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对一段经历、学习或思考的总结和感悟。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浮士德读书心得体会篇一
《青铜葵花》这部作品,几年前我就看过。看完后,我说不出什么感觉,但又实实在在地体会到纯洁的美和一股淡淡的哀伤 。
通读全文,的却很值得流泪。当读到葵花为了给家里省钱而放弃一次珍贵的照相机会,当读到青铜为满足一位过路人的心愿而脱下自己的芦花鞋,在冰雪中步行了好几个小时,当读到兄妹俩看不到马戏,青铜蹲下来让葵花骑在自己身上时,我忍善良不住要流泪只为这纯美的文笔,这是一般动人的情!
让我感兴趣的是,一般文学作品使用邪恶反衬善良,用猜疑来衬托真诚,用霸道来衬托淳朴。而 《青铜葵花》这部作品并未涉及到一个方面角色,却将善良,真诚,纯洁表现的淋漓尽致。
一开始,我认为嘎鱼是坏孩子,但渐渐我就发现,非也。青铜奶奶病了,他送来两只鸭子,城里人要带走葵花时,嘎鱼帮青铜和葵花藏起来等——所有的人物有声无声的表达着美好善良。
在文中,青铜是个哑巴,但却勇敢顽强,将上学的机会让给妹妹,将妹妹的过失揽在自己的身上。这个苦命的孩子是大麦地人的写照。至文末,一声撕心裂肺的“葵花”则像一颗流星划破天际,给人以心灵的震撼。
我相信,我还能看懂美,听懂美,读懂美。《青铜葵花》就是最好的证明!
浮士德读书心得体会篇二
我们要铭记《鲁滨逊漂流记》给予我们的启示:在种种困难前,不能畏惧,要去面对它,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功。
全书写了鲁滨逊从小渴望航海,一心想去海外见识一番。却遭遇沉船,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上。没办法,他只好开始想办法做木筏、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鲁滨逊在岛上独自生活了18年,有一天,他发现岛边海岸上都是人骨,还生过火,当他得知一群野人曾在这里举行过人肉宴时惊呆了,不禁冒了一身冷汗。又8年过去了鲁滨逊还是一直保持警惕。直到有一天岛上又来了一群野人,有准备吃人肉时,他想尽办法救出了一人——舰长制服叛变的水手,并帮鲁滨逊乘船返回。他不仅得到了冒险积累的财物,还成为巨富,过上了安宁的生活。
有这个人我脸型到了我自己。又一次我无意间把一根筷子放进了玻璃杯,我看到了一个奇怪的景象,筷子好像断了一样,我连忙把筷子拿出来可筷子又没断。咦?这是怎么回事呢?我百思不得其解,只好去问妈妈,妈妈笑了笑说:书是人类最好的老师,那里会有你要的答案!我回到书房查找起来。终于,我在《十万个为什么》中找到了答案,原来是光的折射的原理:光从一种介质斜射入另一种介质时,传播方向发生改变,从而使光线在不同介质的交界处发生偏折。是这样啊我恍然大悟。
在生活中我曾看到过有的人没有恒心,她就是——我的妈妈她没同意做成减肥这一件事。事情是这样的前几天妈妈去药店配药,看到角落里有一台体重秤,说道:恩,好久没秤秤体重了,今天来秤秤。呀,138斤!不行,从明天起我要减肥。妈妈一回到家就开始制定减肥计划。
第二天,老妈一大早就出去跑步了,到了8点钟左右,妈妈回来了,只见她大汗淋漓,嘴里不停地喘着粗气,哎呦,累死了,累死了我了。妈妈不停地嚷嚷着。我见了她这个样子说;老妈要坚持住啊!你想不想漂亮啊?听了我的话妈妈不再叫了。到了中午吃中饭的时候了,桌上有红烧排骨,炸豆腐,炒青菜,香喷喷的肉丝蘑菇汤和两根又细有短的黄瓜。妈妈的午饭是,吃黄瓜。爸爸说。可是老妈突然想起了什么不支声了。到了下午,我们一家三口去超市买东西,我首先来到买零食的地方首先映入我的眼帘的是那由各种颜色的纸包装好的好时巧克力我拿了一包但是想了想正在减肥的妈妈就老妈好不容易熬到了晚上,老妈再也忍不住了说道:我再也不减肥了,我的减肥计划到此为止,管他三七二十一胖还是瘦我不减了!
看,老妈就因为一点小事受不了而放弃,哪还有什么事能做成呢?我们要明白:忍耐和坚持是痛苦的,但它会逐给你好处。
浮士德读书心得体会篇三
我读了《城南旧事》,并深深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林海音,书中讲了林海音童年时代的生活。
我们也曾经像英子一样唱那首忧郁的骊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我们一直都在离别,和我们的朋友,家人,旧时光里的自己,在哀叹离伤的同时,我们发现自己已经悄悄的长大了。
浮士德读书心得体会篇四
阅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功很好,而且人也非常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刘备的妻子糜夫人和甘夫人,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位嫂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
在山下遇见二位嫂嫂,他也不忘把二位嫂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身在曹营心在汉、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毒险。
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隐姓埋名的单福:徐庶、姜维、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神算。
吴国: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那么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一切!
浮士德读书心得体会篇五
今天在阅读课上,我读完了一本来自于书架上的书,它的名字为《面纱》,作者是英国作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我首先是被它简雅的紫色封面所吸引,看它的介绍与《月亮和六便士》是同一个作者,所以我认定是一本不错的书籍,索性在阅读课上拿来深入观看,的确是我受益颇深。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英国的殖民地香港和中国内陆一个叫“湄漂府"的地方。女主人公凯蒂。费恩是生活于伦敦名利场的一位富家小姐。她容貌娇美,但精神空虚;她向往爱情,但爱慕虚荣;她待字闺中,但处处受到母亲的责备与“逼婚”。面对这种种“危机"她决定给自己的爱情来一次“历险”:匆匆嫁给了性格孤僻,沉默寡言但却深爱着她的医生瓦尔特,并随其来到了英国殖民地一香港。冲动的历险为其婚后的出轨埋下了伏笔。她的丈夫在婚后刻板严肃,疯狂工作和乏味无趣,使她顿觉寂寞、孤独和失落,不久就被花言巧语,生性有情的有妇之夫查理。唐森俘获,坠入婚外情而迷失自我。被丈夫瓦尔特发现后胁迫她去了霍乱横行的湄潭府,最终瓦尔特不幸染病死去,凯蒂回到香港,重投查理怀抱后羞愧不已,最终回到英国和父亲和解,并和父亲同往巴哈马群岛生活。
从《面纱》一书中,读者能看到一个表面漠然中立的寂事者背后的模糊性和矛盾性,作为帝寂事的一分子,作者的面纱之下隐藏着东方主义的政治文化观;作为一个关注人性的个体作家,他的面纱之下隐藏着他对爱的怀疑和渴求,对人性的嘲讽和宽容。
这部小说虽高于生活却源于生活,女性对情感的追求是亘古不变的话题,所以,保持本心,勇敢去追求爱的人。
浮士德读书心得体会篇六
读《三国演义》的时候,我觉得里面的.人物生动,形象,鲜明。而且我也有许多喜欢的人物,如:袁术,袁绍,刘备,关羽……但在众人里面我最喜欢的就要数诸葛亮了!
诸葛亮被称为儒家伦理型的理想人物,它的“才”“学”“识”都被注入了“仁政”的道德内容,他有独特的人格,择梧而栖,择主而事;他尽忠于刘备,也尽忠于蜀汉,为刘备出谋献计,能做到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立下不少战功!最后又献身于统一大业中。“受任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随着蜀汉的衰亡他也成为了悲剧人物。但他却发明了木牛流马等许多至今人们也没有解开的伟大发明!
《三国演义》的确是一本好书大家一定要细细品味里面的内容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的!
浮士德读书心得体会篇七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关于我们青少年成长的小说--《羽毛男孩》。这本书是由英国作家妮奇·馨娜写的。故事的主人公住在英国一个临海城市,12岁的罗伯特是班上最倒霉的男孩,他长得一副弱小的样子,还总被同班一个叫尼克的同学欺负,被起难听的绰号,他的父母也离婚了,虽然他们似乎仍都爱着他,但爸爸已经有了新家庭,事实就是如此。
我喜欢《羽毛男孩》中的每个人物,因为馨娜奶奶把他们每一个人都栩栩如生地塑造出来了。我喜欢的人物有:瘦弱的罗伯特,因为他勇敢;凯儿,因为她可爱;爱捉弄人的尼克,还有--爱说故事的凯瑟琳,奇怪奶奶的艾迪丝等等。每个人物都有特点,所以我喜欢。
直到有一天,在在学校推行的一个与赡养院老人们的互动活动中,他认识了艾迪丝,而这个似乎患了重病,总有些神经兮兮的老太太开始就告诉了他一个地点,并且让他一定要去。那是孩子们中间流传的、镇上有名的恐怖之地废弃房屋“机会之屋”。传说中,曾有一个以为自己会飞的男孩在那里的顶楼坠落而死。罗伯特虽然沉默寡言,蛤对承诺却出乎意料的执着。他慢慢地明白原来在屋里有一个能采ji火鸟羽毛并能做火鸟羽毛的宝贝。他一定要缝制一件用火鸟羽毛做的衣裳,艾迪丝老太太才能找回歌声。可是,要稀有的火鸟衣必须要ji齐几千根火鸟毛才行,但他并不气馁。在机会之屋开始他的冒险之旅。
我很欣赏罗伯特的勇气与勇敢;想想看,那是一个多么可怕的地方,完全可以使一个大人打冷战,但罗伯特还是去了。
《羽毛男孩》不只是一个小男生如何摆脱被同学欺负的境地的故事,它更是一部关于少年的心灵成长、寻找自我的小说。寻找生命中能够让自己飞翔起来的羽毛,向着自己的目标努力,决不退让,决不放弃。它的故事情节轻松又紧凑,读起来紧张刺激,却又很感人。它用富有喜剧感手法描写了少年的勇气、记忆、朦胧的喜欢与改变自己和周围世界的力量。被国外媒体评价为“读起来让人欲罢不能的作品”。
有时我会看得仿佛身在其中,以为自己就是罗伯特,每走一步都是提心吊胆,因为这里实在是太黑了,随时都有可能出现不测,但是他朝着自己的目标而不懈努力,凭着他那股绝不退让,绝不放弃的精神终于获得了成功,并且他的这种精神还深深感染了身边的每一个人,以前欺负他的孩子王尼克也跟他和好,身边的每一个人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罗伯特道歉,这一刻罗伯特流下了热泪,他重新找到了自信,从此,不在人家面前抬不起头,而是更多的受到了别人的尊重。
作为一个与罗伯特同龄的我,也要向他一样,向着自己的目标不离不弃,在困难与挫折面前绝不退缩,绝不放弃,寻找自信,努力成为一个优秀的小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