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好保密法心得 企业学习保密法心得体会(实用7篇)

时间:2023-10-08 11:24:42 作者:影墨 学好保密法心得 企业学习保密法心得体会(实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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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好保密法心得篇一

第一段:引言(120字)

企业学习保密法不仅仅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更是为了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在这个信息化、知识经济时代,保护和管理企业的知识资产尤为重要。通过学习保密法,加深了对保密工作的认识和重要性,掌握了保密法的基本原则和操作技巧,对于我个人和企业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段:保密法的基本原则(240字)

学习保密法让我了解到,保密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保密责任、保密协议、保密管理、保密审查和保密教育。首先,明确保密责任是每个员工都应该承担的基本义务,而保密协议则是员工和企业之间的契约,约定了双方在保密工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保密管理方面,企业要建立健全的保密制度,确保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此外,保密审查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通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可以保障企业信息的安全。最后,保密教育是企业保密工作的基础,只有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意识和知识培训,才能够防范和应对潜在的风险。

第三段: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240字)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往往是依靠自身的技术、创新和商业秘密来实现的。学习保密法不仅可以提升企业的保密能力,更可以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意义在于,避免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和利用企业核心竞争力。只有确保企业的商业秘密不被他人窃取,才能够保证企业的长期发展。而且,保护商业秘密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企业要善于利用保密法律的保护机制,加强对公司内部信息的合理管理和保密意识的宣传,从而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第四段:对个人职业发展的影响(240字)

学习保密法对个人职业发展也有积极的影响。保密法的学习让我认识到保密工作不仅仅是一项法律义务,更是一种职业道德,一种职业素养。保密法的基本原则和操作技巧的掌握,让我在实际工作中更加注重信息的保密和安全,在处理企业机密和商业秘密时更为谨慎和严谨。保密工作的完成和表现,也成为个人能力和职业素养的体现,为我个人职业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选择。通过保密工作的实践,我不仅从中获得了实践经验和技能,同时也拓宽了自己的职业发展道路。

第五段:结语(160字)

保密法的学习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能够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确保企业的安全发展,还可以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学习保密法也对个人的职业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提升了个人的职业素养和能力,为个人的职业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选择。因此,企业学习保密法不仅是一项需要,更是一种责任和义务。通过学习保密法,我们能够更好地保护企业的利益和个人的发展,实现共赢的局面。

学好保密法心得篇二

随着企业竞争的日益激烈,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已经成为每个企业领导者都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为此,我参加了一次关于企业学习保密法的培训,对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以下是我对此的个人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保密法的重要性。在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下,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学习保密法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掌握知识产权的保护手段和方法,从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例如,学习保密法可以让我们了解到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范围和权利,避免知识产权被侵犯导致的经济损失。此外,学习保密法还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商业机密的保护方法,避免商业机密的泄露导致的商业损失。可以说,学习保密法是每个企业领导者都应该重视和参与的重要活动。

其次,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意识与措施。保护企业知识产权需要全员参与,更需要员工树立保护意识。只有当每个员工都意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真正实现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培训中,我了解到了一些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措施,例如,加强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的申请与管理,对核心技术进行保密和限制授权,签订保密协议等。同时,在内部管理上,要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流程,对员工进行保密培训,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只有通过这些措施,企业才能真正保护和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再次,保护企业商业机密的重要性。商业机密是企业的核心资产,也是企业竞争的关键。只有有效保护商业机密,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在培训中,我了解到了商业机密的四要素,即秘密、合法性、商业价值和保密措施。保护商业机密的核心在于加强对机密信息的保护力度,制定和执行严格的保密制度,建立健全的保密措施,例如,完善信息安全体系,加密数据传输,限制内部人员的权限,对内部信息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等。同时,也要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和监督,建立良好的保密文化,树立保护商业机密的意识。

最后,加强合作与交流。在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的过程中,合作与交流是不可或缺的。企业应该加强与政府、专利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合作,充分利用外部资源,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力。同时,企业之间也可以进行合作与交流,分享保密经验和案例,共同提高保密能力。例如,可以组织行业内的座谈会、研讨会等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分享保密经验,借鉴其他企业的成功案例,加强学习和交流。只有通过合作与交流,企业才能不断提高保密能力,抢先获取市场信息,提升自身在市场中的地位。

综上所述,企业学习保密法对于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至关重要。学习保密法可以让我们了解保护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的法律法规,掌握具体的保护措施和方法。只有通过建立完善的保护制度和流程,强化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的保护意识,加强合作与交流,企业才能真正保护和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取得持续的商业成功。我会将所学所得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企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学好保密法心得篇三

20xx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新保密法),自今年xx月1日起实施。依法保守秘密是官兵的重要职责。学习贯彻新保密法,就需要了解修法的新亮点和新要求。

保守国家秘密需要将知悉秘密信息的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而政府信息公开则要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知情权。二者看似矛盾,实则辩证统一,犹如一个硬币的两面。公开是一般原则,保密是例外。

新保密法从1995年开始调研论证保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3次进行审议,民众提出修改意见建议20xx多条,从修法时间之长、民众参与之多、国际社会关注度之高,可见平衡二者关系之不易。

这次修订对保密与公开的关系作了充分考量。一是明确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二是明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三是明确规定机关、单位定密不当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四是健全解密制度,规定了自行解密制度和解密审查制度等。

新保密法的相关规定,就是要做到依法保密、依法公开、保放适度,充分体现了我国民主政治的进步,是新保密法的突出亮点。

新保密法为纠正过去定密过多、范围过宽、解密不及时的现象,建立健全了4项制度措施,尽可能地缩小国家秘密的范围,把该保的保住,把该放的放开。

一是上收定密权。新保密法规定,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根据新规定,县级机关、单位不再拥有定密权,必须通过上级授权才拥有定密权。定密主体大大缩小,可以节省大量行政成本。

二是建立定密责任人制度。新保密法规定,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定密责任人首次写入保密法,解决了定密权责不清等问题。

三是设立保密期限制度。以往“只标密级,不标期限”,导致“一密定终身”。新保密法增加了保密期限的具体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30年,机密级不超过20年,秘密级不超过xx年。

四是健全了自行解密与解密审查相结合的解密制度。新保密法规定,保密期限已满的国家秘密事项,自行解密;在保密期限内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

新保密法从4个方面明确了泄密的法律责任认定,使查处泄密违法行为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一是增加了严重违反保密规定,尚未造成泄密后果行为的法律责任。列举了12种严重违规行为,有其中之一的,都要依法追究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只要违反规定即使没有造成泄密后果也要追究,即从“结果犯”到“行为犯”,是一个显著的转变。

二是增加了机关、单位的法律责任保密法。规定机关、单位违反本法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还规定定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机关、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防止滥用职权设密。

三是增加了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的有关法律责任。

四是增加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中的法律责任。此外,针对当前泄密案件查处难、责任人处理难等问题,规定加大了处分监督的力度。

学好保密法心得篇四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企业面临着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在这个环境下,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保障企业的利益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近期我所在的企业组织了一次关于企业学习保密法的培训,通过学习,我深感保密法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并对此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体会。

首先,在企业学习保密法的过程中,我意识到保密法不仅仅是一项法律法规,更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保密法保护着企业的商业机密,确保企业在竞争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同时也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经济全球化的竞争中,企业的商业机密是企业获得市场份额、提高产品技术水平、确保利益最大化的核心要素。通过学习保密法,我深刻认识到保护商业机密对于企业的战略发展至关重要。

其次,企业学习保密法还使我明白了保密意识的重要性。作为一个企业员工,我们既是企业机密的保管者,也是商业机密的开创者。只有树立起严格的保密意识,才能有效地履行好自己的保密义务。在实际工作中,我将保密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严格执行保密工作制度,切实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再次,企业学习保密法还教会了我如何有效地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在实践中,我了解到商业秘密的保护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首先是信息安全的保护,包括加强对企业网络的保护,定期更新加密技术,建立完善的访问权限管理机制等,防止商业机密的泄露。其次是员工教育的重要性,通过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让他们深刻认识到商业机密的价值和保护的重要性。此外,还应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利,确保保密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最后,企业学习保密法为我提供了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依据。在学习过程中,我了解到保密法规定了对泄露商业机密行为的惩罚措施,为企业利益的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持。企业可以借助保密法来保护自身的商业秘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泄密者的责任,使企业的商业机密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

综上所述,企业学习保密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学习内容,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保密法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并深刻理解了保护商业秘密的意义和方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遵守保密要求,不泄露任何企业机密,以实际行动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也会不断提高自己的保密意识,加强对商业机密的保护,为企业的利益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好保密法心得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本院各部门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陪审员、聘用人员、实习生等都应遵守。

第二章保密组织

第三条单位保密工作实行分管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把关。

第三章保密范围

第四条 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内部重要的部署、计划、总结、报告。

第五条院审判委员会、合议庭以及庭室讨论案件的情况和记录;在审判过程中,就案件的处理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或由上级法院指示的情况及记录;各类案件诉讼卷宗证据材料及音像资料。在办案过程中公安、检察或其他部门移送、借调的卷宗材料。

第六条本院的刑事案件统计表和加密字“情况”、“简报”、“信息”、“专题报告”;上级部门下发和其他部门转发的各类加密的文件、图片、资料等。

第七条本院保存的各类案件档案、行政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和财务档案;警具、枪-支-弹-药的数量、存放地点、提取、保管和使用等情况;院内各种公务印章、介绍信;干警通讯录。

第八条本院在通讯、收发、打印、复印、摄影、录音、微机处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机密;财务、装备、赃物保管人员的保险柜和保管室的使用。

第九条本院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审判委员会会议等重要会议记录;涉及党风、廉政和违法违纪的举报、揭发材料内容和调查情况。

第四章保密制度

第十条院保密办定期组织对干警进行保密教育;每年与院各部门签订保密责任书。对新进人员、计算机维修人员,必须进行保密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不得向亲友、熟人等任何与工作上无关人员泄露审判工作秘密和其他工作秘密。不得替当事人打听案情或私自调阅卷宗材料。

第十二条严禁向当事人或其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以及工作上无关人员透露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讨论意见、上下级法院之间对案件处理的不同意见以及领导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对案件的看法意见等。案件宣判前,不得向上述人员泄露案件的处理情况。

第十三条因办案需要复制诉讼案卷材料,必须经院办公室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非因办案需要或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诉讼案卷材料。

第十四条不准在公共场所或其他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及审判秘密,不准在有线、无线通讯中传递审判秘密,不准通过普通邮政、明传电报寄发属于审判秘密的文件、诉讼案卷和资料。

第十五条 严禁携带秘密文件和诉讼卷宗外出办私事或回家。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属于审判秘密的文件、诉讼案卷和资料外出的,须经院长批准,并妥善存放,确保安全。

第十六条加强档案管理。

1、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档案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2、涉密档案一般只能在档案室查阅;机密以上的档案要分别管理,严格借阅手续;绝密文件和院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审判委员会议等重要会议记录,非经院长批准,不准查阅、复印。

3、涉密材料的立卷、归档,必须专人进行,未经院长同意,不得传阅。

第十七条严格印章、介绍信管理

1、各种文书需盖院印或党组印鉴的,须附经有权签发人员签发的原件,并逐一留底或登记;需盖办公室印鉴的,须经院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需盖各部门印鉴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审定。党组印鉴由院政治处负责保管和监印;院印、办公室印鉴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和监印;院各部门印鉴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和监印。

2、外出办案需要开具介绍信,应如实填写并由承办人签名。介绍信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开具。

3、因特殊情况须随带盖有印章的空白信笺时,须经院长批准;未使用的,应及时交回,并完善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对外提供资料、稿件或接受采访,均不得涉密;对是否涉密把握不准的,应报院保密办审查。

第十九条加强涉密文件管理。收发、传阅涉密文件都要严格登记手续,按规定范围传阅,原则上各传阅人在当天交回收发室。保密文件的处理由院保密办统一负责销毁或者移交上级保密部门。

第二十条 打印、复印和装订时作废的纸张,需销毁的,应当及时粉碎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各类有院名的专用书面文稿纸和信笺信封需妥善保管,不得给无关人员使用。

第二十一条 涉密文件的移交。因调动、退休、辞退和内部交流岗位等,必须办理秘密材料移交登记手续,不得泄露秘密,并报院保密办备案。

第二十二条加强枪支、弹药、警具、戒具的保密管理工作。严禁泄露枪支、弹药的库存情况和配发运输情况等重要机密。

第五章加强计算机及网络管理

第二十三条 严格执行《人民法院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加强计算机保密工作。

1、计算机要固定使用,严禁将审判信息资料及统计数据等内部资料向公共信息网扩散。

2、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由院保密办确定和配发,登记编号后供专人使用,按相应密级文件的管理办法管理。

3、涉密计算机的维修,由法院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院保密办进行相应处理。

4、涉密信息资料应放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中。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再使用时,应及时送交院保密管理部门处理。禁止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上互联网的电脑上使用。

5、内部计算机(包括笔记本电脑)不得私自带离法院,确因工作需要的,必须由所在庭室负责人同意,外出使用时不得与公共信息和互联网相连。

第二十四条涉密计算机实行单机操作,严禁将涉密计算机网络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相连;严禁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涉密计算机网络与公共信息网络应实行有效的物理隔离。

第二十五条院保密领导组每年对本院各庭室的保密工作进行一次以上检查。对模范遵守保密制度的,将予以一定奖励;对违反保密制度者,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一定后果的,将根据《保密法》等有关规定给以处分。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保密工作,增强全院干警的保密意识,真正实现保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保密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守审判工作秘密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法院工作性质和业务范围,保密范围包括:审判秘密、档案秘密、公文秘密、计算机网络秘密等。

第三条 法院专门成立由院长任主任的保密工作领导委员会,具体负责保密工作,下设办公室。

第四条 法院工作人员不得泄露下列审判秘密:

(一)具有涉密内容的审判工作方面的意见、请示、报告等;

(二)审判委员会、合议庭讨论案件的情况和记录;    

(四)可能导致被执行人躲避、转移财产等妨害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有关事项及材料;

(六)其他不得泄露的审判秘密。

第五条 接待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代理人查阅诉讼卷宗,必须查明其身份,然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指定阅卷人在法院内适当场所查阅。

第六条 案件经办人必须妥善保管案件材料,下班前对案件材料经认真检查、清点,并妥善放置、收藏。外出办案需携带案卷时,必须经审判庭领导批准;乘车船时卷宗要随身携带;住宿时必须保证案卷安全;外出参观、游览、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不得携带案卷,严防遗失或被盗。

第七条  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传真、电话、通信中谈论审判工作秘密。对于涉密审判文件资料和诉讼卷宗的邮寄,必须用挂号以上方式,不能用普通邮政传递。

第八条 不准向亲属朋友或其他人员泄露未结案件案情和暴露内部关于案件处理上的分歧意见,不准在公开场合谈论审判秘密事项。

第九条 宣传工作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审判秘密。

第十条 打字室严禁无关人员入内,对交付打印法律文书应妥善保管,防止失密事件发生。

第十一条 未经批准,档案人员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档案资料,不得泄露档案中涉密的内容,不得私自摘抄和复制档案材料。

第十三条  单位内部人员查阅或复制文书资料,必须进行登记,完毕后在规定时间内返还。

第十四条  未履行批准借阅手续的,档案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查阅。

第十五条  对上级有关部门及本院下发的所有“三密”文件,实行专人专柜(铁柜、上保险锁)保管存放,根据密级和涉密内容,在规定范围内传阅。

第十六条  对本院所发涉密文件,必须实行定密登记管理。

第十七条  对上级有关部门及本院所发的“三密”、机要及相关涉密文件,严禁带离院机关,如因公确需带离院机关的需请示主管领导批准,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将所需相关文件带离院机关。但因公出国不论何种原因严禁携带涉密文件。

第十九条  党组会议记录由记录人妥善保管,有关讨论结果在未公开前,不得私自泄露,对讨论情况,一律不得公开。

第二十条  对行政管理事务中的一些涉密事项,知情人员必须严格保密,防止失密产生负面效应。

第二十一条  按照相关内定,计算机网络实行内、外网分离,由专人负责管理,内网计算机主要负责处理涉密文件、公文及裁判文书,严禁接入互联网,严禁使用移动存储设备(u盘、可移动硬盘、光盘等),如确须使用必须使用专用移动存储设备,不得将用于外网的移动存储设备用于内网计算机;外网计算机主要负责查阅法律法规及网上相关法律信息,并实行上网登记制度。严禁使用外网处理相关涉密文件、公文及裁判文书,禁止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设备处理涉密信息 。

第二十二条 所有的计算,一律由办公室配备、发放、维护、安装杀毒软件及防火墙,并定期升级操作系统和杀毒软件。

第二十四五条 对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负责、专人使用,严禁乱人使用,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未经批准,外来人员不得查看、下载、复制本院网络信息内容。

第二十五条 在计算机网络上传输机密信息,必须严格依照规定采取加密措施。 

第二十六条 出现失泄密情形未造成后果的,作书面检查,并给予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停职检查,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院党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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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机-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  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二、档案人员要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管理和保护好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保密档案。

三、对档案库房实行严格管理,严禁非库房管理人员进入。经常检查防护设备,每日检查防盗门、窗,防止档案失窃、毁损。

四、遵守保密法规。对任何秘密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记录的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泄露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五、由于档案管理人员失职造成档案丢失(包括泄密)的,按照《档案法》的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一条  为了加强保密管理,严防失泄事件发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院保密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院保密管理工作。根据日常工作中产生、传递、使用、制作、存储、保密国家秘密载体的实际情况确定本院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第三条 院保密领导小组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下列保密管理职责:

(一)组织制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制度;

(二)落实安全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三)组织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进行涉密资格审查和保密教育培训;

(五)组织查处失泄事件。

第四条   严格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管理。其录用、调动、辞退、辞职、因私出国(境),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保密规定经过批准。上岗前应参加保密部门对其进行的保密法规教育和保密知识培训,上岗后仍应定期接受保密知识培训,离岗时应视其涉密程度在6个月至3年内规定相应的脱密期。

第五条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必须与所在单位签订保密责任书。保证:

(一)对知悉和接触到的国家秘密事项,在任何情况下绝不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

( 二)未经批准,不得辞职、调动和因私出国(境),遵守脱密期的管理规定;

(三)明确了解本机关、单位保密要害部门(位)的有关保密规定,并遵照执行;

(四)因个人故意或不当行为导致发生泄露国家秘密事项的违法犯罪行为,责任人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

第六条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及其他涉密人员要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一)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二)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三)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

(四)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

(五)不准用无秘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

(六)不准与亲友和有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

(七)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八)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

第七条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必须配备铁门、铁窗和电脑密码柜等物防设施,国家秘密载体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电脑密码柜中保存。

第八条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所在场所,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根据实际需要安装电子监控、防盗、报警等安全保密装置,配备值班警卫人员。

第九条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应确定进入人员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由本院保密工作人员陪同。         第十条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涉密计算机必须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网络实行物理隔离,必须使用口令或终端保护设备等进行访问控制,并采取电磁泄露发射防护措施。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磁介质要按同密级的文件资料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涉密计算机应做到“专室、专人、专机、专用”,严禁非使用、管理人员上机操作。涉密计算机出现故障,应实行专店、专人维修,并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   上级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发送本院的涉密文件一律由保密员签收。保密员签收后根据院长对涉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及时收回并存方于保密室,年终送交档案员立卷、归档。

第十三条   禁止阅问领导或阅文者在办公室或保密室以外的场所阅处涉密文件。

第十四条   涉密文件办毕后,按上级规定和保密要求需要清退的,应及时完成文件清退任务,保证无短缺。

第十五条   涉密案件审结后,除上诉案件外,各业务庭应立即整卷并移交本院档案室登记保管。涉密的上诉案件经上级法院审结发回后,亦应及时移交档案室登记保管。

第十六条   办公室记录的审判委员会讨论记录在非记录期间应存方于本院保密室。

第十七条   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上级法院就本院审理具有较大影响案件的内部指示、决定、安排、方案和案件处理中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批复等涉及审判秘密或国家秘密的档案资料,任何外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本院保密领导小组要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履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等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考核结果要作为其提拔任用、晋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经考核不合格者,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应调离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岗位。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院保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各单位的档案属于国家秘密,不属于开放范围,应由专门机构或指定人员管理。

二、档案工作人员和接触档案的人员,必须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法规。

三、档案在立卷归档、整理保管、鉴定销毁、提供利用等各个环节中都应注意保密。

四、档案应在专门库房或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五、档案收进、移出必须建账登记,做到账档相符。

六、档案的提供利用、复制、摘抄,应根据秘密等级经相关领导批准,办理规定的手续。

七、销毁不归档文件材料和丢失保管价值的档案,应造具清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到指定地点销毁,并有两人监销,不得卖给非指定的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

八、不准在私人效和通信中泄露内容。携带秘密档案、资料外出工作不得违反有关保密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档案内容和保管状况。

九、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秘密档案、资料。

十、未经机关主要领导人批准,不得在报刊、书籍、声像制品和广播、电视、电影中公布档案。

十一、经营档案的专职人员出境,应当经过批准任命的机要审查,报国家主管机关批准。

十二、单位和档案机构应定期检查档案情况,发现泄密或可能泄密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机关。

学好保密法心得篇六

保密工作是现代社会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重要性决定了它需要被广泛地应用于各个领域,不管是国内还是国际上,都需要有一支专业的、高效的、严谨的保密队伍来服务于整个社会。在我不断学习保密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切感受到保密工作对于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同时也总结出了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段:了解保密工作的基本规定

保密工作有其基本规定,了解这些规定是学习保密工作的前置条件,只有熟练掌握这些规定,方能更好地理解保密工作的实质。比如,我知道了保密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制度和规章等知识,了解了各种信息的分类标准、保密等级,知道了信息的保密周期和媒介的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只有这样,我才能根据不同的情况、不同的需求,根据需要对各种信息进行科学的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第二段:秉承保密工作的服务宗旨

保密工作的核心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为行业服务,从而实现整个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因此,我们在学习和实践保密工作的过程中,要始终牢记服务宗旨,尽心尽力地为社会、为单位、为个人提供优质的保密服务。有时候,保密工作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但是我们不能因此放弃服务宗旨,我们需要着眼于整体利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确保信息不被泄露。

第三段:建立正确的保密意识

建立正确的保密意识是保密工作的前提和保证。我们必须根据工作实际,深入了解和领会保密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认识到信息安全对于整个社会以及我们每个人的重要性。同时,我们还应该树立保密工作的责任意识,集中精力工作,积极参与保密工作,做到守信用、讲规矩、守法律、宣传知识,以自己实际的行动来维护信息安全。

第四段:加强保密工作的技能

保密工作是一个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工作领域。我们需要不断学习、深化自己的保密知识,像数据加密、数据备份、网络安全等方面进行广泛的学习和研究,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还需要借鉴和学习其他单位、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不断创新和改进保密工作,使之更加科学、更加高效。

第五段:思考保密工作的未来

保密工作是一个悠久的历史,也是一个充满活力的事业。我们需要充分发扬保密工作的大局观和全局观,思考保密工作的未来。在经济、科技、新媒体等方面不断推陈出新,提高保密工作科学化水平,探索保密工作的内涵和外延,也为更好地在未来的保密工作中发挥自己的作用作好思路准备。

综上所述,保密工作是一个重要而且实用的工作领域,在学习和实践保密工作过程中,我们必须旗帜鲜明、保持清醒头脑,时刻铭记保密宗旨、建立正确的保密意识、加强保密技能水平、提高保密工作的满意度和质量,充分发挥保密工作在社会和国家安全稳定中的作用。

学好保密法心得篇七

20xx年7月xx日,市政府组织了一次岗前培训课。其中有一节课程是专门针对《保密法》的。

《保密法》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保密法》于199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xx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本法进行了修订。

通过学习保密法,我更加清楚的认识到保守国家秘密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作为一名刚进入国家单位工作的大学生来说,加强保密法的宣传,提高保密意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 韩非子在《说难》中曾经说过:“事以密成,语以泄败。”古往今来,古今中外,保密工作重于泰山,麻痹大意的对待保密工作,会给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带来巨大的损失。《保密法》的实施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做好保密工作,更好的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证。

然而,信息在发展,科技在进步,人们的保密意识却越来越淡薄,越来越麻痹大意。这些年人们通过网络无意识、间接泄露、计算机网络泄密等现象时有发生。现在的保密工作正处于非常艰难和令人担忧的窘境。据统计其中计算机网络泄密发案数已占泄密案发总数的70%以上,并成逐年增长的趋势。网络安全已经成为我们国家关注的重点。

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要注意网络安全问题,确保国家、单位的秘密文件不外流。养成良好的使用网络的习惯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是必须忠实履行的义务,因为大量国家秘密事项都是在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中形成或运作的,而我们又是国家公务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参与者,因为职责需要,国家赋予我们承办、处理国家秘密事项的权力。与此同时,也就应当承担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责任。因此,对公务人员的涉密行为加以规范、约束,以保障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安全是保密法的一个重点。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强化保密意识,深刻领会保密法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国家安全观念和保密法制观念,提高保密素质能力,在全社会形成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我们要提升防护能力,明确当前保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掌握和运用保密法提供的强大法律武器,全面提升反窃密、防泄密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保密行为,提高保密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推进保密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要把保密法落到实处,就要深入扎实的开展宣传工作,特别是在广大群众中形成浓厚的普法氛围,通过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案说法,通过悬挂宣传标语,陈列展板,使全体公民牢固树立保守国家秘密人人有责、国家安全和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增强依法履行保守国家秘密义务的意识,为贯彻实施保密法创造良好的群众基础。

要把工作和生活区分开,在同学、朋友之间聊天儿时,之谈生活不谈工作,尤其是不谈有关涉密的一些工作。

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的号角已经吹响,保密工作任重道远。为了早日地、顺利地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定要做好各项事业的保密工作。作为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我们,一定要懂法,守法,以实际行动维护它的权威,以实际行动履行自己的职责。为我们国家安全稳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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