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5篇)

时间:2023-11-26 16:37:18 作者:紫薇儿

在制定工作方案时,需要考虑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风险的预防控制。以下是一些工作方案的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在制定工作方案时有所启发和帮助。

年市金融监管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进一步明确我市处非牵头部门及人员配置要求,目前,市级、县级政府已经明确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初步配置xx名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人员,全市xx个乡镇人民政府明确了牵头负责人员xxx人,部分乡镇还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了我市非法集资行政处置体系,有力推动了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

(二)抓好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2021年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的第一年,市xxx始终把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党组理论中心组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对《条例》的内容进行了学习和解读,不断提高职工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政治认识、思想认识,增强对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以及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成为《条例》的宣传者、责任人,全力以赴防抓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各项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制定宣传方案。印发了《2021年xxx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xxx市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5月宣传月”室外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县市区、市处非成员单位要通过开展贯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宣传。从5月1至5日,通过xxx电视台、广播电台在黄金时段播放防范处非公益性广告,累计播放xxx条次。集中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进一步提高处非宣传的覆盖面和参与度,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提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xxxx余份,接受群众咨询xxx人次。三是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我办继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与内容,下更大气力推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人心,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和机会开展公开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甄别能力和防范意识。截止目前,全市共开展“七进”活动xx场次,参与群众达xxxx人次,发放宣传资料xxxx余件,接受群众咨询xxx人次,电视台、电台播放处非公益宣传广告xxxx余次,新闻宣传报道xxxx篇,宣传成效全面凸显。

(四)强化清理排查、专项整治。一是及时对上级交办的风险线索进行核查处置,2021年以来,我办共对省、市两级推送的风险线索进行风险排查,并落实属地县区风险核查处置责任,防止风险线索拖大拖炸,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二是配合做好省外非法集资案件xxx群众的信息登记工作。协助做好工作,通知11名xxx籍参与群众及时进行信息登记核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并做好思想稳控。三是印发《2021年“集资融资”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xx市xxx关于开展金融消费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全面排查和有效化解地方金融领域“集资融资”消费矛盾及信访矛盾纠纷,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特别是“刑转命”案件发生。四是对重点行业领域广告资讯信息、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进行应查尽查,共排查处置了四起风险隐患,发现风险苗头,早预警、早提示、早处置,确保社会稳定。

(五)强化陈案积案督导。多次到公检法部门进行对接,对全市纳入台账的非法集资案陈案积案司法审判情况、资产处置推进情况开展跟踪督导,进一步传导属地处置责任,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加快资产处置的力度和进度。

三是充分利用监测预警机制,适时牵头召开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研判会,对风险苗头隐患及时研判分析,并及时处置。牵头召开了xx次全市金融风险分析研判会议及xxx次专项风险研判会,及时部署下步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确保为xxx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七)强化组织培训。2021年11月10日,以xxx市金融与农特产品营销培训班为契机,邀请省局相关领导到xxx开展《条例》的培训解读,对全市xx名金融及供销系统的干部进行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谨防非法集资向农村集体经济蔓延知识的讲解,进一步提升了干部对《条例》关键因素和重点内容的把握,提高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下一步《条例》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非法集资风险整体平稳可控,非法集资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但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也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局部风险仍在不断积聚,形势依然严峻,工作措施也还存在一些不到位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新发案件与陈案积案处置推进慢并存,追赃挽损效果差,不当获利追缴难。二是专业处非队伍人员力量不足,特别是县区一层难以落实专职处非人员。三是宣传教育普及性、针对性有待加强。四是集资参与群众诉求多元,社会维稳压力较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办将结合现行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各项机制,持续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各项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一)着力强化风险排查与监测预警。加强与各处非各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坚持部门联动,适时开展风险研判,进一步打破信息壁垒,加强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继续加大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力度,做好监测预警,全面摸清全市风险底数,就重大风险苗头及时召开风险研判会,实现风险苗头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及时核查处置上级和群众交办的非法集资风险线索,从源头上切断风险。

(二)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开展,建立正确舆论引导,以提升宣传效果为导向,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推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人心。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为契机,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坚持线上、线下宣传方式,不断扩大宣传教育面,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法律意识。鼓励引导群众对非法集资线索进行举报,举报线索经查实的严格按照《xxx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给予线索举报人奖励。

(三)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社会稳定。一是持续做好非法集资参与群众来访工作。稳控来访群众情绪,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严防重要敏感时间、节点非法集资参与群众进行非访、集访等恶性事件发生。二是积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对接、衔接,积极推进“涉法涉诉”非法集资案件的资产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挽回非法参与群众的损失。

 

彬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

彬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彬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为有效打击和处置各种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求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净化金融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常态治理、打防并举”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预防、打击、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任务目标组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开展宣传教育,排查风险苗头,查处重大案件。全县新发生非法集资案件数量、金额、人数有效控制,重点部位、重点行业不发生重大案件;人民群众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切实提高,社会信用环境有所改善;守住不发生大面积、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依法依规处理非法集资案件,不发生重大信访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三、

工作原则坚持“处置与维稳并重、维稳在先”,“打击与预防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县上统一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设立,谁监督管理;谁核准营业范围,谁条线排查”的原则开展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置。

四、主要任务(一)充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量。组建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机制,特别是要加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构建设,增加人员力量和领导力量,推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入常态化管理轨道。

(二)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职责,积极稳妥做好案件的受理、调查、立案、处置和维稳善后等工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建立信息“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三)建立行业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将日常业务监管与非法集资风险监测相结合,建立完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长效机制。要转变工作职能,创新工作方式,适应市场变化,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增强对行业非法集资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建立行业企业涉嫌非法集资信息披露制度,将违规违法企业信息向社会公示,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完善企业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四)开展集中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在全县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继续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以及涉嫌非法融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加强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计划,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宣传途径、手段,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

(五)持续深入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涉及房地产、农业、林业、典当、民间会社等传统行业,以及股权融资、资本运作、融资性中介等新兴行业。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非法集资情况进行摸排调查。对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要认真梳理、深入调查,并根据集资规模、性质和经营情况,按照“打早、打小”的原则,逐一研究处置方案。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政策界限清晰的,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立即取缔。对有实业和项目支撑、风险可控的企业,要宣传政策、加强引导,督促其规范经营,停止集资行为,妥善化解集资风险。

(六)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群众信访维稳工作。完善非法集资信访预警、现场处置、人性化关怀等机制,加强动态研判,落实维稳措施,避免矛盾激化,引导非法集资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建立与非法集资参与人的沟通渠道,加大政策解释和教育引导工作力度,做好非法集资参与人的稳控工作,努力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建立重点案件、重点上访人员稳控台账,及时掌握动态信息,确保社会稳定。

(七)依法依规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准确把握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慎重立案,多纠少抓,坚持宽严相济,讲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已经立案的要“拔点”,对没有立案的要“灭源”,坚持从源头上治理、从根本上防治。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努力实现同类案件量刑基本均衡。财政部门要保障重大案件侦办、查处经费,严禁挪用涉案资金作为办案经费。

(八)强化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督导问责。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年底前将对全县非法集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敷衍推诿致使本镇办、本行业发生重大非法集资案件或处置不当致使事态扩大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县上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取消单位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五、职责分工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实施,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形成既有分工又相互合作,职责明确、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方针政策及部署,研究部署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建立风险防范、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应急预案,组织排查并依法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协助配合查处上级交办的跨县案件。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组织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进行性质认定,开展非法集资案件的监测、统计及上报工作。

(三)相关部门职责。

1.县人行:协助掌握和提供涉嫌非法集资企业或个人在银行账户、支付结算、外汇等方面的有关线索,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单位、个人的金融资产进行监测,加强对民间金融活动的引导和监管。

2.县委政法委:负责指导和协调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工作,处置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收集和汇总涉及非法集资的信息。

3.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媒体加大对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工作。

4.县公安局: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对非法集资活动单位或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资产,协助、配合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5.县发改局:负责非法集资涉及的产业政策的制定、修正等工作,查处职责。

范围内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

6.县监察局:负责依法调查处理参与非法集资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

8.县住建局、教育局、工业局、商务办、民政局、农牧局、林业局、中小企业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查处本行业、本系统范围内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

9.县工商局:负责对登记注册企业依法监管,依照有关部门认定意见,对登记注册企业非法集资行为予以处罚,调查处理登记注册的投资类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活动。

10.县信访局:负责涉及非法集资的信访信息报送和上访接待工作。

11.县电视台:负责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

13.县法院:负责非法集资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并针对审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

14.县检察院:负责非法集资案件涉案犯罪人员的审查、批捕和起诉工作。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报告精选

一年来,xx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县金融办的正确指导下,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及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更好地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

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重点,维护农村信用社金融债权,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提高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夯实农村金融改革基础,更好地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了xx镇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及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工作领导小组)。

政委:xxx。

组长:xxx。

顾问:xxx、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xxx、xxx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地点设在xx镇财政所。

二、明确目标,细化责任。

(一)明确时间。

分三个阶段:1。宣传发动: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召开好四个会议:镇班子会,镇全体干部职工、各部门负责人、村(居)固补干部、组长,村(居)支两委,户主大会。2。摸底:xx月xx日―xx月xx日,建立台账,分解任务。3。集中清收:xx月xx日―xx月xx日。

(二)明确任务。

全镇到20xx年xx月xx日止需共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240万元,每个责任片60万元清收任务。各片摸清非法集资底子,要求要实、要准。

(三)明确对象。

1、各村(居)委会,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逾期贷款。

2、国家在职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村(居)委会干部、农户、个体户逾期贷款。

3、其他组织及个人逾期贷款。

(四)明确责任。

明确以片为主,采取四个主要领导联片,片长、指导员包片,干部包村,信贷员联村的责任体系。

三、把握政策,做实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

镇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贴标语、出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共悬挂横幅40幅,标语800余条,出动宣传车四次,出宣传栏10期,镇清收办每10天―通报各村(居)、片线清收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大清收力度。

对拖欠贷款公职工员、企事业单位职工按相关法律法规坚决采取了”三停三不”措施,即”停职、停薪、停岗、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对村组干部、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未带头按期偿还的,进行了公开曝光。

(三)加大考核力度。

一是将任务分解到片,与村(居)委会、签订了责任状;二是按实际收回本息金额计算清收手续费,按时拨付。

四、严肃纪律,严格考惩。

(一)坚持四个确保。

确保依法、和谐、高效、阳光清收。

(二)坚持五个统一。

统一政策,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答复、统一管理。

(四)严格奖惩。

1、坚持经费包干:完成任务的按责任状兑现,没完成任务的工作经费减半。

2、把清收及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绩效文明考核,(占10分)并作为年终个人、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在工作中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严禁假公济私,照顾人情,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五)措施有力,效果明显。

为确保任务完成,镇党委、政府想尽了一切办法,尤其是对长期不在家且又有偿还能力的,镇党委、政府积极主动联系,采取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法育人的方法,效果明显。今年xx月份,通过多方了解核实学堂湾村有一大欠账户在惠州创业,他有钱但长期不在家且不愿偿还信用社欠款,并且正准备把全家户口迁到惠州。镇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书记、镇长立刻同县清欠办联系,派出人员赶往惠州,经过三天三夜的努力,他终于答应偿还,共收回本息共计45万元,对清收工作的推进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到xx月xx日止,全镇共清收不良贷款本金139。338万元,利息71。9517万元,本息合计211。2897万元,完成任务比例66。99%,排全县第五。通过地毯式的摸排,全镇没有非法集资现象。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报告精选

为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使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根据县处非办关于印发《xx县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常态化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固处非办〔20xx〕1号)文件部署,我县通过宣传、预警、处置等工作举措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进一步稳定金融秩序。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以“稳金融”促稳定,压缩民间借贷空间。

从近几年非法集资形势看,企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成为非法集资案件的爆发点。长期以来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导致民间借贷盛行。企业由于受市场环境变化、经营不善等影响,资金链一旦断裂,往往形成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我县以“稳金融”来“活血脉”,在扩大信贷投放的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展期、延期还本付息、无还本续贷等方面的措施。其中对小微企业提供过桥续贷资金,5年来共为83户企业提供5。8亿元。确保企业融资渠道的畅通,进一步压缩民间借贷空间生存的空间,促进经济金融稳定,降低非法集资风险。

二、以集中力量促成效,完善协商研判机制。

一是完善常态化研判和处置机制,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信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相互配合,加强协作,内防新的案件爆发,外防私募基金、投资公司等输入性风险。

二是成立了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局派驻专人,定期分析汇总,每周召开碰头会,围绕重点目标任务协调推进。

三、以广泛宣传促警醒,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建立系统化、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实现活动月集中宣传,金融机构网点长期宣传,电视、政府网站、“xx融媒”等渠道定期宣传,实现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村居、进学校,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和常见形式,揭示其欺骗性和风险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年初,县处非办印发《xx县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常态化排查工作方案》(固处非办〔20xx〕1号),由金融监管部门牵头,结合疫情防控,以微信等自媒体宣传为渠道,着力开展和打击不法分子以疫情防控名义实施金融诈骗等活动。县公安局牵头,利用3。15、5。15宣传日开展集中宣传,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向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xx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xx月,县处非办牵头,联合各部门对非法集资开展全年常态化排查工作,对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私募基金、养老服务等多个重点领域328个机构开展排查工作。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活动,接受群众现场咨询300人次、发放宣传册、购物袋、小扇子、笔等宣传物品1800余个。xx月,县委政法委牵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范电信诈骗、非法集资诈骗”宣传活动。xx―xx月份,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向全县手机用户宣传非法集资常见形式和危害性。

四、以摸底排查促预警,推进行业领域清源。

我县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综治(平安建设)目标任务,通过考核、督查、问责等形式推动责任落实。建立防范非法集资网格化管理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一线把关”的原则,履行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职责。

一是严格准入管理。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领域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开展金融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对投资咨询、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行业领域开展摸底排查,对企业名称及营业范围含有投资、资产等字样的企业严格准入管理。20xx年xx月,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17家含有“投资”“财富”“理财管理”等字样的公司进行了排查,其中国有控股4家,民营控股13家。存续12家,异常5家。已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进行简易注销公告2家,已变更经营范围,删除“投资”字样的1家,失联暂时未有效处置3家。

二是开展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非涉稳风险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排查活动,发挥行业主(监)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和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职责,重点关注网络借贷、房地产、养老服务、专业合作社、电子商务等领域,实行名单制管理,建立风险清单,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三是抓好案件处置。对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分类梳理,建立陈案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度,明确处置进度和办结时限,按照“司法结案、无信访、无清退资金”原则,对已经法院判决生效的案件,抓紧做好涉案资产处置和清退工作,着力消化存量风险,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五、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严格落实市处非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强推动我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实现经济金融稳定发展。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切实提高政治意识、思想意识、大局意识,确保非法集资案件无新增,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二是工作手段再加强。在宣传教育上创新形式,总结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分析推送成因,提高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在风险监测上加强预警,坚持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原则,发挥群防群治力量;在案件处置上加快进度,陈案积案抓好化解力度,新增案件加快审理进度。

三是调度考核再严格。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工作调研,加大各成员单位工作调度,加强案件执行力度,严格党政目标考核机制,对工作处置不力的实行严肃问责。

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彩票等向社会募集资金的犯罪活动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及非法金融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未经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等方式向投资者偿还本息或给予回报。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巩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阶段性成果,持续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以下简称“处非工作”)以及金融放贷领域行业清源工作,坚持打防结合、打早打小,推动治理互联网金融乱象工作由点及面,实现对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乱象等全过程的防控和打击,持续净化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重点破解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呈上趋势,力争全市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量、集资金额、参与集资人数3项主要指标排序全部退出全省前八,有效遏制增量。继续深入推进陈案化解攻坚行动,确保全年办结非法集资陈案4件,力争全年办结非法集资陈案5起。

(一)健全体系,强化线上线下监测预警。

1.完善线上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宣城市金融风险监测平台,结合公安经侦应用云平台的非法集资风险企业排查,形成覆盖更广的线上监测预警体系。人行、银保监等部门要组织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强账户资金异动监测,及时报送异常账户信息。

2.加强线下群防群治。各地要严格落实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要求,充分动员网格力量,发挥一线宣传、排查、报告作用,加大对重点楼宇、重点区域排查等常态化排查力度,实现风险监测关口前移。扩大举报奖励覆盖面,提高奖励及时性,进一步发挥举报奖励政策作用。

(二)打防并举,分类化解各类增量风险。

3.严格市场准入。进一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定,严把地方金融领域准入关,对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使用“银行”“保险(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集团公司、自保公司、相互保险组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注:指从事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融资担保”“典当”“征信”“交易所”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金融”“资产管理”“理财”“网贷”“网络借贷”“p2p”“互联网保险”“支付”“外汇(汇兑、结售汇、货币兑换)”“基金管理(注:指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4.加大风险排查。进一步巩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成效,常态化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合工作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围绕商业中心、商务楼宇、科技园区、临街门店商铺等商业聚集区,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联合排查整治,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非法集资信息,重点排查并打击打着“金融创新”旗号,假借“疫情防控”“慈善”“社会众筹”“私募基金”“投资咨询”“养老服务”等名义,以老年人、在校学生、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及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行为。

5.分类化解风险。对监测、排查出的各类风险,建立风险台账,认真核查。分类化解不同类型风险,针对趋势性风险,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预警提示,对较小风险点,要精准快速处置,对重大风险点,要稳妥有序化解,坚持打早打小,全力追赃挽损,坚决遏制新发案件。对跨县市区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牵头县市区要主动履行牵头责任,制定统一化解方案,积极协调推进案件可能涉及的侦办诉讼、善后处置、牵头维稳等工作。协办地认真履行协作义务。

(三)多措并举,有序减少存量风险。

6.持续开展陈案化解。持续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处置攻坚行动,稳妥推进陈案化解,推动涉案人数较少、涉案金额较小案件加快结案。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犯罪,有序化解风险。由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分级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和处置效率,逐案攻克,切实压降陈案数量。

7.全力处置重点案件。推进慧选投资、恒利金融等重点信访案件处置工作。各地要强化领导包保责任制,落实重点案件“一案一策一专班”制度,特别关注案龄5年以上案件,要进一步树立对事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紧迫感,组织精干队伍,排出时间表、作战图,实现挂图作战、强力攻坚,确保尽快结案。

(四)创新宣传,提升处非宣传质效。

8.周密部署宣传月活动。积极利用各类媒介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挥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协会团体、各金融机构、网格员等多方作用,在全市上下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舆论氛围。

9.常态化开展日常宣传。依托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普法宣传、“四送一服”政策宣讲等品牌项目,在重要节点、重点行业领域、针对重点人群,创新利用各类宣传媒介,扩展宣传空间,引导处非宣传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有效延伸宣传“毛细血管”,采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全社会对非法集资的识别、防范和抵制意识。

(五)各司其职,推进综合有效治理。

10.有效推动全链条治理。及时关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出台情况,严格落实金融持牌经营、特许经营原则,切实把好企业准入关。行业主(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着力加强对p2p网络借贷、私募基金、投资理财、养老服务、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监管。推动有关部门落实金融广告监管制度,切断非法金融活动传播途径。推动处非工作由点及面、由端到链,实现对非法集资活动全社会、全行业、全生态链防控打击,将非法集资与社会信用、平安建设等体系建设有机结合,有效震慑非法集资行为。

(六)依法依规,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11.运用法治方式解决信访事项。密切联系群众,主动释法说理、引导安抚、回应诉求,全力争取理解和支持。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针对涉法涉诉案件,推进案件侦办和司法审理,将信访事项解决路径引入法治轨道。

12.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案件侦办公开,统一解释口径,合理引导群众预期。加强群体性集访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妥善做好信访接待。切实落实属地维稳责任,加强负面舆情管控和正面宣传引导,健全应急机制,确保风险隐患不扩大、不蔓延、不上传,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七)重心下移,提升处非队伍素养。

13.加大处非队伍能力建设。推动处非工作重心下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方面切实保障,强化交流培训,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勇于担当、本领过硬的专业处非队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交流处非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一)严格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各地要切实担负起风险化解和维稳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辖区内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做好本辖区内风险排查、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宣传教育和维护稳定等工作。各地要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平安建设考核内容等。

(二)严格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将防控本行业、本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信访维稳、案件侦办和布控、审查逮捕和起诉、案件审判和执行处置、监测预警和宣传教育、行业准入和监管等工作的部门协作力度,加强非法集资风险信息共享,各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落实考评及责任追究。科学制定2021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工作考评细则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考评细则,并将处非工作作为重点考评内容。加强考评结果运用,进一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通过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推动重点问题的解决、重大案件的处置和重点领域风险的防控。对重点案件查办不力、进展不顺的县市区,要及时协调推动并通报,同时报告市政府,对工作不力、重点督办案件处置迟迟没有进展、影响到全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效的责任人,必要时由市处非办提请相关部门予以追责。

按照呼和浩特市处非办印发《呼和浩特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学习周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优势的同时,利用新媒体宣传,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知晓度和法制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范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范围。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内部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工作的对接及信息收集、材料报送等具体工作,同时做好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我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工作的落实完成。

1、继续发挥传统媒体的优势作用,广泛宣传。

为了提高广大市民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的发生,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的媒体作用,通过各类专题、栏目以及公益广告,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宣传力度,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在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台《直通首府》栏目中除了做好日常新闻播出外,从4月16日起,开设了“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普及”专栏,采取字幕+画面的形式,向广大市民普及非法集资特征、表现形式和社会危害等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辨别能力,在全社会营造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栏目共播发相关新闻7条,统计如下:3月27日首府严厉打击传销非法集资旅游欺诈等违法行为、4月16日非法集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月17日保护钱袋子给您支几招、4月18日打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4月19日非法集资犯罪数额是怎么认定的、4月20日远离校园非法集资、4月22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此外,栏目直通多媒体版块还就即将实施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具体到条例中的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当事人以及非法集资的常见形式有哪些等条文规定进行专门解读。同时,栏目还不间断播出防范非法集资警示教育宣传片。

2、运用新媒体宣传矩阵,形成宣传合力。

在新媒体方面,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新媒体近期将推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解读系列。我局通过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等方式发布信息7条,内容包括:【送你6幅画,提高消费防骗意识!】阅读量:5097次、【快告诉家里老人!谨防这些非法集资骗局!】阅读量:7771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口号】阅读量:5.1万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阅读量:2947次等。新媒体各平台总阅读量达到6.7万次。通过漫画、短视频等多种形式用更直观和通俗易懂的画面和影像等媒介载体使宣传更加深入。

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集资行为,明确工作职责,根据省(鲁处非办字【2020】23号)、市(德处非字【2020】1号)、《xx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文件,结合单位实际,定制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文件精神,积极配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安排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加大监测预警、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逐步建立符合我县合作社实际情况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杜绝发生较大规模非法集资案件,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逐步消除非法集资生存土壤。

三、工作原则1.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组织、协调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及时跟进工作进度,检查工作效果,做好统筹谋划、组织协调、督导落实工作。

2.防打结合、打早打小。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警惕性和敏感性,加强防范预警,减小发生概率。坚持打早打小,遏制风险传播,防止引发其他领域特别是金融领域风险发生,将金融风险扼杀在萌芽阶段。

3.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县供销社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加强合作、协同配合,通过上级领导统一协调,调动各方面力量,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四、工作机制(一)引导宣传机制。结合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县供销社要抓好防范和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着重宣传涉及本单位金融风险的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揭示非法集资的本质特征,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

(二)。

责任追究机制。为切实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对各项工作进行责任划分,明确责任人,对各责任人的工作进行考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以实现对防范工作的认真负责,对工作不当、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跟进机制。对所划分的工作,各责任人及时上报工作进度,领导小组对工作及时跟进,检查工作完成的进度和质量,以对出现的问题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xx县供销社2020年8月1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令第737号),切实做好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相关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发挥好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的作用,积极构筑多层次宣传阵地,创新方式提升宣传效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呼伦贝尔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并结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令第737号)(以下简称《处非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监管条例》)《呼伦贝尔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宣传贯彻工作的实施,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积极营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维护我市金融稳定,保护人民切身利益。

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加大对《处非条例》《监管条例》《奖励办法》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熟悉和知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增强“买者自负,风险自担”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鼓励社会公众提供举报线索,形成全社会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揭露犯罪分子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宣传普及金融知识,让广大群众正确识别合法的投资渠道、理财方式与非法集资的本质区别,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一)发挥成员单位作用,积极开展行业宣传。各级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行业主(监)管作用,积极开展行业宣传活动。结合本地区、部门工作实际,围绕《处非条例》《监管条例》《奖励办法》等法规,适时组织开展学习、讲座、培训等活动,通过悬挂标语、张贴海报、制作发放宣传手册和传单、播放公益宣传片、发送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向本行业从业者及参与者宣传普及识别、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相关法律知识,推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二)发挥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作用,强化日常宣传。各旗市区处非办要协调当地金融机构,积极发挥金融机构专业化、网点广的优势,利用电子屏、报纸广播等进行文字或形象宣传;要指导地方金融组织发挥好自身作用,不断提高业务人员业务素质,在办理业务的同时及时向群众讲解正规业务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引导群众正确借贷、理性投资。

(三)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有效开展“零距离”宣传。各旗市区处非办要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法委,开展对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员的日常培训工作,发挥网格员“零距离”接触群众的优势,指导网格员要利用各种入户机会,深入了解每户家庭是否存在非法集资倾向,特别要对老年人群讲解非法集资常见案例、惯用手段,提醒不要轻易将个人银行账号、密码等告知他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上报,将非法集资现象扑灭在萌芽状态;各网格长要充分利用各种微信群平台、“村村响”广播大喇叭等有利条件,在基层进行广泛宣传,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平安呼伦贝尔贡献一份力量。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区、各部门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全年宣传活动。市处非办各成员单位、市级金融机构、各旗市区处非办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地区全年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各地各部门请于3月5日前将宣传方案报送至市处非办。

(二)创新形式,确保实效。市处非办各成员单位每半年要组织1次集中宣传活动,每月要通过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要通过电子屏幕、横幅、海报、展板、折页、宣传单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防范非金融活动的知识,每月不少于3条;旗市区处非办要按照处非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推进“六进”宣讲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夯实基层宣传主阵地,宣传内容及活动每月不少于5条次。

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省(*处非办字【2020】23号)、市(x处非字【2020】1号)、《xx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文件,xx县供销社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现将2020年我社所做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制定方案,完善机制。根据《xx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县供销社深入调查,结合自身实际和现实情况,制定了《xx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用以支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

二、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县社各科室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处置工作的艰巨性,以此切实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压态势,有效防控,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三、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县供销社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利用会议宣传和深入村庄、社区、家属院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儿,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同时加强对单位自身工作人员的教育,通过集中学习,观看防范非法集资的视频资料,交流各自看法和观点,取得良好效果。

同时鼓励群众主动向县供销社和有关部门举报提供非法集资线索。

一年来,县供销社非法集资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无法彻底消除非法集资的可能性。下一步,县供销社将继续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的防范、打击和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及责任制度,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处置预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非法集资情况摸底、整理汇总,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指导思想。

2020年度全镇打击非法集资将于中、省、市、区有关打击非法集资的安排部署为指导,全面健全打击非法集资预防、管理、处置工作机制,集中力量、综合整治、严防严控、标本兼治,坚决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教育和打击整治,确保全镇不出现非法集资现象。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评估、信息预警研判、日常巡查监管、基层防控、快速处置等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及时掌握潜在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快速应对处置,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建立健全疏导并举、防治给合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二)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行为和案件。重点打击涉嫌诈骗组织者、恶意集资中间人和借款人,严厉打击超范围违规经营、虚假广告宣传等行为,彻底整顿涉嫌非法集资、高利贷、违规融资等行为。

(三)依法规范融资服务中介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机构及其关联企业的经营、融资和宣传行为,促进民间借贷规范健康发展。

(四)有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在全镇各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集中梳理清查企业虚假注册、抽逃资金、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以及资产负债能力等,有效整治涉嫌非法集资、高利贷、违规融资等行为,确保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不留死角。

(五)建立基层信息员制度。建立镇、村(社区)、村镇信息员制度,建立社会志愿者、基层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自发参与的防范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非法集资苗头,群防群治,提高对非法集资监测和防范能力。

(六)建立高收益项目举报排查机制。对辖内各类经济活动信息进行监测、跟踪,从中发现、识别和判断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信息和线索。对辖内号称“高回报、高收益”产品开展监测排查,加强风险研判,及时预警提示。

(七)建立重点案件包案机制。按照“一案一组、一案一策”的要求,每个重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都要成立专案组,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到人”,集中办案,限时办结。

(八)健全从速从快处置机制。对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要及时查处,早定性、早处理,加大案件处置力度,快速查实案情,最大程度追索保全资产,依法合规、公平公正清偿,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对煽动群众闹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集资人,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严厉查处。

(九)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综合性宣传。建立健全常态化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村(社区)、进工厂、进家庭,实现广覆盖。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强化社会公众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责任意识。宣传部门要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借助新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整合资源,推动宣传,形成防范非法集资共识。

(十)加大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查处力度。加强对网络、手机短信、电邮特别是各类资金借贷平台的监督管理,防止非法集资通过网络、通信工具传播。加强媒体广告发布的监管,督促媒体落实了广告发布责任,封堵非法集资活动传播渠道。

四、工作责任。

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落实了职责分工;建立镇主体负责制,充分发挥基层主体作用,调动辖内资源,统筹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认真履行一线把关职责,将防控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管。对需要经过市场准入许可的行业领域,由准入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对无需市场准入许可,但有明确主管部门指导、规范和促进的行业领域,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

五、逗硬考核。

为切实有效抓好全镇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决定,将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纳入全年综治工作目标考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取消所在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扣减所在村(社区)干部个人相应考核工资,如发生影响恶劣,触犯法律行为,将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

(一)未将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人未亲自抓。

(二)未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进行摸排,宣传教育。

(三)信息不畅通,发生漏报、迟报、虚报非法集资行为。

(四)对发生非法集资行为上报、处置不力行为。

(五)本单位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和为非法集资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

非法集资是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毒瘤,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狠抓落实了,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报告精选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形势,xx县坚持以“防范化解风险为主,依法稳妥打击为辅”为原则,以增强打击处置措施为抓手,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多措并举、分类推进,推动对非法集资问题的综合治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及社会和谐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突出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将金融风险防控和整治工作作为维护良好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组织领导方面,充分发挥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及金融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打击力度和金融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在机制建立方面,出台了《开展各类交易场所地方性金融机构违规经营行为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xx县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非法集资问题集中摸排与滚动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专项整治等措施,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态势,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突出防范为先,加强规范整顿。

一是开展地方性金融机构违规经营行为集中排查整治活动。组织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人民银行、赣州市银保监分局xx监管组等有关单位,开展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防范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暨开展各类地方性金融机构违规经营行为集中排查整治行动,重点对县内从事投资理财、信息咨询、财富管理、金融服务、交易场所等金融类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通过采取签署远离非法集资承诺书、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资料、粘贴宣传漫画、检查营业执照等方式,对企业进行自律规范教育和防范非法集资政策宣传。本次专项排查活动共现场检查企业10家,发放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资料500余份,粘贴宣传漫画20余份。二是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对县域内数量较多的如保险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排查。经汇总,此次活动共排查保险公司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0家,均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在广告资讯信息排查的同时,不断向公众宣传“买者自担、风险自担”的投资理念,增强宣传效果,引导社会公众提高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三)突出规范发展,严格日常监管。

一是建立了有效的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非法集资活动,调动社区、村居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高效的非法集资监测机制;二是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履行一线把关责任。要求各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的原则,加强对所主管、监管机构和业务的风险排查和行政执法,做到早发现、早预防。三是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监测防控作用。进一步落实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监测预警工作职责,明确主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健全及时高效、应对有力的工作机制,完善线索通报及时应急处置机制。四是加强对县内金融投资公司的监督管理。采取约谈负责人及上门检查的方式,开展非法集资排查和警示工作,督促其合法合规经营,有效的降低非法集资的风险。

(四)突出宣传引导,树立舆论导向。

为进一步加强了对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宣传力度,结合群众生活实际,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一是进社区,开展街头、商场集中宣传。5月15日,县处非办联合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莲花万景城开展了“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累计发放非法集资宣传折页、宣传单1000份,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二是进媒体,开展新闻媒体宣传。在我县电视台黄金时段常年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同时利用我办的微信公众号,介绍非法集资的危害和识别方法,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认识,远离非法集资。三是进学校,开展远离非法集资及校园贷宣传。由xx县处非办牵头,联合xx县教科体局在xx中学、xx职校等学校启动开展以“远离校园贷,青春不负债”为主题抵制“校园贷”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应以学业为重,理性消费,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远离不良网贷。四是实现金融网点宣传全覆盖。要求各营业网点、支行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客户休息区电视滚动播出、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宣传非法集资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及非法集资的危害,提高银行客户正确识别和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目前我县已开集中开展宣传3次,制作宣传横幅4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制作粘贴宣传图画200块,投放公益广告24条,新闻媒体宣传10条,发送宣传短信2450条。

(五)突出风险化解,加快陈案处置。

今年以来,我县积极落实省、市、县关于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稳妥推动重大风险处置,加快消化陈案积案,认真落实三年陈案积案攻坚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攻坚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是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成立由分管县领导任组长的专门工作组,健全与公诉、侦监、案管等部门的内部协作机制,及时获取案件判决信息和执行情况,实现内部配合“零距离”。加强与法院、公安的外部联络,每周通报工作进度,明确责任分工,畅通沟通渠道,不断密切外部协作。二是加快陈案处置进度,持续加大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力度,严格落实“一案一策一专班”、陈案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度措施,制定处置工作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办案时限、处置进度、采取的有效措施、加快处置节奏,重点研究解决信访问题突出的重点案件和发案三年以上善后处置未完结案件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加快办结。三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我县各相关部门积极将维稳要求贯穿于非法集资风险化解和案件处置全过程,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敏感性,注重矛盾源头预防和依法化解,在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做好释法析理、教育疏导、重点人员稳控等工作,防止我县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处置程序,严格督查督办。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大问责力度,抓好各项工作责任和任务的落实。组织各乡镇、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建立健全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发现的非法集资风险提前介入,打早打小,消除风险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邀请金融机构和专家对各乡镇及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增强风险辨别和应对、处置非法集资的能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发挥一线宣传和风险防范作用。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宣传平台和微信、微博等各种新兴载体,开展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非法集资风险警示教育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不断增强宣传警示实效,切实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是科学化解风险。正确处理立案查处与政府监督化解风险的关系,规范工作程序,分类做好群众举报和排查发现涉嫌非法集资问题企业的处置工作。对犯罪嫌疑人消极配合或逃避打击、缺少实体支持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企业,一经确认,硬起手腕,严厉打击,最大限度挽回损失,减轻立案压力。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做到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抓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同时,推进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健全联动监管措施,完善协同监管和相互通报机制,有效打击和取缔非法金融活动,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度“套路贷”“校园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范文

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增量,逐步减少非法集资案件存量,确保全年化解销号非法集资陈案1起,力争全年化解销号非法集资陈案2起。不断完善防范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金融环境。

二、工作原则。

各乡镇政府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本辖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组织协调做好宣传教育、风险防范、预警监测、案件前期处置等相关工作。

(二)行业监管。各行业主(监)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登记、谁负责”和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

(三)依法处置。各乡镇、各行业主(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权限,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依法妥善处置非法集资活动。

(四)维护稳定。坚持积极稳妥、措施得当、稳定为先原则,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和舆情引导工作,全力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线上监测预警,群防群治。

完善线上监测预警体系。县人行、银保监等部门要组织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强账户资金异动监测,及时报送异常账户信息。各乡镇(开发区)严格落实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要求,充分动员网格力量,发挥一线宣传、排查、报告作用,加大对重点楼宇、重点区域排查等常态化排查力度,实现风险监测关口前移。扩大举报奖励覆盖面,提高奖励及时性,进一步发挥举报奖励政策作用。

(二)强化风险排查化解,掌握底数。

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金融”“资产管理”“理财”“网贷”“网络借贷”“p2p”“互联网保险”“支付”“外汇(汇兑、结售汇、货币兑换)”“基金管理(注:指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2.加大风险排查。进一步巩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成效,常态化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合工作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围绕商业中心、商务楼宇、科技园区、临街门店商铺等商业聚集区,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联合排查整治,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非法集资信息,掌握区域内金融风险底数。重点排查并打击打着“金融创新”旗号,假借“疫情防控”“慈善”“社会众筹”“私募基金”“投资咨询”“养老服务”等名义,以老年人、在校学生、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及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行为。

3.分类化解风险。对监测、排查出的各类风险,建立风险台账,认真核查。分类化解不同类型风险,针对趋势性风险,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预警提示,对较小风险点,要精准快速处置,对重大风险点,要稳妥有序化解,坚持打早打小,全力追赃挽损,坚决遏制新发案件。

(三)强化非法集资陈案销号,减少存量。

1.持续开展陈案化解。持续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处置攻坚行动,稳妥推进陈案化解,推动涉案人数较少、涉案金额较小案件加快结案。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犯罪,有序化解风险。

2.全力处置重点案件。各乡镇(开发区)、防处非成员单位要强化职责,落实重点案件“一案一策一专班”制度,特别关注案龄5年以上案件,要进一步树立对事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紧迫感,组织精干队伍,排出时间表、作战图,实现挂图作战、强力攻坚,确保尽快结案。

3.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密切联系群众,主动释法说理、引导安抚、回应诉求,全力争取理解和支持。切实落实属地维稳责任,做好群众疏导教育,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应急能力,严防发生大规模进京集访等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四)强化处非宣传质与效,营造氛围。

1.周密部署宣传月活动。积极利用各类媒介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挥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以及社区网格员等多方作用,在全县上下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舆论氛围。

2.健全常态化宣传机制。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的处非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依托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普法宣传、“四送一服”政策宣讲、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品牌项目,在重要节点、重点行业领域、针对重点人群,通过系统性和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抵制意识。

3.构筑多层次宣传阵地。继续发挥好主流媒体作用,加大在各级媒体上的公益广告投放力度。进一步开拓各类新媒体、移动传媒、户外广告渠道,加强网络空间宣传,有利提升宣传覆盖面。切实加强机关、学习、企业、社区、网点等宣传阵地建设,将“七进”宣传落实到位。

(五)强化全链条综合治理,严格监管。

及时关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出台情况,严格落实金融持牌经营、特许经营原则,切实把好企业准入关。行业主(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着力加强对p2p网络借贷、私募基金、投资理财、养老服务、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监管。推动有关部门落实金融广告监管制度,切断非法金融活动传播途径。推动处非工作由点及面、由端到链,实现对非法集资活动全社会、全行业、全生态链防控打击,将非法集资与社会信用、平安建设等体系建设有机结合,有效震慑非法集资行为。

(六)强化处非队伍建设,提升素养。

提升处非战线干部队伍素质,推动处非工作重心下移,各乡镇人民政府、防处非成员单位要从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方面切实保障,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勇于担当、本领过硬的专业处非干部队伍。加强对处非干部的培训,宣讲政策,交流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开发区)以及防处非成员单位要明确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落实岗位职责,合理保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经费,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令禁止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严厉查处公务人员组织、从事非法集资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便利的行为。

(二)做好部门协作。各乡镇(开发区)以及防处非成员单位既要加强纵向工作部署,又要强化横向联系沟通,有效共享信息,实现工作联动。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风险形势、存在问题和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研究分析,做好情况通报。

市金融监管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精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进一步明确我市处非牵头部门及人员配置要求,目前,市级、县级政府已经明确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初步配置xx名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人员,全市xx个乡镇人民政府明确了牵头负责人员xxx人,部分乡镇还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了我市非法集资行政处置体系,有力推动了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

(二)抓好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2021年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的第一年,市xxx始终把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党组理论中心组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对《条例》的内容进行了学习和解读,不断提高职工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政治认识、思想认识,增强对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以及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成为《条例》的宣传者、责任人,全力以赴防抓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各项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制定宣传方案。印发了《2021年xxx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xxx市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5月宣传月”室外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县市区、市处非成员单位要通过开展贯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宣传。从5月1至5日,通过xxx电视台、广播电台在黄金时段播放防范处非公益性广告,累计播放xxx条次。集中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进一步提高处非宣传的覆盖面和参与度,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提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xxxx余份,接受群众咨询xxx人次。三是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我办继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与内容,下更大气力推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人心,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和机会开展公开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甄别能力和防范意识。截止目前,全市共开展“七进”活动xx场次,参与群众达xxxx人次,发放宣传资料xxxx余件,接受群众咨询xxx人次,电视台、电台播放处非公益宣传广告xxxx余次,新闻宣传报道xxxx篇,宣传成效全面凸显。

(四)强化清理排查、专项整治。一是及时对上级交办的风险线索进行核查处置,2021年以来,我办共对省、市两级推送的风险线索进行风险排查,并落实属地县区风险核查处置责任,防止风险线索拖大拖炸,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二是配合做好省外非法集资案件xxx群众的信息登记工作。协助做好工作,通知11名xxx籍参与群众及时进行信息登记核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并做好思想稳控。三是印发《2021年“集资融资”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xx市xxx关于开展金融消费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的通知》,全面排查和有效化解地方金融领域“集资融资”消费矛盾及信访矛盾纠纷,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特别是“刑转命”案件发生。四是对重点行业领域广告资讯信息、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进行应查尽查,共排查处置了四起风险隐患,发现风险苗头,早预警、早提示、早处置,确保社会稳定。

(五)强化陈案积案督导。多次到公检法部门进行对接,对全市纳入台账的非法集资案陈案积案司法审判情况、资产处置推进情况开展跟踪督导,进一步传导属地处置责任,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加快资产处置的力度和进度。

三是充分利用监测预警机制,适时牵头召开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研判会,对风险苗头隐患及时研判分析,并及时处置。牵头召开了xx次全市金融风险分析研判会议及xxx次专项风险研判会,及时部署下步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确保为xxx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七)强化组织培训。2021年11月10日,以xxx市金融与农特产品营销培训班为契机,邀请省局相关领导到xxx开展《条例》的培训解读,对全市xx名金融及供销系统的干部进行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谨防非法集资向农村集体经济蔓延知识的讲解,进一步提升了干部对《条例》关键因素和重点内容的把握,提高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下一步《条例》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非法集资风险整体平稳可控,非法集资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但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也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局部风险仍在不断积聚,形势依然严峻,工作措施也还存在一些不到位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新发案件与陈案积案处置推进慢并存,追赃挽损效果差,不当获利追缴难。二是专业处非队伍人员力量不足,特别是县区一层难以落实专职处非人员。三是宣传教育普及性、针对性有待加强。四是集资参与群众诉求多元,社会维稳压力较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办将结合现行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各项机制,持续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各项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一)着力强化风险排查与监测预警。加强与各处非各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坚持部门联动,适时开展风险研判,进一步打破信息壁垒,加强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继续加大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力度,做好监测预警,全面摸清全市风险底数,就重大风险苗头及时召开风险研判会,实现风险苗头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及时核查处置上级和群众交办的非法集资风险线索,从源头上切断风险。

(二)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开展,建立正确舆论引导,以提升宣传效果为导向,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推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人心。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为契机,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坚持线上、线下宣传方式,不断扩大宣传教育面,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法律意识。鼓励引导群众对非法集资线索进行举报,举报线索经查实的严格按照《xxx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给予线索举报人奖励。

(三)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社会稳定。一是持续做好非法集资参与群众来访工作。稳控来访群众情绪,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严防重要敏感时间、节点非法集资参与群众进行非访、集访等恶性事件发生。二是积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对接、衔接,积极推进“涉法涉诉”非法集资案件的资产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挽回非法参与群众的损失。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总结报告精选

今年以来,xx经济技术开发区紧紧围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中心工作,采取广泛宣传推动、重点整治排查以及专项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全力营造全方位、多层次、高要求的整治排查和宣传教育声势。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xx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结合开发区机构改革,重新调整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经费纳入预算,保障人员力量和工作经费。根据防范金融风险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通过管委领导定期主持召开工作部署会、出台排查实施方案、开展集中宣传等形式统筹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并将金融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二)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开展监测排查。

区金融办联合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对开发区重点区域红叶大厦、云谷电商产业园、御财大厦、金太阳国际汽车城、二手车市场等开展金融领域放贷风险排查行动,重点查找涉及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和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组采取地毯式摸排方式,对各重点区域现场进行问询、调查、记录,对各企业机构证照、人员、业务等情况进行详细排查,同步进行金融风险防范宣传。经几次实地排查,尚未发现开发区相关重点区域存在金融领域放贷、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和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等。

按照《关于开展小额贷款行业清理工作的通知》(xx金监〔20xx〕15号)和《关于认真做好小额贷款行业清理工作的通知》(xx金函〔20xx〕54号)要求,区金融办召开专题部署会,积极开展小额贷款行业清理工作。对出现存在经营异常的xx市鼎天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和xx市添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约谈,按规定上报市金融监管局取消了鼎天小贷经营试点资格。

区金融办联合市场监管分局对区内13家财富管理公司进行风险排查工作,其中12家公司从未开展过实际经营活动,1家国有控股基金公司正常经营,将此次风险排查发现的联系不上、无经营活动的公司,已移交由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置,上报投资排查工作总结。制定了《xx经济技术开发区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相关责任单位重点对各金融机构、各类院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医院、商业保理公司广告公司等50余家经营主体进行了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和非法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整治,公开举办电话,要求相关人员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三)高度重视案件处置,积极推进陈案结案。xx市安盈融资服务有限公司非法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于2019年4月26日立案,涉及集资金额金额250万元,参与集资人数21人。20xx年xx月xx日开发区公安分局已正式起诉,移交xx区法院院,xx市xx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20xx)皖1502刑初242号刑事判决,20xx年xx月xx经信访办核查无信访记录,开发区处非办将陈案结案报告上报至市处非办。

(四)注重宣传引导,扩大防范金融风险宣传广度。

印发了《致广大市民朋友的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于6月份、10月份开展了防范金融风险的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召开“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动员大会,明确责任分工,到企业、社区、小区发放宣传单页、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条幅、led屏幕循环播放、利用手机短信、微信、qq等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在红叶大厦、云谷电商产业园和区内各金融机构等重点区域将在放置展板,定期更换,长期宣传。组织线上有奖问答和组织参与知识竞赛,扩大群众知晓度;通过到区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大型商超集中宣讲等方式开展宣传。截止目前,发放致广大市民朋友一封信2200余份,利用手机短信发送短信10万余条,制造宣传条幅20余条,发放宣传单页4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10余件。实现区内四个社区、八个行政村宣传全覆盖。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风险隐患、监管难度较大。

我区金融领域虽未发现涉黑涉恶现象,但信息咨询公司、投资管理和车抵房抵贷款中介较多,业务繁杂、规范性差、人员流动性强。相关业务虽未明显违法违规,但存在风险隐患,监管难度较大。

(二)宣传方式过于传统、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区金融办和相关单位虽开展了官网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发送宣传短信、悬挂横幅、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车上路宣传、宣传栏张贴海报、入企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但宣传形式过于传统,不够创新,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防范处置非法集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切实发挥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继续按照已出台的一系列实施方案开展整治排查和宣传,补充人员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各部门综合考核内容。

二是进一步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整治排查和宣传,杜绝形式主义,充分利用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利契机,深挖各领域存在的非法集资问题,最大程度的清除已经暴露以及尚未发现的金融风险隐患,认真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

三是进一步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鉴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推进机制,加以督促推进,将宣传排查工作纳入到全区的日常工作中去,形成全面高效的风险监管体系,确保区内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总结

1.警惕网络非法集资新骗局,高额回报往往是陷阱。

2.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4.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谨防血本无归!

5.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

6.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不要轻信任何关于财富的神话。

7.警惕“校园不良网络贷款”,远离“非法集资”。

8.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谨防血本无归。

9.打击非法集资齐参与,共享社会和谐共受益。

10.打击非法集资,共创和谐社会。

11.别让贪欲蒙蔽双眼,勿信天上掉下馅饼。

12.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14.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后果自负。

乡镇防范非法集资实施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集资行为,明确工作职责,根据省(鲁处非办字【2020】23号)、市(德处非字【2020】1号)、《xx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文件,结合单位实际,定制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文件精神,积极配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安排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加大监测预警、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逐步建立符合我县合作社实际情况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杜绝发生较大规模非法集资案件,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逐步消除非法集资生存土壤。

三、 工作原则1.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组织、协调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及时跟进工作进度,检查工作效果,做好统筹谋划、组织协调、督导落实工作。

2.防打结合、打早打小。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警惕性和敏感性,加强防范预警,减小发生概率。坚持打早打小,遏制风险传播,防止引发其他领域特别是金融领域风险发生,将金融风险扼杀在萌芽阶段。

3.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县供销社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加强合作、协同配合,通过上级领导统一协调,调动各方面力量,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四、工作机制(一)引导宣传机制。结合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县供销社要抓好防范和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着重宣传涉及本单位金融风险的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揭示非法集资的本质特征,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

(二)。

责任追究机制。为切实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对各项工作进行责任划分,明确责任人,对各责任人的工作进行考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以实现对防范工作的认真负责,对工作不当、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跟进机制。对所划分的工作,各责任人及时上报工作进度,领导小组对工作及时跟进,检查工作完成的进度和质量,以对出现的问题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xx县供销社2020年8月12日。

乡镇防范非法集资实施方案范文

2022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决定中对原司法解释中有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定罪处罚标准进行修改完善,明确相关法律适用问题,更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稳定。

此前,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了修改,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提高的同时,也明确了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另外国务院于2021年5月21日也颁布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其中包括了对涉嫌非法集资的转让股权、债权、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形式予以查处。所以,此次非法集资司法解释的修改主要也是为了适应上位法和行政法规的修改而进行的。

结合司法实践,我们认为本次修改有如下亮点值得特别的关注。

1、进一步明确了在提起公诉前这个时间点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甚至不作为犯罪处理。

这一条对于平台公司高管和投资人都是一条好消息,对于平台公司高管来说,只要在提起公诉前努力对平台公司的外债进行追索,就有希望不被作为犯罪进行处理。而对于投资人来说,挽回损失需要平台公司高管的积极配合,这一条规定给了平台高管积极配合的动力,双方配合,挽回损失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实践中,很多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对于有希望完成清退的平台公司,也会对平台高管采取非羁押的强制措施,并且会给一个比较长的处置债权的时间,以便于尽可能的在提起公诉前完成资产的清退,挽回投资人的损失。

另外对于那种全部退赔希望不大的平台公司,也给予平台高管一个较为宽松的悔过情节,即,只要在提起公诉前积极进行退赃退赔的,都可以从轻甚至减轻处罚。此条规定,其实也是意味着司法机关在办理该类案件中,把退赔追赃明确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对待了。在笔者最近办理的诸多非法集资案件来看,多地司法机关明确称只要将在平台公司取得的资金进行退赔的,将有很大希望判处缓刑,情节轻微的也可以直接不予起诉。

这些变化,相比十年前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最早在对非法集资案件的侦办过程中,司法机关往往主要关注的是打击犯罪,经常是一立案便对平台公司进行全部的资产冻结,导致平台公司直接停止运营。而作为平台公司,主要资产主要是债权类资产,如此,这些债权便无人处理,无人索要,慢慢变成一堆烂账,最后即使经过漫长的刑事程序对平台公司给予了刑事处罚,但是此时平台公司的债权类资产也面临债务人跑路,或者是因为法院无法代替平台公司去追债,而平台公司高管均被送进了监狱,导致这些债权无人追索,慢慢都烂掉了。

所以,自2017年开始,我们团队在办理非法集资案件中首创并践行“审前资产处置”的非吸平台一揽子解决方式,不但帮助非吸平台的高管减轻甚至免于刑事处罚,还能够尽量挽回投资人的损失。当时我们的办案方式取得了多家司法机关的认可,并且引起了金融部门和立法部门的关注。

在后续立法修改时,也吸收了我们这种在提起公诉前,对平台的资产、债权、物权先行进行处置后清偿投资人的操作方式,并据此可以对平台公司高管给予减轻甚至免于刑事处罚的方式。

2、提高了非吸案件的入罪底线。

在之前的司法解释中,对非吸案件区分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此次修改后非吸案件不再区分个人和单位犯罪,将定罪幅度直接全部按之前单位犯罪的起点予以入罪。即单独符合100万、150人和50万以上损失这些条件才可以以刑法予以评价。虽然非吸的大案动辄就是几千上亿的资金规模,这个规定对于大的平台没有太大的意义,但是对于笔者之前经历过的那种只吸收了几十万,便被司法机关定罪的案件来说,还是有天壤之别的。当然,本次司法解释也明确了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也就是说,不作为犯罪处理不意味着行为本身不违法,如果符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应当将相关案件移交有关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按照上述条例给予行政处罚。

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总结

为营造春节期间良好的节日氛围,让群众远离非法集资陷阱,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处非联办函[20xx]115号)精神,3月1日上午,县金融办联合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等县处非办成员单位及驻县各银行金融机构在盛乐广场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活动采取现场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播放音频、发放宣传单页等形式大力的向社会公众宣传了非法集资的.概念特征、常见手段、表现形式、揭示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欺骗性和危害性。通过此次的宣传增强和林县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预防能力。

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亲自批示,明确时间节点,由上而下形成了工作合力,将责任分工真真落到实处,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能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我局定于xx月-xx月,在全市社会组织领域集中组织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总体目标。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xx〕4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防范社会组织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持续、深入、有效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培育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主要内容。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部署开展宣传。做好防范社会组织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是加强源头治理,切实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和有效手段之一。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市级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积极部署,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住重点内容开展宣传。一要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群众有效识别非法集资。针对社会服务机构特别是民办教育、养老等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防止有关政策措施被曲解和误读。二要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各地、各单位特别是民办教育机构要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等方式,使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三)针对重点地区和群体加强宣传。一要加强对非法集资高发地区的宣传,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养老院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的宣传力度。二要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学生等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群体的宣传;做好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针对大学生群体加强宣传。

(四)创新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和队伍,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媒介由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要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一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形式,推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工作步骤。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月1日至xx月xxxx日)。

xxxx市民政局印发《xxxx市民政局防范社会组织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全面部署启动全市社会组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市级各社会组织按照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和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xx月1日至xx月xxxx日)。

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市级各社会组织把集中宣传作为工作着力点,开展形式多样、全面覆盖的集中宣传月活动,掀起全市社会组织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新高潮。

(三)总结提高阶段(xx月1日至xx月xxxx日)。

全面分析和总结本次宣传月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宣传积累经验,构建防范打击社会组织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宣传工作常态化。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市级各社会组织在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同时,要将宣传工作与日常防范社会组织非法集资相结合,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全年重点工作,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效果。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市级各社会组织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教育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完善措施建议等内容的工作报告。工作报告、统计表(附后)及报纸、图片、视频等附件于xx月xxxx日前报送xxxx市民政局。

(三)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成立防范社会组织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xxxx副局长任组长,社会组织管理处、养老服务处、社会事务处为成员单位,负责对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组织管理处,负责宣传月活动组织协调和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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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防范非法集资实施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巩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阶段性成果,持续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以下简称“处非工作”)以及金融放贷领域行业清源工作,坚持打防结合、打早打小,推动治理互联网金融乱象工作由点及面,实现对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乱象等全过程的防控和打击,持续净化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重点破解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呈上趋势,力争全市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量、集资金额、参与集资人数3项主要指标排序全部退出全省前八,有效遏制增量。继续深入推进陈案化解攻坚行动,确保全年办结非法集资陈案4件,力争全年办结非法集资陈案5起。

(一)健全体系,强化线上线下监测预警。

1.完善线上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宣城市金融风险监测平台,结合公安经侦应用云平台的非法集资风险企业排查,形成覆盖更广的线上监测预警体系。人行、银保监等部门要组织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强账户资金异动监测,及时报送异常账户信息。

2.加强线下群防群治。各地要严格落实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要求,充分动员网格力量,发挥一线宣传、排查、报告作用,加大对重点楼宇、重点区域排查等常态化排查力度,实现风险监测关口前移。扩大举报奖励覆盖面,提高奖励及时性,进一步发挥举报奖励政策作用。

(二)打防并举,分类化解各类增量风险。

3.严格市场准入。进一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定,严把地方金融领域准入关,对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使用“银行”“保险(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集团公司、自保公司、相互保险组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注:指从事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融资担保”“典当”“征信”“交易所”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金融”“资产管理”“理财”“网贷”“网络借贷”“p2p”“互联网保险”“支付”“外汇(汇兑、结售汇、货币兑换)”“基金管理(注:指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4.加大风险排查。进一步巩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成效,常态化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合工作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围绕商业中心、商务楼宇、科技园区、临街门店商铺等商业聚集区,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联合排查整治,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非法集资信息,重点排查并打击打着“金融创新”旗号,假借“疫情防控”“慈善”“社会众筹”“私募基金”“投资咨询”“养老服务”等名义,以老年人、在校学生、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及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行为。

    5.分类化解风险。对监测、排查出的各类风险,建立风险台账,认真核查。分类化解不同类型风险,针对趋势性风险,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预警提示,对较小风险点,要精准快速处置,对重大风险点,要稳妥有序化解,坚持打早打小,全力追赃挽损,坚决遏制新发案件。对跨县市区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牵头县市区要主动履行牵头责任,制定统一化解方案,积极协调推进案件可能涉及的侦办诉讼、善后处置、牵头维稳等工作。协办地认真履行协作义务。

   (三)多措并举,有序减少存量风险。

6.持续开展陈案化解。持续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处置攻坚行动,稳妥推进陈案化解,推动涉案人数较少、涉案金额较小案件加快结案。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犯罪,有序化解风险。由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分级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和处置效率,逐案攻克,切实压降陈案数量。

7.全力处置重点案件。推进慧选投资、恒利金融等重点信访案件处置工作。各地要强化领导包保责任制,落实重点案件“一案一策一专班”制度,特别关注案龄5年以上案件,要进一步树立对事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紧迫感,组织精干队伍,排出时间表、作战图,实现挂图作战、强力攻坚,确保尽快结案。

(四)创新宣传,提升处非宣传质效。

8.周密部署宣传月活动。积极利用各类媒介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挥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协会团体、各金融机构、网格员等多方作用,在全市上下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舆论氛围。

9.常态化开展日常宣传。依托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普法宣传、“四送一服”政策宣讲等品牌项目,在重要节点、重点行业领域、针对重点人群,创新利用各类宣传媒介,扩展宣传空间,引导处非宣传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有效延伸宣传“毛细血管”,采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全社会对非法集资的识别、防范和抵制意识。

(五)各司其职,推进综合有效治理。

10.有效推动全链条治理。及时关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出台情况,严格落实金融持牌经营、特许经营原则,切实把好企业准入关。行业主(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着力加强对p2p网络借贷、私募基金、投资理财、养老服务、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监管。推动有关部门落实金融广告监管制度,切断非法金融活动传播途径。推动处非工作由点及面、由端到链,实现对非法集资活动全社会、全行业、全生态链防控打击,将非法集资与社会信用、平安建设等体系建设有机结合,有效震慑非法集资行为。

(六)依法依规,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11.运用法治方式解决信访事项。密切联系群众,主动释法说理、引导安抚、回应诉求,全力争取理解和支持。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针对涉法涉诉案件,推进案件侦办和司法审理,将信访事项解决路径引入法治轨道。

12.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案件侦办公开,统一解释口径,合理引导群众预期。加强群体性集访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妥善做好信访接待。切实落实属地维稳责任,加强负面舆情管控和正面宣传引导,健全应急机制,确保风险隐患不扩大、不蔓延、不上传,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七)重心下移,提升处非队伍素养。

13.加大处非队伍能力建设。推动处非工作重心下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方面切实保障,强化交流培训,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勇于担当、本领过硬的专业处非队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交流处非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一)严格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各地要切实担负起风险化解和维稳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辖区内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做好本辖区内风险排查、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宣传教育和维护稳定等工作。各地要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平安建设考核内容等。

(二)严格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将防控本行业、本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信访维稳、案件侦办和布控、审查逮捕和起诉、案件审判和执行处置、监测预警和宣传教育、行业准入和监管等工作的部门协作力度,加强非法集资风险信息共享,各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落实考评及责任追究。科学制定2021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工作考评细则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考评细则,并将处非工作作为重点考评内容。加强考评结果运用,进一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通过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推动重点问题的解决、重大案件的处置和重点领域风险的防控。对重点案件查办不力、进展不顺的县市区,要及时协调推动并通报,同时报告市政府,对工作不力、重点督办案件处置迟迟没有进展、影响到全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效的责任人,必要时由市处非办提请相关部门予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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