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枪支管理报告(通用19篇)

时间:2024-02-22 11:45:02 作者: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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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车辆管理调研报告范文

(一)道路容量严重不足。按照xxx关于城市道路规划的规定,中小城市人均占用道路面积715平方米,而安康城区人均占用道路面积仅为平方米,道路容量严重不足。

(二)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大量人口涌入城区,加之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已成为交通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

(五)交通管理警力严重不足。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年增长率都在20%以上,而交通管理警力严重不足,按照xxx的规定缺编200余人。对交通管理的经费投入较少,科技管理水平较低,不适应现代城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求。

三、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

(一)构建全方位交通管理格局,发挥城市交通管理的综合效能。在政府机构中,要设立跨部门的城市交通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制定城市交通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和协调规划、建设、交通、公安、城管、环保等与城市交通相关部门的道路规划、建设、管理、运输、交通秩序、交通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以解决城区交通多头管理的问题,理顺有关职能工作关系,整合管理资源,形成管理合力。同时,应成立城区交通研究机构,加强交通流量、流向的调查分析和有关问题的专门研究,提高交通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合理调控交通需求,挖掘城区道路交通系统运用潜力。要尽快制定和完善城市整体规划和城市交通规划,通过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开发强度的合理化,使城市区域之间发生与吸引交通总量和交通流分布强度相对均衡,合理规划商业区、商住小区,把交通过度密集的交通集散量减少到最低程度。如安运司及安运批发市场、秦巴批发市场、供销车队等,政府应尽快纳入市政建设规划,想办法分散到城郊。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改变目前交通站点分布不合理问题,增加和拓展公交车辆及线路,使其能够以快速便捷的服务吸引更多市民选择大容量的公共交通方式,要合理确定城区出租车的拥有量,使之与城市规模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要正确引导、控制私家车的发展。

(四)加快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着力解决停车难问题。静态交通是整个交通运行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一个中转站,静态交通的好坏直接影响和制约着整个交通可持续发展。对安康城区而言,一是要全面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政府要切实把这项社会公共事业拿到手中,组织公安、规划、建设、城管、财政、物价、税务等部门共同实施,并落实到位。要依据城市建设和交通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应安康城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坚持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边停车为补充的发展思路,从政策上予以倾斜扶持。目前,应在12年内规划建成白天鹅广场、东堤头、西堤头、江北等社会公共停车场。二是挖掘现有各类停车场。除了停车线规划外,部分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满足本单位及外来办事车辆停放的基础上,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与对外开放停车,办理相关手续后,对停放车辆可实施收费管理。三是全面清理并严格控制占道机动车临时停车场。要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城区现有占道机动车临时停车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控制审批新的路段,并定期进行评估,特别是新改造加宽路段,确保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五)加强道路开挖管理,保证道路的正常使用。在进行道路改造时,力争将排水、供水、电力、电信、天然气等各种管线一次埋设到位,以避免对道路的重复开挖和修复,影响道路的正常使用和市民的正常生活。

(六)严格执法,科学管理,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要坚持宣传教育与依法惩处相结合,把着眼点放在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上,坚持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着重综合治理;坚持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相结合,把静态管理当作治本措施来抓,坚持科学合理化分配现有警力,最大化发挥现有警力作用,树立严格执法管理理念,对不遵守交通规章者,坚持严管重罚。特别是在目前情况下,交警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制定符合城区实际的车辆管理和分流方案,最大限度减轻和缓解城区交通压力,争取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七)加大投入,为交通管理工作提供保障。政府应提高交通管理工作经费在城市维护费中的比例。对警力不足问题,政府应尽快研究,最大限度给予解决。

(八)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文明素质。要建立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首先,可否考虑将交通安全法规教育纳入中小学生的必修课,真正做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从小抓起。其次,严把驾驶员培训考试关,提高培训质量,提高新驾驶员的整体素质。第三,要多层次、多渠道、大张旗鼓地加强社会面上的交通安全、交通法规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城市交通的主体意识和实际能力,从自身做起,杜绝闯红灯和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

公安车辆管理调研报告范文

20xx年,_____、_____两条高速公路的建成通车,使_____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20xx公里。20xx年我省高速公路计划新开工14条,同时确保长株、邵永、衡炎3条高速公路年内建成通车。预计到20xx年,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突破5700公里。形成从省会城市到任何市州四小时的经济圈。

一、新开通_____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一)沿线群众对高速公路的功能和特点缺乏认识,不听劝阻,易引发事故。

主要体现在行人上高速的问题上。高速公路采用全封闭、全立交,路段两侧均设置禁入栅,交叉口全立交,避免横向穿越,使车速的提高和安全有了保证。_____高速公路沿线大部分是少数民族山区居民,根据民警沿线走访的情况了解到,沿线村民大部分是老人和留守儿童,青壮年大部分在外务工和就学,在高速警察进村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之前,受到的交通安全教育几乎为零,他们之前从来没有接触过高速公路,对高速公路的特点和功能不了解,高速公路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件非常新鲜的事物,认为是:路就可以走,不然怎么叫路呢?因而行人经常置高速公路管理民警的劝告和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的提示于不顾,在高速公路上行走进行赶集、走亲访友、上学、搭车等其他行为,易使松弛的驾驶员突然反应,在毫秒之间,躲闪不及,轻则影响驾驶员驾驶,重则车毁人亡。

在新开通的_____高速公路所发现的行人中,以下几类占了相当大的比重。

1、高速公路延线的居民。

2、在高速公路上下车的乘客。

3、部分拾荒、流浪人员。

4、观光采风人员。

(二)高速公路沿线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差,几种典型交通违法行为较突出。

由于高速公路管理的特殊性,《_____道路交通安全法》专门列出第四章第五节对高速公路行车进行了特别规定。新开通高速公路配套设施较新,也较全。全程对各种违法违规现象,诸如“不系安全带”、“超速”、“酒后驾驶”等,都设有警示标志。各涵洞、桥梁上的禁止、取消禁止,提示标志也较为明显,然而民警在执勤执法的时候发现,沿线驾驶员违反以下几种交通违法行为的多。

1、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的违法行为多。许多沿线居民,因为离高速公路近,不去车站买票坐车,而是直接和驾驶员电话联系,或者干脆就在高速公路的路肩上邀手,示意坐车,驾驶员为了营利,不顾危险,而突然刹车,在高速公路上进行上下客。

2、超速行驶、遮挡号码、套用其他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多。在新开通的_____高速公路上,由于路况复杂,限速较低,初期超速车辆甚至能达到50%以上。处罚的普遍性,使得许多沿线司机养成了上高速挡号牌、挂套牌、不挂牌的习惯,上高速公路后,经常把车开在超车道上一路狂飙,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3、驾驶车辆不带驾驶证、行驶证、驾驶没有手续的、走私的、报废的、拼装的车辆违法行为多。这种交通违法行为在沿线的驾驶员违法情况中比较突出,自认为,自己在本县跑,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应该不会有人查车,查了车,有关系打个电话就可以放;有的沿线驾驶员驾驶已经报废的、走私的、拼装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况很差,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构成了很大的威胁。

二、新开通的_____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常见问题产生的原因。

由于是新建成的高速公路,出现诸多问题是难免的。由于规划设计经验的缺乏使得桥梁、涵洞等方便通行的道路设置存在某些不合理性,以及居民对新事物、新交通方式还存在的不了解,等等各方面的原因,使得新建成的_____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一定的难度,容易出现新老问题。

(一)行人上高速,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

公安车辆管理调研报告范文

1、对市场预估不足,乡镇市场并不好做,直接客户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广告没有直接诱惑力,吸引力不强,投放效果不明显,在客户电话咨询中都有发现。

2、靠近***县的几个乡镇前期已有其他检测站进行宣传或者代理,再发展代理的效果有一定程度的受阻,一部分客户可能还是直接去***县或**市进行年审。

3、几个乡镇代理对检测站代理并不是十分感兴趣:

(1)对于他们而言这仅仅是帮助朋友或、熟人或客户的小忙,直接对客户进行代理年审的人并不多。

(2)乡镇客户每月并不多,每月完成数量有一定的难度,代理业务并不能成为他们营业收入的一部分,而且代理费用较低,吸引力较小。

(3)代理对于我站的服务特别是检测速度、检测费用抱有一定的怀疑态度,据他们了解的情况我站检测速度较慢,比不上**县或者***市的检测速度,且出证速度较慢,另外还有费用问题,除了正常的检测费用,其他费用确实比较高。

(4)如果我站在检测服务或者费用上做的不到位,对于来我站年审的代理客户来说也是一种不好的体验,当发现我站没有宣传的那样方便快捷和费用低廉,就会使我站在本地失去良好的口碑和市场,相反对代理来说可能会造成他们客户的流失,所以他们会有所顾忌。

4、因为检测的速度慢和费用太高(一部分是因为我们前期承诺的低费用结果检测时却是高费用),一部分代理和客户认为我们并不是理想的检测站,所以有代理已经拒绝介绍客户了。

5、站内没有违章查缴的专门接入口,只能进行高费用的违章处理对于客户来说不是很方便。

6、对于**与***其他检测站来说,我们在速度和价格上没有任何优势,黄河南岸的客户以及接触的相关行业人员认为我们站点距离较远,没有特别大的优惠力度,就没有跨***审车的理由,因此直接拒绝。

7、因为对业务没有培训,信心不足,导致部分代理不信任。

二、后期计划及建议。

(1)后期计划:

第一步:重新拜访各乡镇代理,安装好门牌及广告,确保****主要乡镇市场能够完全占领,并且不会流失客户。

第二步:发展****及周边代理。

第三步:同步发展线上代理即俱乐部和线上平台,开展专项审车活动。

(2)建议:

1、尽快完善站内相关业务,如车辆保险、违章查缴、免费邮寄等业务,不能只提供高额费用的服务。

2、加快审车环节的速度,加快领标进度,提供优质服务。

3、发展会员并展开会员服务,提供vip绿色通道。

4、尽快制定相关收费标准,对***地区也要要有一定的优势。

5、对于相关地区的市场应尽快占领,前期并不需要付出高额的费用。

6、针对****代理开展一系列优惠活动,对于代理发展的客户全部开通绿色通道,享受vip服务,确保高通过率和最低的费用,提高代理的积极性和保持我站在市场上拥有良好口碑,实现我站代理双赢。

7、针对大客户制定特殊的销售政策;针对特定时段展开特殊的政策;

8、使提前预约客户能够真正享受到预约服务的便捷,如****针对提前预约的客户在每年每月特定时间内免收任何费用,享受专场活动的优惠,特别方便快捷。

8、做好与站内工作人员的衔接,包括业务沟通咨询、优先客户优先服务、优惠政策发布等。

9、广告投放精准,采取针对目标客户更有诱惑力的活动,如发放代金券,送物品,抽奖、送礼品等。

10、定期进行客户回访,并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

公安机关枪支管理规定

枪支是一把 双刃剑 ,人民警察依法使用它可以有效地震慑违法犯罪嫌疑人,保护国家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反之,则不仅会对相对人的财产、身体、精神甚至生命造成伤害,而且还可能损害公安机关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安机关枪支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工作,提高民警管枪、用枪能力,保障枪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公务用枪配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务用枪,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公务用枪配备办法》配备的各种枪支。

职能部门,是指公安机关承担公务用枪管理职责的内设部门。

配枪部门,是指公安机关配备公务用枪的内设部门、派出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

配枪民警,是指获准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证》(以下简称持枪证)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第三条 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以工作必需、规范管理、保障使用、确保安全为原则。

第四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公务用枪管理制度,明确所属职能部门、配枪部门管理职责,明确配枪民警管理、使用枪支责任。

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所属配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公务用枪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依规履行公务用枪管理责任,落实公务用枪管理制度。

第五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采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升公务用枪动态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实战的能力与水平。

公务用枪研制、定型、列装、订购、监造、验收,训练器材的研制、定型以及《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工作,由公安部负责统一组织。

第二章 职能分工

第六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成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勤务指挥(办公室)、政工、治安管理、刑事侦查、法制、装备财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公务用枪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公务用枪管理工作。

公务用枪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公务用枪管理工作日常事务。

第七条 各级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职能部门应当按照下列分工行使管理职能,并对口指导下级部门相关工作:

(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人民警察使用枪支过程中构成违法违纪的案事件进行调查。

(二)警务督察部门负责对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日常保管公务用枪行为进行督察,对违反公务用枪管理规定、枪支佩带使用规范的行为进行调查,构成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勤务指挥部门(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本级公安机关配备公务用枪,保障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领用公务用枪,做好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四)政工部门负责会同配枪部门审查配枪民警条件、评定持枪资格等级,持枪证年度审验,组织配枪民警训练、考核。

(五)治安管理部门负责公务用枪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指导配枪部门公务用枪日常管理工作,审核配备公务用枪限额,组织加载电子枪证、制作持枪证,电子枪证年度审验,组织销毁报废公务用枪,维护《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

(六)刑事侦查部门负责制作枪弹痕迹,建立和管理枪弹痕迹检验档案。

(七)法制部门参与研究制定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范性文件,参与违反公务用枪管理规定、枪支佩带使用规范案事件的调查研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八)装备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公务用枪年度购置计划,组织购置、调拨、维修枪支等勤务保障工作,组织建设枪支弹药库(室),购置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审核报废公务用枪。

第八条 各级公安机关配枪部门应当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细化落实公务用枪管理制度、管理责任;

(二)依据《公务用枪配备办法》配备枪支;

(三)根据工作需要审核提出配枪民警名单,申办持枪证;

(四)对配枪民警进行经常性法制、安全教育,了解掌握思想动态、现实表现;

(五)组织开展日常实弹射击训练;

(六)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明确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所属职能部门、配枪部门对公务用枪管理工作应当加强日常检查、评估,建立配枪民警、公务用枪管理档案、台账,维护、使用《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章 配枪管理

第十条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配备公务用枪年度购置计划,由装备财务部门组织编制,经同级治安管理部门依照《公务用枪配备办法》审核配备公务用枪限额,报经所属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按程序申报审批。

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机关、海关缉私机构和公安部直属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配备公务用枪年度购置计划的申报、审批,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汇总审核批准所属公安机关配备公务用枪年度购置计划,按规定报公安部组织统一购置。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凭公安部下发的《警用武器调拨通知单》,按规定时限调拨公务用枪,并将调拨情况报公安部。

第十二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配备的公务用枪制作枪弹痕迹,加载电子枪证。

第十三条 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所属配枪部门应当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和安全防范标准要求设置枪支弹药库(室、柜),划定验枪区域,设置验枪板或者验枪沙袋(桶)等专用设施。

第十四条 人民警察符合下列条件的,由所属配枪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经政工部门审核,报所属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核发持枪证:

(一)已授予人民警察警衔;

(二)熟知枪支管理、使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三)熟练掌握所配枪支种类的使用、保养技能;

(四)通过法律政策考试、实弹射击考核。

第十五条 配枪民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妥善保管持枪证;

(二)领取、交还枪支时进行登记、报告;

(三)领取、交还或者交接枪支时进行验枪;

(四)按照规定保管枪支;

(五)不得私自维修枪支或者更换枪支零部件;

(六)严禁出租、出借枪支;

(七)所属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作出的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 配枪民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属配枪部门主要负责人决定暂时停止其配枪资格,收回持枪证: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或者被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

(二)与他人产生纠纷或者家庭存在重大变故的;

(三)因身体或者心理原因暂时丧失管理枪支行为能力的;

(四)未通过年度法律政策考试、实弹射击考核的;

(五)所属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决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情形消失后,由所属配枪部门主要负责人提出,经政工部门同意,应当及时恢复其配枪资格。

第十七条 配枪民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属配枪部门提出,经政工部门审核,报所属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取消其配枪资格,收回持枪证:

(一)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被调离配枪岗位的;

(二)因身体或者心理原因丧失管理枪支行为能力的;

(三)退休或者调离公安机关的;

(四)依法依规不适宜使用枪支的其他情形。

对被取消配枪资格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注销持枪证。

第四章 训练考核

第十八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把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训练列为人民警察训练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考核。

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制定公务用枪管理使用年度训练计划和训练考核大纲。

配枪民警每人年度实弹射击训练用手枪弹数量,不得少于100发。

第十九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公务用枪管理使用年度训练计划和训练考核大纲,组织配枪民警培训、考核。对配枪民警进行法律政策考试,按所配枪支种类进行使用枪支训练和实弹射击考核,并结合训练、考试、考核情况,开展持枪证年度审验工作。

第二十条 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训练时,应当加强法律政策、敌情观念、心理行为、射击要领及枪支分解结合的教育训练,提高配枪民警依法、规范、安全管理使用枪支的实战技能。

第二十一条 手枪射击训练应当作为配枪民警的必训科目。防暴枪、冲锋枪、步枪射击训练,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狙击步枪、班用机枪应当由特定的配枪民警进行射击训练、使用。

配枪民警更换、增加配枪种类时,应当事先经过训练,并经考核合格。

第二十二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实弹射击训练管理制度,细化程序规则,健全场地设施,落实安防措施。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至少每季度组织配枪民警开展一次实弹射击训练,加大近距离实战对抗射击训练比重。

配枪部门应当组织配枪民警加强日常训练,使其达到训练考核大纲要求。

第五章 储存保管

第二十三条 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所属具备保管条件的配枪部门应当集中储存、保管枪支,落实枪支弹药库(室、柜)24小时值守、枪弹分离、双人双锁管理制度,保障枪支安全存放,保证及时领取、交还枪支。

第二十四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督促所属具备保管条件的配枪部门按照要求设立枪支弹药室,配置枪支弹药专用保险柜,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各级公安机关不得擅自将所属配枪部门自行保管的枪支上收统一集中保管,确因工作需要上收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同意。

第二十五条 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所属自行保管枪支的配枪部门,应当选配专(兼)职枪管员,负责枪支储存、保管和领取、交还登记等工作,加强对枪支弹药库(室、柜)及视频监控等安全防范设施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整改。

第二十六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配枪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同意,报所属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指定配枪民警个人保管枪支,并配齐枪套、枪纲、枪锁等安全装置:

(一)在重点地区执行反恐防暴任务需要的;

(二)执行特定侦查任务需要的;

(三)地处偏远农村、山区的派出所不具备自行保管枪支安全值守条件的;

(四)所属公安机关依法依规确定的其他情形。

配枪民警个人保管枪支的审批时限,一次不得超过30天。

个人保管枪支的配枪民警不需佩带枪支时,应当将枪支存放在枪支弹药室(柜),向枪管员说明情况予以登记,需要时及时领用;或者将枪支上锁后存放在其办公室、住宅保险柜,并随身携带枪锁、保险柜钥匙。

第二十七条 对配枪民警个人保管枪支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属配枪部门应当立即收回枪支:

(一)审批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不需继续个人保管的;

(二)脱产学习或者借调在外的;

(三)休病假、事假的;

(四)所属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决定不适宜由配枪民警个人继续保管枪支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领取交还

第二十八条 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所属配枪部门应当坚持明确责任、简化手续、动态监督、服务实战的原则,采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配枪民警领取、交还枪支审批、登记制度。

第二十九条 配枪民警执行下列任务时,应当由所属配枪部门负责人批准,经枪管员核对后领取枪支,完成任务后交还:

(一)执行应当佩带枪支任务的;

(二)参加实弹射击训练的;

(三)所属公安机关依法指令应当领取枪支的其他情形。

任务紧急时,可以凭所属配枪部门负责人给枪管员的指令领取枪支。交还枪支时,应当补办审批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还枪支的,应当提前向负责人报告获得批准并告知枪管员,在交还枪支时作出备案说明。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所属配枪部门的.配枪民警需要每天佩带枪支执行任务的,可以由配枪部门主要负责人按月审批,实行上班领取、下班交还枪支登记制度。每月审批枪支领取、交还情况,应当向其所属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委员会报告备案。

第三十一条 各级公安机关配枪部门负责人领取枪支,应当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配枪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取枪支,应当经所属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各级公安机关负责人领取枪支,应当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主要负责人领取枪支,应当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执行任务领取枪支时,应当经所属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领取狙击步枪、班用机枪执行任务的,应当经所属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三十二条 配枪民警领取、交还枪支时,应当由枪管员与值班负责人或者民警共同开启枪支弹药库(室、柜),使用《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验录持枪证、电子枪证信息,并监督配枪民警按规范动作和要求进行验枪。

配枪民警夜间领取、交还枪支时,应当由枪管员或者代行枪管员职责的值班民警,与值班负责人共同开启枪支弹药库(室、柜),并使用《全国枪支管理信息系统》验录持枪证、电子枪证信息。

第七章 勤务保障

第三十三条 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所属配枪部门应当从配枪民警中选配专(兼)职枪械员,负责枪支维护、保养等勤务保障工作。

枪械员应当及时检查、排除枪支故障,报告枪支损坏、弹药超过有效期等情况,提出采购维修、保养枪支设备、工具的意见。对损坏的枪支,及时提出报修、报废意见。

第三十四条 集中储存保管的枪支,应当按月维护、保养。个人保管的枪支,应当根据使用情况随时维护、保养。实弹射击后或者被水侵蚀的枪支,应当及时保养。

第三十五条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储备一定数量的枪支,用于反恐处突应急任务需要。应急调拨时,应当由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三十六条 各级公安机关对收回超范围、超标准配备枪支和报废枪支的型号、枪号、数量及超过有效期弹药的品种、数量,应当进行严格登记备案。

省级公安机关应当每年组织对收回、报废枪支集中销毁,所需经费纳入武器装备经费预算。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或者不定期抽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每年度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报告公务用枪管理工作情况。

各级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委员会应当每半年组织对所属配枪部门公务用枪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各级公安机关所属枪支管理职能部门、配枪部门应当每季度将公务用枪管理工作情况,向所属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

第三十八条 监督检查公务用枪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六)枪支维护、保养情况,是否存在使用过期弹药行为;

(七)依法依规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各级公安机关及其公务用枪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以下职权:

(一)调阅有关档案、台账,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违规问题、安全隐患,予以当场纠正或者限期改正;

(三)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组织查处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十条 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对实施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置等情况,作出书面记录,由检查人员、被检查配枪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四十一条 对公务用枪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有力的,应当给予表扬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隐患突出的,应当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问责。

第九章 纪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各级公安机关及其所属配枪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调查期间可以对有关责任人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调查结束后视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公务用枪配备办法》规定配备枪支的;

(二)不按规定对所配枪支加载电子枪证的;

(三)未按规定储存、保管枪支的;

(四)未按规定落实枪支弹药库(室、柜)值守制度的;

(五)不执行枪支领取、交还审批登记制度的;

(六)擅自购置枪支的;

(七)不上缴报废枪支的;

(八)未有效履行公务用枪管理职责造成后果的;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各级公安机关所属枪支管理职能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调查期间可以对有关责任人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调查结束后视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配备、调拨公务用枪的;

(二)未按规定对配枪民警进行条件审查或者训练、考核的;

(三)未按规定取消民警配枪资格、收回持枪证的;

(四)未按规定制作枪弹痕迹、核发持枪证或者组织加载电子枪证的;

(五)未按规定编制、审核公务用枪年度购置计划的;

(六)未有效履行公务用枪管理职责造成后果的;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配枪民警、枪管员、枪械员违反本规定,在调查期间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待调查结束后视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公务用枪配用弹药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十六条 列入公安机关序列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枪支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公安部备案。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公安机关枪支使用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和使用中要严格有效地管住配枪资格 ,发挥警务督察的作用 ,落实管理制度 ;加强警务技能培训 ,增强民警自我保护意识 ;关注民警的身心健康 ,加强队伍建设 ;为民警依法使用枪支 ,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保护等措施 ,严格管理 ,落实责任 ,确保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的使用。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安机关枪支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正确使用公务用枪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安机关公务用枪,是指各级公安机关(包括铁路、交通、民航、林业、海关) 及其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按照规定配备的用于执行职务的各类枪支弹药。

列入公安机关序列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装备的枪支,按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三条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的配备以工作必需为原则,非因工作需要的不予配备公务用枪。

非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一律严禁佩带、使用公务用枪。

第四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本着既要保证工作需要,又要严格控制严格管理的原则,建立公务用枪管理制度,明确所属各配备枪支单位及其负责人的公务用枪管理职责,明确佩带、使用公务用枪的人民警察的枪支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安部负责公务用枪的研制、定型、列装、订购和验收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能分工

第六条各级公安机关的政工人事部门负责协同治安部门对配备枪支单位中申请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进行资格审核,掌握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中不宜佩带、使用枪支的情况,决定取消或暂时取消其佩带、使用公务用枪的资格。

第七条各级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部门负责审核配备公务用枪单位和购置公务用枪计划,会同政工人事部门对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资格进行审查;会同政工人事、装备财务部门对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进行理论培训和实弹射击训练及考核工作;对配备枪支单位的公务用枪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负责核发公务用枪持枪证件。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公务用枪和持枪人员进行年度审验。

第八条各级公安机关的装备财务部门负责配备枪支单位的公务用枪购置计划的编制、供应和勤务保障工作。

第九条各级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部门负责对人民警察公务用枪的佩带、使用、保管进行督察,对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的案件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章配备枪支单位的职责

第十条配备枪支单位应当根据《公务用枪配备办法》规定的标准配备公务用枪,严禁超标准配备。所配备的公务用手枪必须经刑事技术部门检验并建立枪弹痕迹档案。

第十一条配备枪支单位应当明确枪支管理责任,明确领用枪支弹药的审批责任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确定专门的部门,县级以下的配备枪支单位应确定专职干部,承担公务用枪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配备枪支单位内设机构的负责人根据执行任务的情况,提出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由单位主管领导负责进行审查。配备枪支单位要对使用公务用枪人员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枪支携带、保管和使用情况,落实枪支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配备枪支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所配备的公务用枪和佩带、使用枪支人员的各类档案,所配枪支的种类、型号、数量应与登记内容一致。

第十四条配备枪支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集中保管枪支的制度,完善各种安全设施。应当设立专门的枪支保管库(室),有专人二十四小时值守,双人双锁,保证随时领用枪支。枪支与弹药必须分开存放。

第十五条发生违规使用枪支案件和枪支被盗、被抢、丢失或其他事故的,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抄报公务用枪管理的其他职能部门。

第十六条对配备、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核。培训考核工作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会同政工人事、装备财务部门统一组织,各级公安机关具体实施。培训工作必须达到以下要求:(一)根据公安部确定的各警种公务用枪培训大纲,制定实施公务用枪年度培训计划;(二)每年度应进行一次理论考核和一次以上的实弹射击训练。实弹射击训练应达到公安部规定的年度训练用弹标准。

第四章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的条件与职责

第十七条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无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受处分记录;

(五)参加公安工作一年以上。

第十八条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非警务活动严禁携带、使用枪支;

(四)不得携带枪支饮酒;

(五)非工作需要不得携带枪支进入饭店、商场和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

(六)非执行任务需要不得用非制式装具携带枪支;

(七)不得使用所配枪支狩猎;

(八)不得出租、出借、转让、赠送、交换所配枪支;

(九)不准将枪支交给非人民警察携带或保管;

(十)不得私自修理枪支或更换枪支零部件;

(十二)接受枪支主管部门的查验和年度审验;

(十三)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经特别许可不得携带枪支:

(一)乘坐民航飞机;

(二)进入北京市区;

(三)执行警卫任务;

(四)其他特别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条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政工人事部门通知治安管理部门收回其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证》,个人保管的枪支由所在单位收回:

(一)因退休或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配备公务用枪岗位的;

(二)丧失合法使用枪支资格或安全使用枪支行为能力的;

(三)理论和实弹射击考核不合格的;

(四)其他不符合配备公务用枪条件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工人事部门审查后可取消或暂时取消其配枪资格,通知治安管理部门收回其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证》,个人保管的枪支由所在单位收回:

(一)因刑事犯罪或违法违纪案件被立案侦查或调查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枪支的;

(三)违反枪支保管规定造成枪支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其他事故的;

(四)被停止执行职务或者禁闭的。

第五章公务用枪的使用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使用公务用枪,有下列情形的不得使用枪支:

(一)处理一般治安案件、群众上访事件和调解民事纠纷;

(二)在人群聚集的繁华地段、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及易燃易爆场所;

(三)在巡逻、盘查可疑人员未遇暴力抗拒和暴力袭击时;

(四)从事大型集会保卫工作时;

(五)在疏导道路交通和查处交通违章时;

(六)与他人发生个人纠纷时;

(七)使用枪支可能引起严重后果时。

第二十三条处置群体性事件时,一线民警一律不得携带枪支,二线民警依照命令可以携带枪支。

第二十四条人民警察使用公务用枪后应及时将枪支使用情况、弹药消耗情况及伤亡情况书面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时抄报治安、装备管理部门。

第六章公务用枪的保管

第二十五条公务用枪应当集中保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由个人保管:

(三)具备集中保管条件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执行必须携带公务用枪的任务完成前,或上级指令必须携带公务用枪备勤时,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的。

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人民警察必须填写审批表,经本单位领导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

人民警察个人保管公务用枪的,应配有枪套、枪柜、枪锁等安全装置。外出执行任务时必须随身携带枪支,严禁人枪分离。

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保管的枪支必须集中保管,本单位暂不具备集中保管条件的交由上一级公安机关集中保管:

(一)休假、病假、探亲、旅游等非警务活动期间;

(二)脱产学习、培训期间;

(三)外出参加会议、长期借调在外和其他无携枪必要的公务活动;

(四)其他不宜由个人保管枪支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集中保管公务用枪的形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本着既要保证安全又要方便使用及下列原则确定:

(二)各级公安机关非一线实战单位和省级以上公安机关配备的公务用枪一律实行集中保管,实行执行任务或训练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领用,完成任务或训练完毕后交回的制度。

第二十八条中保管公务用枪的单位应由专人负责领退枪支和验证、登记工作,定期清点整理枪支弹药,检查保管设施的可靠性,及时向枪支管理负责人报告枪支弹药保管、领用和弹药消耗情况。

第七章公务用枪的勤务管理

第二十九条各级公安机关(含所属人民警察学校)的公务用枪购置和弹药补充,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规定的购置程序执行,不得违反规定自行购置枪支弹药。

第三十条各级公安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制定的装备标准装备弹药,非警务活动不得使用装备弹药。

第三十一条公务用枪使用后要及时进行擦拭保养,防止锈蚀。

集中保管的公务用枪要每月擦拭保养一次,个人保管的公务用枪要根据使用情况随时擦拭保养。

第三十二条报废的公务用枪应当及时销毁。销毁枪支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会同装备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报公安部备案。

第八章公务用枪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所属各级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所属的枪支弹药储备库,由装备财务部门和治安管理部门负责每半年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三十四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所属配备枪支单位的公务用枪管理工作应一个季度检查一次,县级以下配备枪支单位对本单位公务用枪管理情况应一个月检查一次。

第三十五条配备枪支单位应对所配枪支的管理、配备、使用、储存、领退情况进行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第三十六条各级督察部门随时对人民警察携带、使用公务用枪情况进行检查。

第九章罚则

第三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的人民警察,依据有关规定采取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的措施。

第三十八条不按本规定对申请持枪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或应取消持枪人员资格而未取消造成后果的,由本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主管领导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违反规定发给公务用枪持枪证件或者超范围配发枪支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配备枪支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配备的公务用枪超过《公务用枪配备办法》规定的标准隐瞒不报的;

(二)对所配备的公务用枪不及时申领持枪证件,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三)配备公务用枪应集中保管而未集中保管,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六)擅自购置公务用枪和弹药的;

(七)不上缴报废公务用枪的。

第四十一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规定第十八、十九、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条之规定的;

(二)擅自使用装备弹药的;

(三)违反规定使用枪支未造成后果的。

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并按照《公安机关追究领导责任暂行规定》追究其所属公安机关直接领导者、分管领导者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一)违法使用枪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

(二)丢失、被盗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

第十章其他

第四十三条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根据本规定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用枪管理实施细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抢夺、抢劫抢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九)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

(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

(十四)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

(二)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一)犯罪分子停止实施犯罪,服从人民警察命令的;

(二)犯罪分子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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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全国发生的4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全部发生在高速公路,xx年全国发生的25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8起发生在高速公路,占32%,同比增加两起,xx年全国发生的25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7起发生在高速公路,占28%,同比减少1起,xx年全国发生的16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4起发生在高速公路,占25%,同比减少3起,xx年至今发生的6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虽然没有发生在高速公路,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为此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已成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下面结合高速公路的实际情况,来谈谈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现状和破解对策的思考。

一、我国高速交通安全现状。

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给国家带来了非常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为事故双方造成了身心和财产上的永久创伤。世界上各国也早已对此十分重视,已经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措施来尽量降低此类事故的发生率,以及尽量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我国也出台了不少的措施,但由于我国的高速公路事业起步比较晚,因此在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率和和高速公路事故死亡率方面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有数据显示,xx年,汽车保有量达到亿辆的中国,有54089人死于车祸。而汽车保有量在7963万辆的日本,车祸死亡人数只有区区4323人。汽车保有量亿辆,大大超过我们的美国,车祸死亡人数只有万人,照此推算,我国每一万辆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将近4人,而日本是人,美国是人。也就是说,我国交通事故死亡率大概是日本的倍、美国的倍。

客观上讲,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问题是多种矛盾叠加、若干因素累积形成的,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缺乏、道路隐患整治跟不上、车流量等因素密切相关,通过对近年高速公路发生的涉及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进行分析,因追尾相撞导致,为碰撞固定物或静止车辆导致,侧面碰撞导致事故死亡人数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是肇事致人死亡数量多的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事故死亡人数占高速公路死亡人数的,违法变更车道、违法超车、违法占道、违反交通标志等违法行肇事导致事故死亡人数占高速公路死亡人数的,增幅超过15%;阴雨雪雾天气条件下高速公路事故上升,造成的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

二、影响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问题的主要因素。

(一)人的因素。

在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中,人的因素无疑是最主要的,主要为驾驶员驾驶过程中的不当行为所致。引起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包括:驾驶员素质底下、违章行驶、缺乏高速行驶的经验等。

1、中国式走高速。因出行快捷,高速公路已经成为广大群众出行的重要选择之一。但因为某些交通驾驶员和群众的交通意识淡薄,高速公路上也频频上演xxx高速公路上下客xxx、xxx非紧急情况在高速路应急车道停车xxx、xxx不按车道行驶xxx等xxx中国式走高速xxx,甚至还有在高速路大小便等不文明现象。另受经济利益的驱动,xxx客运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下客xxx也频频上演,一年之中,客运车辆的主要运营收入就是在春运、黄金假期期间,客车载客满员,而其余时间,客运市场普遍存在供大于求的问题,客车行驶往往都不是满员,而在路上能多载几个客,就能多几百甚至论千元收入,客运车辆车主或驾驶人见到有利益可图,自己不停车上客,下一辆就上了,所以知道违法照样停车。在此情况下,一些客车车主、驾驶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在交通安全与经济效益的选择中,让经济效益占了上风。

2、机动车超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车辆的增多,高速公路交通运输业的繁忙,如何预防和减少超载超限引发的事故发生,成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一大顽症。受市场竞争的影响,车辆经营者之者相互压价,造成经营秩序混乱,形成市场恶性竞争,运输市场不能按市场规律运行,当油价等运输成本上升时,运价上涨,反之,则下降。现实中大家争抢货源,相互降价,但运输成本没有下降,为了维持利润,只有在运量上增加,这样就形成了超载。且一些车主为了超载,躲避检查,擅自改装车辆,加高车辆的边栏、加盖篷布、更换弹簧钢板、加大轮胎,但由于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对这些个别参数都没有记载,对此行为难以进行有效的管理与处罚。从交通安全管理角度来讲,车辆的装载必须在符合车辆设计要求,这样车辆在运行时采取制动措施时,制动力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车辆才能停下来,如果车辆超载势必增加刹车的距离,增加了刹车的距离,就增加危险,成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3、疲劳驾驶。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比比皆是,而且多为重、特大事故。这类事故原因:一是部分驾驶人自控能力较差,明知要准备进行长时间驾驶,仍然照旧打牌、唱k、喝酒等活动,且熬夜后第二天仍正常驾驶车辆。二是按规定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中途停车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但是部分长途客运车驾驶人连续开车四小时以上不休息,24小时内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比比皆是,普遍存在疲劳驾驶现象。三是部分货车驾驶员为生计而日夜兼程,休息睡眠不足货车驾驶人往往白天装货,办事,晚上行车没有休息时间,同时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连续驾车过度疲劳酿成大祸。民警在巡逻中时常发现部分货车驾驶人在前方开车时左右游离,经询问后发现驾驶人过度疲劳想靠边停车休息。

4、超速行驶。根据《_____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在高速公路行驶的小型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随着高速公路的快速可持续发展,其路面状况好,视野开阔,驾驶人在高速行驶时,不但对所驾车辆速度不能正确判断,而且对行人、非机动车、其他机动车速度也会低估。在超越前车时就易低估对向来车的速度和距离,同时低估要超越前车的相持距离,发现情况时紧急措施过迟,造成车辆撞上护栏、翻车或追尾的事故发生。

5、违法成本低,查处难度大。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的薄弱、警力的缺乏以及科技含量低,导致许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无法得以及时查处,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对于超高、超载、超员等明显的违法行为由于其违法的明显性,相对查处简单,处罚也相对容易,而对于疲劳驾驶、行人上高速等相对查处和处罚难度较大。相对国外的执法严厉,我国交通法对于违法行为处罚相对较轻,比如xxx疲劳驾驶xxx:中国:罚款20元-200元,规定罚款200元。美国:罚款600美元。英国:扣3-6分,处以1000英镑以下的罚款;并被吊销执照一段时间,情节严重者会被起诉。对于行人上高速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有一定的难度,往往只能对行人进行规劝和宣传教育,引导其离开高速公路,而且这些行人见交警劝导就假装离开,等交警离开后又重新在原地候,违法成本则基本为零。

(二)车的因素。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全国的机动车保有量也不断增加,中国机动化发展迅猛,截至xx年底,全国汽车保有量为亿辆。汽车车保有量的急剧增长,驾车出行增多,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增加,客观上增加了交通事故多发的不确定、不安全因素,给事故预防工作带来更大压力。影响汽车安全行驶的主要因素是转向、制动、行驶和电气四个部分。我国机动车种类多,动力性能差别大,安全性能低,管理难度大。如外部的环境应力、内部功能应力和运动应力,以及汽车、总成、部件等由于结构和使用条件,如道路气候、使用强度、行驶工况等的不同,汽车技术状况参数将以不同规律和不同强度发生变化,或性能参数劣化,机动车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处于各种各样的环境,承受着各种应力,部分驾驶员贪图外观和价格,而缺乏了对安全的着重性,且在对车辆的保养方面也缺乏必要的常识,一部车是由上万种的零件所组成的。随着使用,功能性组件(包括润滑油)的性能由于磨损、老化、腐蚀等因素而逐渐降低。定期保养的目的就是恢复车辆的性能到最佳状况,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导致机动车的性能不佳、机件失灵或零部件损坏,最终成为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因素。加之我国高速公路建设步伐比较快,而车辆性能更新速度还未能跟上高速公路的建设步伐,车辆高速行驶可靠性差、安全性差,导致我国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于快速增长的趋势。

(三)路的因素。

三、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问题破解对策的思考。

(一)对人的管理。

1、注重源头管理,重视驾驶员的教育与考核。截至xx年底,全国机动车驾驶人达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亿人。从很多典型的交通事故看,驾驶员的驾驶技术并不是主要原因,关键在于交通法规意识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较多问题,如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载运输、肇事逃逸等现象都属此列,他们对自己所从事的xxx人命关天xxx的职业缺乏深刻认识,驾车经历在3年以下的驾驶员,其事故率相对高于3年以上者。这里有技术经验方面的原因,但也有心理因素的影响,所以称这一时期为驾驶员的xxx多事故期xxx。另外研究发现,一段时间的事故往往集中在少数驾驶员身上,这些少数驾驶员称为xxx多事故xxx驾驶员。对于这些问题驾驶员,可采取针对性教育,主要针对xxx多事故xxx或处于xxx多事故时期xxx的驾驶员进行教育。统计表明,交通事故与驾驶员的驾车年限有一定的关系。因此要遏制住年年增长的交通事故,关键是抓驾驶员,尤其是要抓驾龄在三年以下的新驾驶员的交通法规意识和道德品质培养,并提出xxx当好司机首先要做好人xxx的严格要求。各级交管部门对现有驾驶员队伍要进行一次严肃的、扎实的整顿,对交通法规意识缺乏、事故不断、作风不好的司机要分别情况清除出驾驶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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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省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不断深入,治超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也随之而来。液压装置超限车辆的治理工作就是当前的一项管理难题。

一、液压板车功能及用途:

液压板车为拼接组合式,具有纵向、横向拼接等多种功能,主要运输50—800吨大吨位特种运输车,是专为不可拆卸的大型(大件)货物运输而实际制造的,可广泛用于电力、矿冶、化工、建筑及土方施工等部门,该车型具有货台高度可调、车桥负荷可调、转弯半径小,倒车方便等优点,在上(下)坡道行驶时(左右高度)可调整车身保持水平位置(行驶),从而保证了车辆行驶过程中平顺性、稳定性与安全性。

二、液压板车给运营工作带来的危害。

液压板车因其独有的车桥负荷调节能力,在通行高速公路时,可通过此功能逃避收费计重系统称重信息,少时可称轻10—20吨,多时可称轻40—50吨,非常严重的偷逃了通行费;同时也给治超工作带来了不便,驾驶此类车辆的司机可轻易通过操纵液压装置,在治超检测时减轻重量,从而逃避超限管理,将超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造成公路基础设施损坏。由于这类车辆的存在也为一些思想防线不够牢固,个人素质不强的治超人员提供了可乘之机,从而影响治超工作的健康向上发展。

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1、目前,车辆液压装置越来越精密,司机可通过一个小小按纽或在较远处用遥控指挥都可以逃避称重。因此人员管理难度大,不易发现。

2、液压板车通过检测时,收费人员在亭内不易判断是否属液压车,特别是在潼关收费站通行车辆较多,往往此类车经计重系统称重后不超重直接放行,造成通行费流失。

3、治超人员普遍对液压板车辆不是很了解,容易造成漏查或判断失误等。

4、治超检测站发现液压装置车辆违规操作时,除劝返外无强有力的管理措施,无法杜绝此类车继续通行高速公路。

四、液压板车管理的建议:

该类车辆在通过计重收费系统和治超站动态检测磅时,可以使用液压装置对前后轴负荷进行液压调整,变化动态称重质量。在日常治超工作中,应加强对该类车辆的严格管理,并采取以下办法:

1、因液压板车辆是主要运输50—800吨大吨位特种运输车辆,因此通行高速公路时一般办有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收费和治超部门首先要认真核对车辆超限运输证,在车辆轴数与证件相符的情况下,再对其实施检测。

2、在检测当中,要求不得使用板车液压装置,司乘人员不能靠近液压装置操作位置。

3、检测此类车辆时,要求当班班长或值班站长全程监管进行检测,实行专人监督检测,尽量保证检测数据与车辆实际重量相符。

4、使用静态称重设备进行称重,是避免和杜绝该类车辆检测当中作弊的最有效的方法。因此,建议在主线和省界治超站安装静态称重磅,如现有静态称重设备条件的,对有液压装置的车辆必须使用静态称重设备。

5、发现违规操作液压装置躲避治超或偷逃通行费的车辆应计入“黑名单”,不予再次通行本路段。

6、注意日常对此类车辆的数据搜集。搜集整理液压板车不同轴数时车辆自重和拉运同类货物时重量的数据,建立明晰单,作为以后对该类车辆检测时的参考数据。

公安车辆管理调研报告范文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xxx审时度势,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其主要任务是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这既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也是一次广泛而深刻的变革进程,更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系统工程。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我区社会管理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期,我们对全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现就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社会管理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我区坚持以旅游经济发展为中心,围绕建设“平安南岳”、“和谐南岳”、“幸福南岳”的目标,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综治维稳工作连续20xx年获得了省市先进,连续两届(20xx年—20xx年、20xx年—20xx年)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连续多年群众上访总量全市最少,非正常赴省进京上访保持零记录。20xx年,南岳在全省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形象民意调查中位列全市第一、全省第六。

2.以加快发展为先导,社会管理基础不断夯实。调研中,大家普遍反映,我区社会管理的基础之所以比较坚实,主要得益于三个方面:一是定目标鼓舞群众。结合区情实际,始终坚持以旅游经济建设为中心,确立“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特色精品旅游区”的总体目标和建设“生态南岳、休闲南岳、文化南岳、高速南岳、活力南岳、幸福南岳、和谐南岳”的主要任务,有效地凝聚了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经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绩,人均gdp(南岳为万元,全市为万元,全省约为万元)、人均可用财力(南岳人均7988元,全市为3231元,全省为5276元)、人均银行储蓄(南岳人均为万元,全市为万元,全省为万元)、人均收入水平(南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万元、万元,全市分别为万元、万元,全省分别为万元、万元),均居全市、全省前列。人民群众在实实在在的发展中受得了鼓舞,得到了实惠,增强了信心。二是讲民主尊重群众。近年来,我们十分注重保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着力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立了具有南岳特色的重大事项沟通协调制度,区委、区政府在作出一些重大决策之前,坚持广泛听取相关专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统一思想,达成共识,然后再按程序进行决策,切实提高了决策的群众参与度和社会透明度,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准确性。在决策中尊重了群众,在工作中就自然而然地争取了群众、赢得了群众,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实施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解难题赢得群众。近年来,我们举全区之力,负重加压,攻坚克难,办成了一批影响和制约南岳加快发展的大事、难事。如,全面完成区属国有企业改制、古镇整修、城市道路改造、景区环境整治、营运格局调整、开通免费公交、创建5a级旅游景区和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等等,得到了全区人民的拥护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和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为区委、区政府树立了权威,赢得了民心,获得了支持。

3.以改善民生为根本,人民群众实惠逐年增多。民生是最大的政治,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最重要的前提。调研中,大家一致认为,这些年我区社会管理工作最大的亮点就是民生建设。近年来,我区始终坚持“民生优先”的执政理念,明确提出“确保让全区人民共享旅游经济发展的成果,确保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改善民生,确保民生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并持续高于周边县区”的原则,全区每年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占全区财政总支出的三分之二强,民生保障工作在全省实现了“两提前”,即:免征农业税比全省统一部署提前一年、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比全省统一部署提前一年。在全市实现了“五率先”,即: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全区村村通水泥路,部分条件较好的地方还实现了通组到户;在全市率先为村民发放风景资源保护补偿费(每年500多万元,受益群众占全区农民的三分之一强),在全市率先推行农村低保制度,在全市率先为所有被征地的失地农民落实了社保,在全市率先为村(居)干部购买养老保险。目前,全区城乡低保实现了应保尽保,城乡低保的保障标准为全市最高,村(居)干部每人每月待遇超过省定标准200多元,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持续攀升,最大限度地激发了社会活力、融洽了社会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

4.以群众工作为统揽,社会政治大局保持稳定。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是做群众工作。这些年我区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与过硬的群众工作是密不可分的。全区坚持以群众工作攻社会管理之难、以群众工作创社会和谐之优,成立了群众工作部,围绕加强基层基础、改进群众工作、干部参加劳动等出台了专门文件,完善了相关制度,为做好群众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注重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对全区36个村(社区)、410个村民小组、11537户村(居)民,坚持“辖区群众全走访、上访群众全接待、矛盾纠纷全调处”,建立了区、乡、村、组四级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完善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实现了群众工作的“无缝覆盖”。特别是近两年来,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十万干部百乡千村万户大走访”等活动为载体,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组织各级干部深入基层,进村入户,通过落实干部联系卡、民情日记、民情台帐等便民、近民、惠民举措,先后共落实整改项目12类239个,为老百姓办实事238件,解决老百姓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125个,群众测评满意度在98%以上。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除严格执行县级领导接访日制度外,针对劳动、民政、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方面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多的实际,还从这些部门抽调班子成员长期到xxx接访,组成“专家门诊”,当场“会诊”,当场“开处方”。对于能即时解决的问题即时解决,不能即时解决的限定时间、明确责任人限期解决,直到来访群众满意为止。近几年全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8%以上,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全区信访数量与规模持续下降。

6.以游客满意为宗旨,对外旅游形象不断提升。南岳既是一个人口小区,又是一个旅游大区,年接待中外游客超过500万人次,如何营造好环境、服务好游客,是我区社会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我区历来十分注重旅游环境综合治理,牢固树立“以游客为本”的理念,全面推行旅游综治路段管理责任制,不断强化广大市民特别是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了24小时不间断的旅游投诉处理体系,推出了“南岳旅游诚信十大承诺”,严格做到“主客纠纷、只找主人”,“游客被盗、宾馆先赔”,来南岳旅游的车辆在本区范围内违章做到只纠章,不罚款、不扣车,寓服务于管理,努力营造文明、安全、热情、周到的旅游环境,进一步提升了旅游服务质量。良好的旅游环境受到了广大游客的一致肯定,近几年的旅游黄金周调查,南岳旅游的游客满意度均在以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区在社会管理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当前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我区的社会管理工作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方面,“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还不完善,一些部门职能交叉重叠,“有利的事争着管,棘手的事都不管”的现象时有发生,容易留下管理空挡,造成秩序紊乱。另一方面,社会管理工作责任划分不明确,考核不科学、不细致、不具体,一些职能部门在执法管理过程中随意性大,甚至为防止群体事件发生,不惜“花钱买平安”。此外,村(社区)工作重心尚未完全摆正,有趋于行政化管理的迹象,基层自治和服务功能亟待加强。

2.基层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主要体现在:一是基层党组织不健全、作用发挥不到位。全区基层党组织普遍存在数量不够、班子不强的问题,如全区非公企业和协会党群组织仅19个,村两委干部队伍年龄老化(50岁以上的村干部数占总数)、文化程度较低(高中以下文化程度占),综合素质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二是社会中介组织、行业自律组织奇缺。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区社会中介组织只有5个,行业自律组织基本没有,社会管理主要依赖政府大包大揽,社会自治功能十分薄弱。三是公共安全体系亟待完善。城区治安巡逻主要集中在几条主干道上,案件易发的小街小巷仍然警力不足、力量不够。部分住宅小区围墙、大门、门卫值班室、物业管理中心等物防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城景区电子监控系统科技防控的技术含量有待提高。农村地区人防、物防、技防设施比较缺乏,“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及儿童自我防范能力较弱,财产和人身安全易受侵害等等。

3.干部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转变干部作风,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保证。近几年我区干部作风总体上在不断好转,但在少数干部身上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有的片面理解社会管理就是社会稳定,只要不捅娄子、不出乱子就不会“丢帽子”;有的作风不实,不深入基层,不掌握情况,有时即使下到基层也走走过场,做做样子,身入而心不入,当“葫芦式”干部;有的责任意识不强,凡事“怕”字当头,怕冒风险,怕担责任,怕出问题,歪风邪气不敢管,大事难事不敢抓,不敢坚持原则,事事明哲保身,当“老好人”干部;有的懒懒散散,松松垮垮,对工作不尽心,推一推,动一动,应付了事,被动执行,当“拖拉机”干部。这些现象虽然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影响很坏,不容忽视。

4.群众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近两年我区的群众工作出与过去相比,有了明显的进步,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明显差距:主要是一些干部缺乏与群众沟通交流的经验和方法,不善于用群众的语言与群众打交道,用群众容易接受的方法做群众工作;特别是少数干部把群众工作简单理解为与群众拉关系、交朋友,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的意识不强、水平不高,不能有效地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

5.旅游综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年我区虽然在旅游综治工作方面做出了艰辛努力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目前仍然面临不少问题。如,在管理机制上尚未实现长效管理,主要是依靠“人盯人”式的高压式管理和“亡羊补牢”式的集中整治,代价大,成本高,效率低;特别是重点地段和高峰时段,游客大量集中,全区200余处景观景点,几千家经营门店,管理的点多、线长、面宽,而对旅游综治工作具有执法资格的只有少数几个单位,不但工作力量远远不够,而且对一些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打击,调查取证难,执法手段不多、不硬。去年推出的城区路段管理责任制,虽然比原来的管理模式有了明显进步,但由于路段管理人员都是各单位临时抽调组成的,素质参差不齐,管理难以到位,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6.公众参与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是社会管理的主体,他们的参与度决定社会管理工作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当前我区社会管理工作主要是依靠区委、政府主导,人民群众参与和社会自治亟待加强:一是群众参与意识不强。调研中,我们发现,很多居民群众认为社会管理就是党委政府的事,是相关职能部门的事,与自己没什么关系,“官急民不急,上急下不急”的尴尬局面使一些工作推进比较艰难。二是部门主动履责不够。一些部门认为社会管理主要是政法、综治部门的事,在工作中被动应付的多、主动作为的少;有的则认为社会管理矛盾多、麻烦多、费力不讨好,工作中能躲则躲,能推就推,严重影响了工作效果。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建议。

社会管理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突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从影响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入手求变求新,才能使工作更加富有实效。

公安机关枪支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枪支的管理,1999年10月9日公安部发布了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正确使用公务用枪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安机关公务用枪,是指各级公安机关(包括铁路、交通、民航、林业、海关) 及其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按照规定配备的用于执行职务的各类枪支弹药。

列入公安机关序列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装备的枪支,按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三条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的配备以工作必需为原则,非因工作需要的不予配备公务用枪。

非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一律严禁佩带、使用公务用枪。

第四条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本着既要保证工作需要,又要严格控制严格管理的原则,建立公务用枪管理制度,明确所属各配备枪支单位及其负责人的公务用枪管理职责,明确佩带、使用公务用枪的人民警察的枪支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安部负责公务用枪的研制、定型、列装、订购和验收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能分工

第六条各级公安机关的政工人事部门负责协同治安部门对配备枪支单位中申请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进行资格审核,掌握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中不宜佩带、使用枪支的情况,决定取消或暂时取消其佩带、使用公务用枪的资格。

第七条各级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部门负责审核配备公务用枪单位和购置公务用枪计划,会同政工人事部门对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资格进行审查;会同政工人事、装备财务部门对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进行理论培训和实弹射击训练及考核工作;对配备枪支单位的公务用枪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负责核发公务用枪持枪证件。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公务用枪和持枪人员进行年度审验。

第八条各级公安机关的装备财务部门负责配备枪支单位的公务用枪购置计划的编制、供应和勤务保障工作。

第九条各级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部门负责对人民警察公务用枪的佩带、使用、保管进行督察,对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的案件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章配备枪支单位的职责

第十条配备枪支单位应当根据《公务用枪配备办法》规定的标准配备公务用枪,严禁超标准配备。所配备的公务用手枪必须经刑事技术部门检验并建立枪弹痕迹档案。

第十一条配备枪支单位应当明确枪支管理责任,明确领用枪支弹药的审批责任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确定专门的部门,县级以下的配备枪支单位应确定专职干部,承担公务用枪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配备枪支单位内设机构的负责人根据执行任务的情况,提出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由单位主管领导负责进行审查。配备枪支单位要对使用公务用枪人员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枪支携带、保管和使用情况,落实枪支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配备枪支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所配备的公务用枪和佩带、使用枪支人员的各类档案,所配枪支的种类、型号、数量应与登记内容一致。

第十四条配备枪支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集中保管枪支的制度,完善各种安全设施。应当设立专门的'枪支保管库(室),有专人二十四小时值守,双人双锁,保证随时领用枪支。枪支与弹药必须分开存放。

第十五条发生违规使用枪支案件和枪支被盗、被抢、丢失或其他事故的,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抄报公务用枪管理的其他职能部门。

第十六条对配备、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核。培训考核工作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会同政工人事、装备财务部门统一组织,各级公安机关具体实施。培训工作必须达到以下要求:(一)根据公安部确定的各警种公务用枪培训大纲,制定实施公务用枪年度培训计划;(二)每年度应进行一次理论考核和一次以上的实弹射击训练。实弹射击训练应达到公安部规定的年度训练用弹标准。

第四章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的条件与职责

第十七条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无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受处分记录;

(五)参加公安工作一年以上。

第十八条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非警务活动严禁携带、使用枪支;

(四)不得携带枪支饮酒;

(五)非工作需要不得携带枪支进入饭店、商场和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

(六)非执行任务需要不得用非制式装具携带枪支;

(七)不得使用所配枪支狩猎;

(八)不得出租、出借、转让、赠送、交换所配枪支;

(九)不准将枪支交给非人民警察携带或保管;

(十)不得私自修理枪支或更换枪支零部件;

(十二)接受枪支主管部门的查验和年度审验;

(十三)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经特别许可不得携带枪支:

(一)乘坐民航飞机;

(二)进入北京市区;

(三)执行警卫任务;

(四)其他特别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条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政工人事部门通知治安管理部门收回其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证》,个人保管的枪支由所在单位收回:

(一)因退休或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配备公务用枪岗位的;

(二)丧失合法使用枪支资格或安全使用枪支行为能力的;

(三)理论和实弹射击考核不合格的;

(四)其他不符合配备公务用枪条件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工人事部门审查后可取消或暂时取消其配枪资格,通知治安管理部门收回其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证》,个人保管的枪支由所在单位收回:

(一)因刑事犯罪或违法违纪案件被立案侦查或调查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枪支的;

(三)违反枪支保管规定造成枪支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其他事故的;

(四)被停止执行职务或者禁闭的。

第五章公务用枪的使用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使用公务用枪,有下列情形的不得使用枪支:

(一)处理一般治安案件、群众上访事件和调解民事纠纷;

(二)在人群聚集的繁华地段、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及易燃易爆场所;

(三)在巡逻、盘查可疑人员未遇暴力抗拒和暴力袭击时;

(四)从事大型集会保卫工作时;

(五)在疏导道路交通和查处交通违章时;

(六)与他人发生个人纠纷时;

(七)使用枪支可能引起严重后果时。

第二十三条处置群体性事件时,一线民警一律不得携带枪支,二线民警依照命令可以携带枪支。

第二十四条人民警察使用公务用枪后应及时将枪支使用情况、弹药消耗情况及伤亡情况书面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同时抄报治安、装备管理部门。

第六章公务用枪的保管

第二十五条公务用枪应当集中保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由个人保管:

(三)具备集中保管条件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执行必须携带公务用枪的任务完成前,或上级指令必须携带公务用枪备勤时,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的。

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人民警察必须填写审批表,经本单位领导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

人民警察个人保管公务用枪的,应配有枪套、枪柜、枪锁等安全装置。外出执行任务时必须随身携带枪支,严禁人枪分离。

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保管的枪支必须集中保管,本单位暂不具备集中保管条件的交由上一级公安机关集中保管:

(一)休假、病假、探亲、旅游等非警务活动期间;

(二)脱产学习、培训期间;

(三)外出参加会议、长期借调在外和其他无携枪必要的公务活动;

(四)其他不宜由个人保管枪支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集中保管公务用枪的形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本着既要保证安全又要方便使用及下列原则确定:

(二)各级公安机关非一线实战单位和省级以上公安机关配备的公务用枪一律实行集中保管,实行执行任务或训练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领用,完成任务或训练完毕后交回的制度。

第二十八条中保管公务用枪的单位应由专人负责领退枪支和验证、登记工作,定期清点整理枪支弹药,检查保管设施的可靠性,及时向枪支管理负责人报告枪支弹药保管、领用和弹药消耗情况。

第七章公务用枪的勤务管理

第二十九条各级公安机关(含所属人民警察学校)的公务用枪购置和弹药补充,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规定的购置程序执行,不得违反规定自行购置枪支弹药。

第三十条各级公安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制定的装备标准装备弹药,非警务活动不得使用装备弹药。

第三十一条公务用枪使用后要及时进行擦拭保养,防止锈蚀。

集中保管的公务用枪要每月擦拭保养一次,个人保管的公务用枪要根据使用情况随时擦拭保养。

第三十二条报废的公务用枪应当及时销毁。销毁枪支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会同装备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报公安部备案。

第八章公务用枪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所属各级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所属的枪支弹药储备库,由装备财务部门和治安管理部门负责每半年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三十四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所属配备枪支单位的公务用枪管理工作应一个季度检查一次,县级以下配备枪支单位对本单位公务用枪管理情况应一个月检查一次。

第三十五条配备枪支单位应对所配枪支的管理、配备、使用、储存、领退情况进行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第三十六条各级督察部门随时对人民警察携带、使用公务用枪情况进行检查。

第九章罚则

第三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的人民警察,依据有关规定采取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的措施。

第三十八条不按本规定对申请持枪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或应取消持枪人员资格而未取消造成后果的,由本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主管领导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违反规定发给公务用枪持枪证件或者超范围配发枪支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配备枪支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配备的公务用枪超过《公务用枪配备办法》规定的标准隐瞒不报的;

(二)对所配备的公务用枪不及时申领持枪证件,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三)配备公务用枪应集中保管而未集中保管,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六)擅自购置公务用枪和弹药的;

(七)不上缴报废公务用枪的。

第四十一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规定第十八、十九、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条之规定的;

(二)擅自使用装备弹药的;

(三)违反规定使用枪支未造成后果的。

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并按照《公安机关追究领导责任暂行规定》追究其所属公安机关直接领导者、分管领导者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一)违法使用枪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

(二)丢失、被盗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

第十章其他

第四十三条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根据本规定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用枪管理实施细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安队伍管理现状问题调查分析:公安队伍状况分析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及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抓手,通过对民警的教育、训练、管理、监督,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民警队伍的素质有了很大的提升。但也不可否认,在队伍建设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面对困难和挑战,如何做好新形势下队伍建设工作,笔者提出一点浅陋的意见。

(一)队伍得到优化。近年来,我县公安局加大招警力度,2011年招录新警3人,2012年招录新警20名。对内通过机构改革、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配齐了各单位负责人,一些年富力强的同志走上了单位负责人岗位,特别是9名所长、教导员的到岗履职,有效解决了队伍管理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长期缺位的问题。目前,全局共有民警257人,45岁以下民警136人,拥有大学及以上学历的民警占总人数的91%以上。全局民警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素质结构得到较大改善。

(二)素质得到提升。以加强思想政治、业务实战能力、执法规范化和警容警纪等四个方面建设为重点,用三年左右时间的努力,通过扎实开展“思想大教育、业务大培训、技能大比武、绩效大考核”,切实打牢民警的思想根基,提升教育训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解决执法突出问题,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做到了“全体民警受到教育、能力素质明显增强、队伍形象显著改善、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有效提高”的目标。

(三)信念明显增强。不断规范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集中开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等专项教育活动,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全局民警强化“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观念。组织开展了“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警)誓词”活动,确保了民警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使民警思想上更加统一、政治上更加坚定、组织上更加坚强。

(四)警心得以凝聚。以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为载体,全面掌握民警思想动态,了解民警工作、思想、生活、家庭情况。通过积极开展与民警的交心谈心、举办文体活动等形式,县局组织成立了“蓝盾户外”骑行队、徒步队和篮球、乒乓球队,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增进民警相互间的了解、沟通。完善落实各项从优待警措施,积极参加注册成为“民警互助协会”会员,切实解决好民警们的实际困难,使民警思想不再摇晃,集体归属感不断增强,警心越发凝聚。

(五)风气越加清正。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以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为抓手,严明工作纪律作风,完善了民警队伍管理体制,将业务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逐渐实现队伍管理制度化、标准化、条理化。通过认真评比,严格考评奖惩,有效激发了民警的工作热情,提高了民警思想认识,提升了民警业务工作质量,使他们不断开拓进取,勇创一流,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一)个别民警宗旨意识不强。一是当前民警中有一部分认为公安工作辛苦,工资低,晋升机会少,某些岗位一年到头工作做的再好,也不容易出成绩,心里总觉得做了也白做;二是部分同志心浮气躁,沉不下心去钻研业务,年纪大些的同志则认为自己快要离岗了,因而工作缺乏动力和激情;三是个别民警以管人者自居,服务意识不强,不能自始至终地坚持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的方针。

(二)少数民警综合素质有限。部分民警以工作忙为借口,习惯以经验办案吃老本,知识更新能力较弱,加之平时又不能保证自学时间,综合素质得不到全面提高。此外,由于民警转岗交流的机会不多,部分民警在同一环境下长期工作,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厌战情绪。

(三)工作任务压力日益增大。近几年来,随着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社会治安情况出现多样化、复杂性的特点,特别是如今的信访工作。各级部门对公安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企盼越来越高,公安工作面临着了新的课题,同时也对民警应具备的各项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执法环境面临更大挑战。随着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和人民群众的不断期待,执法工作要求日益严格、标准日益提高、程序日益规范,伴随着执法环境的严峻,使得部分民警畏手畏脚,不敢大胆地创新工作,造成工作方法、思路停滞不前,民警身心疲惫,力不从心。

(一)坚持政治建警,强化思想教育,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公安队伍。一是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法治理念和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提高民警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有效地开展理论知识学习,加强党性教育,克服工、学矛盾,以学习理论促进业务提高,以纪律养成保证职业安全。二是要讲究方法和技巧,因人施教,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从而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心通气,形成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三是选树一批德行好、能力强、能承载、敢担当的民警典型,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使广大民警学有榜样、干有劲头、赶有目标。

(二)坚持从严治警,加强作风养成,努力打造纪律严明的公安队伍。一是建立健全队伍绩效考核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坚持“勤则奖、优则赏、懒则罚”的原则,将考核结果与民警的评先评优、奖励机制等挂钩,形成竞争、择优的良好氛围。二是严肃整顿队伍纪律,对民警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三是强化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图文展览等方式,警示、教育全体民警一定要秉公执法,遵章守纪,严格按照规定办事,绝不重蹈堕落分子的覆辙。

(三)坚持从优待警,注重沟通引导,努力创造昂扬向上的工作环境。一是解决民警后顾之忧,要从思想上开导民警,工作上帮助民警,生活上关心民警,从而增强队伍的凝聚力,调动广大民警干事创业的热情;二是维护民警正当权益,积极为民警正当执法撑腰打气,全力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和职业尊严。切实减轻民警负担,做到精简会议、集约检查、简化指标和减少各类非警务活动。提倡劳逸结合,充分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三是落实民警休假制度。按规定保障民警的休假制度,让民警有适当时间调整身心,从而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去。

(四)坚持文化育警,活跃警营氛围,努力提高全体民警职业认同感。一是要坚持文化育警,努力提升民警文化素质,不断强化文化修养,使民警把提升自己的文化水平上升到自觉行为,让民警逐步成为有文化品位、有精神内涵的人,提升文化承载力,从而增强队伍战斗力。二是公安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法律性很强的专业工作,民警不但要精通法律知识和公安业务知识,而且应把管理学、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业务知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才能有效地开展工作。三是要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文体活动,教育民警要学会释放压力,利用业余时间多参加有意义的文化体育活动,有效活跃警营氛围,不断满足民警的精神生活需求,逐步提升民警的职业认同感。

(五)坚持科学用警,树立团队意识,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赖的警察队伍。一是有效利用信息科技手段,改变依赖大量人力的工作模式,提高警务工作效率。如充分应用警务信息系统和开发智能管控平台等,最大限度节省人力、物力,减轻民警工作量。二是要合理分配警务资源。以优化资源配置为目的,对各岗位承担的工作进行科学评估、合理分工。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在加强单兵作战能力的同时,学会协同作战,加强岗位之间的协作,增进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帮助,“搭台不拆台”。三是深入开展亮权示险活动,充分利用风险评估办法,各岗位认真履职,齐心协力做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杜绝各类事件的发生,不断提高公众的满意度。

公安车辆管理情况报告范文

我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实际工作,保障社会发展,突出科学管理,主动服务,奋发有为,注重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依法管理矿产资源,高效利用矿产资源,较好地完成上级分解的阶段性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矿产资源法》颁布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权限,认真做好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一)广泛宣传,提高民众资源意识。“矿产资源法”实施后,我局将矿产资源法的普及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每年都在“世界地球日”、“”土地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信息等宣传工具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加强队伍建设,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系统的干部职工是实施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主题和中坚力量。我局对系统干部的学习培训每年都作出明确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干部职工的培训,实行定时间、定教材、定奖罚“三定”方案,1同时还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邀请省市有关领导和专家,为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矿产资源法》专题讲座。县国土局还制订了《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案件查处实行了办案、审查、决定“三权分离”制度,强化了内部监督,基本实现了执法目标具体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通过学习、培训和制度完善,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的干部职工依法治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得到明显提高,为实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加强配套文件的研究制定。根据省市县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合水县矿山企业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合水县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法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为矿产资源法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操作方法。同时,把矿产资源转型与规范矿业权管理秩序相结合,进一步规范矿业活动,积极引导砖瓦企业转型,提高矿产品的附加值,在增加经济收入的同时降低能耗。

(一)严格探矿权和采矿权制度,规范矿业权市场秩序。我们高度重视探矿权和采矿权市场秩序的规范工作。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实现矿业权收益的最大化的同时,我们一手抓整改,一手抓规范,积极培育和发展公平、公开、公正的矿业权市场,健全矿业权交易规则和监督制度,加强对砖瓦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储量监测,维护国家矿产资源的资产收益,推动矿业权有序流转。全面推引探矿权,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按照矿业权核查成果,对全县xx个砖瓦企业进行采矿权延续登记和换发新证工作,目前已完成换证xx户砖瓦企业。并委托四个国土所对辖区内砖瓦企业矿山储量进行动态监测。

(二)按照“一站式”服务要求,积极服务能源建设。年内向市局石油开发油井预审xx宗地,现已办出临时用地xx宗,石油借地面积xx公顷。石油开发我们严格按照庆阳市人民政府(2009)143号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探索新的工作模式,积极服务石油建设。

(四)积极进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矿政规划修编工作在市局统一协调下,聘请北京地质大学进行规划修编,从2008年开始以来,先后做了做了专题研究,召开了听证会,征求了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2010年通过了省厅评审,2011年6月完成了成果汇交。矿政规划修编工作的完成,标志着我县矿业权管理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必将对今后的矿权管理产生长远的影响。

(五)加强矿山企业的规费征缴工作。年初,我局就将全年的规费收缴任务进行了分解下达,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的目标。靠实工作责任,保证了矿产资源管理的各项费用应收尽收,目前,已收回矿补费xx万元,矿山企业恢复治理保证金xx万元。在规费收缴中,我们运用矿业权核查、“两报告一方案”的成果,利用核查数据库信息,科学确定征费额度,使矿产资源管理正真走上了信息化、科学化的轨道。

我们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矿产资源执法巡查,通过巡查对全县辖区零星小量无证开采砂石现象进行了治理整顿,对四处零星采砂进行了现场制止,并限时要求采矿人对破坏地段全面恢复。对油田单位重点区域用地情况进行了清查,主要清查了xx、xx、xx、xx四个乡镇,在清查中未发现为批先占现象,石油开发秩序趋于良好。

公安队伍管理现状问题调查分析:公安队伍状况分析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建设*社会,我近期对县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县*检察院设行政办公室、政工科、等个部门,行政编制个,在岗干*名,50岁以上人,40-50岁人,30-40岁人,30岁以下人,其中副处名,正科名,副科名,科员名。全部干*中党员人,占比%,检察官人,占比%,大专学历人,占比%,本科学历人,占比%,女干*人,占比%。

(一)学历层次较低。

由于县是山区小县,经济相对滞后,福利待遇偏低,人才吸引力不强,因此该院检察干*学历层次较低,本科学历只占全院检察干*的%,且部分本科学历是通过继续教育所得,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法律*本科生的极少,大多为大专学历及以下学历。

(二)*化、高层次、复合型检察人才缺乏。

该院检察干*学历层次不高,因而缺乏*化、高层次、复合型检察人才,具有较高*理论水平、较强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丰富,即精通法律、在其他*领域有造诣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欠缺。

(三)无法律职务人员较多。

20xx年国家统一组织司法考试以来,该院检察干*参加司法考试者不多,参加者司法考试通过率较低。因而无法律职务人员较多,与检察官队伍的实际需要相差甚远,存在检察官断档现象。

(四)检察院的编制与所承担的工作不相适应。

该院人少案多压力大的问题较为突出,不能满足实际检察业务工作的需要。

(五)检察干*待遇偏低。

该院检察干*待遇相比公安、法院较低,且职级晋升较慢,工作生活条件差,致使部分检察干*不安心工作,选择调离检察机关,向发达地区或收入高、提拔快的单位流动。

(一)检察院缺乏进人的自*。

长期以来,由于检察机关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编制管理机制不配套,检察院进人都是由当地党委、*研究确定,检察机关作为用人单位没有多大自*。从这些年情况看,检察院进人渠道比较杂乱,主要是来自*队转业干部和当地领导以及检察院内部检察干*的子女,导致现有检察干*水平参差不齐。随着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部分干*由于司法考试难以过关,虽在长期执法实践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但并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造成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比例失调,制约和阻碍了检察工作的发展。

(二)检察院缺乏吸引、留住人才的竞争力。

由于县的经济、文化相对落后,高等院校的毕业学生不愿留在原籍工作。同时检察院干*收入少,待遇差,工作清苦。部分检察干*家属下岗或没有工作,部分干*子女就业有困难,不得不为生计奔波而影响工作。还由于检察机关上下、内外交流机会少,导致干*职级偏低,挫伤了工作积极*,一定程度影响了检察干*队伍的稳定,不仅不能吸引优秀人才加入,还导致检察院内部优秀人才的流失。

(三)检察院缺乏建设人才队伍的机制。

检察院由于人员少、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检察干*接受业务培训的机会不多,少数干*没有择业压力,业务学习重视程度不够,法律素质相对滞后,执法能力整体较低,难以胜任本职工作。检察院一方面缺乏相应的人员淘汰机制,出口不畅,对于一些素质低、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干*,难以通过一种有效机制将其淘汰出检察院。另一方面受编制的制约,符合条件的高素质人才不能顺畅地进入,出现了想录用的人进不来,要清退的人辞不去的尴尬局面,造成难以建设好检察人才队伍。

(一)落实用人自*,拓宽培养渠道,培养高素质检察人才。

检察院要具有一定的用人自*,要改进招录方式方法,广开门路选人才,有计划地吸收引进法律*本科毕业生,壮大检察院干*人才队伍,解决检察院*人才短缺的瓶颈问题。要拓宽培养渠道,选派优秀检察干*到高校深造,到上级院挂职,提高检察干*的*素质、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要推行岗位资格准入制度,反贪、反渎职侵权部门是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两个重要部门,干*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工作的成效,通过岗位资格准入考试和个人履职情况综合评价,提高准入门槛,真正把*坚定、业务精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干*选人反贪、反渎部门,进一步优化队伍素质,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增强侦查队伍的战斗力。要把检察人才培养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注重在实践中培养锻炼检察干*,多渠道、多平台打造人才,在实践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锻炼人才,全面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

(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推进人才资源开发。

要*抓学历教育,继续提高检察干*的学历学识水平。要针对检察队伍学历学位层次偏低的状况,加强检校合作,开办法律本科远程网络教育,组织不达本科学历的检察干*参加学习。对参加学历教育的检察干*,除保障学习期间的*及其它待遇外,给予取得学历*书的要有一定的物质奖励,以提高检察干*参加学历教育的积极*。要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和任职资格培训,为高素质人才的快速成长搭建平台。围绕服务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检察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确定培训内容,有针对*地组织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强化对重点岗位人员尤其是领导素能和一线执法办案骨干的培训。通过业务培训和任职资格培训,开展[岗位学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做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以此提高检察干*的综合素质。要认真做好司法考试培训工作,为参加司法考试的检察干*提供一定的便利,鼓励他们认真努力,积极应考,争取通过司法考试,成为一名检察官,解决检察官断档问题。

(三)建立科学选人用人机制,促进检察人才成长。

要建立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能够充分施展才能。要在认真调研和充分征求全体干*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检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办法,明确选拔任用和晋升工作的方式、方法、程序和条件,鼓励年轻检察干*有更高的目标追求,敢于担当重任,让工作时间长、经验丰富、踏实肯干的老检察干*感到有前途、有奔头,充分调动各年龄层次干部队伍的工作积极*。要坚持[阳光作业",确保选用过程和结果公正。及时将竞争的岗位、条件、方法、程序、人员报名、*推荐、能力测试、党组决定等情况予以公开,扩大群众对检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最大程度地争取干*的信任和支持,真正做到过程透明、结果公正、群众服气。让年轻有为、富有朝气、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走上了重要的领导岗位。

(四)建设检察文化,增强队伍凝聚力。

良好的文化能够营造积极向上的健康氛围,建立*融洽、团结奋进的工作环境,增强队伍凝聚力。要通过建设检察文化,增强队伍凝聚力,使检察人才甘于在艰苦环境中工作作贡献。建设检察文化一是加强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干*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确保永远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忠于法律。二是加强*素质建设,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展各类[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检察干*的*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激发检察干*投身检察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适当提高待遇,增强检察院对人才的吸引力。

要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离不开一定的物质基础,要适当提高待遇,增强检察院对人才的吸引力。一要针对检察工作的特殊*及随着地方经济建设发展、财力增加的情况下,加大检察经费,改变检察干*收入少,待遇差的状况,使检察院能够稳定队伍、吸引外来优秀人才。二要关心检察干*的家庭生活,为没有就业的检察干*家属与子女,提供就业帮助,获得工作岗位,让检察干*放弃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到检察工作中,提高检察工作效率与检察工作质量。

公安队伍管理现状问题调查分析:公安队伍状况分析调研报告

“公安”一般称为“人民公安"(英文:people"spublicsecurity),在中国一般称为“公安”的警察特指的是公安机关中的人民警察。“公安警察“是维护国家与公民安全的人民警察,简称“公安民警”。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在县局和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尔林兔派出所紧紧围绕以创先争优、打造平安神木、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宗旨,坚持“立警为公,执警为民”的方针,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治安行政管理,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治安事件等各项公安保卫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为促进我镇经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总的来说,尔林兔派出所干警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能打硬仗、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公安民警的思想状况如何,关系着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决定着公安工作的最终成效。为了切实加强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研究分析公安民警思想状况,有力的服务于公安工作开展,我所在日常了解掌握的基础上,采取召开座谈会、访谈、谈心等形式,深入调查了民警的思想状况实际,为指导公安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我所民警思想状况实际根据调查结果显示,总体上讲,我所民警思想是忠诚可靠、锐意进取、积极向上的。但是,民警思想上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应该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

一是警务任务繁重,工作压力大。

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客观造成了刑事、治安案件的相对增多,社会治安呈周期性、阶段性的发展变化形势,公安民警必须接连不断地参与各种严打战役、专项整顿活动,公安工作任务相当繁重。群体性闹事、集体群访事件及因不可抗力作用发生的一些突发性事件,使公安民警承担的事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繁重、具体,常年加班加点、连续作战、超负荷工作已成了民警的“家常便饭”。

二是家庭无法兼顾,思想压力大。

生活无规律,与家人无法步调一致;。

顾及家庭少,与家人感情难以完全融合;。

时刻处于危险地带,留给家人无限的担心。再加上诸如涉及家庭住房、家属就业等问题,给民警精神、心理和经济上带来了更大的压力与负担,已成为导致民警精神压力过重的一个关键问题。然而,民警所承担的责任、任务不允许有足够多的时间照顾家庭,更没有能力来处理和解决一些家庭困难,大部分家庭事务都由其家属承担,这造成了部分民警家属对民警工作缺乏理解、配合和支持,带来了家庭矛盾,影响了民警的工作。

三是社会期望值高,心理压力大。

由于治安形势的日益复杂化,各级党委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群众对公安民警的要求越来越严,期望越来越高,再加上对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职能的强化,使得民警总有做不完的事,整天疲于奔波,忙于应付工作,思想上紧崩着安全弦。再之,执法环境的多样性、复杂化,民警的一言一行必须面对社会、公众的“审视”,加上人民群众的素质差异,部分群众的不实投诉-,往往会使民警产生“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错误心态。

四是精神体力透支,健康压力大。

警务工作繁重,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家庭负担过重,以及来自不同方面的的巨大压力,让民警食无定量、睡不应时,饮食习惯、生物钟遭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或破坏,精神体力透支,健康压力大,民警的心理、身体健康状况令人堪忧。因此,客观上就造成了警务工作效能提高不快,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队伍的建设与发展。

五是纪律约束紧,行为压力大。

近几年,公安机关出台了一系列纪律规章,且执行的力度大,效果是非常明显的。但是,由于有些内容对民警的要求、规定有的不够科学合理,“高压线”太多,使民警在工作中顾虑重重,畏首畏尾,要时刻提防“触电”,不敢大胆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遇到棘手问题往往束手束脚。六是教育活动频繁,自身压力大。近几年,各种各样的教育活动纷繁复杂,有来自党委政府的、有来自政法委的、有来自纪检部门的,也有公安机关内部的。这些活动中,每次都不外忽学习、剖析、整改、建章立制等同样的阶段,相同的事项重复进行,让民警产生厌倦心理。同时,工学矛盾和工训矛盾频频冲突,综合部门民警拼死忙活,负担越来越重,工作压力越来越大,民警怨气越来越大,使的教育活动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种负担。

民警思想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民警思想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结起来,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有不少民警没有充分认识当前公安机关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没有认识到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强化公安执法工作是新时期、新形势及构建和谐社会对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公安机关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依法治国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上级开展的一系列教育、整顿及活动,出台的方法、措施,既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更是对广大民警的爱护。只有规章制度健全了,民警心里明白了,思想上清楚了,行动上才会正确。只有从严治警,才可能使民警少出事,不出事,使公安队伍更加纯洁、永不变色。

二是民警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虽然这几年来加大了教育培训的力度,想方设法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但是素质提高毕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逐步提高。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打牢民警的思想基础,要把真实了解人、全面掌握人、有效教育人和合理使用人作为民警思想政治工作的最终目的,将着力点放到引导广大民警增强思想修养、党性修养、人格修养和不断加强“三观”改造上,教育广大民警始终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爱,自觉做到行使权力不越界、不跨线、不出格,在各种诱惑面前能够坚持住信仰,保持住本色,恪守住道德,切实增强“四个能力”建设的思想基础,构筑起思想道德的防线。

(二)加强民警素质培训。教育培训出战斗力。

要加强民警的逻辑分析和辩证思维方面的训练,注重培训民警善于运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科学地分析和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要加强民警岗位业务技能培训,使民警具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公安业务技能及其相关的理论知识。要善于引导和加强民警对哲学、社会、经济、法律等方面综合知识的培训学习,让民警成为精通公安业务的行家里手。要培养民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学习和掌握服务群众、执法为民的要求,密切警民关系、调解矛盾、化解纠纷的本领,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要组织民警学习和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把握执勤执法的操作基本规程,让民警履行职能在符合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刚柔相济,注重技巧,情理交融,趋利避害。

(三)加强心理健康引导。

大力加强民警的心理素质教育,培养自我调控能力,掌握有效应对压力和挫折的技巧。一要坚持正面引导。要加强对公安民警的思想引导,让公安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民警的自信心、事业心和责任心。二要关心爱护民警。要花大力气了解、掌握公安民警包括工作、思想、生活、家庭等在内的基本情况,积极开展同公安民警的交心、谈心活动,开展警营、家庭联谊和帮教、监督活动,切实增进了解、沟通情况、提高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三要减轻工作负担。

要分析掌握民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结合实际开展轮岗换岗工作,适时调整民警岗位,对工作任务重的岗位要视情况调整或增加警力。对在履行工作中有不适表现或不良苗头的,要为其松绑减压。四要开展心理测试。要在提高民警思想、工作、文化、身体素质的同时,积极开展心理咨询、测试活动,聘请心理专家通过发表电视访谈、开展知识讲座,从各方面缓解民警身心压力,引导民警提高自我调节能力,使民警在工作、生活中保持自觉、自知、快乐的思想情绪。

(四)加强警心工程构建。

要大力构建警心工程,不断提升队伍凝聚力,激发民警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力。

一是大力弘扬立警为公精神,致力于典型引路、崇尚先进、树立正气。加大先进典型推选和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安网络、专题简报等宣传阵地,积极选树和表彰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把公安工作和先进人物推向社会,充分展示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要从政治上、精神上关心关注立功受奖的“功臣”,建立优秀民警和专业人才储备库,将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同志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二是始终坚持以警为本理念,致力于贴近基层、优警抚警、凝聚警心。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措施,积极推出从优待警举措,努力实现民警诸多利益向一线倾斜,多做得警心、暖警心、稳警心的工作。要增强工作安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落实民警休假制度,尽量避免民警超负荷工作。要及时排解民警工作中所受的“无过委屈”,有力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使队伍凝聚力始终不减。

信息化大背景下,“自媒体”蓬勃发展,涉警案事件被炒作传播已经成为常态。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直接影响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发展,影响到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现就当前公安队伍纪律作风的现状及对策谈谈看法。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少数民警认为自己已有的业务知识足以应付目前的工作,便满足现状,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不够,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满足于一知半解,不能做到系统学习和联系实际学习,缺乏刻苦钻研、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态度。

(二)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少数民警没有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最高的价值标准和人生追求。对群众漠不关心,不愿意深入基层,不关心群众疾苦,不倾听群众呼声;少数民警特权思想严重,接待群众语言粗鲁。表现在政治意识淡薄,职业道德素养不高,对办错事、做坏事缺乏基本的道德愧疚,不思作为,胆大妄为。

(三)工作作风不扎实。少数民警对待工作心浮气燥,工作飘浮,作风散漫,办事效率低。少数民警畏责心理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心态,可以不做的就不做,免得惹祸。集中表现在工作中遵规守纪不严,我行我素,拖沓懒散;常有迟到早退现象,警容风纪不严整,着装不规范,举止不端,形象不佳,工作不认真,应付了事,精神不在状态的问题。

(四)法纪观念不强。少数民警执法办案法纪观念淡薄,潜意识中存在权力大于法的错误思想,因而执法原则性不强,执法办案上的随意性代替了法制工作的严肃性。少数民警自恃身份特殊,常常以管理者自居,工作不讲究方式方法,价值观念趋向功利,“实惠”心理作崇,奉行“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满意”的畸形准则做人做事。

(一)狠抓思想意识建设。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当前“两学一做”为指导,坚持不懈地开展政治学习,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机关“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字总要求根植于广大民警思想中,指导公安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氛围。

(二)狠抓法纪观念建设。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民警学习《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处分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五条禁令”等法律法规条令规定,积极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互相交流学习体会,重点解决部分民警存在的宗旨意识淡化,理想信念不坚定,敬业精神、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不强等问题。对照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开展自查和互查,认真剖析身边的反面典型,梳理内部存在的问题,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三)狠抓执法服务形象。窗口服务部门要通过采取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把服务融于管理之中,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做到执法和服务前移,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每个公安民警的自身努力,做到不让办事群众在自己这里受到冷落,不让办理的事情在自己这里受到积压,不让正常的办事渠道在这里受到阻塞,不让领导交办的事项在自己这里受到延误,不让党委政府的形象在自己身上受到影响。

(四)狠抓监督管理。要突出易发生问题环节的监督,强化对民警的警示教育,由纪检、督察、政工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定期做好民警在执法勤务及服务群众方面的日常检查和督察,保证民警执法公正,让民警时刻树立不敢违纪和不能违纪的思想认识。

(五)狠抓责任机制建设。要以责任追究为重点,建立和完善纪律作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责任追究制相结合的监督机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公安业务建设和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对领导认识模糊,责任意识不强,缺乏严管队伍自觉性的;对疏于管理,造成纪律松弛、作风散漫,不及时整改的;对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不力、久拖不决,群众和社会反响强烈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有关领导的纪律责任。要把纪律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与公安业务建设做到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同落实,营造纪律作风建设人人讲、时时提、处处抓的深厚氛围。

公安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职责,公安队伍的管理水平,决定了队伍的凝聚力与战斗力,直接影响着公安机关保一方平安职责的落实。对公安队伍的管理现状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掌握分析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动态,将有助于我们发现问题,调整队伍管理方针,做好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为了实现公安队伍的长远管理目标,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存在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护短,客观剖析当前公安队伍管理中存在的各种弊病。

为了获得民警思想动态的第一手资料,我借助公安内部网络,在公安网上开展了一次队伍管理现状及民警心态的民意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希望各级公安领导能够实事求是,对队伍管理现状进行重新定位和深刻反思,制定合理的队伍管理政策,促进公安队伍整体工作开展,确保公安队伍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保一方平安。

在当前社会治安形势错综复杂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劳动,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充分肯定。以下问题的讨论,笔者侧重于对存在问题或不同看法的讨论分析。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部队、警察都是专政工具,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警察是调和、平息社会矛盾的工具,警察所承当责任的大小,与社会矛盾的发展变化息息相关。当前公安队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正与我国当前社会矛盾紧密相关。我们必须从分析当前社会现状和社会矛盾出发,分析社会治安形势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首先,决定社会治安形势的主要因素是由社会矛盾,即社会中存在的不平等、失业、贫富分化、腐败、种族问题、黑恶势力等因素决定的。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的管理,只能对治安起着一定的控制缓解作用,只治标,不治本。单凭公安机关无法化解社会根本矛盾,也无法平息矛盾激化带来的社会治安恶化。从国际上看,俄罗斯、阿根廷、哥伦比亚、印度尼西亚、卢旺达等国家由于社会矛盾积聚、激化,远远超出警察机构的控制能力,社会治安的急剧恶化是十分必然的。

当前中国基本的国情,经济保持较高速度增长,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逐步改善。但是,经济发展并不能自动保证社会治安的稳定。相反,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存在矛盾和危机日益突出:贫富分化、腐败、地区差距、失业、下岗、农民贫困、邪教组织等问题特别突出。广大农民处于低收入阶层,农村劳动力人口过剩,大量农民进入城市找工作。城市的就业问题因为近年国企下岗、经济转轨等原因而日趋严峻。“中国城镇的实际失业率已达到7%的警戒线”。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莫荣指出,过了这道线,社会就承受不了,老百姓会不满,社会不稳定因素就会增加,严重的会引发一系列反社会行为。

此外,境内邪教组织与境外敌对势力勾结,是社会稳定的极大隐患。

1998年,深圳市委书记张高丽提出,两年内使深圳社会治安明显好转,2002年初,公安部提出力争二三年内使社会治安有明显好转,这体现了政府与公安领导对社会治安形势的重视和整治的决心。但是,这个目标的实现是十分困难的。在公安网上的民意调查数据显示,73.1%的民警认为二三年内社会治安跟现在差不多或更差,这表明,不仅社会群众对治安形势深表忧虑,公安机关内部对治安状况的好转也是信心不足。分析中国目前的国情,几年内,不大可能从根本上改变贫富分化、失业、地区差距、城乡差别、邪教组织等问题,公安工作会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即使公安队伍加大打击力度,也难以扭转社会治安的大趋势。目前刑事案件破案率不到15%,而且还有大量的隐案、积案。受各种客观因素所限,警力、经费等都不可能在几年内有大幅增加,破案率不可能有大幅提高。退一步说,即使破案率达到100%,所有犯罪分子都被抓获归案,中国也没有足够多的监狱关押犯人,没有足够多的警察看守犯人,没有足够多的粮食和经费养活那么多犯人。

因此,笔者的结论是:在中国主要社会矛盾没有根本解决之前,社会治安难以有明显好转。

在网上调查中,80.3%的民警认为政治学习没有取得效果,这一点应该引起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反思。近年来公安系统开展了一系列声势浩大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从政工部门的总结及各种媒体报道上看,公安政治教育年年出经验,年年上台阶,但从网上调查看,大多数民警并不认同近年开展的一系列教育活动。笔者认为,目前队伍政治思想工作存在以下误区:

“假、大、空”,政工部门不客观掌握反映队伍现状,民警思想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所以说,政治教育的指挥者开展教育的主导思想出现了偏差,学习教育是很难有实际效果的。

(二)公安队伍内部的信任危机。近年来公安队伍接连出现高级领导沦为阶下囚,上至公安部副部长,下至某公安厅副厅长、某市公安局长等纷纷堕落,对公安队伍震撼很大。从积极的方面看,体现了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和成效,从消极的方面看,引起了公安队伍内部的信任危机。看到自己敬畏的领导腐败堕落,看到有的领导说一套做一套,广大民警产生了信任危机。因此,台上领导在高唱倡廉,政治教育讲得头头是道,台下民警在心里都打了个问号:“这世道,谁信谁?”。领导的表率作用差使政治教育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另一方面,以普通民警为教育对象的政治教育引起广大民警的反感。公安机关中最容易腐败的,是掌握管人、管财、管车、管户口、管出入境等实权的领导,但是这些领导往往在政治教育中以“教育者”自居,被教育者的是广大的无权无职的普通民警。腐败者为廉洁者上辅导课,是政治教育中经常出现的怪异现象。

(三)空洞的说教,民警实际困难得不到关心。在网上调查中,86.5%的民警认为上级领导对民警不太关心或不关心。公安队伍经常召开政治教育、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但这些会议通常成了领导的“一言堂”。领导读完了文件,开始了说教,说完了,会议也就结束了。基层民警工作、生活中遇到很多困难,如身体状况、政治待遇、配偶就业、分房问题、家庭问题等,这些困难很少得到领导的关心和帮助。

(四)政治教育方法存在争议。

1、定下“落后分子”硬性指标的政治教育。在某项政治教育中,定下了硬性的指标,规定离岗培训和辞退的民警分别必须达到多少比例。指标层层下放,各单位按总民警数的比例计算不达标民警的指标。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做法在一些部门引起了很大的混乱,有的单位出钱给不达标民警“精神补偿”,有的领导转移矛盾,让民警相互投票决定让谁下岗,造成民警之间相互处心积虑,队伍凝聚力和民警积极性受到很大打击。

2、损害公安形象,伤害民警自尊的政治教育。在深圳,有的公安部门为了使民警安心工作,领导带领民警便衣到人才市场求职,结果都找不到好工作。领导借机教育民警:“你们素质都不高,有警察当已经很不错啦,有本事你们就走人,没本事就要安心做好工作”。民警自尊受到很大伤害:“我把青春都奉献给警察职业,现在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了,单位领导还要迫我走人”。“警察求职”这项教育活动得到上级领导肯定和表扬,各大报纸也做了宣传,老百姓一看就摇头:“原来警察的素质这么低,难怪找不到工作,难怪案子也破不了”!这种政治教育实际上对警队来说,起到了反面的效果,不仅损害了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而且伤害了广大民警的自尊心、积极性和集体荣誉感。在民意调查中,有12.7%的民警选择政治教育的效果是“逆反作用”,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一)职业属性:警察是一种职业。所谓职业,就是“个人所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按照管理学原理,人是“经济理性人”。对每个选择就业的人来说,从现实和理性出发,首先考虑的,是想找一份收入高、风险低、前程好的职业,这种择业标准也是社会认可和接受的`。大多数人参加公安工作,首先是把警察作为一种职业,以谋取工资待遇解决生活来源,保障家庭收入。但是当前公安队伍一些领导对“警察是一种职业”存在模糊意识,由此产生了“只讲奉献、不求索取”的管理理念。实际上,“只讲奉献、不求索取”只能作为一种理想的愿望,如果作为一种行政的强制要求,落实到相应的制度安排,必然会违反管理学基本规律,造成管理目标与客观实际相脱节,使制度性安排形同虚设。当然,为了培养就业者端正的工作态度和作风,职业道德的教育是必须坚持的。职业道德教育可以提倡奉献精神,但同时也要有相应的精神上、物质上的补偿。换个角度看,教育者如果为了集体利益无止境牺牲个人利益,实际也是一种自私的行为。在就业中,人们总会自动将自己的职业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对比,对自己的职业和前途进行定位和评估。在网上调查中,84.3%的民警如有机会或有工作能力愿意调离公安机关或自己创业,只有15.7%的民警表示愿意一直从事警察工作。这是一个很危险的讯号,这说明队伍中多数青年民警并不十分安心本职工作,一旦有更好发展机会,许多人会“脚底揩油”。深层次的原因分析如下:

1、横向比较的不平等待遇造成警思想不稳定。在网上调查中,86.3%的民警认为公安机关的福利待遇比其它国家机关差。93.1%的民警认为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比其它国家机关强度大。从政治资源方面比较,以深圳公安为例,一万多人的队伍,占深圳所有公务员将近一半的数量,才是个局级单位,而市政府其它局级单位有的只有几十个人、几百个人。同样一个大学毕业生,分配到市政府,按照正常晋升,很快就是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以上。如果分配到公安机关,可能毕业十年后连个副主任科员都不是,因为公安系统晋升级别指标十分有限。按职位数比例,在公安当个科长比在市政府当个处长的比例还小得多,公安机关科、处级领导的平均年龄比起其它机关领导的平均年龄大得多,留给公安民警的个人发展空间十分有限。这种政治资源的不平等配置埋没了大量的人才,并使公安民警在晋升、工资、住房、教育、地位等方面处于绝对劣势。另一方面,政治资源的劣势并没有得到其它形式的补偿。在网上调查中,94.3%的民警认为超时加班应该按国家标准补加班费。公安的职业性质决定了外勤民警经常加班加点工作,但是超时加班很少有加班补助。

仅仅通过“教育整改、统一思想”是不是就能改变思想作风呢?警队为什么会存在厌战情绪?因为警察也是“经济理性人”,一些警察把自己的职业与海关、税务、工商等职业相比。很明显,警察的待遇差、晋升难、强度大、时间长、危险性高。通过对比,心理产生不平衡。正是这种不满情绪,使民警队伍思想不稳定,一定程度上导致个别警察工作积极性不高,或是警风警纪不正,或是以权谋私。所以说,不平等的公务员待遇,是目前公安队伍不安定因素的根源。

(二)警察的权利和义务。九十年代以来公安机关进行了一系列正规化建设,严禁刑讯逼供,严禁“乱没收、乱收费、乱罚款”,减少收费项目,部份职权明确划归属海关、工商、城管等单位执法,新闻媒体社会群众加强了对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这些都是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权利与义务应该是对等的,在警察权利调整的同时也应同时对警察的义务进行调整。在当前形势下,警察的权利越来越少,义务却是越来越多。在网上调查中,有52.9%的民警认为警察的未来是越来越不好过了。

1、“有困难找警察”提法是否妥当?公安机关提出“有困难找警察”和“有警必接”。人的“困难”有很多方面,没钱没工作是困难,没户口没房子也是困难,家里水龙头坏了没人修也是困难。目前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公安警力普遍不足,许多刑事案件因为警力不足影响侦破。另一方面,却有许多公安民警响应“有困难找警察”号召,动用警车警力,在公务时间帮群众搬煤气,修水龙头、送小孩,并且受到了新闻媒体的肯定和宣传。有一位警察因为群众家里门反锁了,帮群众从阳台爬上楼开门,结果失手摔死了,成为单位的模范“英雄”。还有大量警力忙于为上级领导的车队开路,为名歌星的演唱会作保卫,为游乐场所充当看门人。各级公安领导是否应该反思,怎样利用有限的警力和资源,才能对社会做出最大的贡献。

2、“全天候待命”是否妥当?按照现行《人民警察法》的要求,警察下班了,还是警察,就算不佩枪,不着警服,不带警察证,如果遇上刑案,同样应该负起警察职责,否则以“逃兵”治罪。有的警察提出:“我们保护人民,谁来保护我们”?相比之下,一个教师下班了,没有责任要教邻居的小孩读书;一个税官下班了,没有责任对街头偷税的小店收税;一个工商局的干部下班了,也没有责任查封一间无牌发廊。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公安机关的某些领导对权利与义务的认识是不足的,片面强调了义务,忽视了对等的权利,为了取得宣传效果,为整个警队戴了高帽。这种脱离实际的唱高调实际上是十分有害的。过多、过高的承诺分散的警力,影响了办案,到头来承诺无法兑现,反而受到更多的投诉。群众投诉警察,使警察的威信降低,降低威信的警察,又更容易引起群众的投诉。这是一个恶性循环,这种循环的结果,就是全社会都认为警察承诺不到位,全社会都对警察不满意。如果能够重新明确公安机关的权利和义务,警察该做的义务一定做到,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公安机关就不会背上沉重的包袱,所受到的投诉也会大大减少。

信息化大背景下,“自媒体”蓬勃发展,涉警案事件被炒作传播已经成为常态。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直接影响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发展,影响到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现就当前公安队伍纪律作风的现状及对策谈谈看法。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少数民警认为自己已有的业务知识足以应付目前的工作,便满足现状,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不够,对理论武装头脑的紧迫性认识不足,满足于一知半解,不能做到系统学习和联系实际学习,缺乏刻苦钻研、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态度。

(二)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少数民警没有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最高的价值标准和人生追求。对群众漠不关心,不愿意深入基层,不关心群众疾苦,不倾听群众呼声;少数民警特权思想严重,接待群众语言粗鲁。表现在政治意识淡薄,职业道德素养不高,对办错事、做坏事缺乏基本的道德愧疚,不思作为,胆大妄为。

(三)工作作风不扎实。少数民警对待工作心浮气燥,工作飘浮,作风散漫,办事效率低。少数民警畏责心理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心态,可以不做的就不做,免得惹祸。集中表现在工作中遵规守纪不严,我行我素,拖沓懒散;常有迟到早退现象,警容风纪不严整,着装不规范,举止不端,形象不佳,工作不认真,应付了事,精神不在状态的问题。

(四)法纪观念不强。少数民警执法办案法纪观念淡薄,潜意识中存在权力大于法的错误思想,因而执法原则性不强,执法办案上的随意性代替了法制工作的严肃性。少数民警自恃身份特殊,常常以管理者自居,工作不讲究方式方法,价值观念趋向功利,“实惠”心理作崇,奉行“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满意”的畸形准则做人做事。

(一)狠抓思想意识建设。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当前“两学一做”为指导,坚持不懈地开展政治学习,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机关“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字总要求根植于广大民警思想中,指导公安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氛围。

(二)狠抓法纪观念建设。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民警学习《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处分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五条禁令”等法律法规条令规定,积极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互相交流学习体会,重点解决部分民警存在的宗旨意识淡化,理想信念不坚定,敬业精神、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不强等问题。对照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开展自查和互查,认真剖析身边的反面典型,梳理内部存在的问题,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三)狠抓执法服务形象。窗口服务部门要通过采取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把服务融于管理之中,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做到执法和服务前移,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每个公安民警的自身努力,做到不让办事群众在自己这里受到冷落,不让办理的事情在自己这里受到积压,不让正常的办事渠道在这里受到阻塞,不让领导交办的事项在自己这里受到延误,不让党委政府的形象在自己身上受到影响。

(四)狠抓监督管理。要突出易发生问题环节的监督,强化对民警的警示教育,由纪检、督察、政工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定期做好民警在执法勤务及服务群众方面的日常检查和督察,保证民警执法公正,让民警时刻树立不敢违纪和不能违纪的思想认识。

(五)狠抓责任机制建设。要以责任追究为重点,建立和完善纪律作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责任追究制相结合的监督机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公安业务建设和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对领导认识模糊,责任意识不强,缺乏严管队伍自觉性的;对疏于管理,造成纪律松弛、作风散漫,不及时整改的;对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不力、久拖不决,群众和社会反响强烈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有关领导的纪律责任。要把纪律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与公安业务建设做到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同落实,营造纪律作风建设人人讲、时时提、处处抓的深厚氛围。

公安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职责,公安队伍的管理水平,决定了队伍的凝聚力与战斗力,直接影响着公安机关保一方平安职责的落实。对公安队伍的管理现状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掌握分析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动态,将有助于我们发现问题,调整队伍管理方针,做好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为了实现公安队伍的长远管理目标,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存在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护短,客观剖析当前公安队伍管理中存在的各种弊病。

为了获得民警思想动态的第一手资料,我借助公安内部网络,在公安网上开展了一次队伍管理现状及民警心态的民意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希望各级公安领导能够实事求是,对队伍管理现状进行重新定位和深刻反思,制定合理的队伍管理政策,促进公安队伍整体工作开展,确保公安队伍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保一方平安。

综合分析。

在当前社会治安形势错综复杂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劳动,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充分肯定。以下问题的讨论,笔者侧重于对存在问题或不同看法的讨论分析。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部队、警察都是专政工具,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警察是调和、平息社会矛盾的工具,警察所承当责任的大小,与社会矛盾的发展变化息息相关。当前公安队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正与我国当前社会矛盾紧密相关。我们必须从分析当前社会现状和社会矛盾出发,分析社会治安形势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首先,决定社会治安形势的主要因素是由社会矛盾,即社会中存在的不平等、失业、贫富分化、腐败、种族问题、黑恶势力等因素决定的。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的管理,只能对治安起着一定的控制缓解作用,只治标,不治本。单凭公安机关无法化解社会根本矛盾,也无法平息矛盾激化带来的社会治安恶化。从国际上看,俄罗斯、阿根廷、哥伦比亚、印度尼西亚、卢旺达等国家由于社会矛盾积聚、激化,远远超出警察机构的控制能力,社会治安的急剧恶化是十分必然的。

当前中国基本的国情,经济保持较高速度增长,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逐步改善。但是,经济发展并不能自动保证社会治安的稳定。相反,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存在矛盾和危机日益突出:贫富分化、腐败、地区差距、失业、下岗、农民贫困、邪教组织等问题特别突出。广大农民处于低收入阶层,农村劳动力人口过剩,大量农民进入城市找工作。城市的就业问题因为近年国企下岗、经济转轨等原因而日趋严峻。“中国城镇的实际失业率已达到7%的警戒线”。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莫荣指出,过了这道线,社会就承受不了,老百姓会不满,社会不稳定因素就会增加,严重的会引发一系列反社会行为。

此外,境内邪教组织与境外敌对势力勾结,是社会稳定的极大隐患。

1998年,深圳市委书记张高丽提出,两年内使深圳社会治安明显好转,2002年初,公安部提出力争二三年内使社会治安有明显好转,这体现了政府与公安领导对社会治安形势的重视和整治的决心。但是,这个目标的实现是十分困难的。在公安网上的民意调查数据显示,73.1%的民警认为二三年内社会治安跟现在差不多或更差,这表明,不仅社会群众对治安形势深表忧虑,公安机关内部对治安状况的好转也是信心不足。分析中国目前的国情,几年内,不大可能从根本上改变贫富分化、失业、地区差距、城乡差别、邪教组织等问题,公安工作会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即使公安队伍加大打击力度,也难以扭转社会治安的大趋势。目前刑事案件破案率不到15%,而且还有大量的隐案、积案。受各种客观因素所限,警力、经费等都不可能在几年内有大幅增加,破案率不可能有大幅提高。退一步说,即使破案率达到100%,所有犯罪分子都被抓获归案,中国也没有足够多的监狱关押犯人,没有足够多的警察看守犯人,没有足够多的粮食和经费养活那么多犯人。

因此,笔者的结论是:在中国主要社会矛盾没有根本解决之前,社会治安难以有明显好转。

在网上调查中,80.3%的民警认为政治学习没有取得效果,这一点应该引起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反思。近年来公安系统开展了一系列声势浩大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从政工部门的总结及各种媒体报道上看,公安政治教育年年出经验,年年上台阶,但从网上调查看,大多数民警并不认同近年开展的一系列教育活动。笔者认为,目前队伍政治思想工作存在以下误区:

“假、大、空”,政工部门不客观掌握反映队伍现状,民警思想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所以说,政治教育的指挥者开展教育的主导思想出现了偏差,学习教育是很难有实际效果的。

(二)公安队伍内部的信任危机。近年来公安队伍接连出现高级领导沦为阶下囚,上至公安部副部长,下至某公安厅副厅长、某市公安局长等纷纷堕落,对公安队伍震撼很大。从积极的方面看,体现了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和成效,从消极的方面看,引起了公安队伍内部的信任危机。看到自己敬畏的领导腐败堕落,看到有的领导说一套做一套,广大民警产生了信任危机。因此,台上领导在高唱倡廉,政治教育讲得头头是道,台下民警在心里都打了个问号:“这世道,谁信谁?”。领导的表率作用差使政治教育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另一方面,以普通民警为教育对象的政治教育引起广大民警的反感。公安机关中最容易腐败的,是掌握管人、管财、管车、管户口、管出入境等实权的领导,但是这些领导往往在政治教育中以“教育者”自居,被教育者的是广大的无权无职的普通民警。腐败者为廉洁者上辅导课,是政治教育中经常出现的怪异现象。

(三)空洞的说教,民警实际困难得不到关心。在网上调查中,86.5%的民警认为上级领导对民警不太关心或不关心。公安队伍经常召开政治教育、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但这些会议通常成了领导的“一言堂”。领导读完了文件,开始了说教,说完了,会议也就结束了。基层民警工作、生活中遇到很多困难,如身体状况、政治待遇、配偶就业、分房问题、家庭问题等,这些困难很少得到领导的关心和帮助。

(四)政治教育方法存在争议。

1、定下“落后分子”硬性指标的政治教育。在某项政治教育中,定下了硬性的指标,规定离岗培训和辞退的民警分别必须达到多少比例。指标层层下放,各单位按总民警数的比例计算不达标民警的指标。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做法在一些部门引起了很大的混乱,有的单位出钱给不达标民警“精神补偿”,有的领导转移矛盾,让民警相互投票决定让谁下岗,造成民警之间相互处心积虑,队伍凝聚力和民警积极性受到很大打击。

2、损害公安形象,伤害民警自尊的政治教育。在深圳,有的公安部门为了使民警安心工作,领导带领民警便衣到人才市场求职,结果都找不到好工作。领导借机教育民警:“你们素质都不高,有警察当已经很不错啦,有本事你们就走人,没本事就要安心做好工作”。民警自尊受到很大伤害:“我把青春都奉献给警察职业,现在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了,单位领导还要迫我走人”。“警察求职”这项教育活动得到上级领导肯定和表扬,各大报纸也做了宣传,老百姓一看就摇头:“原来警察的素质这么低,难怪找不到工作,难怪案子也破不了”!这种政治教育实际上对警队来说,起到了反面的效果,不仅损害了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而且伤害了广大民警的自尊心、积极性和集体荣誉感。在民意调查中,有12.7%的民警选择政治教育的效果是“逆反作用”,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一)职业属性:警察是一种职业。所谓职业,就是“个人所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按照管理学原理,人是“经济理性人”。对每个选择就业的人来说,从现实和理性出发,首先考虑的,是想找一份收入高、风险低、前程好的职业,这种择业标准也是社会认可和接受的`。大多数人参加公安工作,首先是把警察作为一种职业,以谋取工资待遇解决生活来源,保障家庭收入。但是当前公安队伍一些领导对“警察是一种职业”存在模糊意识,由此产生了“只讲奉献、不求索取”的管理理念。实际上,“只讲奉献、不求索取”只能作为一种理想的愿望,如果作为一种行政的强制要求,落实到相应的制度安排,必然会违反管理学基本规律,造成管理目标与客观实际相脱节,使制度性安排形同虚设。当然,为了培养就业者端正的工作态度和作风,职业道德的教育是必须坚持的。职业道德教育可以提倡奉献精神,但同时也要有相应的精神上、物质上的补偿。换个角度看,教育者如果为了集体利益无止境牺牲个人利益,实际也是一种自私的行为。在就业中,人们总会自动将自己的职业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对比,对自己的职业和前途进行定位和评估。在网上调查中,84.3%的民警如有机会或有工作能力愿意调离公安机关或自己创业,只有15.7%的民警表示愿意一直从事警察工作。这是一个很危险的讯号,这说明队伍中多数青年民警并不十分安心本职工作,一旦有更好发展机会,许多人会“脚底揩油”。深层次的原因分析如下:

1、横向比较的不平等待遇造成警思想不稳定。在网上调查中,86.3%的民警认为公安机关的福利待遇比其它国家机关差。93.1%的民警认为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比其它国家机关强度大。从政治资源方面比较,以深圳公安为例,一万多人的队伍,占深圳所有公务员将近一半的数量,才是个局级单位,而市政府其它局级单位有的只有几十个人、几百个人。同样一个大学毕业生,分配到市政府,按照正常晋升,很快就是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以上。如果分配到公安机关,可能毕业十年后连个副主任科员都不是,因为公安系统晋升级别指标十分有限。按职位数比例,在公安当个科长比在市政府当个处长的比例还小得多,公安机关科、处级领导的平均年龄比起其它机关领导的平均年龄大得多,留给公安民警的个人发展空间十分有限。这种政治资源的不平等配置埋没了大量的人才,并使公安民警在晋升、工资、住房、教育、地位等方面处于绝对劣势。另一方面,政治资源的劣势并没有得到其它形式的补偿。在网上调查中,94.3%的民警认为超时加班应该按国家标准补加班费。公安的职业性质决定了外勤民警经常加班加点工作,但是超时加班很少有加班补助。

仅仅通过“教育整改、统一思想”是不是就能改变思想作风呢?警队为什么会存在厌战情绪?因为警察也是“经济理性人”,一些警察把自己的职业与海关、税务、工商等职业相比。很明显,警察的待遇差、晋升难、强度大、时间长、危险性高。通过对比,心理产生不平衡。正是这种不满情绪,使民警队伍思想不稳定,一定程度上导致个别警察工作积极性不高,或是警风警纪不正,或是以权谋私。所以说,不平等的公务员待遇,是目前公安队伍不安定因素的根源。

(二)警察的权利和义务。九十年代以来公安机关进行了一系列正规化建设,严禁刑讯逼供,严禁“乱没收、乱收费、乱罚款”,减少收费项目,部份职权明确划归属海关、工商、城管等单位执法,新闻媒体社会群众加强了对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这些都是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权利与义务应该是对等的,在警察权利调整的同时也应同时对警察的义务进行调整。在当前形势下,警察的权利越来越少,义务却是越来越多。在网上调查中,有52.9%的民警认为警察的未来是越来越不好过了。

1、“有困难找警察”提法是否妥当?公安机关提出“有困难找警察”和“有警必接”。人的“困难”有很多方面,没钱没工作是困难,没户口没房子也是困难,家里水龙头坏了没人修也是困难。目前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公安警力普遍不足,许多刑事案件因为警力不足影响侦破。另一方面,却有许多公安民警响应“有困难找警察”号召,动用警车警力,在公务时间帮群众搬煤气,修水龙头、送小孩,并且受到了新闻媒体的肯定和宣传。有一位警察因为群众家里门反锁了,帮群众从阳台爬上楼开门,结果失手摔死了,成为单位的模范“英雄”。还有大量警力忙于为上级领导的车队开路,为名歌星的演唱会作保卫,为游乐场所充当看门人。各级公安领导是否应该反思,怎样利用有限的警力和资源,才能对社会做出最大的贡献。

2、“全天候待命”是否妥当?按照现行《人民警察法》的要求,警察下班了,还是警察,就算不佩枪,不着警服,不带警察证,如果遇上刑案,同样应该负起警察职责,否则以“逃兵”治罪。有的警察提出:“我们保护人民,谁来保护我们”?相比之下,一个教师下班了,没有责任要教邻居的小孩读书;一个税官下班了,没有责任对街头偷税的小店收税;一个工商局的干部下班了,也没有责任查封一间无牌发廊。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公安机关的某些领导对权利与义务的认识是不足的,片面强调了义务,忽视了对等的权利,为了取得宣传效果,为整个警队戴了高帽。这种脱离实际的唱高调实际上是十分有害的。过多、过高的承诺分散的警力,影响了办案,到头来承诺无法兑现,反而受到更多的投诉。群众投诉警察,使警察的威信降低,降低威信的警察,又更容易引起群众的投诉。这是一个恶性循环,这种循环的结果,就是全社会都认为警察承诺不到位,全社会都对警察不满意。如果能够重新明确公安机关的权利和义务,警察该做的义务一定做到,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公安机关就不会背上沉重的包袱,所受到的投诉也会大大减少。

公安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职责,公安队伍的管理水平,决定了队伍的凝聚力与战斗力,直接影响着公安机关保一方平安职责的落实。对公安队伍的管理现状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掌握分析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动态,将有助于我们发现问题,调整队伍管理方针,做好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为了实现公安队伍的长远管理目标,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存在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护短,客观剖析当前公安队伍管理中存在的各种弊病。

为了获得民警思想动态的第一手资料,我借助公安内部网络,在公安网上开展了一次队伍管理现状及民警心态的民意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希望各级公安领导能够实事求是,对队伍管理现状进行重新定位和深刻反思,制定合理的队伍管理政策,促进公安队伍整体工作开展,确保公安队伍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保一方平安。

综合分析。

在当前社会治安形势错综复杂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劳动,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充分肯定。以下问题的讨论,笔者侧重于对存在问题或不同看法的讨论分析。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部队、警察都是专政工具,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警察是调和、平息社会矛盾的工具,警察所承当责任的大小,与社会矛盾的发展变化息息相关。当前公安队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正与我国当前社会矛盾紧密相关。我们必须从分析当前社会现状和社会矛盾出发,分析社会治安形势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首先,决定社会治安形势的主要因素是由社会矛盾,即社会中存在的不平等、失业、贫富分化、腐败、种族问题、黑恶势力等因素决定的。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的管理,只能对治安起着一定的控制缓解作用,只治标,不治本。单凭公安机关无法化解社会根本矛盾,也无法平息矛盾激化带来的社会治安恶化。从国际上看,俄罗斯、阿根廷、哥伦比亚、印度尼西亚、卢旺达等国家由于社会矛盾积聚、激化,远远超出警察机构的控制能力,社会治安的急剧恶化是十分必然的。

当前中国基本的国情,经济保持较高速度增长,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逐步改善。但是,经济发展并不能自动保证社会治安的稳定。相反,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存在矛盾和危机日益突出:贫富分化、腐败、地区差距、失业、下岗、农民贫困、邪教组织等问题特别突出。广大农民处于低收入阶层,农村劳动力人口过剩,大量农民进入城市找工作。城市的就业问题因为近年国企下岗、经济转轨等原因而日趋严峻。“中国城镇的实际失业率已达到7%的警戒线”。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莫荣指出,过了这道线,社会就承受不了,老百姓会不满,社会不稳定因素就会增加,严重的会引发一系列反社会行为。

此外,境内邪教组织与境外敌对势力勾结,是社会稳定的极大隐患。

1998年,深圳市委书记张高丽提出,两年内使深圳社会治安明显好转,2002年初,公安部提出力争二三年内使社会治安有明显好转,这体现了政府与公安领导对社会治安形势的重视和整治的决心。但是,这个目标的实现是十分困难的。在公安网上的民意调查数据显示,73.1%的民警认为二三年内社会治安跟现在差不多或更差,这表明,不仅社会群众对治安形势深表忧虑,公安机关内部对治安状况的好转也是信心不足。分析中国目前的国情,几年内,不大可能从根本上改变贫富分化、失业、地区差距、城乡差别、邪教组织等问题,公安工作会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即使公安队伍加大打击力度,也难以扭转社会治安的大趋势。目前刑事案件破案率不到15%,而且还有大量的隐案、积案。受各种客观因素所限,警力、经费等都不可能在几年内有大幅增加,破案率不可能有大幅提高。退一步说,即使破案率达到100%,所有犯罪分子都被抓获归案,中国也没有足够多的监狱关押犯人,没有足够多的警察看守犯人,没有足够多的粮食和经费养活那么多犯人。

因此,笔者的结论是:在中国主要社会矛盾没有根本解决之前,社会治安难以有明显好转。

在网上调查中,80.3%的民警认为政治学习没有取得效果,这一点应该引起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反思。近年来公安系统开展了一系列声势浩大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从政工部门的总结及各种媒体报道上看,公安政治教育年年出经验,年年上台阶,但从网上调查看,大多数民警并不认同近年开展的一系列教育活动。笔者认为,目前队伍政治思想工作存在以下误区:

公安车辆管理情况报告范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龙街乡政府2008年3月26日关于加强全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以创建“和谐、平安”校园为目标,龙街乡中心学校根据《龙街乡中心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车辆管理专项检查活动,排查各校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切实把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做实。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检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我校以“关注交通安全,关心孩子健康成长”为目标,认真落实交通安全教育。各学校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教育活动。如:开展宣传栏、红领巾广播站、安全班报评比等活动;同时结合“知荣明耻,文明出行”专项整治活动,将安全教育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使此项工作推向高潮。如“珍爱生命,注意交通安全”的主题升旗仪式;“遵守交通安全,珍爱宝贵生命”的安全报告等等。并做到活动有方案,工作有记实。同时,学校开展安全教育课程。让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在课本中实现。学校能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校门前及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进行综合治理,在上下学这个特殊时段保证有一名值周领导、一名值周教师、两名值周生进行每日值班。

各学校与学生、家长签定责任状,并对乘车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学生不乘坐“三无”车辆,并提醒司机不超载、不超速行车,确保交通安全。

中心学校成立了交通安全和车辆管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中心学校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亲自抓交通安全,时刻防事故,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把交通法规学习和安全教育纳入工作日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使全体教职工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规。

通过采取自查、互查等方式,对各学校教职工的车辆、教职工持有驾驶证情况进行统计和登记,深入查找本单位在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搞好剖析。有重点的组织驾驶人员认真查摆在行车当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并写出自查自纠报告,组织一次行车安全知识和驾驶车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的绝不允许驾车。

1、我校无学校领导违反规定驾车、不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等问题。

2、无驾驶员酒后驾车、超速驾车、超载驾车、疲劳驾车、闯红灯、开“霸王车”等问题。

3、无违反交通管理规定、不按规定交费和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等问题。

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和车辆管理自检自查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驾驶员安全和法制意识,使全体教职工能够自觉地遵守各项制度,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

出入境管理大队的辞职报告福清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单位正式提出辞职。

来到**县城建监察大队也快一年了,正是在这里我开始踏上了社会,完成了自己从一个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变。也特别感谢单位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培养和照顾。

有过欢笑,有过收获,也有过泪水和痛苦。单位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然而工作上的毫无成熟感总让自己彷徨。我觉得自己还像个小孩一样,没有一点成熟。

记得胡总曾说过,工作上如果两年没起色就该往自己身上找原因了。或许这真是对的,由此我开始了思索,认真的思考。思考我为什么一年了什么都没有得到,在单位中变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色,思考的'结果连自己都感到惊讶dd或许自己并不适合城管这个工作。否定自己让自己很痛苦,然而人总是要面对现实的,自己的兴趣是什么,自己喜欢什么,自己适合做什么,这一连串的问号一直让我沮丧,也让我萌发了辞职的念头,并且让我确定了这个念头。或许只有重新再跑到社会上去遭遇挫折,在不断打拼中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定位,才是我人生的下一步选择。

从小到大一直过得很顺,这曾让我骄傲,如今却让自己深深得痛苦,不能自拔,也许人真的要学会慢慢长大。

离开这个单位,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的jj教诲,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但是人各有志,现在虽然不知道我的目标在哪里但是我必须去寻找去努力,希望单位领导予以批准。

辞职人:***。

公安队伍管理现状问题调查分析:公安队伍状况分析调研报告

公安队伍思想状况与民警心理健康调查分析研判报告为了进一步提高队伍正规化建设能力水平,落实警察职业保障工作制度,切实掌握xx县公安局基层队伍思想状况和民警心理健康状况,有效开展民警个体心理危机干预,深入推进全县公安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健康发展,xx县公安局公安理论调研组对掌握情况进行综合汇总。通过思想上理解民警、行动上关爱民警,使民警队伍的凝聚力得到有效提升。力求原汁原味、事实求是地反映队伍状况和把握民警思想脉搏,营造“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浓厚氛围,现将xx县公安局基层民警思想状况和心理健康情况报告如下:

长期以来,xx县公安局党委一直高度重视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疏导工作,始终把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作为首要工作来抓,确保队伍思想稳定和步调一致。

从队伍结构上看,目前,我局政法编制430人,现有在职在编民警377人,目前尚缺警力51人。其中,党委班子成员16人(含挂职4人),女民警55人,占人数比例14.59%。离退体人员109人,协警辅警187人。

派出所155人,占在编在岗总人数的41%。我县的人均拥警率为1.3‰,警力存在相对不足,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实战工作是不相适应。

从年龄结构来看:35岁以下151人(其中,30岁以下有105人,30岁至35岁46人),36至49周岁134人,50至55周岁79人,56周岁以上29人。民警的平均年龄已经超过40.5岁,民警队伍中层“断档”、“两极分化”趋势严重。

从知识结构来看:硕士研究生1人;

研究生6人;

大学225人;

大专139人;

中专9人;

高中3人;

初中2人。大专以下学历人数占全体干警比例为10%。政法专业人员占全体干警比例为60%。

总体上讲,民警队伍思想状况良好,工作情绪稳定,听召唤、守规矩;

人心齐、风气正;

一种“比学赶帮超”氛围浓厚。

此次调研结合民警心理健康调查问卷、走访基层单位实地调研,对部分民警进行思想状况进行了了解,和基层单位通过个别谈心谈话交流、召开所队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对所在单位的民警的思想状况进行了先期摸排、分析,及政工部门收集掌握。主要内容重点为:

(一)调查民警思想动态状况。掌握民警思想动态、心理需求和价值取向;

掌握民警家庭、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及民警思想负担和精神压力。找准存在问题原因,探索解决问题的对策,个性化开展思想工作的预期目的。

掌握先进典型、后进民警工作状况;

摸清和掌握队伍中不能独立担当工作民警的底数。

(三)调查队伍遵章守纪情况。重点调查和掌握队伍内部违法违纪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点调查民警家庭经济状况、收入来源以及涉商经商人员底数,调查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三项纪律”等制度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调查现有制度落实情况。重点调查和掌握队伍学习制度的建立和推动落实情况;

掌握从优待警和优抚工作执行情况,体检、休假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以及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民警落实“六必谈、五必访”情况。及其他需要调查分析的民警队伍思想情况以及民警对上级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近年来,xx县公安局党委坚持以人为本,在摸清民警思想脉搏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教育民警、激励民警、鼓舞民警、塑造民警,民警思想状况有了可喜变化,队伍的主流和整体状况是良好的,为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目前,我局民警思想稳定,工作热情高,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心理健康问题。

从调查问卷数据对比可以看出,有部分民警心理焦虑、烦恼,受工作压力大影响导致人际关系交往能力差、身体健康与生理变化、生活单调枯燥,敏感、缺乏自信和恒心、想驾驭别人,不服从,易激动等情绪倾向。

(一)客观原因:

一是执法环境差,部分民警心理压力大。

从民警对工作的感受调查情况看,有77%的民警觉得目前的工作压力大。一方面,基层一线单位的任务、性质决定着基层民警经常要处置不可预防的危急情况和各种暴力行为的威胁,这种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导致了民警经常要处于精神高度集中的状态,心理承受着相当大的压力。一方面,随着法制的健全和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警有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压力。一方面,在具体执法活动中,执法程序要求严,办案纪律要求多,导致了基层民警在一些执法活动中缩手缩脚,给民警的工作增加了许多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民警的挫折感,影响了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二是工作任务重,部分民警情绪烦躁。一方面,各类考核、检查、台帐繁杂,耗费了基层民警的大量精力,民警普遍感到力不从心,疲于应付,心理上厌烦,身体上疲乏,消弥了民警对做好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另外有部分民警对考核工作提出建议,有的对民警岗位调整提出建议,有的民警建议减少非警务工作、较少“务虚”性工作,有的民警希望单位真正落实民警休假政策,还有的民警认为会议较多,且时间太长,影响民警正常工作。一方面,受体制制约,绝大多数民警认为干到退休只能是个科员,在晋升职级上基本没有希望,导致民警奋发进取的内在动力不足。

调查显示,有56%的民警感到身心疲惫,38%的民警感到心理负担很重。调查问卷中有14%的民警认为在工作中大多数的法定假日不能正常休假或轮休。由于长时间、快节奏、高强度、超负荷地工作,对基层民警造成一种沉重的心理负担,使一些民警精神紧张、身心疲惫、脾气暴躁。

三是兼顾工作家庭,部分民警受家庭问题困扰。

调查统计结果显示,73%的民警家属都很支持民警工作,但困扰民警的诸多问题,如经济负担重、对父母赡养、子女上学就业难、缺少沟通都将长期存在,这些问题的解决直接关系到广大民警能否安心工作,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四是身体亚健康状态,部分民警有后顾之忧。

调查显示,有73%的民警认为工作时间过长,82%的民警认为自己的作息时间无规律。全局民警2015年度体检结果表明,检查项目全部正常的民警只有17%,有85%名民警患有这样或那样的疾病,民警健康状况令人担忧,这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工作任务的完成。

五是待遇偏低,部分民警心理不平衡。

一方面,公安民警付出很多,但是与工商、税务、烟草等收入高的行业相比,回报反差大,民警们感到心理不平衡,影响工作积极性的发挥。一方面,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市场经济的影响,等价交换与利益原则渗透到警察队伍之中,使一部分民警的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使得利益至上的思想有了存在的土壤。有部分民警认为经济负担重成为困扰其家庭生活的主要问题,还有77%的被调查者最大期望是提高经济待遇。政治待遇方面,公安民警由于人数众多,职数有少,个人政治发展空间十分有限,有56%的民警最大的期望是组织能任用提拔。经济、政治待遇偏低导致了民警心理的不平衡,不仅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也使一些民警在职业选择上发生变化。调查表明,有13%的民警认为如果再选择一次职业,不会再选择警察这个职业。

(二)主观方面:

其具体情况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个别民警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怀着多一事不如少事的心态,遇事绕道走,争先创优意识不强。部分领导没有大局意识,缺乏协作,甘居中流,不督不办,甚至督了也不办。导致少数单位和民警缺乏积极向上的蓬勃朝气和你追我赶的活力。

(二)敬业奉献精神状况。不少民警缺乏职业荣誉感,认为警察只是为了挣一份固定工资,只要不犯错误,保住饭碗即可,思想懒惰,工作懈怠,遇事不动脑筋,不钻研。个别民警只求组织照顾,不求个人付出。少数不满足于现任职位,不安心工作。

(三)工作纪律作风问题。少数民警不能严格执行制度,得过且过,对警规警纪置若罔闻。对从优待警企盼强烈。大部分民警热切期盼解决民警抚恤工资问题,不少基层所队领导希望加大考核激励力度,奖勤罚懒,从另一方面更好地将从优对待积极上进的民警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民警个体心理危机主要划分为两大类:负性生活事件引发的心理危机和负性工作事件引发的心理危机。上述,对民警心理健康影响极大。建议采用以下渠道校正民警失衡情绪。

一是着手于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公安机关每半年组织各基层单位开展一次集中调研活动,通过发放问卷、典型调查、个别访谈、集体座谈、研讨交流及家庭走访等形式,了解基层民警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和思想诉求,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形成分析报告,准确把握队伍思想状况,深刻分析民警产生思想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应对策,及时呈送县局党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是着眼于长远,制定惠警政策。政工部门对民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分析;

对有利于队伍建设、有利于公安工作发展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要及时予以采纳;

对民警反映比较集中的突出问题和普遍性问题,要专题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针对民警队伍中存在的突出性、普遍性思想问题和苗头倾向,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及时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做到个性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队伍。

三是着力于基础,加强职业保障。政策措施上,争取各方面的支持,逐步解决民警在从优待警上所关注的热点、难点,做到以感情留人,以事业留人,以待遇留人。开展民警喜闻乐见的警营文化活动、户外健身活动,合理安排休假、定期体检,切实关注民警生活。警力安排上,合理配置警力资源。要慎用警力,公安民警的工作量大、工作时间长、任务繁杂。应当根据不同的工作任务和不同的工作需求及公安民警不同的心理特征将警力合理调配。岗位交流上,定期实行警种轮岗。继续实行轮岗交流学习,在队伍调整民警时,要“老中青”结合,可以考虑工作任务繁重和心理压力大警种与较轻的警种定期轮换,以实现总体分配均衡。权益维护上。公安民警执法难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广大基层民警处于各种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很多情况下执法办案的公安民警反倒是弱势群体,打骂警察、恶意造谣等现象必须严加处理。

心理疏导上,与有资质的大医院对接,邀请专家教授走进警营,要开展心理咨询和疏导讲座,开展心理干预、培养警察的认知,解决心理问题,帮助民警保持愉快的心境和稳定的情绪,增强民警行为素质训练。

公安队伍管理现状问题调查分析:公安队伍状况分析调研报告

【内容摘要】利用公安网上民意调查数据,客观分析当前公安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公安民警思想动态,探讨几个公安管理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关键字】公安管理调查分析前言公安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职责,公安队伍的管理水平,决定了队伍的凝聚力与战斗力,直接影响着公安机关保一方平安职责的落实。对公安队伍的管理现状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掌握分析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动态,将有助于我们发现问题,调整队伍管理方针,做好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为了实现公安队伍的长远管理目标,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存在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护短,客观剖析当前公安队伍管理中存在的各种弊病。为了获得民警思想动态的第一手资料,我借助公安内部网络,在公安网上开展了一次队伍管理现状及民警心态的民意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希望各级公安领导能够实事求是,对队伍管理现状进行重新定位和深刻反思,制定合理的队伍管理政策,促进公安队伍整体工作开展,确保公安队伍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保一方平安。综合分析在当前社会治安形势错综复杂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劳动,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充分肯定。以下问题的讨论,笔者侧重于对存在问题或不同看法的讨论分析。一、当前社会现状及治安形势的客观评价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部队、警察都是专政工具,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警察是调和、平息社会矛盾的工具,警察所承当责任的大小,与社会矛盾的发展变化息息相关。当前公安队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正与我国当前社会矛盾紧密相关。我们必须从分析当前社会现状和社会矛盾出发,分析社会治安形势的现状及发展趋势。首先,决定社会治安形势的主要因素是由社会矛盾,即社会中存在的不平等、失业、贫富分化、腐败、种族问题、黑恶势力等因素决定的。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的管理,只能对治安起着一定的控制缓解作用,只治标,不治本。单凭公安机关无法化解社会根本矛盾,也无法平息矛盾激化带来的社会治安恶化。从国际上看,俄罗斯、阿根廷、哥伦比亚、印度尼西亚、卢旺达等国家由于社会矛盾积聚、激化,远远超出警察机构的控制能力,社会治安的急剧恶化是十分必然的。当前中国基本的国情,经济保持较高速度增长,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逐步改善。但是,经济发展并不能自动保证社会治安的稳定。相反,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存在矛盾和危机日益突出:贫富分化、腐败、地区差距、失业、下岗、农民贫困、邪教组织等问题特别突出。广大农民处于低收入阶层,农村劳动力人口过剩,大量农民进入城市找工作。城市的就业问题因为近年国企下岗、经济转轨等原因而日趋严峻。“中国城镇的实际失业率已达到7的警戒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莫荣指出,过了这道线,社会就承受不了,老百姓会不满,社会不稳定因素就会增加,严重的会引发一系列反社会行为。此外,境内邪教组织与境外敌对势力勾结,是社会稳定的极大隐患。1998年,深圳市委书记张高丽提出,两年内使深圳社会治安明显好转,2002年初,公安部提出力争二三年内使社会治安有明显好转,这体现了政府与公安领导对社会治安形势的重视和整治的决心。但是,这个目标的实现是十分困难的。在公安网上的民意调查数据显示,73.1的民警认为二三年内社会治安跟现在差不多或更差,这表明,不仅社会群众对治安形势深表忧虑,公安机关内部对治安状况的好转也是信心不足。分析中国目前的国情,几年内,不大可能从根本上改变贫富分化、失业、地区差距、城乡差别、邪教组织等问题,公安工作会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即使公安队伍加大打击力度,也难以扭转社会治安的大趋势。目前刑事案件破案率不到15,而且还有大量的隐案、积案。受各种客观因素所限,警力、经费等都不可能在几年内有大幅增加,破案率不可能有大幅提高。退一步说,即使破案率达到100,所有犯罪分子都被抓获归案,中国也没有足够多的监狱关押犯人,没有足够多的警察看守犯人,没有足够多的粮食和经费养活那么多犯人。因此,笔者的结论是:在中国主要社会矛盾没有根本解决之前,社会治安难以有明显好转。二、队伍政治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在网上调查中,80.3的民警认为政治学习没有取得效果,这一点应该引起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反思。近年来公安系统开展了一系列声势浩大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从政工部门的总结及各种媒体报道上看,公安政治教育年年出经验,年年上台阶,但从网上调查看,大多数民警并不认同近年开展的一系列教育活动。笔者认为,目前队伍政治思想工作存在以下误区:(一)个别领导对政治教育工作目的认识有偏差。为何要开展政治学习?政治思想工作是队伍管理的润滑剂,主要目的是解决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但当前个别领导把开展政治学习教育作为一种个人“政治资本”和“政治宣传”手段。政治教育搞得声势越浩大,越有利于向政府、向上级领导表决心、汇报和邀功。个别领导开展政治教育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我局政治教育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表扬”,为了向上级表现自己管理队伍的能力和决心,从中谋取政治利益。因此,政治教育表现在形式上华而不实,内容上“假、大、空”,政工部门不客观掌握反映队伍现状,民警思想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所以说,政治教育的指挥者开展教育的主导思想出现了偏差,学习教育是很难有实际效果的。(二)公安队伍内部的信任危机。近年来公安队伍接连出现高级领导沦为阶下囚,上至公安部副部长,下至某公安厅副厅长、某市公安局长等纷纷堕落,对公安队伍震撼很大。从积极的方面看,体现了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和成效,从消极的方面看,引起了公安队伍内部的信任危机。看到自己敬畏的领导腐败堕落,看到有的领导说一套做一套,广大民警产生了信任危机。因此,台上领导在高唱倡廉,政治教育讲得头头是道,台下民警在心里都打了个问号:“这世道,谁信谁?”。领导的表率作用差使政治教育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另一方面,以普通民警为教育对象的政治教育引起广大民警的反感。公安机关中最容易腐败的,是掌握管人、管财、管车、管户口、管出入境等实权的领导,但是这些领导往往在政治教育中以“教育者”自居,被教育者的是广大的无权无职的普通民警。腐败者为廉洁者上辅导课,是政治教育中经常出现的怪异现象。(三)空洞的说教,民警实际困难得不到关心。在网上调查中,86.5的民警认为上级领导对民警不太关心或不关心。公安队伍经常召开政治教育、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但这些会议通常成了领导的“一言堂”。领导读完了文件,开始了说教,说完了,会议也就结束了。基层民警工作、生活中遇到很多困难,如身体状况、政治待遇、配偶就业、分房问题、家庭问题等,这些困难很少得到领导的关心和帮助。(四)政治教育方法存在争议。

1、定下“落后分子”硬性指标的政治教育。在某项政治教育中,定下了硬性的指标,规定离岗培训和辞退的民警分别必须达到多少比例。指标层层下放,各单位按总民警数的比例计算不达标民警的指标。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做法在一些部门引起了很大的混乱,有的单位出钱给不达标民警“精神补偿”,有的领导转移矛盾,让民警相互投票决定让谁下岗,造成民警之间相互处心积虑,队伍凝聚力和民警积极性受到很大打击。

2、损害公安形象,伤害民警自尊的政治教育。在深圳,有的公安部门为了使民警安心工作,领导带领民警便衣到人才市场求职,结果都找不到好工作。领导借机教育民警:“你们素质都不高,有警察当已经很不错啦,有本事你们就走人,没本事就要安心做好工作”。民警自尊受到很大伤害:“我把青春都奉献给警察职业,现在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了,单位领导还要迫我走人”。“警察求职”这项教育活动得到上级领导肯定和表扬,各大报纸也做了宣传,老百姓一看就摇头:“原来警察的素质这么低,难怪找不到工作,难怪案子也破不了”!这种政治教育实际上对警队来说,起到了反面的效果,不仅损害了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而且伤害了广大民警的自尊心、积极性和集体荣誉感。在民意调查中,有12.7的民警选择政治教育的效果是“逆反作用”,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三、警察的职业属性及权利义务(一)职业属性:警察是一种职业。所谓职业,就是“个人所从事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按照管理学原理,人是“经济理性人”。对每个选择就业的人来说,从现实和理性出发,首先考虑的,是想找一份收入高、风险低、前程好的职业,这种择业标准也是社会认可和接受的。大多数人参加公安工作,首先是把警察作为一种职业,以谋取工资待遇解决生活来源,保障家庭收入。但是当前公安队伍一些领导对“警察是一种职业”存在模糊意识,由此产生了“只讲奉献、不求索取”的管理理念。实际上,“只讲奉献、不求索取”只能作为一种理想的愿望,如果作为一种行政的强制要求,落实到相应的制度安排,必然会违反管理学基本规律,造成管理目标与客观实际相脱节,使制度性安排形同虚设。当然,为了培养就业者端正的工作态度和作风,职业道德的教育是必须坚持的。职业道德教育可以提倡奉献精神,但同时也要有相应的精神上、物质上的补偿。换个角度看,教育者如果为了集体利益无止境牺牲个人利益,实际也是一种自私的行为。在就业中,人们总会自动将自己的职业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对比,对自己的职业和前途进行定位和评估。在网上调查中,84.3的民警如有机会或有工作能力愿意调离公安机关或自己创业,只有15.7的民警表示愿意一直从事警察工作。这是一个很危险的讯号,这说明队伍中多数青年民警并不十分安心本职工作,一旦有更好发展机会,许多人会“脚底揩油”。深层次的原因分析如下:

1、横向比较的不平等待遇造成警思想不稳定。在网上调查中,86.3的民警认为公安机关的福利待遇比其它国家机关差。93.1的民警认为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比其它国家机关强度大。从政治资源方面比较,以深圳公安为例,一万多人的队伍,占深圳所有公务员将近一半的数量,才是个局级单位,而市政府其它局级单位有的只有几十个人、几百个人。同样一个大学毕业生,分配到市政府,按照正常晋升,很快就是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以上。如果分配到公安机关,可能毕业十年后连个副主任科员都不是,因为公安系统晋升级别指标十分有限。按职位数比例,在公安当个科长比在市政府当个处长的比例还小得多,公安机关科、处级领导的平均年龄比起其它机关领导的平均年龄大得多,留给公安民警的个人发展空间十分有限。这种政治资源的不平等配置埋没了大量的人才,并使公安民警在晋升、工资、住房、教育、地位等方面处于绝对劣势。另一方面,政治资源的劣势并没有得到其它形式的补偿。在网上调查中,94.3的民警认为超时加班应该按国家标准补加班费。公安的职业性质决定了外勤民警经常加班加点工作,但是超时加班很少有加班补助。仅仅通过“教育整改、统一思想”是不是就能改变思想作风呢?警队为什么会存在厌战情绪?因为警察也是“经济理性人”,一些警察把自己的职业与海关、税务、工商等职业相比。很明显,警察的待遇差、晋升难、强度大、时间长、危险性高。通过对比,心理产生不平衡。正是这种不满情绪,使民警队伍思想不稳定,一定程度上导致个别警察工作积极性不高,或是警风警纪不正,或是以权谋私。所以说,不平等的公务员待遇,是目前公安队伍不安定因素的根源。(二)警察的权利和义务。九十年代以来公安机关进行了一系列正规化建设,严禁刑讯逼供,严禁“乱没收、乱收费、乱罚款”,减少收费项目,部份职权明确划归属海关、工商、城管等单位执法,新闻媒体社会群众加强了对公安机关的执法监督。这些都是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权利与义务应该是对等的,在警察权利调整的同时也应同时对警察的义务进行调整。在当前形势下,警察的权利越来越少,义务却是越来越多。在网上调查中,有52.9的民警认为警察的未来是越来越不好过了。

1、“有困难找警察”提法是否妥当?公安机关提出“有困难找警察”和“有警必接”。人的“困难”有很多方面,没钱没工作是困难,没户口没房子也是困难,家里水龙头坏了没人修也是困难。目前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公安警力普遍不足,许多刑事案件因为警力不足影响侦破。另一方面,却有许多公安民警响应“有困难找警察”号召,动用警车警力,在公务时间帮群众搬煤气,修水龙头、送小孩,并且受到了新闻媒体的肯定和宣传。有一位警察因为群众家里门反锁了,帮群众从阳台爬上楼开门,结果失手摔死了,成为单位的模范“英雄”。还有大量警力忙于为上级领导的车队开路,为名歌星的演唱会作保卫,为游乐场所充当看门人。各级公安领导是否应该反思,怎样利用有限的警力和资源,才能对社会做出最大的贡献。

2、“全天候待命”是否妥当?按照现行《人民警察法》的要求,警察下班了,还是警察,就算不佩枪,不着警服,不带警察证,如果遇上刑案,同样应该负起警察职责,否则以“逃兵”治罪。有的警察提出:“我们保护人民,谁来保护我们”?相比之下,一个教师下班了,没有责任要教邻居的小孩读书;一个税官下班了,没有责任对街头偷税的小店收税;一个工商局的干部下班了,也没有责任查封一间无牌发廊。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公安机关的某些领导对权利与义务的认识是不足的,片面强调了义务,忽视了对等的权利,为了取得宣传效果,为整个警队戴了高帽。这种脱离实际的唱高调实际上是十分有害的。过多、过高的承诺分散的警力,影响了办案,到头来承诺无法兑现,反而受到更多的投诉。群众投诉警察,使警察的威信降低,降低威信的警察,又更容易引起群众的投诉。这是一个恶性循环,这种循环的结果,就是全社会都认为警察承诺不到位,全社会都对警察不满意。如果能够重新明确公安机关的权利和义务,警察该做的义务一定做到,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公安机关就不会背上沉重的包袱,所受到的投诉也会大大减少。

四、几个问题的思考(一)对公安“先进经验”的衡量和评估。从公安新闻媒体报道看,公安工作年年出经验,年年上台阶。这些先进经验是怎样产生的呢?笔者的调查结果是:先进经验通常是新上任领导创造的。新局长到任一个新的岗位,首先保持队伍稳定,对前任局长的工作表示肯定,对局内的领导进行调查摸底;第二步,逐步对局内领导班子的分工进行调整,任用一些新的中层干部,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对前任局长所创造的先进经验逐步进行淡化;第三步,召集智囊团,以某单位为试点,推出新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在各大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第四步,在全局开展政治教育,推广先进经验,并上报上级领导,取得上级领导肯定。由此可见,之所以有“先进经验”,是因为新领导需要有“先进经验”来体现自己的政绩。新任领导要想树立威望,必须推出自己一套新的管理方法。建国几十年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年年在摸索,年年在改革,年年有新经验,各搞各的经验,长期没有稳定统一的工作规范,造成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一个人如果长期处于吃药打吊针的状态,起码不是个健康的人,一个单位长期处于变革之中,内部的消耗更是难以估计。以往事实证明,各种宣传报道宣扬的“先进经验”多数并不能长期维持,换了领导,自然分崩离析。笔者认为,公安工作应从“人治”转向“法治”,应该依靠健全的法律和工作规范而不是某位领导新的“点子”。建立工作规范是一个系统工程。依靠法律,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各项公安业务进行充分调研,自上而下建立一整套稳定的工作规范。领导如果能够不折不扣把现有的工作规范落实到位,已经是很大的政绩,没有必要每个领导都推出自己新的一套办法和经验。网上调查中,64.7的民警认为各级领导的水平不高。尽管公安队伍“先进经验”很多,但是领导的总体水平并未得到民警的普遍认同。(二)作风与文风。公安系统警力从来源可分为三类:一为部队派,二为学院派,三为社会派。目前公安系统的中层以上领导,多数是部队转业干部,沿用了部队的军事化管理。部队作风主要表现为三方面:一是队伍纪律严明;二是上下等级森严;三是领导绝对权威。在部队作风要从正反两方面看,一方面,军令如山,令行禁止,保证了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另一方面,绝对权威也容易结成决策失误。当前公安系统有一种风气:凡是领导讲的,都是对的,下属只要执行,不必问原因。在部队,在战争年代,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这在特定时代和政治环境是正确的。但在和平年代,在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安,履行管理社会治安的职责,当前的社会形势是复杂多变的,犯罪分子在暗处,公安民警在明处,因此要不断调整战术,充分发挥公安民警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所谓“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公安领导采取家长式的管理和拍脑袋决策并不能提高工作效率,反而使民警丧失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从管理学的角度分析,管理学家斯特格迪尔提出领导行为的结构维度和关怀维度。结构维度强调组织的需要和任务安排,关怀维度强调尊重下属意见。最高的工作效率,就是高结构维度和高关怀维度的结合。因此,领导只有将工作安排和对下属的尊重结合起来,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文风方面,当前一些公安队伍管理方面的文章,大部分出于宣传的目的,内容“假、大、空”,缺乏实际调查数据,往往与实际情况相脱节,影响了队伍管理方针的制定和上级领导的正确决策。每年各单位的年终总结,都是“形势一片大好”。各单位辖区发案年年在下降,治安年年有好转,老百姓却不认账。说假话编假数字的可以成为先进,实事求是的反而受批评。毛泽东在延安时期就提出来“反对党八股”。国家提出从“讲政治”高度抓好数据统计工作,但公安刊物及新闻媒体上仍重复着数字游戏,一些真正反映问题的公安论文,反而无法发表。(三)职位与警力补充问题。在机构改革中,往往不是设定职位,根据职位挑选人员,而是考虑要安排多少干部,解决多少待遇,需要多少职位,再根据人员多少设定职位。机构改革越改机构越大,每次机构变动都成了解决一些人待遇的好时机。深圳的招募新警工作也有一些问题,缺乏长远的整体计划。通常是在警力紧缺的时候,一次性大规模招警,然后过许多年后,再次短时间内大规模招警。深圳在1995年成立巡警支队,1995年和1996年从毕业生、待业青年、保安员等大量招警。1997年开始,大幅减少面向应届大学生的招警工作,每年只有很少量大学生进入公安系统,大量人才被拒之门外。2002年,深圳市公安局从应届大学毕业生招收530名警察,这是自1995年后最大规模的扩充大学生警力。在当前警力紧缺的情况下,新警的招收对整体工作开展有着重大意义。存在问题是,大规模突发性的招警,造成公安系统警员年龄出现断层。1995年招收的巡警,当年民警平均年龄25岁以下,如今平均年龄超过30岁,队伍已经明显老化。再过几年,一支平均年龄40岁的巡警,还能保证战斗力吗?今年突然大规模招警,500多名警员处于同一年龄层次,几年后,同一时期结婚,同一时期分房,同一时期晋升级别,到时公安机关能够同时解决那么多人的待遇吗?今年由于招警数量过多,时机不适,500多个职位只有700多人报名。笔者估计,除去笔试及视力、体能测试不达标者后,录用比率极高。与此对此的是,税务、工商等单位招考公务员,由于提供职位少,报名人数多,录用比例只有几十分之一。可见,在保障录用警力的质量上,公安系统由于名额过多而丧失了选择性,这对提高警队的整体素质是十分不利的。长期以来,公安机关的招警工作缺乏对队伍警力的评估和长期计划。因此,笔者认为,要提高公安机关警力的整体素质,政工部门应该对公安队伍警力年龄、学历、专业组成等进行调研,结合深圳市人口及城市发展需要,每年保持一定数量,有计划地补充高素质警力,优化警队的警员配置,避免警队内部的年龄断层。五、警民关系及服务作风的思考(一)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目前报纸的报道大多带着倾向性,正反面反差较大,或是倾向于正面的宣传,或是倾向于问题的揭露。客观来讲,成绩与问题都是存在的,我们应该既不否定成绩,也不掩盖、回避存在问题。有的报道宣传的痕迹过于明显,老百姓抱着一种怀疑的态度;有的报道则为了制造新闻效应,夸大地揭露警队黑暗面。公安工作需要群众的配合,如果群众对公安机关抱着否定和抵触情绪,则对公安工作的开展十分不利。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进行宣传,以事实为依据,让群众信服,使群众从心理爱戴警察,支持公安工作。公安机关在做宣传工作时,应该把握尺度,不应夸大成绩,也不应自我丑化。如“警察求职”这类的宣传,实际上反而损害了警队的整体形象。还有的把队伍内部每年查处多少违法违纪、辞退多少民警作为“成绩”向社会宣传,实际上留给群众的第一印象是公安队伍管理存在问题多。笔者认为,目前的宣传工作,一是要向社会正确传达治安形势的严峻,争取群众的支持和谅解;二是客观反映公安工作的重要性和巨大的工作量,取得政府的人才、财力、物力支持。三是反映民警工作的疾苦,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危险和任务的艰巨,对民警工作表示肯定,对队伍进行精神安抚。至于案件下降多少,治安好转多少那些宣传,说了老百姓也不相信,不如不说。(二)公安机关的社会服务职能。如何密切警民关系,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改变观念。现阶段公安机关要实现职能转变,从社会管理职能逐步转变为社会服务职能。既是服务社会,就应该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制定出符合群众利益的便民措施。警察的工作社会面最广,需要跟广大群众打交道的,很容易会得罪群众。有的警察工作方法简单,处处以“管人者”自居。比如在进行户口登记时,午夜时分大力地敲打老百姓的家门:“再不开门我就踢进去了”!警民关系受到很大伤害。另外,要注意工作效率和服务态度。群众到公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每次得不到详细解答,正常的手续往往要跑很多次。在网上调查中,69.3的民警认为公安机关整体效率运作较低或极低。可见,公安机关的整体工作效率不仅群众不满意,公安民警自身也有所体会。例如,今年深圳市暂住证的申办,手续十分复杂。政策规定了几类人可以办理暂住证,但是,由于实际情况复杂,归纳的几类人并没有把所有正常居留的情况全部归纳在内。也就是说,许多正常居留按正常渠道办不了暂住证,只能通过找关系或其它渠道办理。群众无所适从,反映强烈,导致刚出台的政策一改再改。实际上,如果换个角度制定政策,办理暂住证的问题并不难解决。我们可以参考法律的制定,法律上不犯罪的行为是不能穷举的,而犯罪行为是可以归纳穷举的。法律上归纳出所有犯罪的行为,没有归纳到的,则不构成犯罪。任何人可以做法律不禁止的事情。与此类似,我们可以归纳出所有不符合办暂住证的情形,没有归纳到的,则视为可以办证。这种政策制定的办法,才是真正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急群众之所急。公安机关所有政策的制定,都不应从自身角度出发,应该转换角色,制定方便群众而又不违反原则的管理办法,才能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三)“良治”照顾弱势群体利益。当今社会阶层分化日益严峻,贫富分化日益悬殊。社会形成“赢家通吃”的界面,有钱有地位者强强结合,更加有钱有地位,影响着政府决策。没钱没地位者在政治上缺乏代表,在社会上没有发言权。社会阶层的形成和两极分化,是极大的不安定因素。公安机关担负维持社会秩序的职责,应该善于缓解社会矛盾,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对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如乞丐、擦车仔、卖花女、妓女、伤残人员、贫困者等,应该给予同情、关心和帮助。应该认识到,社会弱势群体的形成,主要是由社会不公正不合理造成的。弱势群体大多数是为生活所迫,没有人愿意一辈子做擦车仔、做妓女。因此,我们在执法中不能简单的把弱势群体定义为“坏人”或“犯罪嫌疑人”进行歧视和压制。社会矛盾应该进行疏导、缓解而不是强力镇压。在平时执法中应该尊重人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些民警习惯于欺软怕硬,看到对方有来头“有料道”的就不敢管,看到对方没文化没背景就滥用职权。如果弱势群体长期受得社会歧视和压制,很可能会激化矛盾,做出反社会、反政府的行为,酿成社会的悲剧。(四)公安工作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在中国当前国情下,一个国家机关在政府中的地位,往往取决于该单位领导在政府官员中的地位。市(区)公安局长能否参加市(区)委常委,以及在常委中的排名,是公安机关在当地政府中地位的主要衡量标志。公安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大量的警力是外勤工作,大量警力在全国范围以至世界范围出差,所消耗的人、财、物,都是其它国家机关所不能比拟的。从数量上看,公安民警数占所有公务员总数将近一半。这样一个大单位,必须取得政府人才、物力、财力和政策的最大份额,才能保证单位的正常运作。举例说明,政府拨款100万支持当地法院,对该法院来说已经足够使用了。但如果给公安局拨款100万,由于公安警力是法院的8至10倍,100万对公安局来说是杯水车薪。因此,公安局长是否能在当地政府决策和资源分配中取得足够的份额,影响着该公安局整体工作的开展。公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各级公安领导应主动向政府说明实际情况,争取政府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总结与建议总体评价:公安工作在新世纪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国内治安形势错综复杂,如果公安领导对片面乐观,几年后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的承诺不能兑现,将失信于政府,失信于人民。公安工作成绩与问题并存,成绩有目共睹,而存在的问题,涉及到整个公安工作运行机制,依靠某个领导的点子或某些措施的实施,无法从根本上改变现有不良的工作体系。党和政府必须有充分的决心,自上而下对现行体制、现行管理办法重新定位和反思,建立一整套科学管理体系和公安工作规范。笔者由于能力所限,只能提几点政策建议:一、自上而下开展全方位的调研工作。调研工作应由公安系统以外的政府决策部门、法律专家、公共政策专家共同参与。依靠公安本系统人员内部进行调研,往往会受到各种利益集团及领导意志的影响,难以使调研充分客观。二、借鉴国外先进的警务管理体制。而我国的警务体制长期处于改革摸索阶段,政策很不稳定。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警务体制建立了上百年,体系较为完整,政策稳定,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三、转变“人治”为“法治”。现阶段很多事件能不能办,决定性因素并不在是否符合政策,而在于领导是否同意,领导的一支笔往往可以凌驾于原则和政策之上。因此,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减少领导的审批权,从“审批制”过渡为“备案制”。另一方面,加强对领导审批权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四、提倡实事求是。对欺上瞒下,虚报成绩者进行查处,改变报喜不报忧的不良风气。五、切实落实“从优待警”,解决民警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各级领导应深入基层,了解民警疾苦,与基层民警坦诚交流,解决民警实际问题。六、有计划增加警力,逐步提高警员素质。根据城市发展趋势及治安形势的要示,充分评估现有警力,制定招募警力、优化警力配置的五年、十年计划。七、重用人才,唯才是用。目前公安队伍中人才有流失趋势(从网上测评可以看出)。留住人才的主要途径唯才是用,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让”,为青年民警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其次是打破领导“能上不能下的机制”,让一些无才无德的领导提前下岗;第三是合理进行工作安排,充分发挥民警的特长,人尽其用。

公安警务辅助辅警管理调研报告思想分析管理措施.精选文档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专题调研的工作提示》的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查阅资料、集体谈心和个别交谈等办法,对辅警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以来,我局共接收辅警2批,共xx人,目前实有xx人,其中男性xx人,女性x人,约占我局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第一批招聘xx人,目前实有xx人,已分配至二级单位参加工作;第二批招聘xx人,目前实有xx人,现正统一集中训练、工作。伴随着大批辅警“新鲜血液”的融入,缓解了当前警力的不足,有效推进了巡逻防控、值班备勤、勤务训练和后装保障等各项工作。目前,辅警队伍在结构组成上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年龄分布上呈现年轻化。我局辅警平均年龄为xx岁,使我局整体平均年龄由xx岁降至xx岁,我局整体年龄结构更趋年轻化,有效确保了能够在严格训练、长时备勤和实战对抗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担当重任。

(二)队伍组成上呈现多元化。在招录的辅警中,主要来源为退役士兵、警校毕业生、地方院校毕业生,人员组成更加多元化,形成了行政编民警、事业编民警和辅警有机统一的格局,促进队伍形成了与其执法行为相匹配的应急反应机制。

(三)人员思想上呈现活跃化。目前,绝大多数辅警为“90”后,思想活跃、善于创新,对新鲜事物接受能力强,敢于表达自己的观点与意见。但同时,由于年轻气盛,自我控制能力欠缺,如处置不当极易引发警民矛盾,甚至影响公安形象。

为切实加强辅警队伍建设,助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立足。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实际,强化措施,在对辅警的管理使用上严把“三个关口”,将岗前培训,交心谈心和管理教育紧密结合,有效调动了辅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增强了辅警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局以思想教育为根本,积极开展警营开放活动、建立定期交心谈心制度,及时掌握辅警队伍的思想动态,切实关心爱护辅警人员,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增强队伍凝聚力。

一是开展警营开放活动。我局注重从多渠道入手,扩大思想教育阵地。邀请辅警家属来我局走访,参观警用装备,体验警营生活,观摩警务实战演练,与家属面对面沟通交流。把家庭教育与单位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及时消除辅警人员思想上的不安定因素,帮助其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也切实拉近了单位与辅警之间的距离,增强了辅警的归属感,使辅警真正融入队伍中。交流中,辅警家属对我局的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和高度评价,许多家长表示孩子参加辅警工作后,思想意识发生明显转变,改掉了很多不良之初,各方面素质得到了增强。

二是定期开展谈心活动。针对辅警工作枯燥单一容易产生厌倦心理的实际,我局十分重视队员的心理状况,经常性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切实了解其思想脉搏和精神状况,对工作成绩及时给予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疏导,使他们得到认可和尊重。同时定期召开全体辅警大会,在全体辅警中提倡团结意识、自律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倡导辅警队员正确定位、保持良好心态,培树正确的职业观和法律意识。

三是注重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对我局辅警人员因公受伤、生病住院及时进行慰问、给予关怀,在精神和物质上进行关心和帮助。与此同时,我局还适时组织文化育警活动,积极开展足球比赛,拔河比赛等文体娱乐活动,努力营造一个积极的、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既活跃队伍,又增进感情,大力强化了辅警人员的职业归属感和队员向心力。

为使辅警人员胜任工作需要,真正发挥效用,我局按照岗位职业能力素质要求,以培养良好纪律作风、掌握扎实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为目标,积极开展辅警岗前教育培训和日常训练工作。

一是抓岗前集训,实现角色转变。我局遵循“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纪律、严格考核”的“五严”原则,结合实际,集训实行封闭式、警务化管理,扎实开展辅警岗前集训工作,重点开展警务体能技能与岗位业务知识学习的培训,帮助学员尽快实现从普通公民向辅警人员的角色转变。

二是抓业务培训,服务实战需要。按照“面向实战、讲求实用、追求实效”的要求,我局把辅警队伍业务培训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形成培训常态机制。根据工作的性质、任务和特点,组织民警和老队员一-对一进行传帮带,传授专业知识和工作中常见问题的处置对策,为辅警协助执法、执勤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抓日常细节,强化作风养成。我局从学习、生活、工作中的点滴养成抓起,不断强化队伍作风纪律和职业素养。在定期进行操课的同时,有效利用勤务部署中的备勤时间,科学合理地安排体能和素质训练。坚持每月组织一次以上的集中队列训练,培养辅警人员着装严整、仪表整洁、举止端正、精神饱满的自觉养成。

根据我局总体部署和计划安排,及时组织全体辅警召开“规范管理抓教育、突出查纠促整顿”工作,着力加强辅警队伍正规化、职业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使全体辅警在明规矩、知底线、守纪律中认真走好从警生涯的每一步。

一是积极建章立制。我局严格落实《xxx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xxx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日常管理办法(试行)》,并根据自身实际,建立了日常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落实《警务人员八小时以外管理规定(试行》等制度,促进了使用及管理逐步规范化。

二是坚持从严管理。认真落实《一日生活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辅警队伍的值班备勤、工作开展、内务卫生、请销假、安全保密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从小处入手,用制度规范,一点一滴抓养成,培养辅警人员自觉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工作作风。

三是严格考核奖惩。我局坚持制度管人、示范引领和绩效管理“三管齐下”,依据辅警人员工作的日常考核情况,将工作成效与评先选优等荣誉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辅警,上报市局进行奖励,促进工作、勤务效能不断提升。

因为待遇保障等原因,部分素质较好、能力较强的辅警仅仅将辅警工作作为“临时岗位”,一有机会就另谋出路,这使得辅警频繁进出,人员出现流失,队伍不稳定。司时,因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积极进取的导向功能缺失,少数辅警缺乏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随着安保、演训、备勤等任务以及敏感期的日渐增多,工作日益繁重、繁杂,有时因工作需要连续作战,身体得不到休息、精神得不到放松,久而久之,致使厌战厌训情绪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同时,队伍竞争氛围不浓,岗位危机意识不强,长此以往影响队伍活力。

辅警一般处于执法、服务的第一线,但由于身份原因,从事警务活动可能无法被相对方认可,从而导致有关行为失去效力,甚至引起纠纷。对于岗位而言,在安保、执勤和处置突发事件时,会涉及枪支、弹药和警用装备的使用,理应由享有执法权的民警操作,所以辅警在履行职责时要受到诸多制约。

长期以来,辅警在各项工作中,承担着与正式民警同等的工作风险和思想压力,但辅警属于社会招聘人员,身份不占编制,薪资待遇相对较低,职业保障不到位,存在着发展前景不佳、工作性质不明、社会认同感不高等诸多问题,导致辅警对自已职业的归属感缺失。

一是抓好政治思想工作。要坚持政治思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期化,定时开展政治思想学习,对辅警进行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宗旨意识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倡导他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提高辅警廉洁自律、勤政敬业意识和道德觉悟,增强他们的使命感、责任感。确保全体辅警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是认真抓实职业教育。结合岗前培训、执行大项任务等时机,大力开展忠诚教育,强化队伍职业精神培育,引导辅警扣好踏入工作岗位的“第一粒扣子”。健全长效培训提升机制,加强队伍工作业务培训。要按依法履职、依法执勤原则,开展系统性、针对性、经常性培训,不断提高辅警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三是准确把握思想动向。要按照“六必谈”要求,采取问卷调查、听取汇报、集体座谈和个别交流等多种途径,加强与辅警的谈心交心,定期召开队伍思想状况分析会,认真梳理和分析队伍思想状况,动态了解掌握辅警思想反映,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耐心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正面疏导队伍思想情绪,充分调动起辅警投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丰富警营文化生活。提升辅警思想政治工作要注重从公安文化建设入手,始终坚持文化育警,通过经常性开展警营业余文化活动,鼓舞士气、提升素质,不断增强队伍的团结力凝聚力向心力,以文化软实力推动硬实力建设。通过举办运动会、技能比武、竞技比赛,开展节目创作、文艺表演等活动,舒缓和排解工作压力,培育相互关心、互相帮助的团队精神,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一是畅通人员出口,保持队伍活力。要探索健全适应岗位需要的淘汰机制。完善用工合同,按照合同用工,对工作表现差、思想漂浮、作风不实、难以胜任工作的人员,充分运用工作考核评价结果,依法解除用工合同。同时,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一律予以及时清退,不断纯洁队伍。

二是建立表奖机制,畅通入警渠道。参照公安民警奖励办法,制定辅警奖励工作制度,对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及时进行表彰奖励,示范引导广大辅警激励斗志,激发热情,提高工作质效。同时,按照******关于“畅通优秀辅警入警渠道”的部署要求,建立特别优秀辅警选拔招录人民警察制度,切实将政治过硬、综合素质高的优秀辅警吸纳入公安民警队伍。

三是坚持强化管理,提高履职能力。要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警务辅助力量执勤时处辅助地位的规定,结合各单位实际健全完善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加强依法用警管理。坚持定量为主的原则,研究制定辅警层级化管理办法,明确辅警层级晋升管理权限、晋升条件、层级升降、监督考核,拓展辅警职业发展空间。

一是落实暖警惠警。要以打造暖心警营为目标,抓好从优待警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着力提升各项保障力度,不断创新暖警、惠警、强警新举措,营造温馨暖人的好环境,确保青年辅警扎根警营。积极开展心理疏导,有效缓解辅警缓解身心疲劳,调节思想情绪,消除精神压力。

二是提高待遇保障。将辅警纳入公安机关因工(公)负伤人员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建立符合辅警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在现有辅警薪酬待遇水平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层级工资标准,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辅警待遇增长和保障机制。

三是做好维权工作。进一步构建、拓展和完善维权网络,不断加大对辅警权益的保护力度,为辅警依法履职打气撑腰,坚决打击侵害辅警正当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警察形象。

全市县公安派出所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xx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安排,由监司工委和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组成调研组,于4月25日至5月10日先后深入xx、xx、xx县、xx县、xx、xx区、xx、丰镇市以及兴和县开展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市公安派出所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xx市辖区内共有公安派出所xx个(其中中心城区、城镇派出所xx个、农村牧区派出所xx个,治安派出所xx个、边境派出所xx个),全部警力xx人(其中城区派出所xx人、城镇派出所xx人、农村牧区派出所xx人、边境派出所xx人);全市共有警务室xx个(其中城镇警务室xx个、农牧区警务室xx个),配备专职社区民警xx人(其中城镇社区警务室警力为xx人、农村牧区警务室警力xx人)。全市派出所中政法专项编民警xx人、事业编民警xx人已授衔xx人、辅警xx人;政法专项编民警平均年龄xx岁,事业编民警平均年龄xx岁,辅警平均年龄xx岁。政法专项编制民警人均经费xx万元,事业编民警及辅警无专项经费。全市派出所共有警车237辆,配备移动警务终端xx部。

(一)创新警务模式,全力打造综合性战斗实体。

公安派出所是集防范与打击、服务与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一线战斗实体单位,责任大、任务重,2021年1-4月,全市派出所累计接处警就高达12076起。为了更好的完成打防管控和服务任务,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并取得成效。1、“二警合一”警务运行模式。全市已有5个派出所与交警开展“二警合一”警务运行模式(分别是:丰镇市巨宝庄派出所与呼阳路交警中队、中旗库伦图派出所与广益隆交警中队、xx红格尔派出所与格根塔拉交警中队、xx县旗下营镇派出所与旗下营交警中队、商都县屯垦队派出所及屯垦队交警中队),进一步提升农村牧区派出所的管理服务效能。2、对森林公安派出所合并重组。全市共有森林公安派出所50个、警力256人,经过合并重组后保留了5个直属森林公安专职派出所,其余全部与属地派出所合并。3、“两所共建”联动机制的建立。市公安局共172个派出所全部完成与司法所建立共防共建共治协助机制,并开展矛盾纠纷联调联处工作,截止2020年底,共计化解矛盾纠纷3411起。4、打造智能派出所建设。xx县辖区派出所实施大数据+网格化社区警务,搭建视频巡控平台和广泛配备移动警务终端。xx辖区派出所按照“智慧公安”建设要求,完成了149路社区治安监控点和43处高铁站治安监控点建设。兴和县辖区派出所建立可视化视频三级联动指挥,通过连接无人机,可实现区域性无人机巡逻防控、无人机抓逃追踪。5、反电信诈骗宣传。为更好地保护人民财产安全,及时预防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各派出所在辖区内推广“金钟罩”警民联防反诈小程序,组织辖区群众扫码关注终结诈骗服务号,开启公安防骗提醒,从而及时劝阻,全面预防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

(二)学习“东莱精神”,全面创建“枫桥式”派出所。

自开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来,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警,不断深化“学枫桥、树新风、做表率、创一流”主题活动,为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同时号召全体公安派出所学习“东莱精神”,把爱人民、讲奉献、保平安和坚守百家熟、拒腐蚀永不沾、警民鱼水情三件传家宝继承发扬光大。同时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全市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4个(分别是xx区泉山派出所、前旗巴音塔拉派出所、兴和新区派出所、商都三虎地派出所),并推选“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优秀个人11名,其余派出所陆续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三)严格规范执法,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随着新媒体的不断应用,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媒体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公安机关执法面临着一个空前开放、高度透明的社会环境,每一次执法活动都呈现在社会面前,因此对一线民、辅警要进行岗位轮训以提高素质和规范执法,同时还要加大舆情敏感意识教育,不断提高民、辅警把控舆情能力。全力建设优质窗口服务岗,深化窗口服务建设,以更高效的水平服务企业及群众。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为了推动教育整顿落实见效、惠及百姓,严格遵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广泛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派出所的满意度。

三、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派出所所长与社区民警进办事处、社区任职缺乏机制保障。为了能够真正的让派出所工作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升基层管理服务效能,按照公安部《全面推进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规划(2019-2021)》的要求,派出所所长可以进乡镇(街道)党(工)委班子,有条件的社区党员民警可兼任社区(嘎查村)党组织副书记或委员(目前丰镇市有2名所长进入乡镇(街道)党(工)委班子,xx有4名社区民警进社区(嘎查村)“两委”班子),我市因缺乏协调机制保障,此项工作推进缓慢。

(二)警务室建设缺乏规划和资金保障。警务室是实现警力前置,保障社区民警专职化,更好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服务人民群众、守护一方平安的最前沿阵地。按照《全面推进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规划(2019-2021)》要求,各派出所要在社区面积较大、管辖人口较多、治安状况复杂的警务区实行“一区多警务室”;社区面积较小、治安状况相对较好的地区实行“一区一警务室”,目前全市警务室普遍存在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短缺,经费不足,达不到标准化建设的要求。

(三)经费不足,无法适应现代警情的需要。全市政法专项编制民警人均经费2万元,没有达到2019年公安派出所民警人均公用经费2.8万元标准。在日常工作中,因派出所警用车辆编制少,有的派出所只有一台警用车辆,在面对两起以上警情时,很难达到出警要求。多数派出所用房面积、硬件设施达不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四)辅警待遇低,难以调动其积极性。政法专项编制增加缓慢,全市派出所政法专项编民警年龄结构老化,事业编民警及辅警为派出所中间力量,但却不具备执法资格。一些因历史原因造成已授警衔事业编民警无法进行职级并行,辅警工资待遇偏低,造成了事业编民警和辅警工作积极性不高,严重制约了基层派出所的建设和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提高对派出所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最基层单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联系群众的纽带和窗口,特别是反恐维稳任务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发挥着支撑性作用,在当前社会管理中也发挥着决定性的核心作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转变思想,从政策导向、领导指挥、警力配置、装备保障等各方面,大力加强向基层派出所倾斜,着力解决派出所布局不合理、警力不足、规范化程度不高等突出问题。同时按照《全面推进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规划(2019-2021)》的要求,努力协调政府及相关部门让派出所所长进乡镇(街道)党(工)委班子、让有条件的社区党员民警进社区(嘎查村)任职成为一种常态。

(二)全面推进派出所的基层基础建设。

要在警力、经费、装备、技术、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多方面支持。要突出派出所的职能任务,引导各旗县区和部门“合理用警,规范用警”,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非警务活动,保证派出所有足够的警力、时间和精力从事治安防范和管理服务等基础性工作。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内部也要大力压减文件、会议,倡导电视电话会议和网上办公,精简基础台账,主动上门为基层提供法律、业务指导服务,帮助研究改进工作,切实为派出所松绑减压增效。

(三)确保从优待警的政策落实到位。

首先,着力解决派出所干警身份差别待遇和政法编民警老龄化问题,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探讨出台相应政策予以解决。其次,要严格落实政策,以解决事业编干警职级并行,辅警定级定薪的执行问题。最后,要为派出所工作和建设提供帮助和支持,真正解决实际困难,改善民警、辅警的工作、生活环境。

根据我县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安排,四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将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视察基层派出所的建设管理情况。为更好地开展视察活动,中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x同志的带领下,采用听、看、查、访的形式,对我县xx个基层派出所进行全面调研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辖xx个乡镇,总人口xx余万,总面积xx平方公里。有xx个基层派出所,其中xx个城区派出所,xx个农村派出所,共有民警xx人,辅警xx人。分别占局总警力的%,总辅警数的xx%。xx年来,投入经费xx多万元,新建了xx个所,改扩建了xx个所,有力地加快了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同时,基层派出所在局党委和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较好地履行了人民公安的职责,为创建“五个”xx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严打犯罪,服务大局,全力保驾护航。xx年全局共破刑事案件xx起,刑拘xx人,逮捕xx人,起诉xx人。其中xx个派出所共破案xx起,刑拘xx人,逮捕xx人,起诉xx人,%、%、%、xx%。全局查处行政案件xx起,其中xx个派出所查处xx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xx余起。有力地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维护了一方平安和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调研得知,乡镇党委政府反映:派出所能虚心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全力支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各项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党和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同时全县大部分群众反映:现在社会治安比过去好多了,“两抢一盗”的案子少了,买码、打牌、赌博的少了,务工经商的多了,群众安居乐业了。这都是搭帮党和政府,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建议派出所警察要继续抓紧不要放松,露头就打,绝不手软,持之以恒。这就是群众的心声和口碑。

(二)转变观念,规范执法,办案质量较高。xx年以来,县公检法在开展规范执法行为的活动中,通过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改变了旧的执法观念,增强了规范执法意识,干警和辅警的素质得到较大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得到了较大提升。调研中,群众反映:现在办案到执法办案区,过去派出所刑讯逼供的现象现在没有了,办人情案、关系案极少了,办案中敲诈勒索、拿、卡、要现象没有了,服处罚的多了,上访的现象也少了。调研组在查阅案件档案中,办程序合法合理,法律文书规范完善,整洁有序,案件质量较高。

(三)从严治警,素质较高,队伍形象良好。xx个派出所的干警和辅警,能严格落实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的相关要求,在抓好民警体能、警务技能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民警的执法办案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三大能力建设,干警素质得到很大提高。同时对民警和辅警违法违纪现象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近两年来,共查处派出所民警辅警违法违纪案件xx起,追责民警xx人,辞退不合格辅警xx人。进一步提高了干警、辅警的综合素质,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经费不足,警务费用保障不到位。一是警力不足,工作开展难度较大。首先,干警少。按编配备xx-xx名干警,而大部分所只有xx名左右,且xx名内还经常被县局抽出xx人另办专案或安排其它工作。在所里工作的干警就更少了。其次,辅警少。每个所按编xx-xx个辅警只有xx-xx人。调研得知:每位辅警应发工资xx多元/月(包括派出所承担的xx元),扣除养保等社会保险,银行实发xx多元/月(事实中由所里发放的xx元加上xx元/天的伙食补贴,大部分派出所也很难保障到位)。其它再没有分文补助发放,工资、待遇实在太低。加上工作任务繁重,工作时间长,留不住人,留下的辅警工作也不安心,辅警队伍不稳定。警力的不足与实际工作现状相比差距较大。在我县每个所管辖人口xx-xx万,地广稀散、且大部都是山区。经常发生出警管了这头,难顾那头的现象发生。警力严重不足,造成正常警务活动开展都难以应对。二是工作经费缺欠,警务装备和办公设备保障困难。xx年县委、县政府重视每个农村派出所配置了一台新警车,但警车加油、维修等开支较大。原来的老车基本报废,一台警车与辖区的社情警情很不相符。另外派出所的硬件软件基础设施建设随着时间和时代的变迁逐渐老化落后,办公设备需要维修或更新,由此经济负担尤为过重。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创收”减少。随着依法治国,严格执法,严禁以罚代法,从严治警的要求,谁也不敢触碰红线,“裁量权”受到严格制约,过去那种所为变通的现象,现在不行了。加上我县原来是典型的有色煤炭资源县,现在纷纷倒闭或整合。自然合法收入也几乎没有了。派出所工作经费出现了紧张的情况。

总之,通过对xx个派出所走访、了解到大部分的正常开支需xx万元左右,两个城区所需xx多万元。按目前财政预算的实际支出费xx万余元与工作中的实际支出相差甚远。

(二)破案率低,群众报案信心不足。虽然每年能侦破部分刑事案件,但与群众的报案数相比侦破率较低。调研中群众反映:“两抢一盗”的案件,破案率较低,报了案也是大部分破不出来,所以部分群众就不想报案了。相反就助长了违法犯罪分子的气焰。破案率低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技防设施较差。大部分农村、社区、企业没有安装监控,查找线索无来源。部分安装了监控的,也是坏的多,无法在侦破案件中起到作用。二是干警辅警懂专业技术的少,业务水平和侦查能力欠缺,无力侦破案件。

(三)措施乏力,重管对象管控困难。调研反映:由于身体健康状况的特殊原因,身患艾滋病、重大传染病、吸毒、精神病等羁押场所收押困难。出现判处了刑罚的罪犯分子无法交监狱执行,犯罪嫌疑人也无法送看守所羁押。这少数人有的还在社会上继续违法犯罪,他们给社会带来了极坏的影响,同时也损坏了法律的威严。尽管多部门多单位协作努力,但目前没有更好的措施和办法对他们管控。

(四)作风欠实,深入基层不经常。在召集部分县乡人大代表、基层村干部座谈会上反映:少数干警不经常下乡,连村委的几个主要干部都不认识。遇到办案时,还要乡镇干部带路到村干部家。这对掌握社情民意警情极为不利,无法开展工作,乡村干部想法也很大。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必需工作经费开支。一是要增加辅警的工资、待遇,使其安心工作,并按编制配齐保证队伍力量。二是要增加派出所正常的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三是加大技防设施设备配装的投入,提高侦破率。

(二)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干警形象。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树立好正确的世界观。二是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深入基层,掌握社情民意,服务群众,为当地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公安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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