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总结感想(模板20篇)

时间:2024-01-19 16:43:13 作者:温柔雨

写读书心得是一种与书籍对话的方式,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理解作者的观点和思想。读书心得可以使读者更全面地理解书籍的内涵和背后的价值观,以下是一些读者的心得体会。

读书分享会心得体会_读书分享会总结感想

读书可开阔视野,明了天下之大事;读书可陶冶情操,使人心胸更加开阔;读书可醒脑益智,提高人的综合能力;读书可豪情满怀,使人精神更加振奋;读书可泣人泪下,它能净化人的心灵。下面是本站带来的读书分享会。

心得体会。

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读书的感觉真好!

闲暇之余,有人乐于下棋、玩麻将;有人喜欢打牌、酗酒、游山逛水;余独爱书。幼时即受恩师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盘中粟”的教诲和熏陶,以至于多年来一直对书情有独钟。书桌上有之,床头上亦有之,它简直成了我形影不离的伴侣。

开卷必有益。“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书籍是传播知识的载体。书海浩瀚无边,里面蕴藏着丰富的知识,知识是开启理想之门的钥匙;知识是无价的宝贵财富,知识只有靠读书才能获得。

读书的感觉真好。读书是一种享受,无论躺在床上随意浏览,还是在办公室伏案书海畅游;无论是在公共汽车上翻阅消遣,还是在茶余饭后静坐捧读、托腮沉思,都会使你进入一种兴趣盎然、不克言状的绝妙境界。

当心情愉快的时候读书,它会带给你更加舒畅的惬意;当心情消极悲观的时候读书,它会唤起你对未来人生的热爱和美好生活的向往;当你孤独寂寞时读书,它就像佳人乍到,给你送来了清新的问候和舒适的抚慰,使你心胸顿时豁然开朗,感到世界是那么美好,人间是那么可爱。

读书的感觉真好。读书可开阔视野,明了天下之大事;读书可陶冶情操,使人心胸更加开阔;读书可醒脑益智,提高人的综合能力;读书可豪情满怀,使人精神更加振奋;读书可泣人泪下,它能净化人的心灵。每读到一本好书就像他乡遇故知、久旱遇甘霖一样,另人心旷神怡,从中获得宝贵的启示并能懂得人生的真谛及生活的意义。

读书的感觉真好!朋友,多读书吧!与我同乐。

没去过庐山,却从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中感受到庐山瀑布倾泻而下的壮阔,没有到过泰山,却从杜甫“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中感受到泰山的雄浑高大,没去过云南,却从沈从文中的《边城》中感悟到汇溪小城的妩媚动人。

读书,让我神游中华大地。

“日出江花经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咏这优美的诗句,谁不为祖国山川的多姿多彩而赞叹,“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咏读这优伤的诗句,哪一个浪迹天涯的游子不滋生出绵绵的思乡之情,“僵卧弧村不自哀,尚思为国轮台”,吟诵这铿锵的诗句,谁不萌生出建功立业报效祖国的豪情壮志。

读书,让我感悟古人的思虑情思。

虽然生命如流水,随即而逝,但我们可以通过读书穿越时光,感叹沧海桑田的变迂,感悟国盛人兴的辉煌。古人们将情寄于笔下,用笔墨为我们留下了壮丽的景色,我们只需要用心去把它们复原或原景,呈现在眼前。

读书,让我了解了古代中国的兴亡盛衰,让我感受到了西方爱情的伟大凄美。

文学,向世人展现了憧憬与追求,任何人都无法拒绝这样的憧憬与追求。

享受读书的乐趣,驾驭着心灵,去穿越时空,感悟自然,神游中西方!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当你枯燥烦闷,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

读书学习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当你知道你越多,才知道自己不知道的越多。当你认为人的肌体只需要食物时,那食物就变成了饲料。走进我的空间,跟我一块来享受这读书学习的滋味吧。

人累了,喜欢独坐一室,让疲惫之身得以安宁;心累了,喜欢捧起一书,让浮躁之心得以慰藉。

回首读书的日子,我仍忍不住怦然心动,一路走来,山高水远,我对书始终保持着一种绵绵不尽的情感,夜阑人静,一书在手思绪万千。拜读古今中外灿烂的文学长卷,卷卷都缀满一个深深的情字,翻阅人世千般气象,万种风情的纸页。

触摸书中所诉故事的经脉,展读书中人物的笑颜,捧书中文章的内涵,那行云如水的语句,花雨缤纷的意境,真挚动人的情感,倾刻间唤醒了我沉睡的心灵像花瓣绽放在春阳中一般,有书的日子,充实,快乐,振奋,青春的本色在书香的温润中闪光,炫彩,歌唱。

我们是人类未来的灵魂,社会不只是钢筋水泥建造高楼大厦,而是需要有鲜活的生命,娇嫩的心灵,祖国的未来。所以,作为学生必须锤炼自己的语言技巧,提高语言的感召力、说服力、鼓动力,拓宽自己的语言内涵,增强语言的亲和力、凝聚力、丰富自己的语言积累,再现语言趣味性、灵活性、厚重性。

当我们拥有了精妙的语言技巧,高超的驾驭能力、灵活的应变能力,实际上就是拥有了一笔取之不尽的财富,那时候,我们的每一句话都会真正起到“不是蜜,但可以粘住一切”的作用。而这些能力的获得,只能信赖于书,只有读书,我们才能拥有源头活水,才能滋润我们求知若渴的心田,只有读书,我们才能引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只有读书,只有多读书我们溶于社会才会得心应手,左右逢源,妙趣横生,事倍功半。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象严冬里遇到了炭火,它会以无私的自信给你燃起澎湃与激情。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像酷热的夏天遇到了浓阳,在你孤芳自赏时,给你浮躁的心灵泛起轻爽的凉风。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像迷途的航船遇到了航标灯,高扬理想的风帆,驶向人生的旅程。“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读不在三更五鼓,功只怕一暴十寒”。

与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

没有一把神奇的钥匙,能像一册书籍,打开我们封闭已久的心灵.书,是许多人如饥似渴的东西.当然,对我这个小女孩来说,更是迫不及待,自从我跨进二小的校园就被这浓浓的书香吸引着让我真正体会到了以书为友伴书成长得快乐。

这段时间我还阅读了许多。

作文。

其中有许多写的很好的文章使我从中受益匪浅。我还学到了许多好词好句又增进了我的作文水平。

“书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以后一定会抓紧时间多看书,丰富自己的课外知识。

记得有一次,我真的把我学到的知识用到了实际生活中。

一年冬天,我和小伙伴去玩,看到一个有冰的池塘,并且冰下还有鱼儿在动,伙伴们很疑惑,我告诉她们其实水面动了冰但是冰下面还是水,她们用佩服的眼光看着我,我知道了,书上的知识在什么时候都可以用到的。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以前,我对读书非常厌烦.与其坐在书桌前,像书呆子一样一本又一本的“啃书”,还不如高高兴兴地玩呢.因为不爱读书,所以每次写作文时,就好似一管快空了的牙膏,一点一点地往出挤现在,看的书多了,作文写得也好了。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像一首美妙的诗歌,谱写出我们的人生;书更像一盏明灯,指引我们走向正确的道路.。所以,我要读更多的书,丰富我的知识。

小时候,我经常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讲了一个又一个,总是听不够。

渐渐地,我长大了,学会了拼音,认识了许多生字,我自己可以读书了。从看漫画到读《三国演义》、《西游记》,我越来越爱看书了,它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二年级时,妈妈给我在少儿图书馆办了一张借书,我如鱼得水,一有时间就到图书馆里,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当我读到《雾都孤儿》时,我为奥立弗的命运做过祈祷;当我读到《爱丽丝漫游奇境》,爱丽丝的勇敢让我佩服;当我读到《三国演义》时,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让我钦佩不已。我深深地陶醉在书的海洋中。

读书能让我们知道什么是好和坏,什么是对和错,读书使我获得了知识,获得了本领,获得了力量,还获得了乐趣。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读书,我收获。高尔基曾经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人类要想不断的进步,就得不断的读书学习。书里面有很多智慧的宝藏等着你去挖掘、寻找。如果我们都能迷上读书,多读书,读好书,这样,就会常常感到有一种巨大的快乐陪伴着我们,使我们不断进步,取得成功!

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此分享20xx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xx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欢迎大家阅读。

余先生说,“这是一干巨大的民族悲剧。王道士只是这出悲剧中错步向前的小丑”。这句话,我认为无论站在哪个角度它都是对的,王道士只是一个小配角,他没有权力没有势力去改变什么,余先生也承认“让他这具无知的躯体全然肩起这笔文化重债,连我们也会觉得无论”。至于对石窟的破坏,暂且跟从余先生的说法。王道士用石灰把墙壁刷了一遍,但“农民做事就讲个认真,她再细细刷上第二遍”,接着,他又找帮手借几个铁锤,让原先几座雕塑“委曲”一下,结果才几下,婀娜的体态变成碎片,柔美的浅笑变成了泥巴。看到这,我不禁想为“认真”二字大笑,但那几下锤子仿佛捶在我的心坎上,痛得我想放声大哭。哭不得,笑不得,哭笑不得,我总算体会到了。文章快完结时,余先生发出感慨:“偌大的中国,竟存不下几卷经文!比之于被官员大量糟蹋的情景,我有时甚至狠狠地说一句:宁肯存放在伦敦博物馆里!”

俗话说:不知者不罪。王道士既然无知,那么就应该无罪。除了可能有破坏文物的罪行外,我认为也应该无罪。因为他无知呀,又不是他愿意这么无知。如果他不是农民,深知其价值却装作无知,把文物以高价卖出去,那么他是卖国贼,他无耻,他才有罪。但现在错不在他,可恶的是那些官员。可几遍官员们有一颗赤诚的心,运回宫中保存,那又怎么样呢?八国联军原来,还是抢的抢,烧的烧,损失将会更大。在这点上,我认为历史是很公平的,有它必然的发展。当人不懂得珍惜自己的一切,就必定会失去自己的一切。外国冒险家“盗取”中国的宝物似乎也就成了必然,它们的精神应该受到赞赏,但当他们忘记一些极基本的前提,事实也不会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事实总会证明一切。说实话,我真的情愿它们存放在大英博物馆或者卢浮宫这些地方,因为人家保存得确实比我们好,在中国,博物馆被盗的事件时有发生,叫人怎么安心呢?至于耻辱嘛,这个不好说。不能因为自己得不到这个东西也不让别人得到,虽说文物是出自中国的。但我认为也可以这样想,科学、艺术都是无国界的,放在哪其实都一样,只要各方都享有同等权利中国灿烂的历史文化流淌了五千年,莫高窟就是中国文化的一个港口,载满了历史的可爱,然而一下子这里的文化不属于中国了,被一个叫王圆篆的王道士统统卖给了洋人:1920xx年10月,俄国人勃奥鲁切夫用一点点随身带的我国商品,换取了一大批文书经卷,1920xx年5月,匈牙利人斯坦因用一叠子银元换取了24大箱经卷,5箱织绢和绘画,1908,1911,1914……莫高窟神秘的面纱全都运到外国去了,中国的文化自己不保藏,反而却摆在了外国的博物馆中,而我们的王道士呢?还自以为得意,笑咪咪地数着那一点微不足道的银元,却不料给自己留下了一个卖国辱民的骂名,可是这一切又都是他造成的吗?恐怕不是吧!

中国落后的可以任人宰割,中国人可以任人欺凌辱骂,甚至要把外国请到中国听他们的指挥。

中国软弱得似一个病人,无力还击,只有喘息的力气,只有任风雨飘摇,只有看别人耀武扬威了。

可是在二个世纪以前,中国还是世界上的强国,灿烂的文化吸引着外国商人,马可波罗说中国黄金遍地,恐怕就体现了当时的繁盛局面吧!

但为什么后来会如此的不堪一击,也许就是自以为是了吧!闭关锁国,搞自我封闭,在别人高速发展之时,自己吃老本,最终沦落得一些人靠卖国宝吃饭,把中国一批批文化遗产送给了洋人,等待中国人的却是一堆堆感到破烂不堪的丢物。

中国的现在国,正在发展,然而,又更面临着帝国主义的排挤,市场经济的冲击,被打倒的危险也许更大,中国正在发展需要的更是人才,我不希望中国再出现一个王道士,或者再转入病态。

知道余秋雨好像是个很意外的过程,以前就知道余秋雨,知道是一个有名的作家,却没有真正看过他的文章,也不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作家,仅仅限于知道名字而已,呵呵.后来闲逛书店的时候买了他的书看,从此倒是对他很感兴趣了,觉得他的文章写的不错,不像鲁迅似的匕首,却也不是一般作家的闲适纯以事务风景.旅游文学或者说游记中还有对文化和人文的讨论,也可能是这个原因,所以才有人说老余的文章都酸的可以,哈哈,不过这也正是他不同于人,而我又喜欢的原因吧.

按照局党委创建学习型党组织部署要求,歌舞团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按照个人读书、支委成员导读、党小组讨论、撰写体会等步骤,结合学习胡七一重要讲话、xx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了《精神的力量——中国共产党伟大精神最新阐释》、《中国震撼——一个“文明型国家”的崛起》、《创业的国度》三本书,有以下体会。

一、学党史颂党恩,歌舞团要努力在宣传“两个不愧为”上积极作为。

历史为什么选择中国共产党?《精神的力量》用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形成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等等作了回答,这些精神是从长期革命、建设、改革的历程中提炼出来的,不但在各个时期对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产生了促进作用,而且在未来也必将引领着中国共产党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在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大会上指出:事实充分证明,是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选择了改革开放。中国共产党不愧为伟大、光荣、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愧为领导中国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的核心力量。歌舞团作为文化战线上的一支主要力量,要带头学习党史,歌颂党的丰功伟绩。一方面,要坚持先学一步,切实让“两个不愧为”扎根艺术创作之源。主要是学习好、理解好七一讲话精神,学习党奋斗历史,要通过学习,切实认清我们党是伟大的党、光荣的党、正确的党,因而产生对党强烈的热爱情感,自觉自发的投身到艺术创作之中,多出鼓舞人心的精品力作。另一方面,要坚持广泛宣传,努力推动“两个不愧为”成为全民共识。要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迎接党的召开系列活动,把握导向,运用通俗的语言、生动的事例、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全面准确地宣传报道,推动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丰功伟绩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

二、紧贴时代发展,歌舞团要努力在激发民族自豪感自信心上积极作为。

中国崛起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世界正用欣赏崇拜的目光关注中国,《中国震撼——一个“文明型国家”的崛起》从正面角度介绍了中国为什么崛起,靠什么崛起。我们要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对中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有能力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有信心、有勇气、有胆略。

一个民族要有自信,首先要在文化上有自信。中国拥有五千年的文化根基,然而在近代以来由于长期落后,形成了弱势文化心理。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xx大以来,民族文化重新得到重视,我们党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推动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但仍然存在着受国外抚杂思想影响,文化自信不够强,急功近利,没能够在国外形成自己的文化“品牌”等弱点。为此,作为文化战线的重要力量,歌舞团要努力发挥自身优长,在激发群众民族自豪感自信心上下功夫。一方面,作为文艺工作者我们更应该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坚定自己的奋斗目标,要坚信我国必能赶超世界一流,必能傲立世界之林,以坚强的信心投身服务“两个率先”。另一方面,积极工作,用我们优秀的作品,辛勤的劳动,激发人民努力提高实现民族复兴的信心和勇气,紧密团结在以为的党中央周围,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进行文化创造,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而努力奋斗。

三、创新创业创优,歌舞团要努力在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上积极作为。

当前,随着国际社会的发展进步,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党的xx届六中全会按照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提出了到20xx年文化改革发展奋斗目标,号召全党全国为实现目标共同努力。实现目标需要我们艰苦创业,《创业的国度》为我们创新提供了一些借鉴和思考。歌舞团在实现目标、奋进创业中,要坚持不断创新。创新是社会前进的不竭动力,文化战线更要创新。要坚持解放思想,围绕建设目标,用改革创新精神切实抓好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要创新文艺表达方式,努力争取群众接受的最大化,更加广泛深入地发挥文艺的力量。要坚持艰苦奋斗。大力弘扬以创新创业创优为核心的新时期江苏精神,鼓励演职员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到最艰苦的地方,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搞创作。要有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状态,努力工作,多出精品、多出成绩、多演出。

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

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政府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政府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锤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美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书中的开始,苔丝家虽然贫穷但过的还可以,而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蜜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

正是由于她的这种责任感和受她那贪慕虚荣的父母的驱使,被迫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玑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玑,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玑,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玑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玑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玑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玑,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玑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玑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玑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正是安玑这样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在他身上,既有一定的开明思想。

读完整部小说,联想到平时有朋友说的“相爱的两个人就必须相互坦诚、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这样吗?在现代的社会,爱情有时候也会徒有虚名的。曾在网络上看到过有人这么说:“我不相信爱情,但我需要爱情。就像生存,必须要有空气。”

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

寻找而不得,并且执着于结果,也许这就是我们痛苦的根源。

其实寻找的真正意义,只在于寻找这个过程本身。

----------题记。

几年前读过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不喜欢,于是对这个作者有了固执的看法。很庆幸,这么偶然,又看了这本《海边的卡夫卡》,似乎可以触摸到作者掩盖于平静叙述之下的灵魂,渴望,恐惧,寻找,等待,迷失,警醒,多维空间一样复杂又充满矛盾的内心。迅速的,开始喜欢这个名字里有树木的坚硬与执着的作家编撰的文字。

田村卡夫卡,小说里的“我”。离家出走的十五岁少年。他和我们很多人相象,只是比我们更极端,或者说更有勇气。书里的人,我们,现实或是虚构的人,那些不肯浑浑噩噩过生活的人,那些不甘心与世界妥协的人,都在寻找。不停寻找。寻找自我,寻找理解,寻找相知,寻找与自己完全背离的东西,寻找内心深处的真正所求,寻找也许自己永远得不到的东西。也许这就是,所有痛苦的根源。

村上喜欢写关于寻找的话题。田村说,我还没有找到生命的意义。我想解决了温饱的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思考过这样的问题。我因何存在,我在此有何意义。那些逃离现实的人,只是没有找到问题的出口。有自己的思想,是幸,亦是不幸。如同记忆。再也回不去的美好记忆,记的越清晰,越是甜美而疼痛。所求,在这脏乱的尘世似乎永不能得。于是郁郁寡欢,折磨自我。

村上说,世界是隐喻,一切都有暗含的象征意义。他把这样的思想灌输到我们的脑子里,于是那个曲折离奇至于疯癫的故事,有了不同寻常的味道,带着哲学的厚重以及雄辩的筋道,引人细嚼。书中的人物,不只是田村,他的父亲、佐伯、中田、大岛、星野、樱花、乃至守卫入口的两个士兵,都一直在寻找,寻找自身问题的答案。而田村要抛弃装备放下恐惧深入森林才能找到那个地方,也是隐喻,只有足够执着坚强的人才有资格看到问题的原貌。它也像坎坷的人生,只有下定决心遇到所有困难都不回头,才能一步一步迈向生命深处。

佐伯二十岁时出走,将近五十才又回到高松,在图书馆里安静的写她的故事,她的回忆。然后付之一炬。回忆飞灰烟灭,不再有悲伤和疼痛,只需要安静的,等待一个答案,等待那个时刻的来临。为什么不能一开始就如此沉静呢。当然不能。我们总是围绕自己画一个圆圈。当脚步绕圆行走一周之后,虽然还在原地,心却已到达了更高的层面。只有在红尘中浸染过,才有可能看透这迷离的世界。所以佐伯必定要走那一段路,必定要损毁一些人,来找到自身,虽然她善良的并不想损毁任何人。一定程度上说,这是一种悲哀,得到的同时总要伴随牺牲。

书里的人物最具传奇色彩也最幸福的人物其实是中田,那个可以跟猫讲话却永远不能认字的古怪老头。他一直生活在与我们不同的空间,脑子不好使,很多事情不能明白,于是也没有太多烦恼。在他的世界里,时间是无关紧要的东西,不用像其他人一样追赶。他坐在草丛里小口喝着茶水,看看天,看看云,和猫聊天,想不通的事就不去想,困了就美美的睡觉。那种自然安适的状态其实我们早就失却了。幸福并不是所有人都可得的。然而就是这样在我们看来的完美,中田也有着隐隐的希望。他说,我想成为普通的中田,想和其他人一样的生活。是不是我们总是这样,看不到自己手中拥有的,只看到别人的东西,并且无端羡慕。

面对无法扭转的困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生为性同一者并且患有血友病的大岛,在安静偏僻的图书馆里工作,开跑车总是超速到万一出事故,就会干脆利落的死掉的程度。并且时刻小心,不为别人带来麻烦。田村的父亲,杀猫,生吃猫心,做有强大力量的笛子,诅咒自己的儿子,让人不寒而栗的变态行径,却也是因为放不下那段本不该属于他,或者说其实他从未得到的回忆。对于这个才华横溢的雕刻家,愤恨而同情。其实书里的每个人,都和我们相象。这就是为什么,看着他们在书的世界里碰撞,我们也会心痛的缘由。由他们,我们看到了自己。

悲剧的诞生,都是因为执着于不能执着的东西。当我们懵懂的走完一段孤苦艰险的路程,终会明白生命的意义,终会懂得得到与牺牲的纠缠。当我们寻找到世界的边缘,必定会找到属于自己的那片海,用来安放那颗敏感而坚强的心。那时候,幸福会像潮水一样湮没所有疼痛的形状。而书的结尾,少年将要成为新世界的一部分。他成长了。我想他终于放下了一些东西,父亲的诅咒,母亲的背弃,乃至于混乱的爱情,那些曾经压得他不能喘息的重量,其实都是自己添加的。

也许生命的奥义仅仅在于反镤归真。当我们苦苦寻找良久,终于顿悟,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如同我们想象那样简单纯真。于是放下那些回忆,幻想,放下一切不属于我们的东西,生命就变的轻松自在起来。

你要做什么?看画,听风的声音。

时光一步一步向前,如同风徐徐吹来。一切缓慢而幽雅。

隐约听到海水的叹息。

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

贫家女儿,外出谋生,失足泥淖,遗恨千古,在中外各国文学作品当中,此类题材屡见不鲜。《德伯家的苔丝》一书,总体看来似乎也没有脱此窠臼,但是作为英国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它不论在资料还是艺术上都独具特色,至今仍有强大的魅力吸引读者。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与其说忧郁,不如说他的反叛。维多利亚王朝,是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鼎盛时期,在这个使很多英国人引以为豪的历又一个“黄金时代”,却有许多有悖人情常理的陈规陋习,诸如崇尚繁文缛节,提倡虚伪道德。一个小说家,应对上流社会道貌岸然的衮衮诸公,将一个失身女人作为小说的主角,并公然断言她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直到几十年后,苔丝的光芒才愈加放彩,苔丝是哈代塑造的的典型,也是英国文学宝库中最美的女性形象之一。

整本书前期很平淡,慢慢看进去,便走不出来了,全书以苔丝到贵族本家认亲为线,叙述这个单纯美丽女孩的杯具一生。我的感悟,也从那里开始吧。

在英格兰西南部偏僻落后的农牧业地区,是远离繁华城市,仍保有古风古貌的存在。17岁的美丽少女苔丝是那里土生土长的农家姑娘,父亲是贫苦的乡下小贩,生性怠惰,愚昧无知;母亲过去是挤奶女工,头脑简单,他们都是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杰克·德北听信牧师关于家族荣耀的消息,妄图让苔丝去认回本家—德伯家族,借此摆脱贫困的生活。苔丝并不愿意这样做,但由于老马王子的意外死亡,心怀愧疚不得不硬着头皮去认本家。家庭的重担和自身的职责感在一开始就给她的生活拢上了一层阴影。应对德伯·亚雷,她是那样的无知懵懂,但又不得不依靠着他,致使最后轻信亚雷失身于他。苔丝在受到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和轻视的同时,可悲的是她同样以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这使得她的杯具显得更加浓重和深沉。苔丝明白自己是清白的是无辜的,但是同时她也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也在按照传统的贞操观念来衡量自己是否清白,她比别人更加无法忘记自己的耻辱。

那个纯洁无辜的小天使又回到了上帝的怀抱后,苔丝决定开启一段全新的生活,她到另一个农场里做挤奶女工,那是一个新的起点。“五月里一个茴香发香味、众鸟孵小雏的早晨,离苔丝·德北从纯瑞脊回来以后,约莫有两年或三年之间的功夫—这是苔丝潜修静养的时期—她第二次离开了家。”

在农场里,她与克莱·安玑产生了感情。克莱爱苔丝,认为她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她是纯洁的、无瑕的,是上帝完美的创造。但这种绝对的理想化的爱恋也更加剧了克莱在明白苔丝的过往后所表现的憎恶和失望。苔丝向克莱坦白后,克莱心中的完美瞬间崩塌了,他没有给予爱人以理解和安慰,反而不能理解现实,他不止一次的对苔丝说“我原先爱的那个女人不是你!是另一个模样儿和你一样的女人”。这样残忍,这样现实!如果说,德伯·亚雷给予苔丝的是身体上的毁坏,那么克莱·安玑给苔丝带来的就是精神上的毁灭。善良单纯完美的苔丝,对于这一切浑然不觉,她是那样热烈的爱着这个小伙子。她已经受到了爱的伤害,对爱是十分渴望的,作为一个少女,她期盼着被爱人爱,被爱人呵护,所以在遇到克莱后,她迸发出的爱意是那么的强烈,在这种炽热的爱恋下,苔丝失去了自我;另一方面,她心里仍旧把自己定位于“应受到社会谴责和唾弃的不净女子”,她始终不敢把自己与克莱放在同一高度。在体会着克莱的爱的同时,苔丝是纠结的,不安的,她始终无法放下身心的枷锁。

随后的日子里,克莱远走巴西,苔丝再遇亚雷。家庭面临困境,亚雷卑鄙胁迫,无奈之下苔丝选取妥协,再一次走进亚雷的圈套。克莱经历磨难后对苔丝疯狂思念,内心的悔恨使他找回苔丝。这是的苔丝已经回不去了,她的精神生命被克莱第二次毁灭。丈夫回来,两人重逢,苔丝再一次看到自己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对自己长期以来所受的屈辱和不公、以及命运对自己的不公正,进行了大胆的强烈的。无奈的是,她选取了一种最最极端的方式。

苔丝和克莱在荒原里度过了最后的几天幸福生活,之后等待她的,是走上不可避免的绞刑架。她无法放下对于克莱的爱,临终将妹妹托付给克莱,以此来表达对他的爱。

这个纯洁善良的女孩的一生,到那里,已经走到了尾声,她的美丽,到那里,也面临幻灭。

苔丝与她的名字一样美丽,但是她的美,却酿就了她一生的痛苦。

这个美丽的女孩,正直、淳朴、纯洁,她是大自然的女儿,不受污染。

这本很长很长的书,因为这出杯具,成为了许多人心中的疼痛。当然,我也不例外。在刚刚回顾这个女孩的人生的时候,我好像又回到了阅读这本书的时光,为这个坚强的美丽的女孩惋惜、流泪。这个杯具,其实也只是一念之间,有时候,一个转角,生活就会出现不同。而关于德伯家的“认亲”,就是这个女孩一生的转折。哈代把完美的形象展现给读者,笔锋流转,完美被硬生生的打碎,让人一时无法理解。当那份完美不再完整时,却反而令人平静,逼得你不得不承认,这才是事实。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是充满戏剧色彩的,全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经历,但其中不难发现有一些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的情节,好像冥冥之中早有安排。如在开篇苔丝与克莱相遇却互不相识到之后二人再次相遇并相爱最终结为夫妻,如苔丝在被侵犯前的舞会上与德伯家的女佣争吵的那个小插曲等等,都充满戏剧性。苔丝的纯洁完美,是她令人欣羡的,却也是最终造成她杯具的一个弱点。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女性,在他的世界里,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有着大自然最纯真的本性。一如她生活的那个充满自然气息的布蕾谷,有着那么多优秀的地方:美丽,纯洁,正直,淳朴,勤劳…苔丝一生追求幸福,敢爱敢恨。哈代坚持着“道德的纯洁在于心灵的纯洁,不在于一时的过错”,所以在他看来,苔丝依旧是纯洁的化身。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我有时会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简单却快乐的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哈代为苔丝设计的人生舞台时间很短,从她在家乡村野舞会上出场,到她在标志死刑的黑旗下丧生,只有短短五六年,但她的短暂一生所经历的种.种,确实那样的惊心动魄,荡气回肠。第一次离家时,是晶莹无瑕的少女,毫无父母那种认宗归亲的虚荣侥幸心理,只期望能凭劳动补贴家用弥补死去王子的损失。更加难得的是,受辱失身后的她不仅仅持续了固有的美德,而且更加勇敢坚强,富于反抗。

与苔丝悲惨命运和当时社会的道德标准相对的,也是促成本书最为精彩的部分,就是作者哈代的“前卫”思想。失身后的苔丝,在世俗眼中,如同失去了在世为人的资格。但在哈代笔下,“她的外表,漂亮标致,惹人注目;她的灵魂,是一个有了近一两年来那样纷乱的经验而完全没有腐化堕落的夫人那样的。如果不是由于世俗的成见,那番教育还得算是一种高等教育呢。”把书中诸如此类的言论放回百年以前的维多利亚王朝时代去体会,我对哈代愈加敬服。正是因为在塑造苔丝的形象过程中,不时的融入这类先进的见解,才赋予了苔丝丰富的精神内涵以及对当时社会的深刻批判。

心碎的苔丝,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这个美丽的女孩,带着她的完美,走向死亡,走向最终的幻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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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听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是报纸上正在刊登其作者:j·d·塞林格去世的新闻,说他生性孤僻,不与人交往;说他真的如小说中所想一般,一个人在田野里生活、写作,与世隔绝;说他一生未再发表过一篇小说。

那时候少不更事,心下只促狭地想他定然是才思穷尽了,不然不会一部小说就了结了作家生涯。后来明白即使死后稿子烧了灰飞烟灭了,那样好的文字依然存在过,并且只属于过自己。而且还是那样一部小说。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青春肆意飞扬。那样幼稚的霍尔顿,不学习,不向上,人际交往简直糟糕透了——他和所有人都合不来,每一个人都用一种“青春式”的笔调来形容。总大胆地谈论女人,酒,其实自己就是一个毛头小伙子,尽管个头很高,可在酒吧里服务员怎么也不肯卖给他酒。休学之后,回家之前,他用剩下的钱过了一段不算太堕落却乱糟糟的生活。违心去和女朋友萨丽看“糟糕透了”的戏,却还是不得不认为尽管她浅薄,但“真是漂亮极了”。霍尔顿他家境殷实,也是一个聪明小伙子,潘西中学是一所挺有名的学校,里面的人都是有教养的,都还不赖,可他就是不肯好好学习,因为他心里明白,学那些有用的知识,不为别的,就只为了他能功成名就,“买一辆混账凯迪拉克”。他心里厌烦这样的学习,但除了不把学习放在心上,以至于被退学,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他自己心里对这满不在乎,还是打算等到星期三再回家,因为他的父母一定因此而难过极了。

霍尔顿的纠结不是他一个人的纠结,所有这个年纪的少年少女都有这样的复杂心理。我们以为什么都懂了,我们对什么“大人世界”的东西都满不在乎,但一旦降临到自己身上,都会害怕得颤抖,但我们还是怀着好奇心与不屑小心翼翼地尝试。所有人都一样,甚至没喝过烈性酒,却对酒吧不肯买给自己而懊恼。面对一个清晰而朦胧的不一样的世界,可以说什么都懂得,也都了解,可偏偏没有也不敢去尝试,害怕得要死还装的好像不屑。就像霍尔顿面对电梯人近乎开玩笑似的问他要不要妓(ji)女,他紧张得心脏都要崩裂了,还若无其事地答应。只为了在比自己年长的人面前表现得好像长大了。妓(ji)女到了房间却什么也不敢做,扔了钱过去叫她赶紧走,看他那么好欺负,又敲诈了他5美元,他满心懊悔又无可奈何。

有些时候不是不喜欢,而是故作叛逆的样子,好显示自己的“成熟”和与众不同。越是流行什么,越鄙视什么。也许不是事物本身让人鄙视,而是整个社会环境让还不成熟的我们整个思想对那些自认为愚蠢的人们喜欢的事物持一种消极态度。我们可以看到,霍尔顿对所有流行的、新的事物都不感兴趣,他一心想到公园里去找他的妹妹菲苾,给她一张很久以前喜欢的唱片。

可我们决不能说他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只不过当时社会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是健康纯洁的,对所有恶心污秽的东西十分害怕且反感。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他还是一个心怀美好梦想的人,和我们每一个人都一样。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我那无处安放的青春,也许困惑了,也许挫败了,也许灰心了,我们都不曾绝望。我们在生活道路上跌跌撞撞,甚至摔得灰头土脸,但我们相信,梦想会有的,快乐会有的,成功或者理想什么的,都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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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可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齐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十分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齐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可是是一尊用榔头就能够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仅有自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明白,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我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我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能够理解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理解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向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我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仅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应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我的信仰吗你会后悔,必须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我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当站在一齐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可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最终,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明白他还活着,她能够释然,她能够渐渐忘记自我以往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感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可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杯具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当是最终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一党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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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粉世家》是张恨水先生的代表作,我入手的版本分为上中下三卷,总共1129字。这大概是至今为止我读过的最长的一部小说了,为自己的阅读量汗颜的同时也很高兴自己能够坚持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读完,因为这对于我来说已经是一个很大的突破了。

《金粉》是一部章回体小说,凡一百一十二回,讲述了一个豪门家族金宅的兴衰史,也可以说是民国时期的百科全书吧,它从“陌上闲游坠鞭惊素女”讲述金家七少爷和书香寒门女子冷清秋的相遇开始,慢慢勾勒出一个家族的倩影,描绘这个以总理为首的金家的人情世故,冷暖炎凉,事态纠纷......最后以“金粉各飘零情场永别”作结,表示一切繁华喧闹终归于无,树倒猢狲散的凄凉之感甚嚣尘上。

人物是一部小说的灵魂,因此我想先来浅谈一下自己对于这部小说中人物的分析。

在谈男女主之前,我想先谈谈金铨金总理。金总理作为金家的最高权威人物,可谓是对整个家庭有着至高无上的掌控权和发言权,然而我在整部作品中却并没有看到他过多地发挥自己的权力。首先,由于他大多数时候忙于政务不在家,因此疏于对儿女的管教,导致了金家四少爷的不学无术、骄奢淫逸;其次,他没有过多干涉儿女的婚姻大事,比如在金燕西和冷清秋的婚事上,又比如在金凤举和晚香的关系中,更不论家中丫鬟小怜的出走和柳春江私奔了;最后是他自己实际上是一个思想较为开放的大家长,这一点看来和同样是家族一把手《家》中的高老太爷不太一样。他虽然好色却不冷酷残暴,虽然开明却对子女缺乏管束,可以说从整体上支撑起了金家上下的运转。在他中风死去之后,整个家族就像进入了雪藏,诸事不顺,人财两空,金粉终也各飘零。因此在我看来,金铨在整部作品中扮演了一个中流砥柱的人物。

金华,字燕西,金家有名的花花公子金七爷。他挥金如土还不思悔改这一点令我很痛恨,然而他也是通过万恶的金钱把一位文雅的清秀少女冷清秋骗到了手,先是买下了落花胡同的一处房子成为了冷清秋的邻居,然后通过珍珠项链和衣服鞋子的轮番轰炸,最后假装自己满腹经纶顺利虏获了清秋。但是男人总是婚前一个样婚后一个样,更何况是金燕西这种胸无点墨,混迹舞场的富二代兼官二代,毕竟他“除了读书之外,没有一件事是不顺心的”。如果说他起初喜欢冷清秋有“二十四分”的话,那么他后来冷落她便有“一百二十四分”,婚后他仍然整日整夜地在外面鬼混,与白莲花白玉花纠缠不清的同时还与白秀珠旧情复燃。最令人寒心的是,在大火后他竟然丝毫不关心清秋母子的死活,一心只期望着秀珠能带着他出洋去德国。最后收到清秋的来信时也并无半点悔恨之心,他的理由是:志向不和。这令我不禁唏嘘:渣男借口多。

冷清秋算是这部小说中的悲剧人物之最了。自身相貌文秀,知书达理,却由于没能抵得住虚荣的诱惑,怀孕之后便匆忙地嫁入金家,一入豪门深似海啊,在人情复杂的大家族里没有一个可以倾诉衷肠的知己,必须得步步小心,事事谨慎,唯一亲近的燕西却只会给她带来无尽的伤害。如果说她在之前还对他抱有希望的话,德国一事彻底伤透了她的心,那时候的她已经看淡了一切,搬上了阁楼,吃斋念经,与世隔绝。小说中我最喜欢她最后写给金家的信,既决绝又不失文雅,既愤懑又不失礼节,真情款款,沉静淡漠,显足了她与这个充满金钱臭味的家族的与众不同的清逸高洁。

而他们俩的爱情在我看来不仅仅是清秋心中一直念叨的“齐大非偶”,家族制度的腐朽是最深层的原因。

金家上下可谓里里外外存在腐朽。金家四少爷每一个都是有着不良习气的公子哥,老大凤举在外花天酒地、赌博嫖娼,老二是个妻管严烂泥扶不上墙,只会跟着大哥混迹于各种宴席,老三色欲熏心,不但收藏名妓的艳照还与各种交际花迷乱酒桌舞场,于是有了这几位哥哥的“榜样”作用,自然也不会“逊色”;小说读到后来才发现,金家的账房存在严重的腐败问题,贾柴两位账房先生做假账侵吞了巨额财产,然而这些假账居然从来没有被金家人发现过,虽说大门大户里存在这样的一些小恩小惠实属正常,但是“点滴汇成河流”啊,金家的由盛转衰正是从这一点一滴开始;此外,不得不提到金家的翠姨,她在金铨死后不久悄悄逃跑,这就不知道以前从金铨手中骗了多少钱才跑得如此心急......

《金粉世家》以家为本位来叙述,通过对金家由盛转衰直到金粉各飘零的描写,不仅是对金家败落的惋惜,还深刻揭露了封建家族制度的弊病,奏响了一曲家族制度的挽歌。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部作品与《红楼梦》有着很多相似之处,都是讲述一个豪门大家族由兴盛到逐渐衰败的故事,小说里的金燕西也活脱脱是一个民国贾宝玉,而冷清秋娇弱多病的形象也像极了林黛玉,金家那群纨绔子弟更是与《红楼梦》中贾琏等好色之徒是一路货色。《金粉世家》有对《红楼梦》的继承,当然也有发展,这种发展在于它把时代特征完美地融入了小说中。比如民国时候人们的思想更加开放,主张婚姻自由,在小说中金冷的婚姻,柳春江和小怜的婚姻,吴蔼芳和卫先生的婚姻以及梅丽和谢玉树的将来时的婚姻无一不是自由的;这种开放的时代特征促使张恨水先生摆脱了《红楼梦》中男女主没能在一起的封建悲剧的束缚,大胆地把家族和言情合在一起,创造了男女主顺利地走到一起之后发生的悲剧。正是最大的悲剧不是我和你没能在一起,而是在一起了才发现我们并不是对方想象中的那个人。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认为张恨水先生的这个突破是很有进步意义的,直到放在今天也是如此,你看现今很多偶像剧都通常都只是演到男女主最后排除千难万险成功在一起了就大结局了,并没有对其婚后生活的进一步描述,显然跟通俗小说大家比起来还是相形见绌的。

最后,我想谈谈这部小说里的一个重要思想——佛教的色空思想。从表面上看,小说里的金太太一心向佛,时常念经,最终还住到了西山静心修行,当然还有冷清秋也向往这种沉静淡雅的佛教修身行为,我认为这是这个喧嚣浮躁家族里的另一个极端和反衬;从深层来看,金家的由兴到衰,昔日光鲜亮丽的豪门贵族如今一切终归于虚无,这实际是一种中国式悲剧:时间的长河能让所有美好的事物都消逝,即由色到空。金家的毁灭原因是男人的好色与纨绔,更是整个家族毫无节制地挥霍与堕落......

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

三国时魏国有一文人叫繁钦,他在《与魏文帝笺》中言:“咏北狄之遐征,奏胡马之长思,凄入脾肝,哀感顽艳。”指的是歌声的哀婉凄恻,使愚蠢的人和聪明的人同样受到感动。读了哈代的《苔丝》就是这种感觉。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现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优秀的方面:美丽,纯洁,善良,质朴,仁爱和容忍。苔丝的灵魂是纯洁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资产阶级的道德面前,她却被看成伤风败俗的典型,奉为警戒淫荡的榜样,是侵犯了清白领域的“罪恶化身”。丢下《苔丝》一书,眼前那个历经磨难,失身而又杀人的女人,却使我想起它们,想起我喜欢的两件事物:黎明与茶花。黎明,如处子的皮肤,光洁润滑,在明与未明之际,透着希冀与光亮;有一种茶花,叫“雪塔”,她洁白肥硕,细腻如瓷,在寒冷的季节里,傲然怒放,在出尘与入世间,清丽如水,独自芬芳。也许他们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觉得它们同出一处,那便是纯洁。正因为这一点《苔丝》的故事才更凄凉。

苔丝为什么会有“哀感顽艳”之能呢苔丝的“哀”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

毫无疑问,苔丝的“哀”首先是“社会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说是以其故乡威塞克斯为背景的。19世纪中期英国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侵入农村,面对工业文明带来的后果,哈代作为一个人道主义着者,心灵受到强烈冲击,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恋古老的宗法文明,痛恨工业文明对人们和谐生存状态的摧毁。《苔丝》中,哈代对当时工业文明对乡村的冲击进行了全景式描绘,然后以苔丝家作为个体农民的缩影,深入展现人们在物质困境中的痛苦挣扎。社会悲剧是人同社会环境的冲突造成的。

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这位弱女子,尽管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家贫如洗,经济拮据,负担沉重,她处于低下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哀”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悲剧。

苔丝能哀感顽艳的第二个原因,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

苔丝在绿草如茵,风景如画的乡野里长大,尽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时代的苔丝内心是明朗,欢快的。她热爱生活,敢于面对一切困难,为了维持家庭,不惜牺牲自己。苔丝一生都是强权和暴力的受害者。亚雷之所以敢称霸四野,为非作歹,为所欲为,不仅因为他有钱,有势,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法律的保护。社会和法律都认为侮辱和迫害苔丝的人是正当的,而受迫害的苔丝则是有罪的。苔丝一生都必得逆来顺受,忍受含垢,不能自卫,而当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起来自卫的时候,“’典型’明证了,埃斯库罗斯所说的那个众神主宰对于苔丝的戏弄也完结了。”苔丝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祭坛上的祭品。苔丝的悲惨遭遇,社会对苔丝的不公正,表明了资产阶级法律的不仁道和虚伪。

苔丝的“哀”,在社会制哀的总前提下,同时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仅有客观的而且还有主观的,亦即说不仅有外在的,而且还有内在的。

我们在论及了苔丝“哀”的诸种社会因素之后,还应该指出的是造成她痛苦,不幸的还有其自我的原。苔丝是勇敢的,她敢于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却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这又表现了她性格软弱的一面。

她“根据陈腐无聊的习俗,布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体和声音”,用“一堆使自己无故害怕的道德精灵”来恐吓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间,“老是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领地”。这种静观的结果,必然造成她内在的自我折磨和谴责,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难,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强烈。这种“灵魂有罪”,使她负疚,自责,使她即使被克莱无情抛弃,也认为是自己的罪过,默默忍受命运的摆布。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受制于它的道德准则,毫不留情地责难自己;她在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的同时,又囿于它的观念成为传统维护者。故而说,苔丝哀婉的美学特质在社会制哀总前提下,又属于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爱心教育读书心得总结感想

《爱心与教育》是著名教育家李镇西老师的代表作,细心研读,在感动之余常常受到很多启发,作为教师,应该多读书,读各种各类的书籍。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爱心教育读书心得总结感想,欢迎大家阅读。

《爱心与教育》深入浅出、亲切感人的教育,“爱学生,就必须善于走进学生的情感世界,就必须把自己当做学生的朋友,去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我们对学生的爱,不应是居高临下的‘平易近人’,而是发自肺腑的对朋友的爱。”这是李镇西老师教育事业永不言败的最后一道防线。书中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有的都是李镇西老师对学生的那种潜移默化的爱,这种爱充盈着整本书,也冲击着我的个心灵世界。

李老师在书中提到:“爱是打开学生心灵之门的金钥匙。”因此我们应该给学生以爱,这种爱不是高高在上的平易近人,而是拿他们当朋友的朋友之爱。当看到李老师与“后进生”万同的故事时,我是如此感动。作为一个老师,能够对一个学生费如此大的心思,那么什么样的学生不会被感化呢?反思我的工作,我要学习李老师善于锻造"优秀学生"的卓越人格;实施民主科学与个性化教学,把更多的关注投向"后进生"。像李老师那样,怀着强烈的人道主义情怀,给"后进生"们以心灵的呵护,帮助他们树立起人的尊严,设法唤起他们向上的信心。我把李老师书上提到的马特洛索夫的一句。

格言。

铭记于心,"让人们因我的存在而感到幸福!"既要让自己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是如此的伟大,对祖国、对社会、对学生是如此的重要。也要让学生有这种感觉,帮助他们认识生命的伟大,找到生存的意义。指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在生命的舞台中演绎好自己的角色!让不同的人在不同的角落发射出不同颜色的光芒!

在新课程改革的今天,学生不仅要学会学习,还要在实践中学会发现、创造。这就要求教师关注每个学生:不偏爱分析能力强的优等生,不歧视具有实践创造能力的中等生和后进生。老师们,不同爱好的学生不可能都成为具有成功智力的人,但是,如果老师能针对学生的差异进行教学,“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就能充分体现,成功智力的学生也会大大增加,“个性+特长”的学生也会不断涌现,社会所需要的成功智力的人才才会层出不穷。

爱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没有爱的教育是苍白的。但只要我们用心感受,爱就在我们身边。作为一名教师,要用爱心滋润童心,我们的爱则爱在平凡中,爱在点滴之处读了《爱心与教育》,我深刻认识到,教育学生,需要的是罗森塔尔的期待效应;需要的是李镇西老师的那份坚持。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要为学生打造一个精神家园式的班级,关注每一个学生,带给学生希望、力量、光明、自信……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去创造自己灿烂美好的明天!

花了一些时间,终于把《爱心与教育》读完了,良久无言。我想,自己内心的感受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不是“感动”,而是“震撼”!这不是坐在书斋里的玄妙之思,不是讲席上的高声布道,而是从血管里流出来的文字,是被汗水浸泡过的文字,是蘸着泪水与欢笑的文字,每一页都写着这样的字眼:“爱心”、“良知”、“思考”、“责任”、“忧患”

这是我一直在寻找的文字:没有屠龙的玄虚,没有弄巧的文笔,没有油滑的高调,没有剪切的痕迹这是我所熟悉的文笔:朴素中闪烁着华美,流畅中渗透着忧虑,峻急中深藏着思考,舒展中流动着智慧这样的文字是生活之树上最大的果,实践的枝头最美的花!一个教师,能够做到书里面所写的这些已经相当不易了,在做到这些的同时,又能够有丰厚的理论素养,能够以一种高度的自觉意识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就更属凤毛麟角!

《爱心与教育》应该怎么读?我以为,应该带着自己的心去读,带着自己的梦去读,带着自己的实践去读,带着自己的思考去读。时时反观自身,反观自己与镇西师之间的差距,我们才能走出浅薄,走出自满,走近学生,走进教育!感受很多,难以一一述及,这里选一则印象最深的故事和一点思考,算是给自己交上的一份沉重羞愧的答卷。

《爱心与教育》最能打动人的故事是什么?是每天煮给汪斌的鸡蛋,还是特别感人的。

生日祝福。

是宁玮带给我们的感慨,还是对伍建的那份爱传递给我们的感动都是,但是最能打动我的,毫无疑问,是万同的故事。在我眼里,一个教师“制造”一个感人的场面并不难,师道中不乏煽情高手,但一个教师,能够长期地像李镇西老师对待万同这样地对待一个学生,难!这份长达五十页的转化一个学生的教育手记,是我迄今为止见到过的最翔实最感人的后进生转化手记。在阅读过程中,我不断地被感动,不断地在想,我有多少耐心来对待万同这样的学生,来对待他身上的这些让人难以预料的反复这么一问,羞愧无比!在万同的身上,我看到了转化一个差生到底有多难,更看到了一个为人师者的爱心、耐心、信心。万同的每一点变化,无论是朝哪个方向,都牵动着老师的心,而万同身上所体现出的反复,足以考验最有耐心的教师。

李镇西老师不论是对“后进学生”的转化,还是对“优秀学生”的培养,李老师的爱无不渗透其中。他到底有怎样的魔力,缘何让学生们对他终生难忘。是高深的思想,是非凡的能力还是独特的个性?这是值得让我认真思索的问题。是啊,一个专业知识扎实,人格魅力不同寻常的老师也许会吸引学生,让学生去敬畏他,喜欢他,但能够达到李镇西老师这样跟学生成为一生的知己的老师却为数不多。当一位老师开始真正爱自己的学生的时候,他就会凭借这种深深的爱,去注视他们成长中的每一个细节,去感知他们的苦恼和困惑,甚至为解决这些问题而费尽心血。正如他所说:“素质教育,首先是充满感情的教育。一个受孩子忠心爱戴的老师,一定是一位富有人情味的人。”

爱学生,不是挂在嘴上的。

口号。

爱学生就必须善于走进学生的精神世界,善于去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苏霍姆林斯基曾在《巴甫雷什中学》中这样说过:“每个孩子都引起我的兴趣,总想知道,他们的主要精力倾注在什么方面,他最关心和最感兴趣的是什么,他有哪些快乐和痛苦等等我的小朋友圈子一天天扩大,并且像我以后才意识到的那样,连我不曾教过课的那些孩子也成了我的朋友和受我教育的了”他因自己小朋友圈子的扩大而兴奋,因走到小朋友的心灵深处而带给他们快乐,而感到无比幸福这些不是凭借功利性的目的而做教育的人所能真正体会到的李镇西老师曾经这样写道:“我们可以得到一个朴素的真理——教育者的尊严是学生给的!”他所做的一切,证明了这句话的价值我想说,教育者的快乐也是学生给的一个真正走进学生心灵世界的人会把学生的幸福当作自己的幸福,把学生的不幸当作自己的不幸。

几年的教学,让我渐渐明白,老师的行为在学生们的心里会种下怎样的印象。以前我的两个课代表喜欢冲着那些学习后进的学生大喊大叫,我发现之后并没有当着大家的面批评他们,而是先让他们停止叫喊,然后走到这名看似有错的学生跟前轻轻地询问缘故。之后我的课代表意识到他们的这种做法并不能顺利解决问题,反而会把矛盾激化,她们不但向我承认自己做得不够好,还提出了创新性的解决办法。一次。

日记。

中,他们曾这样写道:“长大之后我也要当一名教师,当我的学生犯了错误时,我不是先去责骂他,而是先问明原因,然后虚心地教给他解决问题的正确办法。”知道到他们能这样想,我很欣慰。

在独生子女日益成长为社会建设者的同时,我们才渐渐发现他们责任感的缺失和爱的缺乏。真诚与善良似乎在这个社会成了一种无能的表现。看看时下充斥的书籍,多半是为升学而准备的辅导书,其次是幽默故事书、漫画书,真正净化学生心灵的书籍少之又少。随着年龄的增大,他们懂得如何张扬个性,而不知如何感恩父母;他们知道要考上大学,却不知考上之后该做些什么;他们明白要踏实工作,但方向在哪里却从来都不明确。这分明是一种责任心与爱心的缺乏。现在国家意识到了这一点,开始实施素质教育,我们作为教师恰好可以抓住这个机会,教会学生如何去爱,爱世界,爱国家,爱校,爱家,爱父母,爱自己,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只有在一个充满仁爱的大环境里,我们的班级才会更加团结,学校才会更加繁荣,家庭才会更加和睦,社会才会更加和谐,才不会让那些正直善良的孩子走上邪路。

李老师的教育手记,让懂得了理解的微笑,平等的交流,内心的宽容,真诚的关怀,不仅仅是为了当一名好老师应该这样做,而是发自心灵深处的爱的驱使,让他自然而然地去做一切。正如李老师所说“爱心与童心”是我教育事业永不言败的最后一道防线。他把教育事业当成自己的事业,把带给学生一生的幸福当成一生的追求,凭着对教育的一份执著,对爱的一种坚持,把幸福与快乐送达每一个孩子的心中。我们会以李镇西老师为榜样,努力做教育这趟列车上的爱心传递员,让真诚、善良、友爱陪伴学生走过以后的人生旅程。

一个真诚的教育者同时必定又是一位真诚的人道主义者。素质教育,首先是充满感情的教育。离开了情感,一切教育都无从谈起。

这些是我在看李镇西名著《爱心与教育》的手记一中所摘抄下来的句段。李老师是我最崇敬的名师之一,今读了他的《爱心与教育》的手记一,我更是对他万分崇敬。在“手记一”里,李老师所具有的一颗童心令我仰慕,李老师对学生的爱心更是令我震撼!学生生日时亲手送上的一本书、一张贺卡、几句诚心的祝福,为学生办生日晚会,跟学生一起举行篝火晚会,一直关注高考落榜学生宁玮……令学生感动的同时,也折射出了师者崇高的师德风范,然而李老师却把这一切说成是“在还学生的债”,这是何等的难能可贵!

“爱学生,就必须善于走进学生的情感世界,而要走进学生的情感世界,首先就必须把自己当作学生的朋友,去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李老师是我们的楷模,值得我们每一个为人师者好好地去学习。李老师所采用的一连串教育方法更是令我茅塞顿开,受益无穷。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以李老师转化你的成功事例为榜样,以苏霍姆林斯基说的:“一个好的教师,就是在他责备学生的不满,发泄自己的愤怒的时候,他也时刻记住:不能让儿童那种‘成为一个好人’的愿望的火花熄灭。”为指导思想,耐心地去对待我的任何一个学生。

整篇文章里,没有华丽的辞藻装饰,没有惊天动地的伟大壮举,全是记载着李老师与他的学生们之间发生的最平常的事,可这些事又极其的不平凡!给学生送上生日祝福,为贫困学生捐款,这些我们大多数老师也做过,可是有几个能像李老师这样几十年如一日地坚持下来?而且我们有几个能做到像李老师这样对学生是一种纯粹的、不带任何功利目的的爱呢?大多时候,我们老师对学生的所谓“爱”,是否建立在某种“功利性”的成分上呢?这些值得我们好好地去反思。

“玉不琢不成器”!每一个人都是一块璞玉,如果你不经过一番“精雕细刻”,就算你天赋多么的高,也不可能变成一块玲珑剔透的好玉。这是我看《爱心与教育》手记三“锻造卓越人格”得出的最深刻的感悟。手记中的程桦、杨嵩、黄金涛分别是不同类型的孩子。程桦爱好广泛,学习非常优秀,可性格内向,不爱说话,胆子小;杨嵩脑子灵活,悟性很高,可很“调皮”,上课时有些“不务正业”;黄金涛自控能力较差。针对他们的性格特点,李老师采用了因材施教的办法。对于程桦,李老师从谈心入手,推荐书籍作铺垫,一步步引导他有意识地锻炼自己的能力,逐步向树立远大志向发展;对于杨嵩,李老师从引导他战胜自我开始,逐步过渡到锻炼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对于黄金涛,李老师则发挥了“日记”这个教育载体的作用,让黄金涛用日记记下自己的心路历程,通过不断地总结、反省来达到教育的目的。经过李老师费心地调教,三个人都渐露出耀眼的光芒,为他们以后的成材之路作了很好的铺垫。

字读书心得总结感想

文化是经济和政治在观念形态中的存在方式,是人类精神活动的表现和产物。而长征文化,便是五四以来形成的最重要的革命传统文化之一。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当年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之后,毛泽东同志曾就长征作过如此精辟的总结。红军长征已过去了七十年,但长征精神依然鲜活地留在人们心中,鼓舞着我们每一人。

我是一名普通百姓,在我青少年时期,就熟悉了红军的事迹,特别是会泽扩红更加耳熟能详,随着年龄增长,这种情结愈发强烈。在我眼里,红军能完成历史记录上的第一次的长征,每一位红军将士都是英雄好汉。连外国人斯诺?索尔兹伯里都高度评价了红军长征。没有长征,就不能保存我们的党,我们的人民军队和革命根据地,就不会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的胜利,也不会有新中国,更不会有现在改革开放的成就。

饮水思源,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也是我们纪念红军长征的动力,在红军长征七十周年之际,我们用自己的方式举行纪念活动,缅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就是为了把这感动一代代人的革命精神发扬光大。

有人可能会认为,当年穷人参加红军是为了有饭吃。确实是有这样的人,但是他们当了红军以后,其信念就不只是为了吃饭。我们在长征七十年后的今天,仍然能深深地感受到红军长征的艰苦卓绝和巨大牺牲,送郎当红军绝不仅仅是为了吃饭而去的,而且有一些红军将领就出身于书香门第,家里有饭吃,他们就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大众的解放扛起了抢。

假如仅仅为了吃饭,你就无法解释这样的故事,红军长征到咱们云南时,有12位红军伤员被敌人抓住了。敌人说,只要你们不当红军了,就可以放你们生路,不杀你们,但是这几位红军战士个个坚强不屈,敌人没有办法,就把红军伤员带到半山腰一个深不见底的地下河洞口,把前面两个伤员推到山洞里面,在后面的10位红军就说:不用你们推,我们自己跳。当地群众后来把这个洞叫红军洞,这个事迹刻在那个洞口的碑上。

我觉得,红军作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在那个年代里,承担起了自己的历史责任。这种历史责任感,最值得我们纪念,也是今天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最需要的。

什么样的精神让我落泪?那就是宁可牺牲自我,去保全集体的团队精神。从资料上见到当年红三十四师师长陈树湘率部队为红军垫后。掩护主力队伍撤退以后,他们只剩下四五百人。等到他们撤退的时候,湘江已经被国民党封锁了。他们又饿着肚子翻山越岭退回到湘西打游击。撤退途中,陈师长腹部中了敌人的子弹,他命令其他的战士撤退,自己来掩护,不幸被敌人抓住。敌人非常得意,在抬着他去邀功的时候,陈师长把自己的肠子掏出来扯断,最后壮烈牺牲,年仅29岁。这个故事让我流泪,长征中还有许许多多的红军战士为了大部队的安全,牺牲了自己,如果一支军队,一个民族拥有这种精神,那就无坚不摧了。长征精神是一个宝库,过去,现在和将来都能让我们受益匪浅。

如果要问我,纪念长征的感悟是什么?我们今天纪念红军长征,已经没有了战火纷飞的氛围,七十年前艰苦程度甚至超乎我们的想像,但其精神却会永远激励着我们。毛主席曾说过: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艰苦奋斗几十年如一日,这才是最难最难的啊!我想,人生可以平谈,但不能虚度光阴。这就是我的最大感悟。我们今后要继续发扬红军长征精神。遥望着眼前的山山水水,眼前总会浮现长征中一个个鲜活的面容。今天的纪念活动远远无法表达出我们对红军的崇敬之情。

夜,静静地夜。窗外已是万籁俱寂,群星璀璨的夜空中挂着一轮金灿灿的圆日那树枝上的猫头鹰,正睁大眼睛,准备抓一只珍惜美味般的田鼠。喧闹了一天的城市在夜幕下变得格外宁静。与此时,我正躺在床上久久难眠,我的脑海里不断地浮现红军战士过雪山、草地那雄伟壮观的场面,心里不停地称赞他们的坚强意志,不禁思绪万千,心潮澎湃。

那是一个酷暑难耐的暑假。登山的那天,天好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那天爸爸和妈妈正好闲得没事做。于是,我们全家决定去爬那生长着郁郁葱葱的树木的紫荆山。

来到山脚下,望着那弯弯曲曲的山路,我不禁有此忘而怯步。但在妈妈的鼓励下我还是开始爬起山来。

刚开始,我还信心十足地小跑起来,还一边看风景,还一边哼着歌。可到了后来,却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了,才走了一小会儿,就气喘吁吁了。刚才爸爸妈妈还被我甩得老远,现在都有已经快追上我了。我不禁有些泄气了,但还是靠最后一点力气在两边悬崖峭壁间,气喘吁吁地走着。

到了半山腰,我已累得满头大汗,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心里早已打了退堂鼓。

善解人意的爸爸看出了我的心思便语重心长地说:你的意志太软弱了,如果当年的红军像你这样,还会有今天的新中国吗?那时年幼的我,我的心里有些不服气,并不知道红军是什么,嘴里说:那又怎么样?便怏怏地下山了。

今天,我读了毛主席的《长征》,终于知道了红军具有的坚强意志,想到过去的事,脸不由自主地烫了起来。

读书感想心得_

名人名言、四书五经、古诗词句中都有人们在学习语文中得到的启示、感悟。《弟子规》中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三字经》中让我们了解了世间万物、人之本能;“半部论语治天下”,《论语》也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学习和做人的态度。职场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感想心得范文大全材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语文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只要你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它哦!

在某店的招牌上,语文也藏在里面。店主如果希望生意做得红火,在店名上也是下了一番功夫的,想让店名有个好寓意,语文就在这儿派上用场了。某商品的广告词,幽默又有趣。比如眼镜的广告:“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为了保护您的心灵,请给窗户装上玻璃吧!”这也引用了语文的智慧,使语文增添了几分情调。

生活中也处处彰显着语文的魅力,人们都酷爱这些“小语文”:“上边毛,下边毛,中间一颗黑葡萄。”这既是一句顺口溜儿,又是一句谜语,妙极了!正是这些有趣的“小语文”,引发了人们对语文的兴趣,感受到了语文的魅力所在。

名人名言、四书五经、古诗词句中都有人们在学习语文中得到的启示、感悟。《弟子规》中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三字经》中让我们了解了世间万物、人之本能;“半部论语治天下”,《论语》也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学习和做人的态度。语文个人类的启示也不少!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句话给人以学习上的启示。从这句话中,我体会到对求知要有正确的态度:要实事求是,不要不懂装懂。不懂的问题就要向老师请教,懂了的也要反复地记熟,这样才能学得更好!

广告词也给了我启示:广告词的创作者,往往在阅读过书籍后,有了思维新颖的素材,才能创作出耳目一新、吸引消费者的广告词。所以,想让创作的东西新颖,必须与语文交朋友,将它运用到生活中去。

生活中确实处处有语文啊!我们的生活离不开语文!

平淡如水的生活似乎永远波澜不惊,然而我们总是能发现可以改变我们思想的层层海浪。在这个暑假,我感受到了来自生命的震撼。

一本书额仑草原上悠长凄怆的狼嗥是生命最美丽的悲歌;深沉、智慧、不屈的草原狼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生命!

一本《狼图腾》,让我第一次为人类而悲哀,面对着这些勇猛睿智、桀骜不驯的生命,自恃拥有最发达大脑和最先进武器的人类却如此渺小。还记得那只小狼吗?当它为挣脱铁链而近乎活活勒死自己时,它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回到狼的世界!小狼为了自由和尊严付出了最大的代价——死亡,然而它的死是草原上最壮烈的死。它就像华莱士,用最后的生命吼出了自由!

一个笑容几声巨响,五十二条生命飘向了天国……。

不知是不是老天注定要让伦敦承受大喜大悲的巨变,发生在伦敦地铁与公交车上的悲剧使伦敦人脸上因申奥成功而带来的笑容瞬间凝固。我猜想,伦敦人的泪水将汇成第二条泰晤士河,河水中浸满苦涩。但我错了,一个笑容告诉我,我错了。那是一名参加救援的伦敦市民,他浑身血污,身边就是一具肢体残骸。面对镜头,他的声音无比坚毅:“我们不会被吓倒和打跨的!我们不会让摧毁伦敦的企图得逞!”他的脸上闪过一似笑容,一个含泪的笑容,一个坚毅的笑容。

这是我所见过的最美的笑容,我终于理解了伦敦人对生命的另一种解释。只要有这个笑容,伦敦就不会被摧毁,人类就不会被摧毁!

别人眼中,我的暑假如此平淡,只有我知道它的波澜壮阔。这一份份生命的震撼,带给我的是对生命的思索。

文章讲述的是,在当时社会里,存在许多公开的“人市场”,各色的男女小孩都在此拍卖未来。有的或许是被骗来的,有的或许是被拐来的,有的更是被亲人卖来的。作者看到了一个标价为七毛钱的女孩,由此猜想她黑暗的未来。

回想起自己的不珍惜,不成熟,不懂事,人生就如流水般滑向昨天。梦该醒了,要懂得珍惜生命。错过的花季,仅能在耳边回响,黑暗的社会,吹熄了女孩的幸福,但,我们正值浪漫年华,更应铸造精彩人生。

生命如……。

海伦凯勒记述的是一个真实的、感人肺腑的故事。它介绍了美国盲聋女学者海伦凯勒的一生,她从小就瞎了眼睛,而且又失去了听力,可她凭着超人的毅力,学会了讲话,并且学会了五种语言文字,为人类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一个盲聋残疾人,为何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如果海伦屈服于不幸命运,那么,她将成为一个可怜而无知的人。然而她并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精神,走完了自己光彩的人生道路,成为一个知识广博、受人尊重的人。

读完这篇文章之后,我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能不能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平时,有些人总是以条件差呀,困难多呀为不能取得成就的理由。但是,和海伦相比,这些条件又是显得多么微不足道呀!一个人只要胸怀远大的目标,并且为这个目标去不懈地努力奋斗,就不会为不理想的客观条件所束缚,就会拥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能发挥自己的潜能,胸有成竹地去获得成功。

爱迪生他们为我们做了圆满的回答,她(他)们的人生道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我觉得海伦凯勒、路,就是我们应该走的路,也是我所想要走的路——一条奋斗、拼搏之路!

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屈服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捕到的是不是完整的一条鱼,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追捕那条马林哈鱼的过程中充分的体现出来了。

《老人与海》成功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写这篇文章的作者也因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名叫圣地亚哥的古巴老渔夫,他独自一人出海打渔,经过八十四天仍然一无所获,及至八十五天,他终于钓上一条大马林哈鱼,然而这条鱼的力量过于强大,老人历经艰辛在茫茫大海上经过三天较量,才终于至服了大鱼,因为大鱼庞大无比,根本无法拖上船,他把大鱼捆在渔船的一侧,在归程中一再遇到鲨鱼的袭击,老人奋力对抗鲨鱼,但最后留给他的只有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海明威在这里塑造的老人是一个悲剧的英雄,虽然他最终只得到了一副鱼骨架,但他是一个精神胜利者,他说:‘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的向限度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圣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失败还是成功,都值得我们学习。

海明威通过对老人与大马林哈鱼、鲨鱼和大海的搏斗以及大量的内心表白,表达了他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自然法则是人类力量不可抗拒的,我们崇高的人对大自然不屈不饶的斗争,也要崇高的人与自认和谐相处。

:文字自然朴实,打动人。

读书心得感想

从xx年秋季开学至今,我们学校的高一级语文科备课组把课外读写当作学生的一项常规作业来开展。各班语文老师组织指导学生进行每周定量的课外阅读、写读书笔记,开展多阅读佳作经典、勤练笔、人人争当“读写之星”的活动。学生根据老师推荐的阅读书目,每周完成课外阅读20xx字以上,摘抄、写读书笔记800字以上。每周教师要检查学生的课外阅读情况,批阅学生的读书笔记。我们给活动定个主题:多读书,读好书,让生命溢满书香。目的是加强学生课外阅读积累,培养学生良好的读写习惯,不断提高学生的阅读品位和写作水平。上学期,高一级已经开展了两次“读写之星”的评比活动。从学生写的读书笔记来看,绝大部分学生能够始终如一坚持做好,而且越来越认真、重视,取得的效果还不错。

关于这项常规作业的安排,我们是考虑到一些现实情况,如下。第一,高中三年的语文阅读写作教学要有一个总规划、统筹,从高一起就抓好阅读写作,强化阅读写作训练,一直持续到高三。第二,金中的学生一贯重理不重文,平时,学生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数理化学习中去,无暇光顾经典名作,相当一部分学生阅读面狭窄,缺乏积累,思维较简单,看问题不透彻,没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起文章来,语言干巴,内容空洞。阅读的贫乏,带来了明显的后劲不足。第三,高考能上130分以上的极少,一些语文尖子生的高考成绩就集中在125到129分之间,这是一个瓶颈,从阅读写作入手,也许能突破这个瓶颈。

基于上述的情况,我们规划好三年的阅读教学,在抓好课内阅读写作的同时,引导学生广泛地进行课外阅读,扩大阅读量,注重素材、语言积累,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下面是我们阅读写作教学的一些策略和做法。

第一,课外阅读与课内阅读相结合,力求使学生“得法于课内,得益于课外”,以课文为例子和凭借,教给学生一些阅读方法,举一反三,迁移和延伸到课外阅读,提高语文能力。

第二,在抓好课内阅读写作的基础上,引导学生进行大量的课外阅读,鼓励学生多读经典名作,多作探究性和创造性的阅读,提倡多角度的、个性化的阅读,“除了‘为高考而读书’,适当保留一点自由阅读的空间,让自己的爱好与潜力在更加个性化的相对宽松自由的阅读中发展。反过来,人文素质高了,也是有利于考试拿到好成绩的”。多写读书笔记,持之以恒,一直坚持到高考前夕,因为,语文不同于数理化,其结构不是逻辑性、阶梯性的递增,而是潜移默化、循环滚动的,有如水中养鱼,积以时日,方见成效。若能长期保持学生对阅读写作的兴趣,让他们养成良好的读写习惯,有了良好的`语言积累和语文素养,加上得当的做题训练,高考拿到好成绩不是难事。而语文尖子生的高考成绩的突破也在此举。

第三,规划高中三年的阅读教学策略,整体考虑、分段安排。具体说来可分三个阶段。

1、高一学年进行个性爱好探究性阅读。也就是说,从学生主体发展的内在需要出发,对学生的阅读范围、角度和思路等方面少干涉,甚至不干涉,即由着学生“性子”选择阅读对象。这种个性兴趣探究性阅读,目的是锤炼学生的自主探究性阅读习惯和方法,为其日后深入地自觉地学习语文锤炼基本功。在这一阶段,特别需要教师有一定的魄力,即要敢于“放手”,敢于放开。当然,说是由着学生“性子”阅读,并不等于放任自流。阅读进度,阅读数量等等都要由教师精心策划,最终要求学生形成读书笔记。否则,阅读会成为“放羊式”阅读,高兴而起,无果而终。

2、高二学年,教师指导探究性阅读。高中生面对的是高考,所以其阅读就不免带有很强的功利性。学生要实现高考的理想,光靠个性阅读是不够的,还必须建立阅读层次序列。所以,高二学年教师的指示范围阅读是非常必要的。教师要借助第一学年个性阅读已经形成的探究习惯和方法,促成学生的阅读成为自觉;要让学生的视线收缩到老师指示的体裁上,并要求他们把兴趣爱好阅读的经验自觉地加以运用;并且要引导学生基本定型对各类文体的阅读技法,尽量使学生参差不齐的感悟能力、认识能力趋于统一。

3、应考探究性阅读第三学年直接为高考服务,要求学生把已锤炼到手的探究性阅读本领,针对高考阅读题进行探究性阅读训练。高考阅读试题的答案虽然是开放性的,但仍然有很大的限制,尤其是受文章思想内容、作者观点态度的限制。因此,必须要求学生依题意答题,并且总结出一套解题“程序”,尤其是对解题思路的总结尤为重要;且使其答题逐步趋于科学化、规范化。规范阅读和规范答题可以说是高三学年的主要任务。当然,后两学年也并不排除个性兴趣阅读,最好是能把两者有机合理地结合在一起,这是培养高分层生的关键。

第四,引导学生贴近文本阅读,强调文本细读,在反复的阅读、揣摩、涵泳、体味、理解中提高阅读能力。

读书心得感想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古人的话是有道理的,可见读书的重要性。接下来就跟本站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关于关于读书心得感想吧!

《威尼斯商人》是英国伟大的戏剧家莎士比亚写的四大喜剧之一。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在威尼斯生活着很多不同经历,不同品格的商人。故事的主人公就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他的名字叫:安东尼奥。他聪明、勤奋、慷慨大方,博得了大家的信任。所以事业发展很快。最近又一批买卖即将成功,这使他万分高兴。

这时,安东尼奥的朋友巴萨尼奥,正匆匆走来,原来他深深的爱上了鲍西娅公主,想去求婚。但他觉得只有自己穿上最好的衣服才能和公主相配,但他现在很贫困,因此只好向安东尼奥借钱。安东尼奥答应了朋友的请求。但他全部的财产都在货船上,但货船还没有到岸。那么只有向夏洛克借钱了。夏洛克是一个心胸狭窄、贪图小便宜的人,他一直很嫉妒安东尼奥的才华。当他得知安东尼奥要向自己借钱,心中暗暗高兴。于是,在条约里写到:“如不按时还钱,就要从你的身上割下一磅肉。”安东尼奥冒着生命危险答应了。巴萨尼奥和鲍西娅结婚了。但是,一个坏消息传入了他们的耳中。安东尼奥的船队沉没了,夏洛克逼他马上还钱。但安东尼奥现在一贫如洗。夏洛克把他告上了法庭,准备按条约上说的去做。

在法庭上法官说:“你只能从他身上割下一磅肉,不允许有一滴血,要不然你就是违约。”可夏洛克根本做不到。最后法官判夏洛克败诉,并把他财产的一半分给安东尼奥,另一半归国家。事后,安东尼奥才得知那个聪明的法官就是鲍西娅装扮的.为了救朋友她想出了这个妙计。不久大家得知了一个好消息:安东尼奥的船队并没有沉没,现在已经抵达港口了。我被莎士比亚小说里的每一个情节所感动,也从中感悟到了很多人世间的道理。从安东尼奥、巴萨尼奥、鲍西娅的身上,我看到了他们都有对朋友真诚、友好的一颗心.为了朋友的幸福,安东尼奥冒着生命危险满足了朋友的需要,为了让朋友得到幸福,宁可牺牲自己。

鲍西娅既聪明又善良,她用自己的智慧,换回了朋友的生命。但是一提到夏洛克,我的心头就充满了厌恶:他心胸狭窄、贪婪、凶狠,世界上难道还有这么狠毒的人吗?我觉得读书可以让我懂得好多人世间的道理,分清善恶,指引我的未来——做一个善良聪明,有爱心的人。

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说过“人的一生只有一个童年”这样一个仅有的、宝贵的童年是怎样度过的呢?与孩子最亲近、相处最多的是父母,我们会给与他们什么样的童年呢?王璐的《蹲下来和孩子交流》一下子就吸引了身为母亲的我,没有什么东西能比父母心中所蕴藏着的情感更为神圣,这种情感就是父爱和母爱,父母是孩子心中最仁慈的法官、最贴心的朋友,是爱的太阳,父母的爱如火焰照耀并温暖着孩子们的心灵,使他们得以健康成长。父母之爱如此之伟大,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经常发现很多孩子对父母之爱往往不以为然,甚至常常产生逆反心理,对父母抱以“敌视”态度,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答案就在于父母没有能让孩子从内心深处感悟到他们的爱,没能同孩子进行正确有效的沟通。那么:父母应该如何同孩子进行有效的沟通?如何正确地去爱孩子呢?这无疑是让很多为父母者头痛的话题。孩子淘气不听话,不爱学习,不懂礼貌,性格害羞,爱撒谎,屡教不改……如此种种,让父母难于应付,万般无奈之下,无名火起就对孩子动辄以打骂,或者变相的体罚,经过这样一翻“教育”,自以为孩子能悔过自新,却成想适得其反,孩子愈加的反判,甚至对你阴奉阳违,以至造成大错,。这样的父母这“爱”无疑是失败的,那么如何才算是正确的教育之法?如何才能做一个合格的父母呢?本书所要告诉我们的正是这一点。父母在教育孩子时,最应该做到的有以下几点之一:

一、要放下权威的架子,蹲下身子平等地与孩子交流,尊重孩子的权利。

二、把孩子当作自己的朋友,适当时放弃那双充满“爱”的手,让孩子健康自由的成长。

三、父母要以身作则,要知道单纯的“言传”往往很难让子女发自内心地完全地接受你的教育,只有父母做出了榜样,孩子才能真正的信服。

四、要能疏导孩子的情绪,尤其是对处于青春期的孩子,要积极耐心地帮助其疏导不良情绪。

五、教会孩子沟通的本领,让孩子主动说话并能正确的表达。这其中,教会孩子自信是最为关键也是首要的一步。

六、常识孩子,告诉孩子:“你真棒”,赏识只要掌握了尺度和方法,那就是最能激发孩子潜能,最有助于孩子成长的教育方法。

七、掌握批语和惩罚的方法,批语和惩罚固然不是教育孩子的最好方法,但如果用得好,也是非常具有效果的。

八、给孩子一个宽容的成长环境,让孩子充分体会你的爱,这是家庭教育最为根本的一点。

蹲下来,对孩子来说是一种极大的关心与理解;是我们关心儿童世界的一种方式;也营造出一种明主、和谐的相互尊重的父母与孩子的关系。放下家长权威的架子,和你的孩子做朋友,让他们拥有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

很荣幸能够参加今天的读书交流座谈会,和大家共同分享读书带给我们的快乐,现就我个人的几点体会与大家交流探讨: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们知道,一个人的一生中之所以能不断提高,与其始终如一的学习是分不开的,所谓活到老学到老。知识是没有穷尽的,坚持学习让人始终处于不败之地。反之,没有知识的不断补充和积累,人便会落后于时代。特别是在现今知识爆炸的年代里,不能接触新的知识便会被时代所淘汰。

1、读书能提供我们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正如高尔基所说,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但是由于工作的限制,我们不能向学生那样坐在课堂里学习,而读书就成了我们最有利的知识武器,通过书本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业余时间,也不受空间的限制,方便的学到新的东西,扩展新的思路。

2、读书开阔人的视野。

书本中的知识可谓是包罗万象,他能拓宽我们的视野,让我们的知识更全面。从而能够更深刻的思考问题,让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游刃有余。

3、读书有助于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在人的成长过程中,有一位良师益友就能起到很积极的作用,书本就是这样的一位。一本好书就如一个好的导师,它能教你如何做人,做一个于己于社会都有用的人。书籍能安慰我们的心灵,使我们摆脱悲哀和痛苦;书籍可以使枯燥乏味的岁月化为令人愉快的时光。书必将各种信念注入我们的脑海,使我们充满崇高的欢乐和思想。

4.读书可以使我们增长见识,不出门,便可知天下事.

5.读书可以提高我们的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以前我的写作能力是很差的,有时给孩子辅导。

作文。

都觉得无从下手,于是我有空时就翻翻儿子的作文书,渐渐的感觉我的词汇就丰富了,给孩子辅导起作文来也就得心应手了。可以说我们是孩子家中的老师,只有我们掌握了丰富的知识,才能很自信的去辅导孩子,才能成为孩子心中的“好老师”。

6.读书可以使我们在竞争激烈的社会立于不败之地,最大的好处是可以让你有属于自己的本领靠自己生存。比如说我们澄合局的赵伯壁、张玉和他们之所以能够成为全国劳模,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就是因为他们平时喜欢读书,钻研业务,善于从书中探索新知识,新技术,经过自己的努力,成为技术大拿,为矿山做出了很大的贡献。那么面对我公司建设百万吨矿井目标的即将实现,随着矿井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必将对我们每个人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认真学习理论业务知识,钻研新技术,练就一身过硬的技术本领,去适应矿山的发展需要,为矿山尽一份力,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总之,读书有很多益处,就等有心人去慢慢发现,它能让你的生活过得更充实,学习到不同的东西,感受世界的不同,让我们一起融入到书的海洋中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矿山的发展做出贡献!

飘读书心得感想

基督山伯爵将他所经历的一切凝聚成了看似简单而又分量十足的五个字——等待和希望。这应该也是大仲马为人处世的一个主要观点,很喜欢这个故事的波澜起伏,虽然篇幅很长,却读来爱不释手,很是急于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样的情节转变。这跟读同样是大巨作的《大卫·科波菲尔》是不一样的感觉,因为个人觉得《基督山伯爵》更具奇幻色彩,有一种带着读者一起去探险的意味,其耐读趣味却跟狄更斯的另一部作品《双城记》有的一拼,同样是失去自由身被无情的监狱关押了十余载,以致于我到现在都很难去想象一个人长时间面对幽闭的话,他的精神世界得经受多大的摧残。

《双城记》里的玛奈特医生面对十八年的冤狱,最后选择了接纳仇家的子孙后代成为其女婿,而《基督山伯爵》里的唐泰斯面对十四年的黑暗,既借助上帝名义做到了替天除恶,也替人世伸张了正义。我相信他们在面对陷害自己的仇家时,良心上是受到了极大考验的,虽然他们的复仇心切,可人性终究是讲感情的,不然医生也不至于成全女儿的幸福,唐泰斯就更不至于放唐格拉一条生命了。只是这一切都给当事人带来了无比的痛苦,今天我还在随心所欲的呼吸着新鲜空气,明天我就不明所以的失去了自由,而这又该向谁讨一个解释呢,这其中没有强烈的求生欲是很难存活下去的。

在这个故事中,那三个害人的人渣都没落得好下场,一死一疯、还有一个破产到落荒而逃,而这也是基督山伯爵出于同情而放了一条生路。其实,整个事件的起因很简单,都只是出于自私而迫害了这个无辜的青年,费尔南是为了得到一个女人的爱,唐格拉是为了得到一个船长的地位,维尔福更是为了确保自己的前途。当然,也别落下了邻居卡德罗斯的见死不救,他的懦弱更是酿成这场悲剧的帮凶,可他却非但不安于最后唐泰斯的报答,更是让自己与劳役犯为伍,并因此葬命于同伴之手。而这其中的命运弄人,又能怨得了谁呢?除了梅塞苔丝,他们谁也没有认出带着面具的基督山伯爵,又或者他们根本就没预料过唐泰斯还会活着吧。

其实,与其说是唐泰斯预谋了这场复仇,倒不如说是这些罪犯自己把不堪的往事全都抖搂出来了,而唐泰斯只是像个魔术师一样稍加点拨了一下,便让他们的本性暴露无遗。不管唐泰斯是化名为基督山伯爵、水手巴森,还是布佐尼长老和威玛勋爵,他们全都是视而不见,只为自我的利益所奔驰着。可事情的发生偏偏就都那么赶巧,是他收养了被买卖的将军女儿埃黛,是他引领贝内代多进入了上流社会,是他让维尔福夫人认识了毒物学......我可以很肯定的说,基督山伯爵不是先知,他只是洞察了人性的弱点,知道人渣总是欲求不满死性难改,而他只需稍加侦探,便有利于复仇的把柄和缝隙主动送入门来。所以善恶自有时机来报答。

另外,唐泰斯的命运之所以能得以改变,还得归功于他那位狱中的好友法利亚长老。没有他的存在,我相信这样的复仇计划实施起来难度系数还是挺大的,因为很多的计谋都需要得到金钱的支撑,至少在巴黎没有如此的奢侈挥霍是吸引不了外界关注,并顺利跻身于上流社会的。当然长老不仅给他提供了一个宝库,更传授了他渊博的学识,这算是在狱中一段美好的友谊时光,而长老的辞世更给他造就了一个脱身的机会。以致于十年后唐泰斯再回到伊夫堡时,当他再次回到法利亚长老的黑牢时,心中唯有数不尽的感激之情。是的,是这位老人像慈父般给了他生的希望,让他在绝望的黑牢中继续坚持着无尽的等待。

大仲马写这本著作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可他对人物的刻画却是很仔细的,不仅有复杂的人际交织的大网,更有对细节描写的深入。在这里,作者更像大千世界的一个旁观者,他能读懂每一个细微动作的变化,暂且不提他对基督山伯爵每一个眼神跟脸部变化的解读,光是写努瓦基耶这个只能通过眼睛来彰显生命力的瘫痪老人,就够我们好好品析一番了。通过这双眼睛的转变,我们能读到在努瓦基耶身上爱憎分明的感情有多强烈,也能读到老人的意志力到底有多顽强不屈,更能读到他对外界的是非有多刚正不阿.......而瓦朗蒂娜也是通过这双眼睛读懂了爷爷对她的厚爱,虽然家门惨遭不幸,可只要这双眼睛给予她支持的力量,她就会一直幸福的生活下去。而这,也很好的诠释并让我相信了,眼睛是人类的心灵。

最后的结尾在我读来,不免有一丝惊奇,唐泰斯选择了跟埃黛一起远走天涯,而梅塞苔丝则选择了隐居。其实这样的安排也是合乎事态常规的,毕竟二十四年的经历不能全当往事随风消逝了,总是会在人心中留下痕迹的,所谓的物是人非事事休或许就是这个理吧。当再次回到马赛那个熟悉的地方,却已不见情窦初开时的美好了,那个在夕阳下相伴随行的爱人也只是停留在记忆最深处。当然,马克西米利安是幸福,并不是说他得到了唐泰斯的慷慨馈赠,而是他在为爱奋不顾身后还能再次拥抱到爱情。在这里,大仲马揭示了金钱的重要性,却也借摩莱尔的经历告诉了我们,除金钱之外还有其他的美好值得去追求。

感觉写了这么多,还是点明不出故事的经历曲折有多具有吸引力,还是得靠自己有耐心去读了才知道吧。基督山伯爵就像一个神话了的人物,他每一次准确无误的预见性都会让你拍手叫绝,至此我都不知道他到底是如何解救出瓦朗蒂娜的,或许这也算一个悬念,留给我们读者自行去揣摩他那智慧的大脑吧。总之,他的经历让人不禁哑然,而他的坚定更让人不容置疑。在最后写给马克西米利安的那封信里,更是彰显了他为人处世的一个态度,这是值得我们去铭记并学习的——等待和希望!耐心的等待加之希望带来的动力,必然能迎来黎明的曙光。

读书感想心得范文

名人名言、四书五经、古诗词句中都有人们在学习语文中得到的启示、感悟。《弟子规》中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三字经》中让我们了解了世间万物、人之本能;“半部论语治天下”,《论语》也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学习和做人的态度。豆花问答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阅读课外书籍。

心得体会。

材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语文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只要你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它哦!

在某店的招牌上,语文也藏在里面。店主如果希望生意做得红火,在店名上也是下了一番功夫的,想让店名有个好寓意,语文就在这儿派上用场了。某商品的广告词,幽默又有趣。比如眼镜的广告:“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为了保护您的心灵,请给窗户装上玻璃吧!”这也引用了语文的智慧,使语文增添了几分情调。

生活中也处处彰显着语文的魅力,人们都酷爱这些“小语文”:“上边毛,下边毛,中间一颗黑葡萄。”这既是一句顺口溜儿,又是一句谜语,妙极了!正是这些有趣的“小语文”,引发了人们对语文的兴趣,感受到了语文的魅力所在。

名人名言、四书五经、古诗词句中都有人们在学习语文中得到的启示、感悟。《弟子规》中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三字经》中让我们了解了世间万物、人之本能;“半部论语治天下”,《论语》也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学习和做人的态度。语文个人类的启示也不少!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句话给人以学习上的启示。从这句话中,我体会到对求知要有正确的态度:要实事求是,不要不懂装懂。不懂的问题就要向老师请教,懂了的也要反复地记熟,这样才能学得更好!

广告词也给了我启示:广告词的创作者,往往在阅读过书籍后,有了思维新颖的素材,才能创作出耳目一新、吸引消费者的广告词。所以,想让创作的东西新颖,必须与语文交朋友,将它运用到生活中去。

生活中确实处处有语文啊!我们的生活离不开语文!

平淡如水的生活似乎永远波澜不惊,然而我们总是能发现可以改变我们思想的层层海浪。在这个暑假,我感受到了来自生命的震撼。

一本书额仑草原上悠长凄怆的狼嗥是生命最美丽的悲歌;深沉、智慧、不屈的草原狼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生命!

一本《狼图腾》,让我第一次为人类而悲哀,面对着这些勇猛睿智、桀骜不驯的生命,自恃拥有最发达大脑和最先进武器的人类却如此渺小。还记得那只小狼吗?当它为挣脱铁链而近乎活活勒死自己时,它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回到狼的世界!小狼为了自由和尊严付出了最大的代价——死亡,然而它的死是草原上最壮烈的死。它就像华莱士,用最后的生命吼出了自由!

一个笑容几声巨响,五十二条生命飘向了天国……。

不知是不是老天注定要让伦敦承受大喜大悲的巨变,发生在伦敦地铁与公交车上的悲剧使伦敦人脸上因申奥成功而带来的笑容瞬间凝固。我猜想,伦敦人的泪水将汇成第二条泰晤士河,河水中浸满苦涩。但我错了,一个笑容告诉我,我错了。那是一名参加救援的伦敦市民,他浑身血污,身边就是一具肢体残骸。面对镜头,他的声音无比坚毅:“我们不会被吓倒和打跨的!我们不会让摧毁伦敦的企图得逞!”他的脸上闪过一似笑容,一个含泪的笑容,一个坚毅的笑容。

这是我所见过的最美的笑容,我终于理解了伦敦人对生命的另一种解释。只要有这个笑容,伦敦就不会被摧毁,人类就不会被摧毁!

别人眼中,我的暑假如此平淡,只有我知道它的波澜壮阔。这一份份生命的震撼,带给我的是对生命的思索。

文章讲述的是,在当时社会里,存在许多公开的“人市场”,各色的男女小孩都在此拍卖未来。有的或许是被骗来的,有的或许是被拐来的,有的更是被亲人卖来的。作者看到了一个标价为七毛钱的女孩,由此猜想她黑暗的未来。

回想起自己的不珍惜,不成熟,不懂事,人生就如流水般滑向昨天。梦该醒了,要懂得珍惜生命。错过的花季,仅能在耳边回响,黑暗的社会,吹熄了女孩的幸福,但,我们正值浪漫年华,更应铸造精彩人生。

生命如……。

海伦凯勒记述的是一个真实的、感人肺腑的故事。它介绍了美国盲聋女学者海伦凯勒的一生,她从小就瞎了眼睛,而且又失去了听力,可她凭着超人的毅力,学会了讲话,并且学会了五种语言文字,为人类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一个盲聋残疾人,为何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如果海伦屈服于不幸命运,那么,她将成为一个可怜而无知的人。然而她并没有向命运低头,而是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精神,走完了自己光彩的人生道路,成为一个知识广博、受人尊重的人。

读完这篇文章之后,我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能不能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平时,有些人总是以条件差呀,困难多呀为不能取得成就的理由。但是,和海伦相比,这些条件又是显得多么微不足道呀!一个人只要胸怀远大的目标,并且为这个目标去不懈地努力奋斗,就不会为不理想的客观条件所束缚,就会拥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能发挥自己的潜能,胸有成竹地去获得成功。

爱迪生他们为我们做了圆满的回答,她(他)们的人生道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我觉得海伦凯勒、路,就是我们应该走的路,也是我所想要走的路——一条奋斗、拼搏之路!

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屈服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捕到的是不是完整的一条鱼,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追捕那条马林哈鱼的过程中充分的体现出来了。

《老人与海》成功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写这篇文章的作者也因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名叫圣地亚哥的古巴老渔夫,他独自一人出海打渔,经过八十四天仍然一无所获,及至八十五天,他终于钓上一条大马林哈鱼,然而这条鱼的力量过于强大,老人历经艰辛在茫茫大海上经过三天较量,才终于至服了大鱼,因为大鱼庞大无比,根本无法拖上船,他把大鱼捆在渔船的一侧,在归程中一再遇到鲨鱼的袭击,老人奋力对抗鲨鱼,但最后留给他的只有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海明威在这里塑造的老人是一个悲剧的英雄,虽然他最终只得到了一副鱼骨架,但他是一个精神胜利者,他说:‘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的向限度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圣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失败还是成功,都值得我们学习。

海明威通过对老人与大马林哈鱼、鲨鱼和大海的搏斗以及大量的内心表白,表达了他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自然法则是人类力量不可抗拒的,我们崇高的人对大自然不屈不饶的斗争,也要崇高的人与自认和谐相处。

抒情真切自然!

飘读书心得感想

炮火、子弹,射穿了和平,打破了平静,硝烟,扰乱了生活。废墟上,唯有那红得动人的野玫瑰拨开了愁苦的思绪,点点红色,染红了大地,斑驳了天际,触动了心弦。

那一本厚厚的《飘》,读起来却没有一种疲惫和不耐烦的感觉,反而常常会会心一笑,不禁觉得这不愧是经过历史检验的世界名著。没有矫情的痕迹,没有高大全的虚假,没有夸张的情节,不知不觉,就已经叩开了自己的心灵。而这本小说里面,最能打动的人的,莫过于女主角郝思嘉。

如果要我用一种花来形容这位女主角,我觉得没有比野玫瑰更合适的了。她既有玫瑰的惊艳与芬芳,也有玫瑰伤人的刺,在乱世中,依旧高傲地抬起头,怒放在一片劫后废墟里。她不像娇嫩的豌豆公主,因为厚厚的床垫下一颗小小的豌豆就彻夜难眠,她是一颗坚硬的咖啡豆,煮开了,就是一壶香浓的咖啡。

南北战争爆发之前,郝思嘉就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公主,她拥有了让。

生活在几百年后的我依旧羡慕的一切,疼爱她的父母,阔绰的房子,时时。

刻刻等着服侍她的黑奴,威武漂亮的马,还有等着向她求婚的追求。

者。但是,战火把她所拥有的一切都烧毁了,或许就是因为这样,

在一片荒野里面,那颗不断成长的心才变得格外引人注目。

正是因为她已经失去或抛弃从前的一切,她才成长为一个。

佳人,一个穿越时空,感动万世的佳人。

关于生活。

如果不是因为战争,在郝思嘉的眼里,生活一定是玫瑰色的。但是,那一场战争,残酷地脱去了她生活中那一层玫瑰色的纱罩。

从前万人瞩目的郝小姐,仿佛就是在一夜之间,失去了可以呼来唤去的黑奴,失去了痴迷的追求者,失去了疼爱她的母亲。从前阔绰的庄园一下子就只剩下荒芜的土地,从前调皮不谙世事的她,眸子里一下有了威仪。从今以后,生活对于她而言,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就是每一天担惊受怕,精疲力竭,不再是那个娇贵的郝小姐。

这一个过程,感动我们的,是郝思嘉忍住泪水,深夜赶马车回家的模糊身影;是她弯下腰一点点播种的单薄身影;是她杀死闯入家中的敌人时颤抖的身影。但是,支撑这个瘦弱身躯的坚强,或许是更能触动灵魂的。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忍受苦难,一路前行。对于一个千金小姐而言,一下子接受生活的磨难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都是极难忍受的。但是,当她知道家里已经是一片破败的时候,悲痛却是那么的短暂,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那么短暂。理智让她忍住了泪水,不至于让悲伤夺取自己与生活搏斗的力量。她想到了责任,对家的那一份爱尔兰式的感情和责任让她扛了下来。她一心只想让自家的庄园支撑下去,不管曾经怎么样,不管现在怎么样,只想着将来会是怎么样。于是,哪怕是黑奴都不愿意干的话,她都干;哪怕是父亲已经失了神,常常忘记母亲逝世而给郝思嘉带来痛苦,她也维持着那一份冷静与坚毅。在生活的弯道上,她转得是那么顺利,没有丝毫犹豫,没有丝毫惊慌,但是不经意间,她已经走出了从前的罗帐,看到了生活的本质,也扛起了生活的重担,从一个女孩,成长为一个干练的女主人。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挺住压力,孤独前行。这一段成长的路,是一段一个人的荆棘路。的确,伟大的灵魂,常常都是孤独的,因为它已经突破了现在,不是现在的人所能理解的了。在那个乱世里,郝思嘉已经突破了过去平静生活里的种.种束缚,而周围的人还是没有从过去走出来。所以,在别人眼里,她是个让人难以理解甚至恼怒的异类。而这个异类,用她的不一样,让历史铭记。我们看到了她当家时的强势,但是正是因为她的威仪,她才撑起了这个家;我们看到了她开店时的投机,但是正是因为她的果敢,她才抓住了机遇;我们看到了她服丧时的放纵,但是正是因为她的潇洒,她才把握住了缘分,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在苦难来临的时候,在承载着家庭重担的小船快沉没的时候,她果断地抛弃了一切不合时宜的东西。小姐的架子、腐朽的礼教、回忆的痛苦,于是,她才能够掌好这艘小船的舵。虽然,她智慧的选择换回来的是别人鄙夷的眼光,她也毫不在乎,她坚强的内心足以将这些毫无价值的指责排挡在外,做好一个掌舵人。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在上帝毁掉原有的一切之后,在荒原上重新播种。因为她是野玫瑰,坚韧的枝干让她能够在风雨中不卑不亢,丝毫不改怒放的容颜。这,就是对生活的勇气。

读书感想心得体会

读书是人们获取知识和提高自我修养的一种重要途径。在读书过程中,我们不仅可以了解到各种知识,还能够感悟到生命中的各种道理和智慧。因此,读书是我们必须坚持的一项重要的好习惯。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也有了很多的感想和体会,下面我将分享一下我的读书感想心得体会。

第二段:阅读对人生的启示。

读书是我们通向知识的大门,可以让我们了解各种不同领域的知识。同时,它也为我们的人生提供了很多启示。例如,当我读到《活着》这本书的时候,我通过主人公福贵的艰难经历,深刻领悟到了生命的可贵和生命的意义。又例如我阅读到《故事的解释》这本书时,通过作者的深入解读将最日常的故事变成了有意义的人生智慧。在阅读中,我们可以学习到更多的现实与人生的道理,让我自我认识更深刻。

第三段:阅读对思想的提升。

读书不仅可以让我们学到知识和获取启示,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当我们阅读一本书时,需要经过全面的理解和深入的分析。阅读过程中所涉及的语文知识和逻辑思维,都是我们人生不可或缺的能力。通过大量的阅读,我们可以不断拓宽自己的思想,避免被局限在成见之中。这样就能够提升自己的思想能力和智慧水平。

第四段:阅读对性格的培养。

借助阅读,我们可以学会更好地处理情感和社交关系,培养出良好的个性。一些小说、散文、寓言等文字,经常以某个人的生活事件或某种想法为主要线索,用语言构建出故事背景、人物形象等情节,以极富激情和感染力的手法展现出人性的美好和丑陋。而这些美好或丑陋的人性特点,都可以给我们带来启示和教育。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学会包容、理解和关心他人,同时也要有自律、坚韧和勇气的品质。

第五段:结论。

总之,阅读是一个非常好的锻炼自己、丰富自己、启迪自己、提高自己和完善自己的过程。它可以拓宽我们的认知,提高我们的见解,增强我们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同时,通过文字的阅读,也有助于磨炼我们的意志品质,培养出我们的人格魅力。因此,我会继续坚持读书的好习惯,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人生品质。

女神读书心得感想

今天我读完了郭沫若的《女神》,也想起了早些时候,我到郭沫若故居的情景,乐山沙湾古镇沉浸在一片寥峭寒雨之中,我对郭沫若仿佛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对他的作品也有了更深的理解。

当下,我为一个笃信文学的迷茫人,独自徘徊在沫若故居后花园里,在灰蒙蒙天空之下,望不见远处的美人山,仅有冬树的寂寞,屋檐水的滴落,沫若儿时读书的绥山山馆毫无声息地旧,好衰时哟。

“鲁、郭沫若、茅盾、巴金、老舍、曹禺”,这位在旧版《现代中国文学》上声名赫赫的中国现代文人,此时此地,在自己的故乡连同自己的故居,都成了历史的一颗琥珀,一颗栩栩如生而被尘封遗忘的文物。

当我跨出沫若故居门槛后,蓦然回顾,惊讶这故居竟然为这乐山沙湾古镇最后的瓦房民居了,那个旧时代最后的残梦了。

多读读这些文人的作品,多走走这些文人走过的地方,感受一个文学的世界。感谢郭沫若让我对文学燃气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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