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通常包括信息的保密义务、保密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以确保信息的保护。通过以下案例,我们可以更具体地了解保密协议的实施和效果。
用人单位协议书
您好!
感谢贵单位长期以来对化工学院就业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以及对我院毕业生的认可和厚爱。
鉴于两天紧张的招聘工作已结束,本着深化双方交流,长期友好合作的目的,我院特举办答谢晚宴。
诚挚邀请您的光临。
晚宴时间:20xx年月日点。
晚宴地点:
中国矿业大学化工学院。
20xx年月日。
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履行保密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1款、第2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通过以该条的扩张解释,可以适用于企业和员工之间签订的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也就是企业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员工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从而使其性质成为民商事合同。该性质的合同完全由企业与员工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定,不受劳动法上规定的限制,更能体现企业与员工之间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另外,当发生争议时根据民诉法规定的救济方式就可以了,减少了劳动争议仲裁这种前置程序。
但这种民法上保护企业与员工技术秘密在当前的实践中较少,但我个人认为,在现行法律规定上采此种方式没有问题。
3.在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中要约定技术秘密保密费用。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凡有这种约定的,单位应向有关人员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竞业限制条款一般应当包括竞业限制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的期限、补偿费的数额及支付方法、违约责任等内容。但与竞业限制内容相关的技术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或者已不能为本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不具有实用性,或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有足够证据证明该单位未执行国家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受到显失公平待遇以及本单位违反竞业限制条款,不支付或者无正当理由拖欠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自行终止。“该规定对竞业禁止的相关内容作了相对具体的规定,企业应特别注意应特别注意支付补偿费,否则,竞业禁止条款自行终止。关于补偿费的支付标准,现行的规定没有规定。由企业与劳动者自行约定。
该条的主要含义是指在保密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重合时,除了支付劳动报酬外,还须另行支付保密费用。
4.对重要的技术秘密要约定竞业禁止的期限及费用。
如上所述,竞业禁止的期限一般为三年。在此期间,企业支付的保密费用为参照相关国家的立法例,以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离职前一年的报酬总额的二分之一为宜。对此我国法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我的观点是参照上述意见及国外立法例而得出的。
5.要约定违约责任条款。
关于问题二,一般而言,员工在与企业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合同时,少有计价还价的余地,要么签合同,留下;要么不签合同,走人。这可能是员工在签订技术秘密合同时的常态。但是尽管如此,员工在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合同时,还是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合理地约定技术秘密的范围。
如上所述,对技术秘密的范围要根据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只要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技术不应列入技术秘密保密合同技术秘密的范围。这是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2.要求支付保密费用。
不论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保密,还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竞业禁止期限内的的保密,均应要求企业支付保密费用。
3.对竞业禁止的期限尽量要缩短。
如上所述,竞业禁止的期限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为此,在签订含有此条款的保密合同时,尽量争取该期限要短,以利于自己在离开该企业时能够很快找到适合自己的企业工作,又不至于违反保密合同的约定而承担责任。
员工如果认为保密合同对自己不利,又不能通过协商来达到自己的要求,不签订保密合同,离开该企业可能是最好的办法。
附带说明一个问题,即如何确定技术秘密的价值?
技术秘密的法定构成要件之一是具有商业价值,反过来讲,没有商业价值的技术就不是商业秘密。因此,技术秘密具有价值性。技术秘密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其价值性体现为无形资产的价值。对于如何确定技术秘密的价值,或者说是无形资产的价值,作为具有法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可以进行评估。评估的准则是《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财会[2001]1051号)第3条规定:"本准则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孙瑞玺。
《保密协议》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5年内。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违约金 ;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协议书
尊敬的________________用人单位领导:
联合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和省内各高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举办“湖北省届高校毕业生冬季网上供需见面会”,通过数据资源(包括毕业生资源、招聘资源、服务器资源、宽带资源)的互联互通为企业纳贤、毕业生择业提供一条高速公路。
现特邀请贵单位参加,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活动预告。
二、活动目的。
1.专业的平台:用人单位在职会网中拥有一个自己的网上招聘平台,随时随地举办自己的专场供需会,并且可任意参加其他各类网上供需会。
2.专业的团队:能够向用人单位提供精细化、个性化和专业化服务的团队。
3.专业的数据库:真实、有效、及时的毕业生简历库。
三、活动宣传。
1.新浪网、搜狐网、网易、大楚网、荆楚网,全省各大高校网站、论坛同步发布招聘会信息。
2.楚天金报、湖北日报、长江日报、楚天都市报、长江商报、武汉晚报等本地区强势媒体和各高校校报将发布招聘会新闻及招聘信息。
3.湖北电视台、湖北教育频道、湖北经视、武汉电视台科学教育频道等知名媒体将对重点参会单位进行采访报导。
四、活动办法。
本次活动在“职会网上进行,以“科创人才店+省中心人才店+高校人才店”联办供需会的模式进行,“科创人才店”为本次活动的主会场,其他各店为分会场。
科创人才店:科创高新开办的人才店铺,店铺内提供一千多家企业上万个岗位,供求职者自主选择。
省中心人才店: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办的人才店铺,店铺内提供部分知名和大型用人单位。
高校人才店: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办的人才店铺,以本校毕业生为主体的求职者店铺。
五、参会方式。
方式一:用人单位可届时直接在职会网科创人才店或省中心人才店或高校人才店注册参会。
方式三:用人单位向此次活动的主办方科创高新提前报名并在科创人才店中注册,主办方可提前做出宣传和安排,届时参会。
六、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举办的各类各场次网上供需会自20xx年12月1日截止20xx年12月30日止。
七、活动网址。
用人单位协议书
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女|25岁(1991年8月17日)。
居住地:四川。
电话:139*******(手机)。
e-mail:11178755@。
最近工作[8个月]。
公司:xx有限公司。
行业:教育/培训/院校。
职位: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
最高学历。
学历:本科。
专业:市场营销。
学校:四川大学。
自我评价。
性格开朗﹐善于与同事交流沟通﹐能够很好地协调周围人际关系﹐对工作认真负责﹐主动性强。能及时将所学的知识充分运用到工作上﹐并在工作中不断吸取新知识﹑新技能﹑以适应工作不断发展需要。
求职意向。
到岗时间:可随时到岗。
工作性质:全职。
希望行业:教育/培训/院校。
目标地点:四川。
期望月薪:面议/月。
目标职能: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
工作经验。
20xx/3–20xx/11:xx有限公司[8个月]。
所属行业:教育/培训/院校。
策划部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
20xx/4–20xx/1:xx有限公司[9个月]。
所属行业:教育/培训/院校。
策划部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
1.公司小网站lvs负载,,nginx代理的维护,一般性网路故障处理。
2.还负责公司dns授权服务器维护域名的修改和维护。
教育经历。
20xx/8—20xx/6四川大学市场营销本科。
证书。
20xx/12大学英语四级。
语言能力。
英语(良好)听说(良好),读写(良好)。
用人单位协议书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姓名:xxx工作单位:
职务:
姓名:xxx工作单位:
职务: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因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特别授权的,须注明具体权限内容,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等。)。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特别授权的,须注明具体权限内容,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等。)。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保密协议》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乙方因参与甲方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公司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
1、技术信息:___________。
包括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以及有关沟通的数据记录,元件的照片相片等等。
2、经营信息:___________。
3、甲方的交易秘密:___________。
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面谈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4、甲方的管理秘密。
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等。
5、其他。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相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或者乙方在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有关的保密信息。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该公司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___________。
1、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乙方不得未经甲方授权或者许可,以检索、浏览、摘抄、复制、传真、拍照、电子邮件等方式占有、传播、出售、使用或允许他人(包括不该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公司的商业秘密。
4、不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参与甲方关于该公司的工作后,都不得在该公司之商业秘密公开之前向任何人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自办企业)。
5、该公司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始终全部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对公司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请对于该公司的商业秘密所有权。
6、如发现甲方关于该公司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书面报告。
7、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关系终止(包括解除)的,应当办理商业秘密的交接手续,销毁或者交还从甲方及甲方公司获得的一切资料及其复制件,未办理或者未办理完全商业秘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第三条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直至乙方从本公司离职两年为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违反此协议任何条款,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及其他因其擅自使用、披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而得到的收益。如乙方因违约而受有利益,还应将所得利益支付给甲方。
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了其他第三方财产或名誉损失,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须向第三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以上所称的损失赔偿费用还应包括调查费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等。
6、乙方在职期间违反此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签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
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履行保密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
二、对问题的回答。
关于问题一,对于拥有自主技术秘密的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尤其是在与员工签订技术秘密保护合同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全面、恰当、准确地界定技术秘密的范围。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这就是商业秘密的.的法定概念。从该法定概念中可以看出,在我国法上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两种。
通过比较技术秘密的法定构成与商业秘密的法定构成,两者的构成要件基本是一致的,即其一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其二是具有商业价值(或者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其三是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三者缺一不可。换句话说,只有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法定条件,才能构成法律上的技术秘密,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技术秘密。这些构成要件是区分技术秘密与非技术秘密的法定标准。
关于技术秘密的三个构成要件的具体含义,《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没有给出答案。对此《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41号)第2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规定所称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
本规定所称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本规定所称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本规定所称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1][2][3][4]。
《保密协议》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其在工作过程中可能知悉或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双方当事人就乙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具体条款:
第一条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是指 。
第二条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应履行下列保密义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到商业秘密脱密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第五条 乙方必须保守甲方保密信息,在职期间,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保密信息泄露的,甲方可根据规章制度给予乙方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将乙方移送司法行政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乙方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当支付甲方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
第七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公安、工商、知识产权等政府管理部门对乙方侵权行为或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权利。
第九条 本协议若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协议有冲突,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条 本协议的补充和修改必须用书面达成且经双方签署后才能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保密协议
甲方:_________(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_____________(员工姓名)。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均会接触或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保密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操作等方面的软件,产品方案,产品策略,制作方法,客户名单,货源及技术情报,财务资料,供应商、经销商资料,以及乙方依约或依法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等信息。
二、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应为其提供工作所必需的各种信息、资料、设备和软件,以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
三、甲方应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对商业秘密的内容、范围、保密期限等作出规定,以便乙方遵循。
四、乙方同意采取必要及有效的措施,维护其于受雇期间所知悉或持有的商业机密。除职务上的正常、合理使用外,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泄露、告知、交付或转移给甲方(包括甲方之关系企业)以外的第三方,或为自己或第三方使用。
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保证不私自保留、复制和泄露任何商业秘密资料,不在其他公司兼职;保证不私自从外部将任何有侵权可能的信息和资料携人甲方,并擅自使用,否则,乙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离职后1年内,保证不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与甲方竞争;甲方为此支付乙方保密费用元。
六、乙方离职时,应立即将自己所持有的甲方所有的商业秘密资料、软件等物品移交甲方所指定的人员,并办妥相关手续。
七、甲、乙双方均愿严格执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此外,乙方违约的,甲方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八、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密协议
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
鉴于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甲方工作,同时乙方愿意受聘;
鉴于乙方对公司应承担的责任;
鉴于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间,将在其职务工作中做出一些研究及开发结果,并将因业务需要接触到甲方拥有的各项研究、开发结果以及有关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各种商业秘密,这些研究、开发结果以及有关的商业秘密都是属于甲方的财产,对于甲方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
为了维护甲方的商业利益,并明确乙方作为甲方员工所负有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在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信息秘密的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职务开发结果
所谓职务开发结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间,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构想的所有研究及开发结果,包括(但不限于)
1、产品设计、工模具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
4、“乙方利用甲方的设备、资源和有关工作条件进行的创作、研究、开发成果”亦归属甲方。
(二) 商业秘密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内了解到的,或者乙方为履行自己的职务而开发出来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这些类型:
2、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服务项目的信息和资料;
3、甲方现有的或者正在开发之中的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
5、甲方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及经营管理的各种文档、资料及计算机中存储的有关信息;
6、甲方企业内部网上的所有应用系统的个人id文件、帐号名及口令;
7、按照法律和协议,甲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一)乙方同意,自己作出的所有职务开发结果应立即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报告。
(二)乙方认可,任何职务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包括(但不限于)
1、任何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
2、设计图纸、计算机软件、商标设计和标志设计的著作权;
3、对商业秘密的权利,对商品名称和商标的专用权等。
4、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款及第(二)款项下所列明的各项权利。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取得和保持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法律行为,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认甲方的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四)乙方同意在未获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时,决不把有关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书面说明
(三)乙方在此前按照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许诺在一定时期及一定工作领域内不得从事的活动。
此项书面说明为本协议的附件。如因乙方未说明上述各项而产生的一切商业或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间以及聘用终止之后,除非是为了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职务或者执行国家法律的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无论这些商业秘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开发出来的。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及离职后2年内,决不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向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是直接的或间接的)咨询性及顾问性服务,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界聘用。
(一)当聘用期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括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办妥有关手续。
(二)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终止后仍然严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在职期间所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的信息。
乙方声明并保证,接受甲方聘用并签署本协议(包括附件)并没有违反自己曾经签署过的其他合同或者协议。
无论甲方或者乙方,若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一)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_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由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任何部分的修改和无效,不能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保密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鉴于:
1.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正在进行移动数据业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甲乙双方对该项目进行具体研究工作(以下简称“合作”);
4.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经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项目终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2)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4)在不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责任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6)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该种情况发生时,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说明。
7.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8.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接受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作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守约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守约方还有权采取禁令、实际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
四、免责条款
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政策变化等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本协议有效期五年。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七、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页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保密协议_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时,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甲方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所有非公开的规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发的文件;。
(4)甲方重要客户资料、客户统计台帐等客户资料和信息;。
(5)甲方各类统计数据和报表;。
(6)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及现有科研成果、技术秘密;。
(7)乙方在甲方认知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视频、音频、计算机软件以及记录甲方秘密的任何载体等。
1、乙方必须对所有来自甲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2、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3、乙方不能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甲方专有的权利给第三方。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五年内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泄露甲方的秘密,根据泄密造成的损失的大小,需赔偿甲方5万—20万元,严重者甲方可按《刑法》泄密罪追究刑事责任。
1、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2、双方同意,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独立有效至保密期满。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此作出解释。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
盖章:签字:
日期:日期:
《保密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户籍地址: 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 联系方式:
本单位起始工作年限: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甲方排他的享有乙方在履行职务工作过程中创造的任何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创造、技术改进、工具模型、专有技术、专有设计、专利、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管理方法等,甲方可按照甲方制度和法律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奖励或报酬。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履行职务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在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种秘密信息尚未依法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披露此种秘密信息。
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随时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或进行销毁。
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年内有效。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自己或他人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商务活动。
乙方离职之后是否仍应遵循竞业限制的约定,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调查费用和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乙方违约后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无论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保密协议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 ,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 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 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 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 适当所需的。
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 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