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优质15篇)

时间:2023-12-06 08:47:15 作者:笔尘

一个完善的工作方案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还有助于减少工作中的风险,确保工作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这里汇集了一些行业内领先企业的工作方案,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启发。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围绕县委、县政府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全力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现代山水田园城镇示范区的总体战略部署和“xxxx”工作重点。按照《x县监察局关于印发xxxx年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执法监察工作实际,根据《x市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xx年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xxxx年x月x日开始对执法监察工作进行整治,现将前一段执法监察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按照《x县监察局关于印发xxxx年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执法监察工作实际,根据《x市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xx年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局领导非常重视。为了切实抓好此项专项整治工作,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负责具体落实检查工作,成员由药品器械科工作人员组成。同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定了整治的重点,建立健全了监督管理责任制,把整治工作落到了实处。

我局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紧紧围绕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三个环节,针对药品、医疗器械重点品种和药品零售企业比较集中的x镇等重点场镇,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打击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确保用药、用械安全。通过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了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了药品质量安全的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健全了覆盖全县药品质量监管网络。

按照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对药品、医疗器械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正在开展过程中,在专项行动期间,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时上报检查信息,把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我局根据专项整治方案,结合我县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实际,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一手抓打假治劣,一手抓扶优扶强。采取了切实有力措施,把整治工作落在实处。

药品生产企业是我局监管重点,我局坚持每季度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检查一次,监管方式为现场检查、平台监管和上报报表审核三种形式。

一是现场检查:以gmp为依据,检查企业的执行情况,以购进原料和投料为重点,确保生产药品质量。从x月至今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xx人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xx家次,对我县药品生产企业的检查覆盖面达xxx%。检查中发现少数药品生产企业在执行gmp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通过gmp认证的企业在软件资料管理方面还不规范和完善,如一些供货企业相关资料已过期而未重新索取等;二是企业主要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档案资料没有整理归档,有些管理制度还在进一步制定和健全中;三是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较差,生产管理不够规范,有的环节该履行签字手续未签字,软件资料归档不及时等。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通过检查,存在问题的企业均已进行了整改。

二是报表审查:要求生产企业在投料生产时,纸质报表和电子平台相结合,向我局报送生产过程的主要数据(如主要原料的来源及使用情况,生产过程参数,检验结果,入库数量等),监管人员对以上数据进行审核,若发现上报数据有可疑情况(如投料产出比例与处方有出入、检验报告出具时间不符合要求),立即派人员到现场核查。这既可以全面、及时地掌握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情况,又可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消除药品生产的质量安全隐患。同时,对报送数据不真实或现场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情况的企业,将其违法、违规情况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同时报送市食药监局,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则加强防范、重点监管,从而促使企业守法生产,强化诚信意识。

1、是严格遵守执法纪律。一是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x人;二是当场告知检查的理由,并向被检查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三是有违法情形及时查处。

2、是对县内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集中整治。从开展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行动至今,我局对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共出动检查人员xxx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xx家次,出动检查车辆xx台次,收缴并销毁违规广告牌xx个,违规广告宣传单xxx张,对xx家存在问题的药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查处无证经营药品x家,万元。在对我县的x家批发企业的检查中暂未发现有挂靠经营情况。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按照gsp相关要求,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检查,对未严格执行gsp要求的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在随后的复查中,基本达到了整改要求。通过对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连锁企业及门店的质量管理工作。

3、是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x县监察局关于印发xxxx年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x市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xx年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同时,安排部署了本次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使全局干部职工领会本次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提高了认识。二是xxxx年x月xx日,我局在晋原镇十字口进行了宣传,现场发放“药品质量投诉指南”“质量关系你我他”“《药品管理法》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xxxx余份、《食品安全知识》读本xxx余本。三是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每到一个药店或医疗机构,检查人员对当事人都进行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宣传国家在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倡导科学、健康的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观念,宣传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基础用药常识,引导公众从合法渠道获得药品,维护自身健康权益。提高识别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信息的能力,提醒消费者从合法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购药品和医疗器械,以防受骗上当。

4、是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检查。从开展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至今,我局对全县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检查xx家次,其中经营企业x家,使用单位xx家次,在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和医疗器械购进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从无证企业购进医疗器械和药品。但也有少数医疗机构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医疗机构负责人对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思想上不够重视;二是部份人员对购进的医疗器械未向供货方索取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或索取不全;三是部分医疗机构未进行质量验收登记或者登记不全,购货发票未按规定时间保存;四是医疗器械储存不按规定分类存放;五是医疗器械使用后未进行毁形、消毒处理,或未进行销毁登记等。我局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经复查已基本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我局工作的重点,保障广大群众合理用药用械的安全有效是药监部门工作的宗旨,我局将继续把开展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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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散装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文

年度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清市建统电。

[2014]1。

号)、《清远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年工作计划》。

(

清市建统。

[2014]2。

)

和《关于印发。

的通知》(清食药监食市。

[2014]45。

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散装食品经营行为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保障散装食品消费安全为目标,充分发挥新体制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加强对集贸市场、超市、前店后厂食品生产、经营(含餐饮消费环节,以下同)指导,加强散装食品进货来源、进货渠道的调查,完善索证索票制度,加大对散装食品生产、经营的巡查力度,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和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散装食品标签规定的违法行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繁荣稳定的食品市场环境。

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散装食品包括:

1.

前店后厂加工小作坊及其连锁店销售的经过简单包装方便携带的食品(如面包、蛋糕等);

2.

用食品容器盛装,并按重量或体积销售的食品;

3.

大包装进货改小包装销售的食品。

散装食品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

(一)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操作时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

(二)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

(三)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地址等内容。

(四)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涤、消毒、储存和温度调节等设施或设备。

(五)必须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

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米面制品、彭化食品、豆制品、糕点、面包、腌制食品、散装糖果、冷冻食品、食用植物油、熟食制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人流较为集中的消费场所,特别是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前店后厂食品加工小作坊及连锁店、集贸市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为重点场所;以小食品店、小摊点为重点对象。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

4

1

日开始至。

5

20。

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为调查摸底阶段各执法组要结合各自分管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并及时掌握辖区内散装食品经营户的基本情况,为开展专项整治打下基础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让经营者了解《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促进经营户加强自律和整改为集中整治阶段。各执法组要结合分管区域情况,组织人员,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要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二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与各镇(街)政府、食安办、卫生等部门的合作,力争形成合力,共同开展好散装食品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为总结验收阶段。各执法组要对这次开展的散装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认真分析和研究现阶段监管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专项行动情况总结于

5

20。

日前报食品生产流通股。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公司在建项目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切实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消防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和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进一步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取得实效,成立安徽东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

全面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室内装修、外墙节能施工、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内容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2、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5、工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建筑物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7、消防器材状况、灭火器配置情况;

8、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转情况;

9、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10、室内装修材料防火行能情况;

11、建筑材料堆放场地、易燃物品堆放场地情况;

12、焊接等施工现场有无易燃物品的情况;

13、施工人员生活区的防火隔离、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防设备正常使用、电器线路敷设及电器设备运转等情况。

1、自检阶段:要求公司各下属项目部根据以上要求立即对在建工程进行消防安全自检活动,在11月20日前完成自检工作,并形成自检情况书面报告,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部汇总。

2、督查阶段:公司安全生产部将自11月20日至11月21日,根据各项目部自检情况组织专项督查。

(一)各项目部要提高认识,增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普及防火安全知识,使广大民工工提高预防火灾、逃生自救能力。

(二)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把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食用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我局食用盐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食用盐经营行为,按照市局印发的《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强食用盐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成食药发【xxxx】xxx号)的要求,我局开展了xxxx年在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强食用盐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为切实保障新区食用盐质量安全,我局高度重视,在收到市局下发的通知之后,立即将文件转发各镇街,并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食用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新区食用盐再次进行了排查,出动工作人员xx人次,车辆xx辆,检查食品生产单位xx家,食品流通单位xxx家,餐饮单位xxx家。

为确保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多举措保证了活动的顺利开展。一是通过开展定点宣传,印制xxxxx份宣传单向经营户和消费者发放,宣传国家关于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的危害;二是利用市场巡查和文明指数测评检查为契机,对辖区的食盐经营户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户是否落实采购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从正规渠道采购食盐,是否使用亚硝酸盐、工业盐和非食用盐等不符合食盐安全标准的盐产品加工食品等情况。三是对辖区的食品经营户开展了一次证照检查,严格食盐市场准入关,严防劣质盐流入市场,有力的促进了食品经营户的自律意识,保证了广大消费者购买食盐“买得省心”;四是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对食用盐进行含碘量快速检测,告知食品经营者合格碘盐将会呈紫色反应,若没有化学变化则可初步判断为假冒伪劣食盐,并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醒经营者从正规渠道采购盐产品。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每日由所属镇街社区食品网格化管理人员负责食用盐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给各经营业主形成了威慑力,经营业主每日自觉拿出食用盐合格证明等,积极与供货商联系,提供《食盐批发许可证》或《食盐零售许可证》。到目前为止未发现有使用亚硝酸盐、工业盐和非食用盐等不符合食盐安全标准的盐产品加工食品等情况。但检查过程中仍有部分问题,问题如下:

1.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存在进货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不规范或记录不全。

2.证件过期和证件未公示。

3.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不清楚导致少数经营者未办理相关证件。

对存在的问题均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相关商家做好整改工作,确保辖区居民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我局将在此次监督检查基础上,通过广泛宣传,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加强专项行动力度,督促规范安全用盐,确保人民群众用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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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加强xx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等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xx镇严格按照高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开展了以下工作,现总结如下:

20xx年12月27日,xx镇分管食品安全工作副镇长付晓玲同志组织xx镇食安办、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召开专门会议,安排布置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各村、社区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微信方式开展宣传;对辖区内的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农家乐、超市等重点对象建立管理台帐,对重点品种如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奶及奶制品、肉制品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可疑问题及时上报xx镇食安办。

1、xx镇分别在政府门口和xx文化站两处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xx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2、xx镇在各村、社区、场镇人员密集场所张贴了2000张食品安全宣传海报和投诉举报电话。

3、20xx年12月28日xx镇组织辖区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45人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培训会,会上对食品经营者的行业规范、责任做了要求和强调,对食品安全知识进行了系统培训。

xx镇食安办分别于20xx年12月24日,12月26日,12月29日联合xx食药所执法人员、xx街社区、长兴街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对辖区内超市、小食品经营店、农家乐等23家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对“云南三七”店经营的假冒伪劣食品当场进行了查封。

1、目前xx镇外出务工青年居多造成农村留守老人、小孩居多,对假冒伪劣食品的危害性的认识不够,宣传还有待加强。近期将结合春节农民工返乡高峰开展一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宣传活动。

2、xx镇辖区小商店、小餐馆、超市、农家乐多,监督检查还没有全部覆盖,争取在1月底前全部检查整治到位。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大家了解过吗?以下是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范本,提供给大家参考!

根据侯纪发〔2010〕8号文件精神安排,为切实加强全局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机关及全局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从根本上强化干部队伍的政治观念、大局观念、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有力带动交通队伍作风的全面好转,深入凝聚合力,推进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干部队伍中进行一次思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

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这次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17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方针,按照省、临汾市和我三干会议精神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密切联系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着力解决我局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把全局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带领群众开创事业新局面的骨干。

这次专项整治的目标要求是,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全局广大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17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端正思想态度,强化纪律观念,改进工作作风。

重点要在三个方面收到实际成效。

(一)端正思想。

要通过自我剖析,深挖根源,努力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

(二)严肃纪律。

要通过严明纪律,整章立制,促使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队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形成以纪律规范行为、按制度要求办事的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唯我独大、不讲规矩的问题。

(三)改进作风。

要通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增强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队伍抓工作、抓落实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真正形成爱岗敬业、真抓实干、层层负责、共谋发展的新局面。

这次专项整治要注意把握的原则:

(一)密切联系实际。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学习教育、查摆问题、对照检查、逐项整改、完善制度等,都要紧密结合本单位、本股室及其班子、干部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做到实事求是,有的放矢。

(二)立足教育提高。

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17大精神统一班子、干部的思想认识,把学习教育、提高认识同整治思想、严肃纪律、改进作风结合起来,贯穿于整治活动的全过程。

(三)解决突出问题。

坚持把解决存在的问题作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把问题找准、找深、找透,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制定得力改进措施,坚决予以克服纠正。

(四)务求取得实效。

坚持把专项整治与促进工作结合起来,以整治促工作,用发展看整治,确保整治之后,思想有新提高,纪律有严要求,作风有真转变,工作有大成效。

二、集中整顿的方法步骤

这次思想纪律作风整治从2010年3月22日开始,到4月22日结束。

具体分为四个步骤:

第一步,动员部署(2010年3月22日—28日)。

主要任务是召开干部队伍思想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对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全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进行好动员,组织好学习。

学习的内容主要是党的17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省委、临汾市委和侯马市委关于加强思想纪律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及三干会上马彪书记的讲话。

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

通过动员,使全体干部明确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专项整治活动中。

第二步,查找问题(2010年3月28日—4月10日)。

主要任务是认真对照马彪书记在全市三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概括起来大致有十种表现:一是讲话、作报告、写文章不动脑筋,大话、空话、套话连篇,还不时拼出个四六句,不知所云;二是习惯当甩手掌柜,做二传手,层层批转,坐而论道,不干实事;三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飘浮;四是不下基层,不搞调研,上情不明,下情不清,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出了事拍屁股走人,当三拍干部;五是报喜不报忧,专拣好听的说,讲成绩夸夸其谈,讲问题轻描淡写一带而过;六是作风松垮,工作随便,上班一杯茶、一支烟、一个电话聊半天;七是不读书,不学习,上网玩游戏、网上炒股、斗地主、打麻将;八是铺张浪费,贪图享乐,办公室越修越豪华,公务用车超指标,公款吃喝一三五一小聚,二四六一大聚;九是处事圆滑,好人主义,喜欢当“泥瓦匠”,和稀泥、摸光墙,喜欢当“木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是不愿当“铁匠”硬碰硬;十是喜欢当“太平官”,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熬年头,混日子。

以上十种表现是当今社会存在的通病,是腐蚀干部职工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的催化剂,只有通过学习对照检查,加以整改,才能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大兴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作风,脚踏实地、务实干事的作风,勇挑重担、敢于负责的作风,心系群众、为民办事的作风。

为交通营造一个勤政务实、锐意进取、清正廉洁、和谐共享的新气象。

第三步,集中整改(2010年4月11日—4月17日)。

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查找差距,并进行集中整改,彻底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发动和组织本单位干部群众参与进来,对每个班子成员和干部进行畅所欲言的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的意见和提出的问题如实反馈给本人。

在充分准备的基本上,要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全体干部生活会,互相之间开展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纪律观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从思想上、纪律上和作风上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并制定整改方案,突出整改重点,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间,集中进行整改。

通过集中整改,促使全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思想进一步解放、作风进一步改进、纪律进一步严明,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以及影响全局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

第四步,总结提高(2010年4月18日—4月25日)。

主要任务是对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首先,进行自查。

党组织要组织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逐项检查应整改的问题是否整改,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是否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在自查过程中,各单位、各股室要有针对性地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干部思想纪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第二,检查验收。

全局干部队伍思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办公室将组织专门的'检查组,对各单位、各股室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监督评议。

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课,限期整改。

对未能自查自纠的问题一经发现查实,要公开从重予以严肃处理。

全局干部队伍思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办公室将建立问题督办通报制度,及时向群众公开领导班子、各单位、各股室和全体干部整改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全面总结。

整顿结束后,要对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着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表彰一批不同层次的先进典型干部,集中处理一些问题严重的干部,巩固和扩大整顿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和股室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作风纪律整改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干部职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投入到此次整顿活动中去,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并转化为推动交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强大动力。

(二)联系实际,突出重点。

整顿活动要紧密结合各单位和个人实际,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要把群众最为关心、反映最为集中的问题作为重点,有的放矢。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的工作作风、纪律观念、精神面貌要有新的转变和大的改观。

(三)统筹安排,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坚持两手抓,一方面抓好整顿活动的组织开展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另一方面要抓好2010年日常工作的实施和进行,确保整顿活动和日常工作同步进行、同步推进。

(四)严肃纪律、注重实效。

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全面落实各项责任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人和时限,对整改不力、效果不明显、推诿应付的,将严厉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要进一步严肃政治、组织和工作纪律,加大处罚力度,对在整顿活动期间麻木不仁、思想松懈、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工作失误并给单位带来负面影响的,对当事人做出停职、待岗和给予行政处分的处理决定。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按照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川委群组发[2013]30号)和市委、区委开展“四风整治”活动工作要求,为全面深化正风肃纪,扎实推进专项活动开展,确保我镇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认真抓好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委群组发[2013]12号)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扎实开展“‘四风’整治主题年”活动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委群组发[2014]7号)以及区委关于印发《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扎实推进省委、市委部署的“七个着力”,深入开展“七项专项整治”和“两项专项活动”,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

(一)深入开展“七项专项整治”

1. 着力推进科学重建,整治干部缺乏担当意识问题。

整治时限:2014 年6月

(1)严格政治纪律,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就执行,不合意就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2) 严格三个时间节点、 三个开工一批,整治执行不力、 工作不落实的问题。

(3) 严守廉洁底线,整治招投标、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2.着力改进文风会风,深入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问题。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4)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5)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

(6)严格把好发文关,严格遵守文件、简报、研究报告种类、字数、报送方式等规定,坚决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代替“红头”文件。

(7)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厉整治授牌晋级泛滥现象。

(8)切实纠正“一票否决”过多过滥问题。

3.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深入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奢侈浪费和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问题。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9)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按照《雨城区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

(10)严格执行区上制定“三公经费”支出标准,完善经费审核机制。

(11)2013年底前科级以上政府所属部门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

(12)严控公务接待,整治超标准、超范围的问题。

(13)从严控制公车经费开支,整治超标、超编和公车私用的问题。

(14)严格办公用房标准,整治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的问题。

(15)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赠送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的行为。

(16)坚决纠正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坚决纠正招商活动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等行为。

4.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入整治不公开、不透明和“庸懒散、奢吃贪、蛮横硬”及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17)严格执行规范行政许可,整治审批事项假下放的问题。

(18)规范政务公开,整治权力运行不透明的问题。

(19)严肃效能问责,整治“不花钱、不请客、不送礼就不” 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20)突出开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作风集中整治。

(21)突出开展涉及民生重点部门作风集中整治。

(22)坚决整治执法监管中的作风粗暴、职权滥用行为。

(23)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等工作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行为。

(24)深入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绩效管理考核。

(25)集中清理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对“吃空饷”人员一律清退。

(26)坚决纠正征地搬迁、安全生产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强征强拆、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27)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出台“土政策”、限制干扰执法、纵容违规违法生产经营等问题。

(28)坚决纠正侵害涉农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

(29)严格环境保护管理,整治超标排放等污染问题。

(30)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31)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职权滥用插手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

严格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 整治幼儿园、 中小学违规办学、 收费的问题。

5.着力整治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问题。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32)全面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开展专项检查,对隐瞒不报、收多退少、边退边收,以及清退活动结束后个人再持有、收受或使用清退范围内会员卡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33)深入整治接受商业预付卡行为,开展购卡实名登记、非现金购卡、限额发行等各环节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严肃查处未经许可从事多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行为,严肃查处跨业务类型和业务覆盖范围从事多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行为,严肃查处收卡挪用预算资金、利用购卡进行公款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34)严肃开展“会所中的歪风” 专项整治活动,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问题。

6.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各类节庆、论坛泛滥等问题。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35)对实施“三大发展战略”、灾后恢复重建、“十项民生工程”等开展专项检查,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

(36)坚决制止盲目“造城”之风,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

7.着力对从严管理干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整治时限:2014年6月

(37)加强干部执行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干部人事制度等监督检查,强化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管理。

(38)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整治不愿负责、不敢作为,听不得不同意见、容不下他人,心浮气躁、作风漂浮,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贪图享受、吃喝玩乐等问题。

(39)严肃查处违规选人用人行为,整治不正之风。

(二)深入开展“两项专项活动”

1.集中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组织机关干部集中走访基层听民意、解民难,集中化解一批矛盾纠纷特别是信访积案,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

活动时限:20xx年3月

二、工作措施

(一)细化工作方案。

各班子成员要继续按照正风肃纪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与所分管联系有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细化措施分工,规定整治时限。

(二)加强问题排查。

在前期梳理排查群众信访、案件线索、巡视监督、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主动将各方面、各类型、各行业突出问题纳入整治任务,明确整治重点和难点,使专项整治工作有的放矢。

(三)查处典型案件。

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持有案必查、歪风必刹。

对发现的典型,严格依纪依法进行查处;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快查严办重处。

选择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适时对外曝光,以示警戒和震慑。

(四)加强教育引导。

继续加强对中央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和有关文件制度精神的宣传普及,继续深入开展法纪教育、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通过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形成强大的舆论和工作氛围。

(五)注重建章立制。

在整治突出问题同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修订完善在联系群众、科学决策、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管理、楼堂馆所建设管理、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切实堵塞漏洞,推动形成从源头上防治“四风”的长效机制。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专项整治工作在碧峰峡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实施专项整治活动。

各支部要把专项整治、专项活动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

全镇要将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活动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与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相衔接,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相结合,紧扣教育实践活动各项目标任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切实保证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指导。

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督导组要对专项整治工作全程跟进,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对策。

要明确政策依据,把握政策界限,规范操作方法,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预见性、科学性。

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确保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根据建设部等八部委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要求,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及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问题为出发点,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各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围绕房地产项目审批、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严厉查处房地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使我区房地产市场朝着更加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达到整顿规范与健康发展并重。进一步完善审批制度,按照规范标准、简化程序、透明公开的原则,建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高效廉洁的行政管理体系。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建立培育规范运作、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企业信用体系,实现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三、整治内容。

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

(一)依法查处房地产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违法不究以及在行政许可中的索贿受贿等行为。

(二)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非法占地、私下协议圈占使用集体土地,在集体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囤积土地,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未按规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违法强制拆迁,不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擅自变更规划内容,抽逃注册资本金等行为。

(三)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交易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批准的范围预售房屋,擅自出租、出售公共部位、配套设施牟利,未办理前期物业招投标手续和按规定预留物业管理用房,不按规定办理物业管理资料交接,发布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诱导欺骗消费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标价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合同欺诈,偷逃税等行为。

(四)依法查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未申领营业执照、未按规定备案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发布虚假或不实信息骗取中介费、看房费、吃差价,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中介注册证、资格证,任意抬高或压低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参与炒房,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等行为。

(五)依法查处房地产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无资质从事物业管理,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用途等行为。

(六)对我区房地产项目的注册登记、纳税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开发企业是否在我区注册,是否单独办理税务登记,是否在我区纳税(包括企业所得税)等情况。

为切实做好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崂山国土分局、崂山规划分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城管局、区拆迁局、崂山国税局、崂山地税分局、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工商分局、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局长于兴慧担任召集人,以上各部门有关领导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城市规划建设局,于兴慧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按照审批权限与责任挂钩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如下:

区城市规划建设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提出专项整治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负责组织查处建设、预售、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崂山国土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取得情况进行清理检查;负责查处土地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崂山规划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对全区在建项目规划审批执行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协助认定规划审批、变更等方面的有关问题。

区财政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对我区房地产项目的注册登记、纳税情况进行排查。

区审计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依法对排查中发现问题的国有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对审计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构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区监察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房地产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区城管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负责查处物业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青岛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的规定,将物业管理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市政管线违法接入行为依法提交执法部门查处。

区拆迁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负责查处违法拆迁等行为。

崂山国税局、地税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检查完善房地产税收政策落实和税收征管措施的建立情况;检查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执行和纳税申报情况,负责查处房地产企业偷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崂山工商分局: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负责查处房地产企业发布违法广告、合同欺诈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会同区城市规划建设局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参加由联席会议组织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健全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完善长效机制。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5月1日——5月15日)。

1.全面部署相关工作,制定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内容、要求,落实相关部门职责。

2.分别召开由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消费者和新闻媒体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3.开通举报、投诉热线,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实施检查阶段(xx年5月16日——8月31日)。

1.5月16日——6月30日,自查阶段。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相关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围绕专项整治的重点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结束后,于6月25日之前,各相关管理部门将书面自查报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表(开发企业)》(附件4)并附书面自查报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及财源建设办公室(区财政局);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填写《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表(中介机构)》(附件5、6)并附书面自查报告分别上报区建设局及区城管局。

各相关主管部门、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根据自查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工作。

2.7月1日——7月31日,检查阶段。在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相关主管部门针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进行处罚。

3.8月1日——8月31日,抽查阶段。由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群众集中投诉举报的相关管理部门、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管理企业。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汇总、总结阶段。(9月1日——12月31日)。

1.9月1日前,各相关管理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连同依法查处的典型案例,形成书面报告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9月5日前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把检查情况及各职能部门查处的典型案例以书面形式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2.9月——10月,迎接省、市有关部门的联合检查。

3.11月——12月,迎接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抽查。

(四)巩固阶段。(2—3月)。

重点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各部门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强化管理,着力增加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有效供给,稳定住房价格,进一步完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六、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去年全市开展的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中,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并对部分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虽然我区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不规范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并未彻底解决,企业违规经营行为依然时有发生,房地产市场秩序仍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立足工作实际,把思想统一到八部委《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精神上来,高度重视并扎实推进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二)精心部署,密切配合。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政府工作的多个方面及各部门,各相关管理部门要按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部门的责任目标进行了分解(附件2),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责任目标,各负其责,建立信息共享、情况互动、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防止产生管理、查处上的漏洞。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受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部门之间通报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均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受理单位负责记录并填写《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件)转办单》(附件3),转相关管理部门处理。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请求,经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决定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半月召开一次碰头会,对在排查和群众举报投诉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这次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一方面要按照实施方案所明确的整治范围,全面开展检查,要查实、查细、查全,不能出现漏项。另一方面要突出重点,对相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查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点查处违法占地,擅自变更规划内容、改变规划方案,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及违规预售等行为,对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重点查处参与炒房、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通过普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达到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的效果,切忌流于形式,走过场。

(四)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惩处并予以曝光,真正起到警示作用。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要深刻剖析,认真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对策。要加强对相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廉政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市场行为。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依法开发、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凡经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一律作为不良记录记入该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1.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部门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2.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责任分解表;

3.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投诉举报(件)转办单;

4.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表(开发企业);

5.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表(中介机构)。

6.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表(物业管理企业)。

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师德师风学习活动的全面推进,我校成立了以为组长、为副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的师德师风学习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并对领导小组成员各自职责做出了明确的分工,做到了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为全面完成师德师风教育学习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教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同时更影响着学生的'成长;

要提高教师素质,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加强学习。我校及时召开了师德师风整治活动动员大会,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内容。深刻分析了学校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这次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的目的及意义,在广大教职工中营造“增强学习意识,提高素质能力”的学习氛围,引导教师争做学生学习的引路人,增强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为确保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我校结合实际,将在全校教师中开展“七个一”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即:举办一期师德师风集中培训班、召开一次师德师风学习心得交流研讨会、组织一次师德师风理论水平测试、记好一本师德师风学习笔记、开展一次“我心中最美教师”征文比赛、撰写一篇师德师风体会文章、举行一次教师集体家访活动(教师携带预先准备的调查问卷,收集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对我县当前教育存在问题的意见)。以此来丰富和拓展活动内涵,增强活动实效。

学校领导深入教师一线,带头对照检查,分析评议自身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全体教职工逐人评议,剖析材料能触及问题的本质,做到了对存在的问题不遮遮掩掩,善于揭丑亮短,重点剖析了师德师风方面的问题,剖析原因深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职工都明确了自身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努力和改进的方向。

“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厅系统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站决定开展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关于机关党建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来x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中国******何。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解决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基层基础建设标准不高、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深、保障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压实党建责任;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质量;进一步夯实党建基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找准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点、切入点、关键点,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互促;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保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整治内容。

对标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一)学习不扎实、不深入。重点整治学习************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来x重要讲话精神不扎实、不深入,对应知应会内容掌握不全面、不系统。

(二)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党建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落实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落实打折扣,被动应付,对党务工作不熟悉、不会抓,精力投入少,当“挂名书记”的问题。

(三)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落实不到位,未按期召开或召开次数不够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执行不到位,以行政会、业务会代替支委会、党员大会,以业务工作代替主题党日活动,以日常学习、工作安排代替上党课等问题;组织生活会程序不到位、记录不规范,时间和效果得不到保障,批评和自我相互批评不深不实、不痛不痒,奉行“好人主义”等问题;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制度要求不到位的问题;组织生活形式单一、内容简单枯燥,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等问题。

(四)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重点整治党员学习教育习惯于学文件、听报告,方式方法传统单一,缺乏创新意识和手段,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的问题;对党员党章党纪党规以及政治理论等日常教育不重视,对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强国”“纪律讲堂”“道德讲堂”“周五学习日”等平台载体的学习推动不力,开展学习教育不认真、不扎实,致使党员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宗旨意识、责任担当、表率作用弱化的问题;党员自主学习不主动、不自觉,党员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够的问题。

(五)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重点整治对“抓党建促发展”的思想认识不高、理念思路不清、办法措施不多的问题;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深,未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的问题;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脱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没有形成党的建设引领事业发展良性互动的问题等。

(六)保障制度机制不健全问题。重点整治对党务干部的工作条件、业务培训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不力的问题;党务干部身兼数职、专职不专责等问题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自查及整治自xxx年7月开始至12月基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深入查摆阶段(xxxx年8月底前完成)。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实际制定整改台帐,有针对性地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进度时限、工作要求,建立整改台帐。

(二)整改落实阶段(xxxx年10月底前完成)。要按照“整改一批销号一批,销号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认真对照查摆问题,逐一整改销号,立查立改,即知即改;一时解决不了的,盯住不放,明确阶段目标,持续整改;对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要专门说明原因,明确进一步整改的措施和时限,确保整改全面深入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三)建章立制阶段(xxxx年11月底前完成)。要及时总结提炼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细化完善常态化措施,完善制度措施。

(四)总结提高阶段(xxxx年12月底前完成)。认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查缺补差,建立长效机制。对制度缺失的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深刻理解“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整改时限,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位,实行挂图作战、集中攻坚、盘点销号,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统筹。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来x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持续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与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谋划,同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三)典型引领。要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强先进典型的培育和挖掘,率先推出一批在整治工作中立得住、走在前的先进个人,为其他党员跟进、对标规范树立样板。要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宣传整治工作的先进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按照省级政府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扎实有效地开展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过近一年半的科学监管和大力整治,各项整治目标正扎实有序向纵深推进,全市药品市场秩序有了进一步好转,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全市药品安全状况稳中趋好,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工作部署。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时将省卫生厅、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食药监办[]23号)和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作好汇报,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市政府舒建勋副市长就抓好我市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确定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委员会牵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并多次听取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汇报,委托丁香根副主任召集市药监、卫生、工商、经贸、公安五部门负责人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办于10月26日以宜府办字[2012]116号文正式转发市药监等五部门联合制定的《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根据省六部门赣食药监办[2012]28号文件精神,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委员会及时下发了《关于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明确成立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对市直五部门的任务进行分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先后召开多次联席会议,认真分析全市药品安全工作形势,就落实省直六部门、市政府文件精神,建立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抓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纷纷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动员会议,印发实施方案,对辖区内监管相对人划分片区,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各项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更是将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全市系统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分解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成立了冷社联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得力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实行市局领导分片督察制、科室分工包干制和县(市、区)局属地监管责任制,全面落实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同时认真履行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汇总工作信息,推动了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我们坚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发动人民群众和社会群体的关注和参与热情,发挥涉药械单位市场主体的作用,组织涉药械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为专项整治的深入开展奠定扎实基础。一是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业服务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发送征求意见函、调查问卷等形式,向社会各界虚心征求意见和建议,介绍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各相关监管部门职能划分以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措施与成效等情况,调动其关注和支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热情。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对药品整治工作重要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公众合理用药知识,报道工作动态,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据初步统计,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38700万份、张贴海报85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2800余条,在县以上媒体发布宣传稿件67篇,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督促涉药械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全市辖区内920家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对本企业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药械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地查摆,自觉地从硬件、软件两个方面进行整改,100多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大中型民营医院对药械的保管养护工作更加重视,各项制度也逐步健全,各项养护设施设备也在逐步改善。

三、突出整治重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在确保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覆盖所有涉药械单位的基础上,我市突出整治重点,确定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和重点行为,即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位为重点区域,以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大型零售药店,医疗器械生产、专营企业,县以上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为重点对象,以生物制剂、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兴奋的剂、特殊药品和基本药物等7大类药品和骨科植入物、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等高风险器械产品为重点品种,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相结合,着力解决药械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中突出问题,建立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在生产环节,开展非注射剂类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建立企业生产工艺和处方资料数据库。对全市15家药品生产企业和2家药包材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重点检查生产工艺执行、关键岗位、原辅料的购进与投料、原辅料和成品的检验等环节,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7份,立案查处3家企业。探索建立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与驻厂监督员协作的工作机制,共计实施了驻厂监督检查412人次,派驻天数为435天,并建立了驻厂监督检查工作日志。对全市9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加强了对侨明医疗器械公司生产一次性输注器具的现场检查。

二是在流通环节,对药品经营企业执行gsp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全市共跟踪检查药品批发企业23家,飞行检查药品零售企业637家,对69家存在严重违法问题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注销了5家非法人药品批发企业。开展药品经营企业换证、认证工作,全市共有23家批发企业和436家零售企业完成了gsp认证和换证。药监、工商、广电等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全市共监测药品、医疗器械广告240多件次,查处违法药品广告案件17起,对违法广告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采取了强制下架、暂停销售的措施,促进了全市药品广告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三是在使用环节,药监、卫生部门联合对各级医疗机构药械采购、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强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共同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卫生部门以规范临床用药为重点,抓好用药培训,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用药行为,促进安全合理用药。加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力度,全市共上报adr报表2852份、药物滥用报表134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表261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水平和安全预警能力有所提高。

四是药监联合卫生、公安等部门开展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专项整治,从今年4月份起,利用1个月的时间,对全市辖区内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共1325人次,检查企业627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4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起,促进了全市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进一步规范。

四、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大案要案。自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针对药品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先后组织开展了重大节假日期间药械市场专项检查、特殊药品专项检查、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光明.微笑”工程药械专项检查、防治甲型流感药械专项检查、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着力破解药械市场热点难点问题。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先后组织督查组赴9个县(市、区)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督导县(市、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形成了专项整治强大合力。高安市对全市疫苗管理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对疫苗采购索证不全、冷链运输不规范的问题作了限期整改。上高县开展了12次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检查违法广告药品及保健品102种。全市继续保持打假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各种药械违法行为。据统计,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6189人次,立案查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案件581件,案件总值121.9万元,罚没款到位金额211.27万元,有效遏制了违法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行为,进一步整顿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查处的大案子,主要有海尔思药业有限公司销售未标明有效期抗宫炎片案,案值17.955万元,到位罚没款17.955万元;禹欣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小柴胡颗粒案,案值1.751万元,到位罚没款3.5万元;江南医药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复方丹参片案,案值0.384万元,到位罚没款1.536万元。加大了对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许可事项、现场管理、进货渠道、产品质量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8个单位给予9万多元罚款的严厉处罚,进一步整治了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五、优化政务环境,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市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坚持整治规范与服务发展并重,坚持一手抓整治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一手抓优化政务环境、服务医药产业发展。一方面,通过严格监管,打假治劣,规范秩序,为医药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并实施依法保护重点品牌战略,严厉打击假冒我市医药企业品牌药品的违法行为,维护我市企业合法权益和产品品牌,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市政府及时出台医药产业调整和技术创新措施,工信委等部门制定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优化政务环境,推动医药产业快速发展。市直相关部门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辟医药产业投资创业绿色通道,为全市医药企业提供了高效政务服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更是充分发挥本部门在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加强对医药企业的咨询服务和培训指导,指导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后劲,引导和扶持重点企业加快发展。同时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继20成功引进3个医药产业项目之后,今年又与市卫生局联合引进了佑美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投资10亿人民币的重大医药项目。据初步统计,1-10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医药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9.08亿元,同比增长30.45%,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比重的7.54%;实现利税9.4亿元,同比增长33.36%,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比重的8.44%。

六、抓好巩固提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我们坚持将巩固提高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贯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全过程,对专项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提炼和完善,形成制度和规定,建立药品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健全部门联合检查机制,提高联合执法水平。药监与工商、广电等部门密切配合,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器械广告;并与卫生部门通力合作,联合加强对合理用药及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宣传及实施。药监、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专项整治,确保了对易制毒药品的监管到位。二是完善药械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日常监管的有效性。在保证对辖区内药械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的基础上,关注药品安全风险、企业诚信状况,按照产品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的原则,强化监管,做到对高风险、有不良记录、投诉举报多和信用等级低的药械企业加大飞行检查频次,对其他企业适当减少检查频次。三是健全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了《市药品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有关药品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加强事故信息报送工作,分环节、分领域组织开展突发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培训,完善相关部门应急处置规定。四是加强药械动态监控系统建设,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利用市电信公司技术、人员、网络等优势,与市电信公司签定协议,在全市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安装动态监控设施,继续完善药械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电子监管网,加强网络运行、维护管理以及异常流向监控,发挥其特殊药品异常流向预警和普通药品溯源等重要功能。探索建立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完善安全监管信息采集和沟通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尽管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不少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主要是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工作不够深入,监督检查和严格执法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为契机,认真贯彻省督查组的工作要求,查漏补缺,改进不足,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继续深入推进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整治工作。

一是继续落实专项整治责任。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有效落实药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如期完成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

二是继续健全部门协作机制。主动协调、密切联系药品监管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完善联系会议制度,形成整治合力,推动药品广告监管,通过邮寄、互联网等渠道销售药品,医疗机构药品监管等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

三是继续加大稽查办案力度。针对药品市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法行为,积极探索稽查打假的新领域、新手段、新途径,集中查处一批案件,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做好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按照市局《转发省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的通知》精神要求,我局进行了全面检查和严格执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召开了专题工作会。会上认真学习市局关于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充分领会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文件精神实质,明确目标、任务、要求,要与当前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日常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检查,着力规范,积极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成效。

二是制定了翔实的工作方案。根据市局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食实际,全面分析了当前辖区内药品市场动态,药店经营非药品动态,市场监管非药品的重点、难点、薄弱点,从而制定并印发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的通知》。方案的制定切实可行,为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保障。召集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城区各医疗机构负责人集中宣传整治内容,提高认识,自觉清查非药品冒充药品情况。

三是营造了良好氛围。近期我局把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每到涉药单位现场宣传法律法规和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他们必须审查和索取供货企业资质,并建立进货台帐,与药品分开陈列,非药品标识醒目。对在检查中发现经营非药品欠管理规范者,均书面通知责令整改到位。通过现场检查和督促,进一步提升了药品经营质量水平,规范了经营非药品行为,营造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四是取得了显著成绩。此次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我局认真按照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对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全面检查。截止目前,共立案7起,罚款114600元,下架停售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活着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的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类似的非药品5种,900盒,货值金额3000元。

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做好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按照市局《转发省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的通知》精神要求,我局进行了全面检查和严格执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召开了专题工作会。会上认真学习市局关于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充分领会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文件精神实质,明确目标、任务、要求,要与当前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日常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检查,着力规范,积极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成效。

二是制定了翔实的工作方案。根据市局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全面分析了当前辖区内药品市场动态,药店经营非药品动态,市场监管非药品的重点、难点、薄弱点,从而制定并印发了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的通知》。方案的制定切实可行,为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保障。召集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城区各医疗机构负责人集中宣传整治内容,提高认识,自觉清查非药品冒充药品情况。

三是营造了良好氛围。近期我局把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每到涉药单位现场宣传法律法规和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他们必须审查和索取供货企业资质,并建立进货台帐,与药品分开陈列,非药品标识醒目。对在检查中发现经营非药品欠管理规范者,均书面通知责令整改到位。通过现场检查和督促,进一步提升了药品经营质量水平,规范了经营非药品行为,营造了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四是取得了显著成绩。此次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我局认真按照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对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全面检查。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46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收到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自查材料28份,查出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品种11个,其中标示为食品4个,标示为化妆品的1个,标示为健用字的6个,目前已经发出协查函进行协查。

“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精神,根据《中共垫江县委办公室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垫江委办发〔2020〕15号)要求,为全面做好“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强部门协作,压实乡镇(街道)责任,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整治目标。

按照属地、属事主体责任原则,摸底排查“散乱污”企业情况,按照“三个一批”(入园发展一批、整治规范一批、关停取缔一批)总体思路,依法依规开展“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工作,2020年11月10日前,制定“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11月30日前,开展“散乱污”企业摸底排查工作,建立整治清单台账。2022年12月20日前,按时序分步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

三、

整治措施。

(一)积极主动,解决清理整治不力。

入园发展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环评等要求的企业,指导帮扶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一批。

整治规范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城乡规划及土地利用、保护地等要求的,但不能入驻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的企业,且污染物排放量小的,可通过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技术升级改造,建设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实现污染物有效收集处理和稳定达标排放的,就近就地规范达标整治保留一批。

关停取缔一批。对既不符合进入园区发展,又不符合整治规范,且手续不全、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整治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关停取缔一批。

(二)摸底排查,建立整治清单台账。

依法应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而未安装或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的工业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并结合信访举报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摸清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底数,建立整治清单台账。

(三)加强督查,巩固问题整治成果。

1.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现生产经营所在地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以及长期污染环境的工业企业,经过整治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符合产业政策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科学规划,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同时,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责令上述企业停产,完成原有厂区拆迁和场地修复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依法责令上述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程序补办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3.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的标准,依法完成取缔及场地修复等工作。

各乡镇(街道)加强“散乱污”企业日常排查,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

5.认真落实乡镇(街道)的属地责任和相关县级部门(单位)的属事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进度滞后及敷衍整治、表面整治、假装整治和搞“一刀切”的,视情节采取函告、约谈、考核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四、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属地责任。

对需要阶段推进的,限时整治到位,坚决防止整治“一刀切”。

(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指导督促乡镇(街道)依法依规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

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符合环评、排污许可等条件的,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入园发展一批”的园外分散企业,指导督促企业按时推进入园发展;

对符合在原址保留整治规范的企业,按照“整治规范一批”的要求,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采矿企业环境保护问题整治专项工作;

已建成的限时搬迁或取缔。对符合在原址保留整治规范的企业,按照“整治规范一批”的要求,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对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及时移交并配合处置。

县林业局: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对涉及自然保护地及林地的企业进行清理整治,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新建的不予核准、审批和备案。对符合在原址保留整治规范的企业,按照“整治规范一批”的要求,指导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负责入园企业的接收、管理等工作。

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监管,提升整治效果。

符合变更、吊销相关证照、许可的,应依法变更、吊销;

符合规范整治的,指导帮扶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治;

符合搬迁入驻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的,指导帮扶并督促企业限期搬迁入园发展;

符合关停取缔的企业,相应部门(单位)应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强化督导指导,确保整治到位。

建立健全“建立台账-交办整改任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巡查回访-复核销号”的闭环长效管理模式。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对管辖范围内的“散乱污”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好台帐登记并及时交办整改任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严格落实后督查制度,落实专人定期开展巡查和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确保整改到位。

对列入整治类企业,要建立“回头看”制度,不定期随机抽查整改完成的企业,确保整治要求落实到位,彻底杜绝“散乱污”企业异地重生,死灰复燃。

(四)加强督导督查,确保整治实效。县政府督查办要加强对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督导督查,组织对问题整改进行抽查。对工作开展不到位、排查摸底不彻底、整改推进不力、问题解决不到位的,视情况采取约谈、通报、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散乱污”企业整治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整治工作。

对应查未查、隐瞒问题的,要及时纠正、督促整改,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责任。对发现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严肃处罚。

四是严格督办落实。坚决禁止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及整改“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移送责任追究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整治完成后(最迟于2022年11月上旬)应报送“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以及整治过程中的经验做法、成效亮点等。2022年12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将《“散乱污”企业整治销号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电子件报送至县生态环境局汇总。

逻辑很好。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根据《博州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自查表》,我公司针对该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内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始建于1959年,是博州地区唯一一家非药品批发企业,兼营医疗器械,隶属于国药控股**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春去冬来50余载,我们风雨无阻的是我们“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依法经营,服务社会,使我们得到了博州广大人民群众的青睐。

大专以上学历20人,中专学历2人,高中2人,初中学历3人(但均有十年以上药品零售企业工作经验),拥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12人,其中药师9名,中药师2人,药士1名。公司实现销售4021.84万元。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及其制剂、生物制品、生化药品。具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格。

经济性质:国有。

企业法定代表人:xxx。

企业负责人:xxx。

质量负责人:xx。

二、无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

我公司从无“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等违法行为。

三、严把进货关。

药品购进是药品进入药品流通领域的第一关,也是确保企业经营行为合法性,保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我们坚持从合法企业购进合法药品,自年末,我们开始开展药品供应商评审工作,每年一次。年末,我们又增加了药品评审工作,一年一次。坚定不移的执行“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前提,按需进货,择优选购”的进货原则,严把药品进货关。

我公司主要进货渠道为:**华源医药有限公司、国药集团**新特药业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等合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四、依法经营。

流通企业顾名思义,就是有购进有销售的`“中转”型企业。我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把质量放在选择药品和供货单位的首位,制定了能够确保购进药品符合质量要求的制度和程序,并严格执行,确保公司从合法企业购进合法药品。

在审核过程中,确保两个统一。既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证照范围与购进药品类型的统一;药品购进发票、随货单据与资质的统一。不得超范围经营。

五、合法销售。

我公司20xx年9月安装并使用特殊管理药品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20xx年9月开始使用“四大类”药品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20xx年入网并完成数字药监;按时上传购销数据。

公司实行半年实物盘点制,日常采取动态盘点监控,极力做到“两个相符”即:帐、货相符,购、存、销相符。严格审核购货方资质,并保存销售记录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不少于三年。坚持依法经营,合法销售,严格审核购货方资质,坚决杜绝超范围销售。

在经营过程中,我们不断摸索适应市场的经营模式,但始终坚持“依法经营,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xx年是市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药品安全工作,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结合社区实际,特制订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以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为重点,不断增强药品监管工作的科学性、长效性和规范化,努力提升药品科学监管水平,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1.落实监管责任,完善考核机制。

按照全面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的要求,将“药品安全监管”列入社区目标责任制考核,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属地负总责、条线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

2.配合机构改革,创新监管模式。

按照上级部门对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的整体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社区监管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基层药品安全监管新模式,充分发挥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模式的作用,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协管机制,完善基层组织网络。

1.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和农产品品牌、标准化基地创建等建设,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积极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和出口药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

2.药品生产加工环节:配合重点药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和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分类监管,进一步督促药品生产加工企业履行自检义务,强化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药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规,加强药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

3.药品流通环节:配合药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实施和药品流通环节各项监管制度建设,增强流通环节药品抽验力度,全面推广药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组织开展各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行为。

4.餐饮服务环节:深入开展小餐饮整规工作,探索建立小餐饮、药品摊贩长效监管机制,推进餐饮服务药品安全“321示范工程”和“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强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监管,落实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抽验工作,严厉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环节药品安全保障工作。

5.生猪定点屠宰环节:配合建立健全生猪屠宰监管机制、责任机制和投拆机制,加强生猪屠宰环节违禁药品检测,配合积极开展跨区域猪肉流通登记备案工作,完善猪肉市场准入制度。

6.药品安全监管:注重源头控制,强化药师管理,配合抓好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基本药物质量全程动态可追溯管理,大力推进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提升监测报告数量和质量。

1.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治。

配合职能部门开展以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米面制品、豆制品、酒类、婴幼儿药品、餐桌主要药品和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等药品小行业为重点的整治规范,深入推进打击药品非法添加和滥用药品添加剂、“地沟油”、“瘦肉精”等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2.全面推进药品安全整治。

配合职能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开展药品非法添加、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劣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特殊药品等专项整治,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械和城乡结合部小药店和小诊所经营使用假劣药械、“走票”、“”经营、出租柜台、异地设库经营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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