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同的约定没有违反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合同约定无效(汇总9篇)

时间:2023-09-23 14:50:22 作者:紫薇儿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的约定没有违反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合同约定无效篇一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教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师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因为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责任,也为免被人利用进行欺诈,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合同的内容应合法,且能充分保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利条款。根据合同双方力量的对比,尽可能争取相对有利的合同条款,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的一边倒的合同。仔细审核合同主要条款是否齐全,力求用语准确、清晰、避免歧义,严防笔误、涂改。

一、授课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务时间

1。用工天数________天

三、酬劳待遇

1。每天________或每小时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具体要求

1。家教人员需认真备课,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树立起教书育人典范。

2。家教人员需注意教学方法,因材施教,同时处理好与家长、学生之间的关系。

3。家长、学生不得要求家教人员做与家教无关的事情。家长不得无故拖欠家教人员工资,亦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

4。家长如有正当理由需撤、换家教人员必须事先通知家教部。由家教部出面协调。

5。家教部将对家教人员的工作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协调家长、家教人员的关系。

五、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应是终局的,并且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提交_________法院诉讼解决。

风险告知:在约定争议管辖条款时,一般应约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合同约定管辖权时要注意以下三个事项:第一,约定诉讼管辖,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下列管辖地之一: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在选择时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否则约定无效。第二,在选择仲裁管辖时一定要注意仲裁机构名称不得有错,更不能先多个仲裁机构,否则约定无效。第三,在约定管辖时还注意,约定了法院管辖就不能在约定仲裁管辖,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七、合同生效及补充

1。各方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各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____份,三方各持______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家教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的约定没有违反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合同约定无效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婚前各自的财产,婚后能够共同使用,但归各自所有,不属共同财产。

二、甲、乙婚后所得收入每人每月各拿出______元,为双方共同生活所用,其余的分属各自所有,不属共同财产。

三、甲、乙婚前或婚后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职责。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

附婚前各自财产清单:(略)

甲方: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合同的约定没有违反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合同约定无效篇三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 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设备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制作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不回收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合同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标的物所有权自 货款付清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七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用户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汽运、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九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标准验收

第十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二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合同的约定没有违反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合同约定无效篇四

男方:

女方:

男女双方均已丧偶,生活实有困难,经过相互了解,自愿结成合法夫妻,但双方都有子女,为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经双方充分考虑并协商,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双方各自婚前所有的财产,婚后所有权不变,仍为各自财产。婚前个人债务由各自偿还。

2.双方再婚时,双方子女均已成年,因此双方同各自子女的赡养关系不变。

3.双方各自婚前财产有各自子女继承,双方故世后,各自子女对各自父母后世的处理权利不变,由各自子女为自己老人送终。

4.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大额日常开支双方要进行协商。

5.双方婚姻关系建立后,共同居住用房由男方提供,如果男方先于女方故世,由男方子女对该房屋全部继承,女方有权继续在该房屋居住到再婚或故世。

6.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男方:

女方:

日期:

合同的约定没有违反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合同约定无效篇五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代理事项

_________。

二、代理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代理费用

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c._____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则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则已收的合理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3.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5.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6.到外地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地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7.甲方如委托乙方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收费,乙方优先办理,并予以收费优惠。

五、双方责任

1.乙方在代理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

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

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遵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代理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的_________工作,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2.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代理事项。

3.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的情况保密。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双方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代理事项完成时终止。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的约定没有违反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合同约定无效篇六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同出资购买位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的房产一套,为便于管理房产,防止以后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就该房产的归属约定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该房产虽登记在乙方名下,但实际归属由甲乙双方各占50%份额约定共有。

第二条购房出资配比

购房总价为人民币;购房首付由甲方出资共计_________人民币,乙方出资共计_________人民币进行支付;购房余款由乙方以其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进行支付。

指定收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偿还方式:甲方每月_________号前向按揭账户转账人民币作为该期按揭款项,对应按揭期剩余应承担部分由乙方进行承担。

如因甲方原因汇款不及时导致该期欠款,由乙方先行垫付,并可向甲方进行追偿。

第三条本协议生效后,房产产生任何收益、孳息、支出等费用均有双方共同分担或双方共同所有。

第四条如甲乙双方日后涉及房产价值分割,按照甲乙双方各占_________%的份额进行分割。

第五条本协议生效后,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对房产的归属、房产相关债务分担、房产相关收益及孳息等任何涉及该房产的处置事项,如有变更以及解除均需得到双方的书面同意方为有效。

第六条如任何一方有违上述条款、或违背诚实守信原则、或擅自对该房产进行处置而非先行协商的,违约方必须承担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本协议未列明事项双方可以另行补充签订协议,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均可向房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变更登记安排

如甲方有要求,乙方应配合按本合同约定的份额登记在乙方和甲方名下。

第九条房产分割安排

年月日以后,任何一方均有权要求将房产进行分割,分割方式为:双方提出补偿方案,补偿方案最高的取得房产全部所有权,取得房产全部所有权一方向对方支付补偿。

补偿方案要求:指向对方支付的现金,应在1个月内支付补偿全款,房屋剩余房贷与债务由取得房产一方负责偿还。

第十条其它约定

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的约定没有违反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合同约定无效篇七

协议人(甲方):

住址:

协议人(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经自由恋爱,准备依法登记结婚。现根据公平、自由原则,对双方的婚前财产作以下约定,以供婚后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婚前财产

2、于________银行的存款,此款项若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应予以返还;

二、乙方的婚前财产

3、于_________证券交易所股票

4、债权、基金等其他财产性权利;

5、牌号为____________的车。

三、婚前财产归属约定

对上述财产的归属,为个人财产,其具体约定如下:

6、甲、乙双方婚前财产的所有权,归甲、乙各自所有。若发生离婚等原因致婚姻关系终止,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的婚前财产主张所有权。

7、甲、乙双方对各自的婚前财产拥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处分婚的行为进行干涉。

8、甲、乙双方婚前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

四、婚前财产婚后收益约定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分红、利息以及房屋租金等收益的约定:

9、房屋如果出租,其租金分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有剩余,________%归甲方,________%归乙方;如果没有出租用于夫妻双方居住使用。

10、对于各自存款利息分配,归各自所有,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款利息的处分。

11、对于债权、基金等财产性权利产生的收益,双方平均分配。

12、乙方的车用于夫妻双方日常生活代步工具,双方共同使用。

五、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的约定没有违反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合同约定无效篇八

兹因甲乙双方情投意合准备结婚,缔结良缘,并本于互信、互敬、互爱、互谅及共创和谐家庭、美满婚姻之共识下,双方约定对婚前以及婚后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和乙方结婚后,乙方自愿将自己婚前以及婚后的所有财产归甲方一人所有,乙方自动放弃婚后财产处理权,若日后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离婚,乙方无权支配一切财产,均由甲方一人处理及获得。

三,由于乙方工作性质,甲方无法掌握,每日空床费300元。

四,丙方和丁方是此协议的见证人,以证明甲方乙方均是在清醒且完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该协议。

五,此协议由甲乙丙丁四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

六,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男方:

女方:

日期:

合同的约定没有违反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合同约定无效篇九

本文目录
  1. 约定合同
  2. 租赁房屋交付时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
  3. 借款合同提前收贷条款不属于约定解除权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强制性规定的和同无效。税收是国家以法律、行政法 规强制性规定的形式授权实施的行政征收活动。征收项目、纳税义务人(或称纳税人)、税率等均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对出租房屋获取租金所应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出租人,且营业税的计税基数是出租人向承租人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出租人在合同中作上述规定明显有非法转移纳税义务的企图,且有非法降低计税基数逃避纳税的嫌疑,违反了税收征管规定,属无效合同条款。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无效的合同条款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承担他自己应缴的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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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交付时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应当如何进行处理?

在房屋交付过程中,还存在着这样的一种情况,即房屋租赁双方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租赁房屋交付标准,但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时,承租人发现房屋存在着缺陷,并且该缺陷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那么该承租房屋应该如何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限期修复或减少租金。如果该缺陷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如果房屋在交付时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尤其对于商铺等商业性房屋来讲,将会使承租人蒙受损失。因此,当承租人遇到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租赁合同的规定,造成其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时,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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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银行与乙公司于xx年1月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银行借款1000万元,期限为5年;乙公司应于xx年6月底前办妥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否则甲银行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合同签订后,甲银行如约出借款项,但乙公司一直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xx年3月,甲银行将乙公司的信用等级登记为次级,并发函通知乙公司依约终止借款合同。同年5月,甲银行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乙公司立即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乙公司则以借款合同尚未到期、甲银行无权解除合同为由抗辩,请求法院驳回甲银行的诉讼请求。

本案争议焦点为:案涉借款合同关于提前收回贷款的约定是否属于当事人约定解除权的条款。

第一种观点认为,提前收回贷款会产生与行使解除权一样的法律后果,故关于乙公司不办妥抵押手续、甲银行就有权提前收回贷款的条款属于约定解除权的条款;合同解除权应及时行使,否则不利于合同关系的稳定;甲银行享有解除权近两年后才要求解除合同,已超出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应当驳回甲银行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观点认为,借款合同关于提前收回贷款的约定,不属于当事人约定解除权的条款;在甲银行提前收回贷款的条件成就时,其据此诉请要求借款人乙公司提前偿还借款本息,法院应予支持,该诉请不以解除合同为前提。

条款定性,决定着法律思维分析的起点和方向。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审判实践中,准确识别争议条款是否属于约定解除权条款,是正确适用合同解除权规定解决相关纷争的基础和前提,直接影响案件处理结果。

当前越来越多的金融借款合同中包含了特定情形下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的约定,该案因此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就案件处理而言,笔者同意上述第二种观点,除前述理由外,还有以下三点考虑:

1.透过合同法相关法条的表述,可以看出“提前收回贷款(借款)”与“解除合同”在逻辑关系上系不同概念。合同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该条款虽系针对未按约定使用借款的情形,但已可以说明“提前收回借款”与“解除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2.根据相关金融法规,甲银行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支持。《贷款通则》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3.案涉借款合同有关提前收回贷款的条款,其实也可看成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终止条件所作的约定,即相关情形出现时,甲银行有权按照约定,通过提前收回贷款的方式终止借款合同,提前收回贷款。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了合同终止的七种情形,包括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情形等。据此,合同终止是合同解除的上位概念,不应将合同终止等同于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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