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委托担保协议篇一
委托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受托人(乙方): ××××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应乙方 年 月 日的申请,经审查,甲方同意为乙方贷款(含展期,下同)向 银行(以下称贷款方)提供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间:
一,乙方拟贷款的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二,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实际损失的100%,为乙方向贷款方提供担保.
三,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乙方与贷款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第二条 保证方式:
1、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贷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2、超出甲方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3、甲方的担保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或甲方代为偿还贷款或贷款方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三条 甲方的保后监督管理权:
担保贷款发放后,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担保贷款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查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第四条 甲方的代位求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履行担保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时偿还甲方欠款,甲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债权等一切可执行财产.申请强制执行的金额为:甲方承担担保责任代乙方向贷款方偿付的全部债务金额,即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鉴定费,估价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担保费).
第五条 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权抗辩.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2、必须承担主合同规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以后的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等.
3、借款用途必须符合主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4、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计划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利息.
5、因不能按期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偿,在接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15天内清偿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超出15日的,甲方有权委托相关银行从乙方的账户上代为扣还相关款项.
第七条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贷款总额5%的保证金,即(大写) 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九条 甲方应对《反担保合同》设置的抵(质)押资产按惯常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
第十条 甲方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包括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3、甲方与债权人产生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5)项所约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应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条重新协商并支付担保费用。甲方与债权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乙方不再为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从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约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与主合同债权人的约定偿还债务,累及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经向主合同债权人代偿的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以及乙方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条承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担保协议篇二
委托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受托人(乙方): ××××担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应乙方 年 月 日的申请,经审查,甲方同意为乙方贷款(含展期,下同)向 银行(以下称贷款方)提供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间:
一,乙方拟贷款的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v月 日 .
二,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实际损失的100%,为乙方向贷款方提供担保.
三,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乙方与贷款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第二条 保证方式:
1、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贷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2、超出甲方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3、甲方的担保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或甲方代为偿还贷款或贷款方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三条 甲方的保后监督管理权:
担保贷款发放后,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担保贷款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查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第四条 甲方的代位求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履行担保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时偿还甲方欠款,甲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债权等一切可执行财产.申请强制执行的金额为:甲方承担担保责任代乙方向贷款方偿付的全部债务金额,即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鉴定费,估价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担保费).
第五条 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权抗辩.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2、必须承担主合同规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以后的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等.
3、借款用途必须符合主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4、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计划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利息.
5、因不能按期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偿,在接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15天内清偿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超出15日的,甲方有权委托相关银行从乙方的账户上代为扣还相关款项.
第七条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贷款总额5%的保证金,即(大写) 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九条 甲方应对《反担保合同》设置的抵(质)押资产按惯常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
第十条 甲方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包括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3、甲方与债权人产生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5)项所约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应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条重新协商并支付担保费用。甲方与债权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乙方不再为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从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约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与主合同债权人的约定偿还债务,累及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经向主合同债权人代偿的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以及乙方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等)。
甲方:乙方:日期:
委托担保协议篇三
委托人(甲方):
住所(地址):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受托人(乙方):
住所(地址):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根据甲方的申请,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借款提供担保的有关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根据甲方与 签订的《 》(编号为: )的约定,甲方向 借款壹笔,本金合计为人民币 ,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上述借款本息的范围内,为甲方向 的贷款提供担保。
第三条 乙方的担保期间 为自甲方与 签订的《 》 (编号为: )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第四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的保证责任随甲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或乙方代为偿还或贷款人因甲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五条 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按以下措施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1股东自愿签订《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承诺书》,以个人及家庭财产向河北元昌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反担保。
2、及其配偶,以个人及家庭财产向河北元昌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反担保。
3、元昌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
第六条 乙方依法享有甲方的抗辩权,甲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乙方仍有权提出抗辩。
第七条 乙方接受委托后,在与藁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的与此对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时,甲方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担保服务费,担保费每年按担保金额的 %收取。
第八条 甲方在上述借款到位之时,须按将到位资金的10%以转账方式向乙方交纳风险保证金。
风险保证金按以下原则操作:
2、 在甲方未偿还其所有借款之前,该保证金不能动用;
3、 该保证金优先用于清偿乙方为甲方所承担的代偿债务;
4、 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款项;
5、 支付实现乙方和贷款人债权产生的合理费用。
甲方按主合同按期足额偿还本息并由贷款人向乙方书面通知(关于甲方按时足额还款的证明)后10日内,乙方如数退还上述风险保证金。
第九条 甲方应每月5日之前向乙方报送反映其生产经营、债权债务、借款使用、项目进度等情况的财务报表及文件材料,并应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第十条 乙方每月不定时对甲方的经营、管理、设备、车间等所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甲方须无条件配合。
第十一条 如果甲方发生企业合并、分立、重组、兼并、清算等情形或实行承包、租赁以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转制变更时,均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乙方有权参与上述各种情形下清产核资和有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拟定。
等事项,甲方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并不得因此而影响乙方作为保证人的利益。
第十三条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转移、转让其任何资产。
第十四条 如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1、 甲方与贷款人联手骗取乙方担保的行为;
2、 甲方与贷款人协议转让债务,事先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 甲方与贷款人协议延长借款期限,事先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4、 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私自变卖、转让、转移或赠与其资产、股权的行为;
6、 甲方不履行与乙方签署的任何协议。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2、 甲方违约应配合乙方变卖、变现反担保资产,并支付以下款项:
(2) 本合同违约金,违约金按甲方未还款金额的20%支付给乙方;
(3) 乙方因实现债权所支出的所有费用;
(4) 赔偿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甲方须另行支付赔偿金。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订立补充合同,如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每份叁页,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委托担保协议篇四
承诺人:
承诺人配偶:
承贵公司与_此处填写申请贷款主体公司全称_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会员表编号的《委托担保协议》的有关约定,贵公司为_简称_公司在_杭州银行_申请总金额为_批贷额度_万元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为确保贵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诚实信用之原则,本人愿以个人所有的财产,以无限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上述担保行为向贵公司提供反担保,并在此谨作以下承诺:
一、本人同意上述《委托担保协议》的全部条款,并保证_简称_公司能够按约定按时归还上述债务。
二、本人同意如果_简称_公司不能按约定归还上述银行债务,本人将为因此而发生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1、保证范围,系本人因承担保证责任而向贵公司偿付的所有款项。
2.在上述情形下,贵公司无须先向_简称_公司追偿或起诉或向其他担保人行使反担保措施,而有权直接向本人索偿。一经贵公司要求,本人将无条件清偿_简称_公司欠付的全部债务,上述“书面索款通知”为通知本人付款之凭据。
三、本人用于清偿_简称_公司欠付贵公司所有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所有的资产和财产性权益
2.夫妻共同财产中减去基本生活费用剩余部分的财产;
3.本人已经及未来因任职、受雇、履约等提供劳务,或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或转让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及转让其他财产、或许可各种特许权的使用、或作为个体工商户进行生产和经营、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等本人所取得的一切资产和权益以及从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等。
4.未经贵公司书面同意,本人不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个人无限连带保证,亦不以任何方式处分上述资产和收益,或将该等资产和收益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担保。
四、本人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期间为根据《委托担保协议》而向贵公司履行代偿责任之日起至《委托担保协议》履行完毕或解除止。
五、如本人未按前述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由此而造成贵公司的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人承担。贵公司有权依法通过非诉或诉讼程序追索所有应付款项,并在全国或地区的各种媒体上披露本人未能履约的详细信息。
六、本承诺函是不可撤销的,在下列情况下,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人,本保证函持续有效:
1.本承诺函中各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化;
3.《委托担保协议》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
七、在所有的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前,本人放弃取代贵公司债权人地位的一切权利并承诺:
3.在_简称_公司发生破产或任何诉讼、仲裁时,本人如可从中取得任何资产或款项,所得的资产或款项亦作为代贵公司取得,并一经贵公司要求即全数交还。
总之,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贵公司均享有优先受偿权,待贵公司收回_简称_
公司欠付贵公司的所有债务后,本人才可对_简称_公司进行追偿。
八、本人对依据本承诺函规定所应付的一切款项,均不得提出任何扣除、抵消或反索偿的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限制或条件,以保证贵公司实际足额收到本承诺函规定的贵公司应得款项。
九、贵公司给予_简称_公司和本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委托担保协议》及本承诺函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贵公司依本承诺函而享有的一切权益或视为贵公司对本承诺函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十、本承诺函为一独立担保,贵公司可接受_简称_公司或任何第三者现时或将来提供的任何担保,或者解除、变更已持有的其他担保而无需通知本人,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本人均应对信达银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所有未清偿债务承担个人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十一、本承诺函可经公证处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公证的有关费用由本人承担。
十二、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承诺函项下全部债务履行完毕为止。
十三、本承诺函如有任何修改、补充、变更均须征得贵公司的同意。
十四、本合同适用中国业已公布并正在执行的法律,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各方应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各方应遵守仲裁规则,履行仲裁裁决;
2、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函一式肆份,贵公司贰份,本人壹份,壹份交公证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承诺人配偶: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固定电话:
其他财产共有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固定电话:
日期:
委托担保协议篇五
委托担保方(乙方): 有限公司
应乙方 年 月 日的申请,经审查,甲方同意为乙方贷款(含展期,下同)向 银行(以下称贷款方)提供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间
一、乙方拟贷款的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二、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含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实际损失的100%,为乙方向贷款方提供担保。
三、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乙方与贷款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第二条 保证方式
一、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贷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二、超出甲方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三、甲方的担保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或甲方代为偿还贷款或贷款方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三条 甲方的保后监督管理权
担保贷款发放后,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担保贷款的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查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第四条 甲方的代位求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履行担保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时偿还甲方欠款,甲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债权等一切可执行财产。申请强制执行的金额为:甲方承担担保责任代乙方向贷款方偿付的全部债务金额,即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鉴定费、估价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担保费)。
第五条 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权抗辩。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二、必须承担主合同规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以后的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等。
三、借款用途必须符合主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四、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计划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利息。
五、因不能按期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偿,在接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15天内清偿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超出15日的,甲方有权委托相关银行从乙方的账户上代为扣还相关款项。
六、妥善保管和维护已向甲方抵押的财产,若该财产出现毁损、贬值等影响甲方抵押权益的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七、应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报送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借款使用情况、项目进度情况等财务报表及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
八、如需举借新债或实施可能影响甲方作为担保方利益的其他重大经营决策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企业若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实行承包、租赁以及因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转制变更时,均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同时甲方有权参与上述各种情形下清产核资和有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拟定。
十、如需变更乙方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住所、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不得因此而影响甲方作为担保人的利益。
十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实施出租、出售、转移、转让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而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
十二、在甲方签订担保合同之前,按照甲方要求将本企业抵押给甲方的抵押物向保险公司投保并交纳保险费,并以甲方为保险受益人。
十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主合同(或改变贷款用途等);不得擅自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有关规定的,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担保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担保的主债务到期,乙方不能按照约定还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偿的,自甲方代偿之日起,每天按甲方代偿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第八条 反担保
一、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由 有限责任公司(信用反担保方)以保证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
二、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由乙方以依法有权处分的 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并由甲方与乙方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或《质押反担保合同》等。
三、其他反担保措施
四、反担保期间
上述反担保期间为两年,从甲方承担担保责任代乙方偿付债务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反担保范围
反担保范围为:甲方因承担担保责任代乙方向贷款方偿付的全部债务的金额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有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鉴定费、估价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担保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地点:甲方经营地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