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实用23篇)

时间:2023-11-14 06:03:33 作者:琴心月 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实用23篇)

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的独特优势,赋予我们无比的力量和活力。以下是关于民族团结的一些典型案例,大家可以参考学习。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道真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方案的通知》(道民创办发〔2020〕1号)、《关于印发道真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宣传工作方案》(道民创办发〔2020〕2号)要求,为做好创建活动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充分展示民族团结进步良好风貌,现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推动建档立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的宣传形式,结合脱贫攻坚工作,以对平台宣传+社会宣传的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宣传教育活动。

(一)主题宣传。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宣传引导各族贫困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大各族贫困群众和全办干部思想政治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开展革命历史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上来。

(二)载体宣传。充分运用《道真扶贫》微信公众号,突出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村(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活动中富有特色的素材;持续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重要纪念日、法制宣传日、“我们的节日”等宣传平台,大力营造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共同奋力开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鼓足力量。

(三)典型宣传。宣传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攻坚战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和典型人物。在易地扶贫搬迁点中树立各民族融合的典型,进一步彰显民族团结魅力。

(一)对内宣传。在全办适时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对本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推进情况进行动态宣传。

(二)对外宣传。依托内宣资源,在创建过程中主动与遵义日报、贵州日报等市级以上主要媒体沟通联系,积极提供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攻坚战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中树立各民族融合的典型新闻线索,配合做好创建示范县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平台宣传。利用网络平台,在《道真扶贫》公众号,宣传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攻坚战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和典型人物;宣传易地扶贫搬迁点中树立各民族融合的典型,进一步彰显民族团结魅力。

(四)社会宣传。

1.培训宣讲。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列入县脱贫攻坚业务培训及大走访大排查的宣讲内容,提升干部群众对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进步重要意义的认识。

2.标语宣传。在单位办公场地悬挂张贴横幅和标语,制作永久性宣传牌,分阶段编写宣传栏、板报,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浓厚氛围。

3.集中宣传。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干部职工在单位包保区域内开展一次集中宣传,通过发放民族团结进步相关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进一步树立群众“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群众“五个认同”。

(一)强化思想认识。全办上下要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创建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和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中统筹实施,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有序推进工作。按照宣传工作方案,有序推动各项宣传任务按时完成,突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用。

(三)营造浓厚氛围。全办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业务工作相结合,切实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工作。充分运用“道真扶贫”微信公众号,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提高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浓厚氛围。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尖扎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为扎实开展好一年一度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实现尖扎县各项社会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有效解决贫困农牧民的脱贫致富问题,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紧密围绕各民族“民族团结促和谐、科学发展上水平”的主题,突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主题,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三个离不开”思想观念,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尖扎生态型旅游经济发展、开创尖扎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中央《关于支持青海等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见过60周年以来我国和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广泛而深入地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普及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展示全省范围内扶贫开发工作战线和我县民族工作的新成就。用事实说明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和关注,让各族人民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展经济的重要性,打牢民族团结的群众基础。引导各民族干部群众自觉增强民族团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成果,争当民族团结模范,共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一)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看得见、摸得着的宣传形式,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提高全社会民族团结进步的观念。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村、模范、模范企业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如召开座谈会、专题讲座、板报宣传栏等,不断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三)利用报刊、电视、横幅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报道扶贫开发工作中显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先进个人,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阵地。

(四)组织干部群众到对促进民族团结、密切民族关系、维护祖国统一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的人物和有关事件以及展现民族文化和民族发展进步的先进事迹,积极引导并鼓励群众接受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五)加强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民族法律法规的实施和落实,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六)把宣传教育活动同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尤其是结合扶贫开发工作的开展,深入调研,掌握贫困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并积极帮助解决,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亲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一)悬挂有关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的横幅,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印发宣传材料,现场提供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二)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国家、省、州县各级政府有关民族团结进步政策,接受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三)大力宣传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精神风貌,宣传民族工作的新成果以及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新成就。

(四)着力解决一些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扎扎实实地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五)召开民族工作干部、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相关人员座谈会,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县民族工作情况,并积极中肯的听取关于推进我县民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是全县民族工作的一件大事。我办将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切实把宣传月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大力推进宣传月活动的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

按照省民宗委的统一安排,我市将5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2、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4、6月,对20-年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

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向前推进一步。

(二)工作目标。

一是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覆盖;二是按照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八进”要求,立足林业工作职能,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去极端化”宣传工作,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在各族干部职工之间、与离退休老干部之间、与结对共建社区各族群众之间开展“结对子”活动,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加大对民族团结先进、模范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族干部职工自觉维护民族目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在地直林业系统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自治区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

(二)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差异、尊重风俗习惯。解决好林业执法领域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各民族平等;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感情和心理,客观条件具备时,尽可能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加强各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

(三)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增强中华文化认同。

坚持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各民族文化,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大力传播现代文化理念和行为方式,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感恩、文明、科学的现代理念,引导各族干部职工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坚持到人、管用、有效。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进一步提高各族干部职工对贯彻执行《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使《条例》人人知晓、深入人心,把遵守和执行《条例》变成自觉行动。切实发挥好《条侧》规范、引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功能。

(五)突出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活动,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对内,要正确处理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业务工作的关系,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带动创建活动。对外,要立足林业工作职能,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在开展行政执法、科技下乡服务当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

(六)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引导各族群众自觉远离宗教极端。

继续结合集中整治工作,加大“揭盖子、挖幕后”工作力度,利用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作用,做好已转化为特殊人群的教育转化巩固工作,防止反弹。用好“五把钥匙”,坚持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科学普及“四管齐下”,切实增强各族干部群众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对极端思想的辨别力和免疫力。

切实履行林业部门扶贫开发成员单位职责,强化制定规划、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价职能,认真协助县市积极编制和申报扶贫攻坚项目,最大限度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贫困乡、村林业建设,积极开展对贫困乡、村农户的林业科技培训和生产技术服务,对巴里坤县黄土场开发区巴彦德村的13户帮扶对象要科学规划、精准扶贫,实现精准脱贫与争取和凝聚人心相结合。地区林业局三个“访惠聚”工作组成员要围绕“六项任务”,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双向承诺、帮扶方案,认真开展走访入户、帮扶慰问、“四讲四送”、互学双语、巡控维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最大限度凝聚人心、争取人心,开展“交朋友结对子”、“互学语言文字文化”等活动,促进各族干部群众走动互动起来,加强交往交流交融。

(一)动员部署。

召开地区林业局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工作任务,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活动内容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制定下发《地区林业局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确定主要内容和重点工作。

(二)组织实施。

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稳步推进各重点工作内容的落实。及时分析、研究重点工作推进完成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及时推广典型经验,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三)总结表彰。

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并主动接受地区领导小组对地区林业局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和成效的考评。在此基础上,推荐地直林业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统一思想认识。

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必须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地委要求上来。要把认真学习张春贤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年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市动员大会精神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将讲话精神统领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和地委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加强组织领导。

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将创建活动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精心组织、深入推进。地直林业系统各单位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

(三)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林业工作专题、微博、微信、展板等宣传载体,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配合宣传部门,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的浓厚氛围,推动民族团结主题宣传活动和文体活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四)抓好活动落实。

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地直林业系统各单位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扶贫户的思想实际,注重贴近干部群众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到区别对象、区分层次、落到基层、不搞一刀切。地直林业系统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五)加强检查指导。

地区林业局将对地直林业系统各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进展和效果进行督查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抓好整改。严肃追责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甚至发生重大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

我局2019年民族团结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民族团结工作有关精神和部署,将民族团结工作与我局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谋划。

我局民族团结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为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详见《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xx运发〔xx〕249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民族团结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兼任,副主任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督促局属各事业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做好具体工作。

(一)加强学习。

1.开展集中学习。灵活运用局党组会、办公会、领导工作例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在2019年底前完成至少1次民族政策、民族团结方面内容的学习。

2.开展自学活动。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督促本单位(科室)干部职工通过报刊、书籍、网络、电视等多种方式,在业余时间加强对民族团结方面内容的自学工作。

(二)强化宣传。

1.单位内部宣传。2019年底前,一是局机关要在办公场所宣传栏制作张贴民族团结主题板报;二是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在本单位办公场所制作摆放民族团结主题板报,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局属单位还应悬挂至少1条宣传横幅。

2.行业宣传。2019年底前,一是由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指导,组织安吉、埌东、江南、西乡塘、金桥等市区主要公路客运站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设置主题宣传栏和板报、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二是由市水路建设养护中心牵头,组织各港航企业和港口码头通过板报、标语、横幅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三是由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各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通过加强职工学习、在办公场所设置宣传板报、悬挂宣传横幅、在出租汽车led智能顶灯滚动播放标语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

(三)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按照人事管理有关政策和局党组部署,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管理工作,按要求派出我局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学习培训。

(四)做好信访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按照信访、行业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有关规定及我局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认真做好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信访、维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五)执行《xx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

认真执行《xx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我局单位公章上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鉴于我局目前正在过渡办公场所办公,且该场所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因此待我局搬迁到正式办公场所后再落实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的单位名称牌匾。

(六)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

1.争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继续把“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县乡两级政府绩效考评;巩固青秀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和西乡塘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创建成果;支持上林、马山、兴宁、良庆等县区创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

2.提升硬件设施建设。

新开工20个以上乡乡通三级公路、县乡联网公路及通产业园公路项目;实施400公里以上非贫困村通屯道路硬化及村屯道路连通工程;完成400公里以上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完成80公里以上县乡道大中修;抓好农村公路“窄改宽”、危桥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乡镇运输服务站、农村便民候车亭建设工作。

3.强化公路管养。

推行农村公路项目建设“七公开”、质量登记制、责任终身制,保持工程质量监督全覆盖;把我市纳入公路统计年报的农村公路列养率和经常养护率保持在100%,完成2019年度自治区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养护目标检评,加强管理养护信息化建设。

4.巩固客车通村。

结合脱贫攻坚与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今年新增具备通客车条件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把全市具备通客车条件建制村客运通达率保持在100%;加强农村客运线网优化、安全管理、动态监控、执法整治;开展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七)加大推进公交都市建设。

1.提升轨道交通建设水平。

推进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和3、4、5号线一期工程建设及机场专线、教育园区专线项目工作;做好轨道交通1号线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在今年6月底前实现3号线初期运营,加强轨道交通线运营管理,优化服务措施。

2.提升公交行业建设水平。

加强快速公交brt1、2号线运营管理,推进brt3号线建设;完成全市公交线网年度优化调整;继续推进公交扫码支付。

3.提升出租汽车行业建设水平。

(八)完成重大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中国杯”国际足球锦标赛、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xx站)、xx国际马拉松比赛、2019年苏迪曼杯世界羽毛球混合团体锦标赛、广西民歌艺术节、“壮族三月三”等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九)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

1.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

(1)改造提升xx个公交停靠站点,建设xx套智能公交电子站牌。

(2)新购投放xx辆新能源公交车。

(3)建设xx座公交充电桩。

2.脱贫攻坚工作。

发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基础设施建设专责小组组长单位作用,组织督促县区和部门完成本年度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做好联系帮扶贫困村贫困户、派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后盾保障支持和管理教育相关工作。

(十)纳入绩效管理。

按照xx市绩效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及具体考评指标,把民族团结工作纳入我局绩效考评范畴。

四、工作要求。

(一)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站在开启新时代首府交通运输事业的新征程,提高认识,按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相关工作。

(二)在开展民族团结工作过程中,要抓住关键,与我局年度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推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效。

(三)请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整理相关文字材料和图片,作为资料予以保存。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下面是有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xx]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组长:王桂峰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镇工会主席。

成员:郑学文镇党政办主任。

周洁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xx〕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xx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

规章制度。

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乌当区落实贵阳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方案》(乌民创领﹝2020﹞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将民族团结创建进步示范市工作的宣传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创建民族团结宣传工作常态化开展,提高辖区各族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营造创建氛围。争创先进集体、争当先进模范的良好氛围,全面深入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结合自身实际,现特拟定此方案。

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通过图片展、成就展、文艺表演、集中研讨等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规宣传教育,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宣传教育,“五个认同”、“四个自信”宣传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宣传教育,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民族团结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影响力。

(二)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推动开展民族歌舞、体育、节庆等文化活动,促进文化共享、文化惠民,不断满足各族群众文化生活需求,营造传播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社会氛围,以“滴灌式”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

(三)媒介融合创新推动宣传教育。

一是强化社会宣传。在车站、公交站台、环城路边、公园、景区景点、小区电梯楼宇电视、医院、服务窗口等醒目区域设置公益广告,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牌、公益广告牌、出租车、公交车、路灯灯箱等醒目、直观地进行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知晓率,着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深化典型宣传。大力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凝聚民族团结正能量,营造各族群众携手同心、守望相助、共同创造未来美好新生活的良好环境。

(四)“九进”搭建纵深拓展宣传渠道。

一是扎实开展干部职工政策理论学习宣传,把服务各族群众的措施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各村(居)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搭建服务各族群众的有效宣传教育载体和活动平台,促进本地各民族之间、外来流动人口与本地各族干部群众之间进行交流互动、增进感情。

二是在各类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教育,从孩子着手,通过“小手牵大手”,普及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理论和民族知识,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三是在宗教活动场所持续深入开展“四进”活动,突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宗教中国化方向的主题。

四是在景区、商业街区突出宣传民族特色文化,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业、中高端消费制造业融合发展。

五是在军营深入开展部队官兵与各族群众军民同心、水乳交融的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进军民感情。

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入户到人、入心入脑,进一步凝聚共识,提高创建工作参与度,推动形成党政主导、各部门密切配合、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创建工作格局。

(一)前期准备阶段。

以多种形式持续传播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健全网络舆情管控引导机制。注重正面宣传引导,积极应对网络舆情,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二)全面攻坚阶段。

1.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活动,在辖区机关单位、军营、学校和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商务楼、酒店、宾馆、园区、景区、商业街区、宗教活动场所、新时代农民(居民)讲习所(传习所)等人员往来密集地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标语。

2.各村(居)群众生活小区播放宣传视频、张贴或滚动播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绘制宣传栏或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折页宣传手册、应知应会口袋书。

3.各村(居)在国有企业办公区入口、电梯内的显示屏,各标志地点led大屏、楼宇电梯广告以及车站、机场、公交站、地铁口、环城路、绕城高速、中心城区交通要道和高铁、公交车、出租车、客车等交通要道、运输工具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和宣传标语。

4.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日常生活。制定政策措施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学校教育、行业规范教育、村规民约及家风建设之中。将民族团结进步纳入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党支部及各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课程纳入辖区中小学的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综合实践活动、黑板报、宣传栏、显示屏等做好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的宣传,并在各学科教学中融入民族知识、民族文化的教育。

5.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好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等文化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塑造具有特色的城市精神。

(三)持续深化阶段。

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举办一次民族民间手工艺设计大赛;举办一场“民族团结进步杯”篮球大赛;挖掘、提炼和树立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

(四)总结提高阶段。

1.持续增加宣传视频播放次数,加大投放宣传标语、横幅、海报、展板。

2.在传统媒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针对创建活动中的热点问题,组织答疑解惑,回应关切,引导各族群众正确认识和评价示范市创建的意义、举措和成效,多角度展示新时期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和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的精神风貌。大力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凝聚民族团结正能量,营造各族群众携手同心、守望相助,共同创造未来美好新生活的良好环境。

3.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并与地方传统民族节庆、纪念活动相结合,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创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刊。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要把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相关宣传活动作为对各族群众进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普及民族团结知识,树牢民族团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认真总结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将总结材料报街道公共服务办。

(二)精心组织,注重创新。各村(居)要把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要把握正确方向,把好政治关口。宣传内容要深入基层、融入群众,切实改进文风,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数字说话,努力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情,切实提高宣传内容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确保宣传有声有势、有力有效。

(三)强化监管,净化环境。各村(居)要进一步加强对涉及民族团结敏感舆情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负面舆情。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把着力点放在团结稳定鼓劲上,正面宣传为主,着眼于振奋精神、鼓舞士气,统一思想、凝聚力量。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对照《新光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和《新光路街道办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方案》的相关要求和责任分工,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创建相关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未完成任务或落实不到位的要第一时间进行通报,严肃问责追责。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三、活动内容。

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四、时间安排。

3、x月上旬开始,组织xx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围绕主题,根据不同媒体宣传报道特点,认真开展专题采访报道;x月,对20xx年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

五、具体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并恳请各位领导对我镇的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下面我就新源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一简报:

我镇位于天峻县东南部,辖12个牧业社和2个社区,总面积1576平方公里,总人口11128人。近年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立足自身实际,把谋求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头等大事,扎实开展“平安寺院”和“法制宣传月”活动,通过一系列方法措施,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具体方法汇报如下:

一、狠抓组织建设,巩固民族基础。

为了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镇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这个战略目标,周密构思、系统规划,切实把民族团结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同时,研究制定了《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奖惩制度》、《新源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寺务公-1-开监督办法》《新源镇民管会职责》等一系列办法,通过梳理原有制度,查缺补漏,完善了镇、村两级民族工作组织建设、逐步实现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

二、弘扬民族文化,加强民族团结。

为进一步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生活,促进各族群众的交流,2014年,我镇筹措资金40余万元,为牧业社文化中心户购买了电脑、音响、数码相机、电视、vcd及各种宣传教育光碟和图书资料。同时,为镇文化大院争取到电脑10台,在城东、城西两社区共安臵文化体育器材19个,新建文化活动室1个。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我们发动文化中心户积极牵头,依托文化大院广泛开展了群众性社火表演、歌咏比赛、篮球、象棋、射箭等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通过活动的组织举办,各族群众的广泛参与,丰富了我镇农牧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了各民族群众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增进了各民族群众间的团结合作,我镇民族文化、民族风气得到了良好的弘扬,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发展民族教育,提高民族素质。

在提高少数民族素质工作方面,我镇采取多项措施,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对少数民族群众开展了教育。

一是以理论政策学习为重点,开展对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

组织镇机关干部和各牧业社社干深入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做到政策理论一起学、致富知识、治村之道一起讲,工作方式、方法一块教,切实提高了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开展对广大民族群众的教育。从介绍少数民族的历史传统风俗习惯,普及党对牧区建设的各项惠民政策的角度出发,结合“文明户”“五好家庭”等群众性评比活动,以提倡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引导村民把思想观念统一到民族团结、发展经济上来,在一心一意谋发展中实现民族团结,树立文明新风尚。目前,我镇“十星级文明户”达324户,科技示范户25户,文明村12个,“五好”家庭256户。

三是以普及科技知识为重点,开展对广大牧民群众的教育。近年来,我镇从培育技能型、管理型、知识型牧民入手,共组织群众学习教育培训25期,参训干部群众6512人次,发放宣传材料两万余份。通过学习教育培训,牧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得到了不断更新,民族团结思想意识不断加强,造就了一批讲道德、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致富的新型牧民。

四是以法制宣传活动为重点,开展对各族群众的法制教育。将每年的“法制宣传月”活动与“三下乡”“四进社区”结合起来,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图片展览、分发法制宣传材料、法律咨询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一步提高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增强了法制教育的渗透力。同时,结合“平安寺院”建设,我们多次深入我镇桑木寺、清真寺进行调研督导工作,通过查看寺院建设、教职工作人员生活学习情况,调查了解寺院开展“平安寺院”建设和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动态,有效促进了寺院的法制化、社会化管理发展进程。

五是以提高牧区入学率为重点,加大青少年受教育的力度。近年来,我镇高度重视民族教育事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少数民族青少年教育的支持,经过不懈努力,2014年,全镇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100%,16周岁学生初等教育完成率达99%,18周岁学生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为96%,青年非文盲率为100%。各项指标均达到“两基”标准要求。

四、发展民族经济,促进民族和谐。

大力发展民族经济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基础,也是维护少数民族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前提条件,我们始终注重发展民族经济,培植优势产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一是优化少数民族的发展环境。针对我镇牧业社规模小、交通不便、信息不畅等现实,镇党委、政府积极筹措资金,重点建设了一批乡村道路、水利设施、电网延伸等惠民项目,2014年建成了从那郎至肯德陇13公里的乡村公路、扎德勒至苏吉垭壑15公里的乡村公路和从茶木康村至315国道10公里的乡村公路。为解决牧区部分牧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新建土井24眼。同时,总投资1350万元,占地总面积17500平方米的天峻新源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示范区五个藏羊育肥基地正在建设中,通过以上项目的建设实施,为民族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铺平了道路。

二是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产业。在成功探索出发展高效生态畜牧业、促进牧民增收致富的“梅陇模式”基础上,我镇把发展生态畜牧业作为牧民增收致富的突破口,为消除牧民群众的顾虑,镇党委、政府先后组织召开全镇草场流转工作动员大会、各牧业社联点干部草场流转工作吹风会、各牧业社社干草场流转工作动员大会,同时,组织团队意识好、沟通能力强的党员干部分成三个宣传组深入牧区,以举办座谈会的形式,走家入户向牧民群众宣传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工作的具体内容和现实意义,通过正确引导,目前已在我镇牧民群众中形成了“比富裕、奔小康”的浓厚氛围,我镇十一个牧业社已全面推开梅陇发展模式。

三是多面开辟农牧民增收渠道。随着畜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使我镇50%的劳动力从草原解放出来,镇党委、政府多方争取政策支持,为剩余劳动力创条件、寻出路,鼓励广大群众围绕外出务工谋出路,如今桑木纯净牛奶加工厂、牧民砖厂等实体产业蓬勃发展,广大群众依靠党的政策谋发展的积极性不断高涨。这些措施的实行,加深了政府与各族群众的感情,有利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对我镇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新牧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通过深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我们深深感到,我镇在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发展,维护民族稳定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形势发展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持之以恒的抓好民族团结进步这项工作,力争将我镇民族团结、民族繁荣、民族稳定各项事业推向一个新水平。

谢谢大家!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州委七届十五次全会、州委七届十六次全会、州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目标,以“五个认同”为核心,以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共建”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抓手,不断巩固、深化、拓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

围绕示范州成果持续巩固和深化工作,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州党发〔2019〕12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水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举措,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推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及《方案》,抓紧抓牢抓实抓好创建工作。积极争取和依靠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创建工作,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担负起创建工作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一要对照《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州党发〔2019〕12号)、《中共黔西南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巩固和深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4),立足各县(市)、义龙新区实际,找准创建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贯穿于本部门中心工作中,与各单位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动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2023年顺利通过国家民委复核验收。二要贯彻落实好《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贵州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两个文件,深入研究,充分用好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系列政策,项目化、具体化推动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落细、落小、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要建立健全各级各政府、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机制,推进协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有关工作,充分发挥大统战格局优势,强化组织领导保障。继续扎实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个纳入”相关工作,科学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项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和细则,指导各级各部门围绕落实专项考评指标任务,发挥专项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指导,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四要巩固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新市民居住区为重点,结合黔西南州新市民计划的实施,推动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示范典型,挖掘和提炼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计划”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经验。

(二)巩固和深化创建全国示范的成果,全面推进创建国家级示范县(市)工作。在兴义市、册亨县、晴隆县在成功创建全国示范县(市)基础上,继续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等方面,巩固和深化创建全国示范的成果,实现新的提升和突破。兴仁市、安龙县、贞丰县、普安县、望谟县要继续加大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示范县(市)工作的力度,按照《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办发〔2018〕65号)精神,完善创建示范方案,力争2022年创建1个以上全国示范县(市)。

(三)深入推进“十五进”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企业、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学校、宗教活动场所、军(警)营、景区、园区、红色圣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示范户、示范商铺、示范街、两新组织“十五进”活动。我州将继续创建、命名和申报推荐一批州级、省级和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各县(市)、义龙新区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精准创建,拓展融合,示范创新,培塑一批全省和全国示范和典型,在推动创建中强化创新和融入特色,在总结示范成效中提升经验和扩大影响。

(四)持续打造新市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各县(市)、义龙新区要将深化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创建全国示范和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及“新市民计划”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水平,以新市民居住区为重点,将巩固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新市民居住区为重点,结合黔西南州新市民计划的实施,各县(市、新区)打造一批新的新市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积极构建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共建的“五共”社区,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社区环境和社会结构,不断巩固民族团结新阵地,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

(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活动。高质量组织开展五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十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加强中央、省委和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宣讲,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汇演等,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把握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要求上来,提高各族干部依法治理民族工作的能力,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二、工作目标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三、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中心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根据中心情况,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墙报板报、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歌曲展播、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代化迈进。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中心领导干部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座谈会等活动。

5.抓创建表彰。中心党支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组织开展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的创建组织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做好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

2.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

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协调、指导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把相关重大活动、项目统筹到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上来。

3.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网上互动,切实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乌鲁木齐零距离”的关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浓厚氛围。

4.抓好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中心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中心的实际,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形成抓落实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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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关于印发2021年度钦州市民族团结专项工作绩效考评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市直林业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结合我局职责,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林业领域及林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提高全市林业系统职工干部大局意识,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水平。支持林区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开展特色产业、民族文化、干部人才建设,提升少数民族聚居区人居环境,促使少数民族聚居村、少数民族经营实体、少数民族从业人员共同进步、和谐发展。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亮点,积极营造林业领域及林区平等、团结、奋进、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组织学习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时有关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或党组会议的专题学习重要内容,并在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会议上传达。二是把民族宗教工作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纳入局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民族政策、民族精神、民族文化、宗教信仰和历史风情,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思想意识,增强民族团结进步的凝聚力,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建设在市林业系统得到体现落实。(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市直林业各单位参照局本机关开展)。

(二)强化新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局本机关、市直林业各单位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利用横幅、板报、“三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官方账号的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4篇(次)以上,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筑牢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思想根基,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广泛积极参与,切实提升民族团结工作实效。以多民族联谊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市直林业各单位参照局本机关开展)。

(三)认真研究部署,狠抓督促落实。

以党组统领全局民族团结工作,加强党对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采取召开班子会或党组会并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将对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各单位的协调联络和齐抓共管,认真做好对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引领、规划、指导、督查,及时研究解决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落实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四)全面推进创建,巩固工作成果。

根据《广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桂办发〔2019〕23号)要求,完成“加快建成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的年度工作任务。

1.加快建成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结合林业生态建设、林业产业乡村振兴等工作,加大对林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重大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项目、优势资源利用、生态保护工程的投入,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让同一区域的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着力在兴边富民行动、林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林业手工艺品保护传承、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林业商品生产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以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从事造林、林下经济、木材加工等创业发展,参与应聘生态护林员、红树林保护巡视员、乡村振兴产业车间工作人员等岗位,在技术指导、政策优惠、审批管理等环节上下功夫,多措并举,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想法子、找路子,为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创业提供优良发展环境。同时拓宽创业渠道,大力培育少数民族林农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涉林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推进少数民族经营个体以及民族品牌专业化、规模化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林下经济示范项目补助资金,支持少数民族业主进一步扩大林下经济产业规模和基础设施建设;以林产品初加工、深加工和民族旅游为主导,打造一批民族示范产业和本土林业旅游品牌,释放旅游“虹吸”效应。(牵头单位:驻村工作队、生态科、产业科、种苗站、资源科、保护站;财务、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配合;市直林业各单位参照局本机关开展)。

2.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林业发展总体规划中统筹实施,从支持产业发展、提升少数民族群众产业技术水平、保护生态建设、美化生活环境等多方面着手,打造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名片,以典型示范效应推进市直林业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使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真正体现在林业领域工作中,体现在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实践中。坚持抓基层、强基础,把创建工作重心下沉到乡村、林区,在资源分配、力量投入(政策、项目、资金、人才、技术、培训)等方面向垭山、林区少数民族聚居村倾斜,组织实施果苗抚育、竹荪种植、蜜桔种植、鱼塘养鱼、建设出租养猪场等项目帮助发展垭山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培训、林业科技推广活动;结合村屯绿化提升工程、绿美乡村、打造自治区级绿化景观提升示范村等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聚居村绿化美化建设,推进少数民族聚居村人居环境高质量提升,从而搭建更多群众便于、乐于参与的平台。坚持分级联创、分级创建,突出干部、青少年(14-25岁)、知识分子等群体,加大林业科技、绿化、造林、产业等重点行业的创建力度。(牵头单位:驻村工作队、产业科、生态科、推广站;财务、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配合;市直林业各单位参照局本机关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全面领导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各牵头单位的分管领导抓协调指导,各科站长、局二层单位主要领导根据工作职能以及本方案工作分工负责具体落实。局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综合汇总。

(二)保障政策落实。

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动相关社会保障政策、林业优惠政策等落实到位,杜绝出现应享受的未享受到、应发放的未发放等现象。

(三)强化考核。

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严格按工作细则要求开展考核。各单位落实相关分工的成效好坏,将作为局绩效二次分配的依据。对于组织不力、工作敷衍而导致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的,严肃问责问效。

(四)多部门合作。

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到互通有无、步调一致,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

年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的开展。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民族团结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一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2、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活动(进入机构、进入企业、进入社区、进入乡村、进入学校、进入寺院),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结束合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3、维持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重视妥善处理与民族宗教相关的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建立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的交流平台。

4、加强协调合作,有效推进活动开展,积极贯彻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会员部门合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进活动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范文

我局2019年民族团结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民族团结工作有关精神和部署,将民族团结工作与我局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谋划。

我局民族团结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为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详见《xx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xx运发〔xx〕249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民族团结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兼任,副主任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督促局属各事业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做好具体工作。

(一)加强学习。

1.开展集中学习。灵活运用局党组会、办公会、领导工作例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在2019年底前完成至少1次民族政策、民族团结方面内容的学习。

2.开展自学活动。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督促本单位(科室)干部职工通过报刊、书籍、网络、电视等多种方式,在业余时间加强对民族团结方面内容的自学工作。

(二)强化宣传。

1.单位内部宣传。2019年底前,一是局机关要在办公场所宣传栏制作张贴民族团结主题板报;二是局属各事业单位要在本单位办公场所制作摆放民族团结主题板报,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局属单位还应悬挂至少1条宣传横幅。

2.行业宣传。2019年底前,一是由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指导,组织安吉、埌东、江南、西乡塘、金桥等市区主要公路客运站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设置主题宣传栏和板报、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二是由市水路建设养护中心牵头,组织各港航企业和港口码头通过板报、标语、横幅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三是由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各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通过加强职工学习、在办公场所设置宣传板报、悬挂宣传横幅、在出租汽车led智能顶灯滚动播放标语等方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工作。

(三)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按照人事管理有关政策和局党组部署,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管理工作,按要求派出我局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学习培训。

(四)做好信访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按照信访、行业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有关规定及我局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认真做好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信访、维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五)执行《xx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

认真执行《xx市壮文社会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我局单位公章上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鉴于我局目前正在过渡办公场所办公,且该场所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因此待我局搬迁到正式办公场所后再落实同时使用壮、汉两种文字的单位名称牌匾。

(六)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

1.争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继续把“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县乡两级政府绩效考评;巩固青秀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和西乡塘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创建成果;支持上林、马山、兴宁、良庆等县区创建“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

2.提升硬件设施建设。

新开工20个以上乡乡通三级公路、县乡联网公路及通产业园公路项目;实施400公里以上非贫困村通屯道路硬化及村屯道路连通工程;完成400公里以上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完成80公里以上县乡道大中修;抓好农村公路“窄改宽”、危桥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乡镇运输服务站、农村便民候车亭建设工作。

3.强化公路管养。

推行农村公路项目建设“七公开”、质量登记制、责任终身制,保持工程质量监督全覆盖;把我市纳入公路统计年报的农村公路列养率和经常养护率保持在100%,完成2019年度自治区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养护目标检评,加强管理养护信息化建设。

4.巩固客车通村。

结合脱贫攻坚与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今年新增具备通客车条件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把全市具备通客车条件建制村客运通达率保持在100%;加强农村客运线网优化、安全管理、动态监控、执法整治;开展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七)加大推进公交都市建设。

1.提升轨道交通建设水平。

推进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和3、4、5号线一期工程建设及机场专线、教育园区专线项目工作;做好轨道交通1号线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在今年6月底前实现3号线初期运营,加强轨道交通线运营管理,优化服务措施。

2.提升公交行业建设水平。

加强快速公交brt1、2号线运营管理,推进brt3号线建设;完成全市公交线网年度优化调整;继续推进公交扫码支付。

3.提升出租汽车行业建设水平。

完成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划;强化行业新政执行,规范网约车管理;继续落实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无偿使用、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收费行为纳入行业考核、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管控联动及服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系列便民措施;鼓励传统巡游出租汽车采用电召、网召、非现金支付等经营模式。

(八)完成重大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16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中国杯”国际足球锦标赛、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xx站)、xx国际马拉松比赛、2019年苏迪曼杯世界羽毛球混合团体锦标赛、广西民歌艺术节、“壮族三月三”等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九)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

1.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

(1)改造提升xx个公交停靠站点,建设xx套智能公交电子站牌。

(2)新购投放xx辆新能源公交车。

(3)建设xx座公交充电桩。

2.脱贫攻坚工作。

发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基础设施建设专责小组组长单位作用,组织督促县区和部门完成本年度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做好联系帮扶贫困村贫困户、派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后盾保障支持和管理教育相关工作。

(十)纳入绩效管理。

按照xx市绩效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及具体考评指标,把民族团结工作纳入我局绩效考评范畴。

四、工作要求。

(一)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站在开启新时代首府交通运输事业的新征程,提高认识,按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好民族团结相关工作。

(二)在开展民族团结工作过程中,要抓住关键,与我局年度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推进,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效。

(三)请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整理相关文字材料和图片,作为资料予以保存。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一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工作座谈会及区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着眼点着力点,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战略重点,坚持依法管理,在解决市教育系统各种问题中把民族团结向前推进一步。

二是通过民族团结进步进学校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创建活动;

三是推进各民族师生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

四是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各学校要组织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三个离不开三史及区州市领导讲话精神等内容,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教育全过程,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渗透到每一个教学活动过程之中。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差异尊重风俗习惯。大力推进双语教育和各民族互学语言。加强各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加强培养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学科带头人。

(三)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增强五个认同。大力传播现代文化理念和行为方式,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感恩文明科学的现代理念,引导全体师生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支持鼓励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文化产品创作,繁荣各民族文学艺术,培养各民族艺术人才。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积极创造各族师生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从工作学习等日常生活入手,引导各族师生在共同工作学习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感情,使中华民族一家亲思想深入人心。

(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依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进一步提高各族师生对贯彻执行《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并在日常工作学习中贯彻执行《条例》。

(六)积极推动民族团结进学校活动。各学校要抓好各族师生五同五融情(同唱歌跳舞同读书同过节日同参加运动同活动,感恩融情学习融情娱乐融情交流融情成长融情),让各族学生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通过民族团结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教育的实效性。

(七)深入推进去极端化教育,引导各族师生自觉远离宗教极端。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师生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重要作用,用好五把钥匙,坚持四管齐下,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对极端思想的辨别力和免疫力。

(八)逐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造良好环境。要从与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事入手,尽力改善全体师生工作学习条件,让各族师生真正感受到一年更比一年好。必须深刻认识到维护稳定与维护民族团结的辩证关系,深刻认识反分裂反暴恐反渗透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坚强政治定力,坚定不移维护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三重点工作。

1.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加强宣传,在日常工作中保障各民族一律平等。要切实保障各族师生在工作学习招生就学等方面一律平等,尊重少数民族的人文特征,逐步缩小城乡民汉学校双语班与汉语班之间教育发展差距,促进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利。各学校要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要将民族团结纳入学校班子成员学习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培训。要广泛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与各族群众结对子交朋友融情活动,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培育学生身边的典型人物,结合学校特点向广大学生家长宣传民族团结相关知识及典型事迹。(责任科室:办公室教育科思政科)。

2.重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学校管理工作。坚持把政治强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采取管用有效措施,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力度。树立各民族干部都是党的干部,都要按党的纪律党的规矩党的原则办事的观念,坚持以事择人人岗相适。各双语学校民汉合校的学校要重视少数民族同志的培养选拔,制定培养规划,有计划开展培养工作。既要培养一批少数民族干部,也要培养一批懂少数民族语言懂民族工作的汉族干部。(责任科室:人事科教育科)。

3.向内地学校选派工作人员,开展籍学生服务管理。根据自治州内地普通高中班中职班选派管理教师工作安排,每年从各中学选派4-5名优秀教师到内地学校参与学生管理。选派教师中,少数民族与女教师要占有一定比例。各中学要积极开展籍学生服务管理,要对从本校毕业考入内地高校内地普通高中班中职班的学生定期回访,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协助内地学校做好学生工作,加强对籍学生的跟踪服务。(责任科室:人事科双语办)。

要把各中小学能够胜任双语教学的教师调整到双语教学岗位;

要继续实施双语学校捆绑发展,继续加强校际间教师交流任教跟班培训力度;

各双语学校要制定双语教师培训规划及年度计划,对所有教师进行培训;

要加强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管理,提高自身发展能力。(责任科室:双语办人事科教研室)。

5.加强中小学双语教材建设。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教材《目录》征订使用教材,规范中小学双语教材使用,积极发挥教材在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方面的功能,把民族团结五个认同理念贯穿学生教育全过程和各环节。鼓励双语学校根据学生实际编写符合本校特色的校本教材和思想教育读本。少数民族较多的学校要积极开展各民族学生学习双语的活动。(责任科室:双语办思政科)。

6.在广大师生中培养一批民族艺术人才。加大对各民族优秀文艺作品和文艺人才的扶持培养力度,积极开展针对各族师生的才艺展示比赛,在各族师生中培养一批文化骨干文化能人。鼓励少数文艺骨干和文艺爱好者参加州市各级文艺精品创作评选活动。(责任科室:教育科双语办教研室)。

7.保护发展各民族传统文化。各中小学要积极挖掘研究案例论文各民族传统文化,将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结合起来,支持少数民族师生开展文艺作品创作,扶持推出一批弘扬中华文化的少数民族优秀文艺作品。在市第七中学市第九小学设立教育系统民族团结教育基地。依托二六工镇中心学校阿什里乡中心学校两所民族特色实验基地校开展民族传统文化展演活动,鼓励双语学校经常举办民族传统文化比赛评选。(责任科室:双语办教研室)。

8.结合民族团结教育抓好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纪律教育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为民族团结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对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的违纪行为予以严查。(责任科室:办公室思政科)。

9.全面实施双语学校捆绑发展,加强民汉学校民汉师生结对帮扶活动。全面实施民汉学校民汉师生结对子,一帮一活动,组织各民族师生交流联谊,建立帮扶互助关系。(责任科室:双语办思政科)。

以上9个方面是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市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具体举措和责任分解。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拿出具体分解方案,抓好整改落实。

四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xx年4月―5月中旬)。成立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领导小组,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督查指导。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下旬-20xx年12月)。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各项具体工作内容措施责任科室完成时限等,分步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研究案例论文分析毕业论文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定期通报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及时推广典型经验,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三)总结检查表彰阶段(20xx年1月-2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长效机制。根据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对各学校进行考评,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民族团结主题教育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江浩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教育局各科室抽调。各学校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作为事关全局的政治任务,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优选,明确职责任务,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思路和方法,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必须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工作座谈会及各级领导在区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选精神上来,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的教育工作纳入师生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

(三)重视舆论宣传。加大宣传,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浓厚氛围。利用手机微信等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大力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民族团结典型,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及先进事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汇聚起民族团结的强大正能量。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督导,并及时进行通报。各学校要每月至少一次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及时总结推进工作的成效做法和经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学校(幼儿园)年终考核,作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计划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__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__〕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__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年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县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有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根据县民宗委2021年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洪广镇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区、市、县民族工作会议对创建活动的要求,突出思想政治引领,树立鲜明工作导向,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发动各方力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开拓洪广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一)坚持依法治镇。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依法依规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不断增强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为成功创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奠定基础。

(二)坚持民族团结。立足“各民族一家亲”理念,引导全镇各民族群众和睦相处,共享和谐,协调处理好各方利益,不断巩固和发展全镇民族大团结、齐发展良好局面。

(三)坚持以人为本。把创建活动的最终落脚点放在民生福祉上来,以民生领域为重点,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幸福指数。

(四)坚持齐抓共进。把创建活动与镇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宗教场所,以工作促创建,以创建推工作,构建齐抓共进的良好格局。

(五)坚持全民参与。创建活动要面向群众,以优化环境,共促发展为目的,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更是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航之年。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到哪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就覆盖到哪里”的总体思路,助推全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今年我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目标任务是: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立足实际,创新工作机制,落实民族工作举措,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打造民族氛围浓厚、经济发展有力、生态环境优美的和谐新洪广。

(一)组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发动各村(居)、学校、企业、家庭、宗教场所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政策法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编印、发放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小手册。结合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

(二)大力提升“七进”活动。

1.创建活动进机关。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宣讲和培训等形式,广泛开展集中学习和志愿服务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以民族团结进机关为抓手,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引导广大干部广泛参与。同时,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重点处理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本职业务工作的关系,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带动创建活动。

2.创建活动进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扩大宣传覆盖面,将创建活动纳入全镇中小企业文化建设,关心各族企业职工切身利益,充分调动企业和群众参与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引导企业职工自觉融入到与各族群众“共居、共事、共乐”的民族团结的大环境中去,掀起全民参与、全民共创的民族团结创建热潮。

3.创建活动进学校。推动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联合学校在全镇中小学开设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民族团结知识竞赛、书画展、诗歌朗诵、发放民族知识宣传手册、设置民族知识宣传展板等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切实把学校打造成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主阵地。

4.创建活动进社区。切实将民族工作纳入社区党建、管理和精神文明创建中,依托现有社区管理平台与服务体系,形成“管理网格化、服务网络化、引导社会化、宣传长效化”的社区民族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引导社区居民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倡导各民族形成相互信任、紧密团结、互帮互学、共同发展进步的良好风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5.创建活动进乡村。结合实际把创建活动纳入行政村总体发展规划中,将各村经济文化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使创建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要结合少数民族生态移民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积极为少数民族提供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法律维权等方面服务,促进民族工作不断发展。

6.创建活动进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紧紧围绕“将民族团结进步的种子种在每个家庭里”的目标,以点带面,持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谐文明教育、特色交流等进家庭活动,使家庭成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基点,为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夯实基础,不断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的自我认同感,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奠定基础,努力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7.创建活动进宗教场所。在全镇宗教场所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充分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关键少数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五个维护”的意识。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日常管理,端正教风,自觉抵御利用民族宗教进行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促进全镇宗教领域呈现出爱国爱教、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良好局面。广泛开展各类活动,在宗教场所开展升国旗、爱国歌曲大合唱等活动,进一步坚定宗教界人士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导信教群众积极投身洪广镇经济社会建设。

精心打造民族团结文化广场,建设群众学习新时代新思想、感受民族文化力量的新家园,在全镇形成“加强民族团结、共促稳定发展”的良好氛围,使乡村振兴与和谐稳定美丽乡村建设融为一体,为建党100周年献礼。让民族团结文化广场成为最欢乐、最具人气的地方。建设地点:洪西村北侧广场。

(二)创建民族团结文化大舞台。

全力打造民族团结文化大舞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让大舞台不仅是老百姓讴歌幸福美好生活的展示平台,也是民族文化的展示平台和民族团结的凝聚平台,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在推进民族团结文化繁荣发展与创新,丰富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沟通交流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打造地点:洪西村北侧广场舞台。

倾力打造民族团结示范一条街,让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浓厚氛围深入每一位上班、回家的群众心中,进一步倡导群众树立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的意识,引导各族群众共建幸福家园,共创和谐洪广。打造地点:暖康北街。

努力打造欣荣村民族团结文化公园,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以“七进”为抓手,以服务各民族群众为出发点,充分利用公园开放式教育的优势,通俗直观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群众增强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一道独特而靓丽的风景线,引导群众维护民族团结大局。创建地点:欣荣村广场。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统战委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统筹协调。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切实把创建工作作为全镇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有效纳入到党建、综合考核评价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组织全体干部专题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等民族团结进步理论知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

(二)注重协同配合。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围绕活动主题,加强宣传、积极履责、扎实推进。坚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坚持常抓不懈。做到集中抓和全年抓相结合,以月促年、常抓不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结合我镇民族工作实际,努力做到巩固特点、突出重点、创新亮点,积极挖掘优势和潜力,精心打造具有洪广特色的民族工作品牌,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实效性。

年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和全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根据省民宗委2019年工作部署,结合宿迁市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牢筑“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做出积极努力。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扩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渠道,维护各民族合法权益,完善少数民族服务体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少数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1、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将5月份定为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联合有关单位和部门,组织全市民宗系统,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艺演出、政策法规宣传、扶贫济困、义诊助医、捐资助学等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

2、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工作,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统筹全局全年工作,结合专项工作,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等“六进”工作。一是结合机关单位工作职能,联合教育、公安、司法、卫健等部门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就住、就学、法律咨询、义务就诊等便民服务活动。二是结合本职工作,在民品企业和清真食品生产企业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三是结合城市民族工作,通过印发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及民风民俗等宣传资料,组织文艺演出,举办主题讲座等方式,在社区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同时完善社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联络工作机制,构建基层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网络。四是结合机关党建书记项目工作,开展民族村“石榴籽”共建活动,促进7个少数民族村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促进民族团结,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创业致富。五是结合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教育事业发展工作,在宿迁学院、宿迁中学开展“民族大团结、共筑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六是结合“四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在社会各界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举办拉面技能大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拟于4月份组织举办“宿迁市民族团结杯拉面技能大赛”,通过活动载体宣传展示民族饮食文化,推动拉面业健康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建和谐,共谋发展。

1、动员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利用工作网站、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造势,努力营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浓厚氛围。

2、组织实施。围绕工作内容与有关单位和部门、企业、社区、乡镇、学校积极进行联系沟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宣传、引导、报道等活动。

3、总结展示。对全年活动组织情况进行总结,并集整理活动资料,通过报刊、网站等公众平台,集中展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果。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各地民宗部门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人具体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推进。

(二)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地民宗工作部门要发挥好自身职能作用,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制定细化方案,进行动员部署,落实活动保障措施,主动与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及有关社团组织加强沟通协作,及时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按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三)广泛宣传,确保成效。各地要广泛宣传造势,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展示创建成果,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为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加快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发挥积极作用。

年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示范创建活动,切实促进各民族和谐相处、和谐共济、和谐发展,积极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新常态,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效果,根据《关于开展全州第十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民族团结正确引导,促进各民族交流融合,全力打造全国两个共同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1、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地税局结合各自的实际,将宣传教育活动与州委工作执行年活动、六五普法活动和干部教育训练相结合,强调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民政策、法律法规内容的宣传,组织看富民兴陇专题指导讲座,不断提高各民族干部执行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通过开展主题宣传、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大众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部员工三个不可或缺(汉族不可或缺少少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不可或缺少汉族,少数民族也不可或缺)和四个认同(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的思想,建立各民族共同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加强大多数地税务干部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同时,利用地税信息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进步示范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月动态等,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气氛。

3、开展法制宣传教学活动。必须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六五普法等活动,学习宣传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地区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临夏州清真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二是结合双联行动组织干部进村。

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等活动。

4、积极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各县市局要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双联行动开展的“双百双联”、宗教工作“145”制度和“1114”对口支援结合起来,组织干部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各县市地税局要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具体行动,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创新思路,创新形式,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提高宣传教育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积极为我州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造有利条件。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州局上报活动工作总结。

XX乡民族团结进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县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创建活动的要求,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我乡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根据xx乡实际,现就我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乡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为目标、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形式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创新社会管理为手段、以广大群众满意为标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构建和谐淤泥。

二、基本原则

依法治乡进程,为全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创建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坚持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全乡广大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共享和谐,协调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促进“和谐淤泥”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全乡各族人民大团结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群众路线。创建活动要面向群众,以造福于各族群众为目的,充分调动各族各界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创建活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特色民族村寨建设、平安和谐淤泥等活动结合起来。

(四)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实现各民族群众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健康水平。

(五)坚持典型引路。各村、各企业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加强指导,抓好典型,以点带面,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整体工作向前发展。

三、总体目标

作各项机制,着力解决影响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民生改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牢牢把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历史机遇,乘势而上,顺势而为,进一步调动各族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努力建设经济繁荣、文化先进、生态文明、社会和谐的新淤泥。

四、创建示范乡的重点工作任务

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乡建设是我乡多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继续,又是在新的历史机遇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的重大举措。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真抓实干,以示范乡建设为抓手,努力推动全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打牢思想基础。民族团结工作是一项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工作。需要各族各界、各行各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加强宣传教育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内容。坚持分类指导,分层施教,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和方向,在事关国家最高利益和各族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上,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担当。

二是在各族群众中,增设民族团结知识宣传专栏,着重加强民族团结、发展成就以及党的惠民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可,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 “三个离不开”的思想。

三是在青少年学生中,积极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党的民族政策进教材、进课堂,使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理念深深根植于青少年的头脑之中。

四是在宗教人士中,持续推进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的教育活动,普及法律常识和科学文化知识,进一步增强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提高明辨是非、抵御渗透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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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学习中央和我县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精神,更好的做好我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乡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_,按照上级民族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我乡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努力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相互尊重、共同进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我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乡党委、政府结合爱党爱国和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工作,及时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议,从指导思想、活动步骤、主要内容、工作要求四个方面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明确了目标时限和责任单位,确保各村、各单位、各中小学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同时,引导全乡群众牢固树立汉族与少数民族一家亲的思想观念,努力营造宣传民族政策、落实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宣传学习,营造氛围。

一是理论学习分层次,有深度。结合本乡实际,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先后制定了全乡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针对不同的学习对象进行分层施教,以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乡党委宣传委员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办法”、“等6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14个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党员代表、驻村干部等宣讲脱贫攻坚政策、民族团结相关知识;在学习方式上除了传统的领学外,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通过“法宣在线”学习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参加民族区域自治法网络在线答题活动。

二是对内对外围绕中心工作宣传有声势。在对内宣传上,由5名乡干部、1名村干部组成乡宣讲团,构建完善全乡宣讲队伍;运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栏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先后悬挂横条210余条、张贴标语近1000张、出宣传栏5期,进行全面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

在对外宣传上,充分利用赤峰市信息网、宁城信息网、宁城政府网、主流电视媒体等进行专题宣传,至今年7月,在市级网站用稿1篇,县级网站用稿339篇,通过新兴媒体既唱响了党的声音,宣传了党的民族政策,激发党员干部工作热情,为全乡民族团结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重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和宗教活动的管理,及时掌握全乡少数民族底数。对喇嘛沟门村非法露天造像进行了拆除,并多次到原址进行全面排查,防止乱滥建现象出现反弹。同时,健全和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从乡、村、组三个层面把好关口,形成联动的宗教管理网络责任体系,并层层签订了责任体系。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团结进步。

1.开展思想教育,提升全民素质。全力摸排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抓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优化民族干部队伍结构。积极评选道德模范的个人典型、文明村、文明家庭,在各村开设道德讲堂传递精神文明教育,定期开展道德教育和道德评议活动,传承党的政策理论,维护民族团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新时代公民道德素质。20_年芦家店村被赤峰市委、人民政府评为“市级文明村”;李家窝铺村被宁城县委评为“清风村”、被宁城县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加强阵地建设,繁荣乡村文化。深入推进草原书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目前已建成草原书屋14处、新时代文明实践1个,定期举办广场舞、铢铢察打击乐比赛等各类文化活动15余场,各村通过自发组织、自编自演,经常性地在各村开展皮影戏、舞台戏等文体活动7场。格日勒图村20_、20_、20_年分别荣获全县广场舞比赛一等、三等、二等奖。采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传递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

五、存在的不足和今后打算。

我乡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中央、省、县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不足:一是在宣传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上有待于加强,存在一定的盲区。二是创建工作由于经费的奇缺,给创建活动带来了不便。三是对创建活动认识不够,仍然存在个人主义思想。这些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纠正。为使创建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我们决心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一是我将民族团结与进步的创建活动列入各村年总考核,使民族团结进步同各村工作效益同步发展;二是加大对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三是建立健全好民族团结与进步的创建活动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四是继续做好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的工作,依法切实地维护好少数民族同胞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工作。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总结

20xx年是我国实施“”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北屯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启动之年。按照《关于开展十师北屯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师市党发〔20xx〕16号的要求,我校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目标,狠抓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工作,以《师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重点,不断提高全校教职工素质,认真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现将我校20xx年创建民族团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我校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活动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在《北屯高级中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单位实施方案》中,各位教职工都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作为推进学校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促进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增进民族团结的重大举措、服务于学校广大教职工需求和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常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努力抓出成效。并且为加强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成立了学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活动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周密安排部署,使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扎扎实实,富有成效。

二、弘扬民族文化,加强民族团结。

我校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活动,通过深入学习、提高认识,深入宣传、营造氛围,深入实践、解决问题,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自觉性,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不断凝聚推动和谐发展、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合力。

我校于6月27日下午在学校多功厅召开“北屯高级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学习了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在学习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员群体的特点,围绕如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开展专题讨论,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化对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基本内容的理解和把握。学校图书室和党员活动室有民族团结的书籍和报刊,可供师生阅读。

2、加强宣传。

工作中,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通过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的板报活动、一次民族团结教育的主题班会、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有效形式切实加强对全体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在20xx年,悬挂标语4条,板报2期、主题班会两次,使“三个基本知识”(即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常识)、“三个离不开”(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四个维护”(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理念深入人心,促进了民族团结和进步。

3、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为了使民族团结之花绽开校园,学校党政工团及各基层部门的领导都非常重视在民汉学生之间开展丰富多彩的联谊活动。

班会上同学们通过讲述身边的小故事,列举实际事例,分析民族团结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等形式,深入了解民族团结的意义。同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会从小事做起,与少数民族同学互帮互助,和睦相处,共同努力,为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做出贡献。

开学伊始,德育处要求各班主任利用班会课、团队活动课深化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教育,让各民族学生从小接受民族团结常识教育,了解我国的民族、宗教政策,牢固树立“知我民族,爱我中华,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观念。

在历史课上,老师们因势利导,打破教材编排章节,首先学习新疆历史,让学生明白:无论封建王朝统治时期的战乱和纷争,还是国民党统治时期的独裁和腐败,都给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各族人民带来了灾难和不幸,历史上,新疆各民族为了争取自由和解放跟外国侵略势力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留下了许许多多流芳千古的革命篇章!今天,新疆经济繁荣、各族人民和睦相处,我们绝不容许任何民族分裂势力在新疆这块美丽神奇的土地上滋生、繁衍!

在政治课上,政治老师带领学生学习当前新疆的形势,新时期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以及如何正确处理民族关系,结合新疆区情,让学生明白,维护和保持新疆社会大局稳定,是当前新疆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教育学生热爱学校、热爱家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民族团结。

三、重视民族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紧紧抓住民族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妥善处理的同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的防范网络,以创建文明单位、学校无烟、德育示范校、示范性高中等活动为载体,维护学校稳定,使民族团结的不安定的因素及时化解。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多年来未发生涉及民族问题、民族关系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共建活动,号召全体教职工及学生到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中来,通过三个教学党支部、校部党支部、艺体党支部和退休党支部为依托,号召广大党员参与到民族团结工作中来。同时在学校开展的民、汉师生“一帮一”结对子活动中,汉族学生帮少数民族学生学汉语、少数民族学生教汉族学生练歌舞,形成了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区域性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网络。每逢春节、民族节日,学校党委都会给民族教师送去学校的关怀,受到了群众的拥护。

通过总结和回顾,我校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能坚持把民族团结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认真安排,精心组织。二是学习宣传到位,做到了人人皆知。三是活动落实到位,通过结合专题活动为载体,使师生参与面不断扩大,各项活动丰富多彩。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计划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__党【20_】56号文件精神,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完成20_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有关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青海解放70周年为契机,切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深入发展,引导全校教职员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重要思想,激励教职员工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激发全校教职员工参与支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目的。

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在教师之间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对新时期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努力营造和谐育人的氛围。

三、组织领导机构。

为全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工作,学校成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__x。

副组长:__x。

成员:__x__x__x各办公室成员及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办,_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

四、活动时间。

20_年9月5日至9月30日。

五、活动主题。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六、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活动内容。

1.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纳入学校工作重要议程,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宣传水平,发挥正能量,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

责任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2.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班会、团队会、国旗下讲话、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大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宣传力度,使教育月活动人人皆知,掀起宣传教育活动的热潮。

责任办公室:学校信息办、政教办、党团办。

3.结合安全教育有效开展校园欺凌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活动,不留死角,不放过一个隐患,彻彻底底查,制定化解程序和步骤,逐一化解和排除。

责任单位:学校政教办。

4.扎实开展对困难学生帮扶活动。学校积极开展组织教师和社会力量开展“献爱心”助学活动,激励困难学生健康成长,感受温暖和幸福。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经常关爱学生,时刻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避免学生之间发生欺凌事件和其他事宜。

责任单位:学校工会、政教办、团委。

(二)工作要求。

1.学校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充分认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密联系实际,集思广益,大胆创新,确保宣传教育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2.注重方式、实效。在宣传形式上注重创新,有特色,要有针对性和趣味性。教育月活动与学校其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教育工作与教学工作两不误,确保工作有实效。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甘委发〔xxxx〕9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二、创建目标。

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创建活动,不断激发全乡的创造活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探索整体推进我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模式,促进全乡区域经济得到更好更快发展。

三、创建原则。

(一)统筹规划、和谐发展。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工作摆在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规划、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在创建活动工作建设中得到实惠。

(三)自下而上、群众参与。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性,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自下而上,逐步推进,形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实事求是、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指导。

四、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为载体,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落实到全乡各个行业、各条战线、各基层单位,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深入开展维护国家统一和热爱伟大祖国的宣传教育、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的宣传教育,各民族团结友爱、和谐共处的宣传教育。及时协调和解决各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及时妥善处置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用好用活省、州、县的民族专项资金,努力为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保障。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大对民生的投入力度,让各族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按照“优化布局、扩大总量、完善功能、提高质量”的要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民族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就业援助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四)不断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事业。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努力建设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色、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推进文化软实力成为发展的硬支撑。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文体服务中心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建设,保障全乡基层文化设施有效运转。加大对少数民族文艺团体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积极打造少数民族文化亮点工程。加强民族文化发展政策法规建设,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方式和手段创新。加大对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和民族文化品牌的培植力度,不断扩大民族文化的影响力,努力提高文化产业对乡域经济的贡献率。

(五)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乡”战略,积极落实党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政策,调整和优化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途径和方式,形成科学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选拔培养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胜利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

(二)实行目标考核。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纳入到全乡总体目标考核体系,由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验收细则,指导全乡有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大对村、乡直各部门的督促检查力度,把创建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履职履责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保障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教育活动和遵守“三纪四德”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面向全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大宣传、大创建活动,让“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四个认同”重要思想深入人心,为全乡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1、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教育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的氛围。2、努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扶持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引导他们走“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路子。努力做到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实行典型引领示范。要将创建活动与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三个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各族群众的整体素质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取得实效。要不断创新创建工作形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村、进学校等活动,激发全乡的创建工作热情。注意在不同民族、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人群中发现、培养、树立团结共事、和睦相处、世代友好的先进典型,在全乡形成以“维护民族团结为荣”的良好道德风尚。

(五)落实创建经费。将创建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创建活动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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