训、学风、学校长远发展目标及发展规划、优势学科及专业,等等,这些特色是一所学校独树一帜、长远发展、持久保持蓬勃生命力的源泉,因而是高校制度建设的指导性纲领,否则,将会影响到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稳定性与系统性,影响到管理制度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因此,对高校来说,尤其是对于不少初建或者处于高速发展期的高等学校来说,尽快形成较为科学的、明确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

探索形成统一的制度制定机制,加强高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我国现行的体制,同级各部门之间地位平等、业务分割、互不交叉,因此,极易形成利益冲突的矛盾对立关系,这在客观上增加了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协调、通力合作的难度。受这一行政管理机制的影响,高等学校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不同部门之间的利益以及权限划分的混乱,极大地增加了高等学校的管理成本。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可行的思路是在高校内部建立统一的制度制定机制和机构,原来由各个职能部门制定制度的权限统一收归学校的“立制”机构,杜绝部门规章制度不协调、不配套甚至相互抵触、形不成有效合力的弊病。

在技术层面上,要加强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形成一整套规范、科学的规章制度制定规划、制定程序以及监督执行办法,从制度的酝酿规划、调查研究和组织论证到规章制度的起草、审议、颁发、执行直至规章制度的清理与废止,都要有一套严格、规范的制度规定,这是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重点,也是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高校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的具体体现。

只有这项基础性工作做好了,高等学校的“依法治校”目标才会得以实现。

总之,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畏首畏尾,抱残守缺,而是需要不断创新、发展和完善,在坚持基本理念的前提下,根据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地调整、创新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校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既是一项关系到高校未来的发展与命运的战略举措,又是一项日常不可或缺的经常性的工作。

近两年,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廉洁从政发挥了较好的作用,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的势头,倡导了勤廉从政的良好风气,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但是,我市在调研中发现,反腐倡廉工作中制度落实难、执行不力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制度执行意识不强。有的单位和部门把制度建设的重心放在建章立制上,对于如何有效的执行制度不够重视,似乎制度建好了就大功告成,使之束之高阁。有的单位和部门把制度建设用来装潢门面,写在文件上,贴在墙上,念在嘴上,或汇编成册,应付上级检查考核,而不去认真贯彻执行。有的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执行制度时原则性不强,遇到得罪人的情况,就有意回避,因人而异使用不同的制度标准。有的干部则对制度的理解存在偏差,不能按照制度规定的原则和主要精神去执行。

(二)制度设置不够科学。有的单位制度很多,但制度的设置脱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搞上下一般粗;有的制度没有随着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其中有些内容已经明显不适应当前的管理要求,个别甚至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有的制度只是仅仅着眼于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特点,而忽视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造成制度的不配套等。

(三)制度宣传力度不大。有的制度出台后没有及时进行宣传和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导致广大干部群众不熟悉、不了解,制度的普及率、知晓率较低,对制度的执行主体缺少监督和约束;一些基层组织的干部,因忙于事务,无暇参加学习培训,对制度规定一知半解,以致制度的执行大打折扣。

(四)制度监督缺乏引导。有些制度能否得到有效实施,没有具体的监督保障,没有客观的评估标准,公开、反馈等机制也不健全,使得执行制度更多的依赖于单位(部门)和干部的自觉性。有的对制度的监督检查仅仅是走马观花,做表面文章,发现不了问题。

(五)制度失范追究不严。有些制度仅提出“不准”或“禁止”目标要求,缺乏严格的奖惩机制,处罚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违反制度的成本太低。有的单位碰到偶尔违反制度的行为,有时碍于情面,不作严肃处理。

(一)科学设置制度,提高制度建设质量。首先,出台制度前要深入基层认真调研,集思广益仔细论证,要密切关注腐败现象发生发展的新情况新动向,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评估和反馈机制,针对制度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增强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适用性。其次,各职能部门建章立制要注意与相关部门的配套和衔接,提高制度之间的统一性和互补性,增强制度执行的合力。再次,要把握好制度的稳定性和灵活性,一方面,一项制度出台后,不能朝令夕改,要能管上一段时间,大的原则和要求不能轻易改动;另一方面,要认识到制度的局限性,对不适应、不严密、不配套、不具体和不便执行的制度,要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对工作急需、条件成熟但还没有的制度,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努力做到不留死角;对已经过时、甚至与党和国家新出台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制度,要及时废止。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使制度制定的过程成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过程,使制度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二)加强宣传教育,保证制度执行阳光透明。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宣传教育纳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整体工作之中,统一安排部署,统筹组织落实。要依托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学习日、党支部活动日和干部培训班等,广泛开展制度学习教育活动。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发挥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制度的具体内容,通报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要把制度宣传教育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社区、机关、企业、农村、学校,开展生动活泼、易于接受、面对面的宣传活动。要重点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制度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制度意识,引导他们带头学习制度,促使他们通晓制度内容,掌握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制度意识,牢固树立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在宣传教育中,既要宣传制度规定了什么,又要宣传制度如何执行、如何落实、怎样监督,最大限度扩大制度透明度和影响力,努力营造人人维护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

(三)领导率先垂范,发挥领导干部在提升制度执行力的示范效应。领导干部在执行反腐倡廉制度方面,必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倒的首先自己要做倒。一要带头学习制度。领导干部要以坚强的党性严格要求自己,切实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努力在制度学习上先行一步、学深一些,同时要把制度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个人自学和集中轮训内容,使领导干部做制度的明白人。二要带头执行制度。孔子曰:“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上应更加自觉、更加积极,要坚持以身作则、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尊重制度的权威,模范接受制度的约束。三要带头树立良好作风。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作风,敢于打破陈旧的、固有的思维定势和行为习惯的束缚,将执行和创造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创新能力。

(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制度执行全过程的刚性监督。一是运用科技手段。各级纪检监察等专门机构要把监督制度执行作为重要内容,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作风评议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充分运用电子政务系统,发挥电子监察的职能优势,切实把科技手段融入到制度执行和落实之中,确保制度执行过程的公平、公开和公正。二是建立反馈机制。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成果,多方面收集执行制度的信息,特别要注意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巡视督查、新闻媒体、行风热线、信访举报、网络贴议等多种渠道,获取制度执行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并及时将这些信息反馈到有关部门和单位,确保制度的设计者对制度落实情况时刻心中有数。三是强化科学评估。要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制度发挥作用的情况和效果开展评估,通过对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了解、掌握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制度本身的缺陷,进而研究制定矫正措施。

(五)严格落实奖惩,正确引导和鼓励按制度办事。首先,要建立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实行问责的制度,明确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的责任人。纪检监察机关和执纪执法部门要严肃查处不认真执行制度、不及时执行制度和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真正把问责工作落到实处。凡具有不研究部署、不带头执行反腐倡廉制度;对管辖范围内拒不执行甚至违反反腐倡廉制度的行为放纵不管、不制止纠正、不调查处理等行为的,将受到不同形式的问责追究。其次,对认真执行制度、按规矩办事的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通过示范效应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

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三重一大”制度指的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实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当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对制度内涵的理解不深入。有些单位对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少人将“三重一大”制度简单理解为一种单纯的集体决策行为,即将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交归集体讨论,而没有认识到“三重一大”制度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在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反腐防线的重要保障。

(二)对具体事项的界定不清晰。有些单位领导班子对于哪些具体事项属于“三重一大”范畴还不能准确区分到位,对需要集体决策的内容、范围、权限、项目安排、资金的性质和数量以及重要岗位的界定等不够明确和清楚.因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会议成效也将打“折扣”.一些可以不上会研究由个人决定的事情却上了会,挤占决策层的时间精力,降低了决策效率,也为推卸责任提供了借口。

(三)出台制度内容的操作性不高。一是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内容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粗线条界定,细化、量化不够,“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不明确.二是个别单位对决策形式、程序、规则以及决议的方式执行不严,议事规程的设计缺乏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导致操作过程中随意性、盲目性较大.三是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过程中,乡镇站在全镇的角度制定了相应的意见和办法,同时也需要各村级组织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和细则,但实际调查却发现,村级组织制定的“三重一大”相关规章制度基本是照抄、照搬上一级规章制度,缺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本级实施规范,使制度成了“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形式化制度。

(四)议题事项的透明度不够。有些上会研究的“三重一大”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情况,很少在事后对决策执行的情况在会上进行反馈和通报.此外,一些“三重一大”事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会发生调整变更现象,而调整变更的集体决策过程往往容易被忽视或漠视,从而导致集体决策的要求未能贯穿“三重一大”事项的始终.例如:某村停车场经营权的发包,最初村委会严格能够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实施公开招投标.后因停车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承包商以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为由向村委会提出增加承包年限,村委会干部在未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决定,导致群众反映强烈。

(五)对制度执行的力度待提升。此问题在村一级的体现较为明显.从近年来的信访问题来看,在农村“三资”管理方面,特别是在资产、资源处置方面尤为突出,映射出部分村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不够严谨、不够深入,同时也体现部分村干部存在私心,为了个人利益不按制度办事的行为.例如:某村为解决办公场所隔热问题需在楼顶加盖隔热设施,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问题,但村委开几个干部会议就决定实施了,没有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和“四议两公开”要求,导致群众意见大。

(六)对制度落实的监督待加强。一是部分单位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没有委派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导致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到位.二是群众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结果的认可程度是决策效果的重要评审依据,群众监督也是“三重一大”制度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多数群众除与自身利益切实相关的事项外,对参与“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的积极性不高,很少参与。

综合分析,以上所出现的问题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对制度理解不透彻。中央、省、市、县均有一系列对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各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但由于宣传方式、宣传力度、广度及深度等原因,仍有不少群众甚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镇村干部对“三重一大”相关政策是只识其名、不知其意,对政策尚且一知半解,更不用说在参与监督方面可以发挥多大作用。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存在问题

退市又称终止上市或摘牌,是指上市公司的股票由于各种原因不能继续挂牌交易而退出证券市场的做法。小编下面为你整理了关于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从2001年出现第一家退市公司,到2009年5 月两家公司自愿申请退市,在8年的时间里,沪深主板有60家股票退市。除了17家上市公司是由于吸收合并,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自愿申请退市外,其余43家公司退市主因就是连续亏损。其中,连续四年亏损7家;连续三年半亏损19家;连续三年亏损之后,未能及时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公司未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共有9家公司;由于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或未获同意共有4家;申请宽限期未获通过1家;会计师持否定意见或不表示意见3家。截止2010年8月,我国主板上市公司总计1894家,其中共有70家上市公司的74只股票( 70家a股,4家b股) 退市,包括上海交所的35家上市公司和深交所的35家上市公司,约占上市公司总数的3.85%。

自2009年10月31日我国创业板运行以来,在取得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创业板的退市问题。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提出创业板退市的三大要点:直接退市、快速退市、杜绝借壳炒作,为我国创业板市场试行退市制度提供了思路。作为一种市场纠错机制,退市制度对完善我国创业板市场运作具有重要作用。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虽执行多年,但我国股票市场历年退市公司的数量较少,退市数量无论是相对于上市公司的总数还是每年新上市公司的数量而言,比例都过低。每年新上市公司的数量远远大于退市公司的数量,“进多退少”、“只进不出”,上市公司“进”、“退”失衡,造成了上市公司数量的有增无减和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失灵。究其原因,主要包括:

·证券市场长期的体制缺陷

证券市场长期的体制问题导致了我国上市公司退出制度的形同虚设。我国证券市场一开始就是出于为国企改革服务而产生的,上市公司绝大多数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在特定体制下形成的中国股票市场上,产生了“壳”这样一种稀缺资源。也正是因为它的稀缺性,使得业绩差的公司想方设法地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保壳,而各地政府也由于内在的利益驱动,积极地阻止地方的上市公司退市。

·当前退市制度设计存在缺陷

我国上市公司退出制度在法律规定和制度设计方面还存在较大缺陷,退市的制度体系尚不完备。一是退市标准单一,设置不尽完善,实施弹性较大。我国的退市标准过分关注于连续三年亏损,很多连续三年亏损则暂停上市的公司会实施“报表重组”。连续两年亏损,第三年微利,逃脱暂停上市处理;再接着亏损两年,再微利一年,如此循环往复。现有退市标准让本该退市的公司滞留场内,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执行带来障碍。二是退市标准中的数量标准较少。我国现有的退市标准中只有关于连续亏损、公司股本总额和股权分布三项量化指标,这些指标不能全面体现股票的价值和流动性,也缺乏整体的代表性。

·上市公司主动规避退市制度

在我国,对上市公司而言,上市是一个艰难的长期过程,保持上市地位就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因此,上市公司会想尽各种办法逃避退市,而各地政府也会运用各种手段帮助上市公司避免退市。濒临退市的上市公司一般会通过重组或并购的方式力求保牌。常见的手法是在公司某年出现巨亏时,将利润后移使后续年份出现微薄盈利,以此来避免公司因出现连续亏损而退市。研究表明,在现实中,亏损公司能否成功保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是否有政府背景或者与政府关系的密切程度。各地政府运用注入资产、债务重组、资产置换和财政补贴等各种手段阻止地方的上市公司退市。然而,政府的深度介入并没有从根本上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反而造成了我国股票市场大量绩差公司“该退不退”或“退而不出”的现象,同时还助长了市场的投机炒作行为。

首先,在制度层面,矫正证券市场的功能定位,深化体制改革。合理有效的退市机制必须建立在合理的市场体制基础之上。首先,应明确证券市场的'功能定位。中国股市由于受到建立时“为国企解困”的初始动机的影响,长期以来,筹资功能作为首要功能得到异常放大,而市场资源配置、投资增值、市场转换机制等其他功能则被放到无足轻重的地位,股票市场功能定位异化导致了退市机制失灵。因此必须重新明确证券市场的各项功能,并促使它们均衡发展。其次,贯彻市场机制,避免行政化。深化体制改革、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是中国股市的根本所在。近年来,我国基本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它是股市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它不可能解决股市发展中的所有问题,对中国股市的发展来说,深化体制改革还是一项系统性的、任重而道远的艰巨任务。股市发展的一些基础性制度,比如强制分红制度、新股发行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等还有待完善。此外,还应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这有利于完善股票市场的退出通道。

其次,在法规层面,完善退市制度。在退市标准方面,笔者认为,股票价值首先取决于公司质量,而体现公司质量的判断标准应该是多元化的,即除了体现公司的盈利能力外,还应综合体现公司的其他能力。而为了使规定具有可操作性,这些体现公司能力的标准应当是可以量化的,因此,主张增加反映公司资产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的退市标准,并以相关的财务指标作为具体的量化标准进行规范。另外,股票价值还体现在它的流动性,因此还应当增加反映股市动态变化的退市标准;增加退市的非数量标准,一方面加强信息披露,另一方面强化对上市公司的行为规制,加大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增设退市标准中关于主动和自动退市的具体规定。

再次,在操作层面,减小实施弹性,增强监管力度。证券监管部门应当明确自身的主要职责是维护证券市场的运行秩序,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和严格执法。首先,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退市制度的相关规定,对符合退市标准的上市公司启动退市程序,减小退市机制的实施弹性。其次,证券交易所应当加强对于因亏损暂停上市的公司是否获准恢复上市的审查力度,应对这类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扭亏的真实原因进行详细调查并予以公告。另外,还建议在恢复上市之前设立一段时间的考验期,考查公司在这段时间是否能够持续盈利,而不是简单的依靠账目调整实现的暂时扭亏。最后,落实法律责任,增强监管力度,坚决打击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追究市场主体的相关法律责任、加大惩处力度,可以防止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从而有利于退市机制的有效实施。

最后,完善股票市场竞争机制,坚决淘汰劣质上市公司,保证上市公司质量。目前的退市制度划分劣质上市公司的标准为连续三年经营亏损。这个单一的标准很难检验出公司质量且操作性太低。此外,坚定推行上市公司诚信建设。目前仅仅在信息披露方面体现退市制度与诚信建设的相关性,根据实际情况应该扩大为经营情况、财会记录以及信息披露等全方面的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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