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职业规划实用指南大全(12篇)

时间:2024-02-23 04:56:02 作者:ZS文王

在职业规划中,我们应该明确长期和短期的职业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以下职业规划范文中的成功案例,可以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

发改局年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一是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相结合,防范小贷公司涉黑涉恶犯罪行为。强化银隆小贷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要求小贷公司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一年来,没有发现银隆小贷公司存在非法集资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违规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及发生高利贷、暴力催贷、金融诈骗等涉黑涉恶行为。二是宣传、排查双管齐下,进一步防范非法集资。多次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1至2月的“元旦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5月和9月的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金融知识进礼堂、进企业、进校园等宣讲活动,微信公众号、广场电子屏幕等媒体宣传活动。出台《xx县地方金融风险排查纳入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完成对全县7个乡镇地方金融风险排查网格员的培训工作。在非法集资宣传的同时,开展了2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自查、1次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1次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等活动。在排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涉黑涉恶风险隐患。三是排摸互联网金融、p2p平台,严防涉黑涉恶行为。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和县人民银行等相关单位,开展对类似新能源企业等的排摸,没有互联网金融、p2p平台在我县注册。截止目前,我县未发生较大突发金融安全事件和相关群体性事件。

在政府全体会暨廉政建设依法行政会上讲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做到履责如冰,以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以人民为中心”的公仆情怀,真正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尽其责、成其事、建其功。下面,我重点就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要讲政治、顾大局,树牢“四个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讲政治是我们党补钙壮骨、强身健体的根本保证,是我们党培养自我革命勇气、增强自我净化能力、提高排毒杀菌政治免疫力的根本途径。在座的每位同志,都是党教育成长起来的干部,都必须把讲政治放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做到“三个坚决”:

(一)要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主动与“北京时间”对表,自觉做到思想上高度认同核心、情感上衷心爱戴核心、组织上坚决维护核心、行动上始终紧跟核心,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看齐,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特别要把看齐意识落实到行动上,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做到方向不偏、信念不变、立场不移。

(二)要坚决贯彻省、市决策部署。对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我们必须不讲条件、不讲困难地落实到位,坚决做到省市有要求、x有回音,省市有部署、x有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决不能让“工作虚无”、让“命令沉底”。

作为政府组成部门,更要不打折扣地执行县委、县政府安排,做到共擂一面鼓、同唱一首歌,一个声音、一个团队、一个步调地完成各项任务,齐心协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要讲学习、强素质,提高能力本领。

事有所成,必是学有所长。政府系统工作人员,必须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不断提高统揽全局和引领发展的能力水平。要把握以下三点:

(一)为什么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只有加强学习,才能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才能使领导和决策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避免陷入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的困境。中央提出的“四种危险”,能力不足是其中之一,充分说明了学习的重要性。就当前讲,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正处于一个以“变革、创新、多元”为特征的飞速时代,新形势、新常态、新理念,都要求我们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自觉把学习当成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和生活方式,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克服知识落后、本领恐慌、业务不足。否则,就难担重任,甚至难以立足。

(二)怎样学习?重点要突出一个目标、三个结合、五个环节,力争做到有的放矢。一个目标,就是要以推动经济稳步向好为目标,通过专题培训学、工作过程学、借鉴观摩学,把政策悟精吃透,把业务烂熟于心,为工作增底气,为发展打基础。三个结合,就是要坚持把理论学习与全县大局、工作实际、思想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应对复杂局面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学用相长。五个环节,就是要按照市长王立彤讲话要求,深入抓好“学、思、走、联、悟”五个环节,做到在学习中思考、在实践中检验、在对比中感悟,真正把知识学深悟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学习什么?作为县、乡一级来讲,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方略,高度关注国家、省、市的政策方针和决策部署,增强“四个自信”,提高驾驭能力,以此来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现在,全国“两会”、省市党代会、省市“两会”都已闭幕,并释放出了大量政策信号,比如涉及县域经济发展的“放管服”改革、结构调整、项目招商、城市建设管理、美丽乡村、生态环境、市场融资、房地产等方面的新知识、新理念、新机制、新精神,都要认真研究、准确把握,钻进去,抠一抠,从字里行间找出机遇、找出项目、找出含金量高的政策信息,抢抓机遇、抢占先机,最大限度地变国家的政策支持为x发展的动力支撑。尤其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雄安新区,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全国意义,也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河北情怀,必须学深学透,抓住机遇、融入对接,借势办好自己的事情,拉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三、要讲创新、善谋事,敢树标杆典型。

大同趋同,必然不会出众赢众。工作中,要勤于琢磨、善于琢磨,琢磨新招、琢磨特色,做开创性的工作,用创新型的方式,实现弯道超车。

一方面,要在工作中求创新,实现创先争优。一提到创新,有些同志就发怵,把创新缥缈化、神秘化。但其实创新并不是什么高深莫测的事情,就体现在工作的方方面面,超越前人是创新、推陈出新是创新,创造性地解决难题也是创新。我们要解放思想、高标站位,有大的眼界和胸怀,不能坐井观天,满足现状,不能老是穿旧鞋、走老路,只守摊子不创业,只保位子不发展。要有危机感、要有责任心,我们做的工作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党的事业、为了人民的幸福生活。特别今年是换届起步之年,全市各县(市、区)都在铆足了劲儿的你追我赶、出彩出众、竞相发展,我们也必须打破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拿出自己的“一招鲜”,否则,就会与追兵的差距越来越小、与先进的差距越来越大,甚至会落后垫底、挨鞭子。

咱们的思想理念需要创新,机制体制也要创新,比如:在项目招商上,如何实现更大成效、营造更好环境?在县城管理上,如何体现精细、管好管住?在农业结构调整上,如何唱新戏、树典型?在美丽乡村上,如何彰显特色、长久保持,建起永不走、可复制、体现文化内涵和浓郁乡愁的美好家园?在文化旅游上,如何变资源优势为发展优势?等等,都要开动脑筋、碰撞思维,不为定势所困、不为视野所限、不为人言所畏,只要利于x长远发展,只要符合上级政策思路,只要不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就要大胆地尝试,用改革的办法、开放的方式、创新的思维去推进、去破解,真正通过自己的谋事、成事,实现“别人做不到的、我们能做到,别人做到的、我们做的更好”,力争干出一至两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拿得出、叫得响的亮点工作,为x更好更大发展增光添彩。

更要处处厉行节约,给少的钱办多的事,用相等的钱要办成效果更好的事,真正将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要讲担当、重实干,勤勉尽责干事。

现在,x正处于开创“科学跨越、绿色发展”的新征程中,政府的执行力就是政府的生命力,实干就是一种最有力的担当,要倡导一种理念,就是政绩从实干中来,位置从作为中定,让勤奋敬业、实干担当成为政府工作的主流。

又要抓细,广告牌匾、环卫绿化、市场秩序一起管。前段时间,城管局开展的“严管街道”整治行动很有效果,通过部门联合执法,形成了震慑效应,以后,要把突击行动变为常态管理,固化制度、实现长效,创建“洁净城市”。住建局的违章建筑拆除,近期动作也不小,一鼓作气、铁腕攻坚,拆出了威慑力、打造了正能量。新一届县委、县政府曾明确表态,不能新增一处违章建筑,现在已基本做到,下一步,要继续严管重治,用铁的举措、铁的制度,规范县城秩序,建设美好家园。再如,县公安局,主动服务服从大局,全力配合政府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做出了很大贡献,包括乡镇的“小散乱污”整治,也掀起了热潮,取得了不错成果。但是卫片整治工作差距较大,近几年来违法占地行为层出不穷、无规可依,必须再增措施、再加力度,彻底遏制并拆除清零到位。总之,政府系统工作人员都要围绕份内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扎扎实实地做好自己的事情。

一个旋律就是把招商、项目作为主题旋律、喊响唱亮;

一条底线就是把民生、安全、稳定作为工作底线、坚决兜牢。干好这些工作,需要政府系统工作人员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勇于担当、勇于奉献。尤其是会上印发的《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就是今年政府工作的行动纲领,要进一步细化目标、量化指标,每项任务都要定岗、定人、定时限,做到事事有安排、件件有回音,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推进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目标落实。

要敢于较真碰硬,不退缩、不回避,直面问题,攻坚克难,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展示自己的能力和水平。在招商引资上,要学习“踏遍千山万水、说尽千言万语、吃尽千辛万苦、历尽千难万险”和“硬着头皮、厚着脸皮、磨破嘴皮、跑破脚皮”的精神,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实实在在地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增强发展后劲。在企业项目上,要主动为企业解困、为项目排忧,把企业、项目的困难和问题当作自己的事情,想方设法地为企业找资金、找销路,千方百计地为项目搞服务、抓帮办,要全力支持本地企业,优先采用本地产品,真正让项目顺利建设、让企业增加效益,实现共赢目标。在营商环境上,要从政府系统做起,对那些精力分散、不敢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搞破坏的现象和人员,开出“第一刀”,严惩“第一人”,抓出典型,公开处理,进一步促进行政效率大提升、营商环境大改善。县委、县政府肯定会为敢于担当者“担当”,让埋头苦干者“有位”,真正把那些有本事、干成事、不出事的人选出来、推上去,形成“尽心尽责、人人争先”的局面。同时,作为政府系统来讲,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防止人心涣散、一盘散沙。特别是在细节上,绝不能不认真、不到位、不当回事,要坚持精致、细致、极致,于细节之处见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凝聚精气神、汇集正能量。

五、要讲效率、快节奏,转变工作作风。

新一届政府向全县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提出了目标举措和实施项目,因此,大家必须要有一种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把殚精竭虑、夙夜在公作为常态,把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作为准则,集中精力投入工作,力保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县人民交份满意答卷。

倒数后5名的、却有11项。指标增速排位前5名的、仅有4项;

其他指标增速排位,则多在10名之后。可以说,紧迫的时间,要求我们等不得、慢不得;

繁重的任务,要求我们统筹安排、迎头赶上;

领导的重托和群众的期盼,要求我们高标定位、高效推进,因此,必须从思想上重视起来、紧张起来,以时不我待的拼抢精神,一着不让地推进各项工作,力保圆满兑现既定目标。

对于阶段性工作,乘势而上、迅速收尾,并要力保先进,确保各项工作都能尽快见到新的成效。

“白色”就是工作常态化、一般化;

“黄色”就是工作急需提高;

“红色”就是工作差,要给警告、进行诫勉谈话,甚至调整工作岗位。要推进网格化管理。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据平台,把政府的人、财、物逐项入册入账,把政务服务、社会事业、城市管理等各项工作网格化管理,使公共管理、综合服务更精确、更精准。

六、要讲廉洁、守法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廉政与法治两者相辅相成,都是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全县上下都要依法办事“不越线”、严格程序“守规矩”、团结协作“聚合力”、清正廉洁“树形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要坚持依法行政。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系列新观点、新论断,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指明了根本路径和努力方向。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行使政府职能,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途径处理问题,始终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当务之急,要抓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的运行推广,并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严格落实责任、卡死时间节点、做好服务保障,圆满完成试点任务。同时,县行政审批局挂牌成立之后,相关单位要按照筹建方案和既定安排,抓紧完成划转工作,做到顺应大势、一团和气,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高效推进。

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

哪些该大力提倡,哪些该坚决反对,明辨是非,站稳立场,决不能逾越章法、任性而为。要严格遵守《政府工作规则》,办事有遵循,工作讲程序,该请示请示,该汇报汇报,不乱来,不臆断,不私定,做到照章办事,规矩议事。要强化法制教育引导,县司法局、教体局要编制法制教材,从小学到高中都要开设法制教育课,增强法规意识,提升法制素养和文明程度。需要强调的是:现在许多干部没有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干工作随心所欲,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踩底线,越红线,无所顾忌、恣意妄为,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很多不便,甚至留下了很多后遗症。为此,县委、县政府责成发改、财政、住建、审计、国土等部门重新研究制定了“财政资金使用、工程项目招投标、国土资源执法监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旨在严肃财经纪律、堵塞工作漏洞,防范资产流失、守好现有资源,把有限的资金、资产用到发展上、用到民生上、用到刀刃上。既然这些规章制度已经审议通过,就必须严格程序、依规操作,就不能搞特权、有例外。尤其是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资源交易活动,必须在制度的轨道上运行,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行为,严格防范预算不透明、分配碎片化等问题。县行政审批局要在如何加强监管、堵塞漏洞方面体现作为,县发改、财政、监察等部门要对出现的漏洞提出处理意见,县审计局要对评审结果进行抽查审计,形成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的良好模式,保证各项工作依法实施、阳光运行,真正让人民群众共享更多发展成果。

其他领导要全力支持、无缝衔接;

属于其他部门的,要及时提醒、主动协调,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拧成一股绳、形成一股劲,营造融洽工作氛围。

(四)要秉持清正廉洁。忠信廉洁,乃立身之本。现在,反腐败工作已经形成了压倒性的态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正在形成,廉政建设也逐步向基层延伸,重点聚焦“微腐败”问题。作为县一级,各级干部必须认清形势、敏感于心,时刻把《准则》和《条例》常放案头、熟记于心,坚定信念、不忘初心,矢志不渝地做到双手干净、担当为民,永葆一尘不染、一身正气的共产党员本色。

一要时刻绷紧“责任弦”。水清沙自洁,官贤弊自绝。要自觉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做到自警、自律、自重、自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争做廉洁从政的表率与楷模。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管好自己的门户,特别是一些关键部门、关键领域、关键环节,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始终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绝不能由着性子胡作为、吃拿卡要乱伸手,留下一片烂摊子、欠下一堆糊涂债,否则,政府会让你“买单”,法律也会把你严惩。二要不断织密“监督网”。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县监察局要常敲小边鼓,多打预防针,充分发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作用,加强对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的监督,形成“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全覆盖的监督体系。要真管真严、常管常严,绝不能开天窗、留空子,不能把制度当“稻草人”,不能让监管“走过场”,更不能批评得“不痛不痒”,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三要严厉查处“微腐败”。基层虽低,事关执政之基。相对于高高在上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要深入组织开展好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资金拨付、扶贫、民生、危房改造等方面的专项整治行动,将其作为监察关注的重点、审计监督的重点、财政资金监管的重点,真正整治“微腐败”、管住“微权力”。要以县直股级干部、乡镇基层站所和村“两委”班子为重点,严厉打击“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维护群众利益,匡正社会风气,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同志们,全县各项工作已全面展开,各级各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强化执行理念,提升执行能力,注重执行实效,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任务,为x“科学跨越、绿色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依法行政建设工作计划

【编辑按】依法行政建设工作要点一、积极构建依法行政基础,大力促进两化融合(一)认真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努力提升行政决策水平。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认真完善…小编为您整理了《依法行政建设工作计划【多篇】》,给您在日常工作学习中借鉴。

一、积极构建依法行政基础,大力促进两化融合(一)认真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努力提升行政决策水平。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认真完善我委行政决策制度,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对所涉及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从决策动议、方案选择、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到决定方式、公布形式、实施情况评估等各个环节均制定相关制度。把公开听取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定,完善违法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二)积极探索两化融合路劲,不断完善经贸工作抓手。按照依法行政和“三定”方案的职责要求,重点做好推进两化融合课题的深入研究,从促进两化融合纳入地方发展规划及明确两化融合的工作职责、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和政策措施研究入手,形成两化融合的规范性指导文件,使两化融合的工作思路真正转化长期的、规范的工作抓手。

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

(三)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审批项目最少、办事速度最快、服务质量最优”的目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做到应减尽减,应简尽简。对上级行政机关只作程序性批准的审批项目,采取授权或委托方式,下放到下级行政机关办理,进一步整合市、县(市、区)经信系统专业工作人员力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减少审批时间。

(四)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强化抽象行政行为监管。围绕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办法,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建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与建议的受理制度,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发展实际的规定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并向社会公布。

(五)全面推进系统政务公开,提升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完善经信委系统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工作考核、年度报告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行行政管理事项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网上办理事务,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六)深化推进依法行政“三大工程”建设。继续深化我市依法行政“三大工程”建设,按照国务院《纲要》和《决定》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市经信系统完成“制度建设”工程,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执法部门全面完成制度建设工作,编印全市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工作汇编;着眼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开展“法律素质”工程建设,加强学法培训和考核工作,切实完成执法人员三年轮训任务,全面推广领导干部述法试点工作,建立定期抽查机制;围绕建设幸福建设目标,进一步深化“法治惠民”工程的推进落实,倡导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完善合理行政、柔性执法措施,做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七)加强经信系统执法工作,完善经信系统执法体制。继续加强节能减排、电力保护、化工治理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工作。建立执法综合协调机制,强化政策研究、执法检查计划的制定、牵头与组织协调全市有重大影响的专项整治活动,指导和督查各县(市、区)经信执法工作。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建立信用征信系统,构建信用等级、信用监管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

(八)努力健全行政执法机制,推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条款,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对行政裁量权予以细化,制定行政裁量基准。创新行政执法机制,探索建立行政指导、行政规划、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制度,发挥这些非强制性手段在经济和信息化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实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疏导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努力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加强行政行为监督。

(九)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高效办理系统行政案件。以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为切入口,全面推进经信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管理工作更加严谨、规范、高效。实现办理一个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规范一套行政许可的操作制度。继续组织机关干部参与行政诉讼庭审旁听活动,从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办理复议案件和诉讼案件的视角细化行政管理的日常工作。

(十)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矛盾。探索建立行政争议和解调解、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咨询等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听证制度,明确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确认听证效力。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诉讼等行政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机制。

(十一)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有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执法人员,要依法严格追究其行政过错责任。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社会评价制度、行政执法投诉和回访制度,通过设立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和网上投诉等多种方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十二)做好“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全面完成普法各项任务。按照《市经贸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部署要求,继续落实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全委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及考核制度,采取集中辅导、案例。

教学。

庭审旁听座谈会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

(十三)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通过以会代训、以案说法、法制专题讲座、对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观摩学习,以及组织经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旁听行政许可听证、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制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理解能力、调查取证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的制作运用等办案能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

(十四)积极构建法制教育平台,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日、节能宣传周、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作为重要的宣传服务平台,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基层活动,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六、大力推进企业法制建设,构建风险防控平台。

(十五)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继续推进企业风险防范。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和机遇,特别是后危机阶段的新情况,围绕“依法治企、诚信经营、应对挑战、化解风险”,在全市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把构建以合同管理流程为切入口的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平台和企业履行承担社会责任工作机制作为推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有效抓手,全面推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各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十六)培养企业法律顾问队伍,构建企业风险“防火墙”。积极发动广大企业选送人才报考企业法律顾问,加强企业法律顾问的继续教育,组织开展各类交流活动,不断提升企业法律顾问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继续举办总法律顾问任职资格培训班,强化综合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法律事务全面组织、指导、协调能力的培养,为我市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队伍。

(十七)强势推进“法”企合作,建立风险防范服务联盟。充分利用各行业协会的优势为企业提供行业发展、产业政策等信息服务;充分发挥退休法官、检察官的余热,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积极组织律师事务所和高校法律资源与企业开展“结对”服务;认真办好企业法治网站与刊物,为广大企业提供法制交流平台和宣传教育服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为提高经信工作法制化管理水平打下坚实基础,为“三个”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基本目标。

通过深入系统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理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断增强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制观念和牢固树立法律权威的意识,逐步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具有一定的法制理论水平,不断提高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推进学法用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促进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三、主要学习内容。

组织认真学习各级领导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重要论述,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重点学习和把握好以下内容:一要认真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二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重要方针政策,如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三要认真学习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劳动合同法》、《刑法(修正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省企业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省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四要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电力法》、《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煤炭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省信息化条例》等;五要认真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如《行政强制法》。

四、学习形式。

(一)集中培训。计划全年举办两期培训班,组织全委公务员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各处室组织好人员参加培训;委党组学习中心组举行两次以上集中学法活动。

(二)专题辅导。由委统一安排,邀请相关法律专家作专题法律知识辅导。

(三)个人自学。个人自学时间全年不少于120小时,撰写学法。

心得体会。

(四)学法交流。支部以上每季度举行学法心得交流。

(五)述法调研报告评选。年底举行述法调研报告评选并汇编成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领导。为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工作督查。为促进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要把公务员学法用法列入督查工作日程,确保学法用法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的落实。

(三)营造公务员学法的良好氛围。委党组把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考评,作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的主要措施,作为公务员素质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努力营造公务员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一、指导思想。

以市政府、省人社厅和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为主要依据,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紧紧围绕业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提升服务水平,努力优化法治环境,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科学的行政决策机制。依法完善科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重大决策做到合法化、科学化、民主化,切实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二)建立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机制。

(三)建立高效的行政服务模式。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四)建立优秀的法制工作队伍。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行政执法水平,形成自觉尊重法治、崇尚法治的习惯和氛围。

三、具体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要加强本单位法制队伍建设,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专门人员,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分工到位、权责对应。

2、完善管理体制。要按照依法行政要求,正确行使单位职权。围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的制约,要对本单位每一项行政权力、管理和服务事项的运行流程进行梳理,列出流程和责任清单,确保权力可控、监督有效、服务到位。

3、健全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风险防范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决策的跟踪和反馈,以适时调整和改进决策,确保本单位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4、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的环节和步骤要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协调能力、案情分析能力。

5、化解行政争议。要认真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扬人社〔2021〕82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调解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工作,科学开展行政指导,妥善处理行政争议,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加强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案卷整理工作,做到有记录、有案史。

6、加强法制培训。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对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特别是相关业务法津法规的学习,全体工作人员每人每年至少参加学法4次,并做好学法笔记,局每年组织两次学法笔记阅查。

四、其它事项。

1、建立业务备案制度。各单位建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工作细则、各项制度以及联络人员要及时报局政策法规处备案,由法规处统一建档,进一步完善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体系。

2、建立工作考核制度。每年底,局机关将对各单位进行依法行政考核,考核主要采取自考和抽考的形式,重点对照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和具体要求进行评分。考核结果将反馈给各单位。

3、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信息的梳理和。

总结。

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局政策法规处。每季度进行一次依法行政数据报送填写相关报表。

2021年,全市粮食系统依法行政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建设“法治”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全市粮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促进“法治机关”建设,为加快推进粮食流通科学发展、确保粮食安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积极开展学习宣传。

(一)推进全市粮食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有计划开展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切实提高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治素养。

(二)重点做好粮食行业相关法律、政策宣传。利用世界粮食日、全国法制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载体,宣传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普及粮油食品知识,促进科学健康消费。加强对粮食收购产业发展、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等重点工作正面宣传和报道。

(三)充分发挥政务网站平台作用。利用政务网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做好“三公”经费、行政职权等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维护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广泛深入宣传粮食工作。

(四)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结合“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加强面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粮食生产者、粮食经营者、粮食消费者的法制宣传。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依法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反馈听证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等听证会规定。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梳理、上网公布本部门行政职权。在梳理行政职权的基础上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落实执法责任。

(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审批流程和结果公开。完善行政许可委托下放制度,提高许可效率,理顺和健全粮食收购资格的层级管理。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进一步加强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人员的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依法申领、换发执法证件,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执法证件或执法人员离开执法岗位未收回执法证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二)切实履行粮政管理宏观调控职能。认真贯彻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格落实“五要五不准”守则,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加强储备粮规范化管理,着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三)认真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粮食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开展“监管能力提升年”活动,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抓好政策性粮食购销、出库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落到实处。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维护国家粮食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

(四)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粮食质量安全应急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发挥国家粮食质监中心(站)的作用,加强粮情监测力度,提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能力,把好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关,严防不符合要求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

(一)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执行,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三统一”、申请审查等制度,促进工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有效预防不当及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动态有效期管理,按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年度清理工作。

(三)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年底全市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使执法人员增强执法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评查的具体内容包括案卷内容的完整性、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案卷的整洁性、文书的规范性等。

五、强化领导督促检查。

(一)加强粮食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粮食流通科学发展的能力。明确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做好法制宣传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做到有布署、有检查。进一步落实“法制机关”创建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经费,保证“法制机关”创建工作、粮食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以省政府创建省市县三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为契机,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在粮食依法行政工作中发挥良好示范作用。

(三)加强依法行政考核。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和结果运用。继续将依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考核工作纳入全市粮食工作绩效考核体系。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决纠正在执法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督促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条件的单位可选聘社会层面代表性广、知识文化水平高、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基层代表担任社会监督员。在政务网公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建立举报台账。通过内外合力,进一步提高全市粮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全市各粮食行政部门于每年12月底前向市局报告本部门本年度依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充分认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不断增强推进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国务院颁布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在加快粮食法制建设、依法办事、依法管粮、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粮食供求形势的变化、粮食市场的发展、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的转变,对粮食部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深入贯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落实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力度,不断增强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推动粮食流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粮食流通工作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三)建立健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有计划地学习法律知识,每年至少要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至少要组织1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通用法律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粮食法律知识,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粮食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三、加强制度建设。

(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制度建设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反映人民意愿,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普遍问题和深层次矛盾,深入把握粮食流通工作重点和制度建设要求,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制度建设,着力解决影响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法制建设在促进粮食依法行政、提高粮食宏观调控和依法监管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的法律保障作用。

(五)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要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得在规范性文件中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规范性文件要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除依法需要保密外,规范性文件都要向社会公开。坚持规范性文件登记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都必须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未按照“三统一”要求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一律无效。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为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为2年。应于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进行评估,需要继续执行的按照“三统一”程序重新发布。有效期满未重新公布的一律自动失效,不得继续执行。

(六)建立规范性文件评估和定期清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发布满2年,应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四、实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界定政企关系,深化粮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管理方式创新,依法加强全社会粮食流通服务与监管,把职能转到提高粮食宏观调控能力、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为各类粮食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

(八)依法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三定”方案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依法行使决策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主要包括:1.地方粮食的总量平衡、重要粮食品种结构调整和宏观调控的建议;2.地方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3.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的拟订;4.地方粮食市场体系、仓储、加工设施以及科技发展规划的编制;5.有关粮食流通设施中央或地方投资项目的管理;6.储备粮规模和布局的建议;7.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8.与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制度、标准技术规范等的确定和调整;9.)其他涉及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行政决策。

(九)完善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都应当事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并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凡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举行听证会。要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制度,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制度。

(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要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加强对决策实施情况的评价,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保留、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一)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应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严格、规范、公正和文明执法,做到行政执法“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做到执法措施和手段适当适度,尽力避免或者减少对当事人权益的损害。

(十二)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粮食收购资格的核查,加强粮食经营者履行最低、最高库存量法定义务的检查,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抽查,加强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等政策性粮食的监管,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粮食流通正常秩序。

(十三)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要结合实际,梳理和公开行政执法事项与依据,规范和公开行政执法流程,明确行政执法的环节和步骤,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听证、集体决定、文书和案卷管理等制度,保障程序公正。

(十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进合理行政,坚持公正执法。认真贯彻落实《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制定和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坚持文明执法,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公允和用语规范。

(十五)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与有关行政执法单位之间在管理事项、执法衔接和配合或者执法依据适用等发生争议的,应当先自行协调,并就协调一致的意见形成会议纪要或者签订相关协议;自行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及时提请同级政府法制机构等相关协调机关组织协调。

六、切实推进政务公开。

(十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要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指定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编制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之前,要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十七)推进办事公开。要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领域,重点做好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加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建设,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及时发布有关信息,提供公共服务,设立公开意见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便公众参与,保障人民群众对有关粮食流通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七、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十八)加强粮食系统内部层级监督。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执法检查、备案、考核等形式,加强对下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行为的监督,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及时纠正。

(十九)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专门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采纳,对所反映的情况要认真调查、核实和及时处理。

(二十)依法化解行政争议。要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

(二十一)严格行政问责。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二十二)健全领导机制和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将依法行政任务与粮食流通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十三)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舆论宣传,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要严格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每年1月份要向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本部门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要继续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十四)强化考核考评。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同级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抓紧制定和完善本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市粮食局每年对县区粮食局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向本系统和相应政府法制机构通报考核结果。

一、加强学习,增强人社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

(一)开展岗位学法活动。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岗位学法制度》要求和2021年岗位学法参考目录,重点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做到岗位学法与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党员学习、廉政教育有机衔接、相互促进。

(二)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围绕提高全系统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各类培训,重点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分类培训与分级培训相结合。采取分级管理、分类组织方式,制订不同级别、不同类型培训学习计划。二是集中授课与专家讲座相结合。针对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通过集中授课方式答疑解惑,重点难点问题邀请专家讲座解答。三是理论研讨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定期召开行政执法研讨会,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抽调一批政策法规精、业务能力强的骨干人员组成专业法律宣传队伍,以专题讲座、现场答疑、典型案例分析、跟踪援助等形式,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四)继续推进诚信等级制度。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根据《市社会保险诚信等级评定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积极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加强信用服务市场监管,将其录入中国人民银行诚信管理系统,从而构建对用人单位的信用激励与惩戒机制。

二、把握重点,树立为民务实的良好形象。

(五)严把劳动派遣许可关。按照《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加强对新设立的劳务派遣机构的资格审核,依程序依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六)强化社保行政执法。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尝试建立以查询和划拨等措施为主体的行政执法制度,建立系统内部执法分工合作机制,严厉打击参保单位瞒报漏报缴费基数和不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

(七)提升执法与调解效能。坚持“以理服人”,严厉打击强迫劳动、使用童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以情感人”,用相对缓和的方式处理劳动纠纷,努力将劳动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苗头阶段,切实提升监察执法和仲裁调解效能。

三、强化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八)继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着力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审批难、审批慢等问题,落实一个“窗口”对外受理、服务质量承诺等制度,建立审批时限“倒逼”、超时责任倒查、部门内部审批提效和办结回访、标准化作业等工作机制,实现行政审批简化程序、提速快捷的目标。

(九)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跟踪反馈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及时清理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超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同时,要做好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跟踪反馈工作,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或废止。按规定启动市本级新一轮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可行性论证,实施依法行政源头治理。

(十)规范行政裁量权。配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立健全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行政裁量权综合控制模式,综合运用设定原则、规范程序、制定基准、发布案例、层级监督、行政救济等多种手段,科学、合理、有效地控制行政裁量权。

(十一)研究探索改革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研究探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对部分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应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或者采取开庭审理的方式,依法督促整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

(十二)研究探索法治建设指标标准。严格推行依法行政和法治工作考核。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基础上,研究探索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相适应的科学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并适时组织实施。

(十三)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广各地案卷管理的先进典型和经验,组织县区之间开展交叉评查和交流观摩活动。结合实际,分类管理,进一步完善案卷分类评查标准,研究和解决案卷评查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十四)加强行政执法证管理。研究制定《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等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持证人员的清理、规范和培训,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十五)试行法律顾问制。选聘具有良好素质、丰富经验的法律专家和知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重点事项和重要案件提供专家论证、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协助重大法律事务办理,助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四、严格程序,提升行政服务法治化水平。

(十六)健全法治建设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实施行政执法程序规则、行政执法监督程序规则、行政服务程序规则、社会保险行政执法内部分工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

(十七)稳妥推进系统行政执法公开。进一步实施阳光政务工程,探索打造行政执法阳光平台,将系统内所有行政执法项目、依据、基准、程序、期限等相关具体执法信息逐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十八)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市法制办“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加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推选培养工作,不断加强动态管理,推广示范单位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转变职能,进一步提高人社系统服务效能。

(十九)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积极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机制。

(二十)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积极试点推行年青干部旁听制度,凡涉及我局业务的行政应诉案件,安排年青干部轮流旁听,听取审判中的焦点问题。庭审后,共同研究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从而提升年青干部法治意识。

(二十一)探索法律事务外部支持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政府法制部门横向工作联系,建立市级行政争议处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行政争议专案专家论证机制,充分利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平台,研究审议重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案例问题。

第四篇。

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监管水平。

(一)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赋予我局的行政执法权,自上而下,逐项逐条认真梳理,层层分解,把执法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各执法机构的具体执法人员和执法岗位,明确执法权限、义务和责任。建立执法机构负责人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实行执法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二)健全完善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健全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以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案卷评查制度。在执法活动中实施的各种检查工作记录、证据材料和相关的执法文书要及时进行立卷归档。建立执法案卷定期评查机制,以此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三)坚持文明执法,加强对城管执法队伍执行“十条禁令”情况的督导,进一步改善城管执法形象。通过制定《城市管理文明执法十条禁令》,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协管员的职务行为,严肃执法管理工作纪律,提高文明执法水平。下一步计划开展对执法队伍“十条禁令”执行情况的督导工作,对违反“十条禁令”的行为严格依照文件规定进行问责。

二、梳理城管执法依据,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

(三)对城管执法依据进行全面梳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依据梳理,及时清理法律法规,确保执法工作的依据合法性。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城市管理工作质量,确保重大公共利益事项决策符合法律规定,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减少决策失误率,我局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根据《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规范性文件管理流程,对所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严格把关,严格执行起草单位送审、办公室初审、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机关负责人集体审定、报送本级人民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程序,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

(五)加强政府合同管理。为依法规范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和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不当造成的损失,以《市政府合同管理规定》的制定颁布为契机,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于政府合同的审查力度。拟通过制定局系统政府合同管理制度,对今后所有以局系统单位一方为当事人签订、履行合同的动态过程严格进行合法性把关,做到局法制部门对政府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的全程参与,防止政府合同签订的随意性,做好政府合同的风险防范。

(六)做好2021年度局机关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开展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学习活动,做到行政工作中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实现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度依法行政参考率和考核合格率均达100%。

(七)积极参与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响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的号召,认真参与统一组织的法律宣传活动。

(八)高度重视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重视培养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对拟任各级干部,任职前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

(九)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今年计划聘请扬州大学王毅教授为全局领导干部讲授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知识。

(十)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计划本年度组织开展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重点加强对局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准确理解和熟练掌握行政处罚法和相关行政法规的各项规定。

四、积极创新管理方式,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十一)依法开展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收到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通知后,要及时完善资料,收集证据积极参加应诉、复议答辩工作,保证应诉质量和效率。

(十二)认真开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在全市城管系统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重点问题调查、考核考评等方式,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十三)认真处理群众投诉工作。积极受理群众对城市管理方面的各类投诉,及时处理回复群众反映的涉及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方面的各类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

五、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和城管执法法制理论研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十四)扎实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本年度拟组织两期全市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结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法律和文件,对全市城管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

(十五)深化城管法制理论研究活动。进一步加大法制理论研究力度,根据依法行政工作实践和发展趋势,完成城管执法的理论研究课题,进一步加强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认识和理解。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推进研究成果的转化。

青阳县人民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意见完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

9

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完善纠纷化解机制、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加强社会法治宣传为着力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力争到

2020。

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着力构建依法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规范的行政执法机制、健全有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高效廉洁的政府管理服务机制、严密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开机制、全面深入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切实做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与全面深化改革有机结合,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做到勇于担当、勇于负责,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现代化。

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认真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进一步精简、调整和下放审批事项,加强对转变管理方式、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工作。规范前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牵头单位:县编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

严格界定政府职能权限。

全面实施县、乡两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立健全权力、责任清单定期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建成纵向顺畅、横向衔接的权力、责任清单制度体系。建立权力清单运行监管制度,加强对执行清单工作情况的督查、考核,对不按清单履行职权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全面实施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探索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单位:县编办;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物价局、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公开办)

3.

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

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推进市场监管重心下移,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水平。建立健全科学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经营者黑名单等常态化监管机制,探索使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方式,重点解决一些行业领域监管不力的问题。(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4.

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功能。

鼓励、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有序拓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领域,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加强对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形成规范有序的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格局。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项目要全面推进和稳步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模式。(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委、县物价局、县审计局、县公管局、县政务公开办)。

5.

推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加快建设县级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积极推进与省市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业务协同的“一库四平台”(即行政权力项目库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政务公开服务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电子监察平台)的协同,实现政府权力运行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理网络化、信息公开化、监督实时化,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环境。(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编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信息中心)

6.

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严格执行《青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所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基本决策程序。进一步健全对涉及民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事项的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的专家论证、技术咨询、风险评估制度,健全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的公众参与、公示、听证制度,健全对涉及法律问题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制度。(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各决策承办单位)

7.

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健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涉法事务咨询论证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保障和考评机制,不断强化法律顾问责任意识和绩效意识。推行乡镇政府及行政执法部门普遍聘请法律顾问制度。(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8.

严格行政决策执行责任。

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负责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9.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监督制度的落实为着力点,督促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程序。完善重要规范性文件解读和公开发布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定期清理并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0.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在执法任务较多、与群众利益关切度较高的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管理、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市场监管、文化旅游、道路交通、治安管理等重点执法领域,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加强执法监督。(牵头单位:县编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1.

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继续推进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在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定的范围、种类、幅度内,结合我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裁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布。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技术手段,加强执法管理,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信息查询系统。(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2.

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卷的评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

1

次。案卷评查情况报上级行政机关和县政府法制办备查。县政府法制办应加强对各部门行政执法案卷的指导和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记入依法行政考核档案。(牵头单位: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3.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依托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平台,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动态审核监督。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的培训。(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4.

畅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门户网站和公共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和方式。符合受理条件的,依法及时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告知投诉举报人并说明理由,投诉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牵头单位:县政务公开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5.

建立排除非法干预行政执法制度。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执法活动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牵头单位: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6.

严格执行执法检查和评议决议、决定。

行政执法机关应积极配合上级和县人大常委会以及县政协常委会每年开展的学法用法执法情况综合检查和评议,严格执行评议决议和决定,不断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7.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其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结果在行政执法人员综合考评、评先评优、提拔使用中的综合运用机制。县行政执法部门和县政府法制办应各司其职,依法履行执法监督责任,对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行政执法部门因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承担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8.

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相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9.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信息统计、信息查询、投诉举报、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制度。(牵头单位:县政务公开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

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和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优化信息公开目录,完善政府信息例行发布、应急发布、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等机制,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第三方机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测和绩效评估制度,不断推进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规范有序进行。(牵头单位:县政务公开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1.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

大力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及处理情况等重点领域事项信息的主动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核心,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探索建立新闻发言人等制度,切实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度。在环境保护、征地补偿、国有建设用地及矿业权出让、就业工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安居工程、价格与收费、科技管理等领域加强以政府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务公开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2.

加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

结合诚信体系建设,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案件之外的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主动公开案由、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牵头单位:县政务公开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3.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以及政协民主监督,依法履行规定事项的报告、通报职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裁判和调解书,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积极回应各类诉求。(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4.

强化监察审计监督。

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完善审计工作保障机制,推动审计方式创新,加快推进审计信息化。(牵头单位:县审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5.

加强政府内部权力制约。

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推进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分离与制衡,落实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要求,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学习解读、贯彻实施、督促检查、开展约谈、整改落实等常态化的监督机制。(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6.

加强日常监督和考核。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行政机关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未出庭应诉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将出庭应诉情况和法院裁判文书报县政府法制机构备查的,当年不得参加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评定。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变更、判决履行或确认违法、无效的,按案件占比相应扣除对该机关的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分值。行政机关未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裁判及调解书的,不研究落实司法建议的,依法行政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相关情况抄告上级主管部门。(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7.

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行政问责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大行政问责,确保依法行政、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牵头单位:县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8.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有效处置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县应急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9.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完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专家参与、听证、调解等审理机制,完善行政复议权利救济告知制度,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指导,落实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审查制度。(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30.

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根据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对办案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全面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工作责任制,修订完善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严格落实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责任。(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31.

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落实行政调解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由县政府负总责、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建设,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信访、复议、仲裁、诉讼的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32.

严格履行行政裁决职责。

各行政机关要依法履行对侵权纠纷、补偿纠纷、损害赔偿纠纷、权属纠纷等领域的行政裁决职责,强化在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林权、承包经营权等纠纷中的裁决功能。(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33.

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按照规范化、专业化要求,加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应设立法制科或明确相关科室具体承担法制工作,各乡镇政府应明确或配备专(兼)职法制员,切实做到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加大对法制机构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提高新形势下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县编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34.

加强对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

坚持政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每年不少于

2

次。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培训,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学法,特别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生产生活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对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体系,在年度考核时一并报告接受评议。(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35.

定期开展集中学法用法送法活动。

每年定期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依法行政知识集中学习竞赛”、“

12。

·

4

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学法用法送法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学法不少于。

40。

学时,学习情况和测试结果纳入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和公务员年度考核体系。(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36.

稳步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人才库,发展公益普法组织,全面开展法治教育“八进”活动,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加强法治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公民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建立完善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领导体制机制,每年召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门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及时部署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任务和工作举措。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第一责任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应摆在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构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推动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衡量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明确目标,量化标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对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政绩和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内部评价、社会满意度测评和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持续开展创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活动,建立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的动态监管。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会和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建设局依法行政大的工作汇报

1、以互联网为信息开放窗口,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凸显法治政府信息推送主动性。

在数字化行政的趋势下,互联网作为民众与政府联系的重要纽带,拓宽了民众获知政府信息、政府行为的渠道。依托于区政府互联网建设,区政府建立了专门的政府法制门户网站,对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机构拟制定与公民权利义务关系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市法制办要求的“三统一”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并另行规定“统一审核、统一登记、统一上网”的小“三统一”,确定“未公布无约束”的法制效力原则,即未经上网公布的文件、办法或者公告等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不产生约束力,政府不得以相关文件制约行政管理相对人。

为此,区政府在2014年共建立1个法制信息主页,公布信息90余条,零延迟发布率。

今年9月,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

梳理行政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及时地通知到了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求各执法部门及时疏理各审批事项,对上报的审批事项严格经区法制办、物价局、效能室审核盖章等层层把关,确保了各行政执法部门填报资料的规范性。今年我区总共对27个单位进行了行政审批事项的梳理,其中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18家,无审批事项的单位9家。18家单位中梳理出了行政审批事项共62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54项,非行政许可事项5项,其他办事服务事项3项。取消了3个部门4项审批事项。

2、及时完成年度计划,博弈“三大战役”,确保法制工作“开好头、开头好”。

行政决策方面。区政府在今年第一季度就已向社会公开遴选听证会代表,代表成员中中专学历占25%,本科以上学历占据听证代表的75%,人员来源范围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从事各行业的人员,保证了代表的来源广泛性、素能可靠性。2014年,区政府共举行了三次重大决策听证会,做到了应听证的均予以听证。同时,对区政府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上,区法制办积极联系业务专家,对决策的风险进行了有效的评估,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推进区政府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建设,保证了区政府的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正确性。

依法行政考核方面。2014年,区政府已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为重点,扎实抓好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提请区政府印发了《市区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并对全区考核对象逐一建立档案,动态记录了各考核对象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经过综合分析评价,确定了考核结果,积极推进了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的建设。

行政执法案例指导方面。按照《省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规定,为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参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2014年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第1期)的通知》(株政发〔2014〕10号),我办从案卷评查的过程中选取了五本优秀的案卷编印了《市区2014年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第1期)》,并适时在区门户网站上公布。

履行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职能方面。行政复议工作:今年我办共受理3件行政复议案件。自受理后,我办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意见,行政复议均得到圆满解决。行政应诉工作:全年我区共受理行政诉讼申请33件,其中30件已结案,3件未审结。从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表来看,今年的应诉案件主要集中在不服土地行政管理上,其次房屋征收、房屋拆迁、工商管理、交通管理、城管、规划、房产和公安均有涉及。

政务法律参谋方面。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及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总体工作部署,根据主管领导定国副区长的指示,区法制办、区优化办主动到基础设施建设年重点责任单位部门进行上门服务。并着力围绕“百日攻坚”、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我办牵头与区法院成功举办“司法强执专题培训班”,各乡、镇、办分管征收工作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共40人参加了培训,特邀政府法律顾问通程律师事务所、区法院、法制办分别进行了授课,取得较好效果。同时,法制办作为区支帮组成员单位,积极深入征收一线,上门到征收户家中做法律宣传工作,并把好拆违案件质量关口,确保主体、程序、实体等各方面不出差错,为区征收工作在9月全市评比中一举夺魁作出应有贡献。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结合行政审批清理结果的督查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回头看”专项检查等工作,分期分批开展行政执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通报。切实推行行政执法“八不准”,对我区部分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明查暗访活动,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不严、工作不力等方面的问题。

二、2014年工作展望。

在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创新机制,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基础上。根据市政府的安排和部署,2014年我区重点项目下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近45000平方米(占全市的近一半),作为区法制办将积极围绕征收工作,做好政府的参谋,把好关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辅导,积极为政府经济大局服务好,对农村土地征收和城市房屋征收这两类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及时办理、参与。

文档为doc格式。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做到普法宣传有平台、有阵地、有载体。一是通过xx政府在线土地整备中心官网及时更新房屋征收与土地整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分享先进经验。二是在中心微信公众号开辟政策微讲堂专栏,对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等最新政策进行详细解读,进一步增强政策宣传的实效。三是组建土地整备业务讲师团,对各街道分管土地整备工作领导、街道土地整备中心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120余人进行了利益统筹政策和征收工作流程等业务培训。四是组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专题培训,组织中心职雇员开展了宪法测试考学,提高中心整备系统的依法行政能力。五是组织全区土地整备系统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土地整备业务知识竞赛,以赛促学;六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深圳市档案馆参观“信仰力量——中国共产党人的家国情怀”为主题的革命传统教育活动,进行现场法治学习。

司法局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1.域外服务创新发展。针对xx人口输出大县、超过五分之二人口长期在全国各地经营小超市、小宾馆、小水电和学习务工的现状,立足本职工作,将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和县政法委“域外网格”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延伸法律服务触角,组建以“局班子成员+司法行政干警+法律工作者”为成员的域外网格法律服务团队,分成3个法律服务小组,每个小组结对若干个域外网格,结对覆盖18个域外网格,打造了以乡情为纽带、以服务为导向的域外网格员队伍,通过线上对接、线下走访、培训讲座等方式,进一步延伸法律宣传触角,大大提高在外xx人依法维权的意识,有效推动了涉及在外xx人的社会矛盾化解、合法权益保障以及社会稳定维护等工作。

2.法律援助惠民利民。加强宣传力度,印发维权宣传手册18000本,走家串户开展地毯式宣传。在全县各公共法律服务点张贴浙江省法律援助及xx司法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提高服务准度。推行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和特殊情况先行受理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方式推进权利下放制度,让直属司法所有法律援助案件审查、决定权,把由群众跑变为工作站工作人员跑。拓宽协作宽度。

联合县财政印发《xx县法律援助纠纷使用管理办法》,实现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达到省级标准;联合公检法出台《xx县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机制》,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联合民宗局出台《xx自治县加强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实行少数民族“双免查”;联合人力社保局制定《xx县欠薪案件法律援助审理“绿色通道”制度》,助力无欠薪县创建。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2件,超额完成市局分配指标51%,已办结案件269件,为受援人挽回和取得经济利益842万元,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902人次。

3.公证服务优质高效。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减免服务”四服务制度,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多方便和实惠。积极服务中心工作,拓展公证服务领域,为全县“大搬快治”“三改一拆”“中心菜市场摊位、店铺使用权拍卖”“滩坑引水工程”“xx水利史上首个ppp项目-金村水库及供水工程”等提供证据保全公证、现场监督公证、财产清点公证等服务。深化公证质量建设,适时组织公证质量专项检查,通过案卷抽查、跟踪回访的方式对公证人员的服务态度、公证质量进行考评。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518件,国内民事278件,国内经济48件,涉外1194件。

4.法律顾问发挥实效。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通过集中服务的形式,以法治课、座谈会、微信视频等方式为全县260个村(社区)干部、村民宣讲《宪法》、涉农法律知识。指导顾问村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等制度,将县委提出的移风易俗要求写进村规民约。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建设,鼓励、引导律师担任小微企业法律顾问,结合“最佳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企业法律体检,对企业面临困难和建议进行商讨,并针对矛盾纠纷及时回访履行情况。积极参与“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引导他们依法表达诉求,理性解决问题,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截至目前,全县共有25家企业聘请了法律服务。

司法局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是抓责任落实。根据局班子人员及分工变动,及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强化“一岗双责”,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局主要领导与局分管领导、局分管领导与联系司法所长、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度,做到全员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二是抓学习教育。通过中心组、党日活动、干部例会等,以领导班子上党课、开座谈、做汇报等方式学文件、学讲话。通过组织观看党风廉政教育片、反腐题材影片,走进看守所、结对结对监狱开展警示教育。通过通报身边典型案例,促使干部职工不断坚定信念,转变作风。通过发送廉政警示短信,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三是抓日常管理。对局干部学习制度、工作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等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推行“局工作贡献指数考评”,将每个干部履行本职工作、局中心工作、创新性工作等逐一登记、梳理,年底汇总考评。同时,认真执行廉政谈话制度,今年班子成员对全局50余名干部开展了“一对一”“面对面”约谈。四是抓专项整改。设立督查岗位,督察员不定时、不定点,深入各科室、司法所和法律服务中心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各个业务科室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严格审查和处置发生在司法行政领域的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严肃查办司法行政队伍中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案件。今年,对一名经常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干部进行了党内除名,并按照相关法定程序为其办理了辞职手续。

年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各级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认真查找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制定并公开了我局行政权利责任清单,我局共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共54项,其中行政许可行为2项、行政处罚33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

按照区政府规定,我局开展了执法主体清理,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动态名录库,建立了“双随机”抽查机制。同时,建立内部督查机制,由局法规科定期对我局行政执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回访企业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后每月初由局法规科对上月督查情况在局务会上进行讲评通报,及时纠正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促进各执法工作绩效的提升,逐步构筑起执法主体责任、执法过程控制、执法事后监督三大体系,形成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闭合回路,从根本上杜绝了乱执法、乱处罚行为。

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将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以分类培训和专业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举办专业知识培训班,确保全体干部职工“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交流行政执法工作经验,促使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多向市局、区委、区政府请示汇报。同时,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与行政审判衔接制度,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交流、协作,加强对执法干部移送案件的指导、培训。

三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加大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力度,确保严格按照程序执法。

四是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是制定了《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指挥。领导小组人员如工作变动,其工作职责由相应的人员补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曾昭生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办公室设在区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根据安排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收集、整理各项工作的相关资料。召开行政执法工作会议1次。对本年度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制定了《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规科,负责推进依法治区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根据安排及进掌握工作进度,收集,整理各项工作的相关资料。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今年,共专题研究部署依法治区工作1次。

年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区安监局根据《鲅鱼圈区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精神,不断完善执法检查制度,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年初,我局编制了《xx开发区2020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报经区政府批准执行,确立了执法检查的工作目标;我局规定,所有执法文书必须到法规科登记编号,规范统一使用法律文书,避免法律文书满天飞;对涉企执法检查,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提前书面下达《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内容包括检查的时间、人员、适用法律、执法内容、监督和举报投诉电话等,做到执法检查全过程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起必须经由法规科审核执法程序、法规适用、权利告知、自由裁量等内容。截止到11月底,我局共检查企业412家次,查处各类安全隐患1152个,下达执法文书923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次,罚款壹万元。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辽宁和煜律师事务所鲍振霞律师为法律顾问,协助我局法规科开展案件审查,提出法律专业的意见,我局为执法人员配发了执法记录仪,要求执法过程全程开启记录仪,杜绝了执法人员监督检查的随意性,做到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全程公开,切实地提高了执法质量,真正体现了公正、公开、透明、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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